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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擔保合同(精選20篇)

抵押擔保合同(精選20篇)

抵押擔保合同 篇1

合同號: )抵字第

抵押擔保合同(精選20篇)

抵押權人(全稱):開化縣匯通小額借貸有限公司

抵 押 人(全稱):(1)

(2) (3)為了確保 (下稱債務人)與抵押人簽訂的編號為 的(下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抵押人願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為 ,本金數額(幣種及大寫金額)為 。

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 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財產見編號 的抵押清單)作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暫作人民幣(大寫),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為準。

第四條 抵押人承諾

1、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轉讓。

4.乙方/丙方違約金

5.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6.乙方/丙方對甲方的損害賠償金

第三條 乙方以以下有權設置抵押權的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以及其他可以處分的權利提供抵押擔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規定需要辦理抵押登記始設立抵押權的財產為: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為:_________,擔保方式為:_________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

2.法律規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為: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為:_________,擔保方式為:_________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以上財產名稱、權屬證書編號、基本狀況描述、價值評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財產與清單不符,低於清單所描述的價值致使擔保債權不能完全實現則乙方當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有權隨時對抵押財產狀況進行檢查,若遇抵押人不當使用或者保管將可能致抵押物價值減損,甲方有權制止不當使用或者使用有利於保護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時可以要求抵押人維修,抵押人不維修的則甲方可以自己維修,保管費用和維修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額的物的擔保則甲方不再享有前項 權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賦税事項則甲方有權隨時監督抵押人繳納賦税。

第四條雙方約定在抵押權設立前由_________方對第三條約定的以下抵押財產向保險公司上_________保險,保險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保險期間為_________,保險費由_________方負擔,續保由_________方及時辦理。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辦理保險事務乙方應當提供協助義務。

若乙方或者丙方違反前款約定致使抵押權設立後保險事務尚未辦理完畢而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損不能完全清償債務或者抵押財產毀損滅失,乙方或者丙方應當另行提供擔保。若約定甲方辦理保險,在抵押權設立前甲方沒有辦理完畢致使抵押財產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後無法主張保險理賠則乙方有權以該抵押財產清單上所載明的評估價值抵消主債權。

第五條 抵押財產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所獲得的保險賠償金由保險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擔保債權的履行,提存費用的負擔依法律法規規定。

抵押財產被第三人侵權所獲得的賠償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擔保債權的履行,提存費用的負擔依法律法規定。

發生前兩款情形債務人要求提前履行債務,甲方不得拒絕。

第六條 以下抵押財產由抵押人協同甲方辦理登記,法律法規規定須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一起辦理登記的,則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記單位辦理。

1.法律規定辦理登記後抵押權始設立的財產:

財產a: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2.法律規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為:

財產a: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3.登記於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4.登記機關要求填寫的擔保登記期間屆滿由_________方辦理延續登記。

5.登記需要繳納的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6.登記事項需要變更的由雙方協商辦理。

第七條 主債務人違約或者侵權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以以下方式處理下列財產,抵押人可以監督甲方處理:

1.以下財產折價處理: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2.以下財產變賣: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3.以下財產拍賣: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4.折價、變賣、拍賣的各財產所得價款按照以下順序實現甲方的債權,實現全部擔保債權後剩餘款項歸還抵押人。

a 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即折價、拍賣、變賣這些財產所合理支出的費用 b 罰息或者複利

c 主債權利息

d 主債權

第八條 主合同效力不影響本擔保合同的效力。

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經_________審查批准後生效,由_________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請。

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不需經過國家行政審批則本合同生效採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簽字蓋章則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種或者多種條件)成就時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方各執一份,經公證的公證機關執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各方以本合同書上載明的通訊地址和電話送達文件和口頭通知,若有變動當及時通知各方。

第十條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主合同債權和債務都不得轉讓,否則乙方有權撤銷本擔保合同;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變更主合同,否則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若主合同雙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約定實際履行主合同則乙方免除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 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各方經協商不成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簽訂地點是:_________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 篇2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擔保方(客户): (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地:

為確保乙丙雙方 年 月 日簽訂的銷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為丙方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方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擁有的位於 的 (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賦予乙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乙方可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抵償債務(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採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抵押登記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抵押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丙方應提供協助;

2、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有關該抵押財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產權證》正本交予乙方收執和保管;

3、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四、抵押保險

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險金的權利不受人的侵犯廢止。

2、甲方負責繳付保險費;

3、抵押財產的損毀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減低。如因末獲保險賠償或保險償數額不足時,乙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4、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險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五、抵押解除

1、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抵押登記手續,抵押關係至此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項30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甲方;

2、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係的費用倖免由甲方支付。

六、抵押財產的處分

(一)丙方有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即可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

1、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丙方發生解散、破產或被依法撤銷而又無人代其承擔債務的/

(二)處分方式:乙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

1、與甲方協議折價轉讓;

2、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並授權乙方^變賣或者拍賣該抵押財產,並以所得的價款受償;

3、以乙方認為合適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並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償;

4、乙方向乙方營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三)處分抵押財產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1、支釜底抽薪因處分抵押財產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償還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違約金、賠償金等;

3、在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乙方須將餘款交還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依據上述規定處分抵押財產時,有權簽署有關抵押財產的買賣、出租之文件和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文件。

(五)乙方按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財產,甲方不得為此提出損失賠償。

七、特別約定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

1、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規定

2、甲方的財產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3、丙方無償還能力或可能破產;

4、甲方放棄該抵押財產;

5、丙方發生其它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約能力,乙方認為有必要時。

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要求甲方採取補救措施;

3、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八、甲方聲明及保證

1、保證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

2、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假造和隱瞞之處,所提供的抵押財產在本合同簽訂前,末轉讓、抵押予以任何單位或個人;

3、保證在佔管抵押財產期間維護抵押財產的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不改變其使用性質;

4、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財產發生毀損,無論任何原因所致,亦無論任何人的過失,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須向乙方賠償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損失。同時,甲方須迅速將情況通知乙方,並應盡最大努力防止損失的擴大;

5、因抵押財產貶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擔保義務時,甲方有責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6、末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可將本合約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再抵押、出售、出租、贈與、轉讓、抵銷債務、託管、轉借或以任何方式處置。

7、當甲方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將抵押財產出租時,甲方必須與承租人認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甲方有違反本合同規定時,由乙方發函通告承租人遷出抵押財產日起計算30日內,承租人即須無條件遷出;

8、准許乙方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抵押物,以便查驗;

9、在更改地址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時繳交有關抵押財產的任何税費;

11、 倘有任何訴訟、仲裁或傳訊,可能對甲方或其任何財產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乙方;

12、 按照乙方合法要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

13、 甲方如發生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如甲方發生分立,由變更後的機構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並承擔連帶責任。若甲方違反上述聲明及保證,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條所述處理方式進行違約處理。

九、涉及本合同有關税費,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十、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給予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均

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不能作為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的許可,亦不能視作是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採取法律措施的棄權。

十一、 違約責任

1、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覆財產原狀,或提從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2、甲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覆財產原狀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規定的貨款,並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斬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十二、 本合同生效後,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均自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末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十三、 本合同無論因何種情況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還款義務,

乙方有權立即就有關欠款(以各種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償。

十四、 爭議解決

甲乙丙方解決爭議的方式與主合同規定的一致。

甲方:乙方:年月日:

抵押擔保合同 篇3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_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_________有限公司將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用地退還給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公司願補償_______萬元人民幣給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大廈願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並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應支付的______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號的__________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_____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 篇4

抵押人(下稱借款人“甲方”):身份證號:

抵押權人(下稱貸款人“乙方”)

抵押房地產所有人(以下簡稱“丙方):

鑑於債務人與乙方於年月日簽訂了(合同編號:,下稱主合同),因債務人資金困難,無法按照主合同約定如期支付合同貨款,甲方作為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經甲丙雙方協商,丙方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為債務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設定抵押的房產如下:

第二條丙方保證上述房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丙雙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丙負責賠償。

第三條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為乙方主債權,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第四條抵押期間丙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並且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抵押房產。

第五條抵押房產由丙方佔用與管理。丙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房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負責抵押房產的安全與完好,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如果抵押房產人為毀損、滅失以及發生其他使抵押房產價值減損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復抵押房產,或在7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抵押期間,房產證、土地證等證件由乙方負責保管,除上述證件外,甲方還需向乙方提供辦理房產抵押所需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債務人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甲方身份證複印件。

第六條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月日止;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則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產,清償債務。處理抵押房產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七條除非另有約定,抵押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各項費用,包括税費、財產保險、公證、登記等費用。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10日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到貴陽市房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抵押期間,抵押房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書面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實際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債務,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2、乙方須於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十一條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的房產作重大改裝,減損其價值或改變其用途。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和債務人各執壹份,登記機關留存壹份。

甲方(簽字、捺印):乙方(簽字、捺印):

住址:住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日期:日期:

丙方(簽字、捺印):

抵押擔保合同 篇5

抵押人: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

甲、 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願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了確保甲、乙雙方於年月日已達成的《合同》(以下簡稱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使用權的位於__市___鎮,面積為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為抵押物)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該抵押物名稱、數量和價值等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特別聲明,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土地使用權等證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税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發生以下情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辦理: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六條;

(二)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 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 甲方在佔有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 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 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三)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 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並完成登記後,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一) 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後,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二) 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為處理此違約行為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等)。

第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後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附件:

1. 抵押物清單

2. 甲、乙雙方的有效證明(包括住所、電話、郵編、開户行、帳號等。)

甲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抵押權人: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抵 押人:_____大廈(以下簡稱乙方)___年___月___日,_____有限公司與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___有限公司將2萬平方米___山莊用地退還給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願補償500萬元人民幣給___有限公司。乙方杭州___大廈願為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並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年___月___日甲方與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大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萬元;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__市___路號的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土地使用證號。

第三條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 乙方:_____大廈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甲方:中國建設銀行______________支行

乙方:____市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止,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___萬元,銀行承兑匯票為____萬元,其中由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其位於衢州經濟開發區的地號為b-29號地塊、面積為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衢州國用(20__)字第3-277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的有____萬元,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位於____市新橋街樟樹底土地、衢龍路以北e-1r土地、e-1c土地和______東苑小區土地共同抵押了____萬元。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質押達成協議如下: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

乙方提供的質押存單擔保的主債權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應付的銀行承兑匯票並由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擔保的款項,該款項本息總共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債務與乙方無涉。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支付期限已到期。第二條為擔保本協議第一條債務的履行,乙方提供存於中國建設銀行__市分行金額為萬元人民幣的存款單作為質押,存單的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存款人為乙方。第三條本存款單擔保的範圍為被擔保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和實現質押的費用。第四條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即將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存單提交給甲方保管。第五條特別約定

本協議甲、乙雙方約定,在__市土管部門將上述b-29號地塊土地使用權過户到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並由乙方取得新的權證文本時,本質押協議生效。

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所有的位於__市經濟開發區地塊編號為b-29號、面積為____㎡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為衢州國用(20__)字第3-2477號)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天內不能過户到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協議不生效,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將存單歸還給乙方,乙方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第六條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向__市國土資源局書面出具公函同意將位於__市經濟開發區b-29號地塊過户到乙方名下。第七條______金輝房地產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質押生效後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被擔保的6500萬元本息後,甲方應出具書面函件,同意解除位於__市經濟開發區b-29號地塊的相關抵押手續。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擔保合同 篇6

為了確保 (下稱債務人)與債權人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個人/企業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抵押人自願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抵押權人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三)抵押人完全瞭解主合同及本合同的內容,抵押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願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四)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憑證均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五)抵押人是單位的,其在主管部門進行任何設立、變更或註銷登記時,應當立即通知並將有關登記副本送交抵押權人。

第五條 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除了及於抵押物本身外,還及於其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第六條 抵押擔保期限

義務日期屆滿之後的二年。

第七條 合同效力的獨立性

本合同效力獨立於主合同,無論何種情況,影響本合同的有效。如果主合同無效或被撤銷,(借款人)、抵押人承擔賠償責任的擔保。

第八條 抵押物的佔有和保管

抵押物由抵押人佔有和保管,抵押權人有權隨時對抵押財產進行檢查。

抵押人應妥善保管、保養、完整,在抵押期間,抵押人應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轉讓抵押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務。超過所擔保

5日,抵押物由抵押人向 保險公司投保險,保險期限為 ,投保的金額不得少於抵押物的作現價值,保險應以抵押權人為保險受益人,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保險單不得附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的限制性條件。保險合同生效後3日內,抵押人應將保險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若抵押人未能按照前款投保或續保,抵押權人可以不必徵得抵押人同意而直接投保、續保、代為交付保費或採取其他保險措施。因此發生的全部費用,抵押人應當在抵

押權人投保、續保、代為交付保費或採取其他保險措施後的3日內給予全額償付,逾期償付的,抵押人還應向抵押權人支付每日1%的滯納金。

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抵押權人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向抵押權人支付或交付的款項。 第十條 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持本合同、關資料到有關登記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並由抵押人承擔全部費用。物登記手續後,應當於3日內將有關登記文件送交抵押權人。

第十一條 抵押權實現

雙方確認,在擔保責任發生後,擔保的債權,抵押人承諾無條件、第十二條 締約過失與違約責任

(一)締約過失責任

應當向抵押權人承擔 (二)違約責任

1萬元違約金。

2 萬元違約金。

萬元違約金。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登記、評估、保險、鑑定、公證、提存等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四條 權利保留

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抵押權人依照本合同或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應視為

抵押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能免除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解釋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為本

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雙方各執壹份,登記機關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公證與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如抵押權人提出公證要求,本合同應在國家規定的公證機關進行公證。 如押人不在主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履行擔保責任,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其他事項

債權人(簽章):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 :

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

抵押擔保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債務人(乙方或者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為擔保甲方與乙方/丙方之間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簽訂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乙方擔保的主債務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方簽訂的_________合同項下的以下債務:

以上約定的擔保債務外的其他債務均不進入擔保範圍。

第二條 雙方約定乙方擔保的範圍包含以下各項中的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未選中的不包括在擔保範圍中選中。

1.主債權

2.主債權利息

3.乙方/丙方違約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

4.乙方/丙方違約金

5.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6.乙方/丙方對甲方的損害賠償金

第三條 乙方以以下有權設置抵押權的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以及其他可以處分的權利提供抵押擔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規定需要辦理抵押登記始設立抵押權的財產為: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為:_________,擔保方式為:_________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

2.法律規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為: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為:_________,擔保方式為:_________ 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 以上財產名稱、權屬證書編號、基本狀況描述、價值評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財產與清單不符,低於清單所描述的價值致使擔保債權不能完全實現則乙方當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有權隨時對抵押財產狀況進行檢查,若遇抵押人不當使用或者保管將可能致抵押物價值減損,甲方有權制止不當使用或者使用有利於保護抵押物的方式保 管,必要時可以要求抵押人維修,抵押人不維修的則甲方可以自己維修,保管費用和維修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額的物的擔保則甲方不再享有前項 權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賦税事項則甲方有權隨時監督抵押人繳納賦税。

第四條 雙方約定在抵押權設立前由_________方對第三條約定的以下抵押財產向保險公司上_________保險,保險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保險期間為_________,保險費由_________方負擔,續保由_________方及時辦理。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辦理保險事務乙方應當提供協助義務。

若乙方或者丙方違反前款約定致使抵押權設立後保險事務尚未辦理完畢而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損不能完全清償債務或者抵押財產毀損滅失,乙方或者丙方應當另行提供擔保。 若約定甲方辦理保險,在抵押權設立前甲方沒有辦理完畢致使抵押財產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後無法主張保險理賠則乙方有權以該抵押財產清單上所載明的評估價值抵消主債權。

第五條 抵押財產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所獲得的保險賠償金由保險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擔保債權的履行,提存費用的負擔依法律法規規定。

抵押財產被第三人侵權所獲得的賠償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擔保債權的履行,提存費用的負擔依法律法規定。

發生前兩款情形債務人要求提前履行債務,甲方不得拒絕。

第六條 以下抵押財產由抵押人協同甲方辦理登記,法律法規規定須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一起辦理登記的,則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記單位辦理。

1.法律規定辦理登記後抵押權始設立的財產:

財產a: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2.法律規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為:

財產a: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3.登記於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4.登記機關要求填寫的擔保登記期間屆滿由_________方辦理延續登記。

5.登記需要繳納的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6.登記事項需要變更的由雙方協商辦理。

第七條 主債務人違約或者侵權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以以下方式處理下列財產,抵押人可以監督甲方處理:

1.以下財產折價處理: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2.以下財產變賣: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3.以下財產拍賣: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4.折價、變賣、拍賣的各財產所得價款按照以下順序實現甲方的債權,實現全部擔保債權後剩餘款項歸還抵押人。

a 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即折價、拍賣、變賣這些財產所合理支出的費用 b 罰息或者複利

c 主債權利息

d 主債權

第八條 主合同效力不影響本擔保合同的效力。

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經_________審查批准後生效,由_________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請。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不需經過國家行政審批則本合同生效採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簽字蓋章則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種或者多種條件)成就時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方各執一份,經公證的公證機關執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各方以本合同書上載明的通訊地址和電話送達文件和口頭通知,若有變動當及時通知各方。

第十條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主合同債權和債務都不得轉讓,否則乙方有權撤銷本擔保合同;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變更主合同,否則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若主合同雙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約定實際履行主合同則乙方免除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 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各方經協商不成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簽訂地點是:_________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 篇8

經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__. 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還款計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________%.

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 計算。

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 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價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八、貸款到期後1 個月,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依照法律程序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 份,公證機關1 份。

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章)__________貸款單位:(章)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審批組長:(章)__________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信貸員:(章)____________

公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公證員:(章)__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合同 篇9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

甲、 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願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為了確保甲、乙雙方於____ 年____月___日已達成的《合同》(以下簡稱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使用權的位於____市____鎮,面積為_____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為抵押物)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該抵押物名稱、數量和價值等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 甲、乙雙方特別聲明,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土地使用權等證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税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 發生以下情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辦理: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六條;

(二)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 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 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 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 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 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 甲方在佔有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 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 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三)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 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並完成登記後,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一) 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後,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二) 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 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為處理此違約行為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等)。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後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

1. 抵押物清單

2. 甲、乙雙方的有效證明(包括住所、電話、郵編、開户行、帳號等。)

甲方:_________ 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 篇10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信用擔保中心

乙方(抵押人):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_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税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十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5.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5.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5.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5.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5.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5.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5.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5.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三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9.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郵編:______傳真:______

9.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乙方(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見: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_________願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債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為保證人,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

1.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債務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_________。

2.合同雙方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3.合同雙方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保證責任範圍超過法定的保證責任範圍的,對保證合同的效力沒有影響,但超過法定保證責任範圍的部分沒有強制執行的效力。保證人自願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證人在自願履行後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條 保證擔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

(1) 一般保證;

(2)連帶責任保證。

2.本合同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人對主合同中的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債務人沒有按主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4.兩個以上保證人對同一債務同時或者分別提供保證時,各保證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應當認定為連帶共同保證。

5.連帶共同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

第三條 保證責任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2.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主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6.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

7.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並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8.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9.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或者物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或者物的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擔保人清償其應當分擔的份額。

10.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物的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或者擔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滅失而沒有代位物的,保證人仍應當按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承擔保證責任。

11.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後怠於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保證人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保證人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債權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保證人在日之內落實為債權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2.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5.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6.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7.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並須徵得債權人的同意。

第五條 債權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如實提供。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主合同履行期間,債務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債權人債權落空,或者債務人有違約情形等。

3.在訂立保證合同之前,債權人有權以債務人提供的保證人不具備清償能力為由拒絕與其簽訂保證合同;但保證合同一經訂立,保證人是否具有清償能力並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條 保證人違約責任

1.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債權人支付被保證的主合同項下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債權人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應賠償債權人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保證人未承擔保證責任的金額、利息和其他費用,債權人有權直接用保證人存款賬户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2.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保證人在此向債權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1.保證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以其本身名義起訴和應訴及擁有其資產和經營其現在或計劃經營的業務;

2.保證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權利、權力和權限簽訂本擔保書和履行本保證書下的責任;

3.本保證書在主合同生效時同時生效,即對保證人構成合法、有效和具約束力的義務,可以按其條款付諸實施,並可以隨時在_________法庭執行;

4.保證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保證書都不會

(1)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保證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違反或觸犯保證人簽訂的任何契約或協議或對保證人本身或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證人保證的權限(不論是受保證人的章程或其他協議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證人董事會的權限,或

(4)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

5.保證人沒有拖欠任何應付之其他債務,亦未在保證人已簽下的任何契約、信託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中發生或因任何事情的發生和存在而構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違約事件;

6.沒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處或政府機關對保證人或其資產提出訴訟,此訴訟將會嚴重影響保證人的財務、業務、資產及其他狀況;

7.除法定的優先債務以外,保證人在本保證書下所承擔的責任為直接的及無條件的,而其付款責任均在任何時間與其他無抵押的債務享有同等地位;

8.保證人在本保證書籤署之日時並未違反任何有關債務履行的協議,或不履行或違反任何其他協議,該等違約會對保證人有不利影響;

(1)保證人已經向債權人充分和準確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證書籤約日時存在的全部實際的重要債務;

(2)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最近審定的年度財務報表已經按照_________法律與條件以及公認的常用會計原則編制妥當。上述財務報表連同其所附記錄均真實和清楚地反映了該報表所涉及期間保證人的財務狀況,同時自上述財務報表完成後,保證人的營運、業務、資產、債務或(財務或其他)狀況未發生實際不利變化;

(3)保證人沒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審定財務報表或其所附記錄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債務或任何重要的未實現的損失或預期的損失;

(4)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不論是否遵循本保證書的任何條款而提供)關於保證人的一切資料,均在提供資料的當日為真實的、完全的和準確的;

(5)保證人在本保證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税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第八條 保證人免責範圍

1.保證合同約定,債權人轉讓其債權,保證責任免除的;

2.保證期間,債務人雖然得到債權人許可,將其債務移轉第三人,但未經保證人同意;  3.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但未經保證人同意(除非當事人有相反的約定外);  4.在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5.在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情況下,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責。

第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內,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保證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保證的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保證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範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本保證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範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保證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

3.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債權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 篇12

抵押權代理人:

抵 押 人:

債券發行人:

第一章 總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為了確保丙方於 年 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願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 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丙方簽訂本合同並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丙方作為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為: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後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定義

第一條 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 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丙方發行的專門用於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 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 抵押權人--指丙方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 抵押權--指在抵押擔保法律關係成立後,當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 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 甲方聲明

第七條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 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為無效;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於防範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兑付風險;

5. 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每年投保財產險,並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四章 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八條 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 乙方董事會已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進行抵押;

2.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依法取得併合法佔有的;

3.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上的建築物為乙方合法取得並具有完整的所有權;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權屬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

5.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建築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6. 設立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設立過任何抵押和轉讓;

8.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9.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如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並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10.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甲方作為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簽訂本合同,債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權,也可委託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權,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11.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務未獲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12.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13.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並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五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六章 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 債券發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 抵押擔保的範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託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八章 抵押資產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包括:

以上抵押資產建築面積共計

第十四條 根據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經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價值為人民幣。

第十五條 有關資產抵押的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資產的佔管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由乙方佔管。乙方在佔管期間應維護抵押資產的完好,甲方有權檢查抵押資產的管理情況,並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條 乙方佔管的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十八條 在抵押期間,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因毀損、滅失而獲得的賠償金,屬於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十九條 在抵押期間,因其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而取得的保險金,乙方應書面要求並保證保險公司匯入甲方指定帳户,該項資金作為抵押資產。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經甲方認可的、相當的抵押資產並進行抵押登記後,甲方應將該保險金返還給乙方。

在主債務履行期滿而債務未獲清償前,甲方有權從該保險金中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為抵押資產投保,並按期足額交納保險費,履行《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第十章 抵押資產的處分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代理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時,有權採取如下方式:

1.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折價以抵償丙方所欠的債務。

2.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權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______________調解和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資產時,乙方和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三條 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第十一章 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根據乙方的抵押資產價值變化情況,可要求乙方對其所抵押的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和增加抵押資產。

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所有合法有效證明及有關資料。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以避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權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為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資產狀況進行監督,並組織評估機構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處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資產,並從處分後的價款中代理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1) 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的;

(2) 丙方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判決丙方敗訴,以致對丙方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產生重大影響的;

(3) 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還款期限已到,丙方未歸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

(4) 出現使甲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6. 甲方處分抵押資產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的,有權依法另行追索;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應將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 。

7. 當因國家需要徵用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時,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資產,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8. 在丙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經中國人民銀行核准,甲方應通知乙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抵押資產的所有合法手續和有效證明資料。

2.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財產保險、鑑定、評估、登記、過户、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資產作出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4.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抵押期間抵押資產狀況的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8.當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抵押物價值,在抵押期間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對不足部分乙方有義務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二十六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丙方應協助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資產登記手續。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協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抵押權時,應給予協助。

4. 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資產狀況的情況説明,如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價值變化或其他使抵押權的實現有可能遇到障礙的情形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乙雙方對抵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押資產。

5. 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抵押材料的真偽負有審查義務。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時,丙方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 隱瞞抵押資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 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抵押資產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資產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 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造成的後果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三十條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進行修改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不影響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 在本合同簽訂後30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到當地有關的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資產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協商或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在__________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自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併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或解除抵押登記。在書面合同達成並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為複印件):

1.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2. _________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

3. _____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記機關、_________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抵押擔保合同 篇13

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借 款 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聯繫電話:

郵 編:

貸 款 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聯繫電話:

郵 編: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就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資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年,自20xx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以後,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延長。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於________________。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據合同簽訂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為________。每季結息日當日,按中國人民銀行相應檔次利率確定下一季借款利率。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劃出資金之日起計息,按____(月/季)結息,結息日為____________________(每月的20日/每季度末月20日)。

3.首次付息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付息日非乙方工作日,則順延至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屆滿時,當次利息與本金一併清償。

第四條 還款方式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還款方式:

(1)甲方分期償還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後,甲方一次性償還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並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以後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還款金額)匯入該賬號。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第五條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第六條 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____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為____________的擔保合同。

第七條 甲方保證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八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於轉股、改組、合併、分立、合資、合作、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或者作為本合同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甲方應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擔保。

8.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後七個日曆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九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於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同意。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借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收取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後,仍未償還的;

(2)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5.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公證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證本合同內容的,另外一方應當同意,公證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擔保的,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已有約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六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抵押擔保合同 篇14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_ 壹輛,排量:_______,顏色: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情況聲明、暫管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章) 乙方:______(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擔保合同 篇15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抵 押 人(債務人):

地 址:

基於甲方擬為乙方在一定期間內的借款簽訂一系列《擔保合同》,為乙方的融資業務提供擔保;為了保障甲方資金安全,乙方自願將其名下的土地抵押給甲方做最高額反擔保。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主債權情況

甲方依對應融資業務合同享有的對於債務人的融資債權,融資最高餘額為人民幣 叁佰 萬元。

本合同所稱的“對應融資業務合同”,是指債務人與第三方簽訂的一系列借款合同。

本合同所稱的“擔保”,如無特別説明,則已包含“反擔保”。

第二條 擔保期間與額度

乙方自願以其合法擁有的土地使用權作抵押財產,為甲方自 20xx 年 9 月16日至 20xx 年 9月 15 日期間內與乙方形成的對應融資業務合同項下的所有融資債權提供最高額抵押反擔保。擔保最高餘額為人民幣 叁佰 萬元(為債權餘額,已還部分不計)。

債務人根據對應融資業務合同約定可在最高額度內循環使用上述融

資額度。具體每筆融資業務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額以具體業務合同、相關債權憑證為準。

乙方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期間為:從對應融資業務合同項下全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特別約定:只要在本條約定的期間內甲方與乙方簽訂了融資業務合同,乙方就自動為對應融資業務合同項下甲方的債權在最高餘額內承擔擔保責任,甲、乙雙方無須逐筆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擔保手續。

第三條 擔保方式

擔保方式為不可撤銷之連帶擔保責任,即無論對應融資業務合同的債務人因何種原因未按約定償還債務,乙方將無條件履行全部債務的清償義務。

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人為第三人的,即使債務人向甲方提供了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的,甲方有權就所有擔保物或任一擔保物行使抵押權,乙方對此無異議。

第四條 抵押物情況

1、抵押物名稱: ,具體抵押明細詳見抵押清單,該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所提供的抵押反擔保物的價值,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認為(人民幣大寫)叁百 萬元整,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所得淨值為準;

3、在甲方行使抵押權時,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不足以清償甲方所有債權的,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及債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繼續清償。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1、對應融資業務合同項下債務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代償金、利息、複利、借款人違約金和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依對應融資業務合同債務人應向甲方支付的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

3、甲方為實現抵押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諮詢費、差旅費、抵押物處臵費、過户費等。

第六條 抵押人承諾

1、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使用權或處分權。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轉讓。

3、抵押物沒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複抵押等情況。

4、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的出租情況。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徵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物不存在其它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第七條 抵押權及本合同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孳息等。

本合同書的法律效力獨立於《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和《委託擔保合同》等對應融資業務合同,無論前述合同法律效力如何,乙方依據本合同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的法律後果不發生任何改變。

第八條 抵押擔保物的佔管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抵押物,由乙方佔管。乙方應合理使用抵押物、維護抵押物的完好無損,負責抵押物的維修、保養,並承擔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對抵押物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並提出加強和改善管理的要求,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九條 抵押擔保物的徵用

因國家建設或者商業開發等需要佔用本合同項下抵押的土地時,若乙方能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雙方可重新簽訂抵押合同,抵押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後,解除原抵押關係;若乙方不能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抵押物,債務又不能提前清償的,在土地被佔用時,乙方若獲得土地補償,維持原有的抵押關係,雙方持原抵押合同及土地佔用補償協議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抵押變更登記;乙方若獲得貨幣補償應將補償款提存至甲方;若獲得其他物質或權利補償,應將補償物抵押或質押在甲方。

第十條 抵押登記

甲乙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後十五日內到抵押物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它權利證書交甲方保管。土地所有權性質是國有劃撥時,乙方應按國家土地出讓規定將土地出讓金提存在甲方;土地所有權性質是國有租賃時,乙方應將土地租賃期內所有租金繳納完畢並同意按甲方按租金價值辦理等值抵押;土地使用權是無證的租賃土地,乙方應提供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抵押的證明文件、租賃合同和合法使用的文件,將全部租金繳納完畢後,在乙方當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抵押,公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上述抵押發生變更的,甲乙雙方應在簽訂變更合同之日起1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抵押關係終止的,合同雙方應在終止之日起20日內辦理註銷登記。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實現

1、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有權依法以抵押物折價、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上述“期限屆滿”包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甲方有權宣佈的主合同提前到期及有權提前行使抵押權的情形。

2、甲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物時,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臵任何障礙。

第十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物,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1)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本合同項下的土地;

(2)因抵押物的價值減少。

2、甲方處分抵押的土地使用權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權的,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繼續追償;在清償其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後還有剩餘的,甲方應將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

3、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4、在債務人到期還清貸款,解除甲方擔保責任後,甲方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乙方。

5、本合同項下的土地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擔保事宜告知承租人,並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告知甲方。

6、甲方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並保證甲方免受侵害。

7、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律師服務、財產保險、鑑定、估價、登記、過户、保管及訴訟的費用。

8、在清償了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後,乙方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抵押手續。

第十三條 乙方在對應融資業務合同項下的主債權到期而未能清償或甲方發生代償之日起七日內,應無條件履行擔保義務,向甲方清償全部債務,逾期甲方有權對抵押物直接依法進行拍賣或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處臵乙方資產,以實現本合同書項下全部債權。

乙方逾期未履行上述擔保義務,甲方有權根據所擔保的債務總額按日萬分之五比例向乙方追究違約金,直至乙方對所有擔保的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第十四條 乙方承諾: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意一條,即按債務總額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向 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仍須履行。

第十七條 雙方涉及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書面通知或其他文件,以雙方在本合同中確定的住所或通訊方式發送,並在下列日期內視為送達:

1、信函方式,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發函後五個工作日;

2、傳真方式,以傳真電話發生之日;

3、專人送達,以對方工作人員或其委託代理人簽收之日。

第十八條 其它

1、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部門一份,效力相同。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如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甲方可就本合同項下抵押標的物按下列任意一條執行也可以一併執行:

(1)甲方可以不經過訴訟將本合同項下抵押標的物協商作價 壹佰 萬元交由法院執行,直接進行拍賣、變賣或轉讓等,所得價款用於清償債務;

(2)交由拍賣公司進行拍賣,拍賣所得價款用於償還甲方代償款、損害賠償金以及應支付給甲方的違約金等費用,不足部分另由抵押人繼續清償;

(3)甲方可以將本合同項下甲方債權連同乙方抵押物直接轉讓給第三人而無需徵得抵押人同意。

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應將本合同登記備案證明文件 交給甲方。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

抵押擔保合同 篇16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

甲、 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願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為了確保甲、乙雙方於____ 年____月___日已達成的《合同》(以下簡稱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使用權的位於____市____鎮,面積為_____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為抵押物)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該抵押物名稱、數量和價值等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 甲、乙雙方特別聲明,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土地使用權等證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税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 發生以下情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辦理: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六條;

(二)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 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 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 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 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 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 甲方在佔有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 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 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三)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 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並完成登記後,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一) 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後,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二) 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 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為處理此違約行為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等)。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後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

1. 抵押物清單

2. 甲、乙雙方的有效證明(包括住所、電話、郵編、開户行、帳號等。)

甲方:_____  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 篇17

甲方(抵押權人): 公民身份號碼:

乙方(抵押人): 公民身份號碼: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誠信,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系 年 月 日甲方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 之間所簽訂《借款合同》之擔保合同,《借款合同》編號為: (以下行文中之《借款合同》如無特別説明,即為本《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約定甲方向借款人出借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期限 個月,詳見《借款合同》。

第二條 乙方自願為《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應承擔的全部債務提供房產抵押擔保。乙方自願提供抵押擔保的房產信息如下:

第三條 乙方將房產抵押給甲方時,該房產所分攤或佔用範圍面積內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甲方。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按照甲方之要求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相關抵押物之相關抵押登記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需到有關部門另行簽訂有關抵押、擔保等合同時,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該等抵押、擔保合同之約定與本合同的約定不符的,以本合同約定的為準。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抵押擔保之債權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滯納金、逾期管理費、出借人實現《借款合同》項下債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執行費、公證費、材料費)和所有其他為實現債權所產生之費用。

第五條 本抵押擔保的期限為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六條 乙方作為抵押人在此聲明並承諾如下:

1.抵押人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對抵押物享有合法的處分權,有權利簽署本合同並履行本合同項下之義務,並且抵押人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證其對抵押物所有權之始終合法有效。除本合同項下所設之抵押外,抵押人未曾在抵押物上設置其他任何擔保。抵押物所有權不存在任何爭議,依法可以作為抵押擔保之標的物。

2.抵押人已仔細閲讀並完全瞭解和接受本合同內容,抵押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均系自願,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如抵押人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之文件簽署行為及事宜業經合法授權。

3.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證照等均系合法取得、擁有,併合法、真實、完整、準確、有效。

4.目前並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並將會對抵押物的價值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查封、訴訟、扣押、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

5.未經抵押權人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的抵押外,抵押人不得在抵押物上設立其他任何擔保,亦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

6.在抵押期間,如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使用抵押物時,抵押人應妥善保管、使用、維護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

7.抵押人應及時將可能影響抵押物價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訴訟、扣押、仲裁、拆遷或其他爭議)通知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之過錯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人應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並應在 7 日內向抵押權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或由抵押人提前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8.抵押人應配合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檢查。當抵押物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以及其他原因導致價值減少,足以影響本合同下借款本息清償的,抵押人應及時將情況告知抵押權人並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與借款人共同提前結清借款本息。

9.《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足額履行還款義務導致出借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處置、變現抵押物時,抵押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屬自願搬離並騰空抵押房產,並配合辦理過户及相關手續。

10. 乙方保證抵押物上沒有任何權利瑕疵,如果因抵押物存在權利瑕疵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抵押人應承擔足額賠償責任和違約責任。

第七條 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後,抵押權人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八條 本合同設立單獨的違約金 萬元,與《借款合同》之違約金約定互不影響。

第九條 因本抵押擔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本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他相關約定

1.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成立。抵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登記才能生效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付清本金、利息、違約金、滯納金、逾期管理費及所有其他從屬費用之日終止。

2.本合同生效後,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各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本合同共四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剩餘送有關單位、機關、部門登記、備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擔保合同 篇18

出借人:

法代表人:

住址:

借款人:姓名 ,性別 ,民族 ,生於 年 月 日,工作單位 ,住所 ,電話: 。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姓名 ,性別 ,民族 ,生於 年 月 日,工作單位 ,住所 ,電話: 。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因生意需現金週轉,共同向出借人申請借款。出借人同意出借,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借款期限

1、本合同借款金額為:人民幣貳仟萬元整(¥:20xx0000.00元)。

2、本合同借款期限為:六個月,自20 年5月 日至20 年11月 日。

3、借款支付方式:現金。

第二條:借款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的借款是以商業銀行同期流動資金貸款基本利率的四倍確定利息。

2、本合同借款以出借人出借款項之日起計息。

第三條:借款人的擔保方式

本合同兩借款人以個人信用及信譽作為借款擔保,互相負無限連帶責任。

第四條:出借人的權利義務

1、出借人有權掌握瞭解借款人借款金額的使用用途,走向、經營狀況和債權債務情況。

2、出借人如發現掌握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金額。

第五條:借款人的權利義務

1、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到期清償借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人對所借款項應合法使用,不得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出借人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的約定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償借款本金和利息,應按月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3、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償借款本金和利息,應再在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計罰息。

4、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償借款本金和利息,應自願以個人名下的存款、股票、動產和不動產等財產償還借款。

5、出借人因實現債權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差旅費、律師費)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七條:爭議解決

合同當事人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出借人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訴訟。

第八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出借人、借款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借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清償時終止。

第九條: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借款人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出借人、借款人簽字蓋章:

出借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借款人:年 月 2 日 日

抵押擔保合同 篇19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丙方:

本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擬訂本合同。 甲方於20xx年12月20日在乙方處購買廣汽本田奧德賽轎車壹輛: 車輛品牌型號為: 車輛識別代碼為:

發動機號為;

因甲方在乙方處購車欠乙方車款壹拾萬元整。甲方同意按每月20xx元利息支付給乙方,欠款結止20xx年2月20日前還清,本息合計壹拾萬零肆仟元整,甲方: 同意將自己的不動房產一處抵押給乙方,如甲方 不能按期償還,;甲方同意乙方將房產拍買。丙方願意為乙方提供擔保,如甲方不能按期給乙方還清本金(壹拾萬元)及利息20xx元/月,丙方: 願意自已 處房產拍賣用於償還甲方欠乙方所有款項,甲丙雙方願意同時將房產拍賣抵押乙方。 補充條款:

在合同期內,甲方、丙方分別將兩處抵押房產的土地證及房產證原件交由乙方管理,如按期償還所有欠款,乙方將所有證件歸還甲、丙雙方。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抵押擔保合同 篇20

抵押權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大廈(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與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浙江_________有限公司將2萬平方米_________山莊用地退還給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願補償500萬元人民幣給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大廈願為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並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___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______市_________路 號的__________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

第三條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 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大廈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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