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借款合同 >

個人借款購房協議(精選3篇)

個人借款購房協議(精選3篇)

個人借款購房協議 篇1

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購房協議(精選3篇)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購房擔保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實際發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於購買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及附屬設施,詳見編號為_________的購房合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四條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的基礎上 (上/下)浮_____%,執行年利率為_____%。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執行合同利率;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基準利率調整後的次年1月1日起,貸款人按調整後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浮動幅度確定新的借款執行年利率,貸款人將對法定貸款利率進行公告,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證人或抵押人。本款所述基準利率以實際放款日人民銀行公佈的基準利率為準。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借款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借款本金從逾期之日起直至清償之日止,按照以下第_____種方式計收罰息:

(1)按照萬分之_____(大寫)的日利率計收罰息。

(2)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年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大寫)計收罰息。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直至清償之日為止,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年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_ (大寫)計收罰息。在此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4、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有權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第五條 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1、借款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憑證並辦妥相關手續。

2、購房首期款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應付費用均已付清。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擔保的,有關登記及/或保險等手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4、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未發生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事件。

第六條 劃款方式

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結算賬户,賬號或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約定採用以下第_____種方式劃款:

1、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將全部借款劃入借款人上述結算賬户後,再將全部借款劃入售房人的賬户(開户行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以支付購房合同項下的款項。

2、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將全部借款直接劃入售房人__________的賬户(開户行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以支付購房合同項下的款項。

3、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將貸款金額劃入開立在貸款人處的指定賬户內,賬號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還款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採用以下第_____種還款方式。

1、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採用利隨本清還款法。

2、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按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季末月的_____日。

3、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按月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月的_____日。

4、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採用分期還款的方式歸還本息。借款人以每一個月為一個還款週期。自借款發放後,每月的 (定日/借款對應日)為還款日。沒有借款對應日的,以每月的最後一日為還款日。借款人與貸款人商定採用以下第 種規定的方式歸還借款本息:

(1)等額本息還款法:

借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借款月數

每月還款金額=————————————————————————————

(1+月利率)借款月數 -1

(2)等本遞減還款法:

借款本金

每月還款金額= ———————— +(借款本金-累計已還本金額)×月利率

借款月數

(3)其他還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人的每月還款金額參照還款計劃表。

(三)、借款人保證每個還款日前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借款人結算賬户中存入足額的款項,以償還當期及逾期本息,貸款人可直接從該賬户中劃收當期及逾期本息。該賬户內資金不足以清償當期及逾期借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劃收及劃收金額。貸款人不劃收的,當期及逾期借款本息全部作逾期處理;貸款人劃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處理。

(四)、如借款人因存摺(或銀行卡)遺失或其他原因需要將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還款賬户變更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其他賬户,借款人應在下一個還款日前將變更原因和變更後的賬户書面通知貸款人,貸款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可從新的還款賬户劃收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

第八條 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須提前七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在借款人承諾按本條第2款約定支付補償金、遵守貸款人關於提前還款規定的前提下,貸款人可同意提前還款。

2、借款人在借款實際發放之日起_____個月內提前還款的,應按提前償還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3、提前還款,應先償還逾期及當期借款本息,再償還其他款項;還款時執行年利率不變,已計收的借款利息不作調整。

4、借款人提前償還部分借款的,提前還款本金最低數額為三萬元,並重新計算剩餘借款的每期還款額或還款期限。

第九條 借款期限變更

借款人要求調整借款期限的,應提前三十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且徵得保證人、抵押人同意後,簽訂期限變更協議,並辦理相關的保險、擔保等變更手續。

第十條 債權債務轉讓

貸款人無需徵得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同意,通知後即可將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

借款人要求將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轉讓給第三人的,應提前三十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並徵得保證人、抵押人同意後,按貸款人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借款人聲明與保證

1、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均真實、完整、有效。

2、未隱瞞涉及的未結訴訟或仲裁、承擔的債務和擔保及其他可能影響借款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事項。

3、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歸還借款本息和支付有關費用。

4、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或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因違約而產生的律師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時,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户中進行扣收。借款人賬户中的款項不足以償還本合同項下應付款項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款項償還本金、利息、罰息、複利和費用的.順序。

5、當抵押物價值減少、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時,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6、接受貸款人的檢查與監督。

7、當發生下列事件時,借款人應在事件始發五日內書面告知貸款人:

(1)借款人改變住所、通信地址、工作單位等聯繫方式。

(2)本合同所述房屋買賣合同可能被確認無效、被解除、被撤銷或事實上已經被確認無效、被解除、被撤銷。

(3)借款人發生債權債務糾紛而引起訴訟、仲裁。

(4)出現其他不利於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至借款發放前,若買賣雙方就本合同第二條所述房屋的權屬、質量等問題發生糾紛,或出現可能導致借款人還款能力惡化的事項,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

擔 保

第十三條 保證擔保

1、保證人為借款人依本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2、保證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因違約產生的律師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3、借款人以本合同項下所購房屋作抵押的,由保證人提供階段性保證擔保。階段性保證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產證書,辦妥正式的抵押登記並將有關抵押文件交貸款人收執之日止,為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約定的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貸款人宣佈本合同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5、保證人聲明與保證:

(1)保證人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均真實、完整、有效;

(2)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向保證人追索,在通知後可直接向保證人帳户中劃收有關款項;

(3)當發生以下事件時,保證人須在事件始發五日內書面告知貸款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惡化;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訊方式等發生變化;本合同所述房屋買賣合同可能被確認無效、被解除、被撤銷或事實上已經被確認無效、被解除、被撤銷;出現其他不利於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6、保證人發生主體資格、資本結構、經營體制、經營財務狀況等變化,影響擔保能力的,保證人須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擔保,或提前履行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 抵押擔保

1、抵押人自願以下列財產 (詳見編號 的《房地產抵押清單》)作為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 ,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為準。

3、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抵押物處置費、因違約產生的律師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4、抵押人聲明與保證

(1)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轉讓;

(3)抵押物沒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複抵押等情況;

(4)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的情況;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徵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5、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6、抵押物的佔管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保管的義務。貸款人有權對抵押物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或其他任何可能對抵押權不利的處分。如抵押人要將抵押物出租的,須事先書面通知貸款人。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轉讓、出售或其他形式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於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

(3)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的,抵押人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4)本合同有效期內,因抵押人過錯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若抵押人拒絕恢復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貸款人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或提前行使抵押權。若抵押物價值減少而抵押人無過錯的,由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貸款人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或提前行使抵押權。

7、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人應在與貸款人共同商定的保險公司處辦理有關保險,貸款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應將抵押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與貸款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費用由抵押人承擔,貸款人有權從抵押人賬户直接劃收上述保險費用。

(4)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金應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8、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押預登記或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交貸款人保管。

9、抵押權的實現

(1)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貸款人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2)抵押人為兩人以上的,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時有權處置任一或各個抵押人的抵押物。

違 約 責 任

第十五條 貸款人違約責任

在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人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計算方式相同。

第十六條 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的違約責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借款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第四條第2、3、4款的約定對借款人計收罰息和複利。

2、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宣佈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抵押權或/和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宣佈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採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2) 借款人連續三期(含三期)未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 任何一期本金或利息逾期超過六個月。

(4) 借款人失蹤或被宣告失蹤而無財產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5) 借款人的財產代管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6) 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聲明與保證。

(7) 抵押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或其他任何對抵押權不利的處分。

(8) 保證人未履行第十三條第6款的約定義務。

(9) 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或發生其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3、保證人、抵押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1)抵押人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管、被扣押、重複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等情況;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行為。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保證人、抵押人不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十七條 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其 他 事 項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述房屋買賣合同各方之間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影響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承諾、保證、義務和責任。

第十九條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若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擔全部債務,並可依法行使抵押權或/和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涉及的費用,採用下述方式承擔:

(一)由簽約方約定由 承擔 費用。

(二)由貸款人與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以 方式承擔費用。

(三)由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承擔 費用。

1、保險、評估費用。

2、保險、評估、登記、公證費用。

3、保險、評估、登記、公證、鑑定、鑑證費用。

4、其他 費用。

貸款人有權直接從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賬户中劃收上述費用。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其他管轄方式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二十二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到期”包括貸款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宣佈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擔保,自登記之日或抵押登記備案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各方各執一份,公證部門_____份,登記部門_____份,效力相同。

第二十五條 提示

貸款人提請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可向貸款人進行徵詢。貸款人應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的要求做相應的條款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 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 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購房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委託貸款事宜,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就其委託款項,對外發放短期貸款。

二、甲方必須在乙方開立基本帳户,委託款項存入該帳户。

三、乙方就為委託款項可以發放下列形式貸款:

1、存單;

2、銀行承兑匯票貼現貸款;

3、城區房地產抵押貸款;

4、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貸款。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託款項可直接發放存單和銀行承兑匯票貼現貸款;發放城區房地產抵押貸款必須甲方書面確認;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書面通知乙方對其發放貸款。

五、委託貸款利率

1、委託貸款利率範圍為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1.5倍。

2、逾期、擠佔挪用貸款,按照國家逾期、擠佔挪用利率計付利息。

3、國家貸款利率調整,委託款項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

六、甲方按照貸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託貸款手續費。

七、利用委託款項發放貸款,乙方應嚴格審查借款人資格及借款資料,確保貸款發放合法。

八、對委託款項貸款,乙方應盡力清收。對借款人信用狀況變化威脅款項安全的.,乙方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文書生效後,乙方應在法定期間內申請執行。

九、甲乙雙方按月對帳,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帳户資金變動的對帳單等資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託貸款手續費後,將利息剩餘款項直接轉入甲方基本帳户。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託款項貸款到期,借款人申請展期的,經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過貸款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期限為三年,期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續期。

十六、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或其受權委託人簽字蓋章之 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購房協議 篇3

貸款人: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

借款人、貸款人經平等協商,就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借款條件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款項的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2.1 本合同項下借款幣種為 ,金額為 (大寫:____________ )萬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2.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_______月,自實際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實際提款日以借據為準。

第三條 利率和利息

3.1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年利率 _______%。

3.2 本合同項下借款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按 (月/季/半年)結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 本合同項下逾期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_______%確定,挪用借款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_______%確定。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應根據實際用款需求提取借款,其中首筆借款必須於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之前提取,最後一筆借款必須於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之前提取,否則貸款人有權取消全部或部分借款。

第五條 還款

借款人採取以下方式還款(在選項內打"√"):____________

□按 (月/季)結息,到期一次性還本。

□按 (月/季)結息,分期還本,具體分期還款計劃為(內容不夠,可另附頁):____________

計劃還款時間

計劃還款金額(萬元)

第六條 擔保

6.1 本合同項下借款為 (信用/擔保)貸款。

6.2 本合同項下借款為擔保貸款的,擔保事宜見另行簽訂的擔保合同。相關擔保為最高額擔保的,對應的最高額擔保合同如下:____________

最高額擔保合同名稱:____________ (編號:____________ )

擔保人:____________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解決方式為 ;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提交仲裁申請時該會有效之仲裁規定,在 (仲裁地點)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在貸款人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 其他

8.1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貸款人、 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下列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____________

附件1:____________提款通知書(格式)

附件2:____________委託支付協議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部分 _______個人借款合同條款

第一條 利率和利息

1.1 借款按月結息的,結息日為每月20日;按季結息的,結息日為每季度末月的20日;按半年結息的,結息日為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

1.2 第一個利息期從借款人實際提款之日起至第一個結息日止;最後一個利息期從上一個利息期結束之次日起至最終還款日;其餘利息期從上一個利息期結束之次日起至下一個結息日。

1.3 如遇中國調整貸款利率確定辦法並適用於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則按中國有關規定辦理,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二條 借款發放和支付

2.1 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須滿足本合同約定的提款前提條件,否則貸款人沒有義務向借款人發放任何款項,貸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2.2 首次提款前提條件:____________

(1)除信用貸款外,借款人已按貸款人要求提供相應擔保且已經辦理完畢相關擔保手續;

(2)按本合同約定向信用社提交提款申請書。

2.3 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除應滿足首次提款前提條件外,還應滿足以下前提條件:____________

(1)未發生本合同或與貸款人簽署的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2)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證明材料與約定用途相符。

2.4 借款人提款時向貸款人提供的書面文件須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徵得貸款人同意後可以提供加蓋借款人公章的複印件。

2.5 借款人申請提款須提前至少2個銀行工作日向貸款人提交提款申請書。提款申請一經提交,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撤銷。

2.6 貸款人經審核同意借款人提款的,貸款人將借款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户,即視為貸款人已經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了借款。

2.7 根據相關監管規定和貸款人管理要求,超過一定金額或符合一定條件的借款,應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由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借款資金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支付對象。為此,借款人應與貸款人另行簽訂委託支付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並在貸款人處開立或指定專門賬户用以辦理受託支付事宜。

第三條 還款

3.1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在還款日和每次結息前一個銀行工作日,借款人應在其於貸款人處開立的還款賬户中足額存入當期應付利息、本金和其他應付款項,貸款人有權在該還款日或結息日主動劃收,或要求借款人配合辦理有關劃款手續。如果還款賬户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3.2 借款人申請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借款的,應提前10個銀行工作日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

3.3 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借款人應付清至提前還款日止,依據本合同約定到期應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項。

3.4 因借款人提前還款或貸款人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借款導致實際借款期限縮短的,相應利率檔次不作調整,仍執行原借款利率。

第四條 擔保

4.1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應為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4.2 本合同項下擔保物發生受損、貶值、產權糾紛、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處理抵押物,或保證擔保的保證人財務狀況發生不利變化或發生其他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第五條 保險

5.1 借款人應根據貸款人要求,將與借款有關的風險在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種和期限應符合貸款人的要求,保險金額須覆蓋貸款風險。

5.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續保或代為投保,費用由借款人承擔。如借款人及相關方對保險單進行實質性改動或提前終止,須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並徵得貸款人同意,否則,借款人對貸款人因保險中斷或終止、保單批改而蒙受的損失承擔責任。

5.3 保險單中應當註明,出險時貸款人為優先受償人(第一受益人),保險人應直接將保險金支付給貸款人。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

5.4 借款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並根據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及時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償金或補償金應用於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或經貸款人同意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户,作為保證金來擔保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第六條 陳述和保證

借款人向貸款人做出以下陳述和保證,並維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始終有效:____________

6.1 借款用途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6.2 依法具備借款人主體資格,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6.3 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應承擔的其他合同項下的義務均無牴觸。

6.4 無惡意拖欠銀行貸款本息行為。

6.6 提供給貸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6.8 未向貸款人隱瞞其所涉及的訴訟、仲裁或索賠事件。

第七條 借款人承諾

7.1 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項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證券市場、期貨市場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7.2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清償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

7.3 接受並積極配合貸款人以賬户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對包括用途在內的借款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按照貸款人要求定期彙總報告借款資金使用情況。

7.4 接受貸款人的信貸檢查,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反映借款人償債能力的其他資料,協助並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瞭解和監督。

7.5 對貸款人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達的各類通知及時簽收。

7.6 不以降低償債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未徵得貸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項下借款形成的資產向第三方提供擔保。

7.7 如本合同項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發放,完整、真實、準確地定期向貸款人報送對外擔保情況,並根據貸款人的要求,簽訂賬户監管協議。對外提供擔保可能影響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7.8 承擔因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所發生的費用,以及貸款人為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已付和應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公告費等。

第八條 借款人同意

8.1 從貸款申請之日起到貸款還清之日止,貸款人可以查詢借款人信用報告;

8.2 貸款人向人民銀行報送借款人發生的銀行借貸相關信息。

第九條 貸款人承諾

9.1 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9.2 對借款人提供的非公開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和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違約

10.1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借款人違約:____________

(1)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或未履行本合同下任何其他義務,或違背在本合同項下的陳述、保證或承諾的;

(2) 借款人違反合同規定用途將貸款挪作他用;

(3) 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的;

(4) 借款人任何其他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能清償,或者不履行或違反在其他協議項下的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5) 借款人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營運能力和現金流量等財務指標突破約定標準,或發生惡化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6) 借款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資產被查封、扣押或被強制執行,或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依法採取處罰措施,或因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政策被媒體曝光,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7) 借款人失蹤或被司法機關依法調查或限制人身自由,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8) 借款人因違反食品安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或行業標準而造成責任事故,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9) 如本合同項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發放,借款人的信用等級、盈利水平、資產負債率、經營活動現金淨流量等指標不符合貸款人信用貸款條件的;或借款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以其有效經營資產向他人設定抵/質押擔保或對外提供保證擔保,已經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10) 可能導致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受到不利影響的其他情形。

10.2 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____________

(1) 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 停止依據本合同和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

(3) 宣佈本合同和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其他合同項下未償還的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償還款項;

(4) 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

(5) 借款到期(含被宣佈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約償還的,貸款人有權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罰息利率計收罰息。對借款人未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6)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自借款被挪用之日起,對挪用部分按本合同約定的挪用借款罰息利率計收罰息,借款被挪用期間未按時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7) 借款人同時發生上述第(5)、(6)條所列情形的,罰息利率擇其重者確定。

(8) 借款人未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和複利)或其他應付款項的,貸款人有權通過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9)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到期(包括被宣佈立即到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或其他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户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債務全部清償完畢為止。

(10) 貸款人扣收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所有債務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11) 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 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全部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11.2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餘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原條款仍然有效。

11.3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響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 完整合同

本合同第一部分《借款條件》和第二部分《個人借款合同條款》共同組成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兩部分中的同一詞語具有相同含義、借款人本筆借款受上述兩部分的共同約束。

第十四條 通知

14.1 本合同項下的所有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發出。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繫地址。任何一方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發生變更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14.2 本合同任何一方拒絕簽收或發生其他無法送達的情形,通知方可採取公證或公告方式進行送達。

第十五條 其他

15.1 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其他權利。

15.2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15.3 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與本合同有關的信息和借款人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徵信系統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信息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徵信系統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信息數據庫查詢借款人的相關信息。

15.4 貸款人根據其業務規則製作保留的關於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單據和憑證,構成證明借貸雙方債權債務關係的有效證據,對借款人具有約束力。

15.5 在本合同中,⑴凡提及本合同應包括對合同的修改或補充;⑵條款標題僅用於參考,不構成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對標題項下內容及其範圍也不構成任何限制;⑶提款日、還款日為非銀行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工作日。

雙方確認:____________借貸雙方已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進行了充分協商。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已應借款人要求對相關條款作出解釋和説明。借款人已認真閲讀,並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條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條件》和第二部分《個人借款合同條款》),借貸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對本合同內容無異議。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

負責人/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附件1:____________

提款申請書

農村信用社

根據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我方與貴社簽訂的編號為 的《個人借款 合同》(下稱"借款合同"),我方已全面落實借款合同約定的各項提款前提條件,特向貴社發出如下提款申請:____________

一、我方擬於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向貴社提取金額為 _______萬元的借款。

二、本筆借款期限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到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三、根據借款合同和委託支付協議的約定,本筆借款採用 □貸款人受託支付 □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1 、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下,我方授權和委託貴社在將本筆借款直接支付給符合借款約定用途的下列支付對象賬户: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

【本筆借款需同時支付給多個支付對象的,支付對象和賬户清單見附件】

2 、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請將本筆借款劃入我方下列賬户: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

四、我方謹向貴社確認:____________

1、該筆借款將用於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

2、在該通知發出之日及提款日,我方在借款合同中所作的所有陳述、保證和承諾仍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3、截至本通知發出之日,我方的收入來源、生產經營和財務信用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4、在本通知發出之日,不存在任何借款合同項下或與借款合同有關的違約或預期違約事件,我方進一步確認,在提款日也不會發生或存續任何違約事件。

5、本通知發出之後即為不可撤銷。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貸款社審核意見:____________

支付對象和賬户清單

支付對象1: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額:____________

支付對象2: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額:____________

支付對象3: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額:____________

支付對象4: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額: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簽字)

附件2

委託支付協議

委託人(借款人):____________

受託人(貸款人):____________ 農村信用社

鑑於:____________

1、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編號為 的《 借款合同》(下稱"借款合同"),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2、根據銀監會相關規定和貸款人管理要求,對符合條件的借款資金支付或經借款人同意由貸款人受託支付的其他資金應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

為明確借款委託支付事宜,借款人和貸款人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受託支付條件

借款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在借款合同項下提款均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1、借款人無法事先確定具體交易對象且金額不超過三十萬元人民幣的;

2、借款人交易對象不具備條件有效使用非現金結算方式的;

3、貸款資金用於生產經營且金額不超過五十萬元人民幣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條 授權和委託

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受託支付條件的提款,借款人授權和委託貸款人在將借款劃入指定的借款人賬户後,將借款資金轉入符合借款合同約定用途的支付對象賬户,並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支付憑證等相關資料。

第三條 受託支付

1、在辦理受託支付時,借款人應在每次提款時向貸款人提供其放款賬户和支付對象賬户信息以及證明本次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約定的證明材料。借款人應保證提供給貸款人的所有資料都是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2、在辦理受託支付時,貸款人只對借款人提供的支付對象信息、借款用途證明材料等相關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因借款人提供的相關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導致貸款人未及時完成受託支付的,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貸款人經審核發現借款人提供的用途證明材料等相關資料有不一致或其他瑕疵的,有權要求借款人補充、替換、説明或重新提交資料材料,在借款人提交令貸款人滿意的資料前,貸款人有權拒絕相關款項的發放和支付。

4、貸款人經審核,認為借款人提供的資料與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一致且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約定的前提條件的,首先將借款劃入借款人指定賬户,然後根據需要將相應款項轉入借款人支付對象賬户。

5、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重新確定借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借款資金的發放與支付:____________

(1)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無效的資料以獲取借款的;

(2)借款人生產經營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信用狀況下降,或發生借款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3)借款人不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提取和支付借款資金;

(4)借款人違反本協議和借款合同約定或相關監管規定,以化整為零方式規避貸款人受託支付;

(5)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户或支付對象賬户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止付。

第四條 賬户凍結或止付

如果因借款人指定放款賬户或其支付對象賬户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止付,導致貸款人無法及時按照借款人委託完成受託支付,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影響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已經產生的還款義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因借款人提供給貸款人的交易資料不真實、不完整或無效導致貸款人損失的,借款人應予賠償。

2、貸款人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時發放和支付借款資金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能預見、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貸款人系統故障、通訊故障等意外事件,導致貸款人未按時發放和支付相應款項的,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但貸款人應及時通知借款人。

第七條 生效和終止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下的款項全部提取完畢(包括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取消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未提取款項)且貸款人受託支付事宜辦理完畢之日終止。

第八條 其他

本協議作為借款合同的附件,與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執行。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

負責人(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jiekuan/30nwp8.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