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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個人購房借款協議書(精選11篇)

民間個人購房借款協議書(精選11篇)

民間個人購房借款協議書 篇1

甲 方: 乙 方:

民間個人購房借款協議書(精選11篇)

甲方因 需要 ,特向乙方申請借款。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乙方經審核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購房借款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一、借款金額、時間

第一條、 本次借款用於買房,共計人民幣:

第二條、 總計人民幣:

第三條、 本合同借款自 年 月 日起成立

二、借款利率

第四條、本合同利率現為現行公積金借款年利率 3.75% 。

本合同利率,不受國家法定利率的調整而影響。

第五條、具體還款明細見附件

三、借款償還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採取有錢即還款方式,由監督,還款金額由乙方簽字生效。

四、違約責任

第七條、乙方有權終止借款合同,並向甲方追償,或依法處分其下房產。

五、附則

第八條、本合同及其附屬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的協議方為有效。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名後生效,至甲方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款項清償時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民間個人購房借款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借款給乙方購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主旨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並在本合同約定的條件成就時歸還借款,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二、借款

1.金額:人民幣。

2.用途:乙方購房。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補足。

房產信息:房產登記在乙方名下。

3.付款時間:年月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

4.乙方指定收款賬號:。

開户行:。

户名:。

5.甲方在實際付款之前,有權停止履行本協議。

三、服務期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至少在甲方工作年。如乙方在甲方工作至服務期滿,乙方無須再歸還本協議約定的借款。

2.服務期滿之前,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應立即歸還本協議約定的全部借款:乙方提出辭職的,無論何種理由; 乙方停止工作的;因為《民法典》第39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導致甲方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合同到期,甲方同意按原條件續簽勞動合同,但乙方不同意續簽的。

3.服務期滿之前,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應立即按比例歸還本協議約定的借款:因為《民法典》第40條規定的情形之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因為《民法典》第41條規定的情形之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因為《民法典》第44條規定的情形之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雙方協商解除勞動關係的。此種情形下,乙方應歸還的借款金額為:借款總額/服務期總月份數*已經服務的月份數。已經服務的月份數=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之日止,乙方為甲方服務的月份數。

4.根據本協議約定,乙方應歸還借款之日起五日內乙方仍未歸還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補充約定

1.乙方如因購房與開發商發生任何質量爭議或其他爭議,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2.乙方所購房產所發生的費用、責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如本協議簽訂後個月內乙方未實際購買或與開發商解除購買,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歸還全部借款。

五、爭議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雙方同意本協議有關的爭議作為普通民事訴訟,直接由法院受理,無須經過勞動爭議仲裁程序。

六、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民間個人購房借款協議書 篇3

借款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借貸條款

第一條 貸款種類和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第 種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 ),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a、個人商品住房貸款

b、個人商業用房貸款

c、個人自建房貸款

d、經濟適用房貸款

e、集資建房貸款(房改房)

f、其他:

第二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__________月,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 利率

4.1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 (上/下)浮_____%,據此確定年利率為_____%,並按照以下公式換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貸款發放前,基準利率調整並適用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適用新的基準利率並按照第4.1條的約定重新確定貸款利率;貸款發放後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a、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準利率調整之日的次年_______月______日開始,按該次調整後的基準利率(如基準利率在一個公曆年度內經兩次或兩次以上調整的,則以該公曆年度內最後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為準)及上述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並執行新的利率;

b、在貸款期限內不調整;

c、其他:___________ 。

第五條 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以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已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且房地產開發商已提供有效的連帶保證擔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行為。

5.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分 次劃入下列賬户,貸款的發放和支付通過本賬户進行。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户名: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

5.3貸款資金應由貸款人通過受託支付方式向房地產開發商支付。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有權在貸款資金髮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後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並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5.4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高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a、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b、借款期間,借款人未按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將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或重複抵押等;

d、拒絕或妨礙我行對貸款使用情況和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e、提供的文件、資料不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

f、與他人簽訂有損我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

g、保證人違反保證條款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或質押權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我行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質)押;

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其遺產或財產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原借款合同; 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户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支付。

第六條 還款

6.1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a、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計息) 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b、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計息) 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c、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日計息) 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還本金)×日利率×本期實際天數

d、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 (月/三個月/六個月/一次性)還本;

f、其他:_____ 。

6.2每期還款日:______日;最後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下列個人結算賬户作為專門的還款賬户:

6.4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還款賬户中足額存入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並授權貸款人於每期還款日從還款賬户中劃收;借款人有未償付的貸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賬户,並授權貸款人隨時劃收。如果還款賬户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按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劃收。

6.5若還款賬户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户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户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户已無法足額劃轉,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櫃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户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櫃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提前還款

7.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前30天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方可提前還款。

7.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以下條件:

a、按如下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_______________

b、貸款發放後第一年內不允許提前還款,一年後每年提前還款不超過2次,每次還款金額不低於初貸金額(合同金額)的20%。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d、 。

7.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佔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7.4由於借款人提前還款而造成貸款期限發生變化的,未償還部分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貸款利率:

a、按原貸款利率計息;

b、自縮短期限之日起,貸款利率按調整後的實際期限所對應的基準利率和第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並執行,但縮短期限前已經計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調整。

第八條 貸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需要辦理貸款展期時,應在貸款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第九條 罰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9.3貸款利率按第4.2條的約定進行調整的,利率調整後罰息利率亦相應變動,其變動週期與利率變動週期一致。

第十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0.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以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或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 d、借款人所購房產或抵押物、質物發生質量、權屬等糾紛,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g、借款人對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h、發生第10.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i、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違約,除第11.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採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 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西安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户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對於因借款人聯繫方式變更造成貸款人無法電話或信函通知的,貸款人可以公證送達等各種法律認可方式履行告知義務。

11.2貸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餘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二條 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於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並從貸款墊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條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四條 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4.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人應予配合。

14.5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並將抵押的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於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徵得貸款人同意,並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14.6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4.7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4.8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_____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户,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值自由處分。

14.9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補償。

第十五條 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六條 抵押登記

16.1本合同簽訂後,抵押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貸款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16.2抵押物為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的,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或貸款人另行要求的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後,應在30天或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在取得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應由貸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後,貸款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抵押物的處分

17.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變賣後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14.6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經本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抵押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抵押權人權利的行為。抵押人違反此約定的,抵押權人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並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7.3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物擔保範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貸款人應將剩餘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7.4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7.5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質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八條 質物

18.1出質人自願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8.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於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18.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於貸款債權的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8.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8.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户,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於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款項自由處分。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民間個人購房借款協議書 篇4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擔保人: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為了確保甲﹑乙﹑丙三方簽定的編號為: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的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的履行,經三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對原合同中第2條第1款、第2條第2款、第2條第3款、第2條第5款做如下修改,具體如下:

1﹑原合同第2條第1款內容為房產名稱及處所 變更為合同第2條第1款房產名稱及處所 .

2、原合同第2條第2款內容建築面積2條第2款建築面積

3、原合同第2條第3款內容購置價變更為同第2條第3款內容購置價

4、原合同第2條第5款內容房產買賣合同編號 變更為合同第2條第5款內容房產買賣合同編號 .

除上述變更條款外,合同中其他條款的內容不變。

本協議作為被修改的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的補充協議,與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____ 份,各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 (蓋章)

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蓋章)

保證擔保人: _______________(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

民間個人購房借款協議書 篇5

甲 方: 乙 方:

甲方因 需要 ,特向乙方申請借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乙方經審核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購房借款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一、借款金額、時間

第一條、 本次借款用於買房,共計人民幣:

第二條、 總計人民幣(大寫):

第三條、 本合同借款自 年 月 日起成立

二、借款利率

第四條、本合同利率現為現行公積金借款年利率 3.75% 。本合同利率,不受國家法定利率的調整而影響。

第五條、具體還款明細見附件

三、借款償還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採取有錢即還款方式,還款金額由乙方簽字生效。

四、違約責任

第七條、乙方有權終止借款合同,並向甲方追償,或依法處分其下房產。

五、附則

第八條、本合同及其附屬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的協議方為有效。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名後生效,至甲方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款項清償時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民間個人購房借款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單位)____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購買房屋,資金不足,特向乙方請求借款。經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應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歸還完畢。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間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紅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還款。在此期間,若甲方的股份分紅總額不足____________萬元的,甲方需將不足部分補齊還給乙方。

三、甲方等人對第一項的借款_______________元整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四、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民間個人購房借款協議書 篇7

經_______(下稱貸款人)、_______(下稱借款人)和__________(下稱擔保方)充分協商,根據《_____》《_____》及其他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具體寫到______日前還款多少,計劃還款多久等還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貸款人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人願遵守貸款人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願作為借款人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人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為,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貸款人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代償責任。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貸款人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人存款帳户中扣收。

第六條貸款到期,借款人及保證人無力歸還,又未申請延期或未與貸款人簽訂延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人加收_____%的利息,並可以從借款人及保證人的存款賬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當借款人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償權人的債務時,借款人、保證人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人的貸款本息。

第八條借、貸及保證各方發生糾紛,由各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_____的,按有關_____規定辦理。

第九條其他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和銀行有關貨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貸、保證人各持_____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委託人):(簽章)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民間個人購房借款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單位):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購買房屋,資金不足,特向乙方請求借款。經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___元(大寫:______元整),甲方應於年 月 日前歸還完畢。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紅______元作為還款。在此期間,若甲方的股份分紅總額不足萬元的,甲方需將 不足部分補齊還給乙方。

三、甲方等人對第一項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四、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間個人購房借款協議書 篇9

篇一:個人購房借款合同樣本

借款人:

貸款人: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第種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A、個人商品住房貸款B、個人商業用房貸款C、個人自建房貸款D、經濟適用房貸款E、集資建房貸款(房改房)F、其他:

第二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

4.1貸款利率以中國人*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下)浮%,據此確定年利率為%,並按照以下公式換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貸款發放前,基準利率調整並適用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適用新的基準利率並按照第4.1條的約定重新確定貸款利率;貸款發放後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A、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準利率調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開始,按該次調整後的基準利率(如基準利率在一個公曆年度內經兩次或兩次以上調整的,則以該公曆年度內最後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為準)及上述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並執行新的利率;B、在貸款期限內不調整;C、其他:。

第五條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以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已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且房地產開發商已提供有效的連帶保證擔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行為。

5.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分次劃入下列賬户,貸款的發放和支付通過本賬户進行。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户名:賬號:開户行:

5.3貸款資金應由貸款人通過受託支付方式向房地產開發商支付。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有權在貸款資金髮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後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並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5.4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高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A、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B、借款期間,借款人未按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C、借款人擅自將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或重複抵押等;D、拒絕或妨礙我行對貸款使用情況和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E、提供的文件、資料不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F、與他人簽訂有損我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G、保證人違反保證條款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或質押權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我行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質)押;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其遺產或財產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原借款合同;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户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支付。

第六條還款

6.1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種方式償還貸款本息:A、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B、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C、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日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還本金)日利率本期實際天數D、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E、按月付息,按(月/三個月/六個月/一次性)還本;F、其他:。

6.2每期還款日:日;最後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下列個人結算賬户作為專門的還款賬户:

6.4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還款賬户中足額存入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並授權貸款人於每期還款日從還款賬户中劃收;借款人有未償付的貸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賬户,並授權貸款人隨時劃收。如果還款賬户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按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劃收。

6.5若還款賬户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户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户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户已無法足額劃轉,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櫃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户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櫃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提前還款

7.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前30天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方可提前還款。

7.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以下條件:

A、按如下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B、貸款發放後第一年內不允許提前還款,一年後每年提前還款不超過2次,每次還款金額不低於初貸金額(合同金額)的20%。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7.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佔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7.4由於借款人提前還款而造成貸款期限發生變化的,未償還部分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貸款利率:A、按原貸款利率計息;B、自縮短期限之日起,貸款利率按調整後的實際期限所對應的基準利率和第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並執行,但縮短期限前已經計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調整。

第八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需要辦理貸款展期時,應在貸款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第九條罰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3貸款利率按第4.2條的約定進行調整的,利率調整後罰息利率亦相應變動,其變動週期與利率變動週期一致。

第十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0.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C、以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或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D、借款人所購房產或抵押物、質物發生質量、權屬等糾紛,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G、借款人對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H、發生第10.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I、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違約,除第11.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採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西安市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户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對於因借款人聯繫方式變更造成貸款人無法電話或信函通知的,貸款人可以公證送達等各種法律認可方式履行告知義務。

11.2貸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餘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二條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於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並從貸款墊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四條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4.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人應予配合。

14.5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並將抵押的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於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徵得貸款人同意,並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14.6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4.7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4.8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B、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户,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C、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值自由處分。

14.9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補償。

第十五條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六條抵押登記

16.1本合同簽訂後,抵押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貸款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16.2抵押物為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的,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或貸款人另行要求的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後,應在30天或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在取得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應由貸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後,貸款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抵押物的處分

17.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變賣後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B、發生第14.6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經本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抵押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抵押權人權利的行為。抵押人違反此約定的,抵押權人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並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7.3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物擔保範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貸款人應將剩餘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7.4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7.5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質押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八條質物

18.1出質人自願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8.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於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18.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於貸款債權的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8.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8.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户,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C、用於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款項自由處分。

第十九條擔保範圍

質押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條交付和登記

20.1本合同簽訂後,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後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20.2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需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經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後,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註銷登記手續,並將相關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第二十一條質物的處分

21.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兑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B、發生18.4條所述情形,出質人或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補足質物價值的;C、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兑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D、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21.2質物的兑現或提現日期先於主債務履行期的,貸款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兑現。貸款人依前款約定兑現價款後,應與出質人協商,將兑現的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户,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21.3質物的兑現或提現日期後於債務履行期屆滿日,借款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後30天內仍未清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提前兑現或提現,以所得價款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因提前兑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如果質物在借款人債務履行期屆滿30天內到期的,貸款人應在質物到期日按第21.2條約定的方式處分質物。22.4未經本質押權人同意,質押人不得將本質押合同項下的質押物再行質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質押權人權利的行為。質押人違反此約定的,質押權人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並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1.5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範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貸款人應將剩餘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保證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二條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十三條保證範圍

保證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四條保證期間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

24.1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但是自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且貸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日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動解除,但對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債務,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

24.2全程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二十五條扣收

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擔保責任的,保證人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開立在西安市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户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扣收保證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條的約定執行。貸款人扣收時應當通知保證人。

其他條款

第二十六條轉讓

26.1貸款人無需徵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佈公告等形式作出。由於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以配合。

26.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和擔保人承諾

27.1貸款發放後,借款人與售房人就所購房屋質量、權屬或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減少或免除借款人的還款責任,也不限制、減少或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27.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擔保人同意,擔保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A、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B、貸款人宣佈貸款提前到期的;C、貸款利率依據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D、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條保險

28.1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押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於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投保人負擔。

28.2保險單中應當註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並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賬户。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28.3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十條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30.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30.3地址、聯繫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徵用、被列入拆遷範圍或發生權屬爭議;

30.5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於: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30.6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31.2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的,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31.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抵押條款、質押條款或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33.1提交仲裁委員會在進行仲裁。

33.2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其他

34.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34.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閲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於登記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和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補充條款

貸款人(公章):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共同借款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年月

民間個人購房借款協議書 篇10

借款單位:_________(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_________(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為_________需要,依據《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保證用於_________。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户數額按月利率_________‰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户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後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賬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採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賬户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變更後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

十三、補充條款: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個人購房借款協議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信守: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委託擔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為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託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委託費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

委託費為_____________元,,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甲方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不少於房價總款____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銀行貸款與上述首付款之和小於房價總款,則甲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差額部分。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託費;並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和合同規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户,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税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為其辦理房屋過户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乙方義務: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託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託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於委託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本合同終止時間為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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