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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協議(精選17篇)

貸款協議(精選17篇)

貸款協議 篇1

借款單位: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貸款協議(精選17篇)

貸款銀行: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合同單位:借款單位

貸款銀行

甲方為適應生產發展需要,依據____,特向乙方申請貸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萬元,規定用於

2.借款期限約定為____年___個月,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

3.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___‰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門罰收利息___;超儲、積壓設備、材料佔用的貸款,加收利息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4.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

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户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户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瞭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併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併合同的研究、簽訂

的全過程,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係。

8.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並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並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0.

1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借款單位:____________貸款銀行: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或負責人:____________擔保單位:____________

貸款協議 篇2

本協議由abc公司(簡稱“借款人”或“借款方”),國公司,與____銀行(簡稱為“銀行”),____於19xx年  月  日訂立。

此證:

鑑於借款人已向銀行要求基於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一筆本金為壹佰萬美元(us¥_____的定期貸款);

鑑於銀行已準備基於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定期貸款;

據此,以雙方相互承諾為對價,就下述內容達成一致:

第一條 定義

1.1 基於本協議之目的,下列詞語可定義為:

“營業日”:指位於____銀行開始正常銀行業務的任何一天,以及____同業銀行拆借市場進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諾”:指銀行在本協議生效日即承擔向借款人貸款的義務。

“____”:指位於____的信貸銀行國際分部。

“美元”:及“¥”符號,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及與本協議項下所有支付有關的現匯。

“違約事件”:指依本協議第八條中所列舉的所有事件。

“擔保人”:指____銀行。

“負債”: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負債是指依據×國通常接受的會計準則所包括的在債務被確認之日該人或借款人之資產負債表負債一側所表明的確定負債的全部債務項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繼或被擔保的,或屬借款人次要或偶發的債務(有別於在託收過程中文件背書)在內的債務及負債,無論是源於任何協議所引起的負債或是提供款項及預付款項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負債均屬此範圍。

“分期會款日”:指根據4.1的規定協議生效之日起計達18個月,24個月,30個月,36個月,42個月,48個月,54個月和60個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個計息期的最後一日。

“計息期”:指自協議生效日起  個月這後止的一段期間,第一計息期自上一計息期最後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選擇的三個月後或六個月後止,但是,如果每一計息期的最後一日不是銀行營業日者,則順延到下一個營業日,或假若一個計息期早於或晚於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規定,或另有規定的利率。

“貸款機構”:是指國際銀行機構,或根據其意願隨時指定的分行、分理處、分支機構或支行;貸款將自此類機構發放,且未償付及全部償付款項亦由此類機構收取。

“貸款”:指依本協議2.1.款規定由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票據”:指由借款人開業以銀行為指定付款的依附錄a基本內容的期票,其證明因銀行依本協議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而產生的借款人對銀行的負債。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號、團體、政府、政府機構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個人、團體或其他名義的實體。

第二條 貸款

2.1 承諾

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並基於借款人作出的陳述與保證,銀行同意通過其貸款機構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為壹佰萬美元(¥____)的貸款。

2.2 釋放

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依協議第六條規定,銀行應向借款人在紐約指定的賬號匯入協議約定的數額款項。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條中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則銀行無義務提供此項貸款。

2.3 還款、支付利息及計息期的確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協議規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八期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應就其選擇3個月或6個月利息期的結果,在利息期償付之前5個營業日(第一個利息期除外),通知銀行。如果銀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則下一利息期的長度與上個相同;假若一個計息期早於或晚於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款日結束。

2.4 利率的確定

依照協議規定每一計息期的利息應為百分之一點五(1.5%)。此利率加該計息期償付前兩日,倫敦時間11:00am,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的利率。

2.5 票據

借款人償還本金的義務應由借款人的期票證明,其基本格式應參照附錄a,並符合本條(2.5)的規定。票據應以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期票出具日期;依銀行指令支付與貸款本金相等的款項;分為相等的八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依規定利率償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計息期在付息日償付。

2.6 替代基礎

在利率是依2.4款規定確定時,銀行應確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償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無法在倫敦同業銀行市場上拆借到或,在某一確定利息期,其原先規定的利息,即從倫敦同業銀行拆借的利息無法正確反映銀行的費用時,銀行應在該計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個營業日,以電傳、電報或電話方式、將銀行作出的決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應通過友好會談確定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基礎(簡稱為“替代基礎”)。如果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該利率應具有追溯力且自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達成一致,銀行應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銀行為獲得該利息期內貸款所就負擔利息的文件,應當明確的是銀行的利息率應與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確實影響了銀行籌集該利息貸款的費用,則新利率處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銀行應向借款人提供其獲得貸款的途徑及為獲得此貸款而支付費用的證明。在收到銀行有關利息率或為獲得貸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後,借款人有權依據4.7的規定,將貸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預付日起計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償付銀行。

2.7 過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償還根據貸款合同和本票的規定應償還的款項時,借款人應根據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從應付款日起計算,到實際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較高的為準: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償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利息率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個百分點(1%),或在借款人未能償付之日的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上的上午11:00,主要銀行所出具的貸款利率報價的基礎上再加2.5個百分點(2.5%)。銀行應以正確的書面方式中電傳通知借款人確定的利息。在不損害本條規定的銀行的權利以及準據法允許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補償銀行因為借款人不及時償還貸款或本材料規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費用,如銀行為遵守出貸承諾可為獲得貸款款項而產生的損失。為此,銀行應出具一份標明損失和費用的證書。

2.8 計算,終局決定

所有償付的利息以360天為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銀行對每一期利息率的確定都對各當事方有約束力。

2.9 收入的利用

(a)貸款收入應用作____(確定用途)。

(b)銀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確認其瞭解根據美國聯邦儲備系統管理委員會的政策,國際貸款只能資助美國以外的非美籍企業。借款人確認貸款收入將只被用於資助美國以外的業務。

第三條 信用證

3.1 信用證

為支持並擔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項下的義務,擔保人應按照附錄2(保函)的格式向銀行出具一份備用信用證。該保函的金額應為____,且有效期應在償付貸款日後一個月的第一天為止。

第四條 付款

4.1 付款

根據合同和本票的規定,借款人對應向銀行償付的貸款不得抵消、反拆並可處由兑換,付款應向____的貸款機構支付,不遲於當地時間(____時間)上午10:00。一旦應付款日為非營業日,則自動順延到該日後的第一個營業日。在計算利息和金額時應包括這一日和下一個營業日。

4.2 以美元付款的義務

根據本合同和本票規定,應由借款人償付的本金和利息應以美元支付,而無論於何種法律、規則或制度,也無論是現有的或根據任何管轄權將可能會影響此項義務的履行。此義務也可通過償付或訴訟方式予以保護。此項以美元付款日的義務應是通過訴訟可以強制執行的,並且不受其他裁決的影響。

4.3 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權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權在提前30天以書信或電傳通知(不可撤銷的通知)銀行後,有權將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的提前償還。每一部分的預先償還額應不少於____美元,且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借用。

4.4 補償

借款人應對基於下列原因而使銀行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包括利潤損失)進行補償。(銀行的損失和費用包括但僅限於:銀行在利息低於合同的規定而為組織貸款而所付出的成本、費用和損失)(a)貸款未在該日簽字;(b)在利息償付日以外進行的償還和提前償還。銀行應將這些成本,費用和損失製成證書,發送給借款人。這一證書,如果沒有明顯的計算或轉交上的錯誤即應有約束力。

4.5 税務

(a)所有票據面額、貸款本金和利息,以及與本協議和借款人開具票據有關的應付款項的支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且是完税的,由×國或任何部門、機構、政治分支上權力機關或某一組織的成員所強制、劃撥、徵收或募集的(就本協議、貸款、票據、協議登記、監證或其他法律手續的履行、協議生效以及本金、利息、費用或有關的其他款項支付而引起的)現在或將來的所有所得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費、費用、強制貸款及預提費用不得減少全部應付款項,上述費亦包括罰息和罰款;(以下綜稱“税務”)。如果任何税務被強制徵收,則借款人須向銀行支付必需的額外費用以保證銀行得到在票據中説明而不含税務的淨等額款項。所有税務應由借款人在罰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適用法律支付税務之後45天之內,借款人應將完税原始單據轉交銀行,如無法轉交單據,則應向銀行提交可含滿意的形式或內容的支付證據。

(b)借款人將保護銀行或票據持有人受侵害並向該方依其要求償還已實際支付的任何税款。

4.6 增加費用

要本協議期間,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或財政或金融機構的指令的變化(無論是否有法律效力)將引起對於銀行支付貸款本金或利息、票據金額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其分款項的税基的變化;或強制、修改或承擔任何儲備金、特別儲蓄及或對資產、基於賬户或擴大信貸的儲蓄類似要求;或強加給銀行或倫敦同業銀行市場任何其他對本協議、貸款或票據產生影響的條件,或可能導致銀行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費用增加,或減少銀行應收取款項的結果,在這類情形下借款人應向銀行依其要求支付此類附加款項以補償銀行增加的費用或的收入。由銀行出具的確定其補償必要額度的證明應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計算或傳遞方面明顯的錯誤,則該證明將最終作為確認文件並確定補償金額。

4.7 法律變更

無論是否有其他規定,在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從而引致銀行(1)承諾;或(2)發放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行為成為不合法的情況下,銀行應通知借款人並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遞交有關此類變更的證明。基於由銀行向借款人作出的有關此變更的通知,銀行的承諾即終止,且全部貸款本金和未付票據款項,連同利息和依本協議應向銀行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項均須於此類變更之日後繼的計息日或依銀行規定更早的日期完成支付。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

為使銀行加入本協議併發放並維持貸款,借款人特向銀行作出下列陳述和保證。

5.1 組建公司及資格

借款人是依×國法律組建、有效存續及具良好信譽的(特定實體形式),且其以自有資產組建並經營業務,並依財產所有者之特性或業務經營必需某種資格時在各管轄取得此類資格。

5.2 能力和權力

借款人有充分的權力參與協議,借貸資金,簽署票據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義務;上述全部行為均經適當和必需的法人行為所授權。

5.3 同意與登記

任何人基於本協議及票據的履行、送達、執行、有效性或強制性或支付所要求的所有授權、同意、批准、登記、宣告、豁免及特許(除在此時中央銀行許可匯付外匯並不適用的情況之外)均須完成併產生法律效力。

5.4 合法性和強制性

本協議和其附屬條款的執行的票據構成依×國有權法院的規定對於借款人的合法、有效並肯約束力的強制性義務。

5.5 其他附屬文件

本協議和其附屬條款的執行和送達,以及上述要據的出具,均不導致因以借款人為一方或由借款人作郵或其財產受到約束的契約、協議、指令、判決或文件涉及的,或借款人基於備忘錄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條款和條件的違犯,對於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託管或不動產債權的產生,某種過失(通知或時效已過或兩者兼而有之),或債務持有人宣佈同樣應付債務的情況,而且亦不違犯適用法的任何條款規定。

5.6 財務報表

借款人在____,並與該財政年度末借款人損益報告有關並已將複印件送交銀行的資產負債表應是在保持一貫性的基礎上依×國通常所能接受的會計準則於期末日所準備出的,完整、正確及公正地反映該期間現時財務狀況和期末經營成果。在當日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內及説明之中不得帶有任何借款人直接或間接,固定費用或提成費率形式的重大債務;並且自出具資產負債表之後起,在借款人業務、財產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及經營上不存在重大不利變更。

5.7 重大不利條件

除自____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身銀行披露的內容外,無論借款人的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經營以及借款人的財產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現重大不利的影響。

5.8 訴訟及其他

除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銀行披露的內容外,不得有任何依據法律或衡平原則作出的不利決定將對借款人業務、財產及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不利影響的未決訴訟、案件或司法程序(不論是否以借款人的名義)或對於借款人

的威脅、對抗或影響的存在。借款人不得違反嚴重影響借款人經營和/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的有關適用法律和/或法規,以及任何以借款人為一方或借款人受其約束,其違約可能對借款人的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政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

5.9 税務

允許借款人依本協議和票據為條件基於票據完成所有支付義務,向銀行的償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並且是完税的,而且銀行所收到的償付款項不含任何税務。借款人依本協議支付全部税務。

5.10 文證税務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均不含任何印花税或文證税務或其他類似費用,其包括但不限於×國或任何政體分支或徵税權力機關的註冊記税,依擔×國的税務法典徵收的印花税除外。

5.11 豁免

借款人先在承擔協議項下義務及其債務,且借款人就本協議收票據簽署及履行構成私人與商業行為而非政府與社會行為。借款人及其財產不得享有與本協議義務相關基於主權或由於對銷債務、訴訟、判決或執行會產生的豁免權利。

5.12 權利

借款人對於其反映於____,依本協議第5.6款由借款人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説明之中的財產及資本,以及在出具資×產負債表前後借款人取得的全部財產及資本享有良好的可以出讓的權利;而且這些財產或資本,除依第5.6款所述最近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説明中披露者外,均不得含有留置債權(包括不動產抵押或證券權益抵押)。

5.13 税務

借款人應申請依法律、法規或對於借款人或其資產有税務管轄權的各政府部門或徵税權力機關發佈的命令所要求的退税。借款人已付,或已約定支付與或可能與上述退税有關的全部税款、費用和其他政府費用;除此類税務之外,如有借款人所收取的税款,則將作為基金儲蓄(依×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在借款人賬目上有關税務的費用、孽息、儲備金(依×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是適當的。借款人知曉,除向銀行提交的財務報告所披露的內容外,其不存在任何重大税務款項,並且對任何税務支付時間的延長均屬無效並不得提出此類要求。

5.14 不利合同及指令

除以書面形式向銀行披露的內容之外,借款人不得作為對其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指示、委託書、公司內部細則中其他限制合作文件或由任何人所作出的指令、法令或判決(以下簡稱限制性文件)的一方或受其約束;或不履行遵守或完成此類限制性文件包含的任何義務或條件。

5.15 同等履行

依本協議借款人的義務與票據中規定的借款人的義務排列在支付次序方面以及與所有其他借款人債務方面至少是同等的。

5.16 法律形式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依×國法律具有適當的法律形式,而且依其各個條款賦予強制力以強制程序在×國法院對抗借款人。

貸款協議 篇3

本協議由abc公司(簡稱“借款人”或“借款方”),國公司,與____銀行(簡稱為“銀行”),____於19xx年月日訂立。

此證:

鑑於借款人已向銀行要求基於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一筆本金為壹佰萬美元(us¥_____的定期貸款);

鑑於銀行已準備基於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定期貸款;

據此,以雙方相互承諾為對價,就下述內容達成一致:

第一條定義

1.1基於本協議之目的,下列詞語可定義為:

“營業日”:指位於____銀行開始正常銀行業務的任何一天,以及____同業銀行拆借市場進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諾”:指銀行在本協議生效日即承擔向借款人貸款的義務。

“____”:指位於____的信貸銀行國際分部。

“美元”:及“¥”符號,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及與本協議項下所有支付有關的現匯。

“違約事件”:指依本協議第八條中所列舉的所有事件。

“擔保人”:指____銀行。

“負債”: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負債是指依據×國通常接受的會計準則所包括的在債務被確認之日該人或借款人之資產負債表負債一側所表明的確定負債的全部債務項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繼或被擔保的,或屬借款人次要或偶發的債務(有別於在託收過程中文件背書)在內的債務及負債,無論是源於任何協議所引起的負債或是提供款項及預付款項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負債均屬此範圍。

“分期會款日”:指根據4.1的規定協議生效之日起計達18個月,24個月,30個月,36個月,42個月,48個月,54個月和60個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個計息期的最後一日。

“計息期”:指自協議生效日起個月這後止的一段期間,第一計息期自上一計息期最後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選擇的三個月後或六個月後止,但是,如果每一計息期的最後一日不是銀行營業日者,則順延到下一個營業日,或假若一個計息期早於或晚於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規定,或另有規定的利率。

“貸款機構”:是指國際銀行機構,或根據其意願隨時指定的分行、分理處、分支機構或支行;貸款將自此類機構發放,且未償付及全部償付款項亦由此類機構收取。

“貸款”:指依本協議2.1.款規定由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票據”:指由借款人開業以銀行為指定付款的依附錄a基本內容的期票,其證明因銀行依本協議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而產生的借款人對銀行的負債。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號、團體、政府、政府機構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個人、團體或其他名義的實體。

第二條貸款

2.1承諾

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並基於借款人作出的陳述與保證,銀行同意通過其貸款機構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為壹佰萬美元(¥____)的貸款。

2.2釋放

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依協議第六條規定,銀行應向借款人在紐約指定的賬號匯入協議約定的數額款項。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條中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則銀行無義務提供此項貸款。

2.3還款、支付利息及計息期的確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協議規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八期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應就其選擇3個月或6個月利息期的結果,在利息期償付之前5個營業日(第一個利息期除外),通知銀行。如果銀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則下一利息期的長度與上個相同;假若一個計息期早於或晚於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款日結束。

2.4利率的確定

依照協議規定每一計息期的利息應為百分之一點五(1.5%)。此利率加該計息期償付前兩日,倫敦時間11:00am,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的利率。

2.5票據

借款人償還本金的義務應由借款人的期票證明,其基本格式應參照附錄a,並符合本條(2.5)的規定。票據應以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期票出具日期;依銀行指令支付與貸款本金相等的款項;分為相等的八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依規定利率償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計息期在付息日償付。

2.6替代基礎

在利率是依2.4款規定確定時,銀行應確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償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無法在倫敦同業銀行市場上拆借到或,在某一確定利息期,其原先規定的利息,即從倫敦同業銀行拆借的利息無法正確反映銀行的費用時,銀行應在該計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個營業日,以電傳、電報或電話方式、將銀行作出的決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應通過友好會談確定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基礎(簡稱為“替代基礎”)。如果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該利率應具有追溯力且自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達成一致,銀行應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銀行為獲得該利息期內貸款所就負擔利息的文件,應當明確的是銀行的利息率應與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確實影響了銀行籌集該利息貸款的費用,則新利率處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銀行應向借款人提供其獲得貸款的途徑及為獲得此貸款而支付費用的證明。在收到銀行有關利息率或為獲得貸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後,借款人有權依據4.7的規定,將貸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預付日起計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償付銀行。

2.7過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償還根據貸款合同和本票的規定應償還的款項時,借款人應根據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從應付款日起計算,到實際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較高的為準: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償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利息率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個百分點(1%),或在借款人未能償付之日的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上的上午11:00,主要銀行所出具的貸款利率報價的基礎上再加2.5個百分點(2.5%)。銀行應以正確的書面方式中電傳通知借款人確定的利息。在不損害本條規定的銀行的權利以及準據法允許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補償銀行因為借款人不及時償還貸款或本材料規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費用,如銀行為遵守出貸承諾可為獲得貸款款項而產生的損失。為此,銀行應出具一份標明損失和費用的證書。

貸款協議 篇4

本貸款協議由以下雙方於____________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上海市簽署:

(1)____________,中國公民(以下簡稱“借款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2)【WFOE的名稱】(以下簡稱“貸款方”),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成立並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其註冊地址為[·]。

借款方和貸款方以下單稱“一方”,合稱“各方”。

鑑於:

1.借款方因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__與【另一出資方名稱】合資設立__________________發展教育事業需籌備資金,貸款方同意向借款方按本協議的條款提供貸款以助借款方設立學校發展其教育事業;

2.貸款方同意向借款方提供總金額____________的人民幣無息貸款,借款方同意將上述資金用於設立__________________並且持有____________70%的出資份額,發展其教育事業;

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如下,以資信守:

第一條貸款金額

貸款方同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向借款方提供總金額為____________的人民幣無息貸款(以下簡稱“貸款”),

第二條貸款用途

貸款用途為特定目的,即僅供借款方用於向____________出資並且持有____________70%的出資份額;

第三條貸款賬户

鑑於貸款僅用於向____________出資目的,因此,借款方指定的貸款賬户如下: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向上述貸款賬户匯入款項視為貸款方向借款方的貸款。借款方應於收到貸款當日向貸款方出具收款確認。

第四條貸款使用

鑑於貸款僅用於向__________________出資目的,因此貸款方提供的貸款必須用於學校的運營開支而不得因任何其他目的而使用。借款方在收到上述借款後應將借款全額及時匯入學校帳户作為借款方對學校的出資。

第五條貸款期限

在借款方嚴格遵守本貸款協議約定的前提下,貸款方不得要求借款方歸還貸款。在借款方將其持有____________70%的出資份額合法轉讓給貸款方或貸款方指定的第三方的前提下,貸款方將放棄本協議下的貸款或以本協議下的貸款抵銷出資份額轉讓價款。

第六條貸款利息

在借款方嚴格遵守本貸款協議約定的前提下,貸款方不得要求借款方支付貸款利息。否則貸款方有權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息向借款方收取利息。

第七條借款方的承諾與保證

7.1借款方將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使用貸款,即僅將貸款用於對____________的出資並且用於學校的運營開支,並且以此貸款金額持有____________70%的出資份額;

7.2借款方將嚴格遵守與貸款方以及貸款方指定的第三方已經簽署的或者將要簽署的其他有關協議(“相關協議”),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附錄1所列的協議。

第八條貸款方的承諾和保證

8.1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該筆貸款符合其章程的規定並且已經依法取得了貸款方董事會、股東或股東會的同意;

8.2在借款方嚴格遵守本協議以及相關協議的前提下,貸款方不得向借款方要求歸還貸款或者要求借款方支付利息。

第九條違約責任

借款方一旦違反本協議的約定(借款方對相關協議的違反視為對本貸款協議的違反),在貸款方書面要求其改正或者採取補救措施的限定期限內未改正或者採取補救措施的,除應當返還貸款並加付利息外,還應當向貸款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若給貸款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超過違約金金額的,還應當向貸款方賠償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第十條生效

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並在貸款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向借款方支付第一筆貸款後立即生效。

第十一條其他

本協議沒有約定的事項,如適用的法律、爭議的解決、進一步保證、費用及支出、繼任者和受讓人、通知、完整的協議、棄權、無默示棄權、聲明、可分割、語言和份數、標題等,適用相關協議的約定。本協議約定的事項與相關協議有衝突的,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

(以下空白,為簽字頁)

[簽署頁]

以資證明,各方已於頁首載明的日期在____________正式簽署本協議。

[借款方]

簽名: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貸款方WFOE]

簽名: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貸款協議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銀行______分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應借款方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動資金外匯貸款。借款雙方依據等法規以及__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借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1.3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為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於: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提款

3.1 提款期為__________天,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內,借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計劃提款

金額

3.2 借款方如需調整提款計劃,應至少提前十天提出,並經貸款方同意。

3.3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________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4 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註銷,但事前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

4.1 借款利息。

借款年率為:__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_____計收一次,結算日為_____________。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餘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借款方應於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3 利息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方以銷售收入及其他可還貸資金歸還借款。借款方應按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或分次檔還全部借款本金。還款計劃如下:

期序

金額

序數

幣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5.2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如確需調整還款計劃,應提前一個月通知貸款方,並經貸款方同意。貸款到期,借款方因客觀原因不能如數歸還,貸款方應至少提前十五天向貸款方提交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後才能展期;同時,借貸雙方對本合同中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息按修改後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3 借款到期未還又未經貸款方批准展期,對該逾期貸款,貸款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礎上加收______%的利息。

第六條 擔保

6.1 本借款由______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按期還款,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第七條 約定事項

7.1 借款方應在貸款方開立往來賬户。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的進出口結算業務全部交貸款方辦理。貸款項下進口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

7.2 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併為之提供工作便利。貸款方有權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借款方應按月報送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統計、財會報表及貸款方要求的其他資料。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7.3 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________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

7.4 如果借款方今後採取抵押方式向第三者籌措流動資金,貸款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貸款方即構成違約:

(1)未能按

第四條、第五條規定還本付息;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貸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後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採取信貸制裁措施。

8.2 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於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8.3 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後採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1)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賬户中主動扣收欠款;

(2)對8.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息基礎上加收_____%的罰息,並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8.1(3)條款所述違約行為,從違約之日起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一次性收取不高於千分之_____的違約金;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佈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並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它依本合同或依法律可以採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採取上述任何措施,貸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8.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以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九條 其他事項

9.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並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並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9.2 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9.3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9.4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管轄法院提起訴訟。

9.5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9.6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______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銀行________分行

(法人公章)_________ (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簽署

貸款協議 篇6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 期 借 款 計 劃分期還款計劃日 期金 額利 率用 途日期借款本金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 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擔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協議 篇7

本借款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雙方簽訂:

借款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目錄

第1條 定義

第2條 借款額度及用途

第3條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條 先決條件

第5條 提款

第6條 保管賬户及淨現金收入的使用

第7條 利息存款賬户

第8條 借款利率及計收利息方法

第9條 承擔費

第10條 還款,提前還款及遲延還款

第11條 保險

第12條 税款

第13條 費用

第14條 聲明及保證

第15條 約定事項

第16條 違約事件

第17條 修改

第18條 適用的法律及訴訟管轄

附件

1.提款通知書

2.工程超支保證書

3.繳資保證書

4.轉讓書

5.法律意見書

6.還款擔保書

7.還款計劃(略)

鑑於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額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匯貸款,經借貸雙方協商,議定如下:

第1條 定義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確規定外,下列詞語應具有下列含義: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規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額度”的期限;

“銀行工作日”指1)北京_________,2)巴黎的法國銀行,3)紐約_________,和4)倫敦_________都營業的一天;

“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與“承包商”簽訂的關於“本項目”的承包合同(No.)

“建設費用”指建築安裝工程費用、設備購置費、海運費以及其他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費用;

“建設期”指從“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為止的一段時間;

“承包商”指法國N公司其總部設在法國巴黎,和中國NCC總公司;

“美元(US¥)”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

“違約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規定的任何一個事件或事實;

“借款額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規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經提取的借款金額,包括“借款額度(1)部分”和“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

“最終機械峻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個月的最後一天;

“法國法郎”指法蘭西共和國的法定貨幣;

“利息存款賬户”指專門用於支付“本項目”建設期內銀行利息和費用的美元賬户;

“付息日”指每一個“利息期”的最後一天;

“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費用全部償清日止,每六個月為一期;

“合營協議”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由(1)NC公司,(2)S公司和(3)P公司三方簽訂的合資經營_________的協議;

“抵押”指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安排;

“淨現金收入”指借款人用於償還本借款的現金收入,其計算方法見本借款合同6.2款的規定;

“提款通知書”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貸款人出具的通知書;

“人”指自然人、法人、合夥人及其類似的組織;

“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終機械竣工日”起四個月的最後一天;

“本項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國Q地建設的F工廠;

“保管賬户”指借款人為償還本借款而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外匯和人民幣賬户;

“測量師”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資格證明為貸款人滿意的、負責向貸款人報告工程進度、質量、預算和決算的項目工程師。

“借款額度(1)部分”指根據協議提供的貸款部分,為_________法郎;

“借款額度(2)部分”指出口信貸部分,為_________法郎;

“借款額度(3)部分”指_________提供的外匯貸款部分,為_________美元。

第2條 借款額度及用途

2.1 根據本借款合同,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總金額不超過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匯借款金額。

2.2 本借款只限用於“建設費用”。

第3條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 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

(1)“借款額度(1)部分”,自首次提款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26年,其中包括寬限期11年。

(2)“借款額度(2)部分”,自“出口信貸協議”生效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13年,其中包括寬限期3年。

(3)“借款額度(3)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10年,其中包括寬限期33個月。

3.2 從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

(1)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個月的最後一天;或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

(3)借款額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

(4)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貸款人繼續貸款的責任終止之日。

第4條 先決條件

4.1 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須首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營協議”副本;

(2)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_________“合營協議”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

(3)Q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_________營業執照副本;

(4)_________章程副本及董事會成員名單;

(5)經註冊會計師證明的中國有限公司股東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或在沒有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時,由股東對此作出聲明;

(6)“本項目”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列入國家基本建設計劃的證明文件;

(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國和_________國的政府主管部門批准“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

(8)使用外匯購買借款人化肥產品的長期銷售合同副本;

(9)由“承包商”提供的、經貸款人確認的“本項目”完工履約擔保書副本;

(10)工程超支保證書;

(11)D和H出具的擔保借款人按時償還本借款的擔保書;

(12)借款人將其一切財產抵押給D和H的抵押書副本;

(13)項目外圍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Q市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外圍配套工程將按期完成的證明書;

(14)項目技術所有人將全部有關技術轉讓給“承包商”使用的保證書;

(15)由註冊會計師簽署的借款人股東已繳入註冊資本_________美元的證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4簽署的繳資擔保書;

(16)借款人董事會的借款決議和授權的借款合同簽字人及其簽字樣本;

(17)經註冊會計師證明的借款人已經匯入的註冊資本使用情況報告;

(18)借款人提供經環保部門批准的“本項目”對環境影響報告。

4.2 借款人提供的上述各項文件須為貸款人滿意,並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簽署。

4.3 借款人應將上述第(7)和(9)項文件中借款主享有的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第5條 提款

5.1 在貸款人收到4.1款中所列的各項文件並表示滿意後,借款人可在“有效提款期”內的任何“銀行工作日”按照“承包合同”第29條的規定提款。但“借款額度(3)部分”每次的提款額不得少於1,000,000美元,併為100,000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後一次提款除外。

5.2 每次提款前,貸款人在有關提款日前5個“銀行工作日”的上午10時(北京時間)以前必須收到下述文件:

(1)由借款人簽發的“提款通知書”,其格式見附件1;

(2)由“測量師”簽發的“本項目”建設進度及質量報告及實際建設費用估算報告(首次提款除外);

(3)由“測量師”審核並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簽署的按工程進度計算的“本項目”“建設費用”的有關部分已支付或到期應支付的證明。

5.3 “提款通知書”一經發出便不可撤銷,借款人必須提款。如果借款人發出“提款通知書”後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義務向貸款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5.4 在“有效提款期內”的最後一個“銀行工作日”結束時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額度”即告作廢,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5 在本借款合同簽訂之後的30日內,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內的提款計劃書,此後在“有效提款期”內的每一個12月1日以前,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計劃書。

第6條 保管賬户及淨現金收入的使用

6.1 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分別開立美元和人民幣的有息“保管賬户”以及美元和人民幣的存款賬户。美元“保管賬户”利率為三個月或六個月(由貸款人決定)倫敦同業拆放利率(LIBOR)減0.875%(7/8%)。

6.2 為了本款的目的,借款人按未經審核的半年財務報表計算借款人每個半年期的“淨現金收入”。第一個半年期在_________年12月31日終止,以後每個半年期均應在有關年度的6月30日或12月31日截止。借款人應在每個半年期結束後15天內,向貸款人提交計算出的“淨現金收入”數額。每一半年期的“淨現金收入”按下列公式計算:

“淨現金收入”=純利+折舊+攤銷-當期已償還之本金金額

折舊應按預計固定資產總值減去殘值10%,然後按財政部門批准的直線折舊法進行。

攤銷指按直線法將預計無形資產的總值和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其他費用在“本項目”開工後的頭五年中分開攤銷。

6.3 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須分別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幣的存款賬户。“淨現金收入”由借款人計算,貸款人確認,由貸款人將確認的“淨現金收入”轉入借款人的“保管賬户”。

6.4 借款人的“淨現金收入”須按下列方式使用:

(1)首先保留一筆相當於本期和下一期應予償還的本金、利息和費用的金額;

(2)在保留了(1)項中規定的金額之後,借款人可以自行決定“淨現金收入”其餘部分的用途。

6.5 如果一個完整年度經審核的“淨現金收入”與根據該年度兩個半年期未經審核的財務報表所決定的“淨現金收入”總額有所不同,應作出適當差額調整及相應的轉入。

第7條 利息存款賬户

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利息存款賬户,其中存款只能用於支付“本項目”建設期內的利息、承擔費和手續費。借款人應為此目的於本合同生效後的每半年按提款計劃(附件6)提前向該賬户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擔費和手續費。

第8條 借款利率及計收利息方法

8.1 借款人應按下列利率向貸款人支付利息:

(1)“借款額度(1)部分”為年息2%;

(2)“借款額度(2)部分”為年息7.4%;

(3)“借款額度(3)部分”為有關提款日前2個銀行工作日上午11時(倫敦時間)六個月美元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 利息以360天為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和實際用款金額計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個月計息一次。如果“付息日”適為非“銀行工作日”,應順延至下一個“銀行工作日”計收利息。

第9條 承擔費

借款人應就“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的未用餘額向貸款人支付承擔費。“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的承擔費(按360天計算)年率為0.3%。承擔費從“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餘額乘已過去的天數計算,每六個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額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後一天為止(以其中較早者為準)。首次支付承擔費的日期為第一個“付息日”。

第10條 還款,提前還款及遲延還款

10.1 借款人應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還清“借款額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須在每一還款日前15天通知貸款人。還款日期(建設期內的付息除外)如下:

(1)“借款額度(1)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日後的第132個月的最後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額分期付款方式,分30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1)部分”。

(2)“借款額度(2)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後的第36個月的最後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額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2)部分”。

(3)“借款額度(3)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後的第33個月的最後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後一期除外)等額付款方式,分15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3)部分”。

10.2 借款人可以在上述還款期屆滿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但須符合下列條件:

(1)貸款人應在預計提前還款日前35天收到借款人發出的不可撤銷的提前還款通知書,詳述擬提前還款的金額及日期;

(2)每次提前還款的金額至少應為300萬法郎和60萬法郎的完整倍數,或50萬美元和10萬美元的完整倍數;

(3)任何提前償還款的款項,應連同截止該提前還款日的全部應付借款利息及本借款合同規定的其他款項一併交付;

(4)提前還應按到期日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就提前還款額加付0.5%利息。

10.3 借款人如不能按時償還本息,應為此向貸款人支付遲付款利息,利率按8.1款規定的利率另加年度2.5%。如借款本金或“借款額度(3)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則從到期日後第21天起直至實際付款日按遲付款利率計息;如“借款額度(1)部分”和/或“借款額度(2)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則從到期日後第351天起直至實際付款日按遲付款利率計息。

第11條 保險

11.1 借款人應確保“承包商”就“本項目”開工至“初步交付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建築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並以貸款人作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應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規定的借款償清之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一切險,並以貸款人作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2 “本項目”“初步交付日”之前,貸款人如果認為“本項目”能按期峻工和交付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承包商”可以使用保險公司支付的賠償費修理或更換損失的設備。

11.3 借款人應將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保險單于該保險單簽署之後三天內遞交給貸款人。但借款人應確保“承包商”根據“承包合同”10.1條的規定,在現場工程施工實際開始之前,投保該保險。借款人應將自己投保的保險單于“初步交付日”後五日之內轉讓給貸款人。

第12條 税款

在國內發生的貸款利息預提税等所有税款均由借款人承擔。如果法律規定,借款人應該從它付給貸款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任何税款,則借款人應在扣除款項的同時,向貸款人支付一筆相等於被扣除税款的款項。

第13條 費用

13.1 借款人向貸款人支付的手續費為0.4%,按貸款餘額每6個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續費的日期為首次提款日起6個月的最後一個“銀行工作日”。

13.2 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支付管理費,其中“借款額度(1)部分”為0.2%,“借款額度(2)部分”為0.4%,“借款額度(3)部分”為0.2%,並於本借款合同生效後的五個“銀行工作日”內一次交清。

13.3 借款人須負擔貸款人為“本項目”貸款而支付的律師費,其中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應支付的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應在本借款合同簽字後五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給貸款人。貸款人為“本項目”貸款而支付的旅差費,文件費,郵電通訊費,貸款保險費和_________(銀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費用和開支,由借款人實報實銷。

第14條 聲明及保證

借款人向貸款人聲明及保證:

(1)在簽訂本借款合同時,它已獲得簽訂和執行本借款合同所需的一切有關的政府批准文件或確認文件;

(2)它對任何“人”皆無負債;

(3)它已向或將向貸款人提供的一切文件都是真實和準確的、完整的、有效的和最新的;

(4)它沒有受到任何訴訟或仲裁程序的牽連;

(5)它現在沒有,將來也不違反任何與它的存在和經營有關的法律;

(6)它保證按優惠條件獲得長期穩定的原料供應;

(7)它確保獲得長期、穩定的外匯銷售收入;

(8)它保證按股東繳資擔保書中的規定將註冊資本匯入借款人在_________的借款人賬户。

第15條 約定事項

(1)“合營協議”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得到貸款人的事先書面同意;

(2)董事會作出的與本借款有關的決議應使貸款人滿意;

(3)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條款;

(4)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減少其註冊資本;

(5)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擴大在本借款合同簽署前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不得出售、轉讓其任何部分的資產或業務;

(6)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任何財產權益進行抵押或擔保;

(7)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貸款人不得設立附屬機構;

(9)借款人只限於在_________或其他經貸款人同意的銀行開户;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債務均應從屬於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時或隨時按貸款人的要求,向貸款人提供其經營和財務報告及有關資料,為貸款人檢查借款使用情況提供方便;

(12)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任何影響借款人償還貸款的情況和/或借款人經營能力的任何不利變化;

(13)貸款人有權審查借款人生產經營狀況,借款人應為此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16條 違約事件

16.1 下列事件均為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規定的日期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

(2)借款人違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條款;

(3)“本項目”建設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規定竣工或驗收;

(4)借款人停止經營或宣告破產;

(5)任何與本借款合同有關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執行;

(6)由於借款人違約,借款人的任何債務在原定到期日之前應予支付或可能被宣佈應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債務。

(7)借款人捲入足以影響本借款合同的執行的任何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

(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聲明及保證以及據此作出或遞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證明或聲明有實質性失實或不準確。

16.2 在發生違約事件後,貸款人可以採取下列措施,並書面通知借款人:

(1)宣佈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的一切其他款項全部到期,必須立即支付;

(2)宣佈借款全部到期應付,貸款人繼續提供借款的責任也因此立刻終止。

16.3 貸款人採取16.2款中規定的措施,並不影響它根據本借款合同或法律的規定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

第17條 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額、數字和實質性規定方面與“出口信貸協議”和/或“_________協議”有不同之處,貸款人有權自行對本借款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

第18條 適用的法律及訴訟管轄

18.1 本借款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8.2 雙方在執行本借款合同中如有爭議,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進行訴訟。

第19條 其他

19.1 本借款合同的各個附件是本合同條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2 本借款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兩種文字有出入,法院將選擇其中一種為準。

19.3 本借款合同自“_________協議”和“出口信貸協議”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提款通知書

致:_________銀行(貸款人)

敬啟者:

關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

根據上述借款合同,我公司謹此通知貴行,我公司擬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取“借款額度部分”中的一筆“提款”,款額為_________法郎或/和美元。

請將此次“提款”之款額付入_________(銀行賬户)帳號

我公司確認:

(1)“借款合同”第14條所載的聲明及保證,如按今日存在的事實和環境予以重申,仍是真實和正確的;

(2)至今並不存在尚未獲得糾正的,或貸款人並未放棄追究的任何“違約事件”或可能的“違約事件”。

在“借款合同”中闡明定義的詞語,在本通知中含有相同的意義。

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2 工程超支保證書

鑑於本保證書的簽署及其向貸款人的遞交是借款人與_________(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中規定的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額度”的先決條件之一。

借款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並向貸款人遞交了本保證書。

(1)本保證書中規定的“超支”指實際建設費用超過預算建設費用_________美元加_________法郎的任何金額。

(2)在_________建設期間,一旦發生“超支”,借款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通知後九十天內解決該“超支”。

_________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3 繳資保證書

鑑於_________(借款人)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_美元(“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為借款人的股東(股東)。借款人在此向_________(貸款人)承諾,除已匯入的“註冊資本”的_________美元以外,借款人將保證股東根據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在以下規定的中國銀行工作日結束前,按下列程序繳足“註冊資本”:

(1)不遲於首次提款日匯入“註冊資本”_________美元;

(2)不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匯入“註冊資本”_________美元;

(3)不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匯入“註冊資本”_________美元;

(4)不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匯入註冊資本_________美元。

在繳足“註冊資本”三十天內,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交一份由中國會計師事務所簽署的驗資報告。

本保證書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

_________代表:_________(簽字)

附件4 轉讓書

鑑於本轉讓書的簽署和向貸款人的提交是_________(借款人)和_________(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所規定的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額度的先決條件之一。

借款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並遞交本轉讓書。

一、釋義:

(1)借款合同中闡明定義的詞語,在本合同中含有相同的意義;

(2)“各項保險”指“借款合同”11.1所規定的保險,包括“承包商”就“本項目”開工至“初步交付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建築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以及借款人就“初步交付日”到借款償清之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一切險;

(3)“履約擔保書”指由銀行開出的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履約擔保書”。

(4)“各合同”指“承包合同”、“各項保險”和“履約擔保書”諸合同。

二、轉讓

(1)由於貸款人同意根據借款合同的條款與條件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額度,借款人在此向貸款人徹底轉讓其對“承包合同”、“各項保險”和“履約擔保書”的全部權益,作為借款人履行其在借款合同規定項下應履行的一切義務的持續的擔保;

(2)雖然本轉讓書規定了權益的轉讓,貸款人在此授權借款人按照各合同承擔義務,享受權利,並就各合同事項繼續與合同當事人往來,如同借款人仍單獨享有合同中的一切權利、所有權和利益一般,但以不發生“違約事件”為條件。為此,

(a)根據“承包合同”,借款人應收取和保留應付給它的任何款項;

(b)根據“各項保險”,在任何保險賠償應付之時,貸款人可按它決定的方式處分賠款;

(c)貸款人有權得到按“履約擔保書”規定應付的一切款項。

三、保證及約定事項

(1)借款人應採取一切必要或適宜的行動,保持“承包合同”和“各項保險”的有效;對於各項保險,它應當支付各項保險費和其他費用,將收據送交貸款人,並按照規定繼續辦理所有保險或保險合同。

(2)借款人應按附表1、2和3的格式向“承包商”、有關的保險公司和“履約擔保書”的出具人分別發出通知書,並取得它們的確認書。

四、授權書

作為一種擔保形式,借款人在此委任貸款人為其授權代表,並賦予全權以借款人名義採取一切必要行動,包括訴訟或其他性質的行動,以收回按“承包合同”、“各項保險”和“履約擔保書”規定的任何款項,並採取貸款人行使本合同賦予權利所需的任何其他行動。借款人應支付貸款人為此所支付的一切費用。

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附件5 法律意見書

敬啟者:

我們作為您關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借款合同的專門律師。該合同規定向_________公司(借款人)提供本金總額為_________美元的貸款。這裏使用的在合同中作出定義而不在本文定義的所有術語具有其在合同中賦予的意義。

作為專門聘請律師,我們已經審查了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經證明或認定的令我們滿意的副本:

(1)借款合同;

(2)根據本合同需要提交的作為合同附錄2的本票格式(以下簡稱票據);

(3)根據本合同第8.1條(2)項提交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即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_________;

(4)根據本合同第8.1條(4)項提交的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的意見書(即紐約律師意見書)_________;

(5)我們認為作為本意見書根據所必需或適當的其他文件。

本意見書所表示的意見,限於根據_________地法律發生的問題。我們不想對根據任何其他管轄地法律產生的任何問題發表意見。我們信賴關於與本意見書所表示的意見相關的紐約法律事宜的紐約律師意見書。經你們允許,我們已經假定所審查的所有文件上的簽名是真實的。

我們對我們的意見書陳述的事宜是就我們所知,未作專門調查,而信賴與上述事宜有關的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

根據前述事項,我們的意見如下:

(1)借款人是根據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並正在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權從事合同規定的交易,而且就我們所知,有權擁有其財產並從事其目前從事的營業。

(2)借款人已採取了為授權簽署和提交合同和由其簽署與提交的有關本合同的其他文件,履行其在本合同和票據項下的義務以及進行合同中所規定的交易所必需的一切活動。

(3)本合同已經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票據在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後均構成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拘束力的義務。根據其各自條款可以對借款人執行。但須依照適用於破產、無力償付、改組及類似法律的規定。

(4)為批准貸款所必需的,或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對借款人的執行所規定的任何種類的政府授權和行動均已得到或履行,具有完全的效力,並繼續保持完全有效。

(5)本合同和票據的簽署和提交免於繳納由_________地或_________地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税務機關征收的任何印花税款或登記税及其他費用,不需要從合同或票據項下借款人的任何付款中依法扣交任何性質的税款。

(6)無論借款人或是其財產均無權以主權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轄,在判決前後不受扣押或執行的豁免權。

(7)根據_________地法律,借款人有權並已根據本合同,合法、正當、有效和不可撤銷地接受紐約州法院以及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律管轄。

(8)合同當事人選擇紐約州法律作為管轄法律是合法、有效和有拘束力的。

除非是或在我們貸款支付之時或之前通知代理人本意見書有任何變化之前,你們可以從本日起貸款支付之日(包括該日在內)的所有時間內信賴本意見書,如同本意見書每次都在當日作出並提交。

_________謹上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6 還款擔保書

受益人:_________銀行

鑑於本擔保書的簽署和遞交是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和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合同)所規定的提款先決條件之一,(以下簡稱擔保人)同意簽署本還款擔保書。

擔保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和遞交本擔保書。

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貸款額度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擔保人在此共同地和分別地無條件地和不可撤銷地向貸款人擔保償還上述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本金、利息和費用(以下簡稱擔保金額)。在借款人到期應付之日沒有或不能根據借款合同之規定按時支付擔保金額任何部分時,擔保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出具的履約書面通知(履約通知)後的十五天(履約期限)內如數支付該未付的擔保金額。

擔保人同意按照以下規定履行擔保義務:

(1)擔保人的義務是持續的並將保持有效直至擔保金額已由借款人或擔保人全部償還為止;

(2)以法郎支付“借款額度(1)部分”和“借款額度(2)部分”擔保金額,以美元支付“借款額度(3)部分”擔保金額;

(3)在擔保金額沒有全部償還之前,擔保人不得取代貸款人對借款人的債權人的地位;不得行使擔保人在抵押書(借款人將全部財產抵押給擔保人的協議)項下的權利。借款人對擔保人的債務須從屬於借款人對貸款人的債務;

(4)擔保人的繼承人(包括因改組合並而繼承)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並繼續承擔本擔保責任。未得到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轉讓其擔保義務;

(5)貸款人給予借款人的任何融通、寬限,或者借款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都不影響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的義務。

(6)貸款人將履約通知送達_________,即被視為已送達擔保人,由_________通知_________按其約定比例履行擔保義務。不論_________由於任何原因在履約期限內不能支付其應支付的擔保金額,_________在履約期限內必須將履約通知上註明的全部應付擔保金額支付給貸款人。

擔保人在此聲明和保證:

(1)擔保人已為簽署和遞交本擔保書辦妥了一切必需的批准手續,並將在擔保金額全部償還之前繼續保持本擔保書的有效性。

(2)擔保人的改組、地位改變和財務狀況的變化都不影響擔保人履行其擔保義務。

(3)本擔保書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都須事先徵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

(4)如果擔保人在接到履約通知後十五天內(包括第十五天)未能或沒有履行其擔保義務,則擔保人立即自動地和無條件地將擔保人對借款人全部資產的抵押權轉讓給貸款人。該轉讓並不因此解除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的義務,貸款人有權繼續按上述擔保人義務第(6)項的規定,向擔保人追索其應付的擔保金額。

本擔保書與借款合同同時生效。

擔保人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貸款協議 篇8

貸款人: 借款人: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在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期間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種類與用途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二條 借款期限:本合同項下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約定為準。

第三條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貸款人、借款人根據當筆貸款時國家利率政策商定,具體以當筆借款借據為準。

第四條 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付息方式為按月預付息,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

第五條 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擔保人同意後,由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利率按前約定利率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據所約定的利率另加收_0.3_%/天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的,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3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可提前歸還貸款;貸款人對未超半個月的借款提前歸還的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實際天數加收5日的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6、借款人所提供的擔保應在本合同貸款人權利消滅前保持應有的擔保信用能力。如物的擔保失去擔保作用或保證人發生本合同第六條(一)之5中相同或類同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逾期罰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範圍)

第七條 合同的履行:借款人應提供最少二個賬户,貸款人將借款劃入該賬户之一時即視為貸款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第八條 合同的成立、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

2、借款人應為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擔保。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借款人未為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抵押擔保,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貸款人: 借款人:

時間:

貸款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委託貸款事宜,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就其委託款項,對外發放短期貸款。

二、甲方必須在乙方開立基本賬户,委託款項存入該賬户。

三、乙方就為委託款項可以發放下列形式貸款:

1、存單質押貸款;

2、銀行承兑匯票貼現貸款;

3、城區房地產抵押貸款;

4、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貸款。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託款項可直接發放存單質押貸款和銀行承兑匯票貼現貸款;發放城區房地產抵押貸款必須甲方書面確認;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書面通知乙方對其發放貸款。

五、委託貸款利率

1、委託貸款利率範圍為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1.5倍。

2、逾期、擠佔挪用貸款,按照國家逾期、擠佔挪用利率計付利息。

3、國家貸款利率調整,委託款項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

六、甲方按照貸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託貸款手續費。

七、利用委託款項發放貸款,乙方應嚴格審查借款人資格及借款資料,確保貸款發放合法。

八、對委託款項貸款,乙方應盡力清收。對借款人信用狀況變化威脅款項安全的,乙方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文書生效後,乙方應在法定期間內申請執行。

九、甲乙雙方按月對帳,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賬户資金變動的對帳單等資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託貸款手續費後,將利息剩餘款項直接轉入甲方基本賬户。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託款項貸款到期,借款人申請展期的,經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過貸款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期限為三年,期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續期。

十六、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或其受權委託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受權委託人:

年月

貸款協議 篇10

中國農業銀行總行(以下統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貫徹國家產業政策,集中資金,保證重點,支持企業健康發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企業(或項目),需甲方支持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萬元,並委託____________(開户行)與乙方簽訂借款合同,具體內容按借貸合同執行。

二、乙方應根據國家產業、產品發展方向的要求,加強內部管理,優化產品結構,提高產品技術和經濟效益,安全有效地使用貸款。

三、乙方按季分別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固定資產項目建設進度等有關資料,並接受甲方委託人的監督檢查。

四、甲乙雙方應同努力,加強協作,加快項目建設速度,力爭早出效益(或促進資金及早到位,加速週轉)。

五、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由各方代表人簽字後生效並各執一份。

甲方:中國農業銀行總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貸款協議 篇11

簽訂日期: 年月日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立合同單位: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為 需要,依據《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萬元,保證用於 。借款期限為 年個月,即從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户數額按月利率‰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 %。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户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後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賬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採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賬户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變更後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

十三、補充條款:

貸款單位(印鑑)貸款銀行(印鑑)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簽字)

貸款協議 篇12

出質人:(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的股權作質押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據_______號《貸款合同》(下簡稱“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該等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就本合同質押事宜徵得a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並在a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出質股份的登記手續,並將股權證書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並從所得款項中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產申請的。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優先清償甲方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合同。

第七條 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取得a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定的,乙方有權取消本合同第一條所述對甲方的貸款(或提前回收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並自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並按照提起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用。

出質人: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貸款協議 篇13

甲方(借款人):(寫明借款人的基本情況)

乙方(貸款人):(同上)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元,於×年×月×日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約定具體的利息,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公民之間也可以無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寫明具體的年、月、日)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本協議自×年×月×日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

貸款協議 篇14

中國XX銀行(甲方)受________委託,辦理委託貸款。為此,與中國XX銀行________(乙方)協商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向________辦理委託貸款,用於________項目,資金總額________萬元,期限_______年,即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利率________‰。

二、甲方委託乙方對貸款項目的可行性、償還能力及經濟效益進行調查,對擔保單位的資信情況和擔保能力進行審查,由乙方寫出書面報告,並以乙方名義與借款單位簽訂借款合同。

三、乙方負責對貸款的使用進行監督和了解項目經濟效益實現情況,按甲方要求填寫《委託貸款情況檢查表》,並報送甲方。

四、________(單位)若因經濟效益問題和其他意外經濟損失,到期無力償還貸款,乙方不承擔經濟責任。

五、如借款單位到期不還貸款,乙方負責從借款單位開户銀行的存款賬户或從擔保單位銀行賬户上扣收。發生延付,按延付總額按日加收萬分之三的罰息。

六、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後,在“委託貸款項目審查表”上籤注同意代理意見,連同借款合同、借據、調查報告等材料及時寄送甲方;甲方將貸款資金匯到乙方賬户後,乙方當即撥交借款單位。

七、勞務費按貸款餘額的月________‰按季從利息收入中扣收。勞務費收入甲方得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

八、委託貸款資金按借款合同從甲方匯出之日起息,乙方負責按季把貸款利息和甲方應收的勞務費以及到期應收回的本金及時匯往甲方賬户(十萬元以上用電匯),並開列清單。(見清單樣式。若電匯請在資金匯出時同步將清單寄往甲方)。

九、本協議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協議執行過程中確保不因經辦單位或經辦人變更而終止或不履行協議。業務終了資金結清,協議自動終止。

十、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代表)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代表)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協議 篇15

借款方:

貸款方:

乙方提出的創業方案和項目,甲方已經審查批准,同意給予創業基金貸款,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貸款人民幣_________元,發放給乙方,專用於幫助乙方創業。

第二條本款為無息貸款。

第三條貸款期限

乙方對貸款使用期限為_______年,貸款期限自簽訂貸款合同之日起計算。貸款本金分兩次發放,第一次從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到位,第二次在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到位,每次發放金額各佔貸款總額的50%。簽訂合同_______年之日歸還貸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歸還貸款本金,將由擔保方即丙方負責還款。

第四條乙方保證將貸款用於經甲方批准的創業項目,在收到貸款_________個月內,開展項目運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實提供一次貸款使用情況報告或項目進展情況報告;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乙方有按期歸還貸款的義務,對項目運作經營負直接責任。

第五條甲方應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按期按合同規定數額向乙方提供貸款。甲方有對乙方的經營進行監督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丙方用其工資對乙方貸款進行擔保,並對乙方的行為負連帶責任。

第七條罰則

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開展業務,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他資料不真實,或者有違反合同有關條款行為,甲方將向乙方發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後,乙方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不能糾正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發放的全部貸款,並要求乙方按商業貸款計算利息,並收取每天貸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

如乙方在發生上述情況時拒不執行合同,甲方可依據情況,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且將由丙方承擔歸還貸款本金、商業利息和罰金,若丙方拒不執行,將接受經濟、法律、行政的處罰。

第八條合同生效前提條件和生效時間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認可的國家公務員或財政全額列支事業單位人員即丙方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擔保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屬文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合同自三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未經甲方批准,不可延長貸款期限和更改經營項目,如違反合同規定,將按照合同第七條處罰。

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變更本合同的條款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和丙方,並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和丙方,並就合同解除後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是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在規定貸款時間內,乙方因不可抗力發生改變經營方式、出兑或停業等情形時,乙方應歸還貸款本金,若乙方不能還款,應由丙方負責還款,違約責任見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其他兩方,否則將按惡意違約處理,按第七條罰則處理。

第十條本合同後附擔保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擔保合同相牴觸時,由甲方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協議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合作開展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為明確雙方責任、義務,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

甲方同意對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購房人在購買乙方位於____住房項目時提供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乙方為購房人(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憑購房人提供的《商品房購銷合同》(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首期交款證明材料以及由乙方出具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推薦保證書》,受理其住房公積金貸款。經審核對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房人發放貸款,辦理有關貸款手續,並由甲方委託貸款銀行將貸款全額劃入乙方在銀行開設的監管帳户。

2、借款人(購房人)以其購買的房屋作為公積金貸款的抵押擔保;房產抵押登記到甲方名下之前,由乙方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乙方應自《商品房購銷合同》約定的交房之日起90天內辦妥《房屋產權證書》,並協同借款人(購房人)將房產抵押登記到甲方名下,《房屋他項權證》交甲方執管。

3、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償清貸款本息後,甲方向其出具貸款結清通知書,並將《房屋他項權證書》或抵押登記手續交由借款人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三、權責和義務

1、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住房開發項目相關立項審批手續,並確保項目建設的合規、合法性,保證工程進度和質量,按期交房。甲方有權對上述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甲方根據乙方資信、資金使用和項目建設等情況,核定乙方可保證擔保的推薦貸款額度,並收取推薦貸款額度的5%作為貸款保證金(須在甲方發放公積金貸款前繳納);甲方有權拒絕超出核定擔保額度的推薦貸款。

3、乙方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之後,向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房人出具《住房公積金貸款推薦保證書》,並對該保證書所載房屋面積、房屋總價款等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住房公積金貸款推薦保證書》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有權根據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有關規定對乙方推薦的貸款申請人(購房人)進行審查,並於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

住房公積金的貸款利率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5、在乙方辦妥《房屋產權證書》,並協同借款人(購房人)將抵押房產抵押登記到甲方名下,《房屋他項權證》交甲方執管之前,乙方為借款人的公積金貸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乙方為所有借款人(購房人)辦妥《房屋產權證》和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房屋他項權證》交甲方執管之後,甲方清退乙方的貸款保證金,並免除其承擔的連帶保證責任。

6、在保證擔保期間,如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內履行連帶保證責任。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從乙方交納的貸款保證金中直接扣收貸款本息;如貸款保證金不足的,乙方授權甲方從其帳户中直接扣收貸款本息,授權扣收貸款的委託書不再另行出具,授權內容以本條內容為準:

(1) 借款人連續三期,累計六期未償還貸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無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或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7、在保證擔保擔保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承擔貸款本息的償還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1)乙方出售的房產有產權糾紛的;

(2)乙方以出售的房產向第三方設定擔保的;

(3)乙方與借款人(購房人)解除《商品房購銷合同》的;

(4)因乙方原因,借款人(購房人)不按約履行《商品房購銷合同》的。

上述款項,甲方可從乙方交納的貸款保證金中直接扣收;如有不足,可直接從第六條規定的授權帳户中扣劃,授權扣劃委託書不另行出具,授權內容以本條規定為準。

8、乙方代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後,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甲方有義務支持、協助乙方向借款人追索乙方代為支付的貸款本息及費用。

9、在辦妥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房屋他項權證》交甲方執管後,發生上述第六條規定之情形,依法處置抵押物時,如乙方徵得房屋所有權人同意的,乙方可以合理對價一次性回購抵押房產。

10、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項目對推薦擔保的購房人姓名、房號、推薦保證書編號、推薦貸款金額等情況進行登記、備案,隨時接受甲方的核對。

四、其它約定

1、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由乙方負責償還甲方已發放的公積金貸款和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1)乙方所建項目不符合國家及有關部門的規定和要求的;

(2)乙方喪失擔保能力的;

(3)違反本協議約定或因其他原因可能危及甲方公積金貸款安全的。

2、乙方依本協議出具之推薦保證書的有效期為兩年,即20--年 1 月 12 日至20--年 1 月 11 日止。

甲方有權拒絕超出推薦保證書有效期的推薦貸款。

3、若借款人在保證期間內連續三期未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應在該事件發生之日起十日內書面告知乙方並採取相應措施,若甲方未履行該告知義務,則乙方的保證責任得以解除。

4、如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6、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附:住房公積金貸款推薦保證書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貸款協議 篇17

借款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牽頭社):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成員社):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成員社):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成員社):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成員社):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因擴大生產經營需要,向以上由牽頭社和成員社組成的社團申請短期流動資金貸款,由保證人提供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貸款通則》和《河南省農村信用社社團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經各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貸款合同。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本合同中,除非法律規定和本合同條文另有約定,合同中的詞語按照下列含義進行解釋:

1.1 “社團貸款”指由牽頭社和成員社組成的貸款社團,採用同一貸款合同(即本合同),按照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貸款。

1.2 “社團會議”指由牽頭社組織召開或者牽頭社應成員社提議召開,全體成員社參加,共同商議社團貸款相關事宜的組織。

1.3 “牽頭社”指負責籌組貸款社團和受成員社委託負責貸款管理的信用社:“成員社”指接受牽頭社邀請,自願參加貸款社團,共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信用社。

1.4 “承諾金額”指牽頭社和成員社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金額。

1.5 “貸款承擔比例”指牽頭社和成員社的承諾金額佔貸款總額的比例。

1.6 “貸款人”包括牽頭社和成員社。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和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為本合同項下貸款而向牽頭社和其他貸款人提供的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3 本合同簽訂之前無重大經濟糾紛訴訟發生。

2.4 為履行本合同需要,在牽頭社開立專門賬户。

2.5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並按期償還本金和利息。

2.6 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前在牽頭社開立的賬户上備足當期應付之利息或本金,並授權牽頭社於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從賬户主動劃收。

第三條 貸款的金額、用途和期限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的貸款。根據“自願認貸,協商確定”的原則,各貸款人的承諾金額如下:

貸款人 承諾金額

縣 農村信用合作社 萬元

縣 農村信用合作社 萬元

縣 農村信用合作社 萬元

縣 農村信用合作社 萬元

縣 農村信用合作社 萬元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為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

3.5 借據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記載事項如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月息 ‰。

4.2 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按月結息,結息日為每月的20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4.3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借款利率並應適用於本合同項下借款時,貸款人無需通知借款人即有權依規定按調整後的借款利率和方式計算利息。

第五條 貸款發放

5.1 貸款人應當按照各自承諾的貸款金額和第5.4條約定的時間發放貸款。

5.2 成員社本合同生效後,分別與借款人開立借款借據發放貸款。

5.3 貸款發放時,各成員社應根據本合同約定,將款項劃到借款人在牽頭社開立的專門賬户。

5.4 牽頭社和各成員社發放的款項,均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的次日的營業終了前將款項劃撥到帳。

第六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6.1 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6.2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提前歸還借款;

6.3 按本合同之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6.4 自覺接受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

6.5 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有關生產、經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並有義務向貸款人提供相關各期的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等報表資料;

6.6 對貸款審查過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6.7 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時,應於事件發生後5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並保證立即歸還借款本息。

6.8 對貸款人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達的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簽收後應在3日內將回執寄出;

6.9 如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合資、分立、減資、股權變動、重大資產轉讓以及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權益實現的行動時,應至少提前30日通知貸款人,並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否則在清償全部債務之前不得進行上述行為;

6.10 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範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6.11 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7.1 要求借款人提供與本借款相關的全部資料;

7.2 依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從借款人賬户上劃收依本合同約定借款人應償付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7.3 對借款人逃避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有權實行信貸制裁,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實現公告催收;

7.4 依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因借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7.5 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其債務、財務、生產、經營等方面的資料及情況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約定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還款:

8.1 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

8.2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可以在到期日前 日向牽頭社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及擔保人同意繼續擔保的書面意見,,經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由社團所有貸款人與借款人共同簽訂展期協議後,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雙方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8.3 貸款本息收回時,由牽頭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承擔比例劃付到各成員社。

8.4 如不能按期全額歸還社團貸款時,對歸還的部分,牽頭社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承擔比例分別劃歸各成員社。

8.5 貸款逾期和未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計收的罰息,由牽頭社按照規定統一向借款人收取。

第九條 提前還款:

9.1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前 日向牽頭社提交申請,經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後,可以提前還款。對於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9.2 借款人經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提前還款的,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併歸還。

9.3 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貸款人有權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條 擔保:

10.1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的清償和可能發生的借款人違約金、賠償金、銀團實現債權的費用的承擔,由 保證人 和向貸款社團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並與各貸款人共同簽訂編號為x農信社貸保字(20__)第1號社團貸款擔保合同。

10.2 牽頭社認為發生了社團貸款擔保合同中約定的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有關事項、提交社團會議討論決定後,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但在新的擔保合同生效前,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本合同生效後,貸款人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11.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並提取借款的,貸款人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11.3 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並提供借款的,按合同利率按日支付遲延違約金。

11.4 貸款人到期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貸款人有權限期清償,有權對借款人在貸款人開立的所有賬户資金行使抵銷權,同時對逾期借款按本合同第4.1條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11.5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並對借款人違約使用的借款按本合同第4.1條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11.6 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從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11.7 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時出現11.5、11.6所列情形的,貸款人應擇其重而處罰,不能並處。

11.8 借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在收到貸款人通知後3日內予以改正並採取令貸款人滿意的補救措施,否則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

11.8.1 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其他財務資料的;

11.8.2 不配合或拒絕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借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監督的;

11.8.3 未經貸款人同意轉讓或處分、或者威脅轉讓或處分其資產重要部分的;

11.8.4 其財產的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佔有、或被指定受託人、接收人或類似人員接管,或者其財產被扣押或凍結,可能使貸款人遭受嚴重損失的;

11.8.5 未經貸款人同意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合資、分立、減資、股權變動、轉讓以及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權益實現的行動而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

11.8.6 發生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範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或對外發生重大投資等情況使貸款人債權實現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11.8.7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財務狀況惡化等,使貸款人債權實現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11.8.8 其它任何可能導致貸款人借款合同項下債權實現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11.9 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償還利息,拖欠利息達到2個月(含)的,貸款人有權宣佈全部貸款提前到期,自第2個月21日起起,對全部貸款按照逾期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二條 費用:

12.1 除利息外,社團貸款牽頭社和成員社不得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12.2 社團貸款所發生的費用支出,由牽頭社先行墊付,由成員社按照貸款承擔比例分擔。

第十三條 牽頭社的權利和義務:

13.1 根據貸款管理規章制度的規定,自行完成本合同約定貸款項目的評估審查;

13.2 組織辦理社團貸款的擔保手續;

13.3 對審定同意發放的社團貸款總額及各成員社分擔的貸款金額,逐筆進行登記,記錄發放和收回情況;

13.4 設立借款人貸款專户,將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和歸還的本金,按貸款承擔比例及時歸還成員社;

13.5 組織召開或者應成員社提議召開社團會議;

13.6 收集有關社團貸款的實施情況,並定期向社團貸款成員社通報社團貸款的使用和管理情況;

13.7 指定專人負責社團貸款的具體事務;

13.8 監督、檢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況;

13.9 必要時向貸款人通報貸款的使用和管理情況;有緊急情況的,隨時通報;

13.10 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社團會議決定採取相應的行動;

13.11 辦理成員社委託辦理的有關社團貸款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成員社的權利和義務:

14.1 各成員社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應按照貸款承擔比例各自享受權益和承擔風險。

14.2 各成員社均是在對借款人的項目、業務、財務狀況的獨立調查和分析的基礎上,自主決定訂立本合同。

14.3 各成員社授權牽頭社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行使貸款人的權利,其行為對各成員社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成員社應通過牽頭社行使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

14.4 成員社有權向牽頭社瞭解借款人的貸款使用、項目建設等情況。

第十五條 社團會議:

15.1 社團會議由牽頭社組織召開,任何一個成員社均可以提議召開社團會議;

15.2 牽頭社和全體成員社參加時,社團會議才能召開;

15.3 社團會議根據需要召開,不受時間和地點限制;

15.4 社團會議有權對社團貸款的重大事項作出決議,並由牽頭社負責採取措施;

15.5 社團會議通過決議,應當由牽頭社和成員社全體一致通過。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與轉讓:

16.1 本合同自貸款人和借款人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合同和附屬於本合同的保證合同獲得上級有權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16.2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16.3 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已有之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執行。

16.4 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6.5 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必須經貸款人一致同意並重新確認擔保。在全體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6.6 貸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應及時通過牽頭社書面通知其他貸款人、借款人及擔保人。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17.1 借款人和貸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2 各貸款人之間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召開社團會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各方上級主管機關協調處理。

第十八條 其他事項:

18.1 對本合同未盡事宜,合同雙方可以另行協商約定其他事項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 本合同簽訂後,牽頭社按照管理規定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批准,並通過上級主管機關報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備案。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貸款人和借款人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機關和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備案一份。

借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貸款人(牽頭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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