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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建築公司三方債權債務清算協議(精選3篇)

民營建築公司三方債權債務清算協議(精選3篇)

民營建築公司三方債權債務清算協議 篇1

民營建築公司三方債權債務清算協議

民營建築公司三方債權債務清算協議(精選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茲因乙方向甲方進行融資借款後公司經營出現困難,未能按甲方要求償還債務。

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三方充分溝通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不具備償還能力的情況下,由丙方提供名下固定資產代乙方對甲方債權進行清算抵頂。

三方特簽訂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執行。

一、抵頂債權截至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甲方債權本金_______________元,利息_______________元,本息合計_______________元。

二、抵頂固定資產抵頂資產名稱: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房屋單價:_______________總價:_______________備註:_______________

三、資產抵頂事項聲明

1、本協議生效後,甲方的債權獲得一次性清償,三方之間簽訂的原借款協議及補充協議不再履行。

本協議已替代原借款協議及補充協議,三方的權利義務範圍及內容以本協議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再行提出反悔和與協議無關的要求,否則視為違約。

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

(損失計算標準:_______________)

3、本次資產抵頂視為丙方為乙方代償債務,丙方因此獲得對乙方的追償權,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由乙方與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其他約定

1、辦理固定資產過户手續中所發生的税費,按國家規定承擔。

五、糾紛解決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各方應妥善協商友好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可向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六、協議生效本協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兩份。

甲方(簽字捺印或蓋章):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

民營建築公司三方債權債務清算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股東雙方合作宗旨:坦誠相待、攜手共進、互贏互利、互相信任、一致對待、一致對外、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建立現代分公司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建築工程有限 。本公司是企業非法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 公司住所地為:

第二章宗旨以及經營範圍

第四條 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全省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五條 公司經營範圍:按照總公司資質證書所有資質進行經營四川省管轄範圍內招投標業務。

第三章 註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條 公司性質為:非獨立法人,分公司。

第七條 各方一致商定出資比例以及出資方式為:

甲方%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

乙方 % ,出資方式為人民萬元;

第四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後,必須按協議辦理認繳出資的手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户。認繳手續完結後,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 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 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 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

(四) 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 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註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股份;

(六) 公司終止或清算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七) 有權查閲股東會會議記錄、複製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八)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第十條 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二)按期交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四) 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依法成立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五)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六)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七)保守公司祕密;

(八)  《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 股東會

第十一條 ? 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  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  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  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五)  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六) 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  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 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 對公司合併、分立、改變經營範圍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 ?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 ?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每一元人民幣為一個表決權。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清算、變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對外擔保等重大事務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對於以上所列事務外的一般事務,實行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按本協議規定按時召開。

臨時會議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監事提議召開。但應當於會議召開 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蔘加,行使委託書載明的權利。

股東經通知後既不參加股東會又沒有書面委託他人蔘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表決權。

如有惡意或明顯故意不通知部分股東而召開股東會,致使部分股東未能參加股東會時,該次股東會所作決議無效,應重新對所議事項進行表決。

第十五條 股東會應對所議事項製作書面決議,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決議上簽名。會議記錄和書面決議應妥善保存。

第六章 總經理

第十六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人,由甲方擔任(一年一換,股東決議)。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負責公司具體經營活動,行使下列職權:

(一)  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  主持公司的經營活動和管理工作

(三)  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  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五)  擬定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六)  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人員

(七)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八)  決定正常經營所需的財務開支(如單次或一定期限累計超過必要的額度,由董事長簽字確認後,決定開支)

(九)  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七章 股東轉讓出資以及股權轉讓

第十七條 公司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投資,但可依法轉讓出資。

第十八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資。

第十九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依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二個月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二個月連續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第八章 公司增資以及增加股東

第二十二條  公司允許按照《公司法》規定增加股東人數,但應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 增加股東的程序、出資額、出資折算比例等具體辦法由公司董事會制定方案,交由股東會表決通過。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第九章 財務核算及利潤分配

第二十四條 ? 公司依法建立財會制度。具體制度由執行董事或董事會提出方案,報股東會表決通過。

第二十五條 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公司的一切憑證、單據、賬薄、報表用漢字書寫。

第二十六條 利潤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項費用,依法納税後的純利潤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紅,股東的投資逐年以利潤分配的方式進行回收,股東不得隨意撤回投資。

第二十七條  公司成立前各股東所花的開辦費用計入股東的出資額,股東足額認繳出資的公司依法註冊成立後,各項開支計入公司費用,從公司註冊資金中支出,股東個人不再承擔公司支出費用,股東用於公司正常經營所花的實際費用由公司予以報銷。

第二十八條  利潤分配每個會計年度進行一次,如公司經營虧損,則依法進行虧損彌補。

第二十九條 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由董事長於每年 月  日之前送交各股東,如有虧損,應作虧損原因的詳細書面説明。

第三十條 財務會計報告必須包括下列財務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 資產負債表

(二) 損益表

(三) 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 現金流量表

(五) 財務狀況説明書

(六)  債權債務清單,包括髮生時間、履行期限、數額、發生原因等項內容;

(七) 虧損原因説明書。

第十章 勞動用工制度

第三十一條  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二條 股東協議有效期為:與公司共存,從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三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 股東會議決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併、分立、被收購兼併、分立時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五) 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七) 其他法定事由。

第三十四條 ? 公司解散時,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四十一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職權,並按《公司法》規定的程序進行。

第十二章 爭議解決

第三十五條 股東之間出現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六條 因任何股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 履行時,除應賠償公司的實際損失外,守約股東都有權要求其依照本協議第九章的規定將股份轉讓。

第十三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七條 本協議經股東共同協商訂立,股東均應在協議上簽字或蓋章,自公司依法核准註冊成立之日生效。

第三十八條 本協議未規定的事項,適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或可由訂立協議的全體股東協商解決,必要時可對本協議作補充。補充協議必須交審批部門備案。

第三十九條 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原則所制定的公司章程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全體股東均應遵守。

第四十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議訂立下列款項

A 、在以下情況下依次扣除所犯錯誤股東的股權及股份 10% 一次,犯錯 3 次該股東證明自願無償退出所持股權及股份:

1、 私吞、瞞報、謊報、未上繳所有收入金額大小;

2、 私吞、瞞報、謊報、未上繳所有中標項目的管理費金額大小;

3、 私下勾結客户謊報、謊提中間費等;

4、 每月賬目不明細;

5、 與公司人員勾結私自報名,設立辦事處(所收入的全部金額歸另一方所有);

以上款項不管金額大小,堅決執行此款項。

B 、公司不再增加股東。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各股東貳份,如增加股東,根據實際需要增加。

注: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複印件、分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總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資質證書複印件附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

民營建築公司三方債權債務清算協議 篇3

實際出資人:

名義出資人:

甲方擬與第三方共同出資設立 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實際出資人,也是公司的實際股東,享有作為公司股東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義出資人,乙方僅是根據甲方的決定,才能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資人及股東的權利與義務,現就乙方代為履行出資人職責和代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資情況

甲方在公司出資的金額為: 元;

出資的方式為: ;

甲方出資佔公司註冊資本 %。

二、乙方的基本情況

姓名: 年齡: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工作單位:

三、委託事項

與公司股東身份有關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於: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設立公司、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四、委託事項的處理規則

1、所有涉及公司設立時,出資人的權利與義務,均由甲方做出決定,乙方根據甲方的決定,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公司設立時出資人全部的事宜;

2、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後直至公司完成解散行為的全過程中,股東應有的權利與義務,均由甲方作出決定,乙方根據甲方的決定,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全部相關事宜;

3、乙方行使的有關出資人或股東的權利與義務必須以甲方根據本協議,另行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為依據,但遇有緊急情況的除外;

4、如遇有緊急情況,乙方應本着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從有利於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處理該項事務,但事後應及時向甲方告知,並補辦書面授權委託書;

5、緊急情況是指無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書面授權,且有關事務不立即處理將會給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失;

6、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必須以自己的名義親自進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委託任何第三人;

4、乙方根據授權委託書處理事務,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乙方如下行為如造成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人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全額、及時的賠償

乙方在在沒有授權委託書的情況下,所進行的任何行為;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甲方交辦的事務轉委託第三人;

在執行事務過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其中,乙方拒不執行甲方指示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改變甲方指示處理委託事項的,視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過失。

五、告知義務

1、甲方作為公司的股東,有權通過乙方瞭解公司的一切情況,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希望瞭解的關於公司的事項,根據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展開盡職調查,並將調查結果及時告知甲方;

2、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對股東有權獲知的公司信息,乙方應及時主動地收集整理,並向甲方作出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彙報;

3、乙方作為一名善良管理人,所應盡到的,對其它與甲方股份行使權利及公司運作有關的信息的及時告知義務。

六、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負擔

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甲方處理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税費,由甲方負責。

七、風險承擔

由乙方根據本協議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權委託書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

八、投資收益

1、甲方對公司的投資收益全部歸屬於甲方所有,乙方不因從本協議中所獲得的名義股東身份,而享有這些投資收益;

2、甲方對公司所有的投資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為領取;

3、乙方承諾將獲得的投資收益,於代領後三日內劃入甲方指定的帳户,如果乙方不能按時劃轉的,應按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九、協助處分甲方股份的義務

在甲方擬將自己的股份及與該股份相關的一切權益進行法律上的處分時,乙方均應根據甲方的書面授權,並以自己的名義,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應無條件接受和提供全面、及時的協助;

甲方對自己股份及其相關權益進行法律上的處分,包括但不限於:股份的轉讓、設定各類擔保措施、表決權、投資收益取得權、剩餘財產請求權、主張優先購賣權、知情權、監督檢查權、訴權等股東權和出資者權利。

十、行為限制

1、乙方根據甲方提名,並擔任公司董事,董事任期與代持股份期限相同,代持股份協議終止時,乙方應主動辭去董事職務;

2、在代持股份並擔任董事職務期間,應履行公司法對董事全部義務性要求;

3、作為公司董事應與公司訂立競業限制協議,並履行競業限制協議的相關義務;

4、乙方行使董事權利,也應參照本協議關於對代為行使股東權的全部規定進行;

5、乙方不得利用股東身份、董事身份,謀取個人利益和損害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它利益相關人的利益;

6、乙方任何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或所進行的違反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行為,如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他利益相關人所造成的損失的,乙方均應全面、及時地賠償。

十一、代持股份報酬

1、代持股份、擔任董事的報酬一併以董事報酬的形式加以支付,原則上,代持股份報酬已包含在內,不再單獨計算;

2、董事報酬以每月 元計算,按公司工資制度發放,但乙方同意將每月工資的 %作為忠實履行本協議的擔保;

3、乙方如果確有能力勝任公司董事一職,可以按如下標準和方式領取報酬和提供擔保:

4、除以上約定的報酬之外,乙方不得因代持甲方股份、代為辦理授權委託事項或擔任董事職務而要求任何其他的報酬;

5、乙方董事身份是依據代持股份的約定而產生的,故乙方的全部報酬由本協議專門約定,乙方不再依據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增加報酬的要求。

十二、代持股份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甲、乙雙方均可單方面解除,但解除合同不應造成相對人的損失,如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

2、甲方解除的程序:

甲方需提前30日,向乙方送達解除合同的預通知;

30日內,乙方應完成配合甲方做好所有法律文件的簽署工作,保證把所有本應屬於甲方名下的一切權利,全部歸還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員名下,同時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律法規、章程、協議和授權委託書中規定的權利與義務;

30日期滿,甲方向乙方送達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解除合同的預通知和正式通知內容相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甲方的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準用甲方解除合同的程序進行。

十三、保密責任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所涉及的事項向一切利害關係人明示;

2、乙方應對本協議及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到的或獲知的甲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

3、本第十三條所涉及的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直至有關事項的公佈不會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不具有保密價值時為止;

4、乙方違反本條保密義務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負有全面、及時的賠償責任。

十四、特別事項

在任何情況下,只要甲方認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東披露甲方的真實股東身份,並以股東身份直接參預公司管理,主張全部股東權利,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十五、爭議解決

因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同意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員會,依據杭州市仲裁委的現行規則進行裁判。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協議自設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簽署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前,甲方可以根據需要決定變更、補充或終止本協議。

甲方: 乙方:

地址: 乙方家庭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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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訂立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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