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 >

室內裝飾工程質量保修書(精選3篇)

室內裝飾工程質量保修書(精選3篇)

室內裝飾工程質量保修書 篇1

?室內裝飾工程質量保修書

室內裝飾工程質量保修書(精選3篇)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室內吊頂、抹灰、地面工程、水電改造、乳膠漆塗刷,牆紙粘貼、燈具電氣和衞生潔具安裝,以及其他裝飾所涉及的項目和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參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執行。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如下:

1、 室內吊頂項目為   2   年;

2、 地坪地磚地板   2   年;(甲供材料及施工的除外)

3、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2    年;

4、 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廚房、陽台等,防滲漏為  5  年;            

4、 燈具及衞生潔具為  2  年;

5、 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在非人為因素下,本工程所涉及的項目保修二年。

(以上條款  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除外)

三、保修説明

1、屬於保修範圍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相關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不可抗力除外)。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非因室內裝飾改造引起的質量問題,承包人不承擔維修責任。

四、其他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                             承包人: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室內裝飾工程質量保修書 篇2

甲方:A公司

乙方:北京市裝潢公司

鑑於乙方承包裝修之甲方某公寓號房屋工程已於 年 月 日交付使用,有關細項質量需進一步觀察,目前有關工程細項已需維修養護,故甲、乙雙方就工程的保修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1.本工程保修期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在保修期內工作範圍為:

就裝修工程所涉及全部項目(以 年 月 日甲、乙雙方簽署的裝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預算明細表及 年 月 日簽署的裝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補充協議列明為準)的損壞或質量問題進行更換或修復。如木門變形、裂縫,所有漆面脱落、起皮、鼓包,壁紙鼓包、脱落,房頂出現脱落,所有器具因質量原因出現的損壞及其他質量問題。屬於甲方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除外。

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問題及乙方責任:

3.1 花崗巖地面有5塊有1/3空鼓,1塊4cm缺角,1塊1/3斷裂,若在保修期內有空鼓的花崗巖出現斷裂,乙方應予更換,材料費及更換費用由乙方負擔,或由乙方返還斷裂部分的材料費及相應各項取費。

3.2 護牆板的板面目前變形較重,乙方應於 年 月份前進行更換或整修。

3.3 木門現已變形,乙方應於 年 月份前進行整修。

3.4 壁紙卷邊,乙方應於 年 月份前進行整修。

3.5 廚房洗菜盆下水管無反水彎,乙方應於 年 月份前新購反水彎並進行更換。

3.6 前述各項問題的整修或更換費用包括材料費、人工費等均由乙方負擔。

4.乙方工作方式

在甲方發現工程出現質量問題並電話或傳真通知乙方後7日(節假日包括在內)內,乙方須安排熟練的技術工人帶料完成整修或更換工作,費用由乙方負擔。

5.法律責任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無故拖延達14個工作日不予整修或更換的,甲方有權扣除工程尾款人民幣 元;若甲方因該質量問題造成其他損失,甲方除有權扣除工程尾款外,還可採取法律許可的其他措施要求乙方給予賠償。

6.結算

保修期內未出現質量問題或雖出現質量問題但乙方整修及時並令甲方滿意,保修期結束後七日內,甲方將尾款如數結算予乙方( 年 月份乙方將第3條所述問題整修結束後,若甲方感到滿意,可以結算)。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兩份,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A公司 乙方:北京裝潢公司

代表: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室內裝飾工程質量保修書 篇3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為保證 -外牆加裝電梯代建安裝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合同及施工圖紙所包括的工程。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在承包人承包範圍內,屬承包人責任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由承包人承擔保修責任。

二、質量保修期

1.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 年;

裝修工程為 年;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年;

供熱與供冷系統為 個採暖期、供冷期;

景觀綠化工程管養期為 年;

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自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工證書中寫明的竣工日期 年內電梯使用產生的電費、電梯檢測費、電梯維護保養費(除人為原因或自然災害損壞)。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質量保修期自本合同工程簽發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工證書中寫明的竣工日期起計算。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3.其他約定: /

三、質量保修保質責任

1.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質量保修責任

2.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修理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有關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2.4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3.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由總承包合同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發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業主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桂林地址:

南寧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jianshe/vpqene.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