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 >

維保修工程合同範本

維保修工程合同範本

發包人(以下稱甲方):

維保修工程合同範本

承包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接 (填樓盤項目名稱)維保修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樓盤名稱及地點

樓盤名稱:

樓盤地點:

第二條 工程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甲方所開發的 項目維保修工程的指定承包單位之一,負責承接該項目現場物業客户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樓盤客服中心)指定的維保修工程,同時包括乙方維保修工程項目的二次保修工作

第三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承包方式

本合同採用包工、包料(甲方另行説明的除外)、包水電費、包成品保護(含裝飾面、傢俱、家電等原有成品的防護)、包質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包驗收合格、包完工後清場及包二次保修的承包方式。樓盤客服中心一般以户或分項工程的形式向乙方簽發《委託維修任務書》(註明問題原因、維修內容、進場施工時間、工期等要求),乙方則按照《委託維修任務書》所列項目及要求完成維修任務。

第五條 合同價

每份委託單獨核算,採用含税單價包乾。具體根據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綜合單價,依據甲方工程部、乙方、樓盤客服中心及業主四方書面簽證確認的工程量按實結算。本合同附表中沒有的維修項目,由乙方報價,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合同綜合幹單價包含的內容:包括材料及設備費、人工費、機械費、工程所須的各種檢測費及試驗費、各種材料損耗、運輸費、材料場內二次運輸費、材料卸車、保管及轉運費、技術處理費、合同工期內的趕工費、施工水電費、技術措施費(包括雨季及異常氣候施工措施費)、管理費、文明施工措施費(包括施工區域圍蔽等)、平安卡、臨時設施費、保修費、垃圾清運到發包人指定點堆放的費用及其它措施費、税金、利潤及本合同雖未提及但為實現本工程目的所需的其它全部費用。包乾單價不因市場物價、人工費、材料費的變動而調整。

第六條: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由樓盤客服中心每月25日彙總上報《維修工程簽證單》作為結算依據,結算經乙方確認後6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次結算總金額的95%的工程款,剩下5%留作工程保脩金待保修期滿,若無任何質量問題,無代付代扣費用則無息返還給乙方。

2、甲方付款前,乙方應開具相應金額的税務發票,發票的抬頭應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施工單位,否則甲方有權拒付。

3、以上付款,甲方可以現金或轉帳支票的方式支付。

4、乙方提交的發票必須真實、合法、有效。若乙方提交虛假的發票,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時限內更換髮票。甲方尚未支付款項的,甲方停止支付並按虛假的發票金額的20%扣除乙方違約金直至乙方發票符合約定;甲方已支付款項的,甲方有權從次筆進度款或結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項並按虛假的發票金額的20%扣除乙方違約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發票後甲方按約定付款;對已完成結算並支付款項完畢,乙方拒不提供合法有效發票並按虛假的發票金額的20%承擔違約責任的,甲方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乙方相關責任。乙方提交虛假的發票,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 工程進度及人員配置要求

1、乙方必須按樓盤客服中心及甲方工程部簽發的《委託維修任務書》所要求的工期完成維修任務。

2、甲方可根據現場工作量及工程維修進度情況,要求乙方配備足夠維修人員;乙方在每個樓盤客服中心配置人員要求如下:

(1)水電工:不少於3人;

(2)泥水工:不少於5人;

(3)木工及油漆工:不少於5人;

3、乙方聘用維修人員應接受甲方樓盤客服中心審核,乙方維修人員素質要求應達到甲方樓盤客服中心維修技工聘用標準。

4、甲方對乙方維修人員實行考勤簽到制,乙方維修人員必須每天在樓盤客服中心進行現場考勤簽到,每天不少於兩次(具體時間以樓盤客服中心要求為準);乙方每缺一人,甲方有權按500元/人/天進行扣罰,該罰款可從乙方維保修結算款中扣除。乙方人員每人每月休息時間不超過四天,乙方人員休假需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合理安排員工休假,每天每個工種不超過一人。

5、樓盤客服中心有權根據現場維修進度情況要求乙方對配置人員進行調整。

第八條 乙方待工費用補貼

1、乙方維修人員待工期間,甲方按照60元/人/天補貼標準向乙方支付待工費用,用於彌補乙方待工人員人工開支,但乙方每天必須保證現場維修人員的數量;每月1日前由樓盤客服中心提供上月乙方待工人員名單及原始簽到記錄作為待工補貼支付依據。

2、乙方待工維修人員每天必須集中在樓盤客服中心指定地點待命接受調配,並須

遵守樓盤客服中心考勤簽到制度。

3、待工定義:當天有正常考勤而無進行任何維修作業即為待工(即使維修金額少於60元也不能認定為待工)。

第九條 工程維修操作流程及要求

1、乙方應嚴格遵守以下工程維修操作流程:

甲方工程部簽發《委託維修任務書》→樓盤客服中心組織乙方維修人員進場維修→乙方維修人員按照委託書所制定的維修方案施工→維修完畢後乙方維修人員清理現場→樓盤客服中心組織各方驗收→驗收合格樓盤客服中心填寫《維修工程簽證單》→各方審核簽名確認《維修工程簽證單》→維修工程結束。

甲方委託的樓盤客服中心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流程。

2、維修方案應以恢復維修面基本的使用功能和觀感效果為前提,同時兼顧維修成本、施工難度和可靠性等因素。

3、隱蔽工程必須通過甲方指定的工程人員現場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條 工程質量標準

本發包工程的工程質量要求為一次性驗收合格工程標準,若工程的設計説明、施工説明及做法説明和要求等與國家規範及地方政府有關的現行規定之間有差異,承包人須按較高之標準執行。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者,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停工和返工,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予順延。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執行,工程質量各項指標按照國家規範必須達到合格。

第十一條 工程驗收

1、驗收標準採用國家現行的施工、維修及保修標準;如甲方有特別要求的應以甲方要求為準。

2、竣工驗收文件必須經過甲方工程部、樓盤客服中心、乙方現場代表及業主四方共同簽字才能生效,並作為工程結算憑據及維保修檔案保存。

第十二條 質量保修期

1、每項委託維保修工程自維保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為甲方提供保修,保修期按防水及防滲漏5年、裝修及安裝工程2年執行。

2、樓盤客服中心管轄物業由乙方負責承接修繕施工的,乙方保證嚴格按照國家現行保修管理規定提供保修服務。

第十三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委託物業所在樓盤客服中心按合同約定負責對乙方進行管理,對乙方的維修工程進行檢查、監督。

2、在小區內免費提供適當場地供乙方存放用於本合同所約定的維修工程使用之機具。(甲方不負保管責任,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即時清場退還。)

3、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維修工程費用。

4、委派現場負責人,負責工程質量檢查及驗收工作。甲方須有專人陪同乙方維修人員進入作業現場;維修工程完工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須安排予以驗收確認,並簽署《維修工程簽證單》。

(二)乙方義務

1、乙方須接受甲方物業所在樓盤客服中心的監督管理及維修工作安排等。

2、乙方須按合同規定工期及內容完成承接的維保修工程,並對其材料質量和施工質量負責;若因以上原因造成返工、業主索賠等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若由此給甲方或樓盤客服中心造成嚴重影響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追究一切責任。

3、乙方須遵守所在樓盤客服中心關於施工管理的規定(包括現場監理和驗收),嚴格遵守安全施工管理規範,保證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及其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

4、乙方不得拒絕接受樓盤客服中心的維修委託或拖延維修,乙方在未徵得樓盤客服中心同意前,不得更改維修方案、維修內容和維修工程量。

5、乙方須提前向樓盤客服中心提供實際的施工進度安排(包括材料到位時間、進場開工時間、完工時間及施工過程中的施工人數等要素),在施工過程中不得影響樓盤客服中心的正常工作及樓盤客服中心物業範圍內業主的正常生活。

6、施工期間,乙方在未徵得樓盤客服中心同意前,不得動用、損壞樓盤客服中心所管轄物業範圍內的任何設施、設備或業主財物。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樓盤客服中心或業主財物污染損壞、丟失等情況,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並消除影響。

7、乙方維修人員上門維修及收工必須由樓盤客服中心維修監理帶領,維修人員在未徵得甲方監管人員同意前,不得承諾業主提出的任何要求;否則,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8、樓盤客服中心有權對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質量進行質疑和監督,乙方有義務提供證據證明其材料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及施工現場的使用要求。

9、甲方驗收不合格的,乙方自接到甲方整改通知之時起於規定的時間內必須整改完畢。

10、依本合同的約定聘用足夠員工工作,負責其薪資及保險等,並對員工及維修工作進行完善的管理。

11、乙方所有員工行為準則必須符合本合同及附件和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乙方員工素質(包括形象、態度等)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應認真執行。

12、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絕對不能擅自將本合同的有關權利和義務轉讓第三方(含乙方屬下子/分公司或部門)。

13、乙方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為其員工辦理社會保險,乙方維修人員進行維修工作發生的人身、財產損害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合同中的任何義務全部或部分轉包或分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終止向乙方支付所有未結算之工程款項。

2、乙方保修期內必須按照甲乙雙方簽署的《維保修服務規範》(合同附件)開展維修工作,如若違反,甲方有權按照《維保修服務規範》所規定的扣罰金額從乙方維保修結算費用中扣除。

3、乙方超過甲方簽署的《委託維修任務書》中要求時間完工並交付驗收的,每超過一天,乙方按100元/天/項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4、乙方拒絕接受甲方簽發的《委託維修任務書》的,乙方按1000元/單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乙方若不按甲方約定時間進場維修或拖延維修進度的,乙方按1000元/次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提供的材料與合同不符或質量不合格時,乙方須按樓盤客服中心要求進行更換和返修,並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7、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時,乙方必須及時向樓盤客服中心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徵得樓盤客服中心同意後延期履行合同。乙方有責任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由此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8、甲方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支付乙方工程款,逾期支付,應向乙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9、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中途退場的,或因乙方之原因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支付所有未結算之工程款項;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1萬元作為違約金,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則甲方有權對不足部分予以追償,並保留進一步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10、若因乙方維修不當造成返修,乙方需負責返修至符合甲方要求的一切費用,單項維修返修兩次以上的每增加一次返修罰款300元。因維修不當造成業主重大損失的,乙方還需承擔含返修費、賠償金等一切費用。

第十五條 合同的終止

(一)因解除而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行為的通知後,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須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2、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必要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對已完成的維修工程量進行確認,並依據本合同結算完畢後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3、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不妨礙甲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已按約定履行完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一)款的違約情況(包括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 免責條款

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廉潔條款

1、乙方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明、暗示甲方請吃、請喝、收受甲方禮金、禮品或接受甲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在合同簽訂或履行過程中,若乙方人員有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請、招待,或索取禮金、禮品、禮券、其他利益等不當行為的,甲方應向乙方監察部門舉報。具體舉報渠道如下:

舉報電話及聯繫人: 020-22028621、潘先生

020-22028650、康小姐

舉 報傳真: 020-38302521

舉報電子郵箱:

舉報部門地址:廣州市廣州大道中928號5樓恆大地產集團監察室(郵政編碼:510000)

2、嚴禁甲方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人員提供私人便利、賄賂或進行非正常商務宴請。

3、如果出現甲方在履約過程進行私下請吃、向乙方人員提供私人便利、賄賂等一切非正常的經濟活動,一經查實,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因解除相關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甲方如有違約,仍須承擔違約責任。甲方的上述行為嚴重的,乙方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如果甲方事後主動積極向乙方陳述事實,或甲方有證據顯示以上行為為乙方人員施壓的不得已行為,則甲方仍保留與上述行為相關的合同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執,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合同包括《維保修服務規範》、《維保修工程項目單價表》兩個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任何內容的修改,須由甲乙雙方進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或書面文件,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義務人還需支付應付額每日萬分之三的滯納金。承包人依合同應支付違約金的,發包人有權在應支付乙方的費用中抵扣。

5、乙方委派 為項目經理,委派的項目經理須持有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真實有效的資格證書,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等問題。

6、乙方的通訊地址為: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發送有關信函文件,因乙方拒收或所留地址有誤或變更地址未通知甲方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向乙方所發送的信函文件等視為已送達乙方。

7、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對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的條款進行了協商。承包人對於“通用條款”的修改意見,已經完整地包含在本協議書中。雙方自願遵守“通用條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協議書。

8、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jianshe/q6zl6.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