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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文本(精選8篇)

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文本(精選8篇)

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文本 篇1

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文本

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文本(精選8篇)

發包方(甲方):中鐵二十一局一公司清水河立交工程項目部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承建的二環路改擴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標段)的施工需要,決定將該工程的土石方挖運分項工程進行分包.經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該分包施工任務.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甲方與業主簽訂的總包合同的原則和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二環路改擴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標段)

1.2工程地點: 二環路西一段

1.3工程範圍:本工程範圍內的所有土石工程(包括所用的機械).

1.4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乾

1.5工期: 240天

1.5.1開工日期: 20__年11月05日

1.5.2竣工日期: 20__年07月05日

1.5.3總日曆日期: 20__年11月05日至20__年07月05日

1.5.4若實際開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滯後,則以發包正式批准的實際開工之日為準;以上工期為確保總工期,乙方必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工作量安排好機械台班數量及運輸力量.

1.6工程質量等級

1.6.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優良等級,同時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質量保證體系的有規定和要求.

1.7工程造價

1.7.1單價:外運: 元/m3;內轉: 元/m3.

1.7.2如果乙方不能按時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運按 元/m3,

內轉按 元/m3由甲方給乙方進行結算,原單價作廢.

1.7.3此價款已包括物價變動及政策性調價因素的費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關工期指令而發生的趕工費.以及滿足城建需要車輛沖洗費用(包括機械)運土中城建規定各種費用.辦理各種政府要求的手續,但不限於如下:

提供機械和人工進行基坑抽水(如必要)直至施工完畢後交給甲方.

1.7.4計量方式和驗收

土方的數量按實際方量施工方案計算,由甲方報相關部門進行簽訂認可核實.

第2條 圖紙及資料

2.1乙方施工作圖(或大樣圖/施工方案/質量保證措施)提供日期:

2.2甲方審定日期: (提供份數: 份)

第3條 工程採用的標準規範及質量要求

3.1按《建築工程施工規範及驗收規範》(JGJ73-91)要求組織施工及驗收.

3.2質量要求:該分項工程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優良標準.

第4條 雙方責任

4.1甲方責任

4.1.1檢查施工進度計劃完成情況.

4.1.2為乙方解決施工現場所需的用水,用電接口.

4.1.3按合同條款支付工程款項.

4.1.4協調乙方與其它專業之間在進度,施工質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關係.

4.1.5組織分項工程驗收.

4.1.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甲方為其能力或行為已不能勝任本分項內相關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員.

4.2乙方責任

4.2.1提供進場施工必備的有關資料和文件,證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資質的有關材料.

4.2.2組織能勝任該工程施工的項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業人員,進場前乙方應向甲方附報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人,負責合同履行,指派 為專職質安員,監督施工過程中的不規範行為,並接受項目部的質安部的質安管理分內工作.

4.2.3執行甲方簽發的技術質量指令,按甲方審定批准的設計圖紙,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組織施工,確保按合同工期和質量要求完成所承擔的工程.

4.2.4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辦法,規定及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業主和甲方的監督檢查.

4.2.5服從甲方統一調度管理,按時參加生產調度會及工作協調會,並執行會議指令.

4.2.6施工現場內,工程竣工交驗前,乙方應配合專門的管理人員及相應的管理措施對自己的機械設備,材料物資等加強管理.如損失或被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

4.2.7乙方應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業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並服從甲方統一協調.

第5條 雙方駐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5.1甲方駐工地代表人:

5.2乙方駐工地代表人:

5.3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書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簽字後發給乙方.通知持有異議,應在簽收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或維持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或錯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不論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過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質量或施工人,財,物的投放無法滿足合同要求,進度計劃不能按期完成而影響工程總進度計劃,且在限期內沒有修正或彌補,除按合同違約條款執行外,甲方有權採取另行選擇隊伍進場施工等措施,以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

第6條 工期延誤

對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遲,經甲方確認後,工期可順延,但不予經濟簽證.

6.1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設計導致中斷施工.

6.2下雨超過24小時以上不能施工.

6.3如遇地質條件變化,勘察報告與設計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斷者.

6.4因天災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第7條 工程付款

7.1本工程按每月的施工進度款50%進行撥付,40%在甲方辦完決算後支付,10%作為工程質保金.

第8條 竣工結算

8.1乙方提交結算報告時間為竣工驗收後三十天內.

8.2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為收到乙方結算後三十天內審核完畢.

第9條 安全施工

9.1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進場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關於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9.2乙方應做好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給現場作業的工作人員提供足夠的安全帽,橡膠鞋,安全帶,安全鞋等安全勞動保護用品,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防護工作.

9.3乙方應指派足夠的負責安全的專兼職工作人員專門處理安全及防止人員在乙方分包區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問題.進入乙方作業區的所有人員(含來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員)違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規定,均應接受到規定的處罰,此類處罰甲方認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員應能勝任此項工作,並有權執行各種指示及採取防止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員的任命應報甲方審批.

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文本 篇2

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承建的二環路改擴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標段)的施工需要,決定將該工程的土石方挖運分項工程進行分包。經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該分包施工任務。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甲方與業主簽訂的總包合同的原則和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二環路改擴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標段)

1.2工程地點:

二環路西一段

1.3工程範圍:本工程範圍內的所有土石工程(包括所用的機械)。

1.4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乾

1.5工期:

240天

1.5.1開工日期:

20__年11月05日

1.5.2竣工日期:

20__年07月05日

1.5.3總日曆日期: 20__年11月05日至20__年07月05日 

1.5.4若實際開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滯後,則以發包正式批准的實際開工之日為準;以上工期為確保總工期,乙方必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工作量安排好機械台班數量及運輸力量。

1.6工程質量等級

1.6.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優良等級,同時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質量保證體系的有規定和要求。

1.7工程造價

1.7.1單價:外運:

元/m3;內轉:

元/m3。

1.7.2如果乙方不能按時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運按

元/m3,

內轉按

元/m3由甲方給乙方進行結算,原單價作廢。

1.7.3此價款已包括物價變動及政策性調價因素的費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關工期指令而發生的趕工費。以及滿足城建需要車輛沖洗費用(包括機械)運土中城建規定各種費用.辦理各種政府要求的手續,但不限於如下:

提供機械和人工進行基坑抽水(如必要)直至施工完畢後交給甲方。

1.7.4計量方式和驗收

土方的數量按實際方量施工方案計算,由甲方報相關部門進行簽訂認可核實。

第2條 圖紙及資料

2.1乙方施工作圖(或大樣圖/施工方案/質量保證措施)提供日期:

2.2甲方審定日期:

(提供份數:

份)

第3條

工程採用的標準規範及質量要求

3.1按《建築工程施工規範及驗收規範》(JGJ73-91)要求組織施工及驗收。

3.2質量要求:該分項工程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優良標準。

第4條

雙方責任

4.1甲方責任

4.1.1檢查施工進度計劃完成情況。

4.1.2為乙方解決施工現場所需的用水、用電接口。

4.1.3按合同條款支付工程款項。

4.1.4協調乙方與其它專業之間在進度、施工質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關係。

4.1.5組織分項工程驗收。

4.1.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甲方為其能力或行為已不能勝任本分項內相關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員。

4.2乙方責任

4.2.1提供進場施工必備的有關資料和文件,證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資質的有關材料。

4.2.2組織能勝任該工程施工的項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業人員,進場前乙方應向甲方附報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人,負責合同履行,指派 為專職質安員,監督施工過程中的不規範行為,並接受項目部的質安部的質安管理分內工作。

4.2.3執行甲方簽發的技術質量指令,按甲方審定批准的設計圖紙、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組織施工,確保按合同工期和質量要求完成所承擔的工程。

4.2.4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辦法、規定及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業主和甲方的監督檢查。

4.2.5服從甲方統一調度管理,按時參加生產調度會及工作協調會,並執行會議指令。

4.2.6施工現場內,工程竣工交驗前,乙方應配合專門的管理人員及相應的管理措施對自己的機械設備、材料物資等加強管理。如損失或被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

4.2.7乙方應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業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並服從甲方統一協調。

第5條 雙方駐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5.1甲方駐工地代表人:

5.2乙方駐工地代表人:

5.3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書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簽字後發給乙方。通知持有異議,應在簽收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或維持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或錯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不論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過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質量或施工人、財、物的投放無法滿足合同要求,進度計劃不能按期完成而影響工程總進度計劃,且在限期內沒有修正或彌補,除按合同違約條款執行外,甲方有權採取另行選擇隊伍進場施工等措施,以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

第6條 工期延誤

對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遲,經甲方確認後,工期可順延,但不予經濟簽證。

6.1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設計導致中斷施工。

6.2下雨超過24小時以上不能施工。

6.3如遇地質條件變化,勘察報告與設計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斷者。

6.4因天災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第7條 工程付款

7.1本工程按每月的施工進度款50%進行撥付,40%在甲方辦完決算後支付,10%作為工程質保金。

第8條 竣工結算

8.1乙方提交結算報告時間為竣工驗收後三十天內。

8.2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為收到乙方結算後三十天內審核完畢。

第9條 安全施工

9.1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進場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關於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9.2乙方應做好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給現場作業的工作人員提供足夠的安全帽、橡膠鞋、安全帶、安全鞋等安全勞動保護用品,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防護工作。

9.3乙方應指派足夠的負責安全的專兼職工作人員專門處理安全及防止人員在乙方分包區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問題。進入乙方作業區的所有人員(含來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員)違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規定,均應接受到規定的處罰,此類處罰甲方認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員應能勝任此項工作,並有權執行各種指示及採取防止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員的任命應報甲方審批。

9.4乙方應對甲方為對工程安全而設置的標誌、指令警牌、護欄、蓋板、安全網板等做好保護並進行必要的加強維護。

9.5由於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責任和費用由乙自行處理和承擔。

9.6乙方承包此工程式為大包乾,在施工中(包括轉運)所發生的一切傷、病、殘、亡等,甲方概不負責,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10條 文明施工

10.1乙方進場施工人員應配戴由甲方統一制定的出入證統一着裝。

10.2乙方進入現場施工的所有人員應報名冊給甲方,由甲方統一辦理暫住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10.3乙方必要的生產場地僅限於指定的區域內進行,乙方的生活住宿問題在場外自行解決,作業區域及場內嚴禁生火煮飯及人員住宿。

10.4過程產品的保護和最終產品在驗收前的成品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並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

10.5乙方在其施工區域擺放的機械設備必須整齊。保持清潔有序的施工場地。講究衞生,不準隨地大、小便。執行甲方有關管理規定,乙方文明施工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予以處罰。如乙方不能執行有關文明施工的內容,甲方有權安排他人整改,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11條 轉讓與分包

本合同不得轉讓,未經甲方許可,本合同工程的任何一部,乙方不得另行轉包或分包。

第12條 違約及處理

12.1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發出必要指令、確認,不按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相應順延工期,並按本合同有關條款承擔責任和費用。

12.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

12.3除雙方另行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外,違約方承擔上述責任後應繼續履行合同。

12.4因一方違約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途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二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終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費用。以上違約按違約金額的10%計算。

12.5乙方工期違約責任:乙方不能按合工期(包括順延工期)交工;逾期每天罰款1000元,此款在乙方的承包費中扣出。賠償甲方各種損失(包括甲方內部的損失及來自業主方的全部罰款)。

12.6乙方質量違約責任:如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時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要求,則甲方在後期付款中扣留承包價款的10%的費用,直至到整體工程質量等級核定前達到

優良標準或不影響整體工程評定後方可退回給乙方。

12.7竣工是指乙方承擔的工程內容全部完成,乙方所承擔的工程內容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整體工程通過驗收。

12.8若乙方在施工階段,用機械設備或組織不到位。甲方有權清退乙方,並按排其他土石方施工隊伍進場,因此造成的費用增加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13條 爭議解決方式

13.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以協商的形式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有關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14條 其它事項

14.1本合同由雙方簽訂,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和竣工結算後,除有關修款仍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期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甲方執有。

14.2本合同款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原則,要協商補充條款。

發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或委託人: 法定代表或委託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户行: 開户行:

帳號: 帳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文本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二、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承包範圍和內容:

三、做好施工前的準備

做好施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搭設臨時設施用房20間或10間2層。乙方所涉及的工作範圍包括:本工程已啟動臨時水電工作,同時乙方無條件的指派1—2位專人負責工程安全,質量工作,乙方自己負責做好本工程的一切資料。

四、承包方式:

本工程暫定總造價 (最終以建設單位審定的結算價為準),爆破工程按實際方量計算(甲方簽證)為 元/m³,結算依據按建設方和發包方的合同條款結算。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每月進度款支付%, 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審計結束後一個月內支付至總造價的 %。 乙方簽訂合同當天向甲方支付安全保證金: 元整,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一週內退回。

六、施工期限:

1、乙方必須按甲方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執行,嚴格服從項目部的指揮安排。

(1)、職工保險:工程保險由項目部吧辦理;

(2)、甲方根據建設方和施工圖紙的施工説明,在施工前向乙方進行技術、質量要求和驗收標準的交底工作。必須配施工員一名。

(3)由乙方上報工程量和施工期間發生的停工,及因建設方原因所產生的材料、機械,人工所有的損失由甲方代辦簽證。

2、乙方職責;

(1)乙方必須根據建設方和甲方的施工方案、施工圖紙説明進行施工,保證承包的工程項目質量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等級。

(2)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建設方和甲方指定的技術、質量操作要求、規範和管理制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管理,併為檢查提供條件。

(3)乙方承包工程項目完工後,必須做好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項目的質量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等級,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直至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等級。

(4)乙方必須組織素質優良的施工隊伍,對每個人員進行技術和安全交底,承包人必須常駐工地便於管理,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配備勞動力,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5)乙方人員在本工地住宿必須辦理暫住證,禁止無身份證人員進場;同時乙方班組必須辦理勞務合同,甲方統一指定勞務公司,以上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按公司財務制度要求材料,費用發票由公司財務人員確認。

(7)乙方必須按合同條款執行,如按合同沒有支付施工人員工資,施工人員向項目部反應,項目部處罰承包人壹萬元罰款/次,並追回未付工資款項。

(8)如承包人違反上述條例,項目部有權終止此分包協議。

七、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施工負責人應該督促本工種人員遵守安全生產的規定,服從工地的安全保衞管理,遵守工地的有關規章制度,職工之間嚴禁打架、賭博是事件發生。一經發現,按照有關條例處罰;

2、乙方應服從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工地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嚴禁頂撞、唾罵管理人員,如有發現當事人100元—1000元的經濟處罰;

3、施工工程中乙方,乙方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經濟等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施工工程中,如發有不能正常施工,項目部必須有人在場,如沒有人在場,項目部應負責損失費。

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教育和有關會議,參加安全知識考試。每天對班組人員認真正確使用安全勞保用品進行檢查;

6、乙方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做到完工清場。

7、為有利於施工人員安全,公司為乙方統一購買質量較好的安全帽,乙方按實際採購價格承擔,工人上班必須佩帶公司統一發放的胸卡;

8、乙方安排住宿及就餐搭夥,施工人員不得在宿舍內做飯燒菜及使用其他大功率的用電器具,一經發現,當場沒收及罰款500—20xx元,在每次發生活費中扣除。乙方宿舍內每天派專人打掃衞生,把生活垃圾掃到門口,專人進行清理,乙方不得在宿舍內拋灑垃圾,否則後果自負,乙方人員入住後,由班組長進行交底,不得在民用住宅區損壞任何設施及物品,否則加倍賠償。

八、其他:

1、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代表按合同規定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改選合同約定的職責;

2、本合同生效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自行解決,任何一方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雙方履行完畢後自行失效;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文本 篇4

發 包 方:(甲方):

承 包 方:(乙方)

我施工單位承建的世行項目棗莊窪地治理薛城一期東泥河河道疏浚工程,根據施工需要,決定將埠嶺村南小橋以東至埠嶺村東小橋以南計 米標段進行分包。經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該分包施工任務。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甲方與業主簽訂的總承包合同的原則和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世行項目棗莊窪地治理薛城一期東泥河道疏浚工程 米段。

1.2工程地點:東泥河上游段埠嶺村南小橋至村東小橋,全長 米

1.3工程範圍:本工程範圍內的所有土方河道清淤、挖方、疏浚清理。

1.4承包方式:工程全包乾。

1.5工期: 天。

1.5.1開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1.5.2完成日期:20xx年 月 日。

1.5.3總日曆日期:

以上工期為確保總工期,乙方必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工作量安排好機械台班數量及運輸力量。

1.6工程質量等級

1.6.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計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優良等級,同時接受甲方質量保證體系的所有規定和要求。

1.7工程造價

1.7.1單價3.4元/m3,該單價包括清淤、挖方、河道刷坡,河道做堤後多餘土合理堆放。(河道做堤由甲方負責)

1.7.。2此價款已包括土方所用機械、人工等,幷包括物價變動及政策性調價因素的費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關工期指令而發生的施工費用,以及滿足當地因各種原因所發生的各種費用,直至施工完畢後交給甲方。

1.7.3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期限和甲方要求將工程全部做完,由甲方按1.7元/m3進行結算,原單價作廢。合同終止。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7.4計量方式和驗收

土方的數量按實際方量計算(即:根據甲乙雙方現場對原始地貌的抄測和設計尺寸及現場實際情況進行決算)。

第2條 工程採用的標準規範及質量要求

2.1按《水利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P5050501-20xx)《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502--20xx0)要求組織施工及驗收。

2.2質量要求:該分項目工程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優良標準。

第3條 雙方責任

3.1甲方責任

3.1.1檢查施工進度計劃完成情況。

3.1.2按合同條款支付工程款項。

3.1.3協調乙方與其它專業之間在進度、施工質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關係。

3.1.4組織分項工程驗收。

3.1.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甲方為其能力或行為已不能勝任本分項內相關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員。

3.2乙方責任

3.2.1提供進場施工必備的有關資料和文件,證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資質的有關材料。

3.2.2組織能勝任該工程的項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業人員,進場前乙方應向甲方附報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人,指派 為專職質安員,監督施工過程中的不規範行為,並接受業主、監理和項目部質量和安全等一切管理。

3.2.3執行甲方簽發的技術質量指令,按甲方審定批准的設計圖紙、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組織施工,確保按合同工期和質量要求完成所承擔的工程。

3.2.4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承包管理辦法、規定及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業主、監理和甲方的監督檢查。

3.2.5服從甲方統一調度管理。

3.2.6施工現場內,工程竣工交驗前,乙方應配合專門的管理人員及相應的管理措施對自己的機械設備、材料物質等加強管理。如損失或被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

3.2.7乙方應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業主指定分包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

3.2.8自行負責處理當地村民及地方的協調關係並服從甲方統一協調。承擔因該工程應承擔的一切社會和地方責任。不得因當地村民等各種原因提出除業主同意以外的任何經濟索賠。

第四條 發生以下情況工期可順延

4.1業主更改設計導致中斷施工。

4.2如遇地質變化,審察報告與設計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斷者。

4.3因天災或人力不可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第五條 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後經驗收合格,雙方在七日內辦完結算。彙總上報業主計量款,工程款到位後5天內(除業主正常扣留質保金外)其餘款項一次付清。

第六條 完工結算

6.1乙方提交結算報告時間為驗收後五天內。

6.2甲方批准結算的時間為收到乙方結算後天五內審核完畢。

第七條 安全施工

7.1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進場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關於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7.2乙方應做好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防護工作。

7.3乙方應指派足夠的負責安全的專兼職工作人員專門處理安全及防止人員在乙方分區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問題。進入乙方作業區的所有人員(含來自甲方或其它乙方人員)違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規定,均應接受按規定的處罰,此類處罰甲方認同。乙方制定的安全人員應能勝任此項工作,並有權執行各種指示及採取防止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

7.4乙方應對甲方為對工程安全而設置的標誌、指令、警牌、護欄、蓋板、安全網板等做好保護並進行必要的加強維護。

7.5由於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自行處理和承擔。

7.6乙方承包此工程式為大包乾,在施工中(包括轉運)所發生的一切傷病、殘、亡等,甲方概不負責,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八條 文明施工

8.1乙方必要的生產場地僅限於指定的區域進行,乙方的生活住宿問題在場外自行解決,作業區域及場內嚴禁生火煮飯及人員住宿。

8.2過程產品的保護和最終產品在驗收前的成品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

8.3乙方在其施工區域擺放的機械設備必須整齊。保持清潔有序的施工場地。講究衞生,不準隨地大、小便。執行甲方有關管理規定,乙方文明施工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予以處罰。如乙方不能執行有關文明施工的內容,甲方有權安排他人整改,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轉讓與分包

本合同不得轉讓,未經甲方許可,本合同工程的任何一部,乙方不得另行轉包或分包。

第十條 違約及處理

10.1甲方不能及時發出必要指令、確認,不按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用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相應順延工期,並按本合同有關條款承擔責任和費用。

10.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施工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的質量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

10.3除雙方另行協議終止合同,或因乙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外,違約方承擔上述責任後應繼續履行合同。

10.4因一方違約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途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二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終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費用,以上違約按違約金額的10%計算。

10.5乙方工期違約責任:乙方如不按合同工期(包括順延工期)交工:逾期每天罰款1000元,此款在乙方的承包費中扣出。賠償甲方各種損失(包括甲方內部的損失及來自業主方的全部罰款)。

10.6乙方質量違約責任:如乙方在工程完工驗收時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要求,則甲方在付款中扣留承包價款的10%的費用,直至到整體工程質量等級核定前達到優良標準後方可退回給乙方。

10.7若乙方在施工階段,用機械設備或組織不到位。甲方有權清退乙方,並按排其他土石方施工隊伍進場,因此造成的費用增加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11.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以協商的形式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解決。

第十二條 其它事項

本合同雙方簽訂,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完工驗收和完工結算後付清工程款後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文本 篇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原則,結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漳州後石電廠九龍江引水西溪管道修復工程

1.2、工程地點:龍海市榜山鎮長洲村江岸

1.3、承包範圍及內容:龍海市榜山鎮長洲村定向鑽工程施工現場作業平台填沙和土方工程,寬30米,長40米,高3米。佔地面積約1200平方米。

1.4、承包方式:固定總價包乾,總方量約3400m3的水池填2米高的海沙及1米高填土工程、施工便道修建工程、水池填方待甲方施工完成後的復耕工程。

第二條 合同工期

2.1、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後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工。

2.2、合同工期:本工程於年月日竣工,共個日曆天。

2.3、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天,按本合同總價的30%計算,按天累計。

第三條 工程質量

本工程質量必須通過甲方、業主的驗收和確認。

第四條 合同造價

4.1乙方須按本合同規定的工期、質量等級和合同條款要求完成本合同第1.3條承包範圍內的全部施工內容,本合同單價是綜合包乾單價,是不再計取任何費率,為完成本合同內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一次包死不再調整的單價。

4.2工程量及綜合單價

4.3.1工程量約為:

4.3.2本綜合單價包括但不限於如下內容:土方挖運、機械挖掘所不及位置的人工挖掘、機械進出場費、路基箱費用、地下障礙物的破碎及外運費、截樁後殘樁外運費、卸點施工、場內外和沿線道路保潔、文明施工、周邊協調、治安交通市容環衞不保渣土巡警申報和協調費、夜間施工申報費等一切費用。

4.4乙方在簽約前已認真踏勘施工現場,熟悉施工現場的一切情況進場後不得以不熟悉現場情況和施工圖紙為由提出單價調整或工期延長的要求。

第五條 付款及結算方法 本工程預付款為人民幣伍萬,工程完工驗收後一次性付清。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其他:本合同需附上雙方簽約人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文本 篇6

發包方(甲方):中鐵二十一局一公司清水河立交工程項目部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承建的二環路改擴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標段)的施工需要,決定將該工程的土石方挖運分項工程進行分包.經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該分包施工任務.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甲方與業主簽訂的總包合同的原則和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二環路改擴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標段)

1.2工程地點: 二環路西一段

1.3工程範圍:本工程範圍內的所有土石工程(包括所用的機械).

1.4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乾

1.5工期: 240天

1.5.1開工日期: 20__年11月05日

1.5.2竣工日期: 20__年07月05日

1.5.3總日曆日期: 20__年11月05日至20__年07月05日

1.5.4若實際開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滯後,則以發包正式批准的實際開工之日為準;以上工期為確保總工期,乙方必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工作量安排好機械台班數量及運輸力量.

1.6工程質量等級

1.6.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優良等級,同時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質量保證體系的有規定和要求.

1.7工程造價

1.7.1單價:外運: 元/m3;內轉: 元/m3.

1.7.2如果乙方不能按時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運按 元/m3,

內轉按 元/m3由甲方給乙方進行結算,原單價作廢.

1.7.3此價款已包括物價變動及政策性調價因素的費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關工期指令而發生的趕工費.以及滿足城建需要車輛沖洗費用(包括機械)運土中城建規定各種費用.辦理各種政府要求的手續,但不限於如下:

提供機械和人工進行基坑抽水(如必要)直至施工完畢後交給甲方.

1.7.4計量方式和驗收

土方的數量按實際方量施工方案計算,由甲方報相關部門進行簽訂認可核實.

第2條 圖紙及資料

2.1乙方施工作圖(或大樣圖/施工方案/質量保證措施)提供日期:

2.2甲方審定日期: (提供份數: 份)

第3條 工程採用的標準規範及質量要求

3.1按《建築工程施工規範及驗收規範》(JGJ73-91)要求組織施工及驗收.

3.2質量要求:該分項工程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優良標準.

第4條 雙方責任

4.1甲方責任

4.1.1檢查施工進度計劃完成情況.

4.1.2為乙方解決施工現場所需的用水,用電接口.

4.1.3按合同條款支付工程款項.

4.1.4協調乙方與其它專業之間在進度,施工質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關係.

4.1.5組織分項工程驗收.

4.1.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甲方為其能力或行為已不能勝任本分項內相關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員.

4.2乙方責任

4.2.1提供進場施工必備的有關資料和文件,證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資質的有關材料.

4.2.2組織能勝任該工程施工的項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業人員,進場前乙方應向甲方附報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人,負責合同履行,指派 為專職質安員,監督施工過程中的不規範行為,並接受項目部的質安部的質安管理分內工作.

4.2.3執行甲方簽發的技術質量指令,按甲方審定批准的設計圖紙,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組織施工,確保按合同工期和質量要求完成所承擔的工程.

4.2.4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辦法,規定及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業主和甲方的監督檢查.

4.2.5服從甲方統一調度管理,按時參加生產調度會及工作協調會,並執行會議指令.

4.2.6施工現場內,工程竣工交驗前,乙方應配合專門的管理人員及相應的管理措施對自己的機械設備,材料物資等加強管理.如損失或被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

4.2.7乙方應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業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並服從甲方統一協調.

第5條 雙方駐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5.1甲方駐工地代表人:

5.2乙方駐工地代表人:

5.3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書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簽字後發給乙方.通知持有異議,應在簽收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或維持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或錯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不論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過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質量或施工人,財,物的投放無法滿足合同要求,進度計劃不能按期完成而影響工程總進度計劃,且在限期內沒有修正或彌補,除按合同違約條款執行外,甲方有權採取另行選擇隊伍進場施工等措施,以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

第6條 工期延誤

對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遲,經甲方確認後,工期可順延,但不予經濟簽證.

6.1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設計導致中斷施工.

6.2下雨超過24小時以上不能施工.

6.3如遇地質條件變化,勘察報告與設計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斷者.

6.4因天災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第7條 工程付款

7.1本工程按每月的施工進度款50%進行撥付,40%在甲方辦完決算後支付,10%作為工程質保金.

第8條 竣工結算

8.1乙方提交結算報告時間為竣工驗收後三十天內.

8.2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為收到乙方結算後三十天內審核完畢.

第9條 安全施工

9.1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進場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關於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9.2乙方應做好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給現場作業的工作人員提供足夠的安全帽,橡膠鞋,安全帶,安全鞋等安全勞動保護用品,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防護工作.

9.3乙方應指派足夠的負責安全的專兼職工作人員專門處理安全及防止人員在乙方分包區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問題.進入乙方作業區的所有人員(含來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員)違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規定,均應接受到規定的處罰,此類處罰甲方認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員應能勝任此項工作,並有權執行各種指示及採取防止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員的任命應報甲方審批.

9.4乙方應對甲方為對工程安全而設置的標誌,指令警牌,護欄,蓋板,安全網板等做好保護並進行必要的加強維護.

9.5由於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責任和費用由乙自行處理和承擔.

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文本 篇7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承建的二環路改擴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標段)的施工需要,決定將該工程的土石方挖運分項工程進行分包。經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該分包施工任務。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甲方與業主簽訂的總包合同的原則和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二環路改擴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標段)

1.2工程地點:

二環路西一段

1.3工程範圍:本工程範圍內的所有土石工程(包括所用的機械)。

1.4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乾

1.5工期:

240天

1.5.1開工日期:

20__年11月05日

1.5.2竣工日期:

20__年07月05日

1.5.3總日曆日期: 20__年11月05日至20__年07月05日

1.5.4若實際開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滯後,則以發包正式批准的實際開工之日為準;以上工期為確保總工期,乙方必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工作量安排好機械台班數量及運輸力量。

1.6工程質量等級

1.6.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優良等級,同時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質量保證體系的有規定和要求。

1.7工程造價

1.7.1單價:外運:

元/m3;內轉:

元/m3。

1.7.2如果乙方不能按時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運按

元/m3,

內轉按

元/m3由甲方給乙方進行結算,原單價作廢。

1.7.3此價款已包括物價變動及政策性調價因素的費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關工期指令而發生的趕工費。以及滿足城建需要車輛沖洗費用(包括機械)運土中城建規定各種費用.辦理各種政府要求的手續,但不限於如下:

提供機械和人工進行基坑抽水(如必要)直至施工完畢後交給甲方。

1.7.4計量方式和驗收

土方的數量按實際方量施工方案計算,由甲方報相關部門進行簽訂認可核實。

第2條 圖紙及資料

2.1乙方施工作圖(或大樣圖/施工方案/質量保證措施)提供日期:

2.2甲方審定日期:

(提供份數:

份)

第3條

工程採用的標準規範及質量要求

3.1按《建築工程施工規範及驗收規範》(JGJ73-91)要求組織施工及驗收。

3.2質量要求:該分項工程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優良標準。

第4條

雙方責任

4.1甲方責任

4.1.1檢查施工進度計劃完成情況。

4.1.2為乙方解決施工現場所需的用水、用電接口。

4.1.3按合同條款支付工程款項。

4.1.4協調乙方與其它專業之間在進度、施工質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關係。

4.1.5組織分項工程驗收。

4.1.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甲方為其能力或行為已不能勝任本分項內相關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員。

4.2乙方責任

4.2.1提供進場施工必備的有關資料和文件,證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資質的有關材料。

4.2.2組織能勝任該工程施工的項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業人員,進場前乙方應向甲方附報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人,負責合同履行,指派 為專職質安員,監督施工過程中的不規範行為,並接受項目部的質安部的質安管理分內工作。

4.2.3執行甲方簽發的技術質量指令,按甲方審定批准的設計圖紙、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組織施工,確保按合同工期和質量要求完成所承擔的工程。

4.2.4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辦法、規定及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業主和甲方的監督檢查。

4.2.5服從甲方統一調度管理,按時參加生產調度會及工作協調會,並執行會議指令。

4.2.6施工現場內,工程竣工交驗前,乙方應配合專門的管理人員及相應的管理措施對自己的機械設備、材料物資等加強管理。如損失或被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

4.2.7乙方應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業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並服從甲方統一協調。

第5條 雙方駐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5.1甲方駐工地代表人:

5.2乙方駐工地代表人:

5.3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書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簽字後發給乙方。通知持有異議,應在簽收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或維持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或錯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不論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過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質量或施工人、財、物的投放無法滿足合同要求,進度計劃不能按期完成而影響工程總進度計劃,且在限期內沒有修正或彌補,除按合同違約條款執行外,甲方有權採取另行選擇隊伍進場施工等措施,以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

第6條 工期延誤

對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遲,經甲方確認後,工期可順延,但不予經濟簽證。

6.1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設計導致中斷施工。

6.2下雨超過24小時以上不能施工。

6.3如遇地質條件變化,勘察報告與設計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斷者。

6.4因天災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第7條 工程付款

7.1本工程按每月的施工進度款50%進行撥付,40%在甲方辦完決算後支付,10%作為工程質保金。

第8條 竣工結算

8.1乙方提交結算報告時間為竣工驗收後三十天內。

8.2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為收到乙方結算後三十天內審核完畢。

第9條 安全施工

9.1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進場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關於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9.2乙方應做好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給現場作業的工作人員提供足夠的安全帽、橡膠鞋、安全帶、安全鞋等安全勞動保護用品,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防護工作。

9.3乙方應指派足夠的負責安全的專兼職工作人員專門處理安全及防止人員在乙方分包區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問題。進入乙方作業區的所有人員(含來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員)違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規定,均應接受到規定的處罰,此類處罰甲方認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員應能勝任此項工作,並有權執行各種指示及採取防止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員的任命應報甲方審批。

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文本 篇8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承建的二環路改擴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標段)的施工需要,決定將該工程的土石方挖運分項工程進行分包.經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該分包施工任務.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甲方與業主簽訂的總包合同的原則和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範圍:

1.4承包方式:

1.5工期:天

1.5.1開工日期:年月日

1.5.2竣工日期:年月日

1.5.3總日曆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1.5.4若實際開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滯後,則以發包正式批准的實際開工之日為準;以上工期為確保總工期,乙方必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工作量安排好機械台班數量及運輸力量.

1.6工程質量等級

1.6.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優良等級,同時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質量保證體系的有規定和要求.

1.7工程造價

1.7.1單價:外運:元/m3;內轉:元/m3.

1.7.2如果乙方不能按時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運按元/m3,

內轉按元/m3由甲方給乙方進行結算,原單價作廢.

1.7.3此價款已包括物價變動及政策性調價因素的費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關工期指令而發生的趕工費.以及滿足城建需要車輛沖洗費用(包括機械)運土中城建規定各種費用.辦理各種政府要求的手續,但不限於如下:

提供機械和人工進行基坑抽水(如必要)直至施工完畢後交給甲方.

1.7.4計量方式和驗收

土方的數量按實際方量施工方案計算,由甲方報相關部門進行簽訂認可核實.

第2條圖紙及資料

2.1乙方施工作圖(或大樣圖/施工方案/質量保證措施)提供日期:

2.2甲方審定日期:(提供份數:份)

第3條工程採用的標準規範及質量要求

3.1按《建築工程施工規範及驗收規範》(JGJ73-91)要求組織施工及驗收.

3.2質量要求:該分項工程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優良標準.

第4條雙方責任

4.1甲方責任

4.1.1檢查施工進度計劃完成情況.

4.1.2為乙方解決施工現場所需的用水,用電接口.

4.1.3按合同條款支付工程款項.

4.1.4協調乙方與其它專業之間在進度,施工質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關係.

4.1.5組織分項工程驗收.

4.1.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甲方為其能力或行為已不能勝任本分項內相關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員.

4.2乙方責任

4.2.1提供進場施工必備的有關資料和文件,證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資質的有關材料.

4.2.2組織能勝任該工程施工的項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業人員,進場前乙方應向甲方附報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人,負責合同履行,指派為專職質安員,監督施工過程中的不規範行為,並接受項目部的質安部的質安管理分內工作.

4.2.3執行甲方簽發的技術質量指令,按甲方審定批准的設計圖紙,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組織施工,確保按合同工期和質量要求完成所承擔的工程.

4.2.4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辦法,規定及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業主和甲方的監督檢查.

4.2.5服從甲方統一調度管理,按時參加生產調度會及工作協調會,並執行會議指令.

4.2.6施工現場內,工程竣工交驗前,乙方應配合專門的管理人員及相應的管理措施對自己的機械設備,材料物資等加強管理.如損失或被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

4.2.7乙方應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業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並服從甲方統一協調.

第5條雙方駐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5.1甲方駐工地代表人:

5.2乙方駐工地代表人:

5.3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書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簽字後發給乙方.通知持有異議,應在簽收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或維持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或錯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不論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過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質量或施工人,財,物的投放無法滿足合同要求,進度計劃不能按期完成而影響工程總進度計劃,且在限期內沒有修正或彌補,除按合同違約條款執行外,甲方有權採取另行選擇隊伍進場施工等措施,以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

第6條工期延誤

對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遲,經甲方確認後,工期可順延,但不予經濟簽證.

6.1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設計導致中斷施工.

6.2下雨超過24小時以上不能施工.

6.3如遇地質條件變化,勘察報告與設計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斷者.

6.4因天災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第7條工程付款

7.1本工程按每月的施工進度款50%進行撥付,40%在甲方辦完決算後支付,10%作為工程質保金.

第8條竣工結算

8.1乙方提交結算報告時間為竣工驗收後三十天內.

8.2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為收到乙方結算後三十天內審核完畢.

第9條安全施工

9.1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進場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關於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9.2乙方應做好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給現場作業的工作人員提供足夠的安全帽,橡膠鞋,安全帶,安全鞋等安全勞動保護用品,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防護工作.

9.3乙方應指派足夠的負責安全的專兼職工作人員專門處理安全及防止人員在乙方分包區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問題.進入乙方作業區的所有人員(含來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員)違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規定,均應接受到規定的處罰,此類處罰甲方認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員應能勝任此項工作,並有權執行各種指示及採取防止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員的任命應報甲方審批.

9.4乙方應對甲方為對工程安全而設置的標誌,指令警牌,護欄,蓋板,安全網板等做好保護並進行必要的加強維護.

9.5由於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責任和費用由乙自行處理和承擔.

9.6乙方承包此工程式為大包乾,在施工中(包括轉運)所發生的一切傷,病,殘,亡等,甲方概不負責,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10條文明施工

10.1乙方進場施工人員應配戴由甲方統一制定的出入證統一着裝.

10.2乙方進入現場施工的所有人員應報名冊給甲方,由甲方統一辦理暫住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10.3乙方必要的生產場地僅限於指定的區域內進行,乙方的生活住宿問題在場外自行解決,作業區域及場內嚴禁生火煮飯及人員住宿.

10.4過程產品的保護和最終產品在驗收前的成品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並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

10.5乙方在其施工區域擺放的機械設備必須整齊.保持清潔有序的施工場地.講究衞生,不準隨地大,小便.執行甲方有關管理規定,乙方文明施工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予以處罰.如乙方不能執行有關文明施工的內容,甲方有權安排他人整改,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11條轉讓與分包

本合同不得轉讓,未經甲方許可,本合同工程的任何一部,乙方不得另行轉包或分包.

第12條違約及處理

12.1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發出必要指令,確認,不按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相應順延工期,並按本合同有關條款承擔責任和費用.

12.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

12.3除雙方另行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外,違約方承擔上述責任後應繼續履行合同.

12.4因一方違約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途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二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終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費用.以上違約按違約金額的10%計算.

12.5乙方工期違約責任:乙方不能按合工期(包括順延工期)交工;逾期每天罰款1000元,此款在乙方的承包費中扣出.賠償甲方各種損失(包括甲方內部的損失及來自業主方的全部罰款).

12.6乙方質量違約責任:如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時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要求,則甲方在後期付款中扣留承包價款的10%的費用,直至到整體工程質量等級核定前達到優良標準或不影響整體工程評定後方可退回給乙方.

12.7竣工是指乙方承擔的工程內容全部完成,乙方所承擔的工程內容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整體工程通過驗收.

12.8若乙方在施工階段,用機械設備或組織不到位.甲方有權清退乙方,並按排其他土石方施工隊伍進場,因此造成的費用增加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13條爭議解決方式

13.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以協商的形式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有關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14條其它事項

14.1本合同由雙方簽訂,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和竣工結算後,除有關修款仍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期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甲方執有.

14.2本合同款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原則,要協商補充條款.

發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或委託人:法定代表或委託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户行:開户行:

帳號:帳號: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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