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 >

建設工程質量協議(通用7篇)

建設工程質量協議(通用7篇)

建設工程質量協議 篇1

委託方:(甲方)

建設工程質量協議(通用7篇)

託管銀行:(乙方)

建設單位:(丙方)

根據建設部、財政部建質文件精神,為規範我市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的管理,落實工程在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維修責任,經三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為丙方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設立“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專户。

為明確三方責任和義務,由三方共同簽署“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監管協議”如下:

1、甲方委託乙方為丙方開設“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專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證金約定條款將“質量保證金”存入乙方,乙方為建設項目設立“質量保證金”專户,並在交款通知單回執上籤章,甲方對質量保證金的使用進行監管。

2、丙方交存的質量保證金只用於缺陷責任期內因工程承包單位施工責任造成缺陷的維修,須足額繳納,不得提前返還,不得挪作他用。

3、缺陷責任期內,建設工程出現質量缺陷問題,如承包人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履行保修義務,由丙方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如丙方和承包人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保修義務,經甲方在相關媒體上公告後由甲方指定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

上述維修實際發生的費用從質量保證金中支付。

乙方接到甲方出具的《建設工程維修費用支付單》後方可向維修單位支付維修金。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年或*年後,承包人向丙方提出保證金返還申請,丙方會同承包人核實工程確實不存在質量缺陷後,在承包人提交的《建設工程保證金返還申請單》上籤署同意意見,提交甲方一份。

甲方向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公示一週無質量異議或異議不成立後,向乙方出具《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通知單》。

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出具的《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通知單》後,方可按通知單規定數額將保證金返還承包人。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質量保證金返還或支付工程維修費用的書面通知,擅自返還或挪用質量保證金的,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行政及民事法律責任。

6、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

7、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建設工程質量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現就本建設工程具體施工事項,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承包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

三、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甲方責任:

a.負責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和現場施工監督。

b.做好施工現場三通一平,保證做好供電、供水。

c.甲方應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按合同簽訂之日如有拖延則每天支付應付貨款違約金。

2.乙方責任:

a.嚴格按圖施工,工程質量符合設計要求,甲、乙雙方驗收,確保工程質量.

b.做好現場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c.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d.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e.服從甲方統一安排指揮。

f.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天支付應付貨款違約金。

四、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以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計算。

2.如遇以下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a.甲方要求更改已確認的設計方案影響工程進度;

b.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c.甲方原因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d.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而影響施工工期;

e.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惡劣天氣(暴雨、高温、地震、颱風)無法施工及政府行政行為而延誤工期;

f.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五、工程質量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方案圖施工,接受監理方及甲方代表監督。

2.乙方在施工中若發生質量問題,就及時報告甲方代表,協同解決。

六、工程款的支付和結算

本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計人民幣作為預付款;鋼構材料進場付合同款計人民幣:;彩板進場付合同款計人民幣,餘款計人民幣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七天內付清。餘款作為工程保質金,待保質期滿後三日內付清。

七、施工與設計變更

1.經甲方確認的設計圖紙和有關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需要變更設計的,必須作出設計修改通知書,乙方方可實施並組織施工,因為設計變更而造成的工期變更或者增加工程造價,必須另行協商。

八、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通過當地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訴訟途徑解決。

九、附則

本合同雙方簽字確認後即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付清工程款後終止,保修責任仍然保留。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確認的資料、圖紙、通知、簽證單、聯繫單、會議紀要等均作為合同,具有與合同同等的約束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質量協議 篇3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本合同為甲方委託乙方對   進行     ,並支付相應的檢測費用。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檢測工作內容如下:

檢測工作內容:

1、常規建材檢測(主要檢測項目為:土工、磚、砼、砂漿抗壓、砂、石、水泥、砼抗滲、防水材料、砼放射性、鋼材等)

2、主體結構檢測(主要檢測項目為:鋼筋保護層、植筋拉拔、主體變形觀測、砼構件回彈、砼鑽芯、砂漿強度、飾面磚拉拔)

第二條 檢測方法及標準

經雙方共同商定,乙方根據國家或行業現行《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對甲方委託的檢測內容進行檢測,詳細檢測標準和方法根據具體檢測內容確定。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職責:

1、甲方職責:

(1)甲方根據臨桂區在建項目實際情況委託乙方進行相應的監督抽檢,檢測項目以甲方委託任務單為抽檢依據;

(2)在實施監督抽檢工作中甲方享有檢測結果的知情權;

(3)負責協調受抽檢項目方的現場準備工作。

2、乙方職責:

(1)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標準規範及本合同要求進行檢測,為工程提供準確、科學和公正的檢測結果,對檢測結果的真實性負責;

(2)服從甲方工作時間安排;

(3)檢測工作完成後3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檢測報告一式肆份;

(4)負責提供等金額的税務發票。

第四條 檢測數量及費用:

1、檢測數量:

的檢測項目及數量按甲方要求進行檢測。

2、收費標準:

按桂建檢協[20__] 65號《關於印發〈廣西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和建築材料試驗收費項目及標準指導性意見〉》收取檢測費。

3、檢測費用由甲方一次或分次支付給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a、                           ;

b、檢測費由乙方打出對賬單經雙方確認,常規建材檢測、主體結構檢測項目以實際委託數量按季度結算;

第五條 履行期限

本技術服務合同所約定的檢測項目全部完成,檢測費用全部結清,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規定時間提交檢測報告視為乙方違約,每延誤1天,乙方向甲方交納檢測費用1‰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規定支付檢測費的視為甲方違約,每延誤1天,甲方向乙方交納檢測費用1‰的違約金。

3、若甲方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應按乙方已完成工作量支付乙方費用,同時,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檢測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

4、若一方違約,應賠償另一方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損失、律師費、鑑定費、誤工費、交通費等等,且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甲方指定 為甲方聯繫人;電話號碼:

乙方指定 為乙方聯繫人;電話號碼:

第八條 因下列原因之一,檢測時間應順延:

1、甲方允許的檢測時間延長;

2、甲方未按合同履行相關義務;

3、乙方進場後由於必要的檢測條件不具備;

4、非乙方原因的檢測範圍內檢測數量的增加;

5、不可抗力的原因;

6、若遇惡劣的天氣(如颳風下雨)或不可預見的困難,則試驗工期可以相應順延。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桂林市七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甲方:桂林市臨桂區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

法人代表:

(或授權代理人):

聯繫人:

聯繫人電話:乙方: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或授權代理人):

聯繫人:

聯繫人電話:

開户名:

開户行:

帳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質量協議 篇4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

委託方:

服務方:_________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年月日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的工程質量由乙方負責檢測,特簽訂本合同。

一、檢測範圍

見證取樣類:水泥物理力學性能,鋼筋(連接件)性能,砂、石常規,混凝土、砂漿性能,簡易土工,混凝土摻加劑。

專項檢測項目:主體結構現場檢測,鋼結構工程檢測。

備案類檢測項目:室內環境檢測,牆體、屋面材料,飾面材料,防水材料,門窗,化學分析,建築節能檢測、建築水電。

二、雙方的主要義務

1、甲方的主要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費用。

(2)指定取樣、送樣、見證取樣人員保證樣品取樣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並保證樣品的真實性。

(3)現場檢測時提供必要的協助。

2、乙方的主要義務:

(1)按期完成甲方委託;按期提交檢測報告。

(2)嚴格按國家規範、標準進行檢測,確保數據公正、準確;必要時提供檢測方案。

(3)協助對甲方的技術進行保密。

(4)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檢測諮詢服務。

三、基本信息

四、檢測程序1、由甲方將受檢產品送到乙方實施檢測。

2、需乙方現場抽樣,甲方須提前一天(扣除節假日)通知乙方。

3、乙方如將業務分包必須徵得甲方的同意。

4、每次送樣或乙方現場抽樣,甲方需填寫檢測委託書,明確樣品的相關信息及檢測要求。

五、履行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至工程竣工、甲方付清合同餘款及乙方向甲方提交檢測報告止。

六、合同價款和支付方式

1、本合同檢測費用總數由各項發生的費用累計,結算標準按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建設廳、蘇價服(20__)113號、蘇環計[20__]24號文件執行,文件未列項目經雙方協商認定後收取。

2、檢測費收取的方法按每3000-5000元結算一次。

3、當工程竣工,甲方一次付清所剩餘款,乙方將檢測報告提供完畢。

4、檢測費用匯入本合同指定帳號。

甲方不得開具空頭的付款票據,否則賠償乙方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七、爭議解決

1、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協商解決不成,進行仲裁。

裁決對雙方當事人具有同等約束力。

2、檢測結果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共同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復檢,複檢結果由提出複檢方報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八、其他

1、違約責任:如有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執行。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雙方的主要義務履行完畢之日起終止。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公章)受託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經辦人:經辦人: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電話:電話:

建設工程質量協議 篇5

委託單位全稱(甲方):

檢測單位全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互利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下述建設工程委託質量檢測及相關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立項批文編號或廣東省企業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備案證備案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投資金額:

資金來源:

建設工期或週期:

其他:

二、服務範圍及工作內容

雙方約定的服務範圍:

工作內容:

服務方式:

檢測標準:

服務要求:

三、服務期限

本合同約定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服務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檢測費用及計算方式

檢測費用:¥ 元(人民幣大寫: )。

計算方式:□單價包乾; □總價包乾;□其它:

具體計算方式內容及檢測費用清單詳見專用條款、附件。

五、合同文件的構成

合同文件的構成及其優先解釋順序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1.3款賦予的規定一致。

六、詞語定義

本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1條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本合同訂立地點:

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委託單位:(蓋章) 檢測單位:(蓋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 號: 賬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建設工程質量協議 篇6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在保修期內如發生施工質量問題,工程承包方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保修。

一、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之日起計算。

1.民用與公共建築、一般工業建築、構築物的土建工程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為三年;

2.建築物的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六個月;

3.建築物的供熱及供冷為一個採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為一年;

5.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由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另行議定。

二、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1.屋面漏雨;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不通;

3.室內地坪空鼓、開裂、起砂、面磚鬆動、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

4.內外牆及頂棚抹灰、面磚、牆紙、油漆等飾面脱落,牆面漿活起鹼脱皮;

5.門窗開關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規定;

6.廁所、廚房、盥洗室地面泛水倒坡積水;

7.外牆板漏水,陽台積水;

8.水塔、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

9.室內上下水、供熱系統管道漏水、漏氣、暖氣不熱,電器、電線漏電,照明燈具墜落;

10.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小區道路沉陷;

11.鋼、鋼筋混凝土、磚石砌體結構及其它承重結構變形、裂縫超過國家規範和設計要求;

12.因施工單位造成的其他質量問題。

三、保修責任

施工單位自接到建設工程質量修理通知書之日起,必須在兩週內到達現場與建設單位共同明確責任方,商議返修內容。屬施工單位責任的,如施工單位未能按期到達現場,建設單位應再次通知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自接到再次通知書起一週內仍不能到達時,建設單位有權按原設計標準自行返修,所發生的費用由原施工單位承擔。

四、保修抵押金

1.保修抵押金計算方法。按工程結算造價扣除甲方供應的設備、成品價後的金額計算,由承包方向發包方支付保修抵押金。其中:

承包一般建安工程200萬元以內的,按2.0%計算;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1.5%計算;500萬元以上的,按1.0%計算。

單獨承包裝飾工程,按1.0%計算。

2.本工程保修抵押金為__________________元。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修抵押金返還

工程保修期滿,發包方按以下規定向承包方返還保修抵押金。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保修期滿一年,返還保修抵押金的80%為______________元。

保修期滿三年,返還保修抵押金全部尾款。

2.單獨承包裝飾工程,保修期滿一年,返還全部保修抵押金。

六、爭議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採取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約定按第________種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2.工程保修期滿,發包方按規定向承包方返還全部保修抵押金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八、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保存。

2.本合同副本____份,由甲乙雙方分送施工合同管理機構、質量監督機構及有關部門。

九、工程質量出現永久性缺陷的,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在本保修範圍內。

十、屬於設計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在本保修範圍內。

十一、雙方議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發包方: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合同訂立時間:

建設工程質量協議 篇7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室內吊頂、抹灰、鋼結構地台,水電改造、乳膠漆塗刷,牆紙粘貼、燈具電氣和衞生潔具。以及其他裝飾所涉及的項目和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279號令執行

一、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如下:

室內吊頂項目為二年;結構地台為五年;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二年。燈具及衞生潔具為二年;

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在非人為因素下,本工程所涉及的項目保修二年。

二、保修説明

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及時到達事故現場搶修,責任免責。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承包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保修費用

1、在保修期內非人為因素造成的情況下,承包人無條件執行以上保修協議。

2、如人為因素和不可抗力的情況下造成工程破損,承包人不承擔保修。

3、保修期限滿後,承包方可繼續為發包方進行工程維護,維護只收取相應的維護成本費用,不存在其他項目收費。

四、其他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jianshe/jljy3n.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