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工程貸款合同(精選12篇)
- 建設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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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設工程貸款合同 篇1
一、基本建設借貸合同示範文本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及有關規定,借款人為基本建設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經貸款人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元。用於______________。預計分年用款為;
_______年_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__萬元。
實際分年用款以國家批准的年度投資計劃和上級行下達的信貸計劃為準。
第二條借款人保證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分年分次還款計劃為:
_______年_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__萬元;
_______年_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__萬元。
第三條貸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計算,按季計收並計算複利。借款人如不能按本合同規定的分年分次還款計劃歸還的部分作逾期處理,加收利息30%。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利率變動,本合同貸款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第四條歸還貸款的資金來源按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商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對償還貸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抵押(或保證)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五條貸款到期,借款人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接到貸款人還款通知三個月後仍未歸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或擔保單位的各項投資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擔保的,可變賣抵押財產歸還貸款。
第六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貸款人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人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人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人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息100%。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三份,借款人、貸款人、擔保單位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份。
借款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貸款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擔保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借款合同的概述
借款合同的名片: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1.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1)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係,應認定為無效。
(2)借款人還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時,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也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同期限內返還。但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借款利息的規定
(1)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2)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當事人可以協議補
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時,借款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借款期間1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1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
(3)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基本建設工程貸款合同 篇2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工程分包事項達成一致,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1、工程概況及分包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概況:
分包內容:所有鋼筋加工、製作、綁紮工程。(所需的綁絲由乙方承擔)。
分包方式:清工
2、合同價款:按建築面積計算: 元/㎡。一次性包死,價格不可再調。
3、分包工期
4、質量標準:達到國家執行《建設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合格標準。
5、付款方式:
1)地下室封頂完成後,付所完工程量價款的70﹪。
2)±0.000以上工程每四層封頂後付所完工程量價款的70﹪。
3)主體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剔鑿部分完工)其餘部分一次性付清。
6、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組建項目管理班子,辦理竣工手續。
2)負責組織分部工程的驗收。
3)負責提供施工用的設備及週轉材料。
發包人:日期:
承包人:日期:
基本建設工程貸款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項目協商一致,訂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三條:工程範圍:見附件.
第四條:工程總價:
人民幣 (此項為投標價,支付以實際工程量為依據,此為税後價),乙方包工包料。
第五條:
5.1竣工日期:(竣工報告為準) 交付日
5.2合同總工期: 元。
5.3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發票為前提。
第六條:本工程質量標準
按設計文件及相關規範規定的標準施工且符合國家相關驗收標準。
第七條:代表
甲方應指定一到兩名人員作為甲方的代表,有他親筆簽名的文件即認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項人員的授權委託書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發生變更,甲方應當自變更後即日書面通知乙方,因甲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工地管理
8.1乙方必須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及職業技能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安全,清除隱患,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
8.2嚴格執行工地上的各項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垃圾歸堆並運送指定地點。
8.3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不得打架鬥毆、酗灑鬧事。情節嚴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九條:設備、材料、通行及配套
9.1 甲方提供乙方臨時用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永久性質的設備。
9.2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見附件。
9.3 乙方堆置器材設備之場所,應在甲方許可之範圍內,不得妨礙工程之進行與街道之暢通。甲方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應向乙方提供使其設備足夠能進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幾個部分的便利措施。
9.4本工程施工期間工地及相關場所臨時水電設施由甲方負責提供,甲方應隨時注意保持交通、電力、通訊、給水、瓦斯或其它設施之安全正常營運。
第十條:工程保險
10.1乙方應對其員工購買保險
10.2由甲方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如果涉及乙方應當享有保險單內利益,甲方應當將乙方享有的利益註明或特別載列於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0.3雙方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0.4除能證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工期延長,應由甲方支付續保費用。
第十一條:變更設計
11.1雙方得以按照下列情況改變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1.2經由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減少的事項。
11.3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書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變更或增加或減少的事項。
11.4所增加或變更之費用,乙方可以按照簽訂到變更期間的相對高價定價。 11.5減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擔乙方已購材料之損失外,還應支付乙方為此支付合理的費用。
第十二條:工程延期
12.1須延長完工日期時,乙方可於原因發生後3日內據實將工程延期通知單書面通知甲方,但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2.2本工程施工期間,甲方得通知乙方將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三條:驗收
13.1工程具有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時起24小時內進行驗收。
13.2本工程進度於符合完工或階段性驗收標準時,乙方應以書面報請完工驗收。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後,由甲方驗收。
13.3乙方在驗收前3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須提前2日書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參照本合同十三條停工損失賠償。 13.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3天內未進行驗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驗收通知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認可,通知的驗收日期即視為驗收合格之日,作為支付合同價款的依據。
13.5本工程竣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10天內移交予甲方。驗收合格之日即視為所有權及相關權利義務發生轉移。
第十四條:違約及損害賠償責任
14.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終止或解除本合約,一方應給付另一方按工程總價10%計算之違約金。
14.2一方要求減少工程金額達原合約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14.3一方要求停工達15日,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過失除外 。
14.4一方有停業、倒閉、破產或財務發生困難情事之虞,或一方顯無能力支付工程款。
14.5本合約依上述原因而終止或解除時,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發生其它賠償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償。
14.6除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時進場施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違約金15萬元。
14.7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應按每人100元/天對乙方承擔賠償金,並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發生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施工機具折舊費、工地費用及管理費用等。甲方應於通知停工之十日內主動賠償乙方。
14.8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準時支付工程款、違約金、賠償金等,每遲延一天按照工程總價的百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如對本合約條款發生爭議,雙方應平等協商,協商不成,由 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其它
16.1合約時效: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自付清尾款後終止。
16.2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16.3本合約正本之印花由雙方各自貼銷。
16.4一方提供之地址為可送達之地址,如果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按照合同約定地址投遞即視為送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本建設工程貸款合同 篇4
貸款方:
借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元。預計用款為________年_元;________年_元;________年_元;________年_元;________年_元;________年_元。
第三條借款利率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條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____年_元;________年_元;________年_元;________年_元;________年_元;________年_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它開户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七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八條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它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經過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蓋章)貸款方___(蓋章)
負責人:___負責人:___
地址:___地址:___
簽約日期:___
簽約地點:___
基本建設工程貸款合同 篇5
建設工程技術勘察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
勘察人(全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項目工程勘察有關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特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勘察範圍和階段、技術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範圍和階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2.成果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天
四、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1.合同價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價款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構成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協議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5)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工程勘察條件和相關資料,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勘察人承諾按照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及合同約定提供勘察技術服務。
八、詞語定義
本合同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的詞語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簽訂。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份,勘察人執____份。
發包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________(簽字)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
勘察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________(簽字)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第1條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1合同:指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當事人約定具有約束力的文件,構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協議書、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條款、中標通知書(如果有)、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2合同協議書: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和勘察人共同簽署的稱為“合同協議書”的書面文件。
1.1.3通用合同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勘察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勘察的合同條款。
1.1.4專用合同條款:是發包人與勘察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
1.1.5發包人:指與勘察人簽定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6勘察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資質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7工程:指發包人與勘察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勘察範圍內的項目。
1.1.8勘察任務書:指由發包人就工程勘察範圍、內容和技術標準等提出要求的書面文件。勘察任務書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1.1.9合同價款: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勘察人完成合同約定範圍內工程勘察工作的款項。
1.1.10費用:指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必需的支出。
1.1.11工期: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工作天數。
1.1.12天:除特別指明外,均指日曆天。約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1.13開工日期: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勘察人開始工作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1.14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勘察人完成合同範圍內工作並提交成果資料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1.15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勘察人提供並經發包人認可,滿足勘察人開展工作需要的所有圖件,包括相關説明和資料。
1.1.16作業場地:指工程勘察作業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具體指定的供工程勘察作業使用的其他場所。
1.1.17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18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直接或間接地給另一方造成實際損失,受損方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1.19不利物質條件:指勘察人在作業場地遇到的不可預見的自然物質條件、非自然的物質障礙和污染物。
1.1.20後期服務:指勘察人提交成果資料後,為發包人提供的後續技術服務工作和程序性工作,如報告成果諮詢、基槽檢驗、現場交樁和竣工驗收等。
1.2合同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
1.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説明。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5)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1.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作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和勘察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3適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
1.3.1適用法律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等。其他需要明示的規範性文件,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3.2適用技術標準
適用於工程的現行有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標準以及相應的規範、規程為本合同文件適用的技術標準。合同當事人有特別要求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所使用技術標準的名稱及提供方,並約定技術標準原文版、中譯本的份數、時間及費用承擔等事項。
1.4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專用合同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語言。
1.5聯絡
1.5.1與合同有關的批准文件、通知、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意見、確定和決定等,均應採用書面形式或合同雙方確認的其他形式,並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接收人。
1.5.2發包人和勘察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各自的送達接收人、送達形式及聯繫方式。合同當事人指定的接收人、送達地點或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未發生變動。
1.5.3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簽收對方送達至約定送達地點和指定接收人的來往信函;如確有充分證據證明一方無正當理由拒不簽收的,視為拒絕簽收一方認可往來信函的內容。
1.6嚴禁賄賂
合同當事人不得以賄賂或變相賄賂的方式,謀取非法利益或損害對方權益。因一方的賄賂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賠償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7保密
除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發包人同意,勘察人不得將發包人提供的圖紙、文件以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方。
除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將勘察人提供的技術文件、成果資料、技術祕密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方。
第2條發包人
2.1發包人權利
2.1.1發包人對勘察人的勘察工作有權依照合同約定實施監督,並對勘察成果予以驗收。
2.1.2發包人對勘察人無法勝任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員有權提出更換。
2.1.3發包人擁有勘察人為其項目編制的所有文件資料的使用權,包括投標文件、成果資料和數據等。
2.2發包人義務
2.2.1發包人應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
2.2.2發包人應提供開展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圖紙及技術資料,包括總平面圖、地形圖、已有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等,若上述資料由勘察人負責蒐集時,發包人應承擔相關費用。
2.2.3發包人應提供工程勘察作業所需的批准及許可文件,包括立項批覆、佔用和挖掘道路許可等。
2.2.4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提供具備條件的作業場地及進場通道(包括土地徵用、障礙物清除、場地平整、提供水電接口和青苗賠償等)並承擔相關費用。
2.2.5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提供作業場地內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線、地下構築物等)的資料、圖紙,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發包人應委託專業機構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發包人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實,致使勘察人在工程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
2.2.6發包人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為勘察人安全生產提供條件並支付安全生產防護費用,發包人不得要求勘察人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作業。
2.2.7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衞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並承擔費用。發包人對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2.2.8發包人應對勘察人滿足質量標準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相應的工程勘察合同價款及費用。
2.3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其負責工程勘察的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及授權範圍等事項。發包人代表在發包人的授權範圍內,負責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發包人有關的具體事宜。
第3條勘察人
3.1勘察人權利
3.1.1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間,根據項目條件和技術標準、法律法規規定等方面的變化,有權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合同工作量或修改技術方案的建議。
3.1.2除建設工程主體部分的勘察外,根據合同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勘察人可以將建設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分包給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建設工程勘察單位。發包人對分包的特殊要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3.1.3勘察人對其編制的所有文件資料,包括投標文件、成果資料、數據和專利技術等擁有知識產權。
3.2勘察人義務
3.2.1勘察人應按勘察任務書和技術要求並依據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工程勘察工作。
3.2.2勘察人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成果資料,並對其質量負責。
3.2.3勘察人在提交成果資料後,應為發包人繼續提供後期服務。3.2.4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間遇到地下文物時,應及時向發包人和
文物主管部門報告並妥善保護。
3.2.5勘察人開展工程勘察活動時應遵守有關職業健康及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確保人員、設備和設施的安全。
3.2.6勘察人在燃氣管道、熱力管道、動力設備、輸水管道、輸電線路、臨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風險性較大的地點,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環境中進行工程勘察作業時,應編制安全防護方案並制定應急預案。
3.2.7勘察人應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環境保護的具體措施,並在合同履行期間採取合理措施保護作業現場環境。
3.3勘察人代表
勘察人接受任務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其負責工程勘察的勘察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及授權範圍等事項。勘察人代表在勘察人的授權範圍內,負責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與勘察人有關的具體事宜。
第4條工期
4.1開工及延期開工
4.1.1勘察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進行工程勘察工作,並接受發包人對工程勘察工作進度的監督、檢查。
4.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開工,發包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勘察人,推遲開工日期並相應順延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勘察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雙方同意順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資料,具體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4.3發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4.3.1因以下情形造成工期延誤,勘察人有權要求發包人延長工期、增加合同價款和(或)補償費用: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定金、預付款和(或)進度款;
(3)變更導致合同工作量增加;
(4)發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內容;
(5)發包人改變工程勘察技術要求;
(6)發包人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
4.3.2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勘察人在第4.3.1款情形發生後7天內,應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補償費用的確認程序參照第7.1款〔合同價款與調整〕執行。
4.4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勘察人因以下情形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雙方同意順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資料的,勘察人承擔違約責任:
(1)勘察人未按合同約定開工日期開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誤的;
(2)勘察人管理不善、組織不力造成工期延誤的;
(3)因彌補勘察人自身原因導致的質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誤的;
(4)因勘察人成果資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誤的;
(5)勘察人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
4.5惡劣氣候條件
惡劣氣候條件影響現場作業,導致現場作業難以進行,造成工期延誤的,勘察人有權要求發包人延長工期,具體可參照第4.3.2款處理。
第5條成果資料
5.1成果質量
5.1.1成果質量應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深度規定,且滿足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
5.1.2雙方對工程勘察成果質量有爭議時,由雙方同意的第三方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的,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5.2成果份數
勘察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發包人另行支付相應的費用。
5.3成果交付
勘察人按照約定時間和地點向發包人交付成果資料,發包人應出具書面簽收單,內容包括成果名稱、成果組成、成果份數、提交和簽收日期、提交人與接收人的親筆簽名等。
5.4成果驗收
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成果資料後,如需對勘察成果組織驗收的,發包人應及時組織驗收。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發包人14天內無正當理由不予組織驗收,視為驗收通過。
第6條後期服務
6.1後續技術服務
勘察人應派專業技術人員為發包人提供後續技術服務,發包人應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後續技術服務的內容、費用和時限應由雙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6.2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時,勘察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參加竣工驗收工作,並提供竣工驗收所需相關資料。
第7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7.1合同價款與調整
7.1.1依照法定程序進行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和勘察人依據中標價格載明在合同協議書中;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和勘察人議定,並載明在合同協議書中。合同價款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後,除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7.1.2合同當事人可任選下列一種合同價款的形式,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總價合同
雙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和方法,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2)單價合同
合同價款根據工作量的變化而調整,合同單價在風險範圍內一般不予調整,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單價調整因素和方法。
(3)其他合同價款形式
合同當事人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其他合同價格形式。
7.1.3需調整合同價款時,合同一方應及時將調整原因、調整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共同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或減少的合同價款,與進度款同期支付。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一方在收到對方的通知後7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合同當事人就調整事項不能達成一致的,則按照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7.2定金或預付款
7.2.1實行定金或預付款的,雙方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或預付款數額,支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支付,勘察人向發包人發出要求支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勘察人可在發出通知後推遲開工日期,並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7.2.2定金或預付款在進度款中抵扣,抵扣辦法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7.3進度款支付
7.3.1發包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進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進行支付。
7.3.2第7.1款〔合同價款與調整〕和第8.2款〔變更合同價款確定〕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或減少的合同價款,應與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7.3.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進度款,勘察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勘察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勘察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勘察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
7.3.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勘察人可停止工程勘察作業和後期服務,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7.4合同價款結算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勘察人提交成果資料後28天內,依據第7.1款〔合同價款與調整〕和第8.2款〔變更合同價款確定〕的約定進行最終合同價款確定,並予以全額支付。
第8條變更與調整
8.1變更範圍與確認
8.1.1變更範圍
本合同變更是指在合同簽訂日後發生的以下變更:
(1)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的變化引起的變更;
(2)規劃方案或設計條件的變化引起的變更;
(3)不利物質條件引起的變更;
(4)發包人的要求變化引起的變更;
(5)因政府臨時禁令引起的變更;
(6)其他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變更。
8.1.2變更確認
當引起變更的情形出現,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勘察人應在7天內就調整後的技術方案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出變更要求,發包人應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變更。
8.2變更合同價款確定
8.2.1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勘察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後執行。
8.2.2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一方應在雙方確定變更事項後14天內向對方提出變更合同價款報告,否則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8.2.3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一方應在收到對方提交的變更合同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予確認的,則視為該項變更合同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8.2.4一方不同意對方提出的合同價款變更,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8.2.5因勘察人自身原因導致的變更,勘察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9條知識產權
9.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提供給勘察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託編制的反映發包人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屬於發包人,勘察人可以為實現本合同目的而複製、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於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勘察人不得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複製、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9.2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權屬於勘察人,發包人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複製、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於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勘察人書面同意,發包人不得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複製、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9.3合同當事人保證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時,因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勘察人承擔;因發包人提供的基礎資料導致侵權的,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9.4在不損害對方利益情況下,合同當事人雙方均有權在申報獎項、製作宣傳印刷品及出版物時使用有關項目的文字和圖片材料。
9.5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在合同簽訂前和簽訂時已確定採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祕密的使用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第10條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確認
10.1.1不可抗力是在訂立合同時不可合理預見,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發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洪水、騷亂、暴動、戰爭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自然災害和社會突發事件。
10.1.2不可抗力發生後,發包人和勘察人應收集不可抗力發生及造成損失的證據。合同當事雙方對是否屬於不可抗力或其損失發生爭議時,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遇有不可抗力發生時,發包人和勘察人應立即通知對方,雙方應共同採取措施減少損失。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不可抗力持續發生,勘察人應每隔7天向發包人報告一次受害損失情況。
10.2.2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不可抗力結束後2天內,勘察人向發包人通報受害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結束後14天內,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10.3不可抗力後果的承擔
10.3.1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發包人和勘察人人員傷亡由合同當事人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2)勘察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勘察人承擔;
(3)停工期間,勘察人應發包人要求留在作業場地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作業場地發生的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10.3.2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11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1.1雙方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11.2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合同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11.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合同當事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等義務。
第12條合同解除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勘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發生未按第7.2款〔定金或預付款〕或第7.3款〔進度款支付〕約定按時支付合同價款的情況,停止作業超過28天,勘察人有權解除合同,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3)勘察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由勘察人承擔違約責任;
(4)發包人和勘察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12.2一方依據第12.1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不少於14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勘察人支付已完工作量相對應比例的合同價款後解除合同。
12.4合同解除後,勘察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設備和人員撤出作業場地,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
第13條責任與保險
13.1勘察人應運用一切合理的專業技術和經驗,按照公認的職業標準盡其全部職責和謹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
13.2合同當事人可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責任保險,並使其於合同責任期內保持有效。
13.3勘察人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勘察作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和其他保險。
第14條違約
14.1發包人違約
14.1.1發包人違約情形
(1)合同生效後,發包人無故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
(2)發包人未按第7.2款〔定金或預付款〕約定按時支付定金或預付款;
(3)發包人未按第7.3款〔進度款支付〕約定按時支付進度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形。
14.1.2發包人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發包人無故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未開始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或發包人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勘察人支付違約金;勘察人已開始勘察工作的,若完成計劃工作量不足50%的,發包人應支付勘察人合同價款的50%;完成計劃工作量超過50%的,發包人應支付勘察人合同價款的100%。
(2)發包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時,發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損失,並給予勘察人合理賠償。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勘察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4.2勘察人違約
14.2.1勘察人違約情形
(1)合同生效後,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
(2)因勘察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合同當事人同意順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資料;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資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4)勘察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形。
14.2.2勘察人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勘察人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2)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資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因勘察人原因導致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時,勘察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通過所投工程勘察責任保險向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或根據直接經濟損失程度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
(4)勘察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時,勘察人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勘察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金額。
第15條索賠
15.1發包人索賠
勘察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勘察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誤及發包人的經濟損失,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索賠:
(1)違約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勘察人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14天內,向勘察人提出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勘察人在收到發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或補充索賠理由、證據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
(4)勘察人在收到發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發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被認可;
(5)當該違約事件持續進行時,發包人應階段性向勘察人發出索賠意向,在違約事件終了後21天內,向勘察人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本款第(3)、(4)項約定相同。
15.2勘察人索賠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勘察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勘察人的經濟損失,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違約事件發生後7天內,勘察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其採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14天內仍不履行合同義務,勘察人有權停止作業,並向發包人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14天內,向發包人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發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或補充索賠理由、證據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
(4)發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勘察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被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勘察人應階段性向發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1天內,向發包人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本款第(3)、(4)項約定相同。
第16條爭議解決
16.1和解
因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就爭議自行和解。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經簽字並蓋章後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16.2調解
因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就爭議請求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或其他第三方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經簽字並蓋章後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16.3仲裁或訴訟
因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17條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經協商一致,可對通用合同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並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第1條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合同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
1.2.1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解釋順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適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
1.3.1適用法律法規
需要明示的規範性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適用技術標準
特別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技術標準的名稱、提供方、原文版、中譯本的份數、時間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語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________語言文字。
1.5聯絡
1.5.1發包人和勘察人應在____天內將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准、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書面函件送達對方當事人。
1.5.2發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指定的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接收文件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保密
合同當事人關於保密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發包人
2.2發包人義務
2.2.2發包人委託勘察人蒐集的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7發包人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別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發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
授權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條勘察人
3.1勘察人權利
3.1.2關於分包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勘察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
授權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條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發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4.3.2雙方就工期順延確定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條成果資料
5.2成果份數
勘察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為____份。
5.4成果驗收
雙方就成果驗收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條後期服務
6.1後續技術服務
後續技術服務內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後續技術服務費用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後續技術服務時限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7.1合同價款與調整
7.1.1雙方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2本合同價款採用________方式確定。
(1)採用總價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採用單價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單價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採用的其他合同價款形式及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3雙方就合同價款調整確認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定金或預付款
7.2.1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金額:________或預付款的金額:________
7.2.2定金或預付款在進度款中的抵扣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進度款支付
7.3.1雙方約定的進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4合同價款結算
最終合同價款支付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條變更與調整
8.1變更範圍與確認
8.1.1變更範圍
變更範圍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1.2變更確認
變更提出和確認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變更合同價款確定
8.2.2提出變更合同價款報告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
8.2.3確認變更合同價款報告時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
第9條知識產權
9.1關於發包人提供給勘察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託編制的反映發包人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發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關於勘察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勘察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9.5勘察人在工作過程中所採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祕密的使用費的承擔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10條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確認
10.1.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其他約定(如政府臨時禁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不可抗力持續發生,勘察人報告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2勘察人向發包人通報受害損失情況及費用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條責任與保險
13.2工程勘察責任保險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4條違約
14.1發包人違約
14.1.2發包人違約責任
(1)發包人支付勘察人的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發包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勘察人違約
14.2.2勘察人違約責任
(1)勘察人支付發包人的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誤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勘察人原因導致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時的賠償金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勘察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條索賠
15.1發包人索賠
索賠程序和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勘察人索賠
索賠程序和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條爭議解決
16.3仲裁或訴訟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採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7條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經協商一致,補充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A勘察任務書及技術要求
附件B發包人向勘察人提交有關資料及文件一覽表
附件C進度計劃
附件D工作量和費用明細表
基本建設工程貸款合同 篇6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
根據建設部、財政部建質[20__]7號和建設廳、財政廳建管[20__]46號文件精神,為加強________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落實工程在質量缺陷責任期的維修保養責任。經三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為丙方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設立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專户。為明確三方責任和義務,由三方共同簽署“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協議”
如下:
1.甲方委託乙方為丙方開設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專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證金約定條款將“質量保證金”,存入乙方,乙方為建設項目設立“質量保證金”專户,並在交款通知單回執上籤章。
2.丙方交存的“質量保證金”只能用於工程維修及工程缺陷責任期滿後返還工程承包單位,不得挪作他用。
3.建設工程出現質量缺陷問題,如原責任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履行維修職責,甲方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的,實際發生的費用可以從“質量保證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方可向維修單位支付維修金。
4.工程達到缺陷期滿,並確定該工程有關保修項目確實不存在質量缺陷,丙方在承包單位提出的“質量保證金”返還申請上籤署同意意見,提交甲方一份。乙方必須接到甲方出具“質量保證金”返還書面通知,才可將“質量保證金”撥付工程承包單位。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質量保證金”返還或支付工程維修金書面通知,擅自返還或挪用“質量保證金”的,乙方負責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責任。
6.本協議未竟事宜,按_____________文件和相關法律法規辦理。7.本協議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建設工程項目“質量保證金”開户通知書(回執)
根據建設部、財政部建質[20__]7號和建設廳、財政廳建管[20__]46號文件精神,_____________建設的_____________項目在你行設立“保證金”專户,“保證金”的使用必須經我站出具書面通知方可使用。
應交存_____________元“保證金”。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專户帳號: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11111
基本建設工程貸款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開發的 土方分項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
二、承包範圍:
1、新建房屋的基坑土方工程和老建築物遺留的基礎磚、石、砼的挖掘,破碎、裝卸、運輸和清理棄至場外。
2、施工所需的機械、工具、能耗、維修等均由乙方承擔。
三、承包價格:
1、土方、建築垃圾、雜物、破碎快料外運,每立方米 元,甲方需留用的土方,乙方應在甲方指定位置及要求堆放,每立方米 元。以上價格的工作內容包括挖、裝、運、卸、外運,還包括途中產生的費用和卸物的地點由乙方解決和費用承擔。
2、施工時遇到體積大於0.6立方米砼、鋼砼,或厚度在30釐米以上的基礎需要破碎,按實際體積計算,破碎費每立方米 元。
3、砼地坪厚度超過20釐米,需要使用炮頭機打,每平方米 元,含破碎物清理外運。
四、工程量、計量方式: 原始地面標高每棟房屋測6-8個點的平均數,由甲、乙雙方共同測量並做好記錄。(監理單位進場後可同時參加),參加人員簽字后土方開挖,待基坑挖好後,基底標高再測量記錄,經參加人員簽字生效,(砼破碎工程也同樣記錄、簽字生效)。記錄表格採用土方測量記錄單(甲方提供)。
五、施工質量和進度: 乙方在施工進度中應根據甲方和監理人員指定的時間、施工範圍和施工圖要求進行施工,工作完成後應 甲方和監理對質量認可後雙方測量簽單。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應定期對所屬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教育,並做好安全工作措施,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必須有上崗證,因安全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施工過程中,遇到通信光纜,電纜和文物等重要跡象應立即停止施工,報告現場管理人員或甲方領導,待事情處理後再施工。
七、付款方式:
1、考慮到施工週期(各棟房屋不一定同時開工),定於每月的 號結算一次,結算根據施工時每棟房子已經簽字的記錄單,按完成量的70﹪付款,餘款待小區改期工程全部完工1個月後的3個月工作日內結清。
2、付款時憑税票並經相關人員簽字註明已完成付款的房屋樓號。
八、其它事項:
1、如甲方需工程進度加快而乙方無法跟進施工時,甲方可另行施工單位進場施工。
2、由於甲方付款不到位,乙方可順延工期。
九、本合同經雙方商定,不得違約,如一方違約,則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本建設工程貸款合同 篇8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甲方合同編號:
乙方合同編號:
勘察證書等級:
發包人(甲方):
勘察人(乙方):
簽訂日期:
發包人(甲方):
勘察人(乙方):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 巖土工程勘察工作。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建設地點:
1.3工程規模、特徵:
1.4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文號、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1)根據有關工程測量規程規範進行線路施工圖平斷面測量、根據設計的塔基位置,逐基測繪塔基平斷面,對線路經過的交叉跨越、林木、障礙物等進行實地測繪,並完成滿足要求的平斷面圖。
2)根據有關工程地質勘察規程規範對塔基穩定性及地質構造進行論證,根據地質結構情況提供滿足設計需要的地質數據,並對線路沿線地質進行調查,嚴格執行巖土工程勘測技術相關規程;
3)工地工代服務,根據工程需要到現場進行服務。
1.6承接方式
1 勘測主要技術要求
2 基礎資料和外部協議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滿足開展勘測工作的基礎資料。
3 勘測階段及進度
本工程的終勘定位工作定於 年 月 日開工,外業結束7天后提交滿足要求的施工圖資料,由於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7條規定辦理。
4 勘測文件份數
4.1 提交甲方勘測文件數:
1)、技術報告書;
2)、電子文檔的平斷面資料及數據;
3)、電子文檔的塔基斷面圖及數據;
4)、地質報告、土壤電阻率;藍圖:按乙方校審程序提供以上資料藍圖。
5 勘測費及支付規定
5.1 經雙方友好協商,勘測費及支付規定如下:
a、線路施工圖勘測費單價為: 元/km;工程終勘線路長度為 ,勘測費為¥ 元;ADSS光纜長度 ,勘測費單價為 元/km;勘測費為¥ 元;本合同為最終價(含税)為:¥ (人民幣大寫: )。
b、根據審查意見有零星的改線仍由勘察方完成不再計列費用。 根據審查意見有重大調整改線的仍由勘察方完成,費用單獨簽訂補充協議。
5.2 支付方式
a.合同簽訂後乙方出具增值税專用發票,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項,支付比例與業主支付比例相同。
d.合同價款的10%作為工程的質量保證金,工程施工完畢,線路通過驗收投產一年後,沒有出現因勘測、地質原因而發生工程質量問題,一次結清勘測費尾款。
6 雙方責任
6.1委託單位
a) 按時提供勘測設計基礎資料。
b) 負責對外協議的辦理。
c) 在勘測工作中,派出設計人員配合勘測工作。
d) 按時支付勘測費用。
e) 維護勘察方的勘測成果,不得擅自修改。
f) 負責協調勘察單位與其他設計專業的關係及外部協調。
g) 對勘察單位的工期、質量進行監督,必要時進行現場檢查。
h) 對勘察單位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
i) 對勘測過程中所發生的青苗賠償進行核實。
6.2勘測單位
a) 根據合同及雙方議定內容,派出能夠勝任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地質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資質和能力。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行業標準《220kV及以下架空送電線路勘測技術規程》DL/T 5076-20__開展勘測工作。
b) 對每天所勘測的數據應當晚內完成內業處理,對勘測工作的質量和安全負責。
c) 現場工作服從委託方的統一指揮和安排,並嚴格按委託方要求配合工作。委託方提出針對性的勘測要求時,勘測單位應積極給予支持、配合。
d) 勘測單位指派專人為該工程勘察方負責人,在勘測過程中不得離開該工程現場。
e) 勘察方必須保證在該項目上的人員、儀器的配備,現場至少應配備相應的作業組。
f) 在勘測過程中勘察方負責勘測人員及勘測民工的一切費用,且由勘察方負責勘測民工車輛,並對其車輛、交通、人員的安全負完全責任。
7違約規定
7.1委託單位
a、由於計劃變更或其它原因而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請求返還預付款,並再支付勘察方已完成部分的費用後,合同相應失效。
b、由於設計變更引起勘測返工或需重做勘測時,除結清原勘測費外,應根據返工多少,增付相應的勘測費。
C、委託單位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測費,每超過一日曆天,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7.2勘測單位
a、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委託方的任務委託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測,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測成果資料,並對其負責。規定日期30天未提交階段勘測資料,應償付逾期違約金。違約金額以該階段勘測費的5%計算,按月累加。
b、由於勘察人提供的勘測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測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測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託其他單位時,勘測人應承擔全部勘測費用。由於勘測錯誤,造成重大質量事故,而使施工返工或延誤工期時,除應免收與該部分相應的勘測費外,還應支付因本次勘測失誤給委託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c、由於勘察方原因造成勘測成果質量低劣,不能滿足設計施工技術要求時,造成的返工費由勘察方承擔。
d、勘察方在勘測過程中應採取嚴密的安全措施,確保勘測安全,並對派出車輛、人員及聘用民工的人身安全負責。
e、由於勘測單位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測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曆天,應承擔勘察費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7.3上述未盡事項以及發生爭議等問題的處理均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委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7 知識產權約定
勘測成果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8 合同有效期
a) 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b) 合同規定的雙方責任的義務履行完成後,自動失效。
9 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發包人: 勘察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繫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建設工程貸款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協議標的:甲方位於“_________”的居室,以下簡稱標的。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乙雙方針對標的居室所簽定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以下簡稱《裝修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簽訂以下補充協議。本補充協議作為《裝修合同》的附件,與《裝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施工過程中,乙方施工人員應認真施工,不在標的居室內飲酒、隨地吐痰,如施工人員吸煙必須遠離易燃易爆物品。
2.乙方施工人員不得使用標的居室內已安裝好的設施、設備(如炊具、潔具及其他設施、設備)(水、電、施工人員自備炊具、潔具除外)。
3.乙方施工人員不得使用明火做飯,不得在材料上堆放餐具,剩飯菜及棄物,應於餐後立即整理餐具,剩飯菜及棄物。
4.乙方應設置專門的垃圾堆放處,及時清運垃圾,並保持居室內的清潔和衞生。
5.安裝地板、地磚後,乙方施工人員須着軟底鞋在標的居室內施工,並嚴禁將尖利或腐蝕性或易造成地板、地磚染色的物品直接放置在地板、地磚上,所有物品均輕拿輕放,嚴禁在地板、地磚上拖動物品。
6.有違反以上第一條1、2、3、4、5項,甲方經過提醒、警告,乙方仍違反的,甲方可以每次扣除乙方_________元的工程款;如果因違反以上第一條1、2、3、4、5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損失。
7.如由於乙方或其施工人員過失,造成甲方設施、設備、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損壞或造成鄰里,物業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設施、設備、居室的損壞以及其他因此帶來的任何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或從工程款中扣除,並承擔全部責任。
8.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因乙方操作不當造成人員傷亡的,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9.凡運抵甲方標的居室的合同規定由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不得在驗收合格前拆封(不需拆封的材料除外),必須在運抵標的居室時當場由甲方,乙方對照《裝修合同》附表5(《乙方提供裝飾材料明細表》)中規定的品名、質量、數量、規格、等級等驗收,由甲方認可簽字後方可拆封、使用。如果乙方運抵材料與合同不符,乙方必須採取更換,補救措施。
10.乙方應當就其提供的材料向甲方出示購買憑證(發票或者購物票據)、環保證明、保修證明、材料來源、説明書等相關材料,甲方有權向廠商或者經銷商核實材料的真實性,如果發現系假冒偽劣材料,乙方必須更換為合同中標定的產品,並按照合同標定價格的雙倍對甲方進行賠償;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認可的證據充分證明是由於供應商的責任,甲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適當降低要求賠償的額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應商追究相應的責任。
11.由於乙方提供材料質量、規格等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出現問題時,乙方須採取更換、補齊、修理等方式彌補,如不能彌補,乙方須以其他方式補償乙方,甲方可以依不同情況扣除支付工程款項;由於乙方提供材料質量,規格等原因,造成甲方設施、設備、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損壞或造成鄰里,物業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設施、設備、居室的損壞以及其他因此帶來的任何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或從工程款中扣除,並承擔全部責任。
12.由乙方購買的材料,乙方承諾對其質量負責,並負責在裝修工程保修期內進行維修和更換。在甲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因為乙方提供材料的質量問題而導致甲方的任何損失,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13.對於乙方在《裝修合同》中約定的材料,因市場斷貨等特殊情況無法購買或無法運抵標的居室,乙方必須更換相同或更高質量、等級、規格的材料,且必須經過甲方的簽字同意。
14.甲、乙方提供的材料進入標的居室後,乙方必須在適當的位置平整堆放材料,並妥善保管,因未妥善保管造成材料變質、變形、損壞、損耗、丟失的,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更換、補齊、賠償。
15.乙方無權擅自更換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採取更換、補齊等補救措施。如乙方已確認並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之後因工程質量出現爭議時,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為理由,拒絕修理或賠償。
16.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損耗外的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17.《裝修合同》附件中,所有的_________改為_________(_________厚),每張板(均為標準尺寸_________215;_________)補交_________元的材料費,金額按實際工程量結算。
18.乙方必須在工程交底日,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提供書面的工程進度表和甲方採購材料進度表。
19.進行施工工程前,乙方和其設計師應當就設計思路,工程要點對工長、工人進行培訓。 20.開始施工後,乙方質檢人員應當隨時瞭解工程狀況和進展情況,至少每三天到甲方標的居室檢查工程情況,並作書面登記。乙方質檢人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基本建設工程貸款合同 篇10
訂立合同雙方:
__省__縣__(單位),以下簡稱委託方;
__省__設計院,以下簡稱承包方。
經雙方協商,由委託方委託承包方承擔__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天以內,向承包方提供所有與研究工程有關的數據和資料,並對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1.提供數據、資料的內容如下:__(略)。
2.在合同期內,委託方進行與本工程有關的討論、詢價、對外談判、調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資料,應及時提供給承包方,必要時可吸收承包方參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員參加。
第二條 承包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委託方提交本合同工程的可行性報告,並對此承擔責任,可行性報告內容應包括:
1.經營評價指標:
(1)投資內部收益率:____。
(2)投資回收期:____。
2.貸款償還能力分析:____。
3.外匯償還能力分析:____。
4.盈虧平衡、靈敏度分析與風險評價:____。
5.結論:____。
承包方應向委託方提交可行性報告____份。
委託方如在合同期間對____工程提出重大變更,甚至原始資料、數據有重大變動,有可能導致承包方對可行性報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時,須經雙方協商,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增加任務變更附件,或另訂合同。
第三條 費用支付條款
1.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費為人民幣____元整。於合同生效之日,委託方應向承包方付給上述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下餘金額於合同期滿時全部付清。
2.委託方中止合同時,無權要求承包方退還定金。
3.承包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與義務時,應雙倍償還定金。
第四條 違約罰金
1.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時,每拖期一天,應扣除其所應得費用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罰金。
2.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出現錯誤,且此等錯誤純屬承包方造成者,應扣除其所應得費用的10-30%,視錯誤性質嚴重程度而定。
3.因委託方責任造成的可行性研究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應另行增加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商定。
4.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費時,應償付給承包方以逾期違約罰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規定費用的5‰計算。
第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修改或補充規定。修改或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__各一份備案。
委託方:____(蓋章)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簽名)
聯繫人:____(簽名)
開户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號碼:____
電報掛號:____
承包方:____(蓋章)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簽名)
聯繫人:____(簽名)
開户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號碼:____
電報掛號:____
基本建設工程貸款合同 篇11
建設工程合同範文
履約銀行保證書
根據本保證書,我們(單位名稱)註冊地址為(詳細地址)(以下稱承包人),和(保證人姓名)註冊地址為(詳細地址)(以下稱保證人)在此以擔保全額為(貨幣名稱、數額)共同格守對(業主名稱)(以下稱為業主)的義務。
根據本保證書,承包人與保證人應保證自己,以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承擔共同的及各自的對該項支付的義務。
根據以業主為一方,承包人為另一方所達成的協議,承包人已承擔了合同義務(以下稱為所籤合同)去實施並完成某項工程,並在工程出現任何缺陷時,按上述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進行修補。
茲將上述書面保證的條件表述如下:如果承包人正確地履行和遵守所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人一方按合向的真實主旨、意向和含義應履行和遵守的所有條款、條件及規定,或者如果承包人違約則保證人就賠償業主因此而蒙受的損失,直到達到上述保證金總額,屆時,本保證書所承擔之義務即告終止和失效。
否則仍保持完全有效。
但所籤合同條款,或對工程的實施。
完成及修補其缺陷的性質和範圍的任何變更,以及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根據所籤合同給予的時間寬限或業主或上述監理工程師方面對所籤合同有關事宜所做的任何容忍或寬恕均不解除保證人所承擔之上述保證書規定的義務。
但只在下述情況下保證人才承擔清償業主蒙受損失之義務:
收到業主與承包人雙方書面通知,説明業主與承包人已一致同意應向業主支付這一筆損失賠償費;或者保證人收到一份與所籤合同條款規定相一致的、按仲裁程序簽發的、並在法律上證明的裁決書副本,説明應向業主支付這一筆損失賠償費。
代表(承包人名稱)代表(保證人姓名)由(簽字人姓名)由(簽字人姓名)
以_____的資格以_____的資格
在(證明人)證明下在(證明人)證明下
籤於一九九_年_月_日籤於一九九_年_月_日
基本建設工程貸款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工程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力與義務,特簽訂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內容
四、合同價款
五、付款方式
六、總工期要求個工作日。
七、甲方責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進場時,施工場地應具備三通一平等開工條件。
2.甲方應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擔已完工程損失和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八、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工期內施工完畢,並符合驗收要求。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和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_________________質量問題由乙方維修解決至合格,延誤期每日罰款元。
九、工程質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精心施工,工程質量符合驗收標準。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
十、爭議及解決辦法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和解、調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爭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種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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