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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精選3篇)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精選3篇)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1

1、為了切實加強本工程現場管理,有效進行施工現場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進度控制,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實現計劃目標,特制定本質量安全管理合同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精選3篇)

2、本質量安全管理合同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家現行安全技術規範、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而定。

一、管理機構

1、本工程勞務分包單位為綿羊市北郊建築工程公司第五分公司,勞務分包單位按照合同規定設置工程施工項目部,必須安排符合要求的項目總負責,項目技術、質檢、安全、特殊工種等管理人員,並在開工前報送給甲方。

2、勞務施工隊伍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能力,對所有進入本工程的勞務人員實行實名登記,根據該工程進度編制勞動力組織計劃,包括工種、人數、進場時間等。

3、按甲方要求的進度計劃完成,並保證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班組給予相應的獎勵,對進度緩慢、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差的班組將給予處罰。

4、勞務分包公司主要管理人員必須每日在現場並保證聯繫電話暢通,若勞務公司主要負責人有事離場,必須向項目經理請假同意後安排好現場臨時負責人方可離開。

5、工程開工後每週一下午16:00勞務公司現場負責人必須到甲方會議室參加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參加,由總監主持召開的例會,並做好會議記錄。

二、現場安全管理

1、勞務分包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範、標準、條例及現場甲方單位的現場安全管理規定,隨時配合各個單位不定期的安全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接受教育並整改,若不整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2、項目開工後勞務分包單位必須配合甲方安全員做好各個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學習甲方編制的安全施工設計書和各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並積極落實到每一個班組、每一個工序。

3、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勞務分包單位各個班組施工人員嚴格執行門崗管理制度,積極配合保安人員的檢查和登記,不得擅自帶非施工人員進入現場。

4、施工臨水、臨電必須由專業人員按照規範要求及現場甲方要求進行安裝,若有不符合要的部位需限期整改,預期不整改的將給予200元以上罰款。施工機械設備進場後必須向甲方資料員提供機械“出廠合格證”“使用説明書”“準用證”。不符合要求不準使用,對不配合甲方提供相關證件的將給予200元以上罰款。

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帽,在2m以上高空作業是必須佩戴安全帶。若有違反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管理人員每次50元。

6、模板、外架等支撐系統要牢固、平穩,支撐間距要根據施工方案和現場管理人員要求施工,不得隨意更改,各個班組要相互配合,不得隨意拆除外架和模板支撐鋼管,若有發現將視情節輕重給予500元以上罰款。

7、特殊工種施工人員上崗必須持上崗證方可施工,積極配合甲方提供上崗證的原件及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無證上崗者將給予100元罰款並勒令其退場。操作震動棒、打夯機等要佩戴絕緣手套,非專業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電閘、開關等。

8、現場機械設備等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並按規範及現場管理人員要求實施,各班組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拆除、移動現場安全防護設施,若有違反視情節輕重進行罰款處理。

9、“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必須及時完善,若有發現經甲方管理人員口頭通知不予整改者將給予500元罰款。

10、勞務分包單位必須定期對現場大型機械設備進行自檢並形成檢查記錄,對現場使用的極具進行正常的維護和定期保養。塔吊使用中必須配備專職信號工協調各班組正確安全使用塔吊,以防發生塔吊碰撞或人身安全事故,定期對現場設備操作人員進行技能安全教育培訓。

11、嚴禁高空拋灑建築材料、垃圾等 ,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2、嚴禁在禁煙區吸煙,嚴禁在宿舍內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私自使用電爐。

13、勞務分包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各個班組施工人員進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配齊安全裝備和設施,加強管理,從而保證安全生產。

14、由於勞務分包單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安全事故後果均由其承擔。

15、在施工作業中發生的輕傷事故(醫療費用4萬元以下)由乙方全部承擔,包含醫療費用的支付和善後處理的一切費用;重傷事故(4萬元以上)及死亡事故甲方承擔80%,乙方自己承擔20%。

16、對現場安全檢查發現的問題必須限期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三、現場質量管理

1、勞務分包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國家現行規範、強制性條文、設計文件、招投標文件等要求組織施工,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質量管理體系、落實質量控制措施。

2、各分項施工質量驗收程序必須遵循:“三檢制”,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成品、半成品必須配合甲方取樣檢查等。

3、勞務分包班組必須按設計施工圖配合設計變更、規範規程和國家統一驗收標準等要求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設計或偷工減料,違者重罰並考慮將其清理出場。嚴禁隱瞞施工質量問題,不得對質量問題私自處理,發現一次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若有質量問題必須通知甲方,經甲方檢查出書面處理方案後方可按照甲方處理方案處理。

4、為保證施工質量,若有施工難點及容易發生質量通病的部位必須與甲方技術管理人員及時溝通。

5、分部分項工程隱蔽驗收嚴格執行“三檢制”首先勞務單位組織自檢合格後方可通知甲方單位驗收,提出問題及時整改,連續三次整改不合格的將給予500元罰款。等甲方驗收合格同意下道工序施工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每道工序必須報驗,若不報驗造成的一切返工後果由其自負。

6、混凝土構件拆模前必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拆模,若發現私自拆模罰款200元以上,造成質量事故有其自負。

7、由業主、監理組織的現場安全文明大檢查時勞務單位現場負責人及各個班組長必須參加,不參加者每次罰款100元。

8、安裝現澆結構的上層模板及支撐時,下層模板應具有承載上層荷載的能力或加設支撐,上下層支撐立柱應對準並鋪設墊板。

9、混凝土結構構件必須加固牢固,不得出現漲模、跑模現象,如有發生每處給予200元罰款,若有大面積漲模、跑模現象將進行5000~10000元罰款,並做返工處理。

10、砼澆築前必須對模板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並澆水濕潤,板縫必須用膠帶封口,以免漏漿。

11、模板加工及安裝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構件截面尺寸進行配料,不得隨意加工浪費材料,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2、鋼筋在加工安裝的過程中必須看清圖紙,按圖集及規範要求下料,不得隨意加工浪費材料,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3、鋼筋綁紮過程中認真看清規格、型號、位置和根數,出現錯誤造成返工由其自負。

14、混凝土澆築過程中嚴禁漏震,過震。混凝土表面保證平整,收面不得少於3遍,嚴禁在混凝土表面使用水泥漿或砂漿找平。

15、本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嚴禁在運送混凝土罐車內隨意加水,如若不聽隨意加水造成混凝土構件缺陷或質量問題均由其負責,並賠償浪費材料。

16、現澆混凝土構件出現空洞、露筋、爛根、鋼筋移位等嚴重質量缺陷,根據面積大小處以200~500元罰款。

17、本年度內必須完成主體工程的施工任務,並完成一半以上砌體工程,在標準層施工中每月不少於6層,如遇下雨等自然因素影響,工期順延。

18、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施工工期內完成,造成甲方延期,甲方對乙方執行延期違約金,每延期一天,處以人民幣1000元工期違約金賠償。

19、在履行合同中,甲方發現乙方無能力確保工期,在整改指令的期限內仍不能得到改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同時將乙方清理出場或以本合同工程單價上浮20%的單價分割給其他承包隊伍,此項增加費用甲方將有權從乙方已完成工程款中直接扣給分割隊伍,乙方同時還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四、現場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現場採用封閉式管理,對進場材料、機具等進行合理分類堆放。

2、施工道路應平整、暢通。不得堆放材料、機具等。

3、及時清理現場及生活區垃圾,並按要求堆放在指定位置。

4、施工機具操作人員必須按照現場操作規程操作。

5、每道工序完畢後必須做到工完場清。

6、外腳手架搭設要橫平豎直,間距均勻,安全網要求掛設平整、無污染、無破損、搭設牢固方正、美觀。

7、施工用電不得亂拉亂接,施工用水做到人走水關。

8、施工現場內嚴禁亂寫亂畫。

9、施工現場內嚴禁隨地大小便,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0、施工現場內嚴禁穿拖鞋或光背作業,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1、對發現的問題甲方管理人員對其口頭通知或書面通知後必須無條件限期整改,若不整改每次罰款200~500元。

12、施工現場內不準打架鬥毆、聚眾賭博,發現一次罰款1000~5000.情節嚴重者直接交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建設工程公司項目部(章)

代 表: 日 期:

建築工程公司公司(章)

代 表 : 日 期: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2

工程名稱: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有效期限: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印製

填 寫 説 明

一、本協議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印製的《非煤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文本格式,非煤礦山外包工程的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應當遵照執行。

二、本協議根據《非煤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2號)第八條的規定製定,本協議適用範圍和相關用語的含義與該辦法相同。

三、本協議由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在外包工程開工前並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時簽訂。

四、本協議的簽約雙方為企業主要負責人,簽約時若需要委託代理人的,應當出具委託代理書。

五、本協議所稱安全投入,包括《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__〕16號)中規定的安全生產費用,如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治理、安全教育與培訓、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的配置及維護保養、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置與更新、事故逃生和緊急避險設施設備的配置、應急演練等,以及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項目。

六、本協議《技術交底記錄文件》、《有關人員與設備設施證明文件》兩個附件,以及簽約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宜需要另行約定補充條款的其他附件,作為協議的補充,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協議中若存在簽約方無需填寫的條款,應當在該條款處註明“無”等字樣;條款的填寫空格不夠時,可以另附頁説明。

(以下簡稱甲方)已將 工程(以下簡稱工程)承包給 (以下簡稱乙方)施工。

為了加強對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施工作業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並依據《非煤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2號,以下簡稱《辦法》)的要求,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工程安全生產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

(二)工程地點與範圍: 。

(三)工程承包主要內容: 。

(四)工程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承諾

(一)甲方承諾。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有關規定。

2.嚴格遵守工程設計,不違章指揮或者強令乙方及其從業人員冒險作業。

3.嚴格遵守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協議。

4.對工程安全生產負主體責任。

(二)乙方承諾。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有關規定。

2.嚴格遵守工程設計,按工程設計、工程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3.嚴格遵守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協議。

4.保證提供給甲方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資質證書、從業人員信息等相關資料真實可靠,並對因上述資料不真實可靠造成的後果負法律責任。

5.對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三條 安全投入和資金保障

(一)甲方是工程安全投入的責任主體,負責完善和改進工程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保障,並及時、足額向乙方提供保障施工作業所需的安全投入。

(二)甲方負責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或者工程單價中含有的安全生產費用,其內容包括:     項目,甲方應當明確其金額或者比例為:     。

甲方應當監督乙方將各項安全投入落實到位。

(三)乙方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有關規定和本協議,保證將甲方支付的安全生產費用落實到位、專款專用,不斷完善和改進工程安全生產條件。

(四)乙方應當明確其用於從業人員的工傷保險等費用,其金額為:     。

(五)本協議未明確的安全投入,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要求必須投入的,或因地質條件、作業環境等變化產生的安全生產費用,需要由乙方完成投入的,其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 安全設施和施工條件

(一)甲方應當保證與外包工程有關的生產系統安全設施正常運行,保證外包工程具備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二)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所必要的施工作業條件。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所必要的施工作業條件,由此給乙方造成有關生產進度、經濟等方面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現有生產系統,以及與工程安全生產相關的勘察、設計、風險評價、檢測檢驗和應急救援等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完整和有效;同時,應當告知乙方工程施工作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以及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對工程施工進行書面和現場的技術交底。

甲方提供乙方圖紙資料的日期(包括圖紙的繪製時間)、名稱和數量清單,技術交底的時間、負責人、參加人員等記錄資料,應當在本協議的附件1(《技術交底記錄文件》)中予以明確。

(四)乙方應當制定工程施工方案。

(五)乙方應當保證工程作業範圍內施工的安全生產條件,按照甲方的統一要求,及時維護、保養工程作業範圍內施工的設備設施。

(六)乙方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提供給甲方備案。

(七)乙方應當明確其工程施工人員和設備設施的情況,具體內容如下:

1.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所在崗位和資格證書。

2.其他從業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性別、年齡、文化程度。

3.主要設備設施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安裝位置等情況。

乙方應當將上述情況在本協議附件2(《有關人員和設備設施證明文件》)中列明。

第五條 隱患排查與治理

(一)甲方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項制度,定期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與報告。

(二)乙方應當定期排查並及時治理工程作業範圍內的事故隱患,建立台賬,做好相關記錄,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三)乙方在工程作業範圍內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後不能立即治理的,應當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並及時書面報告甲方協商解決,消除事故隱患。

第六條 安全教育與培訓

(一)甲方應當對乙方的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進行指導。

(二)甲方應當監督檢查乙方開展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情況。

(三)乙方應當制定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計劃

(四)乙方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保證從業人員掌握必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操作技能和應急逃生知識。

第七條 事故應急救援

(一)應急準備。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與其他應急救援組織簽訂救援協議,編制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2.甲方配置的應急救援設備設施和器材包括:   。

3.乙方應當編制與工程相適應的應急預案或者應急處置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或者參加甲方組織的演練。

4.乙方配置的應急救援設備設施和器材包括: 。

(二)事故報告。

1.工程施工發生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乙方項目部負責人報告;乙方項目部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及時向甲乙雙方的負責人報告。

2.工程施工發生事故後,甲方負責人應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報告。

(三)事故救援。

1.工程施工發生事故後,乙方應當按照專項應急預案或者應急處置方案立即開展事故救援。

2.工程施工發生事故後,甲方應當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立即開展應急救援,負責指揮、協調事故救援工作,充分調動甲乙雙方的應急資源。

(四)事故處理。

1.事故調查結案後,甲乙雙方根據事故調查處理結論承擔各自相應責任。

2.甲方應當承擔的經濟處罰不得轉嫁或者變相轉嫁給乙方。

3.根據事故調查處理結論,甲乙雙方相關人員承擔各自相應責任。

第八條 安全檢查與考評

(一)甲方應當加強工程監督檢查工作,發現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行為,有權制止。

(二)甲方應當建立健全工程施工的安全生產考核機制,制定考核辦法,對乙方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考核和獎懲。

(三)乙方負責工程範圍內的作業安全管理,制定施工方案,加強工程作業現場的日常安全檢查,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四)在整個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應當保持安全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的連續穩定,保持與承攬工程相匹配的施工資質,保證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有效證件;同時,若技術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設備設施發生變化的,乙方應當書面告知甲方。

(五)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同時,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六)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安全生產考核所需資料,接受甲方的考核與獎懲。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遵守《辦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

(二)甲方違約。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依法賠償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因違約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1.甲方擅自壓縮工程合同約定的工期,違章指揮或者強令乙方及其從業人員冒險作業的;

2.甲方未提供工程施工作業所必要的圖紙資料,未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的;

3.甲方不能提供合法的外包工程項目的;

4.甲方不能保證與外包工程有關的生產系統安全設施正常運行的;

5.甲方違反工程設計安排乙方施工作業的;

6.甲方未按照合同或者協議約定支付應當由甲方承擔的工程安全生產費用的;

7.發生事故後,甲方未及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

8.甲方不履行協議義務或不按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三)乙方違約。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依法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因違約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乙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或者協議約定將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費用落實到位、專款專用的;

2.乙方不能保證與承攬工程規模相匹配的施工資質、技術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設備設施的;

3.乙方有關資質、證照已過期的,或者安排證件已過期的各類應持證人員上崗作業的;

4.乙方人員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的;

5.乙方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的;

6.發生事故後,乙方未及時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

7.乙方不履行協議義務或者未按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 補充條款

甲乙雙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前提下,結合工程施工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以上條款內容進行補充但不得相悖,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其他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其時效與雙方所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相同。本協議一式四份,由甲方、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住 所: 住 所:

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字): 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字):

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      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3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性質

批准文號

工程概況

佔地面積 ㎡

總建築面積 ㎡

施工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竣工日期 年 月

發包方

(甲方)單位名稱

安全負責人安全監督員

承包方

(乙方)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資格審查施工人數

工程負責人現場安全員

特種作業人員姓名及操作證號碼名單另附

安 全 協 議 內 容

主要內容

1. 雙方安全責任的劃分;

2. 施工中安全措施(包括:高處作業;有限空間;吊裝;用電;機械;電氣焊;罐體、管線切割、拆除;危險易燃物品保管;消防等);

3. 施工中的安全檢查。

甲方責任:

1. 施工前向乙方傳達本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要求,並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交底,講解本次施工作業存在的危險因素及相應的安全措施、應急措施等,要求乙方人員嚴格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範等以及甲方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要求。

2. 對施工現場安全防範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對違反法規、違章操作及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制止,並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經警告無效的,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作業。

3. 配合乙方進行施工現場的安全監護工作,負責對乙方的危險作業(高處作業、動火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等)、臨時用電進行審批,辦理作業許可證。

4. 當發生突發事件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搶險救援。

乙方責任:

1. 乙方必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和相應的安全技術資質。所屬人員必須具備合法身份和國家規定的技術資格。

2. 乙方在施工前必須到甲方安全部門接受安全教育和人員登記審查,未經安全教育和登記審查的人員,不準參與施工;實行總承包的,由乙方負責對分包單位進行安全教育和人員登記,並將相關記錄於施工前送交甲方安全部門備案。施工期間發生調換、補充的施工人員應相應辦理有關手續。

3. 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範等和甲方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要求,嚴格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北京市施工現場消防工作標準》等規定。

4. 施工作業中應嚴格依據作業方案及有關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嚴格落實各項作業的安全防範措施,嚴禁違章操作、違章指揮。施工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各種安全防護用品。

5. 乙方應確定一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的安全管理。

6. 施工前將有關施工作業方案、安全措施方案報甲方安全部門進行審查,對於危險作業要嚴格按照甲方《危險作業管理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在規定的時間、區域內進行作業。

7. 施工人員中特種作業人員(架子工、電氣焊工、機械駕駛員等)必須持有有關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並審驗合格,同時向甲方安全部門登記備案。

8. 施工人員未經許可嚴禁動用甲方任何生產設施、設備,嚴禁動用消防器材、設施,嚴禁堵塞消防通道。

9. 施工用電必須經甲方安全部門批准並在指定地點由專業人員進行操作,每日施工後必須拉閘斷電。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有漏電保護裝置。

10. 作業前乙方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確保所有人員熟知本次作業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11. 乙方在每日施工作業完畢後,應依據有關規定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

12. 乙方應熟悉甲方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發生突發事故的情況下,必須服從甲方的指揮,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工作,並負責保護現場,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

13. 乙方作業期間發生的生產及人員傷亡等事故,由乙方自負責任,並承擔因此對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4. 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乙方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15. 乙方應將施工區域用圍擋隔開,並在顯著位置懸掛安全、消防警示標誌,施工人員應持證進入廠區及施工區,並在規定的施工區域內作業。

16.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改造工程拆除方案,在拆除球罐、管線前須徵得甲方安全、技術人員認可,經檢測液化氣濃度合格雙方簽字確認後方可拆除。

17.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做好環境保護工作,要防塵、防污染、防噪音,按規定處理廢棄物品。

18. 乙方在開工前須向甲方預交安全風險抵押金壹萬元,全部施工結束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甲方將乙方預交的安全風險抵押金返還乙方。

本協議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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