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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銀卡消費加盟合同(精選3篇)

商銀卡消費加盟合同(精選3篇)

商銀卡消費加盟合同 篇1

東南早報商銀卡消費加盟合同

商銀卡消費加盟合同(精選3篇)

甲方: 東南早報發行中心

乙方:    

甲 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

商,就乙方加盟東南早報商銀卡消費聯盟達成合同如下:

第一條  總則

在激烈市場競爭的今天,每一家企業都想實施差異化競爭,力求贏得市場。“東南早報商銀卡”即是在東南早報、商業銀行和東南早報*盟商家三方實施,共同開發東南早報龐大的訂户羣體。一方面使每一方在同對手競爭中都有自己獨特的優勢,另一方面對早報訂户進行市場細分,深度開發,進行資源整合,使每一方都成為市場的贏家。

第二條  乙方加盟

1、條件

(1)需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法人代碼證及各類商品經營許可證明。

(2)需繳納年費600元(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其連鎖商店每多加入一個加收管理費100元;有一定的規模、信譽度,近幾年連續盈利在同行中有較強的影響力。

2  義務

(1) 聯盟商必須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一年至少舉辦一次針對東南早報商銀卡會員的優惠活動,除正常持卡優惠外的活動,在宣傳活動和發放的優惠禮品中要體現是東南早報*盟商,商家必須推出專門針對東南早報商銀卡會員的優惠活動和措施,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損害讀者會員的權益。

(2) 聯盟商必須保證此卡在員工中的宣傳度,讓員工充分認識瞭解、解説此卡在本聯盟商內的功能,提升其員工的服務理念共同維護和提高此卡信譽度。

(3) 聯盟商必須在其明顯位置懸掛出其是“東南早報*盟商”家燈箱及銅牌(每天必須保證燈箱亮到停止營業之時);

(4)在解除合約時,甲方有權收回授權牌銅牌、燈箱,並告知東南早報商銀卡會員.

(5)乙方必須擬出折扣品種、折扣價、優惠服務、積分(具體見附表,同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乙方在同甲方合作期間,凡是甲方推出的所有VIP卡都在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乙方保證為所有VIP卡權利的行使提供便利,不以任何形式妨害此卡權利的正常行使。

(7) 乙方所有自身廣告宣傳都必須在明顯位置突出體現“東南早報*盟商”字樣.

(8)乙方必須遵守簽訂合同中的認刊折扣

3權利:

(1)乙方在甲方開展讀者俱樂部活動時在徵得甲方同意下可以參與乙方商品的推廣活動。

(2)乙方可享受由甲方免費製作安裝有東南早報*盟商家字樣的

50  X  50(cm)燈箱,授權銅牌及商業銀行的POS機。

(3)乙方可享有針對甲方會員活動的免費宣傳。

(4)乙方享有甲方為之在泉州網上的形象設計滾動廣告不少於50萬次。

(5)乙方可加入甲方的俱樂部並自動成為理事單位,享有一切參與俱樂部活動的權利。

(6)  乙方針對東南早報商銀卡會員策劃的特別優惠(正常優惠活動除外)活動,甲方負責開闢專版廣告(不少於三分之一版)協助推廣宣傳.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

甲方有權監督各加盟商對本合同義務的執行情況,對消費者投訴的商家早報發行中心將由專人接聽登記,對消費者投訴三次以上,又經早報發行中心多次溝通而未執行合同中規定義務的加盟商,早報將有權對此進行曝光,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並取消其加盟資格,所有費用甲方概不退還並有權向乙方索賠違約金。乙方要嚴格遵守合同,甲方有權終止不誠信商家合同.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  每週開版一次宣傳活動,介紹其金融和消費功能;

2  廣告版面投入一年不少於350萬人民幣,用於對聯名卡的整體宣傳。

3  針對東南早報商銀卡的發放宣傳用的DM單免服務費為乙方發  放;

4  在卡的發放活動中在徵得甲方的同意下乙方都可以參與甲方的互動活動;

5  凡是乙方為甲方VIP訂户發放的優惠禮品,甲方利用自身的網絡優勢免服務費為乙方發放;

6  每個月策劃與三到四家左右的聯盟商開展針對東南早報商銀聯名卡的優惠促銷互動活動。

(1)作為回報聯盟商,早報開闢廣告版面配合聯盟商家共同宣傳活動,以增加活動效果。但廣告內容只刊登共同策劃的主題和名稱,不再單獨出現聯盟商自己名稱的廣告內容,如果刊登針對東南早報VIP讀者的優惠內容,底圖可以出現聯盟商家的店面圖片,在廣告中不刊登互動活動之外的廣告內容。

(2)每一聯盟商活動時間一週內開闢13版版面廣告配合,超過一週且優惠額度較大(超過5萬元)可在同一聯盟商開闢2次13版版面廣告,同一聯盟商家舉行活動,一次不超過3次13版面廣告配合。

(3)甲方在泉州地區預計招100—150家聯盟商,總計活動版面廣告投入200—250萬。(具體情況具體分配),刊登廣告按甲方經營規則執行。

7  免費刊登一次加盟商為消費者(早報讀者VIP會員)出示東南早報聯名卡折扣價,及加盟商的地址和電話,從而達到提升商家的知名度並便於引導持卡消費者。

商銀卡消費加盟合同 篇2

加盟合同(直營連鎖)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加盟     品牌系列產品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授權乙方為           ,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經營              系列產品。

二、 經營期從200__年__月__日起到200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以後可優先續約。

三、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限內各自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產權及歸屬關係,但必須按甲方的統一模式進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經營“帕*斯(POROSS)品牌”的產品。

四、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加盟金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 (¥   )。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規定乙方支付的加盟金是乙方獲得本合同項下的甲方特許經營授權許可之費用,該加盟金從乙方支付給甲方之日起不再返還。

3、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區域內開設帕*斯加盟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5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4、甲方承諾不在乙方開設的帕*斯加盟店同一區域範圍內自己或允許第三者經營,其它帕*斯加盟店( 帕*斯“店中店”不受此限制)。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給乙方開業配送市場價人民幣______元的產品,價值______元的設備,價值______元的開業禮品,乙方按送貨單簽收。

2.應向乙方提供加盟證書、加盟牌、統一的商號、裝修設計、廣告支持和相應營銷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加盟域內設立同等級別的加盟商。

4.甲方按商品統一零售價的______向乙方供貨(甲方保留因國際市場材料價格導致相應調整供貨價的權利)。

5.甲方確保提供的產品的質量,產品保質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甲方有新的產品推出應優先由乙方在該區域代理。

7.乙方加盟店開業期間甲方可派專業人員上門免費培訓,差旅費和工資由甲方承擔;由乙方負責在培訓期間甲方培訓師的食宿及人身安全。

8.乙方按月銷售回款額達______元時,甲方給予______元的獎勵。

六、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獲得區域經營“帕*斯國際湯療”項目和“帕*斯品牌”系列產品的權利。

2.獲得甲方指定產品、商號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權。

3.乙方提供在當地工商部門核准經營的相關文件和本人身份證明。

4.乙方於簽約後至少支付配貨金額的30%,實際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作為加盟訂金(如乙方違約此訂金不退還),餘額_______元人民幣在簽約後10天內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

5.如屬區域加盟代理商,乙方首批進貨額(以實際回款計算,下同)為人民幣______元,月進貨額最低為人民幣______元。合同簽訂半年內,乙方區域招商不足3家;或連續2個月無進貨時,甲方將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6.乙方發展的下屬連鎖加盟店如由甲方統一簽訂合同,安排開業,每發展一家,甲方獎金給乙方獎金人民幣20__元,其產品由乙方按規定的價格供應。

7.乙方銷售上述產品時僅限於第一項約定的地區範圍內。若乙方有跨區銷售行為,一經證實,甲方將會把產品收回,並處以罰款。

8.乙方在銷售上述產品時其零售價上下浮動不得超過甲方零售價格的15%,批發價不得低於甲方給乙方的供貨價。

9.乙方對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對賬工作,必須積極配合,並將每月營業情況傳回甲方以備研討及宣傳。

七、產品收發貨及費用

1.甲方發貨實行款到發貨,按訂貨單和匯款單發貨。

2.產品採用乙方委託甲方代辦方式,託運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收貨後3天內對產品進行驗收,驗收以甲方發貨單為準,如有少發或錯發情況,附在發貨單上傳回甲方核查補發:如無誤,乙方需簽單收貨,並將單據傳回甲方。如甲方在貨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驗收單據,則視為該批貨品乙方全部驗收入庫。

4.乙方需退換所購產品,如屬甲方質量問題,甲方負責免費調換;如屬乙方自行換貨,如包裝損壞影響再銷售,乙方需承擔產品折扣價後30%的包裝費用。

八、違約及其責任

任何違反以上條款的行為均視為違約:在合作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單方面終止合同的一方也視為違約,在合作單方違約的情況下,守約方可即時終止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標的20%的違約金。出現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協商處理。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在合同簽約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交裁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商銀卡消費加盟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關係。

第二條:

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認同格蘭仕文化;

2、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 元;

2、乙方不參與甲方__店經營;

3、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__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乙方有義務提供__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台;

6、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

7、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乙方製作部分關於__宣傳單頁、海報;

9、乙方在媒體上對__店給予宣傳推廣;

10、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__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__菜系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__,開發適當特色的__新菜系;

4、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__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__宣傳品;

6、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產品;

7、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

甲方經營的“__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的情況;

2、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甲方和乙方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

:若甲方轉讓__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變更、營業執照變更、經營地址變更等。

第十條:

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__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公章: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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