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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來料加工協議(精選15篇)

產品來料加工協議(精選15篇)

產品來料加工協議 篇1

甲方(加工方):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產品來料加工協議(精選15篇)

乙方(來料方):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來料用於加工成品出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加工產品的規格、數量及價款

合同總價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原材料、技術、圖紙及治具

1、甲方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點)向乙方交付原材料(或散件),並按百分之_________的備損率提供原材料(或散件)給乙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乙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的通知後,應予賠償。

2、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該產品的技術、圖紙及必要治具,並承擔相關知識產權責任。如果需乙方提供治具,則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三條、加工生產、包裝、運輸及通關

1、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在______________地點進行加工生產,並保證如期、保質、保量完成。

2、包裝物料,包括但不限於外包裝箱、內包裝箱、塑料袋、打包帶、封箱膠帶、添加劑,由乙方提供,甲方承擔費用。

3、乙方依據本合同的規定,代甲方辦理託運及通關手續,並由甲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四條、產品交付及質量檢驗

1、產品交付

(1)原材料出成率:原材料交接時,甲乙雙方共同對原材料做成品出成率試驗,並由雙方進行書面確認。

(2)交付時間及地點:乙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地點)向甲方交付成品。

(3)質量標準:乙方加工產品的質量須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2、質量檢驗

(1)原料交接時,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原料的規格、數量、質量進行驗收,如發現甲方提供的原料的規格、數量、質量與本合同規定不符,乙方應於交接______日內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為甲方提供的原料符合本合同的規定。

(2)在乙方加工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情況和已生產產品隨時抽檢。但甲方的抽檢不應影響乙方工作

第五條、加工費

乙方為甲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為:甲方應在_________運輸及通關之前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甲方逾期支付,應按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加付延期利息,並且乙方有權以此為由停止交付加工產品。

第六條、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交付原料,提供技術、圖紙及治具等,並支付加工費。

2、乙方保證其具有按照本合同規定進行加工生產的條件和能力,並保證按照本合同規定進行加工生產,並按時交付產品。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原料,致使乙方停工待料,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品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交付全部成品,乙方應承擔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3、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4、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通知義務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後簽收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遞。

第十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應保守在結締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獲知對方內部的重要保密信息,除必要披露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和不正當使用,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先行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中如有與本協議實質性條款不同的內容,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三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產品來料加工協議 篇2

甲方(加工方):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來料方):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尼龍再生粒子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來料加工的質量

來料加工合同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正常備損率為________%,甲方加工後產成品的含灰量在________%以下。來料出現明顯異常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到現場查看。

第三條加工時間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天內將加工後的成品運輸至乙方工廠。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四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為________元/噸。

第五條付款方式

甲方將來料的產成品運抵乙方工廠,乙方即時支付加工費後卸貨。

第六條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兩年。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個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本合同正本_____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產品來料加工協議 篇3

編號: 號

日期: 年 月 日於

為發展雙方在漁網生產方面的友好合作,增進中日兩國人民友誼,中國漁網線廠,地址: 市 (以下簡稱甲方)與日本國 制網株式會社,地址: ; (以下簡稱乙方),在中國輕工業品進出口總公司××省分公司(地址: 光路 號,電掛, 的協助下,雙方代表就漁網來料加工業務問題,經過 年 月 日、 月和 年 月在 進行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 總則

1.乙方負責提供生產漁網所需的全套設備及必須的零部件,以及擴建廠房建築安裝用的鋼材、管道和貨車(具體規格要求詳見附件一、二),全套設備分新舊兩部分,屬於全新的,其性能是國際先進水平;屬於半舊的設備,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換新,並經過全面檢修,其性能與同類型號全新的設備一樣,設備及零部件價款是優惠價格。

全套設備的生產能力必須達到年產漁網500噸以上,機械性能的正常運轉由乙方負責確保,在設備投產後1年6個月內,如發生機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錯誤而造成的損壞,乙方應負責派出工程技術人員進行修理和免費提供零配件,由此產生的停工停產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補償,一年半後發生機械故障,查明原因,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協議簽訂後,乙方應着手按上述要求進行籌備,甲方將派員到乙方工廠參觀設備情況、設備性能,以運抵 工廠進行驗收為準。機械的專利和技術資料由乙方免費提供。

2.乙方負責提供足夠46台編網機為中心的全套設備所需的原料和輔料(包括染料和樹脂)寄存甲方,委託加工,並保證按月均衡供應。

3.甲方負責提供相應的廠房、水電、勞動力及包裝物料(包裝物料費用由甲方向乙方結算),並負責按照乙方要求的規格、數量和質量進行加工漁網,收取加工費,產品全部交由乙方銷售。

4.雙方同意,設備價款和加工費均以日元結算。

二 加工數量和加工費

乙方保證每年提供漁網加工數量在500噸以上,每年加工費收入不低於2.4億日元,甲方保證每年提供加工上述500噸以上或相當於加工收入2.4億日元以上漁網的生產力。從全套設備正常運轉時起四個月做為試產和工人培訓期,在此期間內的加工費,以雙方同意暫定的產品方案中的加工價為基礎,第一個月提高60%,第二月提高40%,第三個月提高25%,第四個月提高10%。上述增加的加工費由乙方負擔。

試產培訓期滿後,應根據不同規格與生產的實際情況,參照雙方初步議定的產品方案和加工價(詳見附件三,漁網加工費一覽表),雙方另行議定加工費,以後半年議定一次。調整幅度以不超過10%為限。

三 付款辦法

1.設備、零配件和擴建廠房安裝所需的鋼材、管道及貨車的價款為:CMT汕頭6.09152億日元(此數為原價扣除合作減價數36.037萬日元,具體規格詳見附件一、二)。價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過廣州中國銀行信用擔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費中提取60%分期償還,直至償完為止,上述價款的銀行利息由甲方負擔,年利率為7.60%,利息以最後一批設備的裝船提單日期起算。

2.加工費的支付由乙方在第一批漁網裝運前15天將不可撤銷的即期循環信用證開到甲方。

3.加工費憑汕頭裝船提單結匯。

四 運、保費

乙方承擔原料、輔料運抵汕頭的運費、保險費;甲方負責將製成品運抵香港或日本,運保費由乙方承擔。設備、原輔料、半成品及成品存放汕頭期間的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五 交貨期

為使甲方正常生產,乙方須在甲方儲備兩個月的原、輔材料,正常生產所需的原輔料,以甲方實際驗收的數量為準。為使供料正常,甲方須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庫存的數量,在第二個月初通知乙方,為使乙方業務正常開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輔料之日起一個月內按時、按質、按量將產品發運給乙方。若在執行中發生問題,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承攬人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留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六 次品處理和損耗率

產品損耗率和次品率雙方應努力降低,尼龍復絲暫定為5%,尼龍單絲的損耗率,經試產期實踐後,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試產期滿後,若甲方因操作上的錯誤,次品和損耗超過合理的幅度,其超過部分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損失;若因原料質量不合要求造成次品過多,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試機所需的原輔料由乙方負擔。

七 技術交流

設備運抵汕頭工廠後,乙方需派出工程技術人員負責安裝機器,調整機械和試機開動,直至機器正常運轉,達到產品合格為止。上述工程技術人員在華費用由乙方負擔。對乙方提供有關生產上和技術上的祕密,甲方負責保守祕密。

甲乙方同意正式投產後,乙方派出技術工程人員駐廠進行技術上、生產管理上和品質檢驗上的指導,具體辦法雙方另行商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時派出工程技術人員到乙方進行技術交流。

八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跟第三者達成同樣的或類似的協議。協議期滿後,若乙方提出要求,經雙方同意可延長 年。乙方提出願意與甲方長期合作,甲方表示讚賞,並希望乙方儘早提出建議書,以利進一步洽談。

本協議正本四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單位各存一份,以中文為準。

甲方:         乙方:

進出口總公司:

日期:

產品來料加工協議 篇4

日期:____年__月__日於____

為發展雙方在漁網生產方面的友好合作,增進中日兩國人民友誼,____________漁網線廠,地址:____市___(以下簡稱甲方)與日本國____制網,地址:日本兵庫縣赤穗市中;電掛________; 電傳________-AJ(以下簡稱乙方),在中國輕工業品進出口總公司________省分公司(地址:____光路____號,電掛,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傳號碼____________的協助下,雙方代表就漁網來料加工業務問題,經過____年__月、__月和___年__月在____進行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 總則

1.乙方負責提供生產漁網所需的全套設備及必須的零部件,以及擴建廠房建築安裝用的鋼材、管道和貨車(具體規格要求詳見附件一、二),全套設備分新舊兩部分,屬於全新的,其性能是國際先進水平;屬於半舊的設備,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換新,並經過全面檢修,其性能與同類型號全新的設備一樣,設備及零部件價款是優惠價格。

全套設備的生產能力必須達到年產漁網500噸以上,機械性能的正常運轉由乙方負責確保,在設備投產後1年6個月內,如發生機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錯誤而造成的損壞,乙方應負責派出工程技術人員進行修理和免費提供零配件,由此產生的停工停產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補償,一年半後發生機械故障,查明原因,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協議簽訂後,乙方應着手按上述要求進行籌備,甲方將派員到乙方工廠參觀設備情況、設備性能,以運抵___工廠進行驗收為準。機械的專利和技術資料由乙方免費提供。

2.乙方負責提供足夠46台編網機為中心的全套設備所需的原料和輔料(包括染料和樹脂)寄存甲方,委託加工,並保證按月均衡供應。

3.甲方負責提供相應的廠房、水電、勞動力及包裝物料(包裝物料費用由甲方向乙方結算),並負責按照乙方要求的規格、數量和質量進行加工漁網,收取加工費,產品全部交由乙方銷售。

4.雙方同意,設備價款和加工費均以日元結算。

二 加工數量和加工費

乙方保證每年提供漁網加工數量在____噸以上,每年加工費收入不低於____億日元,甲方保證每年提供加工上述____噸以上或相當於加工收入____億日元以上漁網的生產力。從全套設備正常運轉時起四個月做為試產和工人培訓期,在此期間內的加工費,以雙方同意暫定的產品方案中的加工價為基礎,第一個月提高60%,第二月提高____%,第三個月提高____%,第四個月提高____%。上述增加的加工費由乙方負擔。

試產培訓期滿後,應根據不同規格與生產的實際情況,參照雙方初步議定的產品方案和加工價(詳見附件三,漁網加工費一覽表),雙方另行議定加工費,以後半年議定一次。調整幅度以不超過10%為限。

三 付款辦法

1.設備、零配件和擴建廠房安裝所需的鋼材、管道及貨車的價款為:____汕頭____億日元(此數為原價扣除合作減價數____萬日元,具體規格詳見附件一、二)。價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過廣州中國銀行信用擔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費中提取____%分期償還,直至償完為止,上述價款的銀行利息由甲方負擔,年利率為7.60%,利息以最後一批設備的裝船提單日期起算。

2.加工費的支付由乙方在第一批漁網裝運前____天將不可撤銷的即期循環信用證開到甲方。

3.加工費憑汕頭裝船提單結匯。

四 運、保費

乙方承擔原料、輔料運抵汕頭的運費、保險費;甲方負責將製成品運抵香港或日本,運保費由乙方承擔。設備、原輔料、半成品及成品存放汕頭期間的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五 交貨期

為使甲方正常生產,乙方須在甲方儲備兩個月的原、輔材料,正常生產所需的原輔料,以甲方實際驗收的數量為準。為使供料正常,甲方須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庫存的數量,在第二個月初通知乙方,為使乙方業務正常開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輔料之日起一個月內按時、按質、按量將產品發運給乙方。若在執行中發生問題,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承攬人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留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六 次品處理和損耗率

產品損耗率和次品率雙方應努力降低,尼龍復絲暫定為5%,尼龍單絲的損耗率,經試產期實踐後,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試產期滿後,若甲方因操作上的錯誤,次品和損耗超過合理的幅度,其超過部分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損失;若因原料質量不合要求造成次品過多,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試機所需的原輔料由乙方負擔。

七 技術交流

設備運抵汕頭工廠後,乙方需派出工程技術人員負責安裝機器,調整機械和試機開動,直至機器正常運轉,達到產品合格為止。上述工程技術人員在華費用由乙方負擔。對乙方提供有關生產上和技術上的祕密,甲方負責保守祕密。

甲乙方同意正式投產後,乙方派出技術工程人員駐廠進行技術上、生產管理上和品質檢驗上的指導,具體辦法雙方另行商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時派出工程技術人員到乙方進行技術交流。

八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年,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跟第三者達成同樣的或類似的協議。協議期滿後,若乙方提出要求,經雙方同意可延長___年。乙方提出願意與甲方長期合作,甲方表示讚賞,並希望乙方儘早提出建議書,以利進一步洽談。

本協議正本四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單位各存一份,以中文為準。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

中國___漁網線廠        日本國_____制網

中國輕工業品

進出口總公司:_____     日本國_____產業

產品來料加工協議 篇5

甲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簽訂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或來件裝配)業務,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裝配)的項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裝配)_______(產品)____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進行加工(或裝配),加工(或裝配)後將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付來料與加工成品的數量和時間

乙方將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原材料(或散件),並負責運至________港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的_______個月內,(或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分批將加工(或裝配)後的成品負責運至_______港口(或車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時,按百分之______的備損率提供給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後,應予賠償。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亦應負責賠償。

第三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或裝配)的加工費,每件(或套)計_______幣_______元。(注一)

第四條 付款辦法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加工費由乙方給甲方開出即期付款信用證。(注二)

第五條 來廠專家和技術培訓

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派遣專家併為甲方培訓必要的技術人員,來廠專家和培訓人員的數目,時間,任務,以及費用負擔等,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六條 運費,保險費

乙方將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險費由甲方負責。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百分之一百一十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在加工裝配期間,由甲方負責投保火險。(注三)

第七條 質量檢驗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發現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規格,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數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後,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貨,如因甲方裝備不當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檢驗報告,甲方負責返修或賠償。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應儘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對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受損害方並擁有罰款______________元的權利。

第十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進行協商解決。如未能解決時,提請_______國_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一條 擔保

為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 轉讓

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 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裝配)成成品交付乙方並收進全部加工費時終止。

第十四 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之前,如一方認為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並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副本_______份。

第十六條 補充或修訂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補充或修訂。

第十七條 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中國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注一:如包裝費用,輔料,運費,保險費等在加工費以外收取,須另訂條款明確規定。

注二:乙方提供料原材料(或散件),如採用託收或遠期信用證(對開信用證),及成品出口不採用信用證方式,而用匯款或託收方式可作相應更改。

注三:此條系雙方均按《到岸價格》(CIF)的價格條件。如價格條件為《離岸價格》(FOB)或其他價格條件,則此條的運費,保險費的負擔應隨之變動。

產品來料加工協議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中國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中國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品)

所需的原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___車站(經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_______%的備損率;

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

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

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 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予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_年,為每套____________幣________元;

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元;

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的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外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立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

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_______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運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

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

如未能協商解決,可提請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仲裁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起生效。

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______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本合同以中、_______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

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和補足。

第十四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來料加工協議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甲方:中國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或來件裝配)業務,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裝配)的項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裝配)_________(產品)______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進行加工(或裝配),加工(或裝配)後將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付來料與加工成品的數量和時間    

(1)乙方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原材料(或散件),並負責運至_________港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的_________個月內(或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批將加工(或裝配)後的成品負責運至_________港口(或車站)交付乙方。    

(2)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時,按百分之_________的備損率提供給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後,應予賠償。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亦應負責賠償。

第三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或裝配)的加工費,每件(或套)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注

一)

第四條 付款辦法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加工費由乙方給甲方開出即期付款信用證。(注

二)

第五條 來廠專家和技術培訓    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派遣專家併為甲方培訓必要的技術人員,來廠專家和培訓人員的數目、時間、任務以及費用負擔等,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六條 運費、保險費    乙方將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險費由甲方負責。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110%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在加工裝配期間,由甲方負責投保火險。(注

三)

第七條 質量檢驗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發現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規格、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數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後,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貨,如因甲方裝配不當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檢驗報告,甲方負責返修或賠償。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應儘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對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受損害方並擁有罰款_________元的權利。

第十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進行協商解決。如未能解決時,提請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一條 擔保    為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 轉讓    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

第三方。

第十三條 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裝配)成成品交付乙方並收進全部加工費時終止。

第十四條 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之前,如一方認為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並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持1份。副本_________份。

第十六條 補充或修訂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補充或修訂。

第十七條 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注

一:如包裝費用、輔料、運費、保險費等在加工費以外收取,須另訂條款明確規定。注

二:乙方提供原材料(或散件),如採用託收或遠期信用證(對開信用證),及成品出口不採用信用證方式,而用匯款或託收方式可作相應更改。注

三:此條系雙方均按到岸價格(cf)的價格條件。如價格條件為離岸價格(fb)或其他價格條件,則此條的運費、保險費的負擔應隨之變動。

產品來料加工協議 篇8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同意代乙方向乙方指定的 (境外料件供應商全稱) (以下稱“料件商”) 購進本協議項下的料件交乙方加工裝配成本協議項下的整機,並代乙方出口銷售給乙方指定的 (境外整機收購商全稱)(以下稱“整機商”)。對此,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進口料件品名、規格、數量、單價、總價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出口整機品名、規格、數量、單價、總價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包裝要求及費用分擔:出口整機包裝由乙方根據其指定的整機商的要求辦理並承擔相關費用。

四、交貨及運輸

1.甲方向乙方交付料件: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費用承擔:________至________的運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向甲方交付整機: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費用承擔:由_______至_______的運費由乙方承擔。

五、單證

1.乙方每次交付一批整機後,應於相應整機出口報關後_______日內將相應的增值税發票及《税收(出口專用)繳款書》交給甲方。

2.甲方在收到乙方開來整機的增值税發票及《税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後,即開出相應的進料抵扣發票給乙方。

3.如乙方未能在交付每一批整機並出口報關後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相對應的增值税發票及《税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則甲方無義務向乙方支付相應整機貨款中的退税部分。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條件

1.進料款:甲方代乙方購進料件並對外付匯,相應進料款由甲方在收到的整機出口貨款中扣除;付款金額按照實際收貨數量及在海關備案的進料合同中規定的價格計算。

2.整機款:甲方代乙方出口整機並對外收匯,對應的人民幣按照美元對人民幣1:?_______折算,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整機商開來的金額為出口發貨總價的正本信用證(遠期信用證的,信用證已經開證行承兑)、貨物出口報關、收到乙方開具的足額增值税發票後3天內,在扣除進料款及甲方手續費後付給乙方。

3.代理手續費:代理手續費為進口料件總價的_______ %,以人民幣支付,按美元兑人民幣1:_______ 折算,由甲方在收到的整機出口貨款中扣除。

八、甲乙雙方的責任

1.上述進口料件由甲方進口並交給乙方後,若出現質量,規格,數量問題,乙方必須在五天內(逾期視為接受)向甲方提出有關清單,證據與説明,由甲方負責對外交涉,乙方有義務協助處理。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海關的關於進料加工復出口業務的有關規定,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委託單位專門負責上述貨物的進出口報關及合同核銷工作,乙方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上述貨物帳冊的登記,進口貨物的統計,有關單證的追還和保管,隨時準備接受海關的檢查,並隨時協助甲方報關人員辦理有關海關報關手續。如果由於乙方未能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單證以供甲方辦理報關手續或由於甲方不及時辦理報關手續而被海關處罰的,責任由違者承擔。

3.上述貨物按海關規定辦理有關海關手續前,甲乙雙方均不得私自出售,轉讓,虛報.如有走私,逃税和違章行為,責任由違者承擔。

4.按照海關規定,協議期滿必須及時向海關核銷.因此,本協議期滿前15天內,乙方應當持有關資料協助甲方辦理本協議的延期、終止或核銷手續,且該手續只能辦理一次,逾期不辦而受海關處罰的,責任由違者承擔。

5.因整機產品質量不符、數量短缺及不能及時交貨等問題而導致甲方不能如期全部復出口的,由乙方根據中國法律及海關的有關規定承擔甲方由此而受到的全部處罰責任並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

6.乙方保證其委託甲方從境外購進的料件及其按照本協議加工裝配後所形成的整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擁有的專利及/或專有技術及/或其它知識產權;同時,乙方保證整機的產品質量符合整機商的要求;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九、爭議處理

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不可抗力

凡協議的任何一方在執行本協議時,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須在兩天以內以傳真或電報方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並在取得有關機構的合法有效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協議,並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協議生效

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十二、協議修改

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解除,均須雙方協商並簽訂書面協議。

十三、協議文本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海關各持一份,效力均等;本協議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產品來料加工協議 篇9

甲方(承攬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雙方代表就業務問題達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總則

1.乙方負責提供生產所需的全套設備及必需的零部件,以及擴建廠房建築安裝用的鋼材管道和貨車,全套設備分新舊兩部分,屬於全新的,其性能是國際先進水平;屬於半舊的設備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換新,並經過全面檢修,其性能與同類型號全新的設備一樣,設備及零部件價款是優惠價格。

全套設備的生產能力必須達到規範標準,機械性能的正常運轉由乙方負責確保,在設備投產後 年內,如發生機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錯誤而造成的損壞,乙方應負責派出工程技術人員進修理和免費提供零配件,由此產生的停工停產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補償, 年後發生機械故障,查明原因,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合同簽訂後,乙方應着手按上述要求進行籌備,甲方派員到乙方工廠參觀設備情況、設備性能,以運抵 工廠進行驗收為準。機械的專利和技術資料由乙方免費提供。

2.乙方負責提供足夠設備所需的原料和輔料(包括染料和樹脂)寄存甲方,委託加工,並保證按月均衡供應。

3.甲方負責提供相應的廠房、水電、勞動力及包裝物料(包裝物料費用由甲方向乙方結算),並負責按照乙方要求的規格、數量和質量進行加工,收取加工費,產品全部交由乙方銷售。

二、加工數量和加工費

乙方保證每年提供加工數量在 噸以上,每年加工費收入不低於 日元(大寫: ),甲方保證每年提供加工上述 噸以上或相當於加工費收入 日元(大寫: )以上的生產力。從全套設備正常運轉時起 個月作為試產和工人培訓期,在此期間內的加工費,以雙方同意暫定的產品方案中的加工價為基礎,第一個月提高 %,第二個月提高 %,第三個月提高 %,第四個月提高 %。上述增加的加工費由乙方負擔。

試產培訓期滿後,應根據不同規格與生產的實際情況,參照雙方初步議定的產品方案和加工費,雙方另行議定加工費,以後每 年議定一次。調整幅度以不超過 %為限。

三、付款辦法

1.設備、零配件和擴建廠房安裝所需的鋼材、管道及貨車的價款為: 日元(大寫: ),此數為原價扣除合作減價數 日元(大寫: ),具體規格詳見附件一、二。

2.價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過 銀行信用擔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費中提取 %分期償還,直至償完為止,上述價款的銀行利息由甲方負擔,年利率為 %,利息以最後一批設備的裝船提單日期起算。

四、運費和保險費

乙方將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險費由甲方負責,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 %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在裝配期間,由甲方負責投保火險。

五、交貨期

為使甲方正常生產,乙方須在甲方儲備 個月的原、輔材料,正常生產所需的原輔料,以甲方實際驗收的數量為準。為使供料正常,甲方須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庫存的數量,在第二個月初通知乙方,為使乙方業務正常開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輔料之日起 個月內按時、按質、按量將產品發運給乙方。若在執行中發生問題,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留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六、損耗率

由於所裝配的產品之不同品種、款式,其損耗率也不盡相同。因此,雙方一致同意在簽訂有關合同時,再另行商定合理的損耗定額。(此損耗定額係指元器件在裝配前經過檢驗的全部合格品,在裝配過程中的自然損耗率)。

七、技術交流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時,須儘快派出工程技術人員到甲方負責設備安裝和裝配技術指導,直至甲方能全部掌握設備安裝和裝配技術進行正常生產時為止。

上述工程技術人員在廠工作期間的生活費用由甲方負擔,工資由乙方負擔;必要時,甲方亦可派出工程技術人員到乙方所屬工廠交流技術,其所需生活費用,由乙方負擔。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跟第三者達成同樣的或類似的合同,合同期滿後若乙方提出要求,經雙方同意可延長 年。若乙方提出願意與甲方長期合作,甲方表示讚賞,乙方應儘早提出建議書,以利進一步洽談。

本合同正本 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單位各存一份,以中文為準。

(以下無正文,轉合同簽章頁)

(本頁無正文,為合同簽章頁)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籤於: 年 月 日

籤於:

產品來料加工協議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 中國 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國 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 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 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為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 幣____ 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____________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來料加工協議 篇11

甲方:中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乙方:____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為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幣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甲方:中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乙方:____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為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幣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產品來料加工協議 篇12

本合同於年月日在_____簽訂。

甲方為: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傳:

____工廠

地址:

電報掛號:

乙方為:

地址:

電傳: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或來件裝配)業務,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裝配)的項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裝配)___(產品)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進行加工(或裝配),加工(或裝配)後將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付來料與加工成品的數量和時間

乙方將於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原材料(或散件),並負責運至___港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的個月內(或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分批將加工(或裝配)後的成品負責運至___港口(或車站)交付乙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時,按百分之___的備損率提供給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後,應予賠償。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成品,

在乙方提出後,甲方亦應負責賠償。

第三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或裝配)的加工費,每件(或套)計__幣___元。(注一)

第四條付款辦法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加工費由乙方給甲方開出即期付款信用證。(注二)

第五條來廠專家和技術培訓

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派遣專家併為甲方培訓必要的技術人員,來廠專家和培訓人員的數目、時間、任務以及費用負擔等,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六條運費、保險費

乙方將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險費由甲方負責。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110%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在加工裝配期間,由

甲方負責投保火險。(注三)

第七條質量檢驗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發現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規格、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數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後,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貨,如因甲方裝配不當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檢驗報告,甲方負責返修或賠償。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應儘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對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受損害方並擁有罰款_____元的權利。

第十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進行協商解決。如未能解決時,提請×國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一條擔保

為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轉讓

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裝配)成成品交付乙方並收進全部加工費時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之前,如一方認為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並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持1份。副本___份。

第十六條補充或修訂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補充或修訂。

第十七條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見證人:

律師:

(簽字)

產品來料加工協議 篇13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簽訂。

甲方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工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

乙方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或來件裝配)業務,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裝配)的項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裝配)___(產品)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進行加工(或裝配),加工(或裝配)後將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付來料與加工成品的數量和時間

乙方將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原材料(或散件),並負責運至___港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的_______ 個月內(或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分批將加工(或裝配)後的成品負責運至___港口(或車站)交付乙

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時,按百分之___的備損率提供給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後,應予賠償。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成品,

在乙方提出後,甲方亦應負責賠償。

第三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或裝配)的加工費,每件(或套)計__幣___元。(注一)

第四條 付款辦法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加工費由乙方給甲方開出即期付款信用證。(注二)

第五條 來廠專家和技術培訓

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派遣專家併為甲方培訓必要的技術人員,來廠專家和培訓人員的數目、時間、任務以及費用負擔等,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六條 運費、保險費

乙方將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險費由甲方負責。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110%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在加工裝配期間,由

甲方負責投保火險。(注三)

第七條 質量檢驗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發現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規格、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數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後,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貨,如因甲方裝配不當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檢驗報告,甲方負責返修或賠償。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應儘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對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受損害方並擁有罰款_____元的權利。

第十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進行協商解決。如未能解決時,提請×國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一條 擔保

為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 轉讓

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 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裝配)成成品交付乙方並收進全部加工費時終止。

第十四條 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之前,如一方認為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並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持1份。副本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產品來料加工協議 篇14

甲方(加工方):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來料方):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為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______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幣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_________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______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保險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由於__________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第九條仲裁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第十條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合同條款的變更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產品來料加工協議 篇15

全文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_____簽訂。

甲方為:中國 公司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傳:

____工廠

地址: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市 區 街 號

電報掛號:

乙方為:×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或來件裝配)業務,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裝配)的項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裝配)___(產品)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進行加工(或裝配),加工(或裝配)後將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付來料與加工成品的數量和時間

乙方將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原材料(或散件),並負責運至___港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的 個月內(或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分批將加工(或裝配)後的成品負責運至___港口(或車站)交付乙

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時,按百分之___的備損率提供給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後,應予賠償。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成品,

在乙方提出後,甲方亦應負責賠償。

第三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或裝配)的加工費,每件(或套)計__幣___元。(注一)

第四條 付款辦法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加工費由乙方給甲方開出即期付款信用證。(注二)

第五條 來廠專家和技術培訓

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派遣專家併為甲方培訓必要的技術人員,來廠專家和培訓人員的數目、時間、任務以及費用負擔等,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六條 運費、保險費

乙方將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險費由甲方負責。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110%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在加工裝配期間,由

甲方負責投保火險。(注三)

第七條 質量檢驗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發現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規格、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數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後,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貨,如因甲方裝配不當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檢驗報告,甲方負責返修或賠償。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應儘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對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受損害方並擁有罰款_____元的權利。

第十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進行協商解決。如未能解決時,提請×國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一條 擔保

為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 轉讓

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 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裝配)成成品交付乙方並收進全部加工費時終止。

第十四條 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之前,如一方認為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並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持1份。副本___份。

第十六條 補充或修訂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補充或修訂。

第十七條 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見證人:

律師:(中國律師事務所)

(簽字)

注一:如包裝費用、輔料、運費、保險費等在加工費以外收取,須另訂條款明確規定。

注二:乙方提供原材料(或散件),如採用託收或遠期信用證(對開信用證),及成品出

口不採用信用證方式,而用匯款或託收方式可作相應更改。

注三:此條系雙方均按到岸價格(CIF)的價格條件。如價格條件為離岸價格(FOB)或

其他價格條件,則此條的運費、保險費的負擔應隨之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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