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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正式婚前財產協議(通用5篇)

2022年正式婚前財產協議(通用5篇)

2022年正式婚前財產協議 篇1

甲方(男方):身份證號:

2022年正式婚前財產協議(通用5篇)

乙方(女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登記結婚,具有合法夫妻關係。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現雙方經友好協商,對婚內財產的歸屬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雙方於年月日購買的位於市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系乙方父母出資人民幣圓整所購買,現房屋產權登記人為甲方。該房屋(包括但不限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償還的全部房屋貸款部分)及房內全部物品、設施歸乙方個人所有,不作為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

二、乙方父母出資用於購買該房屋的全部款項共計人民幣元(包括支付購房首付款及剩餘部分),系乙方父母贈與乙方個人的財產,歸乙方個人所有,不作為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

三、甲、乙雙方已完全理解本協議全部內容之含義,自願按本協議約定全面履行。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需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2022年正式婚前財產協議 篇2

甲方:張某某,男,漢族,身份證編號:

乙方:李某某,女,漢族,身份證編號:

甲乙雙方與年月日在登記結婚,雙方婚後感情尚好,並於年月日生育一子(鄧某,身份證編號:)。甲乙雙方自結婚後一同共同經營,至今已經積攢如下各種財產,雙方為了能夠更好的經營事業和家庭,現將所有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婚內財產劃分,劃分後甲乙雙方從此不在有任何夫妻共同財產,任何一方在今後所得的所有各種財產均為各自的婚內個人財產,由所得方自行處理;任何一方所欠下的任何債務(包括自己私有和為子女或家庭使用),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均由欠債方個人進行償還。同時如因一方自身原因致使第三方讓另一方受到經濟和其他方面的損害,則責任方應雙倍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第一、首先下列財產歸乙方所有:

(1)、乙方從甲乙共同實物財產和存款中分得現金共計112萬元人民幣。

具體的支付方式為協議簽定後一週內一次性支付乙方現金30萬元,剩餘部分每月支付5萬元(也可用價值5萬元的貨品衝抵,具體方式由乙方決定),支付時間為簽定協議後的16個月內完成。如在該期間乙方要求購買房屋,則甲方在乙方購買房屋時在每月支付5萬元的基礎上,在提前先行支付12萬元人民幣給己方,作為其購房的前期款。

(2)、甲乙雙方共有的某某市場二樓1號門市的經營使用權歸乙方所有,該門市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所有收益(包括已交押金)歸乙方個人所有。所產生的各種費用有乙方個人負擔。

(3)、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的商品品牌中,“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歸乙方繼續經營。經營所得收益歸乙方個人所有。所產生的各種費用有乙方個人負擔。

(4)、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的客户中,原812#及客户歸乙方所有,另外乙方擁有餐飲、八一路、東三街的經營權,雙方本着為家庭為子女的原則,在今後的經營過程中不得惡意殺價,不正當競爭。

(5)、在雙方共同的房產中,乙方可免費使用一間作為倉庫,面積為350個平方。同時在共同的辦公設備中由乙方挑選三張辦公桌、一台傳真機、兩台電腦及鐵櫃一套歸乙方所有。

(6)、乙方現駕駛的轎車一部歸乙方個人所有。

(7)、乙方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運用所分得的財產所得的所有收益歸乙方個人所有。

第二、甲方擁有下列財產:

(1)、甲方擁有建北8號門市一套(面積:1400平方、價值約)、東村4社廠房一套(面積:五畝價值:)、住房一套(價值)及門市一個,作為個人財產。

(2)、重慶四海有限公司歸甲方所有。同時現有的台送貨車輛及公司的辦公設備也歸甲方所有。

(3)、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的商品品牌中,甲方擁有“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的繼續經營權。

(4)、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的客户中的客户歸甲方所有。

(5)、甲方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運用所分得的財產所得的所有收益歸甲方個人所有。

第三、甲乙雙方簽字之日前,甲乙雙方所有的債務均由甲方負責償還。

第四、雙方共同的子女鄧某由甲方承擔主要撫養義務同時甲方用個人財產承擔鄧宇所有的撫養費用。

第五、協議生效後乙方在3個月內將重慶四海有限公司法人資格轉讓給甲方。

第六、建北門市在甲方沒有支付乙方112萬元人民幣完畢前,甲方不得抵押或變賣。

第七、如甲方不按上述約定支付乙方112萬元,或違反上述約定,則建北門市歸乙方所有。

第八、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

自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在今後的交往中告之第三人,甲乙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雙方已進行婚內財產劃分的事實,以保證另一方的合法權益

甲方:乙方:

2022年正式婚前財產協議 篇3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婚,雙方婚後感情很好,均願意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了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糾紛,現甲方再三提出,乙方同意就夫妻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達成如下意見

一、自雙方登記結婚之日起,在婚姻存續期間內,甲方名下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在銀行的存款、股票、債券、基金、商業保險等等,屬於甲方所有;

二、自雙方登記結婚之日起,在婚姻存續期間內,乙方名下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在銀行的存款、股票、債券、基金、商業保險等等,屬於乙方所有。

三、自甲乙雙方登記結婚之日起,乙方在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歸乙方所有,因該股權產生的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乙方處分該股權包括但不限於將該股權增加、減少、置換、轉讓所得權益全部歸乙方所有。

四、自甲乙雙方登記結婚之日起,今後雙方在婚內期間購買的房地產(包括住宅、商鋪等)、車輛,若權屬證書上登記的所有人是甲方,則該財產歸甲方個人所有,乙方無權要求按照共同財產均分;同樣,若權屬證書上登記的是乙方,則該財產歸乙方個人所有,甲方亦無權要求按照共同財產均分。

五、本協議所約定的財產包括甲乙雙方登記結婚至今現有數額,同時包括雙方自本協議簽訂以後在婚內新增加的數額。

六、本協議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2年正式婚前財產協議 篇4

男方:

住址:

身份證號:

女方:

住址:

身份證號:

雙方於______年__月__日登記結婚,具有合法的夫妻關係,並於__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子。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及有關法律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對財產的歸屬達成原則性意見,特簽訂協議,雙方遵照執行。

一、婚內現有財產的約定:

現有財產如下:

1、位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的房屋,現房屋產權登記人為________;

2、位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的房屋,現房屋產權登記人為________;

3、位於上述二套房屋內的其他設施;

4、動產:

5、其它:

上述所列的財產為夫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姻存續期間取得財產權屬的約定:自本協議簽定之後,各自經手取得及以其名義取得的財產(包括《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確定的財產範疇)歸各自所有,對方不得主張所有權。

三、對於個人財產處理的約定:婚前個人財產及婚後自己所得財產分別歸其個人所有,雙方經濟獨立,各自財產由個人完全支配處置,無須徵得配偶同意。同時,對於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支出的必須費用,由夫妻雙方各承擔一半。

四、對於共同財產處分的約定:夫妻婚後對於日常消費支出___元以下的,可自行支配開銷;凡處理超過___元價值以上的錢物時,一方處置時必須經過配偶另一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一方未經共有人同意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由處理一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對於婚姻存續期間現有債務約定:

現有債務情況如下:雙方因__________,由______經手所欠債務______元,由______承擔。

六、對於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其他債務的約定:涉及到今後其他個人經手的債務時,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因為共同的利益或責任而產生的債務(包括因為共同的利益而產生的債務、子女因為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等情況下而產生的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七、損害賠償的約定:如一方由於___主動提出離婚的(或不提出離婚),且無過錯方有證據證明其存在的,除按照上述原則分割財產,債權及債務外,有過錯方應支付給無過錯方精神賠償損害金__________萬元,支付方式為在辦理相關手續時直接以現金支付給對方。

八、雙方因為履行協議發生爭議,應當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加以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______年__月__日

女方:

______年__月__日

2022年正式婚前財產協議 篇5

男方:__________,____族,生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族,生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男女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婚後育有一子。婚內雙方感情甚篤,為促進婚姻家庭和睦,避免將來所生之糾紛,現雙方就婚內財產事宜作如下約定:__________

一、夫妻共同財產

1、婚後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房產一套,位於,房屋面積_____平方米,不動產權證號,現登記在方名下。

2、婚後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牌機動車一輛,行駛證號為,登記在名下。

3、婚後雙方共同存款________元。

4、其它(□有/□無)。

二、權利與義務

1、為了給雙方婚生女:良好的物質生活條件,男方自願將夫妻共同財產中的自己的應分得份額轉移給女兒所有。(該應分得份額本協議簽訂時未明確,嗣後需分割時乃得確定)

2、雙方約定,將盡力促進家庭和睦。本協議簽訂後新增加的共同財產繼續適用本協議的約定。

三、其他

1、雙方均認可,簽訂本協議內容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並已向中國--諮詢瞭解過法律有關規定,也明確簽訂本協議的法律後果;雙方亦認可,在簽訂本協議時身體健康,神智清楚,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簽訂本協議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修改,並形成本協議的附件。如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協議繼續有效。

3、若本協議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兩方簽署後生效。

(以下無內容)

男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女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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