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慶司儀聘請協議書(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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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慶司儀聘請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委託方) 乙方:____________(婚慶單位)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一下協議,共同遵守。
委託情況: 甲方為其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地點)舉行婚禮,委託乙方進行司儀服務,指定______司儀主持當天的婚禮慶祝儀式。
服務內容總價為人民幣______元正。
甲方簽訂合同時需付訂金______元整。餘款______元整,於婚禮結束後支付給:□婚慶單位或□司儀本人。
甲方付訖訂金後,乙方需出具相關收據。
乙方在收取全額費用後應開具統一發票交於甲方。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包括與指定的司儀多溝通,商討婚禮的流程細節,告知自身對婚禮基調的要求,以及簡單的家庭人員狀況等。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______司儀將於婚前______月與甲方面談婚禮流程與細節______次,並根據討論的結果出具流程。(附流程細節)
司儀將與婚禮當天______點整到達酒店,做好事先的準備工作;
乙方承諾:司儀主持的語言文明,不使用粗俗的語言與笑話。
如當天由於生病等不可抗原因該司儀不能前來主持的,由該婚慶單位提供同等以上價位的司儀供甲方選擇。
三、合同權利義務轉讓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可抗力事件下將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如該轉讓給甲方遭受損失,該實際損失先由乙方承擔,然後由甲方協助乙方進行求償,但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協助應給予合理的補償。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於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需承擔責任(但必須出示有效證明),該方也應採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四、違約責任
如因司儀服務質量發生爭議,雙方同意交由上海婚慶行業協會評估中心鑑定評估。如評估後確有問題,由乙方按上海市婚慶行業協會《上海婚慶禮儀投訴處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賠償甲方的損失;否則,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如因單方面無故退單發生糾紛,雙方同意按照《上海婚慶禮儀投訴處理暫行辦法》進行處理。
五、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正本一式兩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婚慶司儀聘請協議書 篇2
外教聘請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一、 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願簽訂本合同並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二、甲方的義務:
甲方必須有聘專資格證書,必須在外教到學校後2周內與其簽定國家外專局標準合同併為其辦理相關簽證,居留證,專家證等手續。
向外教介紹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聘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3、對外教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4、向外教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以國家外專局標準為依據 )。
5、配備合作共事人員,協助教學管理和生活指導工作。
6、按時支付外教的報酬,嚴格按合同兑現外教的所有待遇。
7、按時結算本中心服務費用。
三、乙方的義務:
按甲方學校(企業)的要求按時按質提供外教。
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外事工作進行協查和評估。
合同期間免費為甲方提供外事諮詢。
四、服務費的收取:
本次服務共為甲方聘請外教( )名。甲方需在外國專家(外教)到甲方單位(學校)的七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務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整。
服務費未按時支付,所產生的滯納金按每天2%額外支付.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六、受聘方合同期滿後,在華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七、仲裁
當事人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儘可能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若協商、調解無效,可向當地司法機關提起公訴, 訴訟費由違反合同方支付。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傳真件有效。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婚慶司儀聘請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通常為用人學校)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通常為兼課教師)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師資格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合理利用校外優質師資,解決學校師資不足的困難,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聘任兼課教師達成如下一致意見,自願簽訂本協議書並共同遵守。
一、協議書的期限
第一條 本協議書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
二、工作崗位、工作量與工作形式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為不影響乙方在原學校的教學工作,甲乙雙方都必須遵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關於教師校外兼課審批程序和工作量的有關規定。
甲方對乙方實行課時工作制,工作量為每週(月)_______________課時。
第四條 甲乙雙方應在不影響乙方在原校的工作的前提下協商課時安排和工作形式。具體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理要求,按時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確保教學質量。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第七條 甲方不負責提供往返學校的交通工具,也不負責乙方的交通費用。
四、兼課報酬
第八條 甲方應遵循多勞多得、按勞分配原則,對合同約定的課時按每課時_____元支付給乙方;因特殊情況甲方要求增加的課時,按每課時_______元支付。
五、福利待遇、保險
第九條 甲方根據學校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乙方因工負傷甲方應按本校專職教師標準進行探望;乙方的醫療待遇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第十一條 甲方不負責給乙方繳納職工養老、醫療保險、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六、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職責,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三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學方面成績突出的,甲方按本校專職教師的表彰獎勵標準予以表彰、獎勵。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無故遲到、早退、缺課,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章制度,給予批評教育,扣除誤課的課時工資;多次違紀者,解除本協議。
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給予批評教育;仍不改正者,解除本協議。
七、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四條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訂立本協議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3)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教學工作,學生滿意率達不到60%的。
第十九條 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工會或者全體教職員工説明情況,並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二十條 乙方解除本協議,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規定支付課時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協議。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三條 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課時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乙方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課時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兼課期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上年月平均課時報酬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五條 甲方解除本協議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付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條件解除協議或由於甲方的原因訂立無效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根據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條件解除協議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九、勞務爭議處理
第二十九條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一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蓋章) 乙方: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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