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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姻協議書怎樣寫(通用3篇)

解除婚姻協議書怎樣寫(通用3篇)

解除婚姻協議書怎樣寫 篇1

一、怎樣寫解除婚姻協議書

解除婚姻協議書怎樣寫(通用3篇)

協議人:,男,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户籍:。

協議人:,女,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户籍:。

協議人雙方於X年XX月XX日在X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與自願離婚。

(二)女兒由雙方共同撫養,女兒在X期間的學費及生活費由男方提供必要的資助。

(三)夫妻共同財產處置如下:

1、第一房產位於,現協商歸女方所有;第二房產,現協商歸男方所有;

2、汽車一輛,型號為,車牌號為:,現協商歸男方所有;

3、現金:,現協商歸女方所有。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五)男方有探望孩子的權利,可提前一天與女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協議人:協議人:

X年XX月XX日

二、解除婚姻關係的法律途徑

1、協議離婚

《民法典》第31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

第10條第1款:“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11條第1款:“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第11條第3款:“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12條:“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1)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2)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3)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第13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訴訟離婚

《民法典》第32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3、無效婚姻

《民法典》第1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12條:“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民法典解釋(一)》

第7條:“有權依據民法典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利害關係人包括:

(1)以重婚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2)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未達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3)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4)以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與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第8條:“當事人依據民法典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9條:“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製作調解書。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

三、分居滿兩年可以解除婚姻關係嗎

1、分居兩年應當是連續滿兩年。

2、分居必須是因感情不和、感情破裂造成的分居,如果僅僅是工作等原因造成分居兩地,則不屬於該條款規定的“分居”。

3、主張“分居滿兩年”的一方需提供相應證據。實踐中許多當事人確屬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但因對方不承認,而自己又無法提供充分的證據,從而導致自己的主張不被法院採納。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是離婚的充分條件而非必要條件,即使未分居但具備其他法定條件的仍可以判決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造成感情破裂的原因很多,判斷感情破裂的依據與條件也很多,不僅僅只有分居滿2年一個條件。

5、我國實行婚姻登記制度,男女雙方無論結婚還是離婚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因此,夫妻雙方的婚姻關係,應經過辦理離婚登記或法院判決離婚的程序後才正式解除,因此分居時間再長雙方婚姻關係也不可能自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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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姻協議書怎樣寫 篇2

立遺囑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民族、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等信息)

為了防止遺產繼承糾紛,特請張甲和李丙作為見證人,並委託上海市公義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_____ 律師代書遺囑如下:

一、由於本人經常出差且患有高血壓,為防止意外死亡和遺產繼承糾紛,特立本遺囑。

二、本人現有主要財產如下:

1、坐落於 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銀行定期存款30萬元,賬號:_________________;

3、沃爾沃S40轎車一輛,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

4、股票若干,銀河證券公司,賬號:_________________

三、對於上述財產,本人處理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 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由妻子 _________________ 繼承;

2、建設銀行存款 _________________ 萬元及利息由女兒 _________________ 繼承;

3、沃爾沃轎車由兒子 _________________ 繼承;

4、銀河證券的股票由母親 _________________ 繼承;

5、其他財產由妻子 _________________ 繼承。

四、希望大家尊重本人的遺願,和平處理遺產繼承事宜。

五、本遺囑一式三份,由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遺囑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立遺囑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代書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解除婚姻協議書怎樣寫 篇3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未通過經紀機構居間介紹】【通過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_________________,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產座落:_________________(部位:_________________)。房屋類型:_________________;結構: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屬面積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範圍(附件一);

(五)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轉讓】方式獲得。

(六)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非房屋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見附件二。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人民幣)為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附件三)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後,甲方應開具符合税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款辦理。

(一)該房屋佔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年月日前騰出該房屋並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後【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為房屋轉移佔有的標誌。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

設施【估值倍】【價值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在年月日之前,【甲乙雙方共同】【委託甲方】【委託乙方】【委託】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户手續。

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市】【區】【縣】房地產登記處准予該房地產轉移登記之日為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託他人辦理轉讓過户時,積極給予協助。由於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權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税、費。

在上述房地產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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