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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通用27篇)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通用27篇)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1

合作方(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通用27篇)

合作方(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店鋪名稱: 住址: 店鋪地址: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消費者,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個人情況的審核,同意乙方將 (產品) 加入在位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縣(區)______街道 號的 (店鋪名稱)內進行銷售。

第二條訂立本協議的目的在於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為單獨的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所有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作為一個經營者,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僱員和合夥人。乙方不是作為甲方委託代表,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定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三條有效期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簽約日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任何一方要提前終止合作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__________合作協議書》;在續約前若有第三方要求與甲方合作,乙方有優先權。

第四條由於乙方所銷售的產品與甲方店鋪銷售的產品為錯位產品,不影響甲方產品的銷售,不存在於搶生意之説,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私自從其它渠道拿與乙方同種產品在店內進行銷售。

由於乙方是借用甲方的店鋪①乙方願意以每月租金為 元支付給甲方,甲方騰出 平方的地方(靠近門口)做為乙方進行營業的櫃枱,就此櫃枱在協議有效期甲方不得隨便佔用更不可更改使用面積,甲乙雙方的產品銷售互不干擾

②乙方願意每月從自己產品月銷售總額(根據一個月下來的收據)中提取 %作為租用甲方店鋪之租金付於甲方。

③乙方以幫助甲方銷售甲方所經營的產品每月銷售總額達為 元作為租用甲方店鋪之租金相互抵消,若乙方未達甲方要求的的月銷售總額,乙方將按月銷售總額的差額部分的 %支付於甲方。(以上3條任選一條)每月租金(包括水電費)支付(合計)日為每月月底最後一天。

第五條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為了共贏,相互幫助銷售對方產品,各方按照幫對方月進行銷售的月銷售總額的 %提成作為勞動酬勞。(此條款僅供雙方願意進一步合作時作為參考,同時與第四條中給出的3條參考建議不相沖突)

第六條附加條例:

第七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人民法院裁決。飯店合夥經營協議書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備案一份,複印件無效。乙方茲承認簽署本協議,並已閲讀及明白本協議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

第九條如果某個條文認為是不適用或無效的,或是有需要補充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條例中予以更改、修正或是補充,該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同時簽署的本協議的附加條例中的更改和修正或補充,在本協議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2

出租方(甲方): 電話:

承租方(乙方): 電話:

甲方有商鋪一處,位於東富商場負一層22號,建築面積21.91平方米。 經雙方協商特簽定協議如下:

一、租賃期: (年/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出租金額: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承擔暖氣費和物業費,乙方承擔其他一切經營所需費用。

四、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隨意出租、外兑,如乙方違約,甲方不返還租金,如發現違約,甲方立即收回房屋。

五、在合同期間內,如任何一方出現違約,則由違約方向對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如乙方違約,甲方不返乙方租金和抵押金。

六、甲方收取乙方抵押金20xx元,到期如無欠費等全部返還。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協商同意,以上條款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開發的原則,經協商共同經營張掖路步街53號商鋪,建築面積67.53平方米,在經營期間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合作期間,即自20xx年10月1日—20xx年9月30日止,每年提前一個月交納房租。

2、合作期間,乙方享有經營權,甲方無權干涉。

3、每年租金56萬元,押金壹萬元整,第二年租金不變,二年合同不變,合同期滿後,租金隨行就市。乙方享有鋪面的優先權,租賃期間,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各方面工作,支付租金應在甲方通知十天後付清。

4、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把所有的費用交清以後,把所有水、電、暖所有費用等等交清以後,甲方應退還乙方押金。

5、辦理一切經營證件由乙方出面辦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一切證件,辦理證件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經營期內,必須負擔工商管理費、税費(國税、地税)、電費、水費,暖氣費、中央空調費,房產税及物業管理費等等一切費用。

7、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張訴訟路步行街管理制度,要遵紀守法、照章納税,合法經營。

8、乙方在經營期間內,如經營不善或改變經營項目,可與其親戚或者朋友合作,甲方應當給予支持。

9、乙方如裝修、而向物業報交裝修方案,經物業部門同意後,併發放裝修許可證後,方可裝修,乙方不能私自拆毀店內原有的建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10、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4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鑑於甲方願意將上述合同項下商鋪與乙方合作經營;乙方願意在合作經營上述合同項下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對甲方擁有所有權的商鋪進行合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商鋪地址: ,

商鋪號: ;面積: 。

第二條 合作經營內容

甲方將上述合同項下商鋪與乙方合作經營,乙方按本合同的約定和法律與甲方業主委

第三條 合作經營期限

合作經營期限自 20xx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6 月 30日止。

合作經營期限內,除法律規定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作經營合同期限內,乙方應定期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具體標準如下:

第一年支付商鋪租金金額為: 元(大寫: )。

第二、第三年的承包費在上一年度的基礎上遞增25%。第二年租金為: 元

乙方按照樓層實際平均租金高於上述租金時,則按照樓層實際平均租金支付甲方,乙方

甲方指定的開户銀行賬户:開户名 ,

開户銀行 ,賬號 。

銀行賬户按本合同填寫確定。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銀行賬户變更,應在變更後十五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及時進行更正。甲方在十五天內通知乙方,乙方未按新的銀行賬號支付款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變更銀行賬號未及時通知乙方的,由此引起的租金無法及時支付的責任歸於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在合作期間,乙方必須支付包括市場保安、保潔、行政管理人員、水電費、房屋維修費、物業管理費和寬帶費等一切費用,甲方無需支付任何費用。如由於這些費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公司)追討滯納金或罰金,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抵扣,並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保證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招商活動所必須的條件;合作經營期間一切對外招商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業委會代表有權參與乙方的對外招商活動和市場業態定位相關事宜。

乙方在合作期限內應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方式向甲方足額支付租金。

在合作期間,乙方和業委會代表均對市場有相對獨立管理的權利,有權對商鋪統一招商、統一規劃、統一經營,乙方可以根據市場需求,對經營方式、業態和商品類別範圍及建築內部格局作出調整及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

在合作經營期內,乙方負責該商鋪的招商活動,努力為商户維持正常經營活動,不得進行銷售、抵押等侵犯甲方權利的行為,也不得進行整體轉租。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確需變更和解除的,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加以明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如乙方確需轉租,須經甲方協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徵求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房屋轉租他人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宣佈中止該合同,並有權將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即作為違約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且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 兩 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在合作經營期內, 乙方如拖欠租金,則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壹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和收回商鋪,並有權拒絕返還保證金。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鋪及配套設施的毀損和故障,乙方應在退房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將動用乙方的保證金作為修復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後,該保證金多退少補。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第八條 合同約定的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後的處理原則

本合同合作期限屆滿,雙方無意繼續合作,則乙方應當將商鋪交還甲方。合同中止或終止後,原有裝修及佈局應歸甲方所有,安裝的設施和設備不得拆除搬離。甲方要求乙方拆除的,乙方應負責拆除的相應費用。乙方如強行拆除搬離,損害商鋪建築物的結構和安全以及相鄰商鋪的利益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和復原。

在合作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須在10日內來乙方處接收商鋪,逾期交還的,商鋪內物品視為商户已經丟棄,甲方有權按廢棄物處置方法進行處置,並直接自行收回商鋪。 合作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基於經濟、便利原則考慮,經營期內因經營需要對商鋪結構、佈局進行的調整、改造、裝飾、裝修等,由乙方自行處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數如戰爭、地震等自然災害而造成的商鋪損壞或滅失,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

第十條 送達方式和地址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它任何聯繫,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後(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15工作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以另一方簽收時視為已送達。送達地址按本合同的填寫確定。在合同履行期內,任何一方的通信地址、電話發生變更,均有義務在變更後十五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此引起的合同內容項下的通知無法及時傳達的責任歸於變更方,由變更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並視為通知方的所有通知事項均已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為準。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乙方主體的工商變更不影響合同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由工商變更後的主體繼承。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

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於( 散文閲讀: )

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

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

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為x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x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 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 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

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 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

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出合作經營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三條 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 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四條 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1、 合作經營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 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五條 合作經營終止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六條 合作經營終止後,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 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條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協議書由全體合作人共同訂立,自合作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本《協議書》共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6

合作方(甲方):商貿城

地址:高安市路路交匯處

電話:0795——

傳真:

合作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事宜,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協議標的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xx市路商貿城路,第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與乙方合作使用,商鋪一層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層合計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合作使用該商鋪的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經營範圍及鋪位管理

第三條本市場的定位及經營範圍是經大量的市場調查及充分的項目論證的基礎上形成的,它的準確認定及長期保持,對本市場總體經營成敗及每一位經營者的經營成功與投資回報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本市場的定位必須得到甲、乙雙方的遵守。

第四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服從甲方功能分區規劃,不允許經營非區域規劃商品。乙方經營範圍為:;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單方面改變經營範圍。

第五條乙方自行裝修其鋪位,其裝修設計、色彩須與市場整體設計、色彩協調;其設計、裝修方案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負責辦理裝修報建和驗收(包括消防)等手續,並承擔所有費用;裝修過程還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裝修規定。

第六條自接到甲方入場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乙方提出裝修方案並報甲方批准,方可入場裝修。

第七條乙方必須配合商場統一的開業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導致未能如期開業,而影響到整個商場形象者,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繳保證金,並有權讓乙方退場。

第八條協議期內,乙方如將約定商鋪轉讓、轉租或轉包給第三者使用或經營,之前必須報甲方備案,並保證第三者簽署協議,認可本協議和各項條款。乙方所享有的優惠,在轉讓給第三者後,第三者可以繼續享有剩餘優惠,直至各種優惠使用完畢。否則,乙方不得將約定鋪位轉讓、轉租或轉包。

第九條商鋪面積一經確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若乙方隨意增佔使用面積,除責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處以五千元的罰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如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查處,後果由乙方獨自承擔,若因此導致提前結束經營,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概不退還。

四、營業管理

第十一條“商貿城”由甲方組建或委託專業經營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二條甲方統一組織的促銷活動與乙方有關的,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參與。

第十三條經營場地的二次裝修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乙方不可以將場地內的固定裝修部分拆除或移動,所有活動的貨架及其他裝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後替換或撤走,否則將扣押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

五、費用繳納

第十四條乙方須每月10日前預交次月的各項費用,包括:

1、自市場開業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規定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費標準按國家每年的物價指數調整。

2、各個鋪位的電費(按電錶數額),電話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有關税、費。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保證金標準及收取:

本商鋪的合作經營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六條商鋪合作金標準及收取辦法: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商鋪合作金。

雙方約定商鋪的合作金為元/平方米.月(按一層建築面積計算),合計金額為__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則,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義務,即第一年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元/月)向甲方交納優惠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__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納標準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十八條本協議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應當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向甲方繳納合作金。

第十九條如乙方未按時交納合作金,則應承擔滯納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計算),甲方並可自延遲交納的次日起,採取停電、水或封閉營業場所等措施。

第二十條甲方自商鋪實際交付一年內,承擔保修責任;若商鋪損壞非甲方責任所致,甲方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期滿,乙方無違法經營、無違約行為、無拖欠各項應繳納費税並完好無損交回商鋪後,甲方應退回合作經營保證金。

六、協議解除

第二十二條乙方如違反下列任一款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並沒收全部保證金,乙方尚須交清所有應交納的費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變賣,優先受償,對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償權。

1.未按約定交納合作金;

2.所拖欠各種應繳款項總額等於一個月合作金金額;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協議約定的商鋪用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商鋪轉租、轉包、允許他人使用或用作擔保;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停止營業;

6.嚴重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經甲方書面告知仍無改正;

7.經營過程中嚴重侵害甲方權益;

8.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禁止營業、停業整頓或被處罰;

9.有其他違法行為。

七、其他約定

第二十三條協議期內,乙方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所引發之糾紛概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乙方不得將商鋪及甲方原有物品對外擔保。

第二十四條乙方的僱員或經乙方同意使用商鋪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甲方應於200__年___月____日前將合作商鋪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場通知或公告,視為交付行為。

第二十六條協議期內,甲方有權處置(轉讓、抵押)商鋪,但必須保證商鋪的權利繼受人履行本協議。

第二十七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回保證金並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元);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商鋪____個月以上;

(二)若因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二十條或二十六條,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商鋪,而被迫遷離。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期滿終止後,乙方應於3日內遷離,商鋪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條甲方有權對有關市場管理事項進行修正調整,甲方應將變更後的內容及時通知乙方。

第三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本協議雙方簽章後及時成立,為雙方信守之合約。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商貿城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年 月 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7

合夥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有幾個人合夥就寫幾個)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8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書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方姓名: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合作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商鋪

甲方將座落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使用面積______㎡商鋪交給乙方,用於乙方在商鋪內從事商業經營。

第二條 經營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超範圍經營。

第三條 經營期限

經營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計______年。

第四條 費用標準

費用標準______元/年/㎡

第五條 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商鋪每年費用為人民幣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甲方按______年期共收取費用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付款(結算)方式:按______度分______次付清。

(二)先交付______年費用,再向銀行貸款交付______年費用。首先於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結清______年的費用款共計______元;其餘費用的交付(結算)時間及數額見本合同備註。

(三)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

(四)本合同期滿後如雙方不再續簽合同,在乙方沒有違約並沒有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情況下,甲方在一個月後向乙方如數返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六條 維修養護

(一)經營期間,甲方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定期予以檢查、修繕,乙方應予以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二)商鋪及公共設施正常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裝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變商鋪的內部結構,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進行改造或增設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如乙方決定裝修,必須在非經營時間進行,並須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以供甲方審核,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因違反甲方規定造成損失,需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至少應包括設計圖紙、施工週期、用料説明、施工設備明細、用電、用水申請、施工人數、現場負責人等內容。

(四)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裝修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並給予答覆。

(五)乙方進場裝修前必須到甲方辦理有關登記手續,進場裝修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和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管理,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因乙方裝修而增加的設備、設施的購置、運行、維護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七)合同期滿或因其它原因終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裝修及其它改造設施,其所有權歸甲方。

第八條 有關費用

(一)經營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將承擔每日______‰的滯納金。

1. 甲方承擔公用區照明和商鋪內原配置照明的電費,乙方照明區增加的用電設施所需電費由乙方承擔,依照供電單位規定的電價計收,由甲方代收代繳。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納商鋪物業管理費(______元/月/㎡)。

3.電話費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由甲方代收代繳。

(二)乙方經甲方同意製做發佈的廣告,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遷移或安裝電話,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户電話工程,其每部電話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工程費及電話押金 元。

(四)在經營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費用且與乙方使用該商鋪有關的,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法定節假日及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等突發事件停業的,該停業時間正常計費。

(六)若乙方合同書或票據丟失,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保證金金額5%的罰金,方可補辦手續。

第九條 銷售管理

(一)乙方應該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時間開業和營業,並保證開業時店堂貨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須保證證件合法、齊全、有效,商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

(三)乙方商品銷售批發、零售價格不得高於乙方在其它商場所銷售同類商品的銷售價格。

(四)乙方與顧客發生糾紛,應當接受甲方管理部門的處理意見。

(五)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貨品應當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六)乙方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欺騙顧客。如有此等不良行為,致使甲方聲譽受到損害,乙方應當負責消除影響,恢復甲方聲譽,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乙方銷售商品應當使用甲方統一印製的售貨憑證和信譽卡。上述憑證向甲方購買。

第十條 人員管理

(一)乙方經營所需的從業人員,應當接受甲方統一培訓,並須向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甲方收取的培訓費用不得超過150元/人。

(二)乙方從業人員應按甲方要求統一着裝(經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費提供服裝),佩帶甲方統一製作的胸卡及其他標誌,保持儀容儀表整潔。服裝、胸卡及其他標誌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對於第一批進入九隆廣場及在經營過程中更換的從業人員,乙方應當提前 天將其個人資料送交甲方審核備案,併到有關部門辦理進場手續。

(四)乙方上述人員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對於違反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人員,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相應的懲處。

(五)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其聘用的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保證其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營業設備和設施。

第十一條 商鋪的返還

(一)如果乙方未在經營期限界滿三十日以前提出續簽合同的要求,乙方應在該期限界滿之前三日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商鋪,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乙方應在經營期限界滿之前清理完畢商鋪,將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各有關方面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以後,辦理商鋪交接和退還保證金手續。

第十二條 續營方式

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繼續經營,需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續營手續,甲方未改變經營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變經營範圍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

第十三條 安全防火責任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我國有關安全防火的法律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公安消防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並接受監督檢查。

(二)甲方負責公用設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甲方負責安全防火工作的宣傳,行使日常管理監督的職能,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四)乙方必須全面負責商鋪和劃定的安全防火責任分擔區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甲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九隆廣場正常營業的需要制定統一經營管理規定,並要求乙方遵守。

2.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等,指導、監督乙方經營活動。

3.尊重乙方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

4.維護正常經營秩序,保證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向有關部門舉報。

6.甲方統一製作租賃商鋪標誌(編號),並監督乙方在商鋪的統一位置或者場地明顯處懸掛或張貼。

(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 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約定的正常經營所需的物業保障。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經營。

3.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

4.愛護經營場地及相關設備、設施,對因自身原因發生的損害承擔責任。

5.對所經營商品向消費者負責,並承擔質量責任。

6.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

7.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及商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三)其它權利和義務

1.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司重大公益性活動或其它原因致使甲方關閉經營場所時,乙方應同意並積極配合閉店,費用照繳。

2.在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依據經營狀況,調整行業佈局,進行划行歸類。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繼續經營或自行退還商鋪。屆時,甲方應視情況退還乙方剩餘的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五條 合同變更、終止與續簽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並不退還保證金及剩餘的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1.擅自拆改商鋪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2.拖欠費用、拖欠銀行還貸費用累計達5天、無正當理由閒置商鋪達3天的。

3.利用商鋪進行違法活動及故意損壞商鋪的。

4.嚴重損壞甲方名譽、利益及嚴重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① 經營中不聽勸阻,辱罵管理人員的。

② 業者與業者之間,業者與顧客之間爭吵、打仗造成影響的。

③ 業者本人及其親友在商場無理取鬧、挑釁滋事的。

5.未按工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經營的;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的、從事損害消費者權益活動的。

6.不經過正常渠道解決糾紛而罷市或煽動他人罷市和鬧市的。

7.依甲方規定正式開業之日起,乙方所經營的商鋪,三日內仍不掛貨布展的,視為乙方自動終止合同,甲方收回商鋪,保證金不退。

(二)合同如遇下列情況應當終止:

1.合同期滿的。

2.雙方協商同意的。

3.遇不可抗力(指地震、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國家政策的重大變更等)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合同終止與解除時應辦以下手續:

1.乙方結清應交納的各項費用;

2.甲乙雙方結清相關費用和保證金;

3.甲乙雙方依程序履行商鋪返還交接手續。

(四)轉營轉兑

1.無特殊情況,乙方不準轉營、轉兑商鋪。

2.乙方如因特殊原因無力繼續經營,應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批准同意後方可辦理轉營轉兑手續。

3.乙方連續轉營二次以上,視為無力經營,甲方有權收回商鋪。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後果,甲方對此不承擔連帶責任。

(二)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逾期交付費用的,每逾期一日,將按未交付費用部分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經營期間,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還剩餘費用及保證金。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剩餘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七條 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

(一)為保護乙方人身和財產安全,乙方自簽定合同之日起,須自行辦理人身和財產保險,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需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事宜如下:

1.乙方主業人員須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財產保險。

2.乙方聘用的從業人員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十八條 合同期滿,乙方應自已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税務機關辦理停業廢業手續。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銷售檢查和考核。

第二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過協商,在三十日內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其它約定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檔。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

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於

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

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

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為x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x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 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 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

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 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

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出合作經營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三條 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 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四條 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1、 合作經營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 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五條 合作經營終止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六條 合作經營終止後,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 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條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協議書由全體合作人共同訂立,自合作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本《協議書》共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 商鋪共同達成市場合作經營事宜,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坐落於商鋪,第層建築面積為二層合計建築面積平方米按現狀交於乙方租賃及管理。

第二條,雙方合作租賃該商鋪的期限為日至月自行來承擔,如到期負責人變更為甲方指定的人時,工商局登記的費用按票面金額由甲方承擔。

二、經營範圍及鋪位管理

本市場的定位及經營範圍是經大量的市場調查及充分的項目論證的基礎上形成的,它的準確認定及長期保持,對本市場總體經營成敗及每一位經營者的經營成功與投資回報,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本市場的定位必須得到甲乙的認可(目前定位為: )。 在經營管理期間由甲方提供一間商鋪為市場招商及管理辦公室,乙方承諾在一年之內將該商鋪打造成為專業市場,在二個月、三個月、四個月、五個月內各租出四分之一,即在五個月內所有商鋪全部租出。

協議期內甲方有權有關市場管理事項進行修正調整,甲方應將變更後的內容及時通知乙方。

協議期內市場招商的沭陽圖文台廣告費(方案提前報甲方同意後每年萬內)由甲方承擔,其他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將每年整體實際收到租金的 %作為對乙方招商及管理的回報獎勵給乙方。如乙方沒有按約定時間招滿客户數量及客户沒有正常營業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

市場的公共設施配套在萬元內由乙方提供方案報甲方認可後實施,費用在收取的房租中由甲方承擔優先支付。

市場的租金暫定為一層萬每年,二層為開招商,招商優惠政策(5間6個月、5間12個月、5間18個月共15間商鋪的免租期)由乙方向甲方申報,經甲方同意後生效。商鋪租賃合同交甲方簽字備案後生效,沒有經過甲方認可的視為乙方單方行為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11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一、出資

1、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總投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乙出資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____%。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2、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_______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擔任法人代表。

3、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二、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企業盈餘分配,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五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三、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兩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四、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無法完成;

4、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五、甲乙雙方合夥人的權利

1、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

2、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3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六、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七、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終止事由: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全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八、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合夥企業所在地的法院。

九、其他

1、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12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方姓名: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合作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商鋪

甲方將座落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使用面積______㎡商鋪交給乙方,用於乙方在商鋪內從事商業經營。

第二條 經營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超範圍經營。

第三條 經營期限

經營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計______年。

第四條 費用標準

費用標準______元/年/㎡

第五條 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商鋪每年費用為人民幣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甲方按______年期共收取費用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付款(結算)方式:按______度分______次付清。

(二)先交付______年費用,再向銀行貸款交付______年費用。首先於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結清______年的費用款共計______元;其餘費用的交付(結算)時間及數額見本合同備註。

(三)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

(四)本合同期滿後如雙方不再續簽合同,在乙方沒有違約並沒有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情況下,甲方在一個月後向乙方如數返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六條 維修養護

(一)經營期間,甲方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定期予以檢查、修繕,乙方應予以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二)商鋪及公共設施正常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裝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變商鋪的內部結構,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進行改造或增設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如乙方決定裝修,必須在非經營時間進行,並須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以供甲方審核,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因違反甲方規定造成損失,需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至少應包括設計圖紙、施工週期、用料説明、施工設備明細、用電、用水申請、施工人數、現場負責人等內容。

(四)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裝修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並給予答覆。

(五)乙方進場裝修前必須到甲方辦理有關登記手續,進場裝修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和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管理,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因乙方裝修而增加的設備、設施的購置、運行、維護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七)合同期滿或因其它原因終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裝修及其它改造設施,其所有權歸甲方。

第八條 有關費用

(一)經營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將承擔每日______‰的滯納金。

1. 甲方承擔公用區照明和商鋪內原配置照明的電費,乙方照明區增加的用電設施所需電費由乙方承擔,依照供電單位規定的電價計收,由甲方代收代繳。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納商鋪物業管理費(______元/月/㎡)。

3.電話費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由甲方代收代繳。

(二)乙方經甲方同意製做發佈的廣告,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遷移或安裝電話,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户電話工程,其每部電話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工程費及電話押金 元。

(四)在經營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費用且與乙方使用該商鋪有關的,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法定節假日及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等突發事件停業的,該停業時間正常計費。

(六)若乙方合同書或票據丟失,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保證金金額5%的罰金,方可補辦手續。

第九條 銷售管理

(一)乙方應該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時間開業和營業,並保證開業時店堂貨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須保證證件合法、齊全、有效,商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

(三)乙方商品銷售批發、零售價格不得高於乙方在其它商場所銷售同類商品的銷售價格。

(四)乙方與顧客發生糾紛,應當接受甲方管理部門的處理意見。

(五)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貨品應當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六)乙方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欺騙顧客。如有此等不良行為,致使甲方聲譽受到損害,乙方應當負責消除影響,恢復甲方聲譽,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乙方銷售商品應當使用甲方統一印製的售貨憑證和信譽卡。上述憑證向甲方購買。

第十條 人員管理

(一)乙方經營所需的從業人員,應當接受甲方統一培訓,並須向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甲方收取的培訓費用不得超過150元/人。

(二)乙方從業人員應按甲方要求統一着裝(經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費提供服裝),佩帶甲方統一製作的胸卡及其他標誌,保持儀容儀表整潔。服裝、胸卡及其他標誌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對於第一批進入九隆廣場及在經營過程中更換的從業人員,乙方應當提前 天將其個人資料送交甲方審核備案,併到有關部門辦理進場手續。

(四)乙方上述人員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對於違反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人員,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相應的懲處。

(五)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其聘用的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保證其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營業設備和設施。

第十一條 商鋪的返還

(一)如果乙方未在經營期限界滿三十日以前提出續簽合同的要求,乙方應在該期限界滿之前三日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商鋪,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乙方應在經營期限界滿之前清理完畢商鋪,將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各有關方面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以後,辦理商鋪交接和退還保證金手續。

第十二條 續營方式

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繼續經營,需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續營手續,甲方未改變經營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變經營範圍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

第十三條 安全防火責任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我國有關安全防火的法律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公安消防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並接受監督檢查。

(二)甲方負責公用設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甲方負責安全防火工作的宣傳,行使日常管理監督的職能,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四)乙方必須全面負責商鋪和劃定的安全防火責任分擔區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甲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九隆廣場正常營業的需要制定統一經營管理規定,並要求乙方遵守。

2.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等,指導、監督乙方經營活動。

3.尊重乙方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

4.維護正常經營秩序,保證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向有關部門舉報。

6.甲方統一製作租賃商鋪標誌(編號),並監督乙方在商鋪的統一位置或者場地明顯處懸掛或張貼。

(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 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約定的正常經營所需的物業保障。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經營。

3.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

4.愛護經營場地及相關設備、設施,對因自身原因發生的損害承擔責任。

5.對所經營商品向消費者負責,並承擔質量責任。

6.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

7.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及商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三)其它權利和義務

1.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司重大公益性活動或其它原因致使甲方關閉經營場所時,乙方應同意並積極配合閉店,費用照繳。

2.在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依據經營狀況,調整行業佈局,進行划行歸類。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繼續經營或自行退還商鋪。屆時,甲方應視情況退還乙方剩餘的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五條 合同變更、終止與續簽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並不退還保證金及剩餘的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1.擅自拆改商鋪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2.拖欠費用、拖欠銀行還貸費用累計達5天、無正當理由閒置商鋪達3天的。

3.利用商鋪進行違法活動及故意損壞商鋪的。

4.嚴重損壞甲方名譽、利益及嚴重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① 經營中不聽勸阻,辱罵管理人員的。

② 業者與業者之間,業者與顧客之間爭吵、打仗造成影響的。

③ 業者本人及其親友在商場無理取鬧、挑釁滋事的。

5.未按工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經營的;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的、從事損害消費者權益活動的。

6.不經過正常渠道解決糾紛而罷市或煽動他人罷市和鬧市的。

7.依甲方規定正式開業之日起,乙方所經營的商鋪,三日內仍不掛貨布展的,視為乙方自動終止合同,甲方收回商鋪,保證金不退。

(二)合同如遇下列情況應當終止:

1.合同期滿的。

2.雙方協商同意的。

3.遇不可抗力(指地震、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國家政策的重大變更等)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合同終止與解除時應辦以下手續:

1.乙方結清應交納的各項費用;

2.甲乙雙方結清相關費用和保證金;

3.甲乙雙方依程序履行商鋪返還交接手續。

(四)轉營轉兑

1.無特殊情況,乙方不準轉營、轉兑商鋪。

2.乙方如因特殊原因無力繼續經營,應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批准同意後方可辦理轉營轉兑手續。

3.乙方連續轉營二次以上,視為無力經營,甲方有權收回商鋪。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後果,甲方對此不承擔連帶責任。

(二)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逾期交付費用的,每逾期一日,將按未交付費用部分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經營期間,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還剩餘費用及保證金。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剩餘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七條 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

(一)為保護乙方人身和財產安全,乙方自簽定合同之日起,須自行辦理人身和財產保險,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需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事宜如下:

1.乙方主業人員須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財產保險。

2.乙方聘用的從業人員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十八條 合同期滿,乙方應自已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税務機關辦理停業廢業手續。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銷售檢查和考核。

第二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過協商,在三十日內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其它約定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檔。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備註

一、乙方須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結算)層 號商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費用人民幣______元給銀行,用於償還銀行貸款。

二、乙方須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結算)層 號商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費用人民幣______元給銀行,用於償還銀行貸款。

三、乙方須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結算)層 號商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費用人民幣______元給銀行,用於償還銀行貸款。

四、乙方須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結算)層 號商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費用人民幣______元給銀行,用於償還銀行貸款。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13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合作經營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作方式

甲方現將以自己名義承租的一間商鋪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約_______㎡)與乙方進行合作經營。

第二條、合作時間

合作期限暫定_____年,如需繼續合作雙方另作協商。雙方合作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合作分工

1、甲方負責提供商鋪(基本裝修到位),乙方負責經營管理,乙方每月以現金定額形式向甲方按期進行經營分紅。商鋪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納。經營中損益情況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自己負責在經營期間發生的房租、水費、電費、電話費、小區管理費以及各類税費。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協議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3、乙方需在室內外進行裝修時須經甲方及有關部門同意並按要求進行報建,但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的結構,否則,所引起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4、合作經營期內,乙方不得變更經營者,否則合作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

5、在合作期間,乙方以現金方式向甲方支付經營分紅,甲方需向乙方出具收條作為憑證備查。

第四條、收益分配

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合作經營保證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後每月底______日前支付下一個月經營分紅一次,每月金額起算: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

第五條、不可抗力

在合作經營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如政府拆遷、自然災害等)的原因造成店鋪經營的終止,甲方須退還乙方合作經營保證金。乙方不得享受作為房屋承租人的相關待遇。

第六條、合作期內因乙方責任終止合作協議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沒收合作經營保證金並收回商鋪經營權,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賠償。

1、惡意欠款累計達一個月。

2、中途單方面無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進行違法行為。

4、故意損壞房屋結構和設施設備。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協議第八條任何一種情形,在接到甲方終止協議通知書____日內,自行清理房屋內物品,將房屋退還甲方。逾期佔用,未搬出的物品則視為乙方放棄,甲方有權進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費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14

合作經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現就公司(以下稱“該企業”)合作經營有關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作經營內容。

第二條:根據出租方和甲方租賃合同第八條本商場可分租或整體轉租和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及辦公使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合作期限,自月日至年月日止。合作期間的精裝修由乙方統一安排,及自行出資裝修,動用房屋的結構和外部牆面須報甲方徵得出租方的同意方可施工。

第四條:合作期間的利益分配:該商鋪的所得經營額,包括一樓的精品店,按總額度的交納給甲方,作為場地經營費用,乙方保證每年不得低於萬元人民幣,其中第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只交納萬元人民幣,從第二年開始按總經營額度的計算,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將剩下部分萬元交給甲方。

第五條:其中一層和三層部分由甲方租給銀行的商鋪為銀行的營業部和辦公場地,總面積平方米,甲方每年收取的租金與乙方無關,此面積產生的水電費用和物業管理費用以及其它費用由銀行承擔,剩餘一、二、三層總面積為平方米所產生的物業費,水電費及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按物業公司的要求及時交納,因交納費用不及時所帶來的其它糾紛有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合作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經營的項目,但必須做到合法經營,保留甲方的名稱及總的商場招牌,營業收入不管涉及多少收入網點甲乙雙方共同派人監管,做到相互信任和公正公開透明;在經營期間,乙方與其他商家和股東發生的有關違法行為及產生的經濟糾紛一概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處理和承擔責任。

第七條:因甲方原因導致商鋪不能繼續經營或提前收回商鋪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按照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予以適當賠償。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出合作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經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年不低於萬元的場地費用,同時甲方有權取消合作合同。

第八條:此合同沒有涉及的內容以後可以甲乙雙方進一步協商,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條: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簽字蓋章生效,如有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合同地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15

因乙方決定將公司生產經營事宜與丙方共同合作,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乙方與丙方協商一致經甲方同意確認,對X有限公司合作經營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亨利潤,共擔虧損。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服裝有限公司服裝生產及銷售

第三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三年,自_20xx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xx年 9 月 30 日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期限

1.合作人乙方:佳都服裝有限公司現有設備財產(詳附件)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按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由丙方經營管理。

2. 合作人(丙方):。

各合作人的出資,於2220xx年10月3日以前交付乙方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協議人同意指定乙方管理上述及經營期的資金.

3.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不得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現有設備由乙方所有,新增設備由乙方丙方共同所有。但合作期間乙方所有的設備不計提折舊.如生產經營需再次投入資金,另立投資協議,各合作人簽字確認生效。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按約定比例分配, 乙方佔50%,丙方佔50%,其中由乙方按每月丙方簽名確認的財務報表,出具利潤分配確認書給丙方,並由乙方每半年分配一次利潤給丙方。

2.債務承擔:本合作協議訂立之前債務由乙方承擔,債權由乙方所有。本協議訂立之後的債權債務以各合作人的盈餘分配為據,按比例承擔。

3、經營風險的承擔:甲方僅具有註冊登記人身份,已全權委託方乙方及丙方經營,盈餘與甲方無關。投入資金全部由乙丙兩方投資,獨立經營,獨立管理,自擔風險,自負責任,自負盈虧,涉及公司的一切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與責任由丙、乙兩方承擔。甲方不干涉甲、乙兩方的合法經營。

第六條出資的轉讓及退資

1.各協議人出資在本協議約定的合作三年期間不得轉讓,也不得要求退還出資。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權利

1. 乙方為合作負責人及公司總經理,對外代表公司,不參與生產經營日常事務的具體管理。其主要權責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其所訂合同所產生的收款承擔收款及收款不能的賠償責任。.

②決定重大財務支出,按月按定額撥付資金到財務賬户給丙方作為日常開支。

③保管公司印章及財務章,支付合作債務,承擔合作終止的債務.

④按約定時間支付合作人報酬及應分配的利潤.

2.合作人 擔任廠長職務,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其權限為:

①履行廠長的職責,對所有資產進行管理,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及承擔資產安全責任 ②履行廠長的職責,對合作事務的生產,行政事務進行日常管理及審批;守法經營,依法納税,並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地的規章制度,不得從事任何違法違紀的活動。如因違法或違規經營,企業受到有關部門查處而造成停業、歇業或被取締的;因經營形成對外拖欠債務、工人工資等情況的;因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疏忽,造成治安事故或消防事故的;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造成損失或不良後果的承擔賠償責任..

③按乙方訂單要求按質按量組織生產及組織交付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生產所需原材料;對生產產品的質量及期限承擔責任.

④具有月預算定額內日常財務開支審批權。凡涉及5000元以上的開支、費用需 簽字方可生效。但不得以本合同項下公司名義對外舉債,不得對外簽署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簽署的文件;不得持有本合同項下公司的財產及印章. 丙方的對日常事務進行監控.

⑤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方案,報乙方批准。

3.丙方 擔任副總經理職務,其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其權限為協助丙方 對合作事務的生產,行政事務進行日常管理.對乙方報告生產工作.

4.丙方 擔任副總經理職務,其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其權限為:①監督丙方各合作人的工作情況;②協調各職能部門的關係.

5. 由丙方 負責業務工作的日常具體事務. 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

6. 由丙方 負責處理財務及主持財務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 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

7.由 任總經辦主任,負責各印章的加蓋及報關事務及日常行政事務. 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

8.合作人的共同權利:①參予合作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作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作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應當謹慎、認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賦予的權利,禁止合作人經營與合作競爭的業務。

3.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4.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5.不得泄漏在任職期間所獲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機密信息。

第九條 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作期屆滿;②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③合作期間地虧損達到100萬元;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如雙方不能就繼續合作達成協議或合作終止,丙方應無條件退出,並交付資產給乙方.超出乙方現有資產部份應按投資比例返還給丙方.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東莞市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協議人違反本協議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合同責任,並賠償守約方損失。包括訴訟所支的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16

出資方: (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共同合作投資經營 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於並共同經營,該項目為獨立改建獨立運營獨立核算實體。實體管理人員由雙方確認。

2、本合作項目期限為

第二章 股權及盈虧分擔

1、雙方股權比例:甲方以;乙方以經營管理模式 佔 % 。

2、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方佔項目內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乙方經營管理中,經營管理產生借款,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 個月分配一次。

3、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甲方按乙方按分擔合作經營實體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其他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口頭無效;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2.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導致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對方有權變更、解除協議,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 萬元。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並以備忘錄或附件的形式體現;本協議的備忘錄或者附件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法人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

法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17

甲方:

乙方:

為了不斷髮展和壯大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連鎖酒店的規模,最終達到“你發財,我發展”這一雙贏的結果,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互諒互讓、共同進步的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在x省x市開發的店注資入股一事,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期限和乙方的投資額及持有的股權份額:

本協議自x年x月x日起至該物業租賃期限到期終止。

乙方同意在x店注入總預算資金的x%、即現金人民幣x萬元作為%的股權。此金額為預計投資額度,最終出資額的股金參股,並同時持有該店確定,將以該店實際裝修和開辦費等的總合、雙方按所佔股份比例的多少核算後進行結算,多退少補(在甲方與業主因談判破裂暫無適合的物業開設酒店前:乙方的入股資本由甲方暫時按30%的回報率按月支付乙方;如乙方認為無必要在此期間繼續投資時,亦可以隨時撤資,甲方不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二、注資方式:乙方的股本分兩次向甲方注入。

1、第一次注資時間,為乙方口頭向甲方表明有參與甲方投資的意向之日,此時的注資比例不低於投資人所持總股份比例的10%,即人民幣xx萬元;

2、第二次注資時間,為雙方正式簽訂本協議後的三日內,此時的注資比例將是投資人所佔全部股份比例的90%,即人民幣x萬元;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對雙方投資開設的酒店享有絕對的經營權和管理權;

2、甲方對雙方投資開設的酒店享有收取管理服務費的權利,費率為營業收入的4%或年利潤的8%,用於該店參與公司對各連鎖酒店經營、管理的各種費用開支。

3、甲方對雙方投資開設的酒店負有與其他酒店同等的展開聯合銷售的義務;

4、甲方對雙方投資開設的酒店負有與其他酒店同等的物資採購供應的義務;

5、甲方對雙方投資開設的酒店負有與其他酒店同等的開展企業宣傳的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享有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查閲該店經營狀況、財務收支狀況,對甲方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的權利;

2、當乙方持有的股權達到10%即人民幣x萬元時,享有在該店重要崗位(如總枱接待、庫房保管等)選擇安排一名人員進入崗位任職的權利;

3、當乙方持有的股權達到20%即人民幣x萬元時,享有在該店財務中心安排一名人員進入崗位任職的權利;

4、自酒店開業之日起,乙方享有按所持股份比例按期獲取股份紅利的權利;

5、乙方負有按時、足額向甲方注入約定資金的義務;

6、乙方負有主動向甲方管理者提供有關酒店經營管理思路及建議的義務,但不得擅自以股份持有人的身份對該店正常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提出要求指責,必須通過正常途徑方可。

四、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均應自覺遵守上述條款的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另一方有權向對方索取約定金額30%的違約金作為賠償。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1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規,中國________公司和____國________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 資 各 方  

第二條 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條 合資各方  中國________公司(甲方):在中國________地登記註冊  法定地址:中國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_____國________公司(乙方):在_____國________地登記註冊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第三章 名稱和地址  

第四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第五條 合資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  合資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 省________ 市________ 路____ 號。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本着加強經濟合作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範圍:  生產____________產品;  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第九條 本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以此為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  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____元,佔________%;乙方投資____________元,佔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將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 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1.

第一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2.

第二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

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資各方的義務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誰、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合資公司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4.按

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  

5.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合資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的義務:  

1.按

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並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合資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由合資公司與________方或

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

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 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方負責向合資公司轉讓技術的合資合同中才有此條款。)  

1.乙方保證為合資公司提供的______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製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資公司經營目的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資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並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並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資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資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和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資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採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淨銷售額的_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

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 合資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後,合資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第八章 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________%,內銷部分佔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1.由本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佔________%。  

2.由本公司與中國訂立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包銷的佔________%。  

3.由本公司委託乙方銷售的佔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合資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的產品商標為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本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於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他事宜,可採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長是合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13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負責。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資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應儘量優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資公司委託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方派人蔘加。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____ ,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合資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等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税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税金。  

第四十三條 合資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個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條 合資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3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薄、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 合資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乙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前3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四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________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 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四十九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險  

第五十條 合資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規定由合資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一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資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資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

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

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1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 %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3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 %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五十三條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五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按項解決: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提交____ 國____ 地____ 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合資營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條 甲、乙雙方發送通知採用電報、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對方。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資經營合同 篇10  

第一章總則  中國____公司和XX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營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地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XX街號;法定代表:姓名__職務__國籍__。  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國__地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法定代表:姓名__職務__國籍__。  

第三章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XX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合營公司的名稱為XX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省__市__路__號__。  

第四條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對合營企業超過認繳部分的債務,無論系分別債務或連帶債務,均不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合營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  生產____產品;  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產品。(注:要根據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營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為____。  2.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____外幣。)  

第十條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元,作為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其中:甲方____元,佔____%;乙方____元,佔____%。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將以下列作為投資:  甲方:現金____元  機械設備____元  廠房____元  土地使用費___元  工業產權____元  其它____元共____元。  乙方:現金____元  機械設備____元  工業產權____元  其它____元共____元。  (注:外國合營者的投資比例一般不應低於25%,以實物、工業產權作為出資時,甲、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對以上所列的各項目,除現金和土地使用費外,其價格應由甲、乙雙方按下述方法進行評議商定:(注:可以採用帳面淨值法或重估價值法等)  

第十二條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注:根據具體情況寫。)  甲、乙任何一方,若未能按期如數向本合營企業繳付其出資額,則該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或合營企業)按下述之方法進行賠償(或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向

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並報審批機構批准。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組織合營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按

第十一條和

第十二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  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協助合營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按

第十一條和

第十二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並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辦理合營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人員以及技術人員和工人及其他人員。  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  則應負責合營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協助合營企業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辦理進入外國合營者所在國家或地區的簽證;  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章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同意,由合營公司與乙方(或

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合同

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方負責向合營公司轉讓技術的合營合同才有此條款。)  1.乙方保證為合營公司提供的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製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營公司經營目的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營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並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並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合營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營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營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技術轉讓費採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淨銷售額的__%。  提成支付期限以本合同

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合營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後,合營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注:技術轉讓協議期限一般不超過________年,協議須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  

第八章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合營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__%,內銷部分佔__%。  (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寫明各個年度內外銷的比例和數額。一般情況下,外銷量至少應能滿足合資公司外匯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條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營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佔__%。  由合營公司與中國訂立的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包銷的佔__%;  由合營公司委託乙方銷售的佔__%。  

第二十二條合營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合營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為__。  

第九章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合營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由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甲乙兩方協商確立或由董事會選舉產生(甲乙雙方一方擔任董事長的,由他方擔任副董事長)。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任期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於重大問題(注: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實施條例

第三十六條列舉主要內容),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它事宜,可採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明確規定)。  

第二十八條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合營公司設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方推薦;副總經理人,由甲方推薦人,乙方推薦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年。  

第三十一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議決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儘先在中購買。  

第三十四條合營公司委託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方派人蔘加。  

第十二章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合營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外。籌建處由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人,乙方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方推薦,副主任一人,由__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生產設備、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籌建處在工程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十三章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合營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和合營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的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税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合營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各項税金。  

第四十三條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條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三十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乙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每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  合營企業的全部利潤,在繳納所得税、提取

第四十四條所列基金後,應按合營各方出資比例,由董事會確定的利潤分配方案進行分配。(若以前年度的虧損未彌補,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併入本年度利潤分配。另外,對分配形式應加以規定。)  

第十五章合營期限、解散與清算  

第四十八條本合營企業在下述情況下解散:  1.合營期滿;  2.合營期滿之前,出現下述任何一種情況或事件,經董事會決議,本合營企業也可解散;  a.合營遭受重大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b.任何一方違反經營合同規定,使本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c.合營企業達不到經營目的,投資無法回收;  d.不可抗力,等。  

第四十九條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組織清算委員會,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103條到108條規定進行。  

第五十條合營公司的期限為__年。合營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五十一條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保險  

第五十二條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三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四條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五條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合同,他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

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  時,從逾期

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收取違約方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五十三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七條由於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八條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適用法律  

第六十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一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或者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在(被訴人國名),由(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在訂立合同時,上述三種方式僅能選一。)  

第六十二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文字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用中文和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四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六條甲、乙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收件地址。  

第六十七條本合同於一九__年__月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簽字。  中國__公司代表__國__公司代表  (簽字)(簽字)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1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共同經營市;商行事宜,達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雙方決定合作經營____區;商行,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

二、考慮經營的方便,雙方一致同意由甲方出面申辦個體工商營業執照,營業場地為杭州____。

三、經營工藝品商行的資金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各方比例為______%。追加投入資金的,也按上述比例執行。

四、經營過程中產生的盈虧,按各方______%享有和承擔。經營期滿後產生的債務,也按上述比例承擔。

五、經營過程中需聘用的員工,由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並共同決定報酬等事項。

六、經營期暫定為________年,期滿後甲、乙雙方另行商定終止或續營事宜。

七、經營過程中諸如進貨、批發等重大事項,由雙方共同協商決定,並相互通報經營進展情況。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從有利於商場經營的角度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20

甲方:

乙方:

甲方為改善承包林地的立地生態條件,促進植物生長,提高土地利用率,並減少土地管理投入,彌補目前經費不足困難,將從王阜鄉王阜村承包取得、已栽種部分經濟植物的土地與乙方進行合作,由乙方套種漿果林。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作經營林地面積及位臵

合作林地坐落於 範圍內,共780畝(其中已改地408畝),山林權證號為 ,四至範圍是: (附件1、承包林地1:10000地形圖)。

第二條 合作經營期限 為二十年。即自20xx年3月6日起至2032年3月6日止。

第三條 甲方收益和結算時間

甲方第一年的收益為林地租金2萬,由乙方於合同簽訂後支付。第二年起,甲方每年的收益按乙方採摘運出的鮮果重量來計算,為 元/千克,由乙方在採摘結束後於每年的10月底前向甲方結算並一次付清。如果乙方不採摘或採摘數量少,則由乙方補足至2萬元作為甲方當年的收益。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權;

2、國家或地方政府對於甲方項目經營活動的各項政策性補償、補貼、獎勵歸甲方所有;

3、監督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4、甲方因用地需要調回部分已改地,乙方應予同意並按合同條款結算;

5、進入經濟植物掛果年份後,可摘取成熟果實;

6、收取屬於甲方的合作收益,電費按村裏給合作社(或村民)的價格按實收取,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二)甲方的義務

1、確保承包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

2、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擅自使用和佔用其承包的漿果林地;

4、幫助乙方解決在合同期內林業生產上所遇到的矛盾和糾紛。國家或地方政府對於乙方經營活動的各項政策性補償、補貼、獎勵歸乙方所有,如需甲方配合取得,甲方無償提供幫助;

5、在20xx年4月底前建設好已規劃的管理房,在當年5月底前建設好三座集水池。負責清欠合作之前發生的工資、

6、不在雙方合作的土地上從事其他種植和養殖。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及甲方設施的使用權、生產經營自主權、管理權、產品的處臵權和收益權;

2、國家或地方政府對於乙方項目經營活動的各項政策性補償、補貼、獎勵歸乙方所有;

3、承包林地被徵用、佔用造成損失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享有乙方種植漿果林的所有權和支配權;

5、依法享有繼承權,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承包、受益;

6、可以對地塊進行符合現代設施農業要求的改造,可以根據需要在通過規劃審批的前提下,建一定數量的經營管理用房,投入和收益均歸乙方所有;

7、在合同到期時,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二)乙方義務

1、維護承包林地的林果業用途,保護和合理利用好林地,適度養殖以取得有機肥,搞好水土保持,促進地力提升;

2、積極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

3、按約定向甲方支付合作收益;

第六條 林木和林地存量的處臵 合同期滿,林地所存漿果林由甲方進行管理或處臵。如繼續漿果生產,所產漿果必須全部由乙方收購,甲方不得出售給第三方。雙方約定,將來漿果的收購價格按國家當年晚粳谷收購指導價的1.5倍進行計算。其他資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均不得以人員變更等作為理由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合同,方可變更或解除;

2、如甲方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雙方約定以乙方相關項目公司註冊資本金作為違約標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以標的同等金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對方由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費用,如乙方逾期三十天未付,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後作為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鑑證方留存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21

合作經營企業合同

第一條 約因

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為乙方。

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訣竅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條 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茲明確如下:

2.1. “產品”係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 “專利”係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 “技術”係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圖紙、説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 “商標”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為準。

2.5. “技術協助”--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三(3)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 “技術信息互換”--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 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並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的先進水平。

第三條 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條款的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於適當的時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註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商標時,並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製造。

3.6.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乙方同意後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條 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雖然,僅乙方獨家持有對其偽造產品或失常的使用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採取追究或多次訴訟或採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適當的考慮。為此,乙方可用合營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的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專題書面批准。

第五條 提成費

5.1.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淨售額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淨售價計算。

5.3.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年,以後,每年遞減__%。

5.4.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綠,便於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年__月__日起,於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後六十(60)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淨售價並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字。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主管財務者簽署。

5.5.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條 技術培訓

6.1.按合營公司的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為提高公司僱員的技術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僱員按下述技術範圍提供培訓:_____產品的製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與製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係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6.4.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合營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中國對中方人員進行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僱員凡參加並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後1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 優先條款

7.1.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製造的產品。

7.2.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單位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採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條 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祕密。合營公司及其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年。

第九條 合營期限

9.1. 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為期__年。

9.2. 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作為期二(2)年的延長,但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專題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商標或技術。

第十條 仲裁

10.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各方主管部門以互相信賴的精神予以解決。若於三十(30)天內雙方主管部門不能解決時,雙方可推薦第三方予以調解。

10.2. 若於三十(30)天內調解不能解決時,甲方與乙方同意將爭執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仲裁程序暫行規定予以仲裁。

10.3. 若對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釋或強制執行等發生爭執時,仲裁員應根據合同條款及國際商業慣例予以有效的解決。

10.4. 在發生爭執,並將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並提交仲裁的爭執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10.5.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暴動、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至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於十五(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六十(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條 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營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本合同書就的標題,僅為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二(2)份。

13.3. 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13.4. 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並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後七(7)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 方: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_

電 掛:_____________ 電 掛: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約定。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作為投資,而收回投資的辦法是以加速折舊、增加利潤幅度或以產品分售及採用提成費等辦法來實現。合作期滿後財產不再作清算分配,具體處理辦法依雙方所籤契約中明文規定實施。合作經營、分工經營、委託一方經營或委託第三方經營管理,取何種方式視契約中規定的條款付諸實施。

* 實用型專利權係指在學術、技術、工藝等領域中具有創造性的發明並能解決實際問題,發明者提供圖紙、模型及技術説明書等資料,經申請批准後可受到保護者,通稱實用型(Utility Model)專利。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22

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合作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各方投資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外商投資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共同投資舉辦合作經營企業,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投資各方

第一條 訂立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內容包括名稱、註冊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等;個人投資者包括姓名、國籍、住所等)

乙方:(同上)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企業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公司法定地址:上海市 ______ 區 ______ 路 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公司所有活動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條例的規定,並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作各方以其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為限對合作公司承擔責任。合作各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虧損。

第四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六條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准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七條 公司投資總額為: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條 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____________ 。

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個月內繳付 ______ (不少於20%),其餘在兩年內分期繳付完畢。(或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六個月內一次性繳清)

第九條 合作各方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

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 為合作條件;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 為合作條件;

(…)

第十條 公司註冊資本在合作期限內不得減少。但是,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變化,確需減少的,須經審批機關批准。

第十一條 合作各方之間相互轉讓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轉讓屬於其在合作企業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權利的,須經合作他方書面同意,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

第六章 合同各方的責任

第十二條 合作各方除根據第五章繳付公司註冊資本和提供合作條件外,還應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章 分配收益與回收投資

第十三條 公司在完税並提取各項基金後,收益按如下方式進行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四條 風險和虧損的分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五條 合作期滿或提前終止合作合同時,合作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對公司債權、債務進行清算。清算後,合作公司的剩餘財產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章 董事會

第十六條 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決定合作企業的重大問題。

第十七條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3-13人)。其中______  方委派______  名,______  方委派 ______ 名,(…)(董事名額的分配由合作各方參照出資比例協商確定)。董事任期為三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第一任董事長由 ______ 方委派,(…)。

第十八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董事長委託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可由董事長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一)合作企業章程的修改;

(二)合作企業註冊資本的增加或者減少;

(三)合作企業的解散;

(四)合作企業的資產抵押;

(五)合作企業合併、分立和變更組織形式;

(…)

第二十條 董事會會議一般應在合作企業法定地址所在地舉行。

第九章 監事會

第二十一條 公司設監事會,成員共 ______ 人(不少於3人),包括 ______ 名合作方代表和 ______ 名公司職工代表(比例為1/3以上)。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監事中的合作方代表由合作方委派產生,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二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董事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五)向董事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

第二十三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監事會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二十四條 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五條 監事會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或第九章 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 ______ 名(1-2人),由股東共同委派產生。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經共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董事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五)向董事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

第二十三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第二十四條 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二十五條 監事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六條 公司設總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解聘。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一章 公司勞動管理及財務等其它制度

第二十七條 公司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員工僱傭、解僱、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事宜。公司支持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設立工會組織。

第二十八條 公司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建立並執行財務、會計、審計、外匯、統計、保險等制度。

第十二章 期限、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九條 公司經營年限為 ______ 年,從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合作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公司經營年限,應在經營年限屆滿的180天前向中國審批機關提出書面申請。

第三十條 公司在下列情況下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二)董事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

第三十一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二)、(四)、(五) 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清算組由股東組成。

第三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税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税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三十三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報公司審批機關備案,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三十四條 清算組成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

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公司清算後的剩餘財產按本合同第十五條進行分配。

第十三章 合同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六條 對本合同的修改,須經公司董事會決定,合作各方簽署書面協議,報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

第三十七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由於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經營,經合作各方同意,可報審批機關批准,提前終止合同。

第十四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合作各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章程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合作條件,即構成違約。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有關條規定申請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違約方應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 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錯,根據過錯程度,由合作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十六章 適用法律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十七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應提交_________________ 仲裁機構(或法院)解決。

第四十三條 在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作各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十八章 文 字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及其修改均須經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於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由合作各方在_________________簽訂。

合作各方承諾各方簽署的其他商務協議與本合作合同不存在衝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23

第一章 總 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通過友好協商, 同意在市合作經營。為保證合作經營正常運營以及保障合作各方的利益,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2、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姓名________性別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性別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性別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合作經營單位

3、合作單位名稱: 品牌實木傢俱專賣店(以下簡稱:專賣店)。

4、專賣店地址:市區路10號柏圖傢俱商場三樓。

第四章 經營目標、範圍和規模

5、合作經營的目標:採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在經營產品質量、價格等方面增強市場競爭力,拓展業務量,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最大的經濟利益。專賣店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6、合作經營範圍:專賣店主要開展品牌實木傢俱代理銷售等有關業務。

7、經營規模: 專賣店屬於貿易企業,以資本和市場決定經營規模。隨着業務發展,在合作各方同意的情況下,經營規模可擴大,經營範圍可增加,具體的經營項目根據專賣店的發展和市場情況隨時進行調整和變更登記。

第五章 投資總額

8、專賣店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三十三萬元(¥330000.00元)。 甲、乙、丙三方均為人民幣出資。甲方出資十一萬元(¥110000.00元),乙方出資十一萬元(¥110000.00元),丙方出資十一萬元(¥110000.00元)。如果因經營需要增加投資,三方按比例共同追加投資。

第六章 股份佔有比例及利潤分配

9、合作三方商定按照三方的投入比例佔有合營公司股份和進行利潤分配。 經共同協商確定:甲方佔有1/3股份,乙方佔有1/3股份,丙方佔有1/3股份。

10、合作一方轉讓其股權時,須經其他兩位合作人同意,其他兩位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股權轉讓後,全體合夥人應按各人所持有股份從新調整職責。

11、新加入的合夥人應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按股權比例與原合作人享有同樣的權利和承擔同樣的責任、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12、合作人如退出經營必須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方可退出。

13、利潤分配:每月的經營收入,扣除成本後,按月提取工資、獎金,並繳納企業所得税的税後利潤,留取20%作為發展基金,其餘由甲、乙、丙三方按照股權比例進行分配。每三個月分配一次。因經營需要產生借款(一萬元以上借款需經合作三方同意),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因正常經營產生的虧損由甲、乙、丙三方按照股權比例分擔。

第七章 合營各方的職責

14、甲、乙、丙三方應各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乙方職責:乙方為合作經營工作具體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購進經營貨品;④管理專賣店日常經費開支。

甲方、丙方職責: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經營情況及財務狀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⑤積極發展業務,配合專賣店日常經營等。

15、專賣店的員工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16、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制訂,甲乙丙三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17、主持專賣店工作的合夥人必須每個月向其他合夥人通報專賣店的經營情況,包括管理、銷售、財務等情況。

18、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專賣店或其他合作方的經營的活動,專賣店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19、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三方同意通過。

第八章 勞動報酬和獎金

20、乙方每月從專賣店經費中領取----千元作為管理勞動報酬(包括聘請職員的工資)。

21、顧客主動上門採購傢俱,從成交額的利潤中提取10%作為乙方及職員的勞動獎金。

22、甲、乙、丙或其他人介紹的客户,從成交額的利潤中提取20%作為介紹人的獎金。

第九章 税務、財務、審計

23、專賣店的會計年度從20xx年九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

第十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24、對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丙三方簽署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25、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標,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合同,他方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如甲、乙、丙三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26、任何一方違約,應按國際慣例賠償守約方總投資1%的違約金。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司,並要求違約方承擔因違約而造成的法律責任和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章 適用法律

27、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第十三章 爭議的解決

28、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的爭議,三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可通過勞動仲裁解決。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29、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銷售協議、利潤分配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協議一併執行,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本合同於20xx年_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丙三方在南寧市簽字生效。

32、合同的年限為壹年,在合同到期後,任何一方都有權提出延續此合同。

33、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24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樣式二)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三章?合作各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償還乙方投資

第五章?董事會

第六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七章?勞動管理

第八章?財務會計和審計

第九章?合同的修改、補充、變更與解除

第十章?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

第十一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中國_______公司和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有關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地點)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中國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_______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國籍_______。

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國(或地區)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國籍_______。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作者,依次稱丙、丁……方)

第三條?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有關法規的規定,同意在_______建立合作經營的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四條?合作公司的名稱為——合作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

第五條?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有關法規的規定。

第六條?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資源開發權、建築物等合作條件;乙方提供資金、設備、技術等合作條件。各方不折算投資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條件,確定利潤分享辦法,並各自承擔風險。合作公司實行統一管理,_____經營,統一核算。合作期限屆滿,公司的財產不作價歸甲方所有。(注:應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明)

第七條?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在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合作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_產品;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九條?生產經營規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為_______。

(二)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條?合作公司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年,從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合作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合作期限。但必須在合作期滿6個月前,向_______提出申請批准。

第十一條?合作公司的產品,大部分在中國境外市場銷售(或全部外銷)。其中:

(一)向外銷售_______%。

(二)對內銷售_______%。

(注:銷售辦法靈活多樣,可由公司或乙方負責向外銷售;也可由公司與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代銷;對內銷售部分可由公司或甲方經銷。)

第十二條?合作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税法和_______有關税收的規定交納各種税款。

第十三條?合作公司的各項_____均應向設在_______的_____公司投保。投保辦法、投_____別、_____價值、保期等均按中國人民_____公司的規定由合作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二章?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十四條?合作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貨幣)

第十五條?合作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元。

第十六條?甲、乙方分別提供如下合作條件:

甲方:提供總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_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_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____平方米;

其他用地_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資總額為_______元,其中:

現金_______元;

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__元(詳見附表);

工業產權_______元;

其他_______元。

第十七條?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天內辦完用地手續,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廠房和商場(上蓋)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天內交付合作公司裝修;維修部?(上蓋)的交付時間由合作公司董事會另行決定。

乙方提供的現金投資分兩期匯入合作公司在_______的銀行開立的帳户內。第一期應匯入_______元,須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天內匯出,作為首期生產、生活設施的建築費和流動資金等;第二期必須匯足投資總額減去第一期匯出後的差額,匯出的時間為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會確定。(注:應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八條?乙方作為投資的機器設備,必須符合合作公司的生產需要,並在廠房裝修完工前_______天內運至_______目的地。

(注:乙方以工業產權作為投資時,甲、乙方必須另訂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章?合作各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第十九條?甲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辦理為設立合作公司的申請批准、向有關部門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二)依照_______省(市)《土地管理條例》的規定,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三)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物資的進口報關手續;

(四)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等;

(五)協助合作公司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六)協助合作公司對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七)協助合作公司在當地招聘中國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八)協助合作公司為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手續等;

(九)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條?乙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六條第二款、第十八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設備、工業產權……,並負責將其作為出資機械設備等運至_______目的地:

(二)辦理合作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的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產的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四)培訓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時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六)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償還乙方投資

第二十一條?合作公司繳納所得税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___%作為合作公司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發展基金;

(二)以_______%償還乙方的投資,預計_______年還清乙方的全部投資。(注: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

(三)其餘部分按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分配。

第五章?董事會

第二十二條?合作公司設董事會。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董事會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決定公司轉讓、合併、停業和解散;決定公司經營決策、財務預算和決算,決定公司利潤分配和虧損彌補辦法;聘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公司職工工資和制定職工獎懲辦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四條?董事會由董事_______名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會董事長由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_______名,由_______方委派。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_____4年,經各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董事會議時,可委託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並主持。經1/3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二十六條?召開董事會須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時,可以出具委託他人代為出席和舉行表決。

第二十七條?董事長是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六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八條?合作公司設經理部,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經理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_______人。總經理由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_____方推薦_______人,另一方推薦_______人,均由董事會聘請,____________年。

第二十九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決議,組織領導合作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三十條?總經理必須每季度向董事會報告公司的經營情況,半年向董事會作一次財務結算報告。

第三十一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時,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給予應得的處分直至解聘,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章?勞動管理

第三十二條?合作公司員工的招聘、解僱或辭退一律實行合同制。員工的聘請由公司做出計劃,報_______市勞動局核准後,由公司自行招聘,經考核擇優錄用。

第三十三條?合作公司員工的勞動工資、勞動_____、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依照《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經董事會制定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會與員工集體或個人訂立勞動合同,按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八章?財務會計和審計

第三十四條?合作公司設總會計師和總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公司的會計工作;厂部、商場和維修服務部分別建立帳目,每個部門分別設會計師和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各個部門的財務會計工作。

前款所列會計和出納員的人選,均由甲、乙方協商推薦,董事會聘請。

第三十五條?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根據_______有關規定,結合本合作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報_______市財政局和税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六條?合作公司設審計師一人,由甲方推薦,董事會聘請。

審計師負責審查、稽核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報告。

第九章?合同的修改、補充、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補充,必須經甲、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並報經_______市人民政府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八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由於本合同第四十五條規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嚴重損失,或因公司連續虧損,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經合作公司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章?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九條?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仍應賠償履約一方的經濟損失。

第四十條?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以及第十八條的規定提供合作條件時,以逾期的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繳付_______元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注:或按出資額的百分比計算),如逾期_______個月仍未提供,除累計繳付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九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一條?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二條?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後_______天內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四十三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_____,_____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一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需經_______市人民政府(或其委託的審批機關)批准,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所訂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附屬文件。

第四十九條?合作公司對甲、乙雙方或甲、乙雙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採用電報或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發出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_______份,合作公司一份,報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_______份,分報有關機關。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簽字。

甲方: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公司

(加蓋公章)(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簽字)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25

娛樂設施合作經營合同

甲方:

(註冊號:        ) 

聯繫人:

地址:

手機號:

電子郵箱:

乙方:

(註冊號:        )

聯繫人:

地址:

手機號:

電子郵箱: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娛樂設施合作經營一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自願於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區簽署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1 甲方負責營業場地房租之押金及場地租金、營業場所所需之設施(如:空調設備、電梯、水電配線及裝置、監控設備、音響廣播等設備)物業管理、空調設備之耗水耗電費用、裝修(包括廣告牌、場內裝潢、裝飾等費用)及經營費用(如辦公用品、各式報表、場地軟硬件等費用)和負責包括公安、税務、文化、工商、場地維持以及疏通關係的一切所需費用、税金、行政及公關費用。

1.2 甲方負責經營,提供場地營業週轉金,負責遊戲所需代幣、辦公用品、機台所用椅子等,每日營業款由甲方負責保管。

1.3 簽訂合同後,甲方保證本合作項目不被出租物業的產權糾紛、轉讓、抵押、查封等因素而影響乙方的使用權及經營權,乙方提供遊戲機枱設備,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機台設備保證金    元。合作終止時甲方不得阻攔乙方搬運機台離開場地。

1.4 乙方提供的機台設備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甲方有責任保證乙方投資機台設備安全,如被查封、扣留時,甲方需要在15天內將機台設備取回,如無法取回或機台設備被盜、變賣,甲方按機台原價賠償給乙方;乙方機台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把機台設備出租或轉讓給第三者,機台不得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1.5 正常經營後乙方機台由於人員損壞、砸損等非自然因素,甲方承擔維修費用。

1.6 甲、乙雙方店內工作人員工資待遇、食宿問題由甲方負責。

1.7 為確保機台設備正常運轉,機台每日開關電、衞生由甲方負責。甲、乙雙方店內機台設備維修由乙方解決。

1.8 在拆賬前由甲、乙雙方代表共同打開幣箱,清點並登記幣數及碼錶數,不得弄虛作假,幣箱鑰匙由乙方持有。

第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2.1 乙方負責提供的遊戲機枱設備(詳見機台清單)。

2.2 在經營中因乙方設備質量所引起的火災、人員傷害等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如因甲方裝修因素及電路設備配置質量等所引起的火災、人員傷害等一切安全問題由甲方負責。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3 乙方在保證本場營業利益的前提下,並和甲方協商後可以營業效果不好的機台作出相應的調整已達到最佳營業利益,如需增加遊戲類機台,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根據實際情況增加或遞減。

2.4 乙方提供的遊戲機枱設備的運費及搬運費進場由甲方負責,終止合同退場費用由乙方負責。

2.5 乙方提供技術支持,技術員工資由乙方負責,吃住由甲方負責。

2.6 自然磨損壞件由乙方負責維修。

第三條 分成方式

3.1 甲方負責經營,乙方提供的機台設備營業額按甲方75%,乙方25%比例分配,分配本場所所有營業利潤,在每月1日、11日、21日進行核實、拆賬分配,不得無故拖欠,否則每天按營業額滯納金3%計算繳納給乙方。

3.2 營業額按每枚遊戲代幣售價計算,以機台幣箱查賬實際幣數為準,碼錶計數為輔。

3.3 營業中所消耗的水電費、彩票、禮品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 合同期限及地址

4.1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為: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4.2 合同期內,如遇政策、法規及一切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導致不能營業,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乙方撤回機台設備,本合同自行終止。

4.3 遊樂園合作場地地址:                。

第五條 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字蓋章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交由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附遊樂園合作機台明細表

機台類型

機台名稱

數量

單位

售價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26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為乙方。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技術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章 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明確如下:

2.1 “產品”係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 “專利”係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 “技術”係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終紙、説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 “商標”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

2.5 “技術協助”____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____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 “技術信息互換”____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 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地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第三章 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 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在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 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 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於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註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 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商標時,應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製造。

3.6 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乙方同意後合營 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章 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營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地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專題書面批准。

第五章 提成費

5.1 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 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淨售額__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淨售價計算。

5.3 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______年,以後,每年遞減____%。

5.4 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錄,便於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於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後60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淨售價並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字

5.5 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章 技術培訓

6.1 按合營公司的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以提高公司僱員的技術水平。

6.2 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僱員按下述技術範圍提供培訓:____________產品的製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 乙方不提供與製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係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6.4 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 合營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中國對中方人員進行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 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僱員凡參加並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後1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章 優先條款

7.1 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製造的產品。

7.2 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單位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 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採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章 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祕密。合營公司及其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__年。

第九章 合營期限

9.1 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為期________年。

9.2 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6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作為期2年的延長,但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專項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商標或技術。

第十章 仲裁

10.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各方主管部門以互相信賴的精神予以解決。若於30天內雙方主管部門不能解決時,雙方可推薦第三方予以調解。

10.2 若於30天內調解不能解決時,甲方與乙方同意將爭執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仲裁程序予以仲裁。

10.3 若對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釋或強制執行等發生爭執時,仲裁員應根據合同條款及國際商業慣例予以有效的解決。

10.4 在發生爭執,並將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並提交仲裁的爭執事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10.5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11.1 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暴動、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時間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於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章 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營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三章 其他

13.1 本合同書就的標題,僅為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二份。

13.3 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13.4 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並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後7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小區) 篇27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條款內容:_________

1、 合夥宗旨:_________以上三人共同經營同一間酒吧____________,每人擁有三分之一股份。

2、 ______音樂酒吧位於______路____________號,入股人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參與____________酒吧股份的三分之一,現已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剩餘____________元於______年______月底之前交齊。

3、 合夥終止後, 的入股資金____________元整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或______酒吧轉讓的入股資金____________元整為____________所有,合夥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需撤股可提前一月通知。

4、 本合同一式三份,每人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簽字: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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