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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飾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精選3篇)

裝飾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精選3篇)

裝飾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證號:乙方: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證號:丙方: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證號:風險提示:

裝飾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精選3篇)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一、總則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二、股東各方本合同的各方為: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三、公司名稱及性質

1、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2、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4、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四、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1、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整(B_________)。

2、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五、經營宗旨和範圍

1、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2、公司經營範圍是:_________。

六、股東和股東會

(一)股東

1、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2、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2)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4)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6)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7)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8)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3、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1)遵守公司合同。

(2)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3)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4、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所有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5、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二)股東會

1、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2、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1

1)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1

2)修改公司合同。(1

3)其他重要事項。

3、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______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______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4、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5、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一次。代表______以上表決權的股東,______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由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5、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____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做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七、董事和董事會

(一)董事

1、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2、《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3、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________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4、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1)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2)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准,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3)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4)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5)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6)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7)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户儲存。

(8)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9)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5、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6、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7、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8、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後方能生效。餘任董事會應當儘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餘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9、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後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後的合理期間並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祕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後仍然有效,直至該祕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係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10、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1

1、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税。1

2、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二)董事會

1、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______名董事組成。

2、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

1)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1

2)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3、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______%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4、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5、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2)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3)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4)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5)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並在事後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6)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6、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7、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______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於會議召開____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______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1)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2)______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3)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4)總經理提議時。

9、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____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10、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1)會議日期和地點。

(2)會議期限。

(3)事由及議題。

(4)發出通知的日期。1

1、董事會會議應當由______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採取______方式投票表決。1

2、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並作出決議,並由參會董事簽字。1

3、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1

4、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做出説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________年。1

5、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並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八、總經理

1、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______。

2、《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3、總經理每屆任期________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4、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2)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7)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8)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9)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10)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5、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6、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7、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8、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方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九、監事

1、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2、《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3、監事每屆任期________年,連選可以連任。

4、監事連續______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5、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於監事。

6、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7、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的財務。

(2)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4)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5)列席董事會會議。

(6)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8、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十、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十

一、解散和清算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

(1)股東會決議解散。

(2)因合併或者分立而解散

(3)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佈破產。

(4)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5)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由。

2、公司因前條第

(1)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____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公司因前條第

(2)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併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併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公司因前條第

(3)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公司因前條第

(4)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3、清算組成立後,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4、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2)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税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5、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____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____日內在至少______種報刊上公告______次。

6、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説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7、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8、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1)支付清算費用。

(2)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3)交納所欠税款。

(4)清償公司債務。

(5)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

(1)至

(4)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9、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10、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賬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1

1、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____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1

2、清算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十

二、合同修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簽署。十

三、附則

1、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三方各持_________份,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簽章)地址:聯繫方式: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章)地址:聯繫方式: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簽章)地址:聯繫方式: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一、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二、股東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三、公司名稱及性質

1、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2、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4、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四、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1、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2、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五、經營宗旨和範圍

1、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2、公司經營範圍是:_________。

六、股東和股東會

(一)股東

1、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2、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2)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4)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6)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7)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8)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3、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1)遵守公司合同。

(2)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3)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4、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所有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5、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二)股東會

1、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2、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2)修改公司合同。

(13)其他重要事項。

3、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______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______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4、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5、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一次。代表______以上表決權的股東,______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由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5、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______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做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七、董事和董事會

(一)董事

1、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2、《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3、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___________年。董事_____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_____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4、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1)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2)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准,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3)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4)不得利用職權_____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5)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6)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7)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户儲存。

(8)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9)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5、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6、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7、董事可以在_____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8、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後方能生效。

餘任董事會應當儘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餘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9、董事提出辭職或者_____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後的合理期間內,以及_____結束後的合理期間並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祕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後仍然有效,直至該祕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係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10、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1、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税。

12、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二)董事會

1、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______名董事組成。

2、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12)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3、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______%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4、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5、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2)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3)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4)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5)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並在事後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6)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6、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7、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______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於會議召開______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______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1)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2)______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3)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4)總經理提議時。

9、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______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10、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1)會議日期和地點。

(2)會議期限。

(3)事由及議題。

(4)發出通知的日期。

11、董事會會議應當由______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採取______方式投票表決。

12、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並作出決議,並由參會董事簽字。

13、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14、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做出説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______年。

15、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並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八、總經理

1、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______。

2、《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3、總經理每屆___________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4、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2)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7)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8)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9)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10)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5、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6、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7、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8、總經理可以在_____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方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九、監事

1、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2、《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3、監事每屆___________年,連選可以連任。

4、監事連續______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5、監事可以在_____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於監事。

6、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7、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的財務。

(2)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4)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5)列席董事會會議。

(6)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8、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十、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十一、解散和清算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

(1)股東會決議解散。

(2)因合併或者分立而解散

(3)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佈破產。

(4)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5)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由。

2、公司因前條第(1)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______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2)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併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併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3)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4)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3、清算組成立後,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4、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2)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税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5、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______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______日內在至少______種報刊上公告______次。

6、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説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7、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8、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1)支付清算費用。

(2)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_____費用。

(3)交納所欠税款。

(4)清償公司債務。

(5)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1)至(4)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9、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10、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賬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11、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______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12、清算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_____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合同修改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簽署。

十三、附則

1、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三方各持_________份,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裝飾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住址:

乙方(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住址: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_________裝飾公司,總投資為_______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萬元,乙方以人民幣出資_____萬元及技術和客户資源。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

第五條企業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______%、乙方_____%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企業債務按照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______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_____年結算。

第八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九條合夥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_____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______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户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二條違約處理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三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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