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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合作聯盟協議書(精選3篇)

企業合作聯盟協議書(精選3篇)

企業合作聯盟協議書 篇1

甲方:代表:地址:電話:乙方:代表:地址:電話:風險提示:

企業合作聯盟協議書(精選3篇)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優勢與資源互補和合作原則,甲乙雙方形成企業聯盟合作關係,雙方同意簽訂如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責任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乙方按廠家提供產品,甲方提供經營場地並組織各縣市服裝市場批發商選購乙方產品。往返貨品運費、經營場地使用費、水電費、倉儲費及乙方委派的導購員工資(______元月人)及食宿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乙方提供的產品展銷由甲方統一收款、統一管理,產品出售後按銷售額交______%勞務費給甲方,每月結算貨款。

二、乙方責任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當地市場需求和滿足市場,乙方貨到後,甲方按廠價金額借______%貨款給乙方,便於乙方運作,借款期限為______個月,前______個月免息,後______個月按銀行貸款利息結算,乙方如不按期還款,從第______個月起每月按借款金額______%給付利息給甲方,乙方產品出售後,先歸還甲方借款,餘下貨款扣除______%勞務費後付給乙方。

三、產品發回乙方

第一次、

第二次提供的產品,如對市場不暢銷的,由乙方導購員將貨品發回給乙方另行處理,運費由甲方承擔,

第三次運費由乙方承擔。暢銷的產品由乙方導購員及時告知乙方,由乙方擴大生產繼續發貨,運費由甲方承擔。

四、加盟方式與條件

1、乙方有研發設計能力、生產能力、經營場地、正常經營,加入______服裝企業集團市場聯盟,服從甲方指定地點按廠價展銷產品或商務考察,如乙方不按本條款執行,要承擔______萬元違約金給甲方。

2、乙方在甲方指定市場經營中,如出現資金困難,需向銀行貸款______萬元以下生產資金,經甲方審核同意後,XX公司為乙方擔保貸款,但乙方必須提供______名擔保人向甲方簽字為乙方擔保,乙方必須按期歸還本金及貸款利息。

4、乙方加入______服裝企業集團市場聯盟成為理事會理事,遵守聯盟章程,享受聯盟會員優惠政策,資源共享、效益分享。

五、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一方違約要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六、爭議解決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着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互惠態度進行協商補充解決。甲方(簽章):代表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章):代表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作聯盟協議書 篇2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優勢與資源互補和合作原則,甲乙雙方形成企業聯盟合作關係,雙方同意簽訂如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責任

乙方按廠家提供產品,甲方提供經營場地並組織各縣市服裝市場批發商選購乙方產品。往返貨品運費、經營場地使用費、水電費、倉儲費及乙方委派的導購員工資(______元/月/人)及食宿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乙方提供的產品展銷由甲方統一收款、統一管理,產品出售後按銷售額交______%勞務費給甲方,每月結算貨款。

二、乙方責任

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當地市場需求和滿足市場,乙方貨到後,甲方按廠價金額借______%貨款給乙方,便於乙方運作,借款期限為______個月,前______個月免息,後______個月按銀行貸款利息結算,乙方如不按期還款,從第______個月起每月按借款金額______%給付利息給甲方,乙方產品出售後,先歸還甲方借款,餘下貨款扣除______%勞務費後付給乙方。

三、產品發回

乙方第一次、第二次提供的產品,如對市場不暢銷的,由乙方導購員將貨品發回給乙方另行處理,運費由甲方承擔,第三次運費由乙方承擔。暢銷的產品由乙方導購員及時告知乙方,由乙方擴大生產繼續發貨,運費由甲方承擔。

四、加盟方式與條件

1、乙方有研發設計能力、生產能力、經營場地、正常經營,加入______服裝企業集團市場聯盟,服從甲方指定地點按廠價展銷產品或商務考察,如乙方不按本條款執行,要承擔______萬元違約金給甲方。

2、乙方在甲方指定市場經營中,如出現資金困難,需向銀行貸款______萬元以下生產資金,經甲方審核同意後,______有限公司為乙方擔保貸款,但乙方必須提供______名擔保人向甲方簽字為乙方擔保,乙方必須按期歸還本金及貸款利息。

4、乙方加入______服裝企業集團市場聯盟成為理事會理事,遵守聯盟章程,享受聯盟會員優惠政策,資源共享、效益分享。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一方違約要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六、爭議解決

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着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互惠態度進行協商補充解決。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合作聯盟協議書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籍: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甲乙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作企業)。雙方經充分協商約定如下條款,以便信守:中國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為:

1.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中方),在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2.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外方)在_________國(或地區)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企業名稱和地址

1.合作企業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__。

2.外文名稱為_________。

3.合作企業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4.合作企業的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條 合作企業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法律和有關法規的規定。

第五條 合作企業的經營宗旨

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六條 合作企業的經營範圍

合作企業生產經營範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___產品;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 合作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如下:

1.合作企業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為_________;

2.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

1.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從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該合作企業的成立日期。

2.合作企業期限屆滿,合作各方協商同意要求延長合作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的180天前向審查批准機關提出申請,説明原合作企業合同執行情況,延長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時報送合作各方就延長的期限內各方的權利、義務等事項所達成的協議。

3.經批准延長合作期限的,合作企業憑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延長的期限從期限屆滿後的第一天起計算。

4.合作企業合同約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資,並且投資已經回收完畢的,合作企業期限屆滿不再延長;但是,外方增加投資的,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可以向審查批准機關申請延長合作期限。

第九條 註冊資本

合作企業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中方出資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外方各出資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第十條 出資

1.除合作企業合同另有約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為限對合作企業承擔責任。

2.合作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3.合作企業註冊資本在合作期限內不得減少。但是,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變化,確需減少的,須經審查批准機關批准。

4.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的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實物或者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權利。

5.中方的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屬於國有資產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6.在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中,外方的投資一般不低於合作企業註冊資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中,對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具體要求,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規定。

7.合作各方沒有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限期履行;限期屆滿仍未履行的,審查批准機關應當撤銷合作企業的批准證書,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吊銷合作企業的營業執照,並予以公告。

8.未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一方,應當向已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9.合作各方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後,應當由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作企業據以發給合作各方出資證明書。

第十一條 雙方分別提供的合作條件如下:

1.中方:提供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負責徵用土地費和繳納土地使用費。(注:土地開發費的負擔方法,根據雙方約定寫)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外方:投資總額為_________元,其中:現金_________元;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

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辦完徵撥手續,交付合作企業使用;廠房和商場(上蓋)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交付合作企業裝修;維修部(上蓋)的交付時間,由合作企業董事會另行決定。

外方提供的現金投資分兩期匯入合作企業在_________銀行開立的帳户內。第一期應匯入_________元,須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匯出,作為首期生產、生活設施的建築費和流動資金等;第二期必須匯足投資總額減去第一期匯出後的差額,匯出的時間為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會商定。

外方作為投資的機器設備,必須符合合作企業的生產需要,並在廠房裝修完工前_________天內運至中國港口。

第十二條 合作期內合作各方均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抽回註冊資本或所提供的合作條件。

合作各方用作合作條件的借款及其擔保,由各方自行解決。合作各方應當以其自有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投資者的合作條件,對該投資或者合作條件不得設置抵押權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三條合作企業一方如需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須經董事會作出決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後一個月內,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後生效,合作企業一方向第三者抵押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須經董事會同意。

合作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時,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他方有優先購買權;合作一方向非合作方轉讓權利、義務的條件,不得比向合作方轉讓的條件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十四條 中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1.辦理為設立合作企業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依照本合同規定,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協助辦理外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物資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_________內的運輸;

4.協助合作企業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等;

5.協助合作企業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6.協助合作企業對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7.協助合作企業在當地招聘中國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8.協助合作企業為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手續等;

9.辦理合作企業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條 外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1.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設備、工業產權_________並負責將其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合作企業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的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產的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外方同時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作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第十六條 材料

1.合作企業按照經批准的經營範圍和生產經營規模,自行制定生產經營計劃。

2.合作企業可以自行決定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購買本企業自用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以下簡稱“物資”)。

3.外方作為投資進口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合作企業用投資總額內的資金進口生產、經營所需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免徵進口關税和進口環節的流轉税。上述免税進口物資經批准在中國境內轉賣或者轉用於國內銷售的,應當依法納税或者補税。

4.合作企業不得以明顯低於合理的國際市場同類產品的價格出口產品,不得以高於國際市場同類產品的價格進口物資。合作企業從國際市場購買的設備等,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規定,提交中國商品檢驗機構檢驗認證。

第十七條 技術

技術合作企業所採用的技術為_________方負責提供時,_________方為合作企業的技術責任方,技術責任方承擔如下技術責任;

1.保證為合作企業提供合同約定的技術,按要求生產出質量合格的產品;

2.保證培訓_________,技術培訓費用由方負責(或訂技術培訓合同)。

3.如不能提供或有意欺瞞造成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如有技術轉讓時,按_________簽訂技術轉讓合同,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一併報_________批准。

第十八條 產品銷售

1.合作企業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_________%,內銷部分佔_________%。(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寫明各個年度內外銷的比例和數額,一般情況下,外銷量至少能滿足合資企業外匯支出的需要。)

2.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作企業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佔_________%;由合作企業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佔_________%由合資企業委託乙方銷售的佔_________。

3.合作企業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資企業直接銷售。

4.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合作企業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5.合作企業銷售產品的價格由合作企業依法自行確定。

第十九條 合資企業使用的商標為_________。

第二十條 合作企業進口或者出口屬於進出口許可證、配額管理的商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領手續。

第二十一條 合作企業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税法和_________有關税收的規定繳納各種税款。

第二十二條 合作企業的各項保險均應向設在_________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辦法、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均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企業董事會決定。

第二十三條 利益分配

1.合作企業在完税並提取各項基金後,收益按如下方式進行分配:_________。(注:1.合作各方可以採用分配利潤、分配產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採用分配產品或其他方式分配收益的,應當按照税法的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税額。

2.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約定合作期滿時合作企業的全部固定資產無償歸中方所有的,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在合同中約定境外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的方法及有關事項。)《5》《6》《7》《8》

第二十四條 合作企業經營虧損,各方按照以下方式分擔:_________。(注:根據情況具體約定。)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

1.合作企業設董事會,企業註冊登記之日為董事會成立之日。

2.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_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___方委派。

3.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4.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中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1)決定和批准總經理提出的重要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貸款等);

(2)批准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3)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4)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5)修改公司規章制度;

(6)討論決定合營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併;

(7)決定聘用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等高級職員;

(8)負責合營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9)其它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可作出決議:

(1)修改公司章程;

(2)解散公司;

(3)調整公司註冊資本;

(4)一方或數方轉讓其在本公司的股權;

(5)一方或數方將其在本公司的股權質押給債權人;

(6)公司合併或分立;

(7)抵押公司資產;

(8)對其它事宜,可採取多數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在公司住所或董事會指定的其他地點舉行,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董事會會議時,可委託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並主持。經_________名(全體董事人數的1/3)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二十七條 召開董事會須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可以出具委託他人代為出席和舉行表決。

第二十八條 董事長是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二十九條 經營管理機構

合資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_人,由_________推薦_________人,_________推薦_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_年。

第三十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決議,組織領導合作企業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必須每季度向董事會報告公司的經營情況,半年向董事會作一次財務結算報告。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管理人中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時,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給予應得的處分直至解聘,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勞動管理

1.合作企業員工的招聘、解僱或辭職一律實行合同制。員工的聘請由公司做出計劃,報當地勞動部門核准後,由公司自行招聘,經考核擇優錄用。

2.合作企業員工的勞動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經董事會制訂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會與員工集體或個人訂立勞動合同,按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合作企業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籌建處。籌建處由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籌建處設主任一名,由_________方推薦,副主任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推薦,並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五條 籌建處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施工合同,組織設備、材料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總進度和用款計劃,掌握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管理辦法,負責施工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等的保管工作。

第三十六條 合作各方協商指派名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編制、報酬及費用,經合作各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三十九條 財務會計、審計

1.合作企業設總會計師和總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公司總的會計工作;厂部、商場和維修服務部分別建立帳目,每個部門分別設會計師和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各個部門的財務會計工作。前款所列會計和出納員的人選,均由雙方協商推薦,董事會聘請。

2.合作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合作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税務部門備案。

3.合作企業設審計師一人,由中方推薦,董事會聘請。

審計師負責審查、稽核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報告。

第四十條 外匯收支管理

1.合作企業的一切外匯事宜,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2.合作企業應自行解決外匯收支平衡。

3.境外合作方獲得的合法利潤、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後的資金,完税後可依照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自由匯出。

第四十一條 解散與清算

合作企業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現時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合作企業發生嚴重虧損,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力繼續經營;

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數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條程規定的義務,致使合作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4.合作企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5._________

前款第二項所列情形發生,應當由合作企業的董事會做出決定,報審查批准機關批准。在前款第三項所列情形下,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的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數方,應當對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數方有權向審查批准機關提出申請,解散合作企業。

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數方,應當對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數方有權向審查批准機關提出申請,解散合作企業。 合作企業的清算事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補充,必須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並報經_________批准方能生效。

第四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於本合同第四十五條規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嚴重損失,或因公司連續虧損,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經合作企業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345678

第四十四條 合作企業合同終止時財產的處理

1.合作期滿或提前終止合作合同時,合作企業依照法定程序對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算。

2.合作期滿或者提前終止合作合同時,合作企業的財產歸屬和債權、債務分擔按下列方式進行:_________

第四十五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在合作期間,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15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四十六條 聲明與保證

1.中方:

(1)中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中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中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中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外方:

(1)外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外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外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外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四十七條 保密

合作企業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外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祕密。合作企業及其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外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四十八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一方未按照合作合同的規定如期提供或如數提供合作條件的,即構成違約,守約方應當催告違約方在_________(時間)內提供或如數提供合作條件。逾期仍未提供或仍未投足合作條件的,視同違約方放棄在合作合同中的一切權利,自動退出合作企業。守約方應當在逾期後_________(時間)內,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批准解散合作企業或者申請批准另找合作者承擔違約方在合作合同中的權力和義務。守約方可以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提供合作條件義務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前款違約方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繳付部分出資的,由合作企業對該項出資進行清理。

2.因未如期履行或未如數提供合作條件而構成違約的,從逾期之日起計算,每逾期_________,違約方應繳付註冊資本的_________%違約金給守約方。逾期六個月仍未履行,除累計繳付註冊資本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申報終止合作企業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3.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九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同雙方在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五十條 爭議的解決

1.由於本合同引起中方與外方之間的任何爭執,首先應由董事會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於_________天內未能解決時,中方和外方可選擇第三方進行調解。

2.若調解於_________天內不能解決時,其爭執應由仲裁作最終裁決。仲裁小組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中方指派一名,外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員由中、外方指派的兩名仲裁員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兩名仲裁員,意見分歧,則第三名仲裁員應由_________仲裁院指派,並任仲裁小組主席,仲裁地點在_________。

3.仲裁的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定。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五十二條 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解釋有矛盾,以中文本為準。

第五十三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所訂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均為本合同的附件。(注:沒有附件的請刪除)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須經_________批准,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注:如附件不能一同報批,條款中則不應列入有關附件內容)

第五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同雙方各_________份,合作企業一份,報_________(部門)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分報_________、_________機關。

第五十七條 本合同於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雙方的法定代表(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地點)簽字。

中方(蓋章):_________ 外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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