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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意外保險合作協議

旅遊意外保險合作協議

旅行社旅客意外保險合同

旅遊意外保險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東莞中心支公司

為了保證旅遊者在旅遊期間的人身安全和經濟利益,促進旅遊事業的發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協辦乙方保險業務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保險對象

凡身體健康、能正常旅行參加國內團隊旅遊者以及隨團的旅行社導遊,領隊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甲方向乙方投保。

二、 保險期間

本保險的保險期間,旅遊者自其在約定時間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開始,直到該次旅行結束離開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為止。被保險人自行終止旅行社安排的旅*程,其保險期間至其終止旅*程時止。

三、 保險責任

按照《平安旅行意外保險條款》執行

四、 除外責任

按照《平安旅行意外保險條款》執行

五、 保險金額及保險費率

保險金額及保險費

單位:元

保險金額

保險期限及保險費

1——3天

4——8天

9——15天

16——30天

國內遊10萬元

6元

10元

15元

20元

國內遊20萬元

10元

20元

30元

40元

國內遊40萬元

20元

40元

60元

80元

出入境遊30萬元

15元

30元

45元

60元

國內一日遊3.3萬元

2元

國內一日遊6.6萬元

4元

項目

意外傷害

醫療費

國內遊10萬元

9萬

1萬

國內遊20萬元

18萬

2萬

國內遊40萬元

37萬

3萬

出入境遊30萬元

28萬

2萬

國內一日遊3.3萬元

3萬

0.3萬

國內一日遊6.6萬元

6萬

0.6萬

六、 賠付比例

按照《平安旅行意外保險條款》執行

七、 投保手續

甲方每組織一個旅遊團隊,應在出團前向乙方辦理投保手續,甲方將投保單傳真至乙方專用傳真機,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依據後,正常工作日應在當天出具承保確認書並回傳給甲方,休息日及節假日在乙方專用傳真機收到旅行社傳真時即自行確認,無須再發確認書。甲方派出導遊均可免費享受與該團遊客同等的保險金額。

八、 保險費的結算

保險費採取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在每個月五號前(節假日順延)計前一月保險費並通知甲方,經核對無誤,甲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將款項劃給乙方。

九、 保險金的申請和給付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發生本保險責任範圍內事故時,甲方應在事發後三天內通知乙方,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提供有關索賠單證(包括當地公安部門證明、醫療證明、原因、地點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賠付,做好事故的核查工作,乙方在責任明確、資料齊全後,應在七個工作日內按條款給付保險金。

十、 本協議所稱“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然的、非疾病的,被保險人無法預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事件。

十一、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十二、 對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隨時修改補充,並作為本協議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二00 年 月 日 日期:二00 年 月 日

範本2

武漢市 旅行社

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旅遊意外保險合作協議

第一條 本協議的相關當事人

1、投保人

經武漢市旅遊局批准,並經過工商登記註冊的旅行社(以下稱甲方)。

2、被保險人

凡身體健康,能正常參加甲方組織的旅遊活動且繳納保險費的旅遊者和隨團、接團(包括本地和異地接團)提供服務的甲方僱員均為本保險的被保險人(以下稱被保險人)。

包括甲方派出的、在旅遊局登記在冊並持證上崗的隨團導遊,每超過30名旅遊者的旅遊團隊,乙方為該團一名隨團工作人員免費承保,每超過60名旅遊者的旅遊團隊,乙方為該團二名隨團工作人員免費承保,以此類推。

3、受益人

由被保險人指定,未指定受益人時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確定。

4、保險人

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稱乙方)。

第二條 保險責任範圍

(一)保險責任:包括死亡保險金、殘疾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喪葬保險金、急救交通補貼保險金、異地轉診交通補貼保險金、遺體送返交通補貼保險金、誤工補貼保險金、護理費用補助金、異地直系親屬探望補貼保險金、隨行未成年人及老人(65週歲以上,含65週歲)送返保險金。

(二)投保年齡:被保險人無年齡限制,每人限投一份。

(三)承保範圍:在旅遊合同規定的旅*程期限內,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由於自然災害(包括但不限於雷擊、颱風、龍捲風、暴風、暴雨、洪水、海嘯、雪災、雹災、冰凌、泥石流、崖崩、突發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等)、食物中毒、交通事故所致的傷害以及進行娛樂性項目(包括登山、騎馬、攀巖(人工懸崖)、滑雪等)活動過程中遭受意外傷害,乙方承擔下列保險金給付責任。

1、基本保險責任部分:

(1)死亡保險金

1、被保險人突發急性病,並自急性病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因該急性病身故的,乙方按急性病身故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即終止。

2、被保險人自意外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死亡的,乙方按意外保險金額給付死亡保險金,本合同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即終止。

3、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乙方按意外保險金額給付死亡保險金,本合同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即終止。

(2)殘疾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造成本合同所附“殘疾程度與給付比例表”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該表所列比例乘以其保險金額給付“意外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鑑定,並據此給付殘疾保險金。每一被保險人的意外殘疾保險金的累計給付金額以其保險金額為限。

殘疾鑑定以甲乙雙方認可的傷殘鑑定機構出具的殘疾程度鑑定書為準,其具體操作方法為:被保險人持個人有效身份證、全部病歷資料、乙方的授權委託書、對應的《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殘疾程度與給付比例表》到認可的殘疾鑑定機構進行殘疾鑑定。

(3)燒(燙)傷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導致III度燒(燙)傷的,且燒傷面積達到本條款所附《意外傷害事故燒(燙)傷保險金給付比例表》所列燒傷面積之一者,按照意外身故傷殘保險金額及《意外傷害事故燒(燙)傷保險金給付比例表》中該項燒(燙)傷所對應的比例給付燒(燙)傷保險金。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造成多項燒(燙)傷時,乙方給付對應各項燒(燙)傷保險金之和,意外殘疾及燒(燙)傷保險金給付互不衝減。

三度燒燙傷與給付比例表

身體部位

項 目

燒燙傷等級(三度燒燙傷面積佔全身皮膚面積百分比)

給付比例

頭頸 手部

不少於8%

100%

不少於5%但少於8%

75%

不少於2%但少於5%

50%

身體(不含頭頸、手部)

不少於20%

100%

不少於15%但少於20%

75%

不少於10%但少於15%

50%

注:三度燒燙傷指傷及皮膚全層或皮下組織,甚至更深。

(4)醫療費用

被保險人發生意外事故或急性病所支出必要且合理的實際醫療費用,可報銷的醫療費用按境內扣除100元免賠額、境外扣除人民幣1000元免賠額後,按100%的比例給付醫療保險金,但社會醫療保險(含公費)管理部門規定的自費及比例自付項目和藥品除外。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或因意外傷害導致急性病治療,至保險期滿治療仍未結束的,乙方繼續承擔住院治療者最長可至意外事故發生之日起第90日止的醫療費,門診治療者最長可至事故發生之日起第15日止的醫療費;對急性病搶救醫療費用,乙方承擔醫療保險金給付責任最長至搶救開始之日起第15日止。

突發性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被保險人發生高原反應導致住院治療,其所支出必要且合理的實際醫療費用,可報銷的醫療費用扣除100元免賠額後,按100%的比例給付醫療保險金。

(5) 喪葬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經常居住地以外(包括境外)旅遊時遭遇意外、急性病死亡的,乙方按已實際支出的被保險人之安葬費用給付安葬保險金,該部分費用以該項對應保險金額為限。

(6)雙倍給付

被保險人因遭受下列特定之意外事故而引起的身故、燒(燙)傷及殘疾,乙方按“意外身故及傷殘保障”部分應承擔的保險責任給付相應的賠償金額後再按同等金額給付: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業運營的民航班機時;以乘客身份乘坐住宿旅店的載客用電梯時;被保險人在住宿旅館內遭遇火災。

(7)急救交通補貼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病情治療需要並已使用救護車實施急救的,給付急救交通補貼保險金。急救交通補貼保險金額為1000元人民幣,境外以3000元人民幣為限。

(8)異地轉診交通補貼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經常居住地以外旅遊時(包括境外)遭遇傷害事故,經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或從醫療角度認定為有必要轉到具備相應醫療技術條件的異地醫院治療,按已實際支出的被保險人之轉診交通費用給付異地轉診交通補貼保險金。異地轉診交通補貼保險金給付金額境內以5000元人民幣為限,境外以20xx0元人民幣為限。

(9)遺體送返交通補貼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其常住地以外旅遊時(包括境外)遭遇意外傷害事故,並因此直接導致被保險人於在經常居住地以外的城鎮(包括境外)死亡,因宗教原因,被保險人遺體送返被保險人的經常居住地,按已實際支出的被保險人遺體送返交通費用給付遺體送返交通補貼保險金,給付金額境內以5000元人民幣為限,境外以10000元人民幣為限。

(10)住院誤工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在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或乙方認可的醫療機構住院治療,乙方按其實際住院天數給付每天50元人民幣的誤工補貼保險金。被保險人一次住院治療的,乙方給付誤工補貼保險金天數以六十日為限;若被保險人因同一原因間歇性住院,前次出院與後次入院日期間隔未超過九十日(含九十日),視為一次住院治療。若被保險人多次住院治療,乙方累計給付誤工補貼保險金天數以九十日為限。

(11)護理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在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或乙方認可的醫療機構住院治療,乙方按其實際住院天數給付每天50元人民幣的護理補貼保險金。被保險人一次住院治療的,乙方給付誤工補貼保險金天數以六十日為限;若被保險人因同一原因間歇性住院,前次出院與後次入院日期間隔未超過九十日(含九十日),視為一次住院治療。若被保險人多次住院治療,乙方累計給付護理補貼保險金天數以九十日為限。

(12)異地直系親屬探望補貼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經常居住地以外旅遊時(包括境外)遭遇意外事故,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需要在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或乙方認可的醫療機構連續住院七天以上且醫生建議繼續住院治療,直系親屬探望的,乙方向被保險人給付異地直系親屬探望補貼保險金,給付金額境內探望以5000元人民幣為限,境外探望以10000元人民幣為限。

(13)隨行未成年人及65歲以上老人送返交通補貼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經常居住地以外旅遊時(包括境外)遭遇意外事故,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需要在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或乙方認可的醫療機構連續住院七天以上且醫生建議繼續住院治療,其隨行未成年人(指16週歲以下,含16週歲)及65週歲以上(含65週歲)老人送返出發地點實際支出的費用,給付隨行未成年人及65歲以上老人送返交通補貼保險金,給付金額境內以5000元人民幣為限,境外以10000元人民幣為限。

第三條 免責條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險人死亡、殘疾或者支出醫療費用的,乙方不承擔支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甲方、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傷害;

二、被保險人犯罪或者拒捕;

三、被保險人毆鬥、醉酒、自殺、故意自傷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而導致的意外;

五、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照駕駛或者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六、被保險人非因意外事故引發的疾病、妊娠、自然流產、分娩造成的傷害;

七、被保險人因整容手術或者其它內、外科手術導致醫療事故;

八、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塗用、注射藥物;

九、被保險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因疾病導致的(但由此導致的身故、殘疾、死亡處理或遺體遣返費支出除外);

十、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者武裝叛亂;

十一、核爆炸、核輻射或者核污染;

十二、被保險人健康護理等非治療性行為;

十三、被保險人以家庭病牀、掛牀治療的;

十四、被保險人洗牙、潔齒、驗光、裝配假眼、假牙、假肢或者助聽器,即美容、整容治療,安裝假牙、假肢、異眼的費用等。但屬於恢復功能治療的費用可予以賠付;

十五、被保險人使用社保用藥範圍外的藥品費用。

第四條 保險期間

甲方組織的國內旅遊,出入境旅遊,保險期限與甲方和被保險人簽訂的旅遊合同期間一致。

被保險人自行終止或擅自離開甲方安排的旅*程,其保險期限至其終止旅*程或擅自離開的時間為止。

如由於被保險人在本次旅行中遭受人身意外傷害,導致原定旅行延誤或延長,保險期間將自動延長,但最長不超過5日(含5日,截止至第5日24時)。

第五條 保險金額及保險費(見下表,投保人選擇其一。)

10年旅遊意外險投保明細

方案一:

旅遊天數

保險費

保險

金總額

死亡及殘疾

保險金

醫療

保險金

喪葬

保險金

急救交通補貼保險金

異地轉診交通補貼保險金

遺體送返交通補貼保險金

誤工補貼保險金(90天)

護理費用補助金(90天)

異地直系親屬探望補貼保險金

隨行未成年人及老人送返保險金

國內1天

2

280,000

200,000

40,000

10,000

1,000

5,000

5,000

50元/天

50元/天

5,000

5,000

國內2-3天

5

280,000

200,000

40,000

10,000

1,000

5,000

5,000

50元/天

50元/天

5,000

5,000

國內4--7天

8

280,000

200,000

40,000

10,000

1,000

5,000

5,000

50元/天

50元/天

5,000

5,000

國內8--10天

10

280,000

200,000

40,000

10,000

1,000

5,000

5,000

50元/天

50元/天

5,000

5,000

國內10天以上

每增加一天加收2元

280,000

200,000

40,000

10,000

1,000

5,000

5,000

50元/天

50元/天

5,000

5,000

出入境7天以內

23

496,500

350,000

60,000

20,000

3,000

20,000

10,000

50元/天

100元/天

10,000

10,000

出入境8--15天

28

496,500

350,000

60,000

20,000

3,000

20,000

10,000

50元/天

100元/天

10,000

10,000

出入境15天以上

每增加一天加收4元

496,500

350,000

60,000

20,000

3,000

20,000

10,000

50元/天

100元/天

10,000

10,000

此表為基數表

賽車、賽馬、攀崖、滑翔、漂流、潛水(6米以下、即離水面距離>6米)、滑板、跳傘、熱氣球、蹦極、衝浪等高風險活動以及狩獵、機動車船競賽或表演等(競賽型、表演型、探險型)高風險活動發生的意外事故,在此基礎上加費100%;如出行前沒有對高風險活動進行投保,理賠時,按實際賠付金額減半賠付。

特別説明:

1、甲方可在徵求被保險人意見後,同一出行的旅行團統一選擇費率方案一或者費率方案二進行投保。

2、乙方賬户信息:

户 名: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賬 號:320xxxx3

開户行:中國工商銀行武漢漢口支行

行 號:829038

第六條 承保

承保流程圖見附表

甲方每月初根據網上統計的旅遊意外險保費清單,向乙方交納保費

乙方根據甲方繳費情況在網上系統中設置保費結算標誌

超過30天未結算的甲方將不能繼續進行旅遊網上投保

甲方向平安保險申請網上投保用户後,用該用户登錄網上投保網頁進行投保

甲方在網上錄入旅遊團編號、投保起止日期、被保人信息、旅遊線路等信息提交後可打印保單

承保流程説明

旅遊團發團前上網登錄,錄入旅遊團編號、投保起止日期、被保人信息、旅遊線路等信息完成投保,投保提交後可打印保單或個人保險憑證,在旅遊團出發當日的零時前可對投保信息進行修改、變更和撤銷。

核對與繳費

每月的5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核對上月網上投保單與保費後,甲方向乙方繳納保費。

若保險事故發生後,應在出險後三日內結清此前所有保費。

投保確認

網上投保後可打印投保憑證。

繳費

① 甲方轉帳模式:甲方完成保費核對手續後,應於三個工作日內(每月8日前)將上月的保費繳納至乙方指定賬户。網上投保系統每月5日後將從系統上提醒繳費。若甲方超過三十天仍未繳費,系統將自動鎖定甲方網上投保功能。

② 上門收費模式:乙方工作人員每月15日前向甲方上門收取保費。

第七條 理賠

a 出險報案

①發生責任事故後,旅行社應在24小時內電話向主承保人服務機構報案。

報案電話為全國統一服務熱線:95511;

旅遊險項目辦公室報案電話:027-85743435

報案時請提供以下信息:被保險人名稱、準確地址、有效保單號、事故情況、聯繫人、聯繫電話。

②向保險公司報案後,請及時聯絡服務小組人員,以便協助處理理賠事宜。

③特殊情況報案處理:

因故未能及時報案的可在事後48小時內補報,並視同為及時報案。

b 事故的處理

① 保險公司在接到報案後,24小時內由理賠人員同被保險人取得聯繫,瞭解事故情況。

② 現場查勘

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在接到報案後根據事故性質決定是否現場查勘,如需現場查勘旅行社應予以配合。

現場查勘主要針對發生在境內的重大羣死羣傷(一次事故死亡或重傷二人,含二人)的事故。

c 索賠所需資料

●所有理賠申請均需提供事故證明,一般事故由旅行社提供(加蓋印章),交通意外事故需要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社會治安事故需要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門診索賠資料:身份證複印件、門診病歷原件(或醫院蓋章的複印件)、醫院發票原件、相關檢查報告單原件(或醫院蓋章的複印件)、事故證明單(投保人蓋章);

●住院索賠資料:身份證複印件、病歷原件(或醫院蓋章的複印件)、醫院發票原件、相關檢查報告單原件(或醫院蓋章的複印件)、事故證明單(或複印件)、每日用藥清單(或醫院蓋章的複印件)、病案首頁(或複印件)、長期醫囑(或複印件)、臨時醫囑(或複印件)、出院小結(或複印件),若有後期醫療,還需法醫鑑定書(或複印件);若有傷殘,需傷殘鑑定報告書;

●死亡索賠資料:死亡證明、銷户證明、殯葬證、受益人關係證明及身份證,審核原件留存複印件,以及保險人需要的其他資料;

(此保險賠款生存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死亡案件受益人為死者法定繼承人,繼承人身份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以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受益人清單為準。委託他人領取賠款需要受益人出具委託書,如果賠款金額大於10000元,需要對委託書進行公證)

●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支付賠償金時,必須書面通知投保人(旅行社),經投保人(旅行社)書面同意後方可支付。

●受益人本人銀行帳户,審核原件留存複印件。

d 理賠時效

預賠時效及額度

①死亡及兩人以上重傷的保險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發生費用五萬元以上(含五萬元):先預賠估損及損失的70%,5個工作日內賠付到位,

預付賠款主要針對羣體事故造成費用過大或身故保險金、重傷人員醫療費用保險金賠付,重傷是指使人肢體殘廢、嚴重毀人容貌、完全喪失聽覺、完全喪失視覺、完全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具體實施時以救治醫院傷情診斷為根據,以該醫院同類病種費用為參考。並由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就診醫院醫生、投保旅行社、旅遊局質檢所、旅遊局行業律師等人員組成的評估小組進行預賠金額評估。

②需要先期預付賠款的,其受益人或旅行社必須與保險人簽署《先期給付協議》即可辦理。

③其他案:

5000元以內, 索賠資料齊全5個工作日內結案;

5000---20xx0元以內,索賠資料齊全10工作日內結案;

20xx0元以上,索賠資料齊全15個工作日內結案。

e 保險金給付方式

①.身故保險金和意外殘疾保險金由保險人直接轉帳支付給受益人指定的帳户;

②其他保險金,如發生旅行社先行墊付的,由投保人、保險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三方協商給付方式。如協商未果,且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不予配合提供任何索賠憑證原件及複印件時,造成旅行社先行墊付的費用無法獲得及時補償,由保險人履行自行取得相關索賠憑證原件及複印件的義務,旅行社僅向保險人提供已發生費用的原件憑證(發票及收據)即可獲得保險人的直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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