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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開發銷售合同(通用16篇)

合作開發銷售合同(通用16篇)

合作開發銷售合同 篇1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現就甲乙雙方合作開發銷售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相關事宜,特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實施。

合作開發銷售合同(通用16篇)

一、總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資源更好的走向全國市場,充分發揮甲、乙雙方各自優勢,雙方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二、合作關係

1、合作的基礎:

1.1、甲方尋求建立穩定的____________供應源,

1.2、乙方希望在_____________行情變動較大、銷售不穩定的市場情況下,能建立較為穩定的價格和銷售渠道;

2、合作方式:

2.1、甲方運用自身的品牌、團隊、渠道等優勢,負責乙方_______________在全國的銷售推廣;

2.2、乙方為甲方提供保質保量的______________;第二部分合作相關內容的確定

3、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乙方擁有的_____________品種為:乙方所在地的現有品種。

5、__________價格按該年度該中市場價確定,也可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6、甲方在以下情況下可以停止乙方中藥材的銷售工作,包括:

6.1乙方在銷售中參雜、使假的;

6.2乙方銷售的產品存在黴爛、變質或其他不符合人體食用標準的情況的:

6.3乙方未按加工工藝要求進行操作,造成成品不合格的:第三部分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7.1甲方的權利

7.1.1甲方對乙方的產品有優先知情權和優先購買權。

7.1.2甲方對乙方的產品有信息的發佈權利、貯存方式的建議權和加工方式的建議權等8.2甲方的義務甲乙雙方品牌商標的,並共同負責品牌的維護和推廣工作。

(一)乙方享有與甲方企業戰略合作的優先權,以及甲方相關產業項目合作的優先權。

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人才、技術、政策、福利等各項資源支持。

(二)甲方將向乙方提供推廣銷售的各項政策和福利,包括優先產品推廣權利、宣銷活動支持、以及領域專家推廣支持。

(三)本意向性協議有效期限暫定三年,自本意向協議簽訂之日起開始。

三、其他事宜

(一)本協議為戰略合作意向性協議,應是雙方今後合作的指導性文件,也是雙方簽訂相關合同的基礎。

(二)在有效期內如有一方要求終止協議,須提前兩個月向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書面通知,如果對方同意解除協議,則協議於對方在書面通知上簽字起兩個月後自動廢止。

如簽訂正式合同,具體內容以正式合同約定為準。

(三)未盡事宜將由甲乙雙方通過協商解決。

對本協議內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甲乙雙方提供給對方與協議相關的材料必須是真實的。

(五)本意向性訂單協議一式肆份,買賣雙方各持貳份,兩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此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六)甲乙雙方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覆印件等資料作為合同組成部分。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銷售合同 篇2

範本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鑑於:  

1、方擁有可開發用地,滬證地青字第008號。  A, 位於:  B, 地號:  C,用途:工業用地  D,面積:35762平方米  E,使用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政府同意甲方擁有的該地塊進行

第二次擴容開發建設。並批准建設容積率大於2.5及免 交新增容積率的土地出讓金。  由於甲方為了其所擁有的土地進行二次開發建設的需要,與乙方合作,雙方本着友好、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出土地與乙方合作。  

第二條,乙方出建設資金與甲方合作。  

第三條,按政府批准的容積率建設的總面積雙方各50%分成。各方分成 的建築面積如各自要出售,則因銷售產生的全部税和政府費用各自承擔。  

第四條, 甲方承諾:  

A、 對名下的項目開發用地擁有完整、合法、有效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項目用 地已經取得合法、至今仍然有效的部分土地《____市房地產權證》,編號為滬證地青 字第006738號。  

B、 對名下的39;項目開發用地擁有完全、排他的權利。該土地未設置任何質押、擔保等及 其他

第三者權利。因為

第三方對本次土地開發提出任何權利要求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承諾:  A, 建設資金來源合法。  B, 建設資金出資進度滿足建設施工的需要。如未能按時滿足進度的需要,產生的損失 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項目的開發、建設、運營全過程由乙方全權負責,甲方在申報政府批准文件過程中必須提供積極配合。  

第七條、關於用工:  項目公司全部員工由乙方招聘。項目結束後由乙方負責解散。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書一經生效,各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第九條、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 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第十條、保密條款: 本協議各方應對本次合作的商業資料保密,但法律或行政法規要求或有關監管機構要求 其承擔披露義務的除外。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預見,或者雖可以預見,但不可避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一切事件。此種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颱風等自然災害以及火災、爆炸、事故、戰爭、暴動、起義、兵變、社會動亂或動盪、破壞活動或任何其他類似的或不同的偶發事件。甲方和乙方確認,法律、政策因素構成不可抗力。  

2、發生不可抗力,以致於任何一方的協議義務因這種事件的發生而無法履行,此種協議義務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應予終止,履行期間按上述終止時間自動延長,不承擔違約責任。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有關的對方,並提供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的適當的並經當地部門公證的證據。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還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終止或減輕此種不可抗力造成的影響。  

4、如遇不可抗力,各方應立即協商,尋求公平的解決方法,採取一切合理措施將不可抗力所帶來的後果減至最低限度。  

5、如果不可抗力發生或影響的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且妨礙任何一方履行本協議時,任何一方有權求終止本協議項下有關各方的義務。  

第十二條、通知與送達:  

1、與本協議有關各方之間的通知或其他通訊往來(以下簡稱通知)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包括送達、郵遞、傳真或電報方式)。  

2、前款規定的各種通訊方式應當按照下列方式確定其送達時間:  

A、任何以郵寄方式進行的通知均應採用掛號快件或特快專遞的方式進行,並在投郵48 小時後視為已經送達被通知人(法定節假日順延);  

B、任何以傳真方式發出的通知在發出並取得傳送確認時視為送達,但是,如果發出通 知的當天為節假日,則該通知在該節假日結束後的

第一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C、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或通訊號碼或被通知人如果發生變化,應當在該變更發生後 的____日內通知對方,否則對方對於其原通訊方式的通知視為有效通知。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不 能解決或一方不願意通過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可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簽署方各執一份,具備相同之效力。本協議自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____日期:年____月____日

合作開發銷售合同 篇3

甲方:地址:電話:乙方:地址:電話: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為了促進寺廟______項目的進行,甲乙雙方本着相互尊重、友好協商、彼此照顧對方的重大關切為原則,經多次友好磋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內容甲乙雙方為加快寺內的重建、改建以及新建項目工程的建設進度,確保建設資金的落實進行合作。

二、融資資金的交付、使用

1、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後________年內,乙方為甲方寺內建設融資______萬元,所有資金只能匯入甲方單位的一般賬户(賬號:_______);作為寺內建設專項資金使用,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否則視為甲方嚴重違約。

2、乙方有權監督本協議中所提供的資金使用用途。但不能干預寺內的寺務管理。

3、資金到位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匯入甲方賬户______萬元。

(2)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以內;乙方匯入甲方賬户______萬元。

(3)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以內;乙方匯入甲方賬户______萬元。

(4)乙方如不能按照以上所述把融入資金到位,則視為乙方嚴重違約。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甲方承諾本寺______項目在必須在本寺改擴建項目總體規劃中體現。________年內取得相關的政府批准批覆。配合乙方與原《______項目合作協議》的合作方理順關係。配合乙方對淨土園的宣傳、包裝及接待捐助人員等相關工作。

2、乙方要積極、認真地落實好甲方的建設資金,確保建設資金按時、按量到位。

四、合作時間甲乙雙方約定,協議的合作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甲方、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內容之行為、做法均可以構成違約責任。

2、乙方承諾:自願將______萬元作為保證金,如在協議存續期間有違約行為,則保證金作為供奉寺廟的功德捐助款,甲方不予退還。

六、爭議解決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着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每人各持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持續有效。

2、本協議條款中若有無效條款並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實施。甲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開發銷售合同 篇4

合作開發合同指的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共同出資、共同參與、共同研究開發完成同一研究開發項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擔風險的合同。下面是小編整理相關的文章給大家借鑑。  什麼是合作開發合同編輯  合作開發,是以合作各方共同參與為前提,《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五條指出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協作配合研究工作,它也是以合作各方自覺完全地履行義務為保證的開發研究過程。對合作開發研究完成的發明創造,《民法典》規定除當事人事先有約定的以外,專利權屬於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同共有,在一方轉讓其專利權時,他方有優先受讓權。  委託開發或者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約定。  合作開發合同的條件編輯  從合作開發合同的概念可以概括出合作開發合同應符合的條件:  

1、訂立合作開發合同的應當是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  

2、訂立合作開發合同的各方應共同出資,出資的多少應在合同中約定。  

3、訂立合作開發合同的各方應共同參與合作開發項目的研究開發活動。  

4、合作開發合同的各方應共享收益和共擔風險,其比例應在合同中約定。  合作開發合同和技術聯營合同都涉及一定的技術,但是二者是有區別的  合作開發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的共同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就其合同涉及的技術一般是在訂閲合同時雙方都尚未掌握的,不是一項成熟或基本成熟、直接可以使用的技術。而技術聯營合同則是一方當事人以技術為郵資,與另一方當事人簽訂的聯合生產經營的合同。這裏的技術一般是一方當事人已經掌握的,可以直接用於生產實踐的專利技術或者非專利技術。  合作開發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是與開拓未知的技術領域、解決新的技術課題緊密聯繫的。所以合同中應對風險責任、技術成果的分享與使用作出明確的規定。而技術聯營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係,則重點體現在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享利益、共擔經營風險上。  在實踐中,對於合同約定對一方當事人投入的非專利技術或專利技術進行合作開發的,應具體分析該技術的`工業化程度及開發的含義,一般不應作為合作開發合同對待。  合作開發合同與委託開發合同有以下區別:  

1、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關係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是平行的,即當事人都承擔類似的義務,又都有權請求和監督另一方履行相應的義務。  委託開發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是相對的,這與一般的雙務合同相同,即委託人的主要義務也就是研究開發人的主要權利;研究開發人的主要義務即委託人所享有的權利。  

2、當事人進行研究開發工作的方式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共同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具體表現為,合作各方可以共同進行全部的研究開發工作,也可以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分工,分別承擔不同階段或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  委託開發合同,則是一方進行物質投資和經費投入,另一方從事研究開發。  與此相聯繫,二者的合同主體也不同。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各方大多為專門從事研究開發工作的科研單位,而委託開發合同,則一般是科研單位與企業之間的合作。  

3、合同當事人簽約目的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是共同的,各方的目的是一致的,通過研究開發取得的成果是共有的,可以是共同共有,也可以是按份共有。  委託開發合同,委託人提供投資供另一方研究開發,其目的是為獲得研究開發成果,用於其生產領域,獲取經濟效益;研究開發人從事研究開發工作的目的是為了獲取報酬。委託開發合同的成果所有權依合同的約定在當事人之間進行不同程度的分享。  

4、合同當事人分擔風險的原則不同  合作開發合同,研究開發過程中出現的風險通常由各方當事人共同承擔;委託開發合同,其開發風險則一般由委託人承擔,也可依合同約定由雙方分擔。  合作開發合同的範本編輯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名稱: (注:本參考格式適用於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活動。)  

二、本技術開發項目在國內外的現狀,水平及發展趨勢: 技術合同  

三、本研究開發成果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  

四、投資總額:其中甲方投資 乙方投資 在總投資額中:甲方佔%;乙方佔%。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設備、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採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佔的比例。)  

五、雙方的具體分工:  

1.甲方負責:

2.乙方負責:  (注:當事人各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以自己的技術力量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共同制定研究開發計劃,共同解決研究開發中發生問題,或按照分工分別承擔設計、工藝、試驗、試製等不同階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並與其他當事人協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開發項目。任何一方當事人,對合同約定或全體當事人決定必須履行的義務,都必須認真履行。)  

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總額%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的違約金。  

七、成果歸屬與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雙方共有:  注1:當事人各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約定權利和義務:  

1.一方轉讓其共有專利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  

2. 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

3. 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銷。  

4. 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注2:合同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視當事人均有使用或轉讓的權利。除另有約定外,一方當事人使用和轉讓該成果所收穫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餘各方無權請求分享。  注3:在實踐中,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合同約定成果分享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約定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不為各方共同,而歸一方當事人所有。但享有專利申請權的一方當事人可按約定將由此取得的經濟利益向其它當事人作適當補償。  

(2)約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轉讓研究開發成果時,應經合作開發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經濟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如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實驗室開發階段、生產工藝開發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或階段性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4)約定由當事人一方享有對合作開發成果的獨佔使用權或轉讓權,但取得這一權利的當事人應向其它各方當事人支付約定的價金。  

八、合作開發合同的風險承擔原則  在履行本合作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甲方負擔%;乙方負擔%。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名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開户銀行 帳號 甲方擔保人(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開户銀行 帳號 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名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開户銀行 帳號 乙方擔保人(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開户銀行 帳

合作開發銷售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項目聯繫人:____

聯繫方式: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項目聯繫人:____

聯繫方式: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參與研究開發_________項目事項,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項目名稱

第二條 技術內容、範圍和要求

1.技術內容:

(1)新技術;

(2)新產品;

(3)新工藝;

(4)新材料。

2.技術範圍:__

3.技術要求:__。

第三條 研究開發計劃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開發項目中,分工承擔如下工作:

1.甲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_

(2)工作進度: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_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_

2.乙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_

(2)工作進度: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_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_

第四條 研究開發經費的數額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一)合作各方確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經費及其他投資:

1.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

(3)使用方式:___

2.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

(3)使用方式:___

(二)研究開發經費總額: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經費來源:本合同約定,項目開發經費由_________提供,或者雙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擔提供。

(三)支付

支付方式為:__

(1)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3)按利潤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按銷售額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四)結算方式

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乾和經費實報實銷,合同約定採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

(1)合同經費包乾使用的,合同完成後經費出現剩餘時,結餘經費歸受託人所有,經費不足,不足由受託人自行解決。並且受託人的報酬應包含在結餘的研究開發經費中,委託人不另行支付報酬。雙方未約定結算方式的,按包乾使用處理。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委託人應補充支付,經費剩餘時,受託人應如數返還。

第五條 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歸屬

屬於甲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

屬於乙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

同屬於雙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

第六條 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階段: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階段: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階段: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履行地點:___

未約定履行地點或約定不明確的,推定在研究開發人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

第七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1.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

(3)保密期限:___;

(4)泄密責任:___。

2.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

(3)保密期限:___;

(4)泄密責任:___。

3.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4.保密條款不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當事人雙方未就保密條款進行約定的,按《民法典》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亦應履行法定的保密義務,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5.無論合同是否被撤銷、變更、解除或終止,無論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

第八條 風險責任的承擔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並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雙方確定,本合同項目的技術風險按_________的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3)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認定風險責任標準為:

(1)課題在現有技術水平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研究開發人在研究開發工作中是否充分地發揮了主觀能動性;

(3)其同行業專家的鑑定結論認為研究開發工作的失敗屬於合理失敗。

3.風險責任應由受託人或雙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承擔方式為:_

4.在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由雙方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責任由雙方合理分擔。

第九條 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

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2.按技術祕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1)技術祕密的使用權:________;

(2)技術祕密的轉讓權:________;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________。

3.合作各方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__。

4.專利權取得後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______

第十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式

驗收時,雙方都有權取得實施技術成果所必要的技術資料、試驗報告和數據,並要求另一方給予必要的技術指導和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成果實施的條件。但合同終止後仍需上述服務的,應另行訂立技術諮詢或技術服務合同。

1.驗收標準:

項目名稱:___

標準號:_____

發佈日期:___

技術指標:___

技術參數:___

2.驗收方式:驗收可採用技術鑑定會、專家技術評估。驗收方出具的驗收證明及文件,作為合同驗收通過的依據。

第十一條 為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確定,採取以下方式對研究開發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和協調:__。

第十二條 合作各方確定,各自為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工作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條件

(一)甲方: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__

(二)乙方: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和條件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合作各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其他合作方應當在____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1.____

2.____

3.____

第十四條 合同轉讓

未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給

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給

第三人承擔:

1.___

2.___

第十五條 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合作一方或多方應在____日內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其他合作方產生損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六條 合作各方權利義務

(一)義務

1.合作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

2.合作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

3.合作各方應協作配合完成研究工作。

(二)權利

1.對研究開發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2.有依研究開發的實際情況,要求作出有利於研究開發項目的計劃方案的修改的權利;

3.有權對合作開發投資的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4.有權派員參加各方代表組成的協調指導機構,對重大問題的決策、協調有建議、發言權;

5.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享有申請專利權,在他方轉讓權利權時有優先受讓權;

6.聲明放棄共有專利申請權的當事人,在他方申請取得專利權後,有實施其專利的權利;

7.共同開發研究的各方共同享有開發研究成果,並有在使用、轉讓中的受益權。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合作開發中任何一方當事人違反約定不及時進行投資,或者不履行其他約定義務,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當事人一方應當賠償因此給對方或者其他各方造成的損失。

2.合作開發合同中,一方當事人以技術出資,

第三人對投資合作的技術提出侵權要求的,使合作開發合同終止的,他方有權要求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因此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3.對於合同一方當事人不正確履行合同的,他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該當事人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如果其仍不履行的,其他當事人可以拒絕其繼續參加研究開發工作,該當事人還應賠償其他當事人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4.推出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對於當事人投入合作開發合同中的投資祕密,已經刊發出的技術祕密和技術情報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違反保密義務而對合同其他各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種賠償責任可能是合同責任,也可能使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或多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應當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方:

1.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2.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二)乙方:

1.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2.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第十九條 後續改進

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有權利用本合同項目研究開發所完成的技術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___(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標的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2.屬於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專利申請權歸改進方,改進方應優先向對方以優惠價格許可使用;

3.於原有基礎上較小的改進,雙方互相提供使用;

4.對於合同技術的改進,改進方申請專利,另一方應該對改進技術保密,並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該技術,也無權申請專利;

5.雙方共同對合作技術作出重大改進,專利申請歸雙方共有;

6.雙方共同改進的未申請專利的一般技術成果,需由雙方另定協議來處理使用權和收益分享的問題。

第二十條 項目聯繫人

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_________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_________為乙方項目聯繫人。

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______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並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名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合同解除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二十二條 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的內容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和具有產業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實施。這裏所稱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在訂立技術開發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如果是就技術上沒有創新,而只是對現有的產品外形、工藝變更、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訂立的合同,則不在技術開發合同之列。

2.“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發現、技術發明創造和其他技術成果歸誰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問題。

3.“技術開發合同標的”是指新的技術成果,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及其系統。

4.“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共同出資、共同參與、共同研究開發完成同一研究開發項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擔風險的合同。

(1)“新技術”,是指在一定時間內初次實現的技術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礎上經過改進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進步的技術。

(2)“新產品”,是指在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幾方面與舊產品相比有顯着改進的產品。

(3)“新工藝”是指在生產實踐中根據產品設計要求,能使產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縮短生產過程、改善勞動條件,提高經濟效益的製造工藝。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種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進。所謂系統,是指含有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等相組合的系統工程,如自動化生產系統工程、衞星系統工程等。

4.“驗收”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後,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標的約定的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的活動。

5.“經費的結算方式”,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乾和經費實報實銷。

第二十四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_________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________

2.可行性論證報告:______

3.技術評價報告:________

4.技術標準和規範:______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__

6.其他:__

第二十五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開發銷售合同 篇6

範X  什麼是合作開發合同  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共同出資、共同參與、共同研究開發完成同一研究開發項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擔風險的合同。  房地產合作開發合同範X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權,位於市灣區花園項目的合作開發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商,本着互利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內容  合作項目位於____區,項目立項名稱花園,佔地面積平方米,經____市規劃局批准,預計建設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的別墅,建築密度17.5%,容積率0.36%,綠化率51.3%(其中公共綠地面積平方米)。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提供項目後續建設所需的土地、開發、報建、建築、管理、營銷等全部資金,預計投資資金為人民幣元。在乙方投資款項全部到位的情況下,乙方享有花園項目51%的開發經營權,甲方享有花園項目49%的開發經營權,並由雙方按照該比例分享項目所獲的利潤。  

2、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均以中小企業融資的進行投資,中小企業融資財務費用均按月息1%的標準進入項目成本核算。  

3、乙方確認甲方前期已中小企業融資投入本金6800萬元到合作項目上。  

4、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可以用甲方的產權、土地進行中小企業融資,但所融到的資金必須用在本合作項目,但不影響項目開發的前提下,必須優先償還按開發經營權比例多出資本金的甲方投資。  

5、本合作項目不發生土地權屬的變更,即在房屋銷售完成之前,土地的使用權名義上仍然歸甲方所有,但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對項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享有收益權。  

6、本合作項目所有的對外合同,報建、竣工驗收等手續的辦理均以甲方名義進行。  

三、合作管理機構及職責  

1、甲乙雙方共同派員組成合作開發項目部,負責建設項目的具體組織和實施。項目部設總經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總經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員由甲乙雙方按1:1的比例委派。  

2、項目部下設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部負責人由甲方委派,銷售部負責人由 乙 方委派。財務人員由雙方各委派一名,會計由乙方委派,出納由甲方委派。財務部印鑑與支票應分開管理,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進行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3、工程部負責本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及施工管理、建設項目驗收工作;銷售部負責本項目的日常銷售、廣告宣傳、按揭貸款手續以及房屋產權登記過户等事項。  

4、項目部下設的部門對項目部負責,重大問題(重大問題的範圍由雙方另行補充約定)均應由項目部會議表決決定。會議內容應形成紀要,各方代表應在紀要上簽字確認。  

5、項目部日常費用(雙方各自委派人員的工資各自承擔)的支出由項目部總經理簽字後生效。  

四、工程投資款及其他費用的籌集與撥付  

1、本建設項目所需的投資資金及其他與建設項目相關的費用,由乙方直接劃入雙方共同開立的帳户,專款專用。劃入時間以項目部呈報的的用款計劃為準。用款計劃應以甲乙雙方審核批准的工程預算為基礎並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2、若乙方實際投資數額超出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金額,對增加的投資額的承擔按照雙方的過錯程度確認。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或雙方的過錯無法確定的,按照約定的利潤分配比例確定。  

五、成本核算和利潤分配  

1、本建設項目成本核算應當在項目竣工驗收後____日內完成。項目竣工後,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一家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決算審計。利潤分配應根據該審計報告並按照甲方雙方49:51的比例進行利潤分配。  

2、竣工決算前預售房屋的銷售收入,應按照甲方雙方49:51的比例分別記賬,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銷售款項。  

六、審批手續的辦理  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負責辦理建設項目的審批、驗收等手續,包括工程設計方案的報批、工程招投標、施工許可證、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申領等。  

七、履約保證金  乙方應於雙方在本合同簽章之日起____日內匯入甲方賬户人民幣500萬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履行後,履行保證金可衝抵乙方應承擔的項目投資款。  

八、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履約保證金,本協議自動終止。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按照違約所涉及的標的額的20%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未能按照雙方簽字確認的用款計劃支付項目投資款,因此造成項目財務成本的增加,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若乙方逾期支付項目投資款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單方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已經投入的資金按照該資金佔整個項目核算成本的比例進行利益分配。  

九、特別約定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依法解決甲方因為公司提供擔保而承擔的____市行1800萬元的人民幣還貸問題。  

十、其他事項  本協議簽訂後____日內,甲乙雙方委派人員應列位並正式成立合作開發項目部。在此期間,甲乙雙方應共同派員刻制合作開發項目部印章,並在公安部門備案。  十

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開發項目合作合同  訂立協議雙方(合作人):  甲 方:  住 址:  乙 方:  住 址

合作開發銷售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 ”項目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一、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於_______________,項目暫定名為“ 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用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約 畝),規劃用地性質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項目總建築面積 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_____層(包括住宅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底層商網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一層(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據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採用合作開發、分段實施、自負盈虧的合作形式。

甲方負責辦理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在此基礎上分期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甲方的項目前期補償與收益。

乙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房屋銷售,承擔相關費用,並獨立享有項目銷售的全部收益。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 個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個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含深基坑手續)。並保證本項目的各項規劃指標與本協議第一條的內容一致。

2、甲方負責承擔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金、各項規費與配套費(包括城市建設配套費、垃圾處理、綠化、人防、消防等費用)、圖紙設計費,以及辦理施工許可證的相關費用(包括白蟻防治、商混、牆改、檔案整理等費用)。

3、甲方應在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內,向乙方移交項目地塊以及現場臨時供水、供電,並保證項目用地無界址糾紛,項目產權明晰,無抵押等他項權利。

4、甲方應按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關的行政手續與本項目的全部資料與圖紙文件。

5、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甲方應負責同施工現場周邊關係的協調,排除項目周邊單位或居民對乙方正當開發建設工作的干擾,保證乙方開發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

6、甲方負責承擔本項目在本協議簽訂以前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項目補償與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補償與收益後,對本項目具有獨立的開發權與經營權,獨立開展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營銷工作,並享有本項目的全部收益。

3、為保證項目開發工作的順利進行,乙方定員派出一名工作人員協助甲方的規劃報批、圖紙設計以及申請施工許可等相關工作。

4、乙方承擔自己進行項目開發建設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有關債權債務。

5、乙方在項目完成後負責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關行政手續。

五、付款方式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個月以內,甲乙雙方在 銀行共同設立共管賬户,用於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甲方項目補償與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賬户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___萬元)。

3、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賬户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

4、在項目結構封頂之日,乙方通過共管賬户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餘款,即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

5、甲方應在乙方付款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含税發票。

六、項目相關資料手續的移交

1、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本項目前期相關的全部資料影印件,包括項目的相關批文、經審核的方案圖紙等,供乙方進行項目的開發準備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甲方相關的行政手續與項目全部資料、圖紙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關行政手續包括:甲方的`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法人代碼證正副本、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正副本、税務登記證正副本、公司公章、協議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賬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派專人保管,甲方保證乙方在本項目開發工作範圍內對甲方行政手續的正常使用,直至項目最後完成由甲方負責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相關資料原件。

七、違約責任

1、雙方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則應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並賠償協議總金額的_____%違約金。

2、乙方未按協議規定的時間(日期)支付款項,每超過一日,應償付給甲方未支付款項5‰的逾期違約金。

八、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後,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開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作開發銷售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參與研究開發_________項目事項,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_____》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項目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技術內容、範圍和要求

1.技術內容:

(1)新技術;

(2)新產品;

(3)新工藝;

(4)新材料。

2.技術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研究開發計劃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開發項目中,分工承擔如下工作:

1.甲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進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進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研究開發經費的數額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一)合作各方確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經費及其他投資:

1.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研究開發經費總額: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經費來源:本合同約定,項目開發經費由_________提供,或者雙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擔提供。

(三)支付

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3)按利潤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按銷售額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四)結算方式

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乾和經費實報實銷,合同約定採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

(1)合同經費包乾使用的,合同完成後經費出現剩餘時,結餘經費歸受託人所有,經費不足,不足由受託人自行解決。並且受託人的報酬應包含在結餘的研究開發經費中,委託人不另行支付報酬。雙方未約定結算方式的,按包乾使用處理。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委託人應補充支付,經費剩餘時,受託人應如數返還。

第五條?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歸屬

屬於甲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屬於乙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屬於雙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履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約定履行地點或約定不明確的,推定在研究開發人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1.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年。

4.保密條款不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當事人雙方未就保密條款進行約定的,按《_____》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亦應履行法定的保密義務,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5.無論合同是否被撤銷、變更、解除或終止,無論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

第八條?風險責任的承擔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並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雙方確定,本合同項目的技術風險按_________的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3)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認定風險責任標準為:

(1)課題在現有技術水平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研究開發人在研究開發工作中是否充分地發揮了主觀能動性;

(3)其同行業專家的鑑定結論認為研究開發工作的失敗屬於合理失敗。

3.風險責任應由受託人或雙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承擔方式為:_______________

4.在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由雙方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責任由雙方合理分擔。

第九條?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

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_________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2.按技術祕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1)技術祕密的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術祕密的轉讓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作各方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4.專利權取得後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驗收的標準與方式

1.驗收標準: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參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驗收可採用技術鑑定會、專家技術評估。驗收方出具的驗收證明及文件,作為合同驗收通過的依據。

第十一條?為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確定,採取以下方式對研究開發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和協調: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合作各方確定,各自為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工作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條件

(一)甲方: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合作各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其他合作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同轉讓

未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給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給第三人承擔: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合作一方或多方應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其他合作方產生損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六條?合作各方權利義務

(一)義務

1.合作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

2.合作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

3.合作各方應協作配合完成研究工作。

(二)權利

1.對研究開發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2.有依研究開發的實際情況,要求作出有利於研究開發項目的計劃方案的修改的權利;

3.有權對合作開發投資的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4.有權派員參加各方代表組成的協調指導機構,對重大問題的決策、協調有建議、發言權;

5.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享有申請專利權,在他方轉讓權利權時有優先受讓權;

7.共同開發研究的各方共同享有開發研究成果,並有在使用、轉讓中的受益權。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合作開發中任何一方當事人違反約定不及時進行投資,或者不履行其他約定義務,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當事人一方應當賠償因此給對方或者其他各方造成的損失。

2.合作開發合同中,一方當事人以技術出資,第三人對投資合作的技術提出侵權要求的,使合作開發合同終止的,他方有權要求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因此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3.對於合同一方當事人不正確履行合同的,他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該當事人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如果其仍不履行的,其他當事人可以拒絕其繼續參加研究開發工作,該當事人還應賠償其他當事人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4.推出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對於當事人投入合作開發合同中的投資祕密,已經刊發出的技術祕密和技術情報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違反保密義務而對合同其他各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種賠償責任可能是合同責任,也可能使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或多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應當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方:

1.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2.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二)乙方:

1.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2.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第十九條?後續改進

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有權利用本合同項目研究開發所完成的技術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___(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標的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2.屬於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專利申請權歸改進方,改進方應優先向對方以優惠價格許可使用;

4.對於合同技術的改進,改進方申請專利,另一方應該對改進技術保密,並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該技術,也無權申請專利;

5.雙方共同對合作技術作出重大改進,專利申請歸雙方共有;

6.雙方共同改進的未申請專利的一般技術成果,需由雙方另定協議來處理使用權和收益分享的問題。

第二十條?項目聯繫人

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_________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_________為乙方項目聯繫人。

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並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名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合同解除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的內容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和具有產業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實施。這裏所稱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在訂立技術開發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如果是就技術上沒有創新,而只是對現有的產品外形、工藝變更、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訂立的合同,則不在技術開發合同之列。

2.“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發現、技術發明創造和其他技術成果歸誰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問題。

3.“技術開發合同標的”是指新的技術成果,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及其系統。

4.“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共同出資、共同參與、共同研究開發完成同一研究開發項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擔風險的合同。

(1)“新技術”,是指在一定時間內初次實現的技術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礎上經過改進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進步的技術。

(2)“新產品”,是指在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幾方面與舊產品相比有顯著改進的產品。

(3)“新工藝”是指在生產實踐中根據產品設計要求,能使產品符合_____率、低能耗、縮短生產過程、改善勞動條件,提高經濟效益的製造工藝。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種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進。所謂系統,是指含有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等相組合的系統工程,如自動化生產系統工程、衞星系統工程等。

4.“驗收”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後,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標的約定的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的活動。

5.“經費的結算方式”,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乾和經費實報實銷。

第二十四條?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_________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可行性論證報告: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術評價報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術標準和規範:____________________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_______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合作開發銷售合同 篇9

範本模板  土地合作開發協議【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佔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覆為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第四條 合作方式  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後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分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後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1)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日內 _____方向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2)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日內,______方向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

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 承包發包工作安排  合作項目由

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八條 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後,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安前述

第六、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第九條 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於竣工後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核驗證》。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户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___________(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乙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十一條 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行開户管理。  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方願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十三條 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六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該商業 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

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土地合作開發合同範本模板

合作開發銷售合同 篇10

合作開發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鑑於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術項目與乙方進行合作研究開發;鑑於乙方願意與甲方合作研究開發_______技術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 項目名稱

1.1 本合同的合作開發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名稱)

1.2 技術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_____技術的合作開發合同。

第二條 標的技術的內容、範圍和要求

2.1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為:(甲乙雙方共同合作研究開發所要完成的技術成果)

2.2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是訂立合同時甲乙雙方尚未掌握的、經過雙方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成果應當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

2.3 甲乙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創造性,即訂立合同時該技術成果並不存在,而是經過雙方創造性勞動,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領域中的發明創造項目,這種發明創造的項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項目,也可以是國內首創的新項目,還可以是地區或行業中的新項目。

2.4 甲乙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新穎性,即該技術成果不是現有技術,沒有被他人公開,為公眾所知曉。

2.5 甲乙雙方應明確本合同開發技術項目的技術領域、説明成果工業化開發程度,比如是屬於小試、中試等階段性成果,還是可以直接投入生產使用的工業化成果;是屬於科技理論,還是有關產品技術、工藝技術等。

2.6 甲乙雙方應約定標的技術的形式,是屬於以技術報告、文件為載體的書面技術設計、資料,還是以產品、材料、生產線等實物形態為載體的技術成果。

2.7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應達到如下技術水平和具體指標:(載明本合同標的技術所應達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評定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等。)

第三條 研究開發計劃

3.1 甲乙雙方應友好協調,共同擬定一個比較周密、合理的研究開發計劃,包括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總體計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等,明確約定每一階段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內容。

3.2 甲乙雙方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 與本合同標的技術有關的國內外技術現狀、發展趨勢以及該領域國內外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

(2) 現有的技術基礎和條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3) 研究開發本項目的主要任務;

(4) 研究開發本項目的攻關目標和內容;

(5) 研究開發本項目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6) 研究開發本項目的試驗方法、技術路線和開發進度計劃等。

3.3 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兩個月內完成研究開發計劃的擬定工作。

3.4 甲乙雙方應按照共同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按期完成合作開發技術成果。

3.5 合同一方未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其承擔的研究開發工作的,另一方有權督促其實施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

第四條 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投資

4.1 甲乙雙方應約定以各自的資金、設備、材料、場地、試驗條件、技術情報資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成果等方式對合作召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4.2 甲乙雙方應約定各自在合作研究開發項目中的投資比例。

4.3 甲乙雙方約定以實物或技術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在技術投資折價時,要防止以次充好,以免作價過高。

4.4 甲乙雙方約定以技術投資的,應當確保用來投資的技術沒有產權糾紛,如發生產權糾紛,應由提供技術投資的一方承擔責任。

4.5 甲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 甲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金額為: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 甲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設備、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 甲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場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 甲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技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5) 甲方的上述投資經摺價後總金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

4.6 乙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 乙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金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

(2) 乙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設備、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 乙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場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 乙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技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5) 乙方的上述投資經摺價後總金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

4.7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各自投資的方式和期限,可以是一次投資,也可以是分期投資;一次投資的,應約定投資期限最遲不得超過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個月。分期投資的,應具體約定每期投資的最遲期限。

第五條 合作研究開發投資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5.1 甲乙雙方應約定使用合作研究開發投資資金購買如下研究開發所必需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購買研究開發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的清單)

5.2 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甲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定歸甲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5.3 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定歸乙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第六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6.1 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6.2 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地點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6.3 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研製、開發;樣品、樣機的試製;成套技術設備的試製、生產等各種方式)

第七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7.1 合作開發合同的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雙方應在合同中載明國家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責任。

7.2 雙方根據訂立的合作開發合同所涉及技術的進步程度、生命週期以及其在競爭中的優勢等因素,商定技術情報、資料、數據、信息和其他技術祕密的保密範圍、時間以及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7.3 雙方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的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雙方均應繼續承擔保密條款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八條 風險責任的承擔

8.1 甲乙雙方約定共同對合作研究開發項目承擔風險責任。但甲乙雙方應對各自承擔的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

8.2 雙方約定甲方應對如下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等)

8.3 雙方約定乙方應對如下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等)

8.4 雙方約定以下風險責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等)

8.5 任何一方發現可能導致合作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8.6 甲乙雙方對合同風險責任約定不明的,應當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合理承擔各自的風險責任。

第九條 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9.1 甲乙雙方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雙方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合作開發的雙方共有。

9.2 合作開發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9.3 合作開發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9.4 合作開發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9.5 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雙方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雙方均有使用的轉讓的權利。

9.6 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成果的精神權利,如身份權、依法取得榮譽稱號、獎章、獎勵證書和獎金等榮譽權歸雙方共有。

9.7 合作開發雙方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

第十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10.1 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的合同技術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參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技術在該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參數,如國標、部標、行業標準、具體設計要求、技術先進程度、技術項目的質量要求等技術標準和數據)

10.2 如果合作開發的技術項目是按國際標準進行設計的,或者指標、參數涉及到國際標準的,雙方應在本條款中註明國際標準的項目名稱、標準號及發佈日期,以便在合同驗收時查閲參考。

10.3 一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完成合作開發技術,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該技術成果。

10.4 雙方可以約定合作開發技術完成以後,交雙方委託的技術鑑定部門或組織專家進行鑑定,也可以由雙方共同確認視為驗收通過。驗收的標準以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為依據。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均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10.5 雙方約定合作開發技術驗收所需的一切費有由雙方共同承擔。

第十一條 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

11.1 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保證合同具有研究開發、實施使用的條件。

11.2 一方在研究開發過程中,認為需要由另一方提供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另一方應予配合。

11.3 雙方約定一方為另一方提供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內容為:(可以由雙方概括性約定,也可以由雙方具體列明協作和指導事項)

11.4 一方應為另一方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等方面的配合,並負責報銷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人員的差旅費用。具體要求如下:(雙方對技術協作和指導所需場地、人員、設備及差旅費用的要求)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一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另一方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給另一方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2 一方逾期兩個月不按合同約定進行研究開發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應當賠償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12.3 一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協作事項或者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2.4 一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另一方有權制止並要求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因此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違約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5 由於一方過錯造成研究開發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6 上述條款所涉及的違約金可以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的20%;賠償損失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為限。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13.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3.2 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3.3 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3.4 若雙方協調、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調、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3.5 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四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4.1 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14.2 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各方為完成一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共同投資,共同參與研究開發,共享成果,並且共擔風險所訂立的協議。

14.3 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訂立技術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技術方案。

14.4 技術開發:是指將科學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術知識應用於生產實踐的創造性勞動。在技術上設有創新的現有產品改型、工藝更新、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則不屬於技術開發。

14.5 技術開發的過程:是指從研究開發或試製開始直至新產晶投入大批量生產的全過程。

14.6 技術開發成果:是指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尚未掌握的經過研究開發的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技術方案。

14.7 可行性研究:是指訂立技術開發合同前,當事人對各種開發方案的實施可能性、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計算和評價的一種科學方法。

14.8 新技術開發:是指在一定時間和區域內首次利用新的科學研究成果所進行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的開發,包括對原有技術的改進、創新。

14.9 新產品開發:是指在技術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幾方面與原有產品比較,有顯著不同或者新的改進的產品開發,具有明顯的技術進步特徵稠業化、商業化特徵。

14.10 新工藝開發:是指運用科學理論,採用新的方法,開發新型物質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種,改進材料性能,以提高產品性能和綜合經濟效益。

14.11 新技術系統開發:是指產品、工藝、材料等多種技術之間的新的有機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開發。

14.12 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是指當事人通過履行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學技術成果。

14.13 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 報酬:是指本項目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14.15 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是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成果的權益歸誰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

14.16 精神權利:是指與技術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創造性勞動不可分割的榮譽權和身份權。

14.17 經濟權利:是指通過使用、轉讓技術成果取得物質利益的財產權利。

14.18 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後,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14.19 技術指標和參數:是指研究開發的技術在該技術領域內

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數據。

14.20 合作開發的投資:是指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資金、設備、材料、場地、試驗條件、技術情報資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成果等方式對研究開發項目所作的投入。

附文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蓋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銷售合同 篇11

立協議當事人:

甲 方:重慶樺x物業有限責任公司 工商註冊號:5001x10000x9

法定代表人 何-樺x 職務 董事長 住所地重慶市xx區雙x路

房地產開發叁級資質,資質證號:

乙 方:劉,身份證號:x9

住墊x縣xx街道辦事處北環二路中段x號,

乙方系甲方職工,職務項目部經理。

丙 方:萬x欽,身份證號:x12

丁 方:李,身份證號

協議簽訂時間:20__ 年2月 28日

協議簽訂地點:

目 錄

前言

第一章 合作方式

第二章 項目基本情況

第三章 出資方式、金額、時間及利益分配

第四章 項目管理模式

第五章 項目前期工作

第六章 工程建設

第七章 房屋銷售

第八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十章 其他約定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就合作開發“仁和民居”項目,經各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作方式

1.1 經甲方股東會(董事會)20__年2月28日會議決議,對重慶市墊x縣xx街道辦事處三星8社37.5畝土地進行投資開發,成立“仁和民居” 項目經理部(申請工商登記為重慶樺林物業有限*任公司*棠分公司,以下簡稱海棠*公司)。

1.2 “仁和民居”項目實行項目經理部管理制度,甲方委派乙方出任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總經理,全權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宜。乙方對內對公司負責,對外代表公司行使職權。

1.3 甲方與丙、丁方共同合作開發“仁和民居”項目,甲方利用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和現金出資,丙、丁方利用現金出資。在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中甲方與丙、丁方按出資比例對內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利潤,對外共同互負連帶責任。

1.4 海棠*公司在建設銀行設立獨立銀行賬户,甲方與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之間,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非經乙、丙、丁方一致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對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之財產設定抵押、對外提供擔保。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前或與本項目無關的業務往來所發生的債權、債務不得涉及丙、丁方,概由甲方自行負責,由此而造成丙、丁方利益損害的,在該項目產生的甲方收益中償還。

1.5 如由於任何一方原因導致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受第三方追索使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受到經濟損失的,所有損失由該方承擔。

1.6 海棠*公司所有的對外合同、報建、竣工驗收、房屋產權證等等手續的辦理均以甲方名義進行,由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統一實施。

1.7 在房屋銷售完成之前,“仁和民居”項目不發生土地權屬的變更,但丙、丁方有權依照本協議的約定對項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按出資比例享有收益權。

第二章 項目基本情況

2.1 項目名稱:仁和民居

2.2 項目地址:重慶市墊x縣xx街道辦事處三星8社(現人武部對面)。

2.3 佔地面積:37.5畝。37.5畝土地的構成為本條第2.31款、第2.32款、第2.33款之和。

2.31 地塊名稱:20__第2號 使用權人: ,面積10畝,證號: 使用期限: 使用權性質:

2.32 地塊名稱:20__第08023號使用權人: ,面積 25.25畝,證號:使用期限: 使用權性質:

2.33 地塊名稱: 使用權人: 面積2.25畝,已取得 號批文,使用權證書正在辦理之中;使用期限: 使用權性質:

2.4 土地用途:商住,擬打造墊x縣城一流居家住宅小區。

2.5 容積率: 3.0; 綠地率: %。

2.6 建設週期: 暫定3年。

2.7 項目現狀:已取得的批文有

第三章 出資方式、金額、時間及利益分配

3.1 “仁和民居”項目總投資約 萬元。甲、乙、丙、丁同意在建設銀行設立海棠*公司基本賬户。

3.21 經 評估機構以 號評估報告書評估,“仁和民居” 項目37.5畝土地使用權價值6000萬,甲方首期以37.5畝土地使用權作價6000萬出資。在20__年 月 日前交付海棠*公司使用,並且於20__年 月 日前完善37.5畝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手續,辦證和辦證之前的所有税、費由甲方承擔。

3.22 丙、丁方首期出資3000萬,在簽定合同後10日內全額支付到建設銀行海棠*公司首期出資結算賬户。

3.23 未按本協議第3.21款、第3.22款履行義務的違約方,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24 甲方保證“仁和民居”項目的37.5畝土地在本協議簽訂前不存在用於抵押、擔保等任何權利瑕疵。否則,甲方向丙丁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或賠償損失 萬元。

3.25甲方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前,甲、丙、丁方在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的出資比例為甲方2/3,丙丁方1/3。甲方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後,甲方可以通過減少出資或乙方通過增加出資的方式,變更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的出資比例為甲方50%,丙丁方50%。

3.26 “仁和民居”項目的後續資金渠道一:從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開始,以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名義向銀行貸款,該項債務按甲方50%、丙丁方50%比例分擔。

3.27 “仁和民居”項目的後續資金渠道二:按甲方50%、丙丁方50%的比例在約定期限內自行出資;未在約定期限內履行出資義務的一方應按守約方本條款出資金額的 %進行賠償。如逾期超過60 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投入資金的 %作為違約金,並向守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28 本協議第3.26款、第3.27款的後續資金存入建設銀行海棠*公司專項資金結算賬户中。

3.29 甲、乙、丙、丁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從建設銀行海棠*公司專項資金結算賬户中提取資金用於與項目無關的事項或要求退出合作提取資金。

3.3 成本核算和利潤分配

3.31 本項目成本核算應當在項目竣工驗收後60日內完成。項目竣工後,由乙、丙、丁三方共同委託一家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決算審計。

3.32 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利潤分配按照甲方50%、丙丁方50%的比例享有;債務按甲方50%、丙丁方50%比例承擔。

第四章 項目管理模式

4.1 “仁和民居”項目實行項目經理部管理制度,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

4.2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機構設置:

4.21設總經理1名,由乙方擔任,月工資___________元,乙方的行為視為甲方的行為。乙方簽署設定財產性權利的法律文書時須經丙、丁方簽字確認。

4.22 設副總經理2名,由丙、丁方擔任,月工資分別為 、 元。

4.23 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下設行政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等部。

4.24 財務部會計1名,由乙方委派,出納1名,由丁方委派,被委派人出現問題的,由委派人承擔連帶責任。

4.25 其他部相應人員由乙、丙、丁方協商委派適當人員擔任,工資大家協定。

4.3 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議事規則:

4.31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例會由總經理主持,總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總經理主持。

4.32 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召開會議時,由行政部專職記錄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行政部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行政部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

4.33 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以 方式予以表決。

4.4 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財務規則:

4.41 支票預留乙方、丙方、丁方三人的印章。該項目實施過程中超出5000元以上的支出由乙方、丙方、丁方共同簽字方可支出,5000元以內的支出由乙方、丙方二人共同簽字就可支付。

4.42財務人員未經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委派方按實際支付費用的2倍承擔違約責任。

4.43 財務部應每60日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4.44乙、丙、丁方有權隨時派員審閲、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5 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合同規則:

4.51 合作項目所涉及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4.52 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總經理牽頭,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資金額超過10萬元的合同須經乙、丙、丁方或其委派人書面指示後實施。

4.53 本項目所涉及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4.54 行政部門在合同簽訂前,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往來函件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4.55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56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台賬等資料均是合作的重要原始資料,應由行政部專職人員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台賬,及時歸擋保存。

4.6 項目部制度

4.601 崗位責任制度

4.6021總經理崗位職責

4.603副總經理崗位職責

4.604財務總監崗位職責

4.605各專業崗位崗位職責

4.606各部門崗位職責

4.607 財務制度。

4.608合同管理制度

4.609印章管理制度

4.610其他管理制度

第五章 項目前期工作

5.1 本項目啟動前應向墊x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繳納的税、費由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負責繳納。

5.2 項目前期工作由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具體負責實施,乙、丙、丁三方共同決策。

5.3 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的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5.301 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性研究報告

5.302 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5.303 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5.304 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305 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306 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5.307 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5.308 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309 施工單位招標,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5.310 監理單位招標,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5.311 委託質檢工作;

5.312申辦《施工許可證》;

5.3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第六章 工程建設

6.1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乙、丙、丁三方協商一致後,由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選擇。

6.2 項目工程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乙、丙、丁三方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6.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結算原則採用《重慶市99定額》基價下浮2%(人工費不調整)。

6.4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行政部專職人員保存,乙、丙、丁三方有權隨時查閲。

第七章 房屋銷售

7.1 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房屋以甲方名義與購房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收取的購房款全部進入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的預售資金專項賬户。

7.2 竣工決算前預售房屋的銷售收入,未經乙、丙、丁三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銷售款項。

7.3 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及專業人員負責。

7.4 由丙方選定專業營銷公司進行策劃和銷售,營銷公司銷售提成(含策劃費用)不得超過總銷售額的1.5%。

7.5 經乙、丙、丁三方統一定價後,任何一方不能隨意調價及辦理打折業務,如為辦理某項工作而必須打折的須經三方同意,否則折扣部分由提出方單獨承擔。

7.6 如房屋未銷售完畢,由甲、丙、丁三方按投資比例分配尾房,各自完善相關手續,所發生的費用各自承擔。

第八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8.1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向第三人轉讓,任何一方亦不得要求退出合作。

8.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各方簽字的會議記錄等材料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3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8.4 因不可抗力致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8.5本項目在合作過程中如出現原則性問題並且各方無法協商時,按 處理。

8.6 本項目不能繼續履行,各方投入的資金處理辦法:

第九章 違約責任

9.1甲方未經丙、丁方的一致同意而另找其他第三方合作開發的,甲方在三方解除協議或違約10日內支付丙、丁方違約金 萬元。

9.2 各方在合作期間應加強溝通,友好協商,以大局為重,克服小分歧。不得以合作不愉快、思想不統一等抽象的概念為由要求終止合同,如果以此為由單方終止合同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賠償出資金額2倍的違約金。

9.3 “仁和民居”項目所屬37.5畝土地不管將來市場價上漲或下降,甲、乙、丙、丁方任何一方都不得以此理由要求改變合同內容,更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另外的合作方賠償合作方出資金額2倍的違約金。

9.4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經另一方書面催告後5日內仍未就糾正其違約行為的,則違約方應支付給守約方違約金 萬元,並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9.5 因協議一方的原因導致項目進展延遲障礙的,應對就此產生的損失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章 其他約定事項

10.1 合作項目完成後,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出資比例分配。

10.2各方的通訊以本協議載明的住所、電話、傳真等為準。在本協議簽訂後,各方因住所、電話、傳真等通訊聯繫方式發生變化的,應在變更後五日內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否則一方按此住所、電話、傳真通知即視為已經進行了通知並送達,另一方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不能及時收悉通知的全部法律責任。

10.3 甲方涉及法定代表人變更、股東變更、資產重組或其它可能影響丙、丁方權益等重大事項時,應在5日內書面通知丙、丁方。

10.4 乙、丙、丁方共同預留簽章、簽字文件於甲方和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存檔,甲方作為合作方在有關文件上籤署確認時,首先應由乙方在有關文件或者該文件的副本上籤章,以表明乙方保證該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乙方簽署設定財產性權利的法律文書時須經丙、丁方簽字確認。

10.5 本協議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協議履行完畢。

10.6 凡由本協議引起的或與解釋或執行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0.7 本協議正文為清潔打印文本,如各方對此協議有任何修改及補充均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協議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圖形或塗改部分,除非經各方確認同意,不產生約束力。

10.8本協議生效後,無論各方的名稱、組織形式、企業性質、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投資者等發生任何變更,各方應繼續或要求其權利義務的繼承人恪守並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相關義務。

10.9 本協議共 頁(加蓋騎縫章),一式捌份,每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0 本協議附件

10.101 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司鮮章)

10.102 甲方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複印件(加蓋公司鮮章)

10.103 甲方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加蓋公司鮮章)

10.104 甲方股東會(董事會)決議

10.105 甲方委任乙方出任海棠*公司項目經理部總經理文件

10.106 三地塊土地使用權證書複印件(加蓋公司鮮章)

10.107 三地塊土地使用權資產評估報告

10.108 “仁和民居”項目批文

10.109 乙、丙、丁方身份證複印件

10.11以下為簽名項,無正文

甲方(簽章):重慶樺林物業有限*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並捺印):

聯繫電話: 傳真:

住址:

乙方(簽字並捺印): 身份證字號:

聯繫電話: 傳真:

住址:

丙方(簽字並捺印): 身份證字號:

聯繫電話: 傳真:

住址:

丁方(簽字並捺印): 身份證字號:

聯繫電話: 傳真:

住址:

合作開發銷售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號地塊項目合作開發事宜簽訂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合作開發建設的地塊位於____________,地塊出讓編號為____________號,土地面積______平方米,摺合________畝,地塊具體四至以土地出讓合同規定為準,現該土地使用權正由____________區國土資源局採用掛牌方式出讓,如甲方按本協議規定順利摘取該土地使用權用於商品房開發,則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組建項目公司開發。該地塊四周尚未掛牌的______畝土地在後期能順利摘牌的情況下也納入合作範圍。

第二條雙方共同出資組建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司進行合作開發。

1.項目公司在甲方摘牌競得____________號地塊土地使用權後______天內正式按《公司法》組建。

2.項目公司名稱雙方另行協商,最終以工商部門註冊核定的名稱為準。

3.項目公司註冊_________萬元,其中甲方________萬元,佔______%,乙方出資_____萬元,佔_____%,雙方均以貨幣資金出資。

4.項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擔任。

5.項目公司根據《公司法》規定建立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三級法人治理結構。董事會由5人組成,其中甲方選派3人,乙方選派2人,甲方選派人員中推薦1人任董事長。監事會由3人組成,其中甲方選派1人,乙方選派2人,乙方選派人員中推薦1人任監事會召集人。各級治理機構按《公司法》規定行使各自職權,其中,對項目規劃、設計單位、施工及設備招標、對外融資、銷售策劃及定價等重大事項須雙方股東研究一致同意後項目公司方可實施。

6.公司的經營班子及財務人員由雙方派員組建,公司總經理、工程部經理、前期部經理、出納由甲方派出,總經理由董事會兼任,常務副總、財務經理、營銷部經理、辦公室主任由乙方派出,雙方派出人員須具備雙方基本認可的崗位勝任能力,其他人員待公司成立後確定。經營班子權限須雙方股東研究一致同意後書面統一授權。

7.項目公司須接受任何一方派出人員或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的審計、評估等監督檢查工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作開發銷售合同 篇13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為了促進寺廟”______”項目的進行,甲乙雙方本着相互尊重、友好協商、彼此照顧對方的重大關切為原則,經多次友好磋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內容

甲乙雙方為加快寺內的重建、改建以及新建項目工程的建設進度,確保建設資金的落實進行合作。

二、融資資金的交付、使用

1、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後______年內,乙方為甲方寺內建設融資______萬元,所有資金只能匯入甲方單位的一般賬户(賬號:_______);作為寺內建設專項資金使用,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否則視為甲方嚴重違約。

2、乙方有權監督本協議中所提供的資金使用用途。但不能干預寺內的寺務管理。

3、資金到位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匯入甲方賬户______萬元。

(2)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以內;乙方匯入甲方賬户______萬元。

(3)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以內;乙方匯入甲方賬户______萬元。

(4)乙方如不能按照以上所述把融入資金到位,則視為乙方嚴重違約。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承諾本寺”______”項目在必須在本寺改擴建項目總體規劃中體現。一年內取得相關的政府批准批覆。配合乙方與原《”______”項目合作協議》的合作方理順關係。配合乙方對“淨土園”的宣傳、包裝及接待捐助人員等相關工作。

2、乙方要積極、認真地落實好甲方的建設資金,確保建設資金按時、按量到位。

四、合作時間

甲乙雙方約定,協議的合作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內容之行為、做法均可以構成違約責任。

2、乙方承諾:自願將______萬元作為保證金,如在協議存續期間有違約行為,則保證金作為供奉寺廟的功德捐助款,甲方不予退還。

六、爭議解決

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着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每人各持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持續有效。

2、本協議條款中若有無效條款並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實施。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開發銷售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產業項目合作開發達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項目內容簡介

1、開發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合作意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項目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等前期準備工作;

2、甲方負責項目的報建報批手續;

3、甲方負責項目徵地的相關手續;

4、甲方負責向政府爭取項目可爭取到的優惠政策;

5、如項目是甲、乙雙方合資建設,甲方享有對項目建設合程管理的權利;項目建成後甲方享有相對應的利潤分配;

6、如項目是乙方獨資建設,甲方對項目建設中的乙方實施情況享有建議權、審議權和監督權。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根據項目投資要注,負責資金落實到位;

2、乙方根據項目的規劃和設計要求,負責對項目建設的組織和實施;

3、在項目建設正式協議書籤定之前,乙方享有對該項目諮詢、論證、實地考察的權利,甲方應給予積極支持與配合;

4、如項目是甲、乙雙方合資建設,乙方享有相對應的利潤分配。

四、其他事宜

1、該協議書僅為合作意向,其合作方式,投資客度等待雙方進一步考察協商後,簽定正式《項目合作協議書》;

2、甲、乙雙方的責、權、利在《項目合作協議書》中作全面的約定;

3、甲、乙雙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合法。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___日_______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作開發銷售合同 篇15

範本  甲方 :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 :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省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流轉辦法(試行)》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合作開發山林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作開發山林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一)甲方自願將本人取得合法承包權的山林與乙方合作共同從事(主營項目)開發。 該林地面積畝(大寫)共宗,坐落於縣(區)鎮(鄉)村組(林地名稱,小地名:),林地四至界限: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詳見附表)。  

(二)乙方自願出資元(人民幣)大寫元,與甲方合作共同從事(主營項目)開發。  

第二條 合作開發期限 合作開發期限為年(大寫),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合作開發辦法  

(一)甲方提供合作開發的山林,乙方提供合作開發的資金。  

(二)甲乙雙方共同享有合作開發山林的收益權、處分權。  

(三)權益甲方佔,乙方佔。合同期間發生的收益、税務、債權債務按此比例分攤。  

(四)合作開發山林被依法徵收徵用後補償費分配甲方佔,乙方佔。  

(五)在獲得合作開發山林收益前,甲乙雙方不得要求對方支付任何費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1)有權監督乙方按照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合同山林。  

(2)有權制止乙方採石、挖沙等損毀合同山林的行為。  

(3)有權按合同約定期限,在期滿後收回本合同項下的山林。  甲方的義務  

(1)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山林享有完全承包權,且山林沒有任何承包糾紛和經濟糾紛。  

(2)保證及時提供合作開發的山林,不得延遲。  

(3)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合同項下的山林收作他用。  

(4)合同有效期內,負責協調好乙方在山林合作開發期間的矛盾糾紛,並保障乙方不受外界侵害。  

(5)尊重乙方的自主開發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的合作開發。  

(6)甲方需無條件協助乙方申辦採伐申請手續等。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1)合同有效期內,在不改變山林用途的前提下,對合同項下的山林有權享有完全獨立自主的開發權。  

(2)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提供合作開發的山林。  

(3)在合作期間發生矛盾糾紛,開發受到外界侵害時,有權要求甲方出面協調處理。  

(4)有權要求甲方協助申辦合作開發的相關手續。  乙方的義務  

(1)乙方不得改變山林用途,不得將山林改變為非山林,不得隨意將山林閒置荒蕪,不得有對山林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合同項下的`,不得做有損毀山林的任何行為。山林內如發生有損毀的行為,應及時制止,並告知甲方。  

第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權利義務        

第六條 合同期滿山林權益處理  經甲乙雙方約定,開發期滿後,如有其他方向甲方提出合作,同等條件下,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山林享有優先合作權。若乙方未能繼續和甲方合作,對合同項下山林中的收益按本合同

第三條處分。收益以當時市場價為基礎進行折算。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因不履行合同致使對方遭受損失,應由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責任認定:  

(二)由於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如因未及時通知,造成損失擴大的責任由負有通知義務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條款  

(一)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__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單位(人): 鑑證單位(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山林合作開發合同範本

合作開發銷售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共同建設“______________大廈(暫名)”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向_______市_______區政府管理部門申請“______________大廈”建設項目。該項目申請土地面積暫定為_______ 畝,具體以甲方與土管部門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及此後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的記載為準,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

二、上述項目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萬平方米,建築項目性質為綜合(具體以行政文件的許可內容為準)。

三、上述項目的土地授讓後,甲乙雙方按照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割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築面積的分割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分割之後雙方應各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辦證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共同實施,所需税、費等費用由各自承擔。

四、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土地款按照各自的分割比例分別由甲乙雙方承擔,其中需由乙方承擔的部分,由乙方以向甲方借款的形式出具手續,由甲方先行墊費。

上述墊費款從土地使用權證發放之日起三個月內由乙方予以歸還,並按照______________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向甲方支付利息。

五、為順利實施上述項目,甲方的職責是負責項目所需資金的足額及時到位,而乙方則負責取得該項目的立項審批、工程施工建設直至完工交付使用過程中的所有政府批准和許可工作。

該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設計等事項,由甲方負責落實。

六、本聯建項目一經啟動,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否則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七、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協議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未盡事宜雙方另籤補充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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