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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經營餐飲店鋪合同(通用3篇)

合作經營餐飲店鋪合同(通用3篇)

合作經營餐飲店鋪合同 篇1

甲方:身份證號碼:

合作經營餐飲店鋪合同(通用3篇)

乙方: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優勢和管理經驗,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項目基本信息  合作經營店鋪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作期限

1、本次合作並無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合約視為終止。

2、在沒有三方同意終止該合同時,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內不得轉讓給他人。

第五條出資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所有財產為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  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退資、出資轉讓

1、退資

(1)自願退資。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②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及承諾。

如:對店鋪所有事情不管不問,消極工作;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事項造成經濟損失;

(4)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2、出資的轉讓

(1)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

(2)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八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經營期間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務及相關勞動,各家人員不得無故缺勤,重大特殊情況出外,事假者必須徵得另外兩方同意方可離開,此情況不算於累計缺勤;

(5)經共同協商討論,各合作人必須有一定的人員參與日常經營及工作,如相關兩方工作人員多於另一方,其兩方人員必須給予支付工資,金額以大家商定為準,或不支付兩方工資,而扣取另一方工資,金額以大家商定為準。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作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最後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未到約定日期而轉讓給另一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合作經營餐飲店鋪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本着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合作宗旨,現就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守。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將登記在甲方名下,車牌號:X12345的大客車採取共同出資,共同管理的方式進行經營。

二、雙方自願合作經營盈利,總投資為1,200,000.00元(壹佰貳拾萬元整),甲方出資660,000.00元(陸拾陸萬元整),佔總額的55%,乙方出資540,000.00元(伍拾肆萬元整),佔總額的45%。

三、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管理,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共同協調經營管理事務。資金收入和支出、車輛管理必須由甲乙雙方協商、協調管理。

四、經營過程中,盈利、虧損、事故風險、故障維修、車輛保險、車輛保養、等收益與支出,甲乙雙方各按50%分配與承擔。以上按實際每月結算一次。

五、車輛在經營中,甲、乙雙方若一方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相關民事、經濟責任則由一方個人承擔。(如:非聘請的駕駛員駕駛、轉借他人使用、正常營業時間外私自使用等)甲乙雙方因應互相監督雙方的經營管理行為。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本合同的規定,不得違反,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自行賠償,給另一方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成功時,由巴中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解決。 若仲裁失敗,雙方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向乙方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餐飲店鋪合同 篇3

技術合作經營企業合同

第一條?合同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決竅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所使用的技術,以確保合營公司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以_________?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條?定義

2.1?“產品”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專利”係指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的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技術”係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方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圖紙、説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_____”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_____為準。

2.5?“技術協助”——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_____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具體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水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合營公司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_________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應對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點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合營公司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技術信息互換”——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約束。

2.7?乙方保證:按雙方協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並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或國內)的先進水平。

第三條?專利和_____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技術和_____。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地區)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條款的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於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註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專利權。

3.5?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_____時,應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製造。

3.6?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乙方同意後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_____在_________(地區)銷售。

第四條?第三方偽造及侵權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_____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第五條?提成費

5.1?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在本合同及其附件生效後_________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銷售額_______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_________計算。

5.3?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_______年以後,每年遞減_________%。

5.4?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錄,便於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在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後的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淨售價並附上應支付的款項數額。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財務主管簽署。

5.5?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應付款項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條?技術培訓

6.1?按合營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以提高公司僱員的技術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僱員按下述技術範圍提供培訓:_________產品的製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與製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係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6.4?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合營公司若需要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合營公司對合營公司人員進行無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合營公司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僱員凡參加並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後_________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優先條款

7.1?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_________製造的產品。

7.2?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_________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採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條?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祕密。合營公司及其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九條?合營期限

9.1?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為期_________年。

9.2?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6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為期_________年的延長,但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技術和_____。

第十條?_____

10.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_____委員會,按照申請_____時該會現行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_____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除非另有規定,_____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_____、_____、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至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立即用電話或傳真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於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條?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英文不一致的,以中文為準。

12.2?合營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三條?其他

13.1?本合同中的標題,僅為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13.3?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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