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合夥協議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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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合夥協議書 篇1
自然人合夥經營挖掘機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經充分協商,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根據我國《民法典》、《合夥企業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和國家政策的規定,自願達成如下自然人合夥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主要經營地:四川省阿壩州各縣、鎮、鄉、村。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挖掘機勞務服務,四川省阿壩州各縣、鄉鎮及其附近市縣、鄉鎮範圍。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20__年4月18日起,至20__年4月30日止,共10
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甲以現金方式出資貳拾萬圓人民幣,合夥人乙以現金方式出資
拾伍萬圓人民幣。
(二)合夥人的出資於20__年4月18日以前交清,雙方於20__年4月18日到上海購買沃爾沃210二手挖掘機。現該挖掘機以叁拾伍萬圓(包含託運費)人民幣已經運回小金縣,該挖掘機可以提供挖掘機勞務服務。
(三)本合夥出資摺合比例為:4:3,作為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四)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扣除挖掘機師傅月均工資伍仟圓、挖掘機的維修及保養後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4:3分配,即甲方佔出資比例為57.14%,乙方佔出資比例為42.86%。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甲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甲乙雙方)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甲乙雙方特此申明:新合夥人入夥前,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提出退
火;但是經對方同意的,可以退火。一方退夥後,對方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新合夥人入夥後按照下列方式退火。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其他嚴重影響合夥事務繼續執行的。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事務,同時作如下分工:
(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的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在重大問題意見不一致的情況下按照雙方聘請的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甲乙雙方共同負責聯繫、簽訂挖掘機勞務承包合同,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超出權限進行業務活動。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第十一條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也可依照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6個月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需要制定有關財務管理、人事管理、挖掘機勞務承包合同或其他具體規章制度的,在本協議的約束下,另行協商制定。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可能用於工商管理局登記。
(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名按捺手印時生效。
甲方: 乙方:
本合夥協議簽訂時間:
本合夥協議簽訂地點:。
自然人合夥協議書 篇2
合夥協議
甲方:________ 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規範合夥企業的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其合夥人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生產水泥製品事務。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企業登記機關核准的範圍為準)。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1.甲方:以貨幣方式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佔註冊資本的70%;
2.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佔註冊資本的30%;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原則上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但須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三)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四)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 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二) 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還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由本合夥企業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三)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自然人合夥協議書 篇3
合夥協議是依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夥企業的契約。下面是小編蒐集的個人合夥協議熱門合同範本篇,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個人合夥協議合同範本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
第三人轉讓,
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____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
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個人合夥協議合同範本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總投資為 元,甲 出資 元,乙 出資 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 %。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説明
個人合夥是指兩個及其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自願聯合。其法律特徵是:
①合夥須有兩個及其以上的公民;
②合夥是按合夥合同聯合起來的經濟單位;
③合夥人必須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
④合夥財產歸全體合夥人共有,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個人合夥應當簽訂合夥協議。合夥協議是指明確合夥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民法典》規定,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當事人未訂立書面協議,但具備合夥條件,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人證明有口頭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其具有合夥關係。簽訂合夥協議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個人合夥可以起字號,依法經核准登記,在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
合夥人的權利有:
①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②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③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④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合夥人的義務有:
①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②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和債務;
③ 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個人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有執行或監督的權利。合夥人可以推舉負責人。合夥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合夥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個人合夥協議合同範本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址:__市(縣)__街道(鄉、村)__號
合夥人:乙(姓名),資料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狀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元,甲出資__元,乙出資__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6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能夠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狀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能夠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合夥協議合同範本
合夥人:
姓名___,性別__,年齡__,住址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上述合夥人為經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公擔;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產品技術方式出資,按計人民幣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摺合比例為:__________,作為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四)、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按約定比例為依據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約定比例為依據承擔。
(個性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能夠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務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職責。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職責。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能夠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狀況下,能夠退夥,但應當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潛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潛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能夠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其他。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能夠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
第三人轉讓,
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同時作如下分工:
(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的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在意見不一致的狀況下按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職責。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超出權限進行業務活動;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第十一條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狀況下,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能夠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也可依照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
第六條
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6、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
第六條
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職責,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職責,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職責。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職責。
(四)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職責。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能夠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資料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資料為準。
(二)需要制定有關財務管理、營銷或其他具體制度的,在本協議的約束下,另行協商制定。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合夥協議合同範本
甲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能夠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潛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
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
第三人轉讓,
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狀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狀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狀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透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透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狀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狀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狀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狀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構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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