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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編曲合作協議(通用3篇)

音樂編曲合作協議(通用3篇)

音樂編曲合作協議 篇1

甲方:

音樂編曲合作協議(通用3篇)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甲方企業文化建設、品牌推廣歌曲的創作要求,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平等、尊重、合作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書,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項目名稱:______。

二、項目內容

1、作曲、配器(編曲)。

2、混音、合成。

三、費用

1、每首歌曲製作費用為:______元。共:____首。

2、以上全部費用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含税)。

四、付款方式

1、乙方開始進入旋律創作、配器、編曲、演唱錄音程序的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總金額____%,即______¥元。

2、全部製作完成後,並通過甲方驗收合格乙方將成品交付甲方,提供正規發票給甲方後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本協議總金額____%的餘款,即______¥元給乙方。

3、以上金額的付款均以貨幣形式支付(電匯、現金或其他雙方任何的支付形式均可)。

五、甲方責權

1、甲方提供文藝精神、背景資料、經營理念、宣傳口號及以往的廣告用語和本項目所需的相關等材料(涉及商業祕密的乙方必須做好保密),作為乙方創作的參考依據。

2、甲方積極配合乙方要求,在本協議簽訂之後,甲方協助乙方此次創作,最後由乙方完成作品的製作。

3、甲方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對乙方各階段的工作計劃安排,應給與支持和配合,對乙方的各類報告甲方應在及時給予反饋。

4、甲方應按本協議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六、乙方責權

1、乙方負責歌曲創作製作的全部流程包括:______。

2、乙方應以極大的熱情,投入到為甲方創作企業歌曲的工作中,確保高質量的完成全部工作。

3、乙方提供歌曲版權使用證明給甲方。

七、交付作品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八、知識產權問題

1、乙方保證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協議任何一部分作品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知識產權的起訴。如發生此類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乙方提供該協議所有音樂作品的版權證明給甲方。

3、乙方享有該協議所有音樂作品署名權、修改權。

4、甲方享有該協議所有音樂作品的著作權、使用權。

5、該協議提供的作品乙方不得私自提供給第三方商業使用,但可以作為乙方非盈利性質的作品介紹、展示,交流以及參加各類藝術評審活動之公益性使用。

九、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其它

1、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所有經甲、乙雙方簽署確認的文件(包括會議紀要、補充協議、往來信函)即成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違約事實,由違約方承擔和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3、藝術創作有着其特有的規律和特點,合作中出現問題雙方本着相互尊重理解友好的態度協商。若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4、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音樂編曲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風險提示: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

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投資演唱會籌備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演唱會籌備工作。

第二條、合作期限合作期限為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風險提示: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

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第三條、出資額、出資方式

1、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萬元整。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

2、雙方的出資,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

3、本協議合作項目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合作期間雙方的出資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由雙方按出資比例予以分割。

第四條、盈餘分配甲方承諾給予乙方的利潤回報計算方法如下:原始出資的利潤回報原始出資額原始出資額服務費原始出資額紅利。

注:

1、原始出資額是指乙方向甲方投資的實際金額。

2、原始出資額服務費的計算方法原始出資額3%2。

3、原始出資額的紅利演唱會未分配利潤原始出資額佔總投資額的比重。

4、演唱會未分配利潤演唱會門票收入贊助金額-演唱會總投資-原始出資額服務費。

風險提示: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第五條、項目負責人及其他人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為項目負責人,其權限是:對外開展業務,訂立招商贊助合同;對合作事項進行日常管理;清算各種債務。

同時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定期提供説明演唱會籌備工作的進展情況及相關財務公開。

甲方負責辦理開辦演唱會所需要的一切審批手續,包括取得演出所需要辦理的各類證照、許可證等手續,並確保符合開辦演唱會的一切手續均合法、有效。

2、乙方的權利及義務:聽取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項目賬冊及經營情況。

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私自參與或介入演唱會的籌備工作過程中。

風險提示: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

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第六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進行業務活動。

2、禁止任何一方經營與合作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3、如其中一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七條、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合作期屆滿;雙方同意終止合作協議;合作項目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作項目在籌辦過程中遇到法律禁止的情形被撤銷;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即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蔘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雙方出資比例分配,如有虧損,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作項目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九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公證處存留一份。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音樂編曲合作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廣東省音樂家協會

為了共同推動原創音樂事業,繁榮原創音樂創作,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和傳播途徑,引領廣大音樂家走向市場,提高音樂創作人的地位和權益,促進音樂產業發展,基於甲方擁有的音樂作品版權資源和乙方擁有的行業優勢與市場營銷渠道,就甲乙雙方在全球範圍內,共同推廣和銷售“甲方版權作品”(具體定義參見下文)事宜,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合作共贏、共同發展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為音樂內容製作和版權擁有方,擁有合法原創音樂作品版權內容。〖甲方版權內容:_________________係指甲方通過各種法律文書證明其擁有所有權或獲得相關權利人授權(包括詞、曲作者或者著作權人、表演者、錄音錄像製品製作者的授權),並向乙方書面授權的同意乙方使用的錄音錄像製品,以及錄音錄像製品中獲得表演者肖像使用授權的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

2、乙方是聯繫省內外廣大音樂家和音樂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乙方整合有經驗有實力的音樂作品運營服務商,以雄厚的市場營銷渠道為依託,經驗豐富的專業營銷團隊和海內外龐大的營銷網絡為支撐,運用現代高新技術傳播音樂的創新文化生產方式,結合產業的市場銷售特點,將原創音樂作品進行精心開發推廣銷售。

第一條合作內容

甲方擁有原創音樂作品版權資源,授權乙方運營甲方原創音樂作品版權內容;乙方進行第三方授權及推廣,利用優勢渠道資源將版權音樂作品推向全球市場。

第二條合作範圍描述

1、合作區域:_________________全球各地區音樂市場及全球互聯網數字音樂傳播領域;

2、合作類型:_________________音樂商品授權運營。

3、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甲方授權乙方使用其原創音樂作品版權的權利,乙方享有向全球音樂市場和一切數字音樂傳播領域進行轉授權的權利,以及非盈利性宣傳推廣等領域中使用的權利。

4、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____本次雙方合作的期限為五年。即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向後順延5年為雙方的合作期限。在期滿前三十天內,如果甲乙雙方對繼續開展本協議所規定的合作內容無異議,可自動順延5年。(甲乙雙方亦可以書面協議形式確定有關繼續合作事宜。)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諾所提供的音樂作品內容為原創作品並擁有版權合法性。甲方可不定期向乙方提供原創音樂作品,同時需向乙方提供定義清晰的、針對所提供的原創音樂作品授權書(授權書的格式見本協議的附件);此外還應提供創作、表演者授權的證明文件。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真實可靠的資質證明、銀行賬户等與正常業務經營相關的資料。

3.對於本合作協議中甲方的授權內容,甲方應承諾:_________________

a)甲方保證擁有授權原創音樂作品之著作權(或擁有合法專屬授權)和錄音作品表演者鄰接權並有權授予本合約所訂之相關權利,其權利完整合法且無侵害他人權利;如果不能取得上述合法權利,則甲方不能將該音樂作品向乙方授權。

b)甲方保證提供的授權內容不違反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法令;由違法內容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甲方擁有授權原創音樂作品版權內容的合法資格,保證擁有合法的、完全的版權權利向乙方授權;合作期間與乙方共同享有該作品的著作權;對於授權內容中涉及的包括但不限於詞、曲、編曲、演唱、演奏、改編、表演、錄製等在內的著作權和鄰接權及其他相關的權利,甲方保證其擁有完全使用權利或已通過合法渠道取得相關權利人或主管單位的合法授權,有權授予乙方依照本協議約定進行使用;乙方根據本協議對該授權使用內容的使用無須另行取得任何第三人的同意和支付任何費用。

c)甲方承諾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合作中所提供的信息內容(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歌曲或藝人圖片)不會侵犯第三方的權利;若甲方使用第三方擁有版權的作品,則甲方應當獲得該第三方或該第三方的代理人對乙方使用第三方作品的許可。如有任何第三方提供與本協議相同的作品內容,向乙方主張權利,應由甲方自行處理,同時由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d)如果甲方授權內容的任何權利有所改變或被廢止,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4.為保證音樂作品原始著作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如甲方以代理方式獲得著作權權利人的有關授權,則甲方需要在向乙方提供歌曲授權證明文件的同時,給出相關著作權權利人的聯繫方式,以備乙方進行核查;如經乙方核查出現甲方未向著作權權利人支付相應的結算款項,乙方有權暫停與甲方的結算。

5.甲方應對授權乙方使用的內容的有效許可使用期限、權利內容、授權服務產品予以明確、具體的標註及説明。

6.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業務合作事宜,保障業務的順利進行。在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業務聯繫人及聯繫方式的更改需提前通知乙方。

7.甲方業務聯繫人及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

8.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___郵箱: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

9.甲方不得利用其它渠道擅自發布委託作品和任何有損於乙方的任何消息;若因甲方擅自利用其它渠道發佈委託作品以及有損於乙方的任何不良信息,乙方有權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甲方責任。

10.甲方授權乙方共同享有甲方著作權作品的錄音製作權,出版發行權、複製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權力。其中如由乙方製作(或投資)的影音製品,版權歸甲乙雙方所共有,作品版税收入雙方另行商定。

11.甲方特此授予乙方使用甲方的姓名,包括任何藝名、肖像、照片、錄像、簽字及生平資料,用於乙方對作品的市場宣傳推廣銷售。上述權利包括:_________________在全球範圍內由乙方和乙方的被許可人在傳播、宣傳推廣、銷售、租賃及以其他方式利用音樂作品時,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及刊印上述姓名,或就上述姓名授予使用許可或使用及刊印傳播權。

12.如乙方在行使甲方授予的音樂作品時,因甲方作品的著作權問題而引起的糾紛,甲方應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13.甲方對擁有代理權的音樂作品或甲方本身如發生任何轉讓、繼受之行為,必須事前書面告知乙方,且權利義務的轉移不得影響甲乙雙方已簽署協議的任何條款,乙方所獲授權依本協議所載條款繼受。

14.甲方擁有對乙方提供的資源投入方案或營銷推廣方案的知情權。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音樂內容相關版權證明文件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對甲方提供的授權作品進行篩選,並對不符合乙方要求或可能侵犯第三方權利的內容不予採用。

2.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資質證明及銀行賬户等與業務經營相關的資料的真實性及合法性進行審核。

3.因甲方所提供的授權內容的版權引起的版權問題糾紛或法律訴訟,甲方須承擔全部責任(包括直接責任、間接責任、附帶責任、衍生責任)和因此產生的包括庭外調解所需賠付在內的所有經濟賠償。此外,無論直接由甲方提供的授權發生糾紛,還是第三方提供的授權發生糾紛,一旦發生包含甲方權利(包括詞、曲著作權、表演者權、錄音錄像製作者權以及表演者肖像權等)的使用出現糾紛,乙方有權在解決糾紛前臨時中止相關收益的分成。

4.如甲方的授權內容受到第三方侵權,乙方有義務提供包括律師服務在內的法律支持服務,並協助甲方共同追討甲方因被侵權而造成的損失,該服務所產生的直接成本(如律師的差旅費)費用由甲方承擔。

5.乙方作為甲方在原創音樂作品引入的合作方,乙方享有在全球範圍內專有使用甲方提交的音樂作品的權利;乙方將根據甲方提供的擁有音樂版權及網絡傳播權的音樂作品,製作專門針對不同業務渠道需要數字音樂版本,供全球不同地區的用户使用。

6.乙方有權將甲方授權內容用於乙方的網站上進行以非贏利目的的公示和用户視聽。

7.乙方擁有甲方授權作品在全球銷售的產品定價權;有權利用自身資源和運營商的資源對合作產品進行自主的宣傳和營銷,並將運營商及運營項目增減情況及時通報甲方。

8.乙方有義務甲方向提供真實準確的結算數據並在雙方對帳之後按照協議規定予以結算。

9.乙方承諾自覺遵守國家和行業制定的各項法律和行業規範,如有違反規定的行為,將自行承擔並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和名譽損失。

10.乙方在合作推廣過程中如涉及演藝活動等推廣,乙方與甲方另行協商。

11.乙方按本協議約定,承諾使用授權作品和信息,不將原創音樂作品相關內容轉入其他方面使用。

第四條合作方式

1.在甲方提供的授權內容版權完整(有錄音錄像製作者、表演者、詞、曲作者或者著作權人授權)的情況下,甲方與乙方就原創音樂作品及數字音樂內容採用分成的方式結算。分成比例為:_________________甲方55%,乙方45%。就本協議項下的合作服務所產生的所有成本和税負,雙方自行承擔各自税、費。

2.乙方可以將甲方所提供的原創音樂作品用於各項市場營銷中,收入按照所有經營業務項實際收入報表數據的計算。

3.結算:_________________按照單個產品(單曲)以季度為週期進行分成的計算。

4.甲乙雙方同意對於授權原創音樂作品全球銷售的每季淨總收入由雙方按照55:_________________45比例分成;每一結算週期次月10日前,乙方提供收支收益明細與甲方進行對帳,對帳雙方無異議,5個工作日內進行結算。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報表數據真實可靠,運營商結算延遲的,且在乙方有證據支持的情況下,相應予以適當延遲。

甲方收款信息如下:_________________

開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聲明與保證

1.雙方互相向對方聲明、陳述和保證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其是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獨立法人或合法公民;

2)其有資格從事本協議項下之合作,而該合作符合其經營範圍之規定;

3)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協議;

4)其有能力履行其於本協議項下之義務,並且該等履行義務的行為不違反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2.甲方提供或授權給乙方的內容,允許乙方以第三方做授權,乙方保證合理使用該內容。

3.甲方保證提供或授權給乙方依照本協議使用的內容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詞曲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等權利,也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如因甲方提供或授權的內容而產生任何爭議,甲方應全責並自行解決。

第六條授權限制

乙方所得授權,僅限於本協議項下授權內容之規定,在全球各地區範圍內使用。

第七條保密

雙方承諾嚴格保守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得知的對方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未經書面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本條規定在本協議終止後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所規定之義務,違約方應在收到守約方要求糾正或補救其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之日,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在十五(15)日內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本協議雙方均有過錯的,應根據雙方實際過錯程度,分別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2.如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發出的關於違約方違約的書面通知後十四(14)日內仍未停止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單方面立即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由於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以及而不能履行本協議,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4.甲乙雙方應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協議的順利履行。

5.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處理7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協議簽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條協議生效和變更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為本協議的補充。

2.協議內容如需修改、補充、變更,應由雙方書面確認方為有效。

第十一條協議的補充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共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政府禁令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影響協議有關條款的履行,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部分義務,或者延期履行本協議。————(本行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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