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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户合夥協議範本(專業律師擬定)(精選3篇)

個體工商户合夥協議範本(專業律師擬定)(精選3篇)

個體工商户合夥協議範本(專業律師擬定) 篇1

工作

個體工商户合夥協議範本(專業律師擬定)(精選3篇)

個體經營合夥協議書

為維護合夥店鋪、合夥人的合法權益,順利開展合夥事務,甲、乙、丙、丁四方經平等協商,就共同經營             工作室事宜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合夥目的

共同經營                  工作室

第二條 合夥店鋪基本情況

名稱:            工作室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類型: 個體工商户  

經營者: 

經營場所: 路1、2號門面

經營範圍: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自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按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的經營期限計算。

第四條 合夥人的出資金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

(一)甲方姓名     出資額(單位:     萬元 ) 出資比例 30  %

乙方姓名     出資額(單位:     萬元 ) 出資比例 20  %

丙方姓名     出資額(單位:     萬元 ) 出資比例 30  %

丁方姓名     出資額(單位:     萬元 ) 出資比例 20  %

(二)在店鋪經營期間增資擴股前,各合夥人按上述比例出資。

(三)各合夥人以貨幣方式出資。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在店鋪清算之前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及挪用。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按上述出資比例對該合夥企業的現有價值以貨幣形式予以分割。

(四)本店鋪所有公共賬户銀行卡均以甲方身份辦理,各合夥人對公共賬目銀行卡的卡、卡號、密碼等信息有知情權。

(五)20xx年8月底前,各合夥人應當做一次前期資金清算,清算店鋪開業前準備及前期運營工作中的資金使用情況(房租、裝修、前期採購及其他費用),清算完成後五日內各合夥人按照各自應承擔的繳付比例完成出資額繳付工作。

(六)每 月/季 度店鋪利潤計算完畢留存店鋪流動資金(店鋪採購及日常開銷使用)後按出資比例分配給各合夥人。在店鋪實際經營過程中,流動資金數額無法滿足店鋪當時使用時,經各合夥人商議後,確定補充資金數額。各合夥人應於商議確定數額之日起五日內,按照各自承擔出資比例完成繳付工作。

(七)各合夥人應當於店鋪房租繳付截止日期的前兩日完成各自繳付工作。

條 利潤分配與虧損分擔方式

合夥各方均有出資義務,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本店鋪應當於每  月/季  的一日計算上 月/季 度店鋪利潤,所獲利潤優先用於各合夥人回收出資成本,合夥店鋪的利潤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本店鋪的虧損及債務由各合夥人按各自出資比例分擔。店鋪如對外產生債務,優先使用合夥資產進行償還,如合夥資產不足以進行清償債務的,由各合夥人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如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條 合夥事務執行

(一)經各方平等協商,本店鋪所有證件均以甲方名義辦理,甲方及乙方代表店鋪對外執行合夥事務為執行合夥人,丙方及丁方不參與店鋪日常管理為非執行合夥人。

(二)經合夥協議約定及全體合夥人商議決定,甲方負責店鋪業務拓展和採購,每月派發基本工資       元,乙方負責店鋪的汽車美容、修理等,每月派發基本工資         元,丙方和丁方不參與店鋪的日常管理,不派發工資。

(三)甲方管理職責為:

1.負責店鋪的日常管理,包括店鋪的整體運營過程監督,確保店鋪按照既定經營目標正常發展,有責任提高店鋪的經營效率及營業額度。對店鋪經營的異常情況,有義務向其他合夥人進行彙報、溝通。

2.負責店鋪日常接待和業務拓展,甲方應管理好店鋪接待工作,做到服務熱情、周到。  

⑴保持與商圈內顧客的良好互動;

⑵參與工商、食藥、城管、税務、衞生防疫等政府職能部門的事物處理,並保持良好的互動關係;

⑶保持與當地社會團體的良好互動關係。

3.負責店鋪日常的貨物採購和產品銷售,做好進貨數據和票據的整理及保存工作,所有金額與資金用途必須留有做賬憑證,賬目條例清晰。任何採購條目都要明確採購名稱,採購單價,採購數量,採購商名稱,採購商地址,採購商聯繫方式,以便於進行進貨台賬統計製作。

4.協調解決顧客對店鋪服務的不滿和投訴。積極拓展業務,提高店鋪的營業額度,催收各類欠款。

5.負責店鋪的賬目整理和總結,每月進行一次店鋪財務梳理總結及進出貨台賬製作,每個自然月末,對本月店鋪財務進行全面統計梳理,製作財務報表,提供給合夥人會議進行核查。 

6.由合夥人共同商議決定由甲方負責的其他事項。

(四)乙方管理職責為:

1.配合甲方負責店鋪的日常管理,包括店鋪的整體運營過程監督,確保店鋪按照既定經營目標正常發展,有責任提高店鋪的經營效率及營業額度。對店鋪經營的異常情況,有義務向其他合夥人進行彙報、溝通。

2.負責店鋪日常經營的質量管控以及安全生產工作。

3.負責店鋪財務基本監督,確保店鋪財務按規定執行,監督財務賬冊,確保收支情況明確清晰,防止出現走私帳等行為,如若發現相關情況要及時通知各合夥人,同時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處理方法由合夥人會議決定。

4.由合夥人共同商議決定由乙方負責的其他事項。

(五)除協議中約定的合夥人職責外,其餘所有合夥店鋪事項均由所有合夥人會議決定。

(六)每月召開一次合夥人會議,由執行合夥人(甲方和乙方)介紹上個月的店鋪經營情況,重大事項友好協商形成決議。

(七)財務制度:

1、店鋪日常經營所有往來票據需經執行合夥人(甲方和乙方)皆簽字方可入賬。

2、嚴禁私自收受錢款不入賬目,欠款出貨需經執行合夥人(甲方或乙方)一方簽字同意確認。賬期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過期則由責任合夥人墊付。

3、經常採購商貨款於月底統一結賬,由執行合夥人(甲方和乙方)皆簽字確認採購名稱,採購單價和採購數量後統一支付。

(八)合夥人可以對其他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當召集全體合夥人召開緊急會議協商解決。

第七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的由合夥人共同決定,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按時出席合夥人會議。 

增資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合夥解散(字數限制略)

條 合夥的繼續和清算(字數限制略)

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0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店鋪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導致合夥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其他業務活動,如合夥人以合夥名義進行其他業務活動獲得了利益,則利益歸合夥所有。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各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店鋪相競爭的業務。若造成了損失,則按實際損失對店鋪以及其他合夥人進行賠償。

(六)合夥人的出資、以合夥店鋪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夥店鋪的財產。合夥人在合夥店鋪清算前,不得轉移、分割、處分合夥店鋪的財產。合夥人在合夥店鋪清算前私自轉移、分割、處分合夥店鋪財產,對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店鋪以及其他合夥人的損失進行賠償,合夥店鋪不得以此對抗善意第三人。

(七)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若造成了損失,則按實際損失對店鋪以及其他合夥人進行賠償。

(八)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店鋪利益的活動,若造成了損失,則按實際損失對其他合夥人進行賠償。

(九)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夥人擅自執行合夥事務,給合夥店鋪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則按實際損失對店鋪以及其他合夥人進行賠償。

(十)合夥人對本法規定或者合夥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夥店鋪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則按實際損失對店鋪以及其他合夥人進行賠償。

第十條 其他

(一)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或按手印)並附身份證複印件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二)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各合夥人不得聘任直系及旁系親屬為店鋪服務人員,任意親屬和朋友對本合夥的事宜沒有決定權。任意親屬和朋友不得直接給其他合夥人提出本合夥的改進意見及建議。

第十合夥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         市仲裁委申請仲裁。

本協議附件各合夥人身份證地址可作為各合夥人的送達地址。 送達主體按照上述送達地址進行送達,視為有效送達;採用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第十條 附件

附件一:甲方、乙方、丙方、丁方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體工商户合夥協議範本(專業律師擬定) 篇2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 (受讓方): _______________,

個體工商户地址: 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企業登記管理規定》、《城鄉個體工商户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個體工商户的轉讓

1.轉讓方同意將該個體工商户的資產價值人民幣_______元及個體工商户的名稱和印章轉讓給受讓方。

2.作為受讓該個體工商户資產和名稱的對價,受讓方應向轉讓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以下簡稱轉讓價款)。

3.轉讓方應儘快完成清產核資工作,及時向受讓方辦理財產移交手續,並在此後停止使用該個體工商户名稱。

4.該個體工商户財產移交後,由轉讓方及時到工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

5.轉讓方辦理註銷登記後,由受讓方到工商機關辦理開業登記,受讓方應在辦理開業登記後方以該個體工商户的名稱開展經營活動。

6.註銷登記前使用該個體工商户的名稱產生的債權債務由轉讓方負責。

7.個體工商户財產移交後新產生的債權債務由受讓方負責。因受讓方遲延工商登記而導致被工商部門罰款或沒收非法所得的,由受讓方承擔責任。

8.在轉讓方申請辦理註銷登記、登記機關核准註銷登記後,受讓方應在報刊上刊登公告,使廣大消費者及其利害關係人知悉。

二.定金及付款安排

9.為保證本協議的順利履行,在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____日內,受讓方應將人民幣_______元支付到轉讓方的指定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受讓方履行協議的定金。

10.受讓方向轉讓方分期支付轉讓價款,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支付第一筆款項人民幣_____元,否則轉讓方有權沒收定金。此後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人民幣_____元,直至支付完畢總轉讓價款為止。

三、違約責任

11.如果受讓方未按本協議第9或10條規定的期限內向轉讓方支付定金或轉讓價款,則每遲延一日,受讓方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逾期金額的1‰的滯納金,逾期十個工作日的,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但已收取的轉讓價款不予返還。

12.一方違約,經另一方發函催告並明確告知所將遭受的損失的,違約方仍拒不履行的,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該經濟損失。

四、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14.協議雙方應對本協議所涉及的對方的商業資料予以保密,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履行完畢後5年內仍然有效。

15.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訴訟解決。

1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體工商户合夥協議範本(專業律師擬定) 篇3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 (受讓方): _______________,

個體工商户地址: 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企業登記管理規定》、《城鄉個體工商户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個體工商户的轉讓

1.轉讓方同意將該個體工商户的資產價值人民幣_______元及個體工商户的名稱和印章轉讓給受讓方。

2.作為受讓該個體工商户資產和名稱的對價,受讓方應向轉讓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以下簡稱轉讓價款)。

3.轉讓方應儘快完成清產核資工作,及時向受讓方辦理財產移交手續,並在此後停止使用該個體工商户名稱。

4.該個體工商户財產移交後,由轉讓方及時到工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

5.轉讓方辦理註銷登記後,由受讓方到工商機關辦理開業登記,受讓方應在辦理開業登記後方以該個體工商户的名稱開展經營活動。

6.註銷登記前使用該個體工商户的名稱產生的債權債務由轉讓方負責。

7.個體工商户財產移交後新產生的債權債務由受讓方負責。因受讓方遲延工商登記而導致被工商部門罰款或沒收非法所得的,由受讓方承擔責任。

8.在轉讓方申請辦理註銷登記、登記機關核准註銷登記後,受讓方應在報刊上刊登公告,使廣大消費者及其利害關係人知悉。

二.定金及付款安排

9.為保證本協議的順利履行,在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____日內,受讓方應將人民幣_______元支付到轉讓方的指定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受讓方履行協議的定金。

10.受讓方向轉讓方分期支付轉讓價款,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支付第一筆款項人民幣_____元,否則轉讓方有權沒收定金。此後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人民幣_____元,直至支付完畢總轉讓價款為止。

三、違約責任

11.如果受讓方未按本協議第9或10條規定的期限內向轉讓方支付定金或轉讓價款,則每遲延一日,受讓方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逾期金額的1‰的滯納金,逾期十個工作日的,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但已收取的轉讓價款不予返還。

12.一方違約,經另一方發函催告並明確告知所將遭受的損失的,違約方仍拒不履行的,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該經濟損失。

四、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14.協議雙方應對本協議所涉及的對方的商業資料予以保密,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履行完畢後5年內仍然有效。

15.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訴訟解決。

1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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