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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祕密轉讓和補償貿易合作生產合同書(精選3篇)

技術祕密轉讓和補償貿易合作生產合同書(精選3篇)

技術祕密轉讓和補償貿易合作生產合同書 篇1

第一條 合同範圍

技術祕密轉讓和補償貿易合作生產合同書(精選3篇)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合資經營中速船用主機廠。茲同合資經營條件尚未成熟,雙方將以補償貿易進行合作生產並以此作為雙方合作的第一步,其條件如下:

1.1 乙方將向甲方轉讓生產下列型號中速船用主機(以下簡稱合同產品)的技術祕密及全部技術資料,其型號如下:

12V——400ZC中速船用主機;

12V——600ZC中速船用主機。

1.2 “技術文件資料”的定義範圍及交付:

本合同1.1款所指的技術資料(以下簡稱資料)定義是乙方提供合同產品的技術資料由三大部分組成:即乙方現用的一般技術資料,產品設計圖紙和生產技術資料,上述資料方包括詳細的技術祕密。

(1)一般技術資料包括:

a.12V—600ZC中速船用主機的技術規範(包括部裝、總裝、試車、交貨試驗等);

b.12V—400ZC中速船用主機的主要零部件的技術規範;

c.合同產品中所使用的配套產品的外型尺寸、安裝尺寸和性能參數的樣本,

(2)產品設計圖紙:

乙方提供合同產品的產品設計圖紙應包括:

a.合同產品的全套施工圖紙(包括總裝圖、部件圖、系統圖、原理圖及全部零件的詳細圖紙);

b.合同產品的計算資料和計算書;

c.有關船級社發給的證書及交船級社驗證的圖紙、計算書及其他資料清單;

d.試驗書設計圖紙及其技術文件。

(3)生產技術資料:乙方提供的合同產品的生產技術資料應包括合同產品全部工藝性指導文件及主要零件的詳細製造技術資料;對原材料和合同產品零部件在生產過程中和生產後的質量檢驗要求,驗收手段,驗收步驟及驗收技術文件。

(4)資料的修改:若乙方採用新技術改進產品、改進工藝過程,降低等需要對提供的資料進行修改時,應將修改的結果以書面形式提供給甲方。

(5)資料的提供方式:

a.對一般技術文件應提供三份藍圖或同等數量的清晰的複製圖;

b.對產品設計圖紙應提供一份生產底圖及兩份藍圖;

c.對生產技術資料應提供兩份藍圖;

d.對已提供過的完全相同的重複資料,可免於提供,但需在清單中予以註明。

(6)資料的交付進度:

a.根據資料定義的規定,為生產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機需要,乙方在簽訂合同後30天內需向甲方交付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全部圖紙;

b.根據資料定義的規定,為生產12V—600ZC型中速船用主機的需要,乙方在鑑訂合同後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需向甲方交付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

1.3 甲方將生產的產品向乙方返銷如下:

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機,每年_________台;

12V—600ZC型中速船用主機,每年_________台。

1.4 以補償貿易進行合作生產期限為 年, 年後若合資經營條件不成熟,則可延長合作生產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 年。

第二條 轉讓技術祕密和技術文件

2.1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和試驗安裝、調試、運轉及維修等有關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必須和乙方目前使用的資料內容相同。

2.2 合同產品資料的審核和驗證:

乙方對提供給甲方的產品設計圖紙、製造技術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清晰性負責。看產品設計圖紙和生產技術資料中的任何部分發現有失誤,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時立即補齊遺失部分或更改錯誤部分。

2.3 在合作生產期間,乙方將以最優惠價格向甲方提供甲方方面市場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體內容另行商定。

2.4 乙方保證向甲方轉讓的技術祕密和技術資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三條 價格和支付方式

3.1 為了支付轉讓2.1條款中所規定的12V一400ZC型中速船用主機的技術祕密和技術資料費用,乙方應向甲方交付費用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年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年起以後的_________年中按每年將產值(即每年總產值扣除進口部分價值和税收費用後的產值)其提成費為______%。

3.2 合同簽署生效後三十(30)天內,甲方按照由銀行提交的乙方下列單據,予以第一次支付總金額的______%,即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1)根據附件_________要求,提供第一批資料的空運提單;

(2)經甲方確認的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出具不可撤銷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

(3)乙方方的商業發票:一式兩份;

(4)乙方方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3.3 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甲方按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予以第二次交付_______年總金額的_______%現金,即U.S.D(大寫: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1)按附件_________要求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供第二批資料空運提單。

(2)乙方方商業發票一式兩份。

(3)乙方方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3.4 雙方同意_________年用現金支付,_________年付_________%現金,其餘_________%金額用甲方返銷產品補償。

3.5 _________年的費用本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方交付商業發票一式兩份。

3.6 自_______年起及其各年份按3.1款規定的提成費用應在每年_____月_____日在收到乙方方商業發票(一式兩份)後支付。

3.7 在合作生產期間鑑於甲方遵照3.1款已向乙方交付了轉讓技術祕密的部分費用,各合資經營時機成熟,雙方同意成立合資經營企業時,則乙方將其剩餘部分的技術祕密費用可作提資的一部分。一旦雙方不能進行合資經營,在五(5)年之內合作生產被迫終止時,甲方確認向乙方支付技術祕密費用的剩餘部分。若出現上述情況,對支付技術祕密費用的進度和方式由雙方在通常時候予以協商。

第四條 合作生產的補償貿易

4.1 為有利甲方的外匯平衡,乙方同意甲方生產12V—400ZE,12V—600ZC中速船用主機返銷給乙方。

4.2 上述訂單的總價必須保證不低於甲方每年向乙方反付購買零部件所需費用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同意在甲方補償能力擴大及乙方需求擴大的前提下,其補償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4.3 甲方將以優惠價格向甲方提供產品,其品種、數量、交貨期等將由雙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甲方產品必須符合乙方的標準。

4.4 乙方要求在甲方接到上述產品圖紙後立即試製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機。首批產品各一台將分別在雙方進行試驗,在試驗合格的基礎上乙方要求甲方於_________年內提供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機_________台。其價格、交貨期在簽訂正式合同時商定。

第五條 保證

5.1 乙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所供應的資料應是最新技術的代身,其內容和甲方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5.2 乙方保證所供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

第六條 税費

6.1 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繳納的一切税收,發生在甲方方以外的均由乙方承擔。

6.2 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繳納的一切税費,發生在甲方以內的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商標

7.1 甲方有權使用乙方商標和合同產品的序號。甲方將下列商標標明在甲方所生產的合同產品上。

7.2 甲方製造的鉻牌、報價單、技術規格書、廣告、説明書、樣本等,凡是合同產品均以甲方名稱來表示。

第八條 包裝

8.1 須用堅固的木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防濕、防潮、防震、防鏽、耐粗暴搬運。由於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賣方應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或損失。

8.2 賣方應在每件包裝上,用不退色油漆清楚地標刷件號、尺碼、毛重、淨重、“切勿受潮”等字樣,並刷有下列嘜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 裝箱單兩份,註明毛重、淨重、尺碼和所裝貨物每項的品名和數量。

第九條 人力不可抗拒

9.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或其他雙方同意的事件而影響執行合同時,雙方同意延長合同期限,延長時間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9.2 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況用電報通知另一方,並在十四(14)天以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交給另一方確認。

9.3 受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續到一至二十(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條 仲裁

10.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已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0.2 仲裁地點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

10.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4 仲裁費用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應由敗訴方負擔。

10.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部份外,合同的其餘部分在仲裁期間仍繼續執行。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雙方代表在_________正式簽字,自簽字之日起1周內本合同應經有關部門批准後生效。

11.2 本合同以英文書就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式兩份。

11.3 本合同有效期見第十一條所述。

11.4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與正文有同等效力。

11.5 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換的所有文件、函電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自動失效。

11.6 本合同只能根據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名或蓋章的書面文件進行變更、追加或修改。

11.7 在執行合同期內雙方的通訊均以函電進行,書信往來一式兩份。

第十二條 法定地址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略

技術祕密轉讓和補償貿易合作生產合同書 篇2

甲方:

註冊地址:

郵編: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

註冊地址:

郵編: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合同,以期遵守。

第一條 技術名稱、資料

1.技術名稱、權屬:

2.“技術文件資料”的定義及範圍:

(1)一般技術資料包括:

(2)產品設計圖紙:

(3)生產技術資料:

(4)資料的修改:

3.資料的提供方式:

(1)對一般技術文件應提供 份藍圖或同等數量的清晰的複製圖;

(2)對產品設計圖紙應提供 份生產底圖及 份藍圖;

(3)對生產技術資料應提供 份藍圖;

(4)對已提供過的完全相同的重複資料,可免於提供,但需在清單中予以註明。

4.資料的交付進度:

(1)根據資料定義的規定,在簽訂合同後 天需交付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

(2)根據資料定義的規定,在簽訂合同後於 年 月 日前需向 交付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

第二條 合作期限

以補償貿易進行使用生產期限為 年, 年後若合資經營條件不成熟,則可延長合作生產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 年。

第三條 轉讓技術祕密和技術文件

1.乙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和試驗安裝、調試、運載及維修等有關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必須和目前使用的資料內容相同。

2.乙方對提供甲方的產品設計圖紙、製造技術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清晰性負責。

3.在合作生產期間,甲方將以最優惠價格向乙方提供本項目市場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體內容另行商定。

4.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技術祕密和技術資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四條 價格和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技術祕密和技術資料費用期限如下:

年 人民幣(大寫: 元整)

年 人民幣(大寫: 元整)

年起以後的 年中按每年淨產值(即每年總產值扣除進口部分價值和税收費用後的產值)其提成費為 %。

2.合同簽署生效後 天內,乙方按照由 銀行提交的甲方下列單據,予以第一次支付總金額的 %,即 人民幣 (大寫: 元整)。

(1)根據附件 要求,提供第一批資料的空運提單;

(2)經乙方確認的 銀行出具不可撤銷的保函正副本條一份;

(3)甲方的商業發票一式 份;

(4)甲方即期匯票一式 份。

3.乙方於 年 月 日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予以第二次支付 年總金額的 %現金,即 人民幣(大寫: 元整)。

(1)按附件 要求於 年 月 日提供第二批資料空運提單;

(2)甲方商業發票一式 份;

(3)乙方即期匯票一式 份;

4.雙方同意 年用現金支付, 年付 %現金,其餘 %金額用乙方返銷產品補償。

5. 年的費用本年 月 日支付,甲方交付商業發票一式 份。

6.自 年起及其後各年份按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提成費用應在每年 月 日在收到甲方商業發票(一式 份)後支付。

7.在合作生產期間,鑑於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轉讓技術祕密的部分費用,若合資經營時機成熟,雙方同意成立合資經營企業時,則甲方將其剩餘部分的技術祕密費用可作為投資的一部分。一旦雙方不能進行合資經營,在 年之內合作生產被迫終止時,乙方確認向甲方支付技術祕密費用的剩餘部分。若出現上述情況,對支付技術祕密費用的進度和方式由雙方在適當時候予以協商。

第五條 合作生產和補償貿易

1.為有利乙方的外匯平衡,甲方同意乙方生產主機返銷。

上述訂單的總值必須保證不低於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購買零部件所需費用總額的 %。甲方同意在乙方補償能力擴大及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其補償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2.乙方將以優惠價格同甲方提供產品。其品種、數量、交貨期等將由雙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產品必須符合標準。

甲方要求乙方接到上述產品圖紙後立即試製主機。首批產品各一台將分別在雙方進行試驗,在試驗合格的基礎上甲方要求乙方 年內提供主機 台。其價格、交貨期在簽訂正式合同時商定。

第六條 保證

甲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所供應的資料應是最新技術的成果,其內容與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所供資料是完整、正確、清晰的。

第七條 税費

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繳納的一切税收,發生在乙方國外的均由甲方承擔。乙方履行本合同需繳納的一切税費,發生在乙方國內的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商標

乙方有權使用甲方商標和合同產品的序號。乙方將下列商標標明在 生產的合同產品上: 。乙方製造的銘牌、報價單、技術規格書、廣告、説明書、樣本等,凡是合同產品均以甲方名稱來表示。

第九條 包裝

1.須用堅固的木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防濕、防潮、防震、防鏽、耐粗暴搬運。由於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由於採用不安全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損失,賣方應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或損失。

2.賣方應在每件包裝上,用不褪色油漆清楚地刷件號、尺碼、毛重、淨重、“切勿受潮”等字樣,並刷有下列嘜頭: 。

3.裝箱單 份,註明毛重、淨重、尺碼和所裝貨物每項的品名數量。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或其他雙方同意的事件而影響執行合同時,雙方同意延長合同期限,延長時間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2.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況用電報通知另一方,並在 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交給另一方確認。

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續到 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本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一條 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 國的 市,由 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裁決外,應由敗訴方負擔。

5.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合同的其餘部分在仲裁期間仍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的轉讓行為均屬無效。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釋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予以説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並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五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電子郵件以郵寄或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電子郵件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發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訊地址或者傳真、電子郵件系統的通知、文件、資料均視為有效送達。

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另一方簽收之日視為送達;簽收之日不明確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郵之日起算 日視為送達。通過傳真、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通知、文件、資料等數據電文進入另一方系統之時視為送達;通知、文件、資料等數據電文進入另一方系統之時不明確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發出後的第 日視為送達。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及其補充合同內空白區域內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3.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換的所有文件、函電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自動失效。本合同只能根據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名或蓋章的書面文件進行變更、追加或修改。

4.本合同—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技術祕密轉讓和補償貿易合作生產合同書 篇3

技術祕密轉讓合同(三)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簽訂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促進科技進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甲乙雙方就_________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術語定義

除非本合同中下文另有明確規定的含義,用於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定義如下:

a.技術祕密:指甲方所掌握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所需的一切知識和經驗,以及一切與之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實際技巧,包括已申請專利部分和未申請專利部分的一切所需資料。

b.合同產品:指乙方根據甲方的轉讓技術設計、製造的產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c.考核產品:指乙方根據甲方許可的技術設計、製造,並按本合同附件五的規定進行考核驗收的各型號的第一批中的任一合同產品。

d.技術資料:指附件二中所列甲方用於設計、製造、安裝、維修和銷售合同產品技術資料、圖紙、技術數據以及甲方現有的一切有關的其他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補充技術:指本合同有效期由甲方進一步開發的與設計、製造、安裝及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技術。

f.改進技術:指本合同有效期由乙方開發的,對本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及維修技術做出的改進。

g.淨銷售額:指從合同產品的總銷售價中扣除運輸費、包裝費、保管費和保險費後所剩的金額數。

h.入門費:指合同簽約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一筆技術使用費。

i.提成費:指在合同有效期內,以淨銷售額為提成基數按照規定提成比例計提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技術使用費。

第二條內容、範圍和要求

2.1本合同轉讓的只是技術祕密的使用權,並且乙方只能自己使用受讓技術,乙方無權將該技術祕密透漏、外傳給任何第三方使用。技術祕密的所有權仍屬於甲方,甲方可向第三方轉讓所有權或使用權,本合同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2.2甲方同意乙方享有在_________(範圍)設計、製造合同產品的權利及在_________(範圍)使用、維修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

2.3乙方承擔義務不向_________出售合同產品,如有違約,則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2.4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所有有關的技術祕密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5甲方負責對乙方的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和技術指導,使乙方技術人員儘快掌握上述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6甲方將派遣技術人員赴乙方工廠進行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三條技術使用費

3.1乙方受讓甲方技術應向甲方支付技術使用費,技術使用費包括入門費和提成費。

3.2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入門費_________元。該入門費包括資料交付前的費用及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各種技術服務和培訓費。

3.3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銷售合同產品的每筆合同淨銷售額的_________%作為使用費。

3.4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滿三年後的第四個年度算起,乙方向甲方支付銷售合同產品的每筆合同淨銷售額的____%作為使用費

第四條支付條件和支付方式

4.1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一切費用,均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4.2入門費_________萬元按下列方式和比例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a.合同生效後日由乙方將入門費的20%即_________元支付給甲方。

b.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規定的第一批技術資料後日內,將入門費的50%即_________萬元支付給甲方。

c.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規定的最後一批技術資料後日內,支付入門費中其餘30%即_________萬元。

4.3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規定,考核產品驗收後,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內,乙方按以下要求支付使用費。

a.每年月日後的15天內,乙方將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銷售價通知甲方。

b.乙方在收到甲方對銷售量和銷售價的確認書以及該年度使用費計算書後15天之內向甲方支付使用費。

4.4在合同生效滿年後,第四年度開始,按下列要求支付使用費。

a.在每一年度最後一日後15天內,乙方將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銷售價格通知甲方。

b.乙方在收到

方對銷售量和銷售價的確認書以及該年度使用費計算書後日內,向甲方支付使用費。

4.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會計人員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情況要建立單立帳簿,在每台(批)合同產品的銷售單據上,應對1.1g款中所列的各項支出分別列項。對沒有分別列項或項目不全的單據,將被視為已經扣除上述各項支出計算的單據。會計帳目的查閲方法雙方另行商定。

第五條技術資料的交付

5.1甲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交付時間和內容,通過郵局將資料掛號寄給乙方。

5.2乙方所在地所屬郵局的落地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乙方在收到資料後7天內須將收到單據複印件寄給甲方。

5.3甲方在技術資料寄出後48小時之後,須將合同號、寄出資料的掛號單複印件、資料目錄清單、件數用掛號信通知乙方。

5.4如技術資料在郵寄中有丟失、損壞、短缺等現象,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後日內,再次免費補寄給乙方。

5.5每包(箱)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寫明: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地;

d.件號、箱號。

5.6技術資料包(箱)內須附詳細的技術資料清單二份,標明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號碼。

5.7技術資料的修改和改進、改進技術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確定與劃分辦法由雙方另行簽定書面協議。

第六條考核與驗收

6.1為驗證甲方在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可靠性和考核乙方生產合同產品的能力,由乙方和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驗收,具體辦法詳見合同附件五。

6.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技術參數和性能如符合甲方提出的要求,雙方應共同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6.3如考核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後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按6.2條規定雙方簽署合格證書。

6.4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甲方責任,例如提供技術資料、培訓、技術服務不正確等原因,甲方應承擔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費用,並且自費派人蔘加第三次考核;如系乙方責任,則由乙方承擔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費用,並承擔甲方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考核的全部費用。

6.5第三次考核

合格,合同產品按6.5條規定簽署合格證書,仍不合格,則雙方應協商研究本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具體問題。

第七條甲方的責任

7.1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甲方實際使用的最新的、完整的、正確的技術資料,並保證按時提供。

7.2甲方保證是合同所述技術祕密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所有者,並有權向乙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甲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如果第三方直接指控乙方,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仍由甲方出面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第八條乙方的責任

8.1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和第五條的規定,按時支付使用費。

8.2乙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充分實施該技術祕密,並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技術指導操作。

8.3乙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術祕密與之相關的一切技術資料、圖紙予以保密。不將上述技術祕密及有關資料泄密給任何第三方。同時還保證採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況發生。

8.4乙方保證不將甲方提供的任何圖紙和技術資料用於實施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目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違約金、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

9.1如果乙方未按規定的期限支付使用費,則逾期每日按應交使用費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拒不補交使用費或違約金的,應當停止使用技術祕密,交還技術資料、補交使用費和違約金,並按入門費的_________倍賠償甲方。

9.2如果乙方發生泄密情況,甲方有權根據泄密的範圍和程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賠償額不低於_________萬元。

9.3如果乙方超出約定範圍使用轉讓技術或擅自授權第三方使用轉讓技術,甲方有權根據超出使用的範圍和程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賠償額不低於_________萬元。

9.4如果乙方出具虛假帳目,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所欠(應交未交)使用費,並要求乙方按所欠(應交未交)使用費的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0.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案解決: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裁決;

b.向_

_______所在地法院起訴。

10.2除了進行調處或訴訟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餘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及其它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5天內,用電報或信件通知對方,並於15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有關該事故的證明文件用掛號信提交對方確認。

11.3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上述事故為理由終止合同,也無權向另一方提出因此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推遲履行的損失賠償要求。

11.4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在事故解除之日起15天內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合同的問題,逾期不能達成協議,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終止及其它

12.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12.2本合同有效期從生效之日算起為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2.3根據雙方中任何一方提議,本合同可按雙方滿意的條件延期,並在本合同期滿前6個月進行商談。

12.4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本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履行債務。

12.5本合同期滿之日前乙方已經完成製造或接近完成製造的合同產品,應視為已銷售的合同產品,並按規定支付使用費。

12.6本合同附件一至六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7對本合同個別條款及附件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友好協商,由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後變更成立。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合同產品品種、規格

附件二技術資料清單

附件三技術培訓

附件四技術服務

附件五驗收標準及辦法

附件六技術資料的修改及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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