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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後勤)服務員勞動合同書(精選15篇)

酒店(後勤)服務員勞動合同書(精選15篇)

酒店(後勤)服務員勞動合同書 篇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酒店(後勤)服務員勞動合同書(精選15篇)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合同起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乙方保證符合甲方如下錄用條件:

(一)崗位技能:_________

(二)工作經驗:_________

(三)文化程度:_________

(四)其他條件: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它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

第三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四條合同期限前_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工作。

第六條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工作業績能力表現,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

第七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八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第九條乙方實行_________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一條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可以微調發薪日期。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税前),轉正後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税前)。乙方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三條乙方任職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標準,但不可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七條乙方依法享受各種休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為扣繳。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衞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第二十五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六條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崗位規範、工作流程、操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十七條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衞生等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教育。

第二十八條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範;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第三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記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五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八條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乙方參與甲方項目的,在項目結束後方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在項目未結束時辭職,乙方應當根據甲方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理。甲方無項目管理規定的,乙方應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工資和獎金承擔賠償責任,並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第四十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到期為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_____個月。

第四十五條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四十六條下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6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0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1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4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4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四十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在乙方辦理好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五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或者辭職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或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除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收入作為賠償金外,應按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時間的,除非甲方認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則視為乙方辭職,甲方可通知乙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第五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三條乙方確認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送達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第五十四條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均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條甲乙雙方簽訂的《職位説明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六條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酒店(後勤)服務員勞動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月。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崗位工作。

第三條:甲方向乙方免費提供食宿,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

(二)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每月以人民幣的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大寫: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不得拖欠。

(三)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五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六條: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第八條:甲方解除合同應提前十五個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九條:當事人雙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五)其他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用人單位)簽字蓋章:________

乙方:________(勞動者)簽字蓋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酒店(後勤)服務員勞動合同書 篇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______________

乙方 (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地址: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住址: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泉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_____個月,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個月, 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工作地點從事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無正當理由應服從變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並可按照有關規定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作出規定和調整。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執行。

(二)鑑於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安排。

四、 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後,甲方以下列第_____種計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計時工資。工資為_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

協商約定計件單價。

3、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的___日。乙方月工資不得低於省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法規執行。

(二)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後,其工資參照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但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三)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_____________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記載變更內容,註明變更日期,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成立。變更勞動合同,應訂立《勞動合同變更書》,也可就有關內容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專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勞動合同同等的約束力。

九、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勞動爭議處理

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在法定時效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不服仲裁裁決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一、本合同沒有訂明的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如與新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新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酒店(後勤)服務員勞動合同書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月)。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並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第十條 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 元。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為 元,計件單價為 元或完成工作額的 %提成。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 %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 元。

第十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 元。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可給予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四條 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或其他財物,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續訂

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甲方違反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從發薪日第 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 %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併發給乙方,同時,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後勤)服務員勞動合同書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協商一致,共同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一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元,於次月_____日前發放(預留第1月半月工資,在合同解除時結算)。

三、管理制度

1、自覺遵守店規店紀,要講文明、講禮貌,要積極進取,愛崗敬業,善於學習,掌握技能。

2、要着店裝上崗,要儀表端莊,舉止大方,規範用語,文明服務,禮貌待客。

3、工作時間不準離崗,有事必須請假。

4、在工作之餘發生意外傷害後果自負,晚上下班後住宿人員按時回宿舍休息,若夜不歸宿或發生違法行為本店概不負責。

四、衞生制度

1、公用餐具應每日清洗,餐具表面必須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

2、服務員每天要按程序、按規定和要求清理餐廳衞生,要認真細緻,管理好餐廳的物品。

五、考勤制度

1、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2、請假1天,不發當日工資,曠工1天扣除2日全額工資。

六、獎罰條例

1、上班遲到、早退,每次扣除10元。

2、對份內的工作出現拖延、不予理睬、粗心大意,造成損失者,每次扣除20元。

3、員工之間發生打架鬥毆事件,每人扣除200元,後果自負。

4、對於工作突出的員工,年底給予獎勵。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乙方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得到甲方同意後批准方可解除。

2、如合同期未滿,乙方自行解除合同,甲方將不予發放當月工資及預留的15天工資。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後勤)服務員勞動合同書 篇6

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號碼: 家庭住址:

為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按月給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元。必須在每月30日之前付清工資。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工作服等必備品。

(三)、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每日三餐。

(四)、乙方若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必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和家族病。

(二)、乙方必須嚴格服從甲方正常的工作管理。

(三)、乙方必須講究個人衞生,嚴禁使用黴爛食品。

(四)、如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勞動報酬按時支付工資,乙方有權向相關部門提出仲裁請求,有權要求甲方補發工資並解除勞動合同。三、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有關規定,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酒店(後勤)服務員勞動合同書 篇7

甲方:

乙方: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為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 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四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為,並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二)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務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或工種)變換情況;

3.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第六條 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七條 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一個月通知

乙方。

第八條 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 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為第一審理機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聯絡方式:

酒店(後勤)服務員勞動合同書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説,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 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後勤)服務員勞動合同書 篇9

根據《勞動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

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______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

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採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

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

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

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甲方為乙方辦理有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並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後勤)服務員勞動合同書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新神州網吧俱樂部 乙方(職工): 名稱:新神州網吧俱樂部 姓名:

法定代表人:谷文敏 身份證號碼: 地址:發明家廣場南棟3-2 現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20xx年4月起至20xx年4月止。

2、無固定期限:從20xx年4月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二)試用期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一個月。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服務員。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做好網吧的服務工作,服從管理及安排。

(三)甲方因乙方工作能力方面不勝任本項工作或經營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六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600元/月;試用期滿工資700元/月。

2、無固定期限工資按短期工計算工資。(必須做滿一個月)

3、未做滿一個月的甲方不提供工資。

4、做滿半年的甲方將在原來工資的基礎上增加50元的工齡工資。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當地的工資情況調整乙方工資。

(四)甲方每月 5 日發放工資。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紀律

(一)1、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

2、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如因乙方泄密造成重大損失的,甲方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六、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七、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請好人,辦理好交接手續,方可與甲方結算工資。否則甲方將不退還押金及本月工資。

八、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除工資外,另補發一個月工資。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甲方扣發本月工資及押金。

九、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酒店(後勤)服務員勞動合同書 篇1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約定的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如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二、工作待遇:

1、甲方支付乙方工資 元,三個月試用期後,將享有提成和全勤工資;

2、甲方為乙方實行包吃住的優惠條件。

3. 如乙方在當月工作表現優異的,甲方應考慮給乙方的工資做相應的調整。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交納保證金《半個月的工資額》。如中途乙方提出要離職,經甲方檢查沒有對甲方用品的損壞,按甲方要求辦理離職手續完後,保證金全部退還;如有損壞,則在保證金中扣出損壞用品的費用。

5、服務員每月工休兩天。

三、乙方工作責任及要求: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安排,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公司制度處罰;

2、未經許可乙方不能讓無關人員進入廚房、食堂,不允許跟職工閒談與工作無關事宜;

3、乙方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大廳設備設施,否則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如果設備有故障,要及時與甲方彙報、處理。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所有設備,若因乙方操作不當而損壞設備設施則根據情節承擔50%~100%。

4、乙方不能有偷竊行為,否則一律送派出所處理。

四、乙方有一列情況甲方可解除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職業道德情節較為嚴重的;

3、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不服從工作安排,經教育不改的;

4、食堂浪費大、對本職工作不負責、做得較差者;

5、佔小便宜、有偷竊行為。

五、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時,必須15天以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並且必須取得甲方同意,並且無論發生任何情況乙方必須執行工作交接責任,如違反則不退還保證金。

六、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乙方身份證地址:

乙方身份證號碼:

日期: 日期:

酒店(後勤)服務員勞動合同書 篇12

合同編號:

甲方(消費者): 乙方(經營者):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住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深圳經濟特區家庭服務業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家政服務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服務內容

乙方選派家政服務員 人,以□居家/□非居家/□鐘點工的服務方式為甲方提供下列第 項服務。

1、一般家務;2、孕、產婦護理;3、嬰、幼兒護理;4、老人護理;5、家庭護理病人;6、醫院護理病人;7、 。

具體服務內容:

第二條家政服務員的基本情況及技能

性別: 年齡: 籍貫: 學歷:

乙方家政服務員應具備的技能或其他條件:

第三條 服務場所: 。

第四條服務期限及工作時間

1、服務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非居家類服務時間為上午----點至----點;下午----點至----點;晚上----點至----點。

3、鐘點工類家政服務時間為: 。

第五條 服務費用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共 元人民幣/月。其中乙方家政服務員工作報酬不少於 元人民幣/月。

支付時間為 。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合理選定、更換和辭退乙方家政服務員。

(2)甲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狀況有異議的,有權要求重新體檢。如體檢合格,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如對體檢項目有特別要求,可以要求增加,但應承擔所增加項目的體檢費用。

(3)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①乙方家政服務員有違法行為的;②乙方家政服務員患有傳染病的;③乙方家政服務員未經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為提供服務的;④乙方家政服務員給甲方造成較大財產損失的;⑤乙方家政服務員工作消極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務的;⑥乙方家政服務員離職的;⑦乙方家政服務員拒絕甲方合理的體檢要求的;⑧。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①乙方家政服務員存在刁難、虐待甲方成員等嚴重影響甲方正常生活行為的;②符合調換條件,經甲方請求,乙方調換名同級別的家政服務員後仍不能達到合同要求或拒不調換的;③空崗 日乙方未派替換人員到崗工作的。

2、甲方義務:

(1)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條件(應註明是否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聯繫電話、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及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具體要求。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甲方應尊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人格尊嚴,不得歧視、虐待或性騷擾乙方家政服務員,不得侵犯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個人隱私。

(4)甲方應為乙方家政服務員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服務環境。甲方應安排乙方家政服務員每月---天的休息時間。在雙休日以外的國家法定假日確需乙方家政服務員正常工作的,應給予日平均工資兩倍的加班補助,或在徵得乙方家政服務員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補休。

(5)甲方應為乙方家政服務員辦理相關證件提供必要的協助。

(6)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家政服務員帶往非約定場所工作,或要求其從事非約定工作,也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務員為第三方服務。

(7)甲方應向乙方家政服務員提示與服務有關的安全事項。

(8)乙方家政服務員在服務過程中,因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不得實施搜身、扣壓錢物以及毆打、威逼等行為,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約定妥善處理。

(9)服務期滿,甲方續用乙方家政服務員的,應提前----日與乙方續簽合同。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權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臨時召回家政服務員或解除合同,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害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①甲方唆使家政服務員脱離乙方管理的;②甲方家庭成員中有傳染病人或精神病人而未如實告知的;③甲方未按時支付有關費用的,經乙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④約定的服務場所或服務內容發生變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⑤甲方要求乙方家政服務員從事違法行為;⑥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第三項的。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出示家政服務員的身份證;乙方應為甲方委派體檢合格並符合合同第二條要求的家政服務員;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持有深圳市區級以上醫院在一年以內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

(2)乙方收到甲方投訴後應在----小時內答覆;乙方是否接受甲方的調換請求,應在 日內做出處理並告知甲方。

(4)乙方家政服務員如離職,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並委派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家政服務員接替後,乙方原家政服務員方可終止服務。

(5)乙方應為家政服務員辦理社會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6)乙方負責其家政服務員的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實行跟蹤管理,監督指導。

(7)乙方家政服務員不得擅自外出,不得帶外人去甲方住處,不準私自翻動甲方物品,不得參與甲方家庭糾紛。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外出,甲方必須在---小時內通知乙方備案,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

(8)乙方及其家政服務員應本着客户至上,誠信為本的宗旨,認真履行各項服務。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合同期內,合同內容如有變更,需經雙方協商一致。

合同變更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的,應按每逾一天支付應付服務費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2、 甲方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私下籤訂服務協議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服務費 %的違約金。

3、甲方依據合同條款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向甲方退還未提供服務期間的服務費。

4、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服務費 %的違約金。

5、一方違反合同的其他約定,另一方均有權要求其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6、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深圳市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合同未盡事宜及生效

雙方可協商解除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以書面形式補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後勤)服務員勞動合同書 篇13

甲方(單位名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文書送達地址: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説明理由,並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 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祕密,包括客户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於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係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後,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係,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   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於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鑑,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並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後。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後勤)服務員勞動合同書 篇14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新概念商務賓館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應聘職務: 工資待遇: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籍貫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電話:

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合同關係

1、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所屬企業部門的工作崗位上從事工作,並支付給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每月15號開支)。

2、乙方同意受聘於甲方,在甲方所屬企業部門的工作崗位上從事工作,並接受甲方的工作指示、指令、和要求。

三、聘用合同義務和權力

1、甲方有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崗位職責、工作程序、操作規範、獎懲條例、管理辦法、考核標準和各項工作要求、標準、條例、規定、規範、制度的義務和權力,並以此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法律依據。

2、甲方有根據崗位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或進行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規章制度、崗位紀律等方面學習或培訓的義務和權力。

3、甲方有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的形式按時支付給乙方工資待遇的義務。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工裝,工裝費用從乙方第一個月工資扣除,合同期滿之後由甲方返還乙方(合同期未滿中途離職,工裝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4、甲方有根據乙方的工作效率的高低及工作態度、工作成績和工作表現的好壞,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資進行調整和升降的權力。

5、甲方有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本行業職業特點的工作日製和工作時間的權力。

6、乙方如有違反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進行批評教育或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的權力。

7、乙方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條例、標準、規範、要求、規定、紀律、職責、程序、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的義務。

8、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和因工作需要,為乙方辦理的各相關證明、證件,全部由甲方統一辦理相關手續,所產生的相關費用,乙方個人應承擔繳納的部分,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但應及時告知乙方並説明。

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2、因工作需要或因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並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一切責任乙方自負承擔: ※ 連續曠工三日以上或一月內累計曠工三次者;

※ 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 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

※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刑事處罰的;

※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而又拒絕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 合同期限未滿,擅自離職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當月工資。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告知乙方:

※ 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 經甲方考核不合格又拒絕調整工作崗位的,或雖同意調整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限屆滿;

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8、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按照規定程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一月內辦理。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關係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期限相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後勤)服務員勞動合同書 篇15

甲方(客户):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住宅地址:

乙方(家政服務機構):

服務電話: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術語釋義

甲方(客户):是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勞務服務的購買者。

乙方(家政服務機構):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家政服務機構。

勞務費:乙方為甲方提供家政服務後,甲方需要支付給乙方的勞務報酬。 勞務費的構成:包括乙方的服務費和家政服務員工資。

第二條 服務內容

乙方應選派家政服務員 人,為甲方提供下列第 項服務:

1.普通家務勞動;2.嬰、幼兒照護;3.嬰幼兒教育;4.產婦與新生兒護理;

5.老人照護;6.病人陪護;7.計時服務; 8.家庭餐製作;9.其他: 。

第三條 服務地址 。

第四條 服務對象

1.服務對象人數和內容: ;

2.護理依賴程度(無此項服務內容的不填): %;

3.特殊需求: 。

第五條 服務方式

□全日住家型 □日間照料型 □計時服務型 □其它: 。(請在□內打√)

第六條 乙方家政服務員條件

姓名: 籍貫: 性別: 年齡: 學歷: 技能級別: 是否接受過培訓:

第七條 服務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日間照料型服務時間:每天 時至 時。

第八條 勞務費和保證金

1. 試用期收費:乙方家政服務員在試用期間的勞務費 元/天,試用期 天。試用期滿後勞務費為 元/月。在試用期內,符合雙方約定調換條件的,乙方應在甲方提出要求後 個工作日內予以調換,調換後試用期重新計算;甲方在合同期內免費調換超過 名家政服務員時,乙方每調換一次加收服務費 元/次;

2. 勞務費收取:甲方應於每月 日將上月的勞務費支付給乙方,如家政服務員實際服務時間不足一個月而雙方終止合同時,乙方按實際服務天數收取服務費,多退少補;

3.保證金收取:甲方應支付 元給乙方作為甲方的信譽保證金;合同終止後,甲方沒有欠費等違約行為,保證金如數退還。

第九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合理選定家政服務員,在乙方服務員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下要求調換乙方家政服務員;

(2)甲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狀況有異議的,有權要求重新體檢,費用由甲方先行承擔;體檢合格的,體檢費用由甲方自行支付;如體檢不合格,體檢費用由乙方支付;如甲方要求增加非常規體檢項目,且家政服務員同意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家政服務員在服務場所內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

(4)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換家政服務員或解除合同: ①家政服務員有違法行為的;

②家政服務員患有傳染病的;

③家政服務員未經甲方同意,讓第三人代為提供服務的;

④家政服務員存在刁難、虐待甲方家庭成員行為的;

⑤家政服務員因過錯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

⑥家政服務員工作消極懈怠或服務質量不合格的;

⑦家政服務員主動要求離職的(家政服務員自身原因非甲方原因造成); ⑧試用期內調換 名同級別的家政服務員後仍不能達到合同要求的; ⑨其他: 。

2.甲方義務

(1)甲方應在簽訂合同前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告知家庭住址、聯繫電話、居住條件、工作內容、工作強度、工作時間、薪酬待遇和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具體要求,以及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內容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若甲方家庭成員有上述病史,甲方應採取預防措施以保證家政服務員不會受傳染或是傷害,否則,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2)甲方不得給家政服務員隨意增加規定以外的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如需增加,應與乙方協商,適當增加報酬;

(3)甲方應尊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人格和勞動,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服務環境和居住場所,甲方應保證家政服務員不與成年異性同居一室(生活完全由他人照護的失能者除外),保證家政服務員的人身安全;如乙方家政服務員突發疾病或受傷時,甲方應及時採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並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應保證乙方家政服務員每週 天的休息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時間,並保證其用餐與甲方一般家庭成員相一致;國家法定假日確需乙方家政服務員照常工作的,要給予加班補助,加班工資按照 元/天發放,或在徵得乙方家政服務員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補休;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務員為第三方服務,也不得將家政服務員帶往非約定場所工作或要求其從事非約定工作;

(6)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家政服務員進行管理和工作指導,並妥善保管家中財物;

(7)服務期滿甲方續用乙方家政服務員的,應提前7日與乙方續簽合同;

(8)甲方不得扣押家政服務員財產、證件或採取搜身、恐嚇、毆打等侵犯家政服務員人身和財產權利的行為。

第十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向甲方詢問、瞭解投訴情況或家政服務員反映情況的真實性;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召回家政服務員或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家政服務員脱離乙方管理的;

②甲方家庭成員中有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等未如實告知乙方,或未採取預防措施的;

③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時支付服務費用的;

④約定的服務場所或服務內容發生變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

⑤甲方對家政服務員的工作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刁難、虐待等損害家政服務員身心健康情形的;

⑥ 其他: 。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為甲方委派身份真實、文化程度、培訓狀況和體檢合格並符合合同要求的家政服務員;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持有正規醫療機構在一年以內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

(2)乙方應以誠信為本,如實介紹家政服務員的情況,指導家政服務員完成約定服務項目;

(3)乙方對安排的家政服務員應經過培訓、進行過程管理、服務指導和監督,接受甲方投訴並妥善處理;

(4)乙方為家政服務員購買:□《家政職業責任險》□《家政服務員意外傷害加意外醫療險》□其他 (參見《商業保險保單》);

(5)出示必備有效的資質證明: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

1. 合同到期,雙方無續簽意向,合同自動解除;

2. 提出解除合同一方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3. 出現第九條1.(5)⑧情況,如甲方無其他違約情況,乙方應返還信譽保證金,收取發生月的相應服務費,不足一個月的按天計算收取。

第十二條 違約及賠償責任

1.任何一方如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應與對方協商解決;

2.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支付乙方服務費的,每超過1天按應付費用的1%支付違約金;

3.甲方因乙方家政服務員原因(突發疾病或發現不良行為的)而不繼續使用乙方家政服務員的,乙方應在家政服務員離職之日起3天內重新提供家政服務員,否則,每逾期1天按月服務費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派出的家政服務員有違法行為或其他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家政服務員的責任和經濟賠償,乙方協助處理,屬於乙方管理責任,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1. 甲方未盡審慎的注意義務,違反以下約定而導致的損失,乙方不予賠償:

(1)甲方應妥善保管古董、文房、字畫、珠寶、玉器、首飾等貴重、易碎物品,以及具有特殊紀念意義的物品,乙方對此類物品不負責清潔養護;

(2)對於各類家用電器,乙方不負責拆裝和清洗,只負責外部清潔;

(3)對於高檔衣物、皮具、飾品、鞋帽等,乙方不負責清洗、熨燙、保養;

(4)乙方不負責洗滌內褲,產婦、新生兒、嬰幼兒、失去自理能力的服務對象或另有書面約定的除外;

(5)二層以上(含二層)住所的玻璃外側,乙方不負責擦洗。

2. 如甲方要求乙方對價格昂貴的花卉果木或寵物進行照料,甲方須自行追加投保相關險種。甲方未按上述要求投保的,乙方對上述花卉果木或寵物的丟失、傷害、死亡等免責;

3. 以上內容若由乙方故意造成損失的,不在免責範圍內。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條款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行業協會等機構申請調解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 未盡事宜及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應另以書面形式補充;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內容有變更的,以“家政服務合同變更書”為準,除變更條款外,其他條款不變。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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