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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貨品採購合同書(精選3篇)

政府貨品採購合同書(精選3篇)

政府貨品採購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

政府貨品採購合同書(精選3篇)

採購人(甲方):

供應商(乙方):

籤 訂 地 點 :

籤 訂 時 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按照公開招標文件(以下簡稱“招標文件”)規定條款和乙方的投標文件(以下簡稱“投標文件”)及其承諾,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供貨一覽表

序號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數 量

詳細內容詳見投標報價明細表

人民幣合計金額(大寫):_____元整(¥)

2.合同合計金額包括貨物價款,備件、專用工具、安裝、調試、檢驗、技術培訓及技術資料和包裝、運輸等全部費用。如招投標文件對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型號、技術規格、技術參數等質量必須與招投標文件和承諾相一致。乙方提供的節能和環保產品必須是列入最新一期政府採購清單的產品。

2.乙方所提供的貨物必須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裝產品,且在正常安裝、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其使用壽命期內各項指標均達到質量要求。

第三條 權利保證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貨物在使用時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工業設計權或其他權利。

乙方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由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的必需範圍。

乙方保證所交付的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於乙方且無任何抵押、質押、查封等產權瑕疵。

第四條 包裝和運輸

1.乙方提供的貨物均應按招投標文件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標準、包裝方式進行包裝,每一包裝單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2.貨物的運輸方式: 汽車 。

第五條 交付和驗收

1. 交貨時間: 自收到採購人發貨通知之日起150天內通過特種設備檢驗機構驗收合格。 交貨地點: 廣西北海市(採購人指定地點)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3.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户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工具和備品、備件等交付給甲方,如有缺失應及時補齊,否則視為逾期交貨。

4.甲方應當在到貨(安裝、調試完)後十五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逾期不驗收的,乙方可視同驗收合格。驗收合格後由甲乙雙方簽署貨物驗收單並加蓋採購單位公章,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採購人委託本中心組織的驗收項目,其驗收時間以該項目驗收方案確定的驗收時間為準,驗收結果以該項目驗收報告結論為準。在驗收過程中發現乙方有違約問題,可暫緩資金結算,待違約問題解決後,方可辦理資金結算事宜。

6.甲方對驗收有異議的,在驗收後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應自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後 日內及時予以解決。

第六條 安裝和培訓

1.甲方應提供必要安裝條件(如場地、電源、水源等)。

2.乙方負責甲方有關人員的培訓。培訓時間、地點: 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及地點 。

第七條 售後服務、保修期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三包”規定以及招投標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為甲方提供售後服務。

2.貨物保修期:按招標文件及投標文件相應條款執行。

3.乙方提供的服務承諾和售後服務及保修期責任等其它具體約定事項。(見合同附件)

第八條 付款方式

1.資金性質: 未納入財政專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資金 。

2.付款方式:①合同簽定後15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作為預付款;②按採購人工程進度要求,每批次電梯設備運抵現場驗貨無誤後15個工作日內支付該批次對應合同總價款的50%;③每批次電梯設備安裝調試完畢並通過特種設備檢驗機構驗收,取得驗收報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支付該批次對應合同總價款的18%。④合同總價款的2%作為質量保證金。

第九條 質量保證金

1.質量保證金由甲方收取,預留合同總金額2%作為質量保證金,該筆質量保證金在全部貨物質保期滿後的30日內一次性無息支付。

2.如乙方不按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履約,質量保證金按有關法規處理,質量保證金不足以賠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條 税費

本合同執行中相關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十一條 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1. 乙方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貨物性能、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向甲方提供未經使用的全新產品。乙方提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按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計(期限見《招標項目採購需求》中各分標的要求)。在保證期內因貨物本身的質量問題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免費修理和更換零部件。對達不到技術要求者,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⑴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⑵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⑶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該貨物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

貨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2. 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在 30 分鐘內到達甲方現場。

3. 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對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並承擔一切費用。

4.上述的貨物免費保修期為 1 年,因人為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範圍內。超過保修期的機器設備,終生維修,維修時只收部件成本費。

第十二條 調試和驗收

1. 甲方對乙方提交的貨物依據招標文件上的技術規格要求和國家有關質量標準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外觀、説明書符合招標文件技術要求的,給予簽收,初步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貨到後,甲方應當在到貨(安裝、調試完)後十五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

2. 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作出全面檢查和對驗收文件進行整理,並列出清單,作為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檢驗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3.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調試時,乙方需負責安裝並培訓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員,並協助甲方一起調試,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才做最終驗收。

4. 對技術複雜的貨物,甲方應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參與初步驗收及最終驗收,並由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

5. 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後作出驗收結果報告;驗收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 貨物包裝、發運及運輸

1. 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

2. 使用説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併附於貨物內。

3. 乙方在貨物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後二十四小時內或貨到甲方四十八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4. 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5. 貨物在規定的交付期限內由乙方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視為交付,乙方同時需通知甲方貨物已送達。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規格、技術標準、材料等質量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更換不及時的按逾期交貨處罰;因質量問題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況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貨款額 5%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2.乙方提供的貨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權益而引發的任何糾紛或訴訟,均由乙方負責交涉並承擔全部責任。

3.因包裝、運輸引起的貨物損壞,按質量不合格處罰。

4.甲方無故延期接收貨物、乙方逾期交貨的,每天向對方償付違約貨款額3‰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得超過違約貨款額5%,超過 30 天對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延期付貨款的,每天向乙方償付延期貨款額3‰ 滯納金,但滯納金累計不得超過延期貨款額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標文件中規定的服務承諾提供售後服務的,乙方應按本合同合計金額 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乙方提供的貨物在質量保證期內,因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質量原因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負責,費用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另補。

7.其它違約行為按違約貨款額5% 收取違約金並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解決

1、因貨物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向甲方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合同爭議。

3.仲裁或訴訟期間,本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2.合同執行中涉及採購資金和採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財政部門審批,並籤書面補充協議報政府採購監管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轉讓

1.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轉讓(無進口資格的供應商委託進口貨物除外)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十九條 簽訂本合同依據

1.招標文件;

2.投標文件;

3.承諾函;

4.中標通知書。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政府採購監管部門(或採購人所屬財政部門)、本中心各一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可根據需要另增加)。

甲方(章):北海市婦幼保健院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經辦人:

年 月 日

政府貨品採購合同書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

第二條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築泵送方式、澆築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築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後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築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於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採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築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

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築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於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_________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後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築部位、混凝土澆築方式,並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並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於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築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4)應指派專人(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籤認。

(5)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範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應承擔對施工澆築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並進行技術交底。

(2)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後,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3)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築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

(5)澆築混凝土前後,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_________。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_________。第九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

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政府貨品採購合同書 篇3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

合同簽訂地點: 昭平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採購人):

乙方(中標供應商):

根據 年 月 日廣西中意招標造價諮詢有限公司簽發的(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 )( )中標通知書,甲方接受乙方對本項目的投標,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中標通知書、招標文件及補充、投標文件及澄清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採購內容

貨物名稱 數量(單位)品牌、廠家、型號、規格 技術參數 金額(元)

投標報價總計

2. 合同金額

2.1 本合同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       )。

3. 交貨要求

3.1 交付使用時間:合同簽訂後 日內交貨完畢

3.2 交貨地點:採購人指定地點

3.3 交貨方式:現場安裝調試

3.4 乙方必須按投標文件承諾的技術參數、性能要求、質量標準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經使用的貨物。

4. 履約保證金

4.1 乙方交納人民幣(大寫)   元(¥ )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自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投入使用後乙方憑甲方出具的驗收報告到廣西中意招標造價諮詢有限公司辦理退付手續。

4.2 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的一部分用於補償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5. 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5.1 質量保證期 年(自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計)。

5.2 質量保證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 )。

5.3在本合同第5.1項約定的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提供的貨物符合合同約定的,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5.4 如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後應在 小時內到達甲方指定現場,按國家及行業標準對故障進行及時處理。

5.5 乙方提供的貨物在質量保證期內因貨物本身的質量問題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免費更換。對達不到技術要求者,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1)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3)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與該貨物相關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合同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5.6 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負責處理解決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並承擔一切費用,所有非故意性損壞以及正常使用範圍內造成的損壞均要免費維修,因人為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範圍內,但乙方也要積極幫助採購人修理,並提供優惠價格的配件和服務。

5.7 超過質量保證期的貨物,乙方提供終生維修、保養服務,維修時只收部件成本費。

5.8 乙方隨時優惠提供備品備件,優惠提供產品更新、改造服務。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分期支付,項目竣工試運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一個月內支付合同總額的80%,付款時間為梧州市財政局審批並撥付資金到位後3天內(具體以梧州市財政局撥付時間為準);項目正常投入運行半年後,支付至合同總額的90%;項目正常投入運行一年後,支付至合同總額的95%;餘款5%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期兩年期滿後,收到乙方退付質保金申請函,甲方一個月內付清(不計利息)。每次付款乙方必須提供完整的管理台賬給甲方核實,合同簽署的乙方公司名稱及發票開具單位與收款單位必須一致,乙方不得以其他理由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要求調整發票開具單位或收款單位,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6.2 當採購數量與實際使用數量不一致時,乙方可以在報經梧州市財政局審核同意後,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採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採購金額的百分之十。供應商應根據實際使用數量供貨,合同的最終結算金額按實際使用數量乘以成交單價進行計算。

6.3 政府採購過程中,如採購人、供應商或集中採購機構存在違法行為,梧州市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可視情況書面通知採購人暫停採購活動,並延期支付合同款。

7. 產權

7.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7.2 乙方保證所交付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於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貨物有產權瑕疵的,視為乙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第11.3項的約定處理。但在已經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後才發現有產權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違約金還應負擔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8. 技術資料

8.1 甲方向乙方提供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8.2 乙方應在採購文件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8.3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的必需範圍。

9. 貨物包裝、發運及運輸

9.1 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

9.2 使用説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保修單據、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併附於貨物內。

9.3 乙方在貨物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後24小時內或貨到甲方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9.4 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9.5 貨物在規定的交付期限內由乙方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視為交付,乙方同時需通知甲方貨物已送達。

10. 調試和驗收

10.1 乙方將貨物運達約定的交貨地點後,甲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對乙方提交的貨物依據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要求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對外觀、説明書符合要求的,給予簽收;對不符合要求或有質量問題的貨物不予簽收,可立即要求退換,乙方不得拒絕和延誤。

10.2 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作出全面檢查和對驗收文件進行整理,並列出清單,作為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檢驗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10.3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調試時,乙方需負責安裝並培訓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員,並協助甲方一起調試,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才做最終驗收。

10.4 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後作出驗收結果報告。

10.5 對技術複雜的貨物,甲方可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參與驗收,並由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10.6乙方必須做好施工安全防範措施,若該項目人員出現的傷亡事故及第三者責任安全事故,乙方全部承擔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1. 違約責任

11.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償付拒收合同款總值的百分之五違約金。

11.2 甲方無故逾期驗收或辦理合同款支付手續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3 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乙方應按逾期交貨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甲方從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過本合同約定交貨日期十個工作日不能交貨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貨或因其他違約行為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11.4 乙方所交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技術參數、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及採購文件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該貨物,乙方願意更換貨物但逾期交貨的,按乙方逾期交貨處理。乙方拒絕更換貨物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12.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2.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12.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13. 訴訟

13.1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地在此約定為廣西梧州市。

14.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14.2 合同執行中涉及採購資金和採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市財政部門審批,並籤書面補充協議報梧州市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14.4 本合同正本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集中採購機構執一份,採購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報梧州市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名稱:

銀行賬號:

合 同 附 件

第六章 供應商承諾具體事項:

2.其他具體事項: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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