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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雙方租賃合同書(精選4篇)

解除雙方租賃合同書(精選4篇)

解除雙方租賃合同書 篇1

___公司

解除雙方租賃合同書(精選4篇)

____年__月__日

我司作為出租方與貴司簽訂了一份《__租賃合同》(下稱“租賃合同”),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自____年__月__日合同到期後,雙方未續簽租賃合同,而貴司繼續使用租賃房屋,那麼貴我雙方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現我司鄭重通知貴司按租賃合同履行如下義務:

1.請貴司於____年__月__日之前一次性向以下賬户電匯自____年__月__日至交還房屋之日止的房屋租金,月租金按租賃合同約定計算。

2.請貴司於____年__月__日之前一次性向以下賬户電匯自____年__月__日至交還房屋之日止的逾期支付房屋租金的違約金,違約金按租賃合同約定計算。

3.如果貴司沒有在____年__月__日向我司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和違約金,那麼我司將在____年__月__日解除貴我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到時不再通知),請貴司於____年__月__日之前將租賃房屋內物品搬出並將房屋退還我司,同時交清在退還房屋之前所欠的全部房屋租金、保證金、水電費及違約金和利息,並將租賃房屋恢復原狀,且我司有權不退還貴司房屋押金。

如貴司逾期不履行上述義務,我司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貴司的法律責任,且由此給我司造成的全部損失均由貴司承擔。

特此通知。

我司賬户信息如下:

開户名:

開户行:

賬號:

_______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雙方租賃合同書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租賃雙方就出租方將房屋出租於承租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出租方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居住房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承租方。

1—2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諾,承租該房屋僅用作居住使用。

1—3租賃期間,承租方可使用的該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現有的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項,由租賃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加以列明,作為出租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承租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租賃雙方約定,該房屋租賃期起止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

2—2租賃雙方同意,出租方於__________前將該房屋交付給承租方,由承租方進行驗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作為違約金。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賃雙方約定,在上述租賃期限內,該房屋月租金為元。在租賃期限內,未經雙方協商一致,出租方不得擅自調整租金標準。

3—2租賃雙方約定,租金每_______個月一付。承租方應提前______日出租方支付下一期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作為違約金。

第四條 押金和其他費用

4—1租賃雙方約定,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押金金額為__________元。出租方收取押金後,應向承租方開具收款憑證。本合同終止時,出租方收取的房屋租賃押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約定由承租方承擔但還未交納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返還承租方。

4—2租賃期間,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信、取暖、有線電視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其中上述費用應由出租方分擔的,具體的費用分擔比例或金額,由租賃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除上述費用外,物業管理費、服務費等其他本協議未提及費用由租賃雙方協商約定具體承擔方。

第五條 出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5—1出租方保證有權出租該房屋,該出租行為已取得所有房屋權利人同意。

5—2出租方應確保該房屋交付時符合規定的安全條件。租賃期間,承租方發現該房屋及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列明的附屬設施、設備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修復;出租方應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後的 7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或委託承租方進行維修。出租方逾期不維修、也不委託承租方進行維修的,承租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5—3租賃期間,出租方應定期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出租方應在檢查養護前 7________日通知承租方。檢查養護時,承租方應予以配合。出租方應減少對承租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5—4房屋返還後,承租方留置在房屋內的物品,視為放棄,出租方有權處置,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6—1承租方保證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實,保證租賃用途符合本合同約定,且承租方對該房屋的使用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承租方違反上述保證,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還,因此產生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6—2承租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押金等應付的款項。

6—3在承租方的承租期內,水電費、煤/燃氣費等生活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應在本合同終止時結清。

6—4承租方應對該房屋的使用安全負責。租賃期間,承租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因承租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或發生故障的,承租方應負責修復。承租方不維修的,出租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6—5承租方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在本補充條款中約定;如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則應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報批的,則應由出租方或出租方委託承租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承租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歸屬、維修責任及合同終止後的處置,由租賃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七條 轉租、承租權轉讓和交換

7—1 租賃期間,承租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應事先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並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的規定。承租方轉租該房屋的,應與次承租人訂立轉租合同。

7—2 租賃期間,未事先徵得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進行交換。

第八條 續租

8—1租賃期滿,承租方如果需要續租的,承租方應提前 ___日向出租方提出續租要求,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8—2租賃期滿,租賃雙方未續簽租賃合同,承租方繼續支付租金而出租方未表示拒絕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租賃雙方成立不定期租賃關係。在不定期租賃關係中,出租方有權終止租賃關係,出租方提出終止租賃關係的,應自通知承租方之日起,給予承租方 ___日的寬限期。寬限期內,承租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出租方支付該房屋的租金以及由承租方承擔的其他費用。

8—3 租賃期滿前,出租方若準備另行出租他人,需在租賃期滿前 ___日告知承租方,同等條件下,承租方享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九條 房屋返還

9—1承租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 當__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結清相應款項,保證房屋設施完好,房內清潔,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該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日租金的 壹作為違約金。

9—2除本合同補充條款另有約定外,承租方返還該房屋時,該房屋及其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經出租方驗收認可後,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十條 終止本合同的條件

10—1租賃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擔責: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該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徵收的;

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該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毀損、滅失,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簽訂本合同時,出租方已告知承租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租賃期間被處分的;

租賃雙方協商一致終止本合同的。

10—2租賃雙方同意,出租方有下列違約情形之一的,承租方可通知出租方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出租方賠償損失。

出租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該房屋,經承租方催告後 3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出租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存在重大質量缺陷,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10—3租賃雙方同意,承租方有下列違約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通知承租方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承租方賠償損失。

承租方擅自改變房屋居住用途的;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的;

承租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承租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從事違法違規活動的;

承租方逾期超過 7________日不支付租金的;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該房屋交付驗收時,現有的裝修、附屬設施、設備存在缺陷,影響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出租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 14________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出租方同意減少該房屋的租金並變更相關條款。

出租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承租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承租方損失的,出租方應負責賠償。

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造成承租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出租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10—3條款約定的情形,出租方提前終止合同,應與承租方協商一致,並按房屋租賃押金的    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承租方損失的,出租方還應負責賠償損失與違約的差額部分。未與承租方協商一致的,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該房屋。

11—2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非承租方因素除外),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作為違約金。逾期返還該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作為違約金。

承租方未徵得出租方同意或者超出出租方同意的範圍擅自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恢復房屋原狀。租賃期間,若因承租方原因致房屋損壞,造成出租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承租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10—2條款約定的情形,承租方中途擅自退租的,承租方應按房屋租賃押金的 壹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抵付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還應負責賠償損失與違約的差額部分。

11—3若租賃雙方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情形,除特別約定外,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的 壹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2—1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的,租賃雙方可協商解決或者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條款

13—1若因承租方的原因導致合同提前終止,在承租方結清其承擔的水電費、煤/燃氣費等生活費用並支付賠償金(賠償金包含但不限於違約金)後,出租方需退還承租方已繳納的押金和剩餘租金,以及承租方預付的其他費用的剩餘部分。

13—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租賃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若承租方實際居住的房屋地址與合同約定的房屋地址不一致的,以雙方實際履行的房屋地址為準。

13—4在簽訂本合同前,租賃雙方已線下溝通看房,充分了解並接受該租賃房屋的現有結構、附屬設備及其他與房屋相關的信息。

13—5簽約雙方簽訂本合同,又在線下另行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衝突部分以簽訂時間在後的租賃合同為效力優先;同時簽訂的,以實際履行之合同所約定的內容為效力優先。

13—6合同一方存在違約或侵權行為時,相對方為此提起訴訟、或被牽連進違約方或侵權方與第三人的訴訟活動中來時,相對方因此發生的必要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律師代理費用),均由違約或侵權方承擔;

13—7合同雙方依雙方協商的通訊地址向相對方以快遞方式郵寄書面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件的,投郵超過5日即視為受達。合同當事方若要變更通訊地址的,應由雙方共同確認方可生效。

第十四條 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內容與以上條款內容有衝突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雙方租賃合同書 篇3

簽訂日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機械的名稱: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為租賃機械配備操作手___________名,其每人工資___________元/月,由______方負責承擔,並負責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費用也由___________方負責承擔。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需繼續租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四條:租賃機械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間,合同附件所列租賃機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機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對租賃機械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將租賃機械轉租給第三人,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將設備完好交給甲方辦理退場手續,若乙方繼續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定續租合同。

2、租賃期間原則上每均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摺合1個台班),每月累計不得超過_____小時(甲方免收租金天數對應的台班時間不計入累計時間),確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_小時部分應視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時數計收加班租賃費。設備租賃費按月租結算________元/月,______元/小時,如設備租賃期不足一個月,租賃費按實際天數乘以8小時結算,超出工作小時加班部分,另計收加班費。

第六條:保證金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證金____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乙方交納保證金及第一期租金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保證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機械的缺損賠償金後,保證金餘額應退還乙方。

第七條:租賃機械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機械在交貨地點,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貨。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租賃機械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應自收貨時起24小時內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機械,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機械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機械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機械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機械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屬於甲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交貨當天,最遲不超過交貨日期三天內,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處理,否則,視為租賃機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約定要求。

第八條:租賃機械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機械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燃油、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維修一次使用的配件__________元以下由乙方負責承擔,在_______元以上由甲方負責承擔。

2、在工作過程中乙方若不能對設備故障進行排除,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維修。正常維修一般不超過三天,如超過三天,每超一天,應免收乙方相應天數乘以8小時租金。

3、租賃機械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4、租賃機械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租賃機械運費的承擔

租賃機械的進退場的費用、運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進場費由乙方承擔,退場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機械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機械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機械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機械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機械毀損或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賠償甲方。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在當日停機,如付款後繼續租(使)用,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額____%的違約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機械,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三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預付定金後生效。

承租方(乙方):

出租方(甲方):

日期:

解除雙方租賃合同書 篇4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將本合同約定的機械設備出租給甲方,用於甲

方的工程施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家及省地方政府部門有關法律、法規,本着誠實守信平等互助的原則,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1、定義與解釋

1.1工程是指:__________________

1.2合同表示甲方與乙方之間簽署的表示雙方合同關係的法律文件。

1.3甲方是指:__________________

1.4乙方是報價已被甲方接受的服務單位,是出租機械設備和提供相關服務的公司或其他實體、個人

1.5服務指合同規定的供應商必須承擔的合同約定條款的義務。

1.6工地是指:_________________

1.7天是指日曆天數。

1.8書面是指任何手寫、打印或印刷的函件,包括信紙、文件和傳真。

2、甲方工作

2.1甲方應在機械進場前12個小時內以書面(或口頭)通知乙方詳細的進場時間、地點和其他具體細節。

2.2負責為乙方的操作、維修人員提供必要的食宿(飯費自理)條件的工具房。 2、3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任務交底,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乙方工作

3.1按照甲方的要求如期完成所需機械的進場、保養等工作。

3.2根據甲方要求提供足夠的合格的維修、操作人員,保證持證上崗,操作人員的薪酬、獎金由乙方自行支付。

3.3乙方駐甲方現場的工作人員需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聽從甲方的指揮和安排,對於嚴重失職和違章操作,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換人,乙方應立即派合格的工作人員到現場工作。

3.4乙方在甲方現場的企業形象宣傳,必須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3.5保證機械政黨運轉,保證甲方的施工生產。

3.6向甲方提供有關的租賃資質證明文件和特種作業操作人員的'操作證。

3.7乙方應為機械做財產保險。

3.8乙方按甲方要求做好機械設備發生故障時的所有應採取的措施,以確保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

3.9非甲方原因發生傷亡事故,責任完全由乙方負責。

4、租賃機械名稱、規格、數量

序號____________

設備名稱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

5、租賃期限

5.1租賃期____________

序號____________

設備名稱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

租賃期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

注:在租賃期內每壹個月必須工作一個台班以上,未達到時按以下方式結算: 實際工作台班×80天×日租金結算金額。

5.2甲方未使用設備而需退場,應在計劃終止使用2日前通知乙方,否則乙方可按合同規定租金標準收取租金。

5.3甲方因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租期滿前3日向乙方提出不定期續租;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同意甲方續租,且設備租金價格不變。

6、機械設備保養

6.1乙方應編制在機械設備租賃期間的維修保養計劃,按計劃進行設備的保養,以保證甲方的工程需要。

6.2租賃期間,乙方負責機械設備的保養,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6.3乙方應及時進行機械設備的保養,乙方如需要保養機械,須提前通知甲方,且儘量安排在休息日或施工空閒時間。

6.4甲方同意按照機械設備的保養規程給乙方安排保養時間。

7、機械設備維修

7.1乙方應保證有足夠的機械設備配件庫存,以便及時修復或更換不合格的配件,保證機械能夠正常運轉。

7.2施工過程中,機械設備發生重大事故時,停機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且每月不得超過1次,發生一般故障時,停機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否則台班費用按以下方式扣除並以罰款:

障礙時間____________

扣款____________

罰款____________

7.3如果發生故障,停機時間超過2小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工期延誤,甲方在採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將向乙方提出索賠,並可從租費或其他途徑獲得補償。

8、費用計取方式

租金單價____________

序號____________

設備名稱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

租金____________

9、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機械租費按實際使用台班結算,從乙方的機械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至機械退場止,乙方的機械每運轉達足夠台班數,甲方向乙方支付一次租金,工作量按機械使用記錄表計算。

10、違約責任

10.1甲方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均應承擔因違約引起的一切責任的損失。

10.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應自行承擔費用並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補救,直至另一方滿意。

11、不可抗力

11.1由於受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期限應相當於事故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故指合同雙方有締結合同時不能預見的,並且對其發生及後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和地震等。

11.2受陰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應儘快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於事故發生後7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呈送給對方審閲確認。同時,受阻方應儘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

11.3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3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協議。

12、爭端的解決

12.1如果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採取友好的協商方法解決。如從協商開始在二十八天(28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應提交仲裁。

12.2提交正式仲裁爭端,均應在當地的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或規則予以最終裁決。

12.3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並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12.4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12.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促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13、違約終止合同

雙方中任何一方向違約方發出違約通知後2天內,違約方未採取有效措施糾正其違約行為,可書面通知違約終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4、破產終止合同

當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破產或無債務清償能力時,另一方在任何時候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該終止合同不損害或影響另一方已採取或將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15、不可抗力事故終止合同

15.1若不可抗力事故影響持續30天以上,且雙方在合理的時間內未能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雙方均可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15.2供應商應書面通知總包商本合同項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該通知不解除供應商承擔的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或義務。

16、其他

16.1本合同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解釋。

16.2任何對合同變更和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為準,並必須得到另一方的同意才構成對合同的修改和補充。

16.3乙方應配合支持甲方或和以甲方為名義的第三方的工作。

16.4甲乙雙方之間的聯絡應以書面方式為準。

16.5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開始生效。

16.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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