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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勞動合同書(無固定期限)(精選3篇)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書(無固定期限)(精選3篇)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書(無固定期限)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書(無固定期限)(精選3篇)

一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

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標準。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

五 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六 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十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書(無固定期限) 篇2

南京市事業單位勞動合同書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現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及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於每月______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工資為________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工資為________元/月。或者實行計件制,計件單價為________。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六條 其他未盡事項按照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雙方其他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書(無固定期限) 篇3

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聘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之一

(一)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為期______年______個月。

(二)甲方聘用乙方至退休: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為期______年_____個月。

(三)任務期限合同: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特定工作任務,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該任務完成時(或)______________止。

第二章聘用崗位、職責要求和工作條件

第二條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第三條乙方在受聘期間應當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相應崗位職責履行義務。

第四條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第三章崗位紀律

第五條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第六條乙方違反規章制度或工作紀律的,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理。

第四章報酬與相關待遇

第七條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八條甲方應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乙方工資報酬的具體辦法和標準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非工作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按照國家規定支付高於乙方正常時間的工資報酬(實行彈性工作時間的除外)。

第九條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項社會保險,其中,乙方個人應交納的部分,甲方可以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並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條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的工時制度、各類假期、女職工權益、因工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乙方享有參與單位的民主管理和監督等權利以及參加黨組織和羣團組織的權利。

第十二條乙方享有參加培訓和繼續教育的權利。

第五章聘用合同的變更、續聘、解除和終止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

變更合同應採取書面形式並報原登記機關留存。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二)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三)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業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乙方年度(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三)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錄用或者選調到黨委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機關和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民主黨派機關、工商聯機關及羣團組織工作的;

(四)依法服兵役的;

(五)除前四項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條本合同期滿終止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續訂的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

聘用合同期限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關係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相同,但最長不超過乙方的退休年齡的年限。

第二十條聘用合同期滿並辦理了終止手續的、甲方被撤銷、乙方退休、死亡,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約定的以下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終止:

第二十一條甲方與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時,應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甲方與乙方終止、解除聘用合同後,應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為其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調轉手續,做好各項社會保險的銜接工作。

乙方的人事關係、檔案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給對方照成經濟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七章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

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聘用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不願調解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向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八章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雙方其他約定事項(可另附紙)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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