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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貿易合同書(精選13篇)

進出口貿易合同書(精選13篇)

進出口貿易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進出口貿易合同書(精選13篇)

買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共同簽署,買方同意購買且賣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並遵守所列各項條款。

1.描述

2.原產國和製造商名稱_________。

3.包裝

包裝在結實的新木箱或紙箱裏,適合遠距離的海運/包裹郵遞/空運和氣候的變化,能防護野蠻裝卸、潮濕、雨淋、腐蝕、震動和冷凍。買方將對由於包裝不適當造成的任何貨物損壞、缺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負責;也對由於不充分或不適當的包裝和保護措施所引起的鏽蝕負責。隨箱應裝運一整套有關的服務和操作説明。

4.嘜頭

賣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個外包裝的四周寫上箱號、毛重、淨重、尺寸、合同號、目的港、收貨人編號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濕 ”,“輕拿輕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嘜頭。嘜頭為:_________。

5.交貨期_________。

6.裝貨港_________。

7.目的港_________。

8.保險

在FOB和CFR條款下,保險由買方在裝船後負責辦理。

9.付款

在信用證付款條件下:買方在合同簽訂後14天內,將開出一個由北京銀行為付款行,以賣方為受益人,全部發貨金額的不可撤消信用證。此信用證在賣方向開證行出示即期匯票(金額為發票金額的100%)以及在條款10中所列裝運文件時即有效。付款將由開證行在被提示上述匯票和文件時通過電匯或航空匯款向賣方付出,此信用證在裝船期後的15日內有效。

10.文件

(1)提單/空運單:

a.在海運條件下:3份原始海運提單,註明:“運費到付(FOB)”、合同號、嘜頭、空白背書,並寫明完整的地址和電話號碼以通知買方。

b.在空運條件下:一份原始和一份複印的空運單,註明“運費到付(FOB)”、合同號、嘜頭,指定給買方。

(2)5份正本發票,註明:合同號、嘜頭(在多於一個嘜頭時,發票應分開打印),按照相關合同寫出明細。

(3)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2份正本和2份複印的裝箱單,註明:重量、裝箱件數和相應發票的日期。

(4)2份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質量、數量説明書。

(5)1份發給買方通知發貨詳情的傳真的複印件。除此之外,賣方將在發貨後7天內,將整套上述文件用空郵的方式直接寄給買方。

(6)如果必要的話,一份由政府出具的出口許可證複印件。

(7)一份正本、兩份複印的原產地證明。

(8)文件的數量和內容一定是完整和正確的。如果由於賣方沒有提供上述的文件造成買方不能及時清關和提貨,全部損失由賣方負擔。買方的姓名和完整的地址和電話號碼必須打印在提單或空運單上,否則,賣方將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以上所有文件的拷貝件要寄給喀土穆和北京辦公室。

11.裝運(在FOB條款下)

(1)賣方將用傳真通知買方如條款12(1)的事項以便買方定船。

(2)定船由買方或其代理辦理。

(3)買方或其代理將在預計船隻到達裝船港10天前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轉運日期、合同號,以便賣方安排。賣方一定要與買方保持密切聯繫。當有必要更改船隻或其到達時間不得不提前或推遲,買方及其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買方的船隻在其通知的到達日後30天之內不能到達裝運港口。買方將從第31天起承擔倉儲和保險費用。

(4)如果在買方的船隻準時到達裝運港後賣方沒有將要運的貨物準備好,那麼賣方將對空倉費和滯期費負責。

(5)在貨物越過船舷之前,賣方將承擔所有的費用和風險;在貨物越過船舷之後,賣方將承擔所有的費用和風險。

12.裝船通知

(1)賣方為了以下目的(a、b、c)將於合同條款5中列明的裝船日期前40天,用傳真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數、毛重、尺寸和在裝運港就緒的日期。如果任何一箱的總量超過9公噸、尺寸範圍達到或者超過12米長,2.7米高,3米寬,賣方需要在裝運前50天通知買方這些數據。如果有易燃和危險物品需要標明。

a.在條款9中的L/C付款條件下,開出一個信用證。

b.在FOB條件下,由買方安排定船。

c.為了使買方在收到上述通知時能安排好其國內運輸,如果重量和尺寸超過此條款(1)中的規定時,買方將要求採取措施以適合買方進行內陸運輸。

d.如果賣方沒有履行上述規定,全部損失由賣方承擔。

(2)賣方在完成貨物裝運後,立即用傳真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數量、箱數、發票價值、毛重、船名、開船日期、提單號(海運時)或空運單、航班號以及估計到貨日期等等。如果有易燃或危險品,應將其明細一起標明。由於賣方沒及時通知造成買方沒有及時辦理保險和清單事宜,全部損失由賣方負責。

13.技術文件_________。

14.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其產品是用最好的材料、先進的技術製造、全新且沒有使用過,完全符合本合同的質量、性能和規格要求,與技術手冊相一致。質保期從貨物到達目的港後算18個月,或由雙方代表簽字後的驗收合格證明有效後算12個月。

15.檢驗

(1)在交貨以前,製造方將按條款10(4)的要求,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做一準確、全面的檢驗,證明該商品與合同條款相符。這些證明將形成交給付款議付的文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不被認為是最終結果。製造方試運行的結果和細節必須作為質量證明的附件出現。

(2)當商品到達現場以後,買方將申請_________檢驗局對商品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作一個初步檢驗,並作出檢驗報告,如果商檢局發現有規格和數量或者兩者都不符的地方,除非責任是保險公司或運輸公司的,買方將在商品現場檢驗之後30天以內有權拒收商品或向賣方索賠。

(3)如果商品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不符,或在條款14所列的質量保證期內,由於任何原因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缺陷或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買方將安排由商檢局進行檢驗,並有權和賣方索賠。

16.索賠

在貨物到達目的地後90天內,除非保險公司或船主負有責任,如果發現有質量、規格或數量有與合同條款不符之處,買方將有權進行索賠,更換貨物或索賠損失,所有的費用(如商檢費、運還和運回替換貨物、保險費、倉儲和裝卸費用等)將由賣方承擔。對於質量,賣方將保證:從貨物到達目的地後的18個月內,如果由於該設備由內在缺陷、製造材料不合格或做工低劣,買方將立即書面通知賣方。檢驗證明將作為索賠的基礎。賣方對於買方的索賠,有責任迅速排除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商品或根據損壞的程度降價,如果有必要,將由賣方承擔費用買方自行排除缺陷,如果賣方在收到前述索賠一個月內不能回答買方,索賠將被認為已被賣方接受。

17.不可抗力

對於在生產過程或裝船或轉船過程中發生的不可抗力(如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或其他由雙方認可的事件)引起的延誤船期或不能交貨,賣方將不負任何責任。賣方將迅速通知買方上述發生的一切,並在從那以後的14日之內空郵一份由主管政府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在這種情況下,賣方仍然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儘快運輸貨物。如果事故持續超過10周,買方有權取消合同。

18.遲交貨和罰款

如果賣方沒有按合同要求及時交貨,除非是合同款17的不可抗力引起的,買方在賣方同意付罰金(經付款行從貨款中扣除)的條件下同意延遲交貨,罰款總數不超過交貨全部金額的10%,每延遲交貨1天罰貨款的1%。如果超過合同交貨期10天后賣方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取消合同,不管合同是否被取消,賣方仍要不推遲地交納前述罰款。

19.仲裁

與此合同有關的所有爭端及其執行將通過談判友好地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案例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其公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將在北京進行,仲裁委員會的決定是終局性的,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既不能訴諸法庭,也不能向其他機構要求修改決定,仲裁費由敗訴的一方承擔。

20.合同的生效

合同從雙方簽字日期起生效。

21.售後服務

賣方要提供補口材料和售後服務。

22.特殊條款

茲證明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共同簽署,雙方各保留一份正本。

本合同的附件都將被視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與合同具有同樣的效力。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進出口貿易合同書 篇2

買方:

地址:

電報:

賣方:

地址:

電報:

電傳: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任何由於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麥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麥頭:

麥  NA

第九條 保險

轉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後轉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售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      %,計        。中國銀行               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後,承付信用證款項:

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註明“運費待收”,空白台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麥頭。

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裝運後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後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收到合同             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承付合同總值的      %,金額為         。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説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必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口,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脱離吊鈎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脱離吊鈎後,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後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基礎設計圖。

接線説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易磨損件製造圖紙和説明書。

零備件目錄。

安裝、操作和維修説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後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户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和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製成,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             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         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條款

1、賣方/製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驗證説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後      

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         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一切其它必要的費用。

進出口貿易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補償貿易內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台(套)設備及其性能規格資料、輔助設備和零、備、附件及試車用原材料(提供設備另用附件詳列)。

2.甲方將用乙方提供的設備所生產的_________產品,償付上述設備的價款,也可用其他商品來償付。償付商品的品種、數量、價格、交貨條件等,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 補償方法

1.甲方分期開出以乙方為受益人的遠期信用證,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

2.乙方開出以甲方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證,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

3.當乙方支付貨款不能相抵甲方所開遠期信用證之金額時,乙方用預付貨款方式,在甲方遠期信用證到期之前匯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時議付所開出的遠期信用證。

4.由於甲方所開立遠期信用證的按期付款以乙方開出即期證及預付貨款為基礎,所以乙方特此保證及時按合同規定開出即期證及預付貨款。

第三條 補償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設備生產的商品(詳見附件),按每公曆月_________套(件)供應乙方。

2.對其他商品,雙方同意分批簽署供貨合同。供貨條件由雙方另議。

第四條 償還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設備在甲方場地試車驗收後第_________個月起,每月償還全部設備價款的_____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償還,但應在_____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補償商品償還設備價款期間,乙方按本合同有關規定,開立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足額、即期、不可撤銷、可分割可轉讓的信用證。

第五條 償還期限:限於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個公曆月內償還完畢。

第六條 補償商品作價

1.雙方商品均以_________(幣種)計價。

2.乙方提供的設備及零、備、附件等均以_________(幣種)作價。

3.甲方提供的補償商品,按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出口貨物的人民幣基價,以當時的人民幣對_________(幣種)的匯率折算成_________(幣種),或經甲方主管部門同意後,以_________(幣種)結算。

第七條 雙方的利息計算

1.雙方議定,本合同項下的_________(幣種)及_________(幣種)的年利息分別為_________%和_________%。

2.甲方所開立的遠期信用證及乙方預付貨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技術服務

1.甲方自行將設備在廠房就位。

2.在主要設備安裝調試時,乙方須自費派遣_________人到現場指導,為期_________天;如指導錯誤,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3.甲方提供安裝調試地點的住宿、交通及參加調試、驗收的勞務、水、電、汽供應及原材料等。

4.雙方代表共同確認驗收合同標準。

第九條 附加設備

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現本合同項下的機械設備在配套生產時,還需增添新的設備或測試儀器,可由雙方另行協商,予以補充。補充的內容仍應列入本合同範圍之內。

第十條 保險

設備進口後由乙方投保。設備所有權在付清貨款發生移轉後,如發生意外損失先由保險公司向投保人賠償,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設備貨款。

第十一條 税收與費用

本補償貿易項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與費用的繳付,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税收法律、法規辦理。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購買補償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提供商品時,均應按合同條款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向對方支付該項貨款總值的_________%的罰款。

第十三條 履約保證

為保證合同條款的有效履行,雙方分別向對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銀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擔保。甲方的擔保銀行為中國銀行_________行,乙方的擔保銀行為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或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方可有效。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由於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有關條款,應及時向對方通報有關情況,在取得合法機關的有效證明之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關合同義務,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仲裁

凡有關本協議或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應提請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_________仲裁程序在_________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_________國法律。該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是最終的,甲乙雙方均受其約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關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七條 合同文字和生效時間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滿後,雙方如願繼續合作,經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申請,獲得批准後,可延期_________年或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進出口貿易合同書 篇4

本合同由abc公司,主營業所在中國_(以下稱甲方),與xyz公司,主營業所在美國_(以下稱乙方)於19_年x月x日在中國_簽署

茲證明

鑑於乙方擁有現用於製造鋼絲繩的機器設備,並願意將機器設備賣給甲方

鑑於乙方同意購買甲方用已方提供的機器設備生的產鋼絲繩,以補償其機器設備的價

鑑於甲方向意向乙方出售鋼絲繩,以償還乙方的機器設備價款;

因此,考慮到本協議所述的前提和約定,甲、乙雙方物此立約:

1.購買協議

甲方同意從乙方按一下列條款購買下述商品:

1. 1商品、規格及其生產能力:

商品:

規格:

生產能力:

1.2 數量:2台。

1.3 價格:

港fob價:

單價:   總價:

1.4 支付:

機器設備價款以甲方的產品--鋼絲繩償還,全部價款在邊疆三年內平均三次付清,自_日開始支付。

1.5 裝運:

裝運期:    裝運港:

目的港:    裝運嘜頭:

1.6 保險:

由甲方保險。

1.7 檢驗:

1.8 保證:

乙方保證其機器設備從未用這,性能先進,質量好,並保證該機器能生產_規格鋼絲繩,產量每小時_米。

2. 銷售協議

甲方以鋼絲黽償還購買乙方機器設備的價款。

2.1 商品及規格:

商品:鋼絲繩。

規格:

2.2 數量:

鍘絲繩每年_米。

2.3 價格:

鋼絲繩的價格按交貨時國際市場cif價確定

2.4 裝運:

每年兩次裝運,一次在六月,另一次在十二月,每次貨價為_。

裝運港:

目的港:

法語運嘜頭:

2. 5包裝:

木卷軸裝。

2.6支付:

憑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允許轉船。信用證必須於裝運日期前15天到達甲方,有效期不少於90天。

信用證要與本合同完全一致,否則,乙對遲裝負責;而且,甲方有機就其中的損失向乙方提出索賠。修改信用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 7保驗:

甲方保險,投保水漬險和戰爭險,投保金額為發票金額加10%

2.8 檢驗:

甲方出具的品技檢驗證書為最後依據。若貨到後乙方發現質量與上述規定不符,乙方在貨到目的港後45天內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解決有爭義的問題。

3. 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事故,甲方或乙方對未交或遲交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貨物不負責任。

4. 仲裁

有關或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若達不成協議,有關爭議案則提交_仲裁。仲裁決定為終局的,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5.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和履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準。

6. 正本條款

本合同以英文書寫,正本兩份,每方各持一份。

7. 有效期

甲方:        乙方:

進出口貿易合同書 篇5

一、經營、合作單位和名稱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開發和運作進出口貿易的單位名稱為:廣西華興食品國際貿易部(暫定名稱),法定代表人為甲方:____________,必須使用甲方統一的公司名稱和品牌,名片及其它宣傳品按照甲方規定的宣傳要求進行製作。

二:以資合作的金額佔股份比例

甲方佔投入國際貿易部開發、運作資金和軟、硬件設施購置、維護和支出等一切支出的費用,佔投入支出費用總額的%,乙方佔投入國際貿易部開發、運作資金和軟、硬件設施購置、維護和支出等一切支出的費用,佔投入支出費用總額的40%合作。即60:40的股份比例(具體依國際貿易部財務賬目投入和支出明細為準)

例注:軟件指的是:如電腦程序軟件、廣告媒體制作等,硬件指的是:如汽車、辦公用具、電腦等,支出的費用為各項開支的費用等。

三、國際貿易部投入、經營、銷售合作盈、虧分配標準

在國際貿易部投入、經營、銷售、支出費用合作發生的盈、虧金額,甲方佔合作盈、虧金額分配比為60%,乙方佔合作盈、虧金額分配比為%。即60:40的比例。年終分配盈、虧金額時,按照此比例進行分配。

四、經營管理、國際貿易部人員配置、和財務監督事宜

乙方在合作經營進出口,運作開發國內外市場時,必須服從甲方各項管理規定、操作流程和華興公司的規章制度及運作方案和政策等。華興食品國際貿易部(暫定名稱)財務人員和管理人員由甲方派駐,其他人員採取招聘。在經營、管理方面,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經營、運作,服從財務管理和審核。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單方面退出協議約定,按照協議規定,將投入軟、硬件設施和支出費用全額承擔。(具體依國際貿易部財務賬目明細為準)

2、甲乙雙方在國際貿易部經營過程中,都不得與合作客户有私人利益,(即回扣之類的事情發生)和私下經貿往來,一經發現,以一罰十。

六、爭議解決方式

關於本協議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向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興寧區法院訴訟解決。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協議生效後所需資金,甲方和乙方需在年月日匯入國際貿易部獨立賬户。

1、根據市場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的其它相關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

進出口貿易合同書 篇6

甲 方: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________ (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 (以下簡稱賣方),根據下列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質量和數量的保證

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為貨物到目的港後的_____個月。

第三條 單位及數量

單位: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第四條 生產國別和製造廠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包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單價及總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

1.離岸價條款

a.按合同規定賣方應在裝運之前30天用電報(或函件)通知買方合同號碼、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尺寸及何時可在發運港口交貨,以便買方訂艙。

b.若貨物系由郵寄(或空運),賣方應在發運前30天,按照第8條規定,用電報(或信件)通知買方大約的發貨期、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等。賣方在發貨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及發貨日期通知買方,以便於買方及時購買保險。

第八條 裝運口岸

裝運通知:賣方在裝貨結束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於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海運:全套潔淨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註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並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公司。

2.航空郵包:____________提供一份空運單,註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3.發票5份,註明合同號碼和裝運嘜頭(若超過一個裝運嘜頭,發票應分開,細節應根據合同辦理)。

4.由製造廠開出一式兩份的裝箱單。

5.由製造廠開出的數量和質量證書一份。

6.在裝運之後,立即通過電報/或信件將有關裝運之細節通知買方。此外,賣方在裝船後的10天內,要用空郵另寄兩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給收貨人,另一份直接寄給目的口岸________公司。

第十條 目的港及收貨人

第十一條 裝運期限

收到不可撤銷信用證____ 天。

第十二條 裝運嘜頭

賣方應在每個箱上清楚地刷上箱號、毛重、淨重、體積及“防潮”、“小心搬動”、“此邊朝上”及裝運嘜頭等字樣。

第十三條 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自理。

□由賣方投保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交貨條件

第十五條 索賠

在貨物到達目的口岸之後的90天內,若發現商品的質量、規格或數量不符合合同之規定,則買方憑________檢驗局頒發的檢驗證書有權提出更換質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賠償,且所有的費用(如檢驗費、保險費及裝卸貨費等)均由賣方負擔。但所提的索賠屬於保險公司或承運方的責任,則賣方不負責任。貨到目的口岸之後的12個月內,在使用過程中若由於質劣而出現損壞,買方應通過書面立即通知賣方並憑________檢驗局所頒發之檢驗證書為依據,提出索賠要求。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應負責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時,買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費用由賣方負責,若賣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後1個月內未能答覆買方,則便視為賣方已接受要求。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商品,在製造和裝運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裝運或無法交貨,則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應將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買方,且在其後的14天內航空郵寄一份由政府簽發的事故證書給買方,作為證據。賣方仍應負責採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貨,若事故持續超過10個星期,則買方有權取消合同。

第十七條 延遲交貨和罰款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賣方不能按時交貨或延遲交貨,且賣方同意罰款,則買方應同意其延遲交貨,但本合同第16條規定的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遲交貨則不罰款,所罰的款項經協商可由付款銀行從付款中扣除。罰款不應超過延遲交貨的貨物總值之5%,罰款率每7天為0.5%,不足7天的天數按7天算。若賣方超過本合同規定的裝運時間10個星期仍然不能交貨,則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儘管合同已取消,賣方仍然應毫不延遲地支付上述罰款給買方。

第十八條 仲裁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獲得解決,則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本合同由雙方簽署後生效,中英文正本各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為據,兩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進出口貿易合同書 篇7

買方: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_________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_________________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進出口貿易合同書 篇8

買方:

地址:

電報:

賣方:

地址:

電報:

電傳: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任何由於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麥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麥頭:

麥 NA

第九條、保險

轉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後轉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售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 %,計 。中國銀行 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後,承付信用證款項:

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註明“運費待收”,空白台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麥頭。

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裝運後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3、中國銀行收到合同 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承付合同總值的 %,金額為 。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説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必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口,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脱離吊鈎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脱離吊鈎後,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後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基礎設計圖。

接線説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易磨損件製造圖紙和説明書。

零備件目錄。

安裝、操作和維修説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後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户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和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製成,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 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條款

1、賣方/製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驗證説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後

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天。

第十五條、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一切其它必要的費用。

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的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不予答覆,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1、 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4、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此鑑:

本合同由雙方於 年月 日用 文簽署。原本一式 份,買賣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 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買方: 賣方:

簽名: 簽名:

進出口貿易合同書 篇9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根據平等互利原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與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友好協商特約簽定本合同。

一、雙方承諾:由乙方提供不作價設備______美元(港幣)給甲方用於加工生產______之用,(詳見設備清單)。產權歸乙方所有。使用期限為______年,在監管期限內,不得擅自在境內銷售、串換、轉讓、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後如不續簽,則由甲方協助乙方申報海關核准後處理。乙方以免費方式提供設備,不需甲方辦理付匯進口,也不需用加工費或差價償還設備款。

二、甲方向乙方購買原料、輔料

原料輔料

編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品名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三、甲方供乙方製成品的數量及金額

原料輔料

編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品名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四、乙方供料於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運抵 _______________

甲方製成品於_________________ 日前運往______________

五、運輸方式及運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險費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包裝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仲裁: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分,由簽字雙方各執一分,其餘六分報送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進出口貿易合同書 篇10

本合同由ABC公司,主營業所在中國_(以下稱甲方),與XYZ公司,主營業所在美國_(以下稱乙方)於19_年X月X日在中國_簽署

茲證明

鑑於乙方擁有現用於製造鋼絲繩的機器設備,並願意將機器設備賣給甲方

鑑於乙方同意購買甲方用已方提供的機器設備生的產鋼絲繩,以補償其機器設備的價

鑑於甲方向意向乙方出售鋼絲繩,以償還乙方的機器設備價款;

因此,考慮到本協議所述的前提和約定,甲、乙雙方物此立約:

1.購買協議

甲方同意從乙方按一下列條款購買下述商品:

1. 1商品、規格及其生產能力:

商品:

規格:

生產能力:

1.2 數量:2台。

1.3 價格:

港FOB價:

單價:   總價:

1.4 支付:

機器設備價款以甲方的產品--鋼絲繩償還,全部價款在邊疆三年內平均三次付清,自_日開始支付。

1.5 裝運:

裝運期:    裝運港:

目的港:    裝運嘜頭:

1.6 保險:

由甲方保險。

1.7 檢驗:

1.8 保證:

乙方保證其機器設備從未用這,性能先進,質量好,並保證該機器能生產_規格鋼絲繩,產量每小時_米。

2. 銷售協議

甲方以鋼絲黽償還購買乙方機器設備的價款。

2.1 商品及規格:

商品:鋼絲繩。

規格:

2.2 數量:

鍘絲繩每年_米。

2.3 價格:

鋼絲繩的價格按交貨時國際市場CIF價確定

2.4 裝運:

每年兩次裝運,一次在六月,另一次在十二月,每次貨價為_。

裝運港:

目的港:

法語運嘜頭:

2. 5包裝:

木卷軸裝。

2.6支付:

憑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允許轉船。信用證必須於裝運日期前15天到達甲方,有效期不少於90天。

信用證要與本合同完全一致,否則,乙對遲裝負責;而且,甲方有機就其中的損失向乙方提出索賠。修改信用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 7保驗:

甲方保險,投保水漬險和戰爭險,投保金額為發票金額加10%

2.8 檢驗:

甲方出具的品技檢驗證書為最後依據。若貨到後乙方發現質量與上述規定不符,乙方在貨到目的港後45天內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解決有爭義的問題。

3. 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事故,甲方或乙方對未交或遲交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貨物不負責任。

4. 仲裁

有關或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若達不成協議,有關爭議案則提交_仲裁。仲裁決定為終局的,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5.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和履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準。

6. 正本條款

本合同以英文書寫,正本兩份,每方各持一份。

7. 有效期

甲方:        乙方:

進出口貿易合同書 篇11

協議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出口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委託甲方向乙方選定的外商公司代理出口,具體內容以乙方的每次委託為準,乙方必須保證所委託貨物的合法性,由於乙方原因提供的數據不符,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二條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同意以自己的名義代理:

1、對外簽約;

2、對外催證;

3、申領配額、許可證;

4、出口報關、辦理商檢或換證;

5、託運訂艙;

6、辦理保險;

7、儲運;

8、制單、結匯。

以上條款也以每次的委託為準。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裝船前10天以書面形式將出口貨物明細傳真給甲方,並最遲於貨物裝櫃前將正確的裝箱明細傳真給甲方。在收到甲方進艙通知後,乙方應按出口包裝要求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並以書面形式發給甲方送達通知。如果出口貨物屬於法定商檢的貨物,出口商檢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提供相應的報檢單證協助乙方完成商檢工作。出口貨物涉及許可證的,乙方須在交貨時辦妥並向甲方提供許可證。乙方需承擔由於資料錯誤或不全所引起的後果。

2、乙方必須保證委託甲方在海關申報的貨物名稱數量等數據與實際出口的貨物相符,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數據不符而引起的海關查驗、查封、罰款、沒收等事宜由乙方承擔並自行解決,甲方可以協助。對甲方造成直接或者間接損失的,乙方承擔所有的責任。

3、在符合法規的前提下,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報關、申領原產地證書以及辦理海運保險。

4、甲方在收到乙方出運通知後,應及時安排租船定艙、繕製出口單證等出運工作。

5、若貨代為乙方指定,乙方應負責有關出口退單的跟蹤工作,要求各貨代能自貨物出運後30天內將正確的退單退回甲方,如果改單的則要在45天內退回,以保證甲方的正常退税手續。否則由於退單未在上述規定時間內退回而造成甲方的經濟和法律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必須自貨物出運後20日內開具或督促其它指定的工廠開具符合甲方開票通知要求的貨款增值税發票給甲方(無論是否收匯)。如未及時開票或開票不正確等原因引起的退税損失由乙方承擔。在未完全收匯時,乙方或乙方指定工廠向甲方開具的增值税發票僅供甲方辦理退税申報所用,如不能及時收匯,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支付相應發票貨款的責任。

7、因出口退税備案要求,甲方需要與乙方或者乙方指定工廠簽訂購銷合同,該合同僅供甲方做退税單據之用,除此以外,無任何法律效力。由該合同引起的任何經濟糾紛,甲方無任何義務受理和承擔責任。

8、若乙方不開具相應的增值税發票則必須承擔出口報關金額17%的增值税以及相應的核銷等各項費用。

9、如乙方要求甲方以甲方名義與外商簽訂售貨合同的,甲方應與外商簽訂售貨合同,甲方可在售貨合同中表明其是乙方代理人的身份,但應該事先取得乙方同意。

10、如乙方直接對外商簽訂銷售合同或確認書,應在合同或確認書中表明甲方為其代理人,並向甲方提交一份原件;如乙方與外商不簽訂合同也不要求甲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則乙方應要求外商向甲方書面表明其向甲方匯入的款項系支付乙方的貨款。

11、如系信用證方式付款,甲方收到外商開來的信用證後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審查信用證並保證信用證條款符合乙方要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通知後2天內審查完畢並書面確認接受信用證條款,如對信用證條款有異議,甲方僅出於善意,對信用證進行審核,並通知乙方改證意見,乙方自行聯繫客户修改相關信用證條款,在乙方認同信用證條款以後,乙方承擔信用證項下收匯的全部風險。

12、甲方對乙方的信息,包括乙方個人信息、乙方客户信息、乙方貨源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甲方不得將上述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同時甲方不得在沒有乙方的委託下,與客户進行聯繫,從事商業交易。

第四條貨款和各項費用的結算

1、代理費

①甲方向乙方收取出口收匯美金金額的1%作為代理手續費。

②或先約定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退税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協助,退税款歸乙方;

③或收匯後按適時退税率和外匯匯率折算到換匯比率為每淨收匯1美元=_________人民幣,將貨款扣除費用、收到乙方開具的增值税發票後支付給乙方,退税款歸甲方。如退税率和外匯匯率有變化,則上述換

匯比率將作相應調整。

執行:雙方同意按照上邊三條中的第①條執行。

2、甲方收到國外貨款和乙方開具的符合退税要求的增值税發票後5個工作日內,以銀行結匯匯率作為換匯比,將貨款先扣除代理費、運費、保險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貨款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工廠,甲方需在收匯核銷後30天內申辦退税業務,出口業務發票的退税款在實際退到甲方賬户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應與乙方結算清所有費用。

3、如果單筆(按報關單號統計)出口金額在usd7000以下的,甲方收取固定操作費rmb500。00/筆。單筆(按報關單號統計)出口金額在usd7000以上的不單獨收操作費(不包括退税率為0%的貨物),按照協議執行。

4、對於退税率為0%的貨物:

①如果一份報關單裏的貨物全部是0%退税率的;額外收取每票rmb1000。00操作費。

②如果一份報關單裏的貨物即有0%退税率的,又有非0%退税率的;對於其中0%退税率的貨物,如果其金額低於usd10000;額外收取每票rmb1000。00操作費。如果其金額高於usd10000,按照實際代理協議執行。

5、若由於貨物質量、產品包裝等原因發生折減貨價等事宜,甲方因此無法全額收到合同金額的貨款,乙方需將少收部分作為壞賬處理,不再向甲方索取此部分貨款,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核銷、退税等相關費用和損失。甲方可隨時憑費用單據向乙方收取為乙方代墊的各類費用及代理費,乙方同意在收到甲方為乙方代墊費用的單據及代理費用通知後七個工作日內付清,逾期每天按代墊費用的0。1%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6、國內運輸費用、港區費用、出口商檢費、清關費、產地證費、國外運費、快遞費、銀行費用、甲方代理費等實際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從國外收款中先行扣除,甲方無墊付義務。如需甲方墊付各種費用或者貨款,經甲方同意,甲方將另外收取墊付費用的利息(按照月息3%收取,墊付時間最長兩個月。墊付費用在15天內乙方還清的,按半月利息結算;超過15天的,按照整月計算;以此類推)。如乙方超過兩個月仍未還清墊付費用,甲方有權採取任何措施。另由於國家退税政策變化和外匯匯率變動,結算方式將隨之作相應的調整,結算標準將作相應幅度的上升或下降。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只作代理。乙方對商品質量、包裝、交貨期、價格等負責,若由於商品質量不合格、包裝不良、交貨期延誤、價實不符等原因造成的經濟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由於國外客户信譽不良造成甲方不能收匯而發生的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如乙方不能解決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由於乙方指定的貨代公司、船公司或航空公司發生過失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除保證貨物質量符合售貨合同規定外,還必須擔保其出口商品不侵犯中國或該批物品銷售地國的知識產權法律,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涉及商品商標、專利,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相應的權利證明文件備案,乙方對提交甲方的前述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有效性負責。

甲方對外商違約不負責任,但應乙方要求,甲方可以代表乙方向外商追究違約責任,所有費用由乙方墊付,索賠所得歸乙方所有。

當外商提出索賠或因國內外糾紛有人主張權利時,甲方應及時向乙方轉交外商提出的索賠函電或主張權利的複印件及有關證件,乙方收到後應及時弄清情況,通過甲方對外理賠,並向甲方提供有效證據及預先支付有關費用(包括出國費用、律師費、仲裁或訴訟費等)。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對外理賠情況,乙方承諾負責賠償甲方因外商或主張權利人的索賠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

在緊急情況下,若甲方無法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繫時,甲方應盡到最大誠實信用義務幫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但甲方不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第1款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應償付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續費及售貨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責任。

第2款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規定,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損失。

第八條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協議書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當事方必須在事發一週內通知對方,並在30天內向對方送交有關機構的書面證明,及時協商處理未盡事宜,逾期視作違約。

第九條附則

1、如需乙方提供擔保,應另立擔保書,作為本協議書附件;必要時,乙方須提供有效的抵押。

2、出口商品金額的統計全部歸甲方,由甲方上報,乙方不得重複統計。

3、雙方在執行本協議書過程中如遇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任何一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有效期從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後如雙方同意繼續續約,將另行簽訂協議。

第十一條

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

進出口貿易合同書 篇12

合同號:

日期:

訂單號:

買方:

賣方:

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並同意按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1)品名及規格

(2)數量

(3)單價

(4)金額合計允許溢短裝__%

(5)包裝: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裝船標記:

(9)裝運期限: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天內裝出。

(10)付款條件:開給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證,並須註明可在裝運日期後15天內議付有效。

(11)保險:按發票110%保全險及戰爭險。 由客户自理。

(12)買方須於__年__月__日前開出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售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約未執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3)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中國商品檢驗局或工廠出具的品質證明、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簽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4)凡以cif條件成交的業務,保額為發票價值的110%,投保險別以本售貨合同中所開列的為限,買方如要求增加保額或保險範圍,應於裝船前經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險費由買方負責。

(15)質量、數量索賠:如交貨質量不符,買方須於貨物到達目的港30日內提出索賠;數量索賠須於貨物到達目的港15日內提出。 對由於保險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轉運單位或郵政部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16)本合同內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 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約或延遲交貨,售方概不負責。

(17)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 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 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仲裁也可在雙方同意的第三國進行。

(18)買方在開給售方的信用證上請填注本確認書號碼。

(19)其它條款:賣方:買方:

進出口貿易合同書 篇13

第1條 合同範圍

1.1 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合同工廠____________,包括合同設備、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使用許可、工程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技術培訓。

1.2 賣方應提供附件1中所列的合同設備。合同設備的技術規格、性能和保證指標詳見附件3.

1.3 賣方同意授予買方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並將合同產品出口到 (國家)而使用的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非獨佔的、不可分授的許可。

第2條 價 格

2.1 賣方提供本合同項下合同工廠的合同價格為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2.2 合同工廠的分項價格如下:

第3條 支付

選擇一: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應按下列批次和比例並在賣方提交下列單據後以電匯方式支付;

選擇二: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均按下列批次和比例並在賣方提交下列單據後以付款交單或承兑交單方式進行支付;

選擇三:除預付款、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服務費外,合同項下的全部合同價格均應通過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方式支付。預付款、技術培訓費和技術服務費應通過付款交單方式支付。買方應在合同生效日後_____天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總額相當於前述金額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到 _______為止;

第4條 技術資料

4.1 技術資料的內容詳見附件2、3、8、9的規定。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所有技術資料都應採用公制單位並用英文陳述和解釋。

(1)空運提單一式兩份(註明合同號和收貨人)或通過專遞或快遞方式交付的投遞證明副本兩份;

(2)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兩份。

如果技術資料發生短缺、丟失或損壞,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的通知後儘快免費補齊短缺、丟失和損壞的部分。

4.3目的地機場在空運提單上蓋章的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如果技術資料採用專遞或快遞交付,買方在工作現場專遞或快遞收據上的簽收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如果技術資料採用面交方式交付,買方收到交付的技術資料的書面證明文件的簽字日期應視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第5條 設計與設計聯絡

5.1 雙方當事人應按照附件8的規定進行並完成設計和設計聯絡。

5.2 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設計工作的範圍、技術資料的提交詳見附件8的規定。買方提交的技術資料應作為賣方進行設計工作的基礎。賣方收到買方的資料後應及時仔細審查並應將資料中發現的任何錯誤或缺陷毫不遲疑地通知買方。

5.3在設計聯絡會期間,賣方應協助買方人員參觀製造合同設備的工廠並答覆買方提出的與合同工廠的技術事宜有關的問題。

第6條 陳述與保證

6.1 賣方聲明和保證賣方是根據____國法律適當成立、有效存在的實體;具有完全的法律權利從事本合同項下之交易;並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賣方義務。本合同的簽署、提交、履行已經獲得授權。

6.2 賣方保證已經和/或有義務根據賣方國家法律辦理所有與本合同相關的政府審批手續,已經和/或有義務獲得關於合同工廠的持續有效的、可執行的所有的出口許可和批准。(或者賣方保證根據賣方國家法律不需要出口許可和批准。)

6.3 賣方保證賣方是合同設備的合法所有人。任何其他第三人不會基於所有權、抵押權、留置權或其他任何權利對合同設備主張權利。

賣方保證合同工廠能夠安全和穩定地運行並且能夠製造出合格的合同產品。其規格詳見附件3的規定。

6.5 賣方保證其許可的專有技術和/或專利是經過良好開發的、可投入工業生產的並且可以按照附件2所列的技術資料加以利用。

6.6 賣方保證合同設備是全新的、技術上先進的、質量上優越的、沒有設計和材料及工藝上的缺陷、符合附件3的規定並且適合於合同規定的用途和目的。

第7條 合同的終止

7.1如果一方破產或無力償債,進入清算程序,已有對其財產的接管令或管理令,與債權人達成和解,或為其債權人的利益在財產接管人、受託人或管理人的監督下營業,或解散、停產、歇業,或被責令停業整頓/關閉/解散,或被吊銷營業執照/經營許可,或採取了任何行動或發生任何事件(根據有關適用法律)具有與前述行動或事件相似的效果(以下統稱為“破產”),則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在任何時候發出書面通知終止合同。此種情況下,破產的一方當事人應被視為已構成違約。

7.2在買方依據合同的規定(第16.3條除外)或適用法律的規定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的情況下,買方可以以適當的條件取得與未交付的設備和/或文件和/或未提供的服務類似的設備和/或文件和/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由此發生的額外費用。但是,賣方仍應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中沒有終止的部分。

7.3終止合同不影響合同中關於解決爭端的任何規定以及合同中關於雙方在合同終止後權利和義務的任何其它規定。根據合同的規定(第16.3條除外)或適用法律的規定終止合同,不能免除合同當事人根據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支付違約金的義務,不影響損害賠償請求權及任何可能的其它救濟手段的行使。

第8條 保 密

在合同履行期間以及合同履行完畢後或終止後_____年內,任何一方有義務採取適當措施就專有技術和有關技術資料對除參加合同履行的人員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嚴格保密。但是,參加合同履行的人員也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

第9條 不可抗力

9.1 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受諸如戰爭、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無法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受影響的一方當事人應將此類事件的發生以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當事人。

9.2雙方當事人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其合同義務,合同期限也應相應延長。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超過120天,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以書面通知終止合同。

第10條 履約保函

10.1 賣方應對其嚴格履行合同提供擔保。賣方應在本合同簽字後 天內按合同附件14規定的格式向買方提供由賣方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履約保函金額為全部合同價格的百分之____( %)。

10.2 如果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買方有權扣劃履約保函。

10.3 買方應在出具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書後 內,將履約保函退還賣方。

第19條 仲 裁

因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將由買方和賣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庭應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應該在北京按照申請仲裁時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並且對買方和賣方均有約束力。

第20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21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21.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全部滿足後生效:

(1) 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2) 本合同獲得中國主管當局批准(根據法律如果需要);

(3)買方收到履約保函;

(4)買方發出履約資金備妥通知。

21.3 本合同用___文書就,一式___份,雙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

21.4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具有與合同正文同樣的法律效力。如果附件的內容與合同正文規定不一致,合同正文的效力優先。

21.5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補充、增添或修改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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