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合同書 >

電器商場攤位租賃合同書(精選17篇)

電器商場攤位租賃合同書(精選17篇)

電器商場攤位租賃合同書 篇1

甲方:

電器商場攤位租賃合同書(精選17篇)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

租賃面積:租賃鋪位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十個月,即從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鋪位等級、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按租賃鋪位等級、面積及每月每平方元的價格,一次性向甲方繳納總租賃面積十個月的租賃費共計元。

第四條甲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商場內消防設施、公共衞生、供水、供電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商場管理規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對商場進行日常管理,維護商場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乙方僱請聘用的營業員、導購員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為統一商場整體形象,有利乙方經營,均委託甲方統一管理,乙方僱請聘用人員的基本工資及獎金,乙方應於次月5日前預交甲方,由甲方據《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酌情增減、代為發放。

第五條乙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場管理規定》和商場的其它管理制度,不得以貶低、詆譭其他商户品牌、信譽的不正當手段惡意競爭、不得與先期經營的品牌商户進行同類品牌競爭,以保證商場的正常運作和全體商户的整體利益。

2.乙方承租商鋪之後不得無證經營,應持有或辦理工商管理部門的《營業執照》和辦理税務登記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對商場內自己聘用或委託參與經營的人員和財產應自行辦理相關的人身和財產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能佔用公共通道、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場和其他商户損失的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現有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設備。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書面報送甲方,經批准後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經銷的商品應執行國家關於產品質量和“三包”的相關規定。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應按商場統一規劃的經銷品牌、項目區域,專一經營電器及附屬配套產品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如有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9.乙方租賃商鋪的電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按租賃面積前三個月的均價於每月的20日前預繳交甲方,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百分之五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

10.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優先承租權。

1.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中途退租,但經甲方審核同意可轉租給第三者經營。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2.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商户的一切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3.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4.乙方及其僱請聘用人員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關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如有違約應賠償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第八條其它規定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或見證律師調解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律師見證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河南奧博律師事務所見證後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河南奧博律師事務所存檔一份。

甲方:電器商場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

電器商場攤位租賃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於__________________商業廣場______座首層______號鋪(“商鋪”)的產權所有人,擬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現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商鋪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1 商鋪的位置和麪積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出租和承租位於__________________路(街)某某商業廣場(“商場”) 座首層______號鋪(見本合同附件一圖示),且甲、乙雙方同意遵守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和物業管理規定。

商鋪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前述建築面積為本合同所述物業管理費的計算依據和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計算依據。如果交付時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與上述面積不一致的,以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2 商鋪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鋪只能用於經營(商品種類)__________________.

非經甲方及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將商鋪用於經營其他任何種類的商品和用於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對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為未及時制止並不表示對乙方行為的默認。

第二條 租期

租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業管理費,但仍應繳納水、電等能源費。其他情況下,乙方裝修期間也應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具體裝修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本合同在商場確定的統一開業日前 日簽訂本合同的,則乙方應在統一開業日前正式對外開業,否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期租金總額1%的違約金。但是本協議簽訂日在商場開業日前的,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租期開始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業管理費,但應支付水電等費用。開業日指商場具備對外營業能力時。乙方應按照商場確定的開業日對外營業。

第三條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內租賃商鋪的租金為:

3.1.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整)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第一個月如果不是整月時)租金按日計付,租金標準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元。

3.1.2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後的第一天)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

3.1.3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起屆滿兩年後的第一天)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____________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開始之日至____________月月底)租金在進場裝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須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______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甲方或甲方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指定銀行帳户如下: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四條 物業管理費

4.1 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29元,月物業管理費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前述物業管理費包含商場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費,公共區域保安、保潔、綠化美化的水、電等能源費以及商場所有區域的中央空調費等。物業管理公司可能會根據推廣商場等經營需要適當提高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但在本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終止後仍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4.2 物業管理費支付方式

4.2.1 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

4.2.2 物業管理費按月支付。除首期物業管理費外,乙方須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萬達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自租期開始之日由乙方承擔。

乙方需在租期開始日前進場裝修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從租期開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物業管理公司或其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物業管理公司指定銀行帳户如下: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五條 能源費

乙方進場裝修前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鋪的水、電等能源費採取分户計量,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從進場裝修日開始計收。乙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書面通知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水、電路損耗等能源損耗按照出租商鋪實際用電量佔商場總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租賃期內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損耗的月平均損耗將作為計算剩餘租期內能源損耗數的標準。

第六條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鋪自行申請通訊設施如下:電話/傳真__部,上網專線__條。

6.2乙方向相關部門支付前述通訊設施租金為電話/傳真每月人民幣____元/部,上網專線每月人民幣____元/條。

6.3 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訊設施及押金為:每部電話/傳真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每條上網專線人民幣____元/條,共計人民幣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訊設施自行到相關部門支付租金。

6.5 電話費、上網費等通訊費用(含月租費、手續費等),由乙方自行向電信部門支付。

第七條 保證金

7.1 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租金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2 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業管理費,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物業管理費的物業費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3 在本條中保證金指前述租金保證金和管理費保證金。

7.4 保證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滯納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能源費或滯納金,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費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任何條款,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均可分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或管理費保證金,以抵償由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欠費處理。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

7.5 本合同終止後,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在甲方、物業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後十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 進場經營質量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

乙方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統一經營管理進場經營質量保證金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作為在商場經營期間遵守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商品質量、服務質量的保證金。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乙方違反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沒收全部或部分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照欠費處理。該項保證金的補足方式與本合同第七條關於保證金補足方式的約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或有降低商鋪所在廣場的聲譽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直接從保證金中向消費者直接支付退貨款和賠償款。

本合同終止後,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物業管理公司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且清繳全部欠款後10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 滯納金

本合同項下付款時間遇節假日均不順延,所述“日”均指日曆天,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各項保證金等應當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費用,每日應按照拖欠費用 33‰ 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繳納滯納金,從應付日至實付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十條 續租

10.1 如果乙方願意在租期屆滿後繼續承租商鋪,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但此申請須於租期終止日30日前、180日內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續約通知,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本合同自租期終止日自行終止。租期終止日前180日期間,甲方有權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帶客户查看商鋪場地,乙方應予配合。

10.2 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租金的收費標準。

10.3 在租期屆滿前,甲方與第三方確定租賃意向,且就租賃條件達成一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三日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內沒有給予甲方答覆,則視為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第十一條 進場移交

11.1 甲、乙雙方應在租期開始日前30日內辦理商鋪移交手續。

11.2 商鋪移交時狀態見附件二,甲、乙雙方在移交時應給予確認。

11.3 乙方進場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仍有權繼續進行大廈周邊環境的建設、公共區域或個別賣場區域的裝修、宣傳廣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繕工程。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無需為此而對乙方作出任何賠償,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於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進場,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應順延。延期超過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屆滿後七日內選擇解除本合同,乙方選擇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回乙方已付費用,但無須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 商鋪的使用

12.1 裝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擔商鋪的裝修或改造費用和責任,裝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須經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審查書面認定,但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並不因審查而承擔任何責任。

裝修或改造應當遵守商場裝修管理制度和規定。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監督乙方的裝修工程施工過程,並隨時對不符合裝修管理制度的行為加以制止並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絕改正,則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加以糾正,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2 乙方應嚴格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已經和將要制定的商場各項經營管理制度、各項物業管理公約和制度、以及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統一經營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違反相關制度、規定和約定所遭受的處罰和應當承擔的責任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12.3 乙方應在其經營範圍內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各項設施、設備,保持商鋪在租期內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12.4 乙方應自行為商鋪內部的裝修、設備和其他財產購買保險,否則應自行承擔上述財產的風險。

12.5 未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將商鋪轉租或分租給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轉租或分租的行為無效,轉租或分租期間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有權選擇立即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16.2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離店

13.1 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後十日內,乙方均應將商鋪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保留店鋪內所有裝修(乙方損壞的應予賠償),或將商鋪恢復至接收商鋪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及時間因素的耗損除外)乙方未恢復原狀的,甲方可代為恢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約定期限交還商鋪,則視為乙方放棄商鋪內一切財物所有權,由甲方自行騰空、收回商鋪,處理商鋪內財物,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賠償由此導致甲方的全部損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約定收回商鋪前,乙方除仍應承擔延遲期間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各項費用外,還應再向甲方支付雙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應付清所有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及其他應付款項(含違約金、損害賠償、罰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尚未付清所有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相關款項及其他款項,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扣押或阻止乙方轉移乙方在商場內的財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未付清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款項及其他款項超過七日的,無論乙方是否自行離店均視為乙方自願放棄其在商鋪商場內的財物所有權,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拍賣、變賣乙方財物,以抵扣拍賣、變賣費用和抵扣所欠款項。甲方可委託物業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轉移商鋪內財物。因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採取上述措施而導致乙方財物受損、價值下降等不利後果的,乙方特此放棄要求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賠償的權利由乙方自行承擔。【律師認為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自行拍賣變賣租户財物是違法的,該條規定的辦法只能是在情況緊急時採取,以犧牲較小利益為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爭取時間】

第十四條 優先購買權

甲方有權隨時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商鋪,但應當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購買該商鋪。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後三日內做出答覆;超過該期限乙方未答覆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商鋪的優先購買權。甲方轉讓商鋪後,乙方應與新的商鋪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內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沒有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的,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由新的商鋪所有人享有和承擔,乙方依然負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十五條 税費

甲方負責房產税、土地使用費及房屋租賃管理費。乙方負責經營所引起的一切税費。其他税費甲、乙雙方按照中國法律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甲方有權不返還乙方全部已付款項。乙方除應補交免租期的租金外,還應承擔下述違約責任:【律師提醒,該規定實際上時給予乙方解除合同權利,只是其要負一定違約責任】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六個月內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個月後要求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乙方終止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6.3 下述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項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超過 三十 15日,因違反本款約定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還應同時承擔逾期滯納金。

16.3.2 乙方未經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對所租房間或大廈其他部位進行裝修、改建或其他破壞行為。

16.3.3 乙方擅自經營其他種類商品或變更租賃用途,經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15日內改正的。

16.3.4 在經營期間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張貼非經營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於商場經營、聲譽的行為,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兩萬元,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三日內改正的。

16.3.4 乙方違反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其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的。

16.3.6 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16.4 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內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 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後的,乙方應向甲方補繳免租期租金,並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6.5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繳納的保證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

16.6 因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費用後,退還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剩餘部分(不計利息)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16.7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如未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擅自關門的,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並處罰款貳萬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如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預見或不可避免的社會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所租商鋪在租賃期間內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應順延,但如果商鋪已無法繼續使用,則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8.1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2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8.2.1 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2.2 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通知

甲、乙雙方按照如下列明地址發送通知或其他文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器商場攤位租賃合同書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使用權的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的事宜,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 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攤位使用面為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攤位,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1.攤位租金按年收取,每年元(小寫: );由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後,一次性付給甲方。

2.攤位需要的水、電、供暖及消防等設施由甲方負責聯繫商場安裝維修,.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維修、更換由甲方承擔;上述設備除電費由乙方自行負擔外,其它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及政府部門收取的城市管理費、消防安全管理費、教育附加費、衞生費等管理費用,均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若甲方提前終止合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相關損失並支付乙方搬遷費用;

2、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3、.乙方應愛護甲方超市內公用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環境衞生,文明經商、禮貌服務;

4、.若租賃期內遇政府強制拆遷或商場歇業,甲方應退還乙方未使用完期限的租金;

5、.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攤位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

第五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向超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電器商場攤位租賃合同書 篇4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攤位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用在甲方店內從事商業經營。攤位座落於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出租攤位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則由雙方協商確定)租金交納期限為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收回攤位:

1.擅自將承租攤位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的;

2.利用所租攤位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嚴重違反有關部門的規定或甲方單位的管理制度;

4.給甲方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5.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的。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1.甲方權利:

(1)組織乙方來店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政策,制訂依法經營的具體規章,建立健全各項有關管理制度,並有權要求乙方遵守;

(2)有權監督檢查乙方遵紀守法,文明經營情況,對乙方違反有關規定及出售假冒偽劣商品和“僱託”經營欺騙消費者等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告有關執法部門;

(3)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違紀人員。

2.甲方義務:

(1)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攤位管理暫行規定》;

(2)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將攤位轉租他人;

(3)對乙方損害消費者利益行為的後果承擔連帶賠償損失責任;

(4)對乙方人員經營提供必要方便,支持乙方的工作。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乙方的權利(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內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3)有權抵制甲方的各種不合理要求,並可向有關部門反映。

2.乙方義務(1)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攤位管理暫行規定》,承租攤位明顯處懸掛承租攤位標誌,服從有關部門的管理,自覺遵守甲方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利益及聲譽;

(2)嚴格依法經營,明碼標價,現貨交易不得超範圍經營,不搞批發業務,不得出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僱託”經營;

(3)遵守國家物價及有關政策,照章納税,文明經商,做到售出商品包退、包換、包修,保證商品質量,講求信譽;

(4)愛護攤位及其他設施,不得損壞,如有損壞應負擔全部修理費用或照價賠償,租賃期滿乙方應完好歸還承租的攤位。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_________.

第八條 雙方違約責任_______ __.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日雙方如願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器商場攤位租賃合同書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店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攤位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店面符合國家對租賃店面的有關規定。

二、店面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攤位位於。

2、該攤位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店面時的驗收依據。

三、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收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租賃期限、用途

1、該攤位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攤位僅作為商業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攤位,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攤位租賃首年租金為(大寫圓整),租賃期從第二年起,月租金在原基礎上遞增200元。

2、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想甲方繳納保證金為元(大寫圓整)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三個月一交(先交租金後使用)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租賃合同確定的日租金的三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店面。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五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方、雙方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攤位,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病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不包含辦理租賃登記及繳納相應税費的費用,若需辦理,由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2、在有效合同期內不得轉讓,如中途不租,把攤位還給甲方(房主),押金不予歸還。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乙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十一、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器商場攤位租賃合同書 篇6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攤位從事農產品貿易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得勝農貿市場 號攤位,面積 平方米,用於鹹菜零售。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20--年10月1日起至20--年9月30日止,共計壹年

第三條 續租

本協議續租適用以下第 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憑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協議。

2.租憑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憑期滿前4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 租金

租金共3000 元,實行一年支付制,以現金為租金支付方式。

第五條 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組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各項税費。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不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憑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第九條 協議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第2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2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管理等費用的。

5.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30日未開展經或活動的。

第十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有效。

甲方(蓋章):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人(蓋字):授權代表人(蓋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器商場攤位租賃合同書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 (詳見 商鋪分佈圖)。

租賃面積:租賃鋪位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年,即從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每年日前向甲方繳納年租賃費共計 元。

第四條 甲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商場內消防設施、公共衞生、供水、供電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商場管理規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對商

場進行日常管理,維護商場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乙方僱請聘用的營業員、導購員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場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場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商場的正常運作和全體商户的整體利益。

2.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能佔用公共通道、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甲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户損失的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書面報送甲方,雙方確定後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

4.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租賃商鋪的電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於每月的 日前交甲方。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優先承租權。

1甲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中途退租,但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七條 其它規定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電器商場攤位租賃合同書 篇8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元整(¥ 元)。

2. 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元,第三年為 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元,.........)。

3.(或)為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四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五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第六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年_月_日。

電器商場攤位租賃合同書 篇9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滑縣道口鎮________路中段路南________電器商場

租賃面積:租賃鋪位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十個月,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鋪位等級、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按租賃鋪位等級、面積及每月每平方________元的價格,一次性向甲方繳納總租賃面積十個月________的租賃費共計________元。

第四條 甲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商場內消防設施、公共衞生、供水、供電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商場管理規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對商場進行日常管理,維護商場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乙方僱請聘用的營業員、導購員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為統一商場整體形象,有利乙方經營,均委託甲方統一管理,乙方僱請聘用人員的基本工資及獎金(不包括銷售提成),乙方應於次月5日前預交甲方,由甲方據《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酌情增減、代為發放。

第五條 乙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場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場的其它管理制度,不得以貶低、詆譭其他商户品牌、信譽的不正當手段惡意競爭、不得與先期經營的品牌商户進行同類品牌競爭,以保證商場的正常運作和全體商户的整體利益。

2.乙方承租商鋪之後不得無證經營,應持有或辦理工商管理部門的《營業執照》和辦理税務登記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對商場內自己聘用或委託參與經營的人員和財產應自行辦理相關的人身和財產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能佔用公共通道、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場和其他商户損失的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現有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設備。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書面報送甲方,經批准後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經銷的商品應執行國家關於產品質量和“三包”的相關規定。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應按商場統一規劃的經銷品牌、項目區域,專一經營電器及附屬配套產品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如有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9.乙方租賃商鋪的電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按租賃面積前三個月的均價於每月的20日前預繳交甲方,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百分之五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

10.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優先承租權。

1.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中途退租,但經甲方審核同意可轉租給第三者經營。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2.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商户的一切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3.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4.乙方及其僱請聘用人員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關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如有違約應賠償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第八條 其它規定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或見證律師調解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律師見證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河南奧博律師事務所見證後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河南奧博律師事務所存檔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器商場攤位租賃合同書 篇10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甲乙雙方就 商場 商鋪租賃經營有關事宜,本着誠實守信、合作共贏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 號商鋪,其套內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租賃給乙方。

二、租賃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於20 年 月 日。租賃期內,若乙方願意繼續租賃,應提前於租賃期滿前日書面通知甲方,雙方應就租賃條件重新協商,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租權。至期滿前前日乙方未提出書面申請,(及乙方在租賃期內任何時期不得在未經甲方允許的情況下不營業或分租、轉租,否則視同違約,除自動放棄優先承租權外,甲方不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及租金),甲方將進行重新租賃的準備工作。

三、合同期滿或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乙方須無條件立即撤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則造成甲方的損失概由乙方負全部賠償。

四、租金:

(1)第一年度租金內租金標準為人民幣元/月/平方米(套內面積),合計年租

金元/年。

(2)租金支付方式: 元,(大寫 )。

(3)租賃期在一年以上,三年內,雙方確定第二年度租金標準為 元(大寫: )。第三年度租金標準為 元(大寫:)必須在執行年度合同期滿前45天,每年度一次性交清給甲方。 

五、履約保證金

(1)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乙方須向甲方繳納租金合同履約保證金(一般為當年度三個月租金),數額小寫: (大寫);乙方如有違約行為,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處理不退乙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拖欠租金、費、水電費等費用、不遵守商場管理制度、導致商場經營混亂及停業、嚴重損害商場商譽等違約行為,以及其它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行為,甲方有權直接從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並要求乙方在15日內補足扣除部分,如乙方未在該期限內補足,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乙方保證金,收回乙方承租的商鋪,並保留行使其它索賠的權利。租賃期滿後如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且沒有拖商場物業公司的任何費用,履約保證金將在7日內退還給乙方。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2)商管履約保證金:乙方簽訂租賃合同相關手續入場前應向商場內商業經營管理單位: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公司商管繳納_____元/户經營保證金,並簽字遵守《---商場經營管理公共協議》及《治安、消防責任書》,乙方如違反經營管理公共協議,物業公司商管有權按經營管理公共協議的規定進行處理。經營保證金不計利息。

六、其它費用:租賃期內的有關物業費、空調費、水電費、電話及寬帶等其它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規定按期繳納,不得拖欠,甲方將配合物業公司商管的經營管理和相應的收費工作。

七、工商、税費:乙方自行承擔和辦理相關手續,與甲方無關。凡不按規定辦理的,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八、關於安全:乙方在租賃期應注意經營安全,關於火警、治安事件及第三方的財產損失、人身傷亡所導致的一切開支及因此產生索賠、訴訟等一切法律責任。乙方自行負責承擔(與甲方無關)。

九、關於商場營業作息時間:_______________。甲方及委託代理人(物業公司商管)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執行。

十、滯納金及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能在約定的期限內繳納租金及各項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按所欠繳金額的千分之三按日計算收取滯納金。並保留其起訴權。

(2)乙方拖欠租金超過15日,甲方或其委託代理人除向乙方追繳應交租金及滯納金外,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並有權向乙方追償由此造成的其它損失。

十一、商鋪用途及經營管理:

1) 乙方在租賃期內,只能於該商鋪承租經營 、 類 、 品牌商品。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想更換經營的產品種類、品牌,需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得到甲方協商同意後方可更換,不得擅自變更。

2)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業態、品牌進行經營,不得擅自發改變或降低經營品牌。

3) 乙方如降低經營品牌、檔次,甲方有權權要求限期整改,如整改未達到限期效果,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通知終止合同日起,可允許乙方延期1個月時間處理餘貨),乙方無條件服從。

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變更商鋪用途及經營範圍,以及改造商鋪結構。否則視為違約。

5) 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在無正當理由狀態下使承租商鋪處於無營業狀態。若無營業狀態每月超過3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乙方的租賃保證金,無條件收回乙方承租商鋪。 十二、裝修或改建

(1)乙方對商鋪的內部裝修,應遵守經營管理公共協議及物業公司的管理規定,先完善手續後裝修。

(2)乙方提前終止合同(包括到期)應保持商鋪的完好無損,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所有裝修及設備拆除並清運出商場,將商鋪(包括設施、地板)恢復原狀,並不得有損相鄰商鋪。其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或保持商鋪裝修原狀,否則將沒收全部保證金。

十三、未經甲方書面通知同意(並符合甲方提出的條件),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第三方(甲方不認可乙方私下收取的“接租方”的所謂轉讓費、裝修費),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無條件撤出,沒收經營保證金,除照違約處理外,並向乙方追償相關損失。

十四、乙方確因特殊情況要轉租/轉讓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有權對接租人(第三方)所經營的業態等相關信息進行考查,在取得甲方書面通知並接受甲方的條件後,可辦理和完善相關手續。

十五、履約期間如遇不可抗力(戰爭、地震等)或政府行和有關職能管理部門行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追究合同提前終止的違約責任。

十六、本合同只針對甲、乙雙方的權責利,與商場其它商鋪無關,其經營風險和乙方相關債、債務和法律、民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七、如甲、乙雙方哪一方提前違約,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三個月租金)。

十八、甲、乙雙方為具有獨立承擔經濟、法律責任的自然人,本合同是雙方自願協商真實意原反映,與商場其它商鋪和第三者無關。

十九、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十、未盡事宜,甲、乙雙方以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同樣具有法律效力。二十一、本合同內容產為商業機密,雙方對本合同內容有保密義務不得違反。

二十二、本全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物業公司備案一份,經甲、乙雙方或其授權委託人簽章後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的附件:《-----商場經營管理公共協議》《治安、消防責任書》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電器商場攤位租賃合同書 篇11

出租方(下稱甲方):身份證號:電話:

承租方(下稱乙方):身份證號: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攤位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位於的攤位給乙方。

(二)租賃期限:從年月日止(合計年)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為:元整(/年)。於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支付清。

2、第二年租金根據西門市場物價漲幅行情再行定奪,於日前以現金形式支付清;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0.5%的違約金。

(四)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攤位及其附屬設施,承租期間由乙方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經甲方同意,可以進行裝修裝飾,其費用由乙方承擔。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並恢復原貌。

(六)在租賃期內,因租賃攤位產生的水、電、衞生費、物業費及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税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攤位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轉借攤位。甲方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八)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攤位,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則支付給乙方未到期限的房屋租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合同內容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電器商場攤位租賃合同書 篇12

本合同在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合同雙方為:_________(以下稱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為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於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為_________,電話號碼為_________,租期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税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為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並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電器商場攤位租賃合同書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於市區路某某商業廣場座首層號鋪的產權所有人,擬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現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商鋪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1商鋪的位置和麪積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出租和承租位於市區路某某商業廣場座首層號鋪,且甲、乙雙方同意遵守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和物業管理規定。

商鋪的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前述建築面積為本合同所述物業管理費的計算依據和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計算依據。如果交付時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與上述面積不一致的,以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2商鋪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鋪只能用於經營.

非經甲方及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將商鋪用於經營其他任何種類的商品和用於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對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為未及時制止並不表示對乙方行為的默認。

第二條租期

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業管理費,但仍應繳納水、電等能源費。其他情況下,乙方裝修期間也應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具體裝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_____月日止。

本合同在商場確定的統一開業日前日簽訂本合同的,則乙方應在統一開業日前正式對外開業,否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期租金總額1%的違約金。但是本協議簽訂日在商場開業日前的,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租期開始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業管理費,但應支付水電等費用。開業日指商場具備對外營業能力時。乙方應按照商場確定的開業日對外營業。

第三條租金

3.1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內租賃商鋪的租金為:

3.1.1年月日前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元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元元。

年月租金按日計付,租金標準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幣元元。

3.1.2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元元。

3.1.3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元元。

3.2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支付期限

首期租金在進場裝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須在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租金。

3.2.2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甲方或甲方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指定銀行帳户如下:

開户行:

户名:

帳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四條物業管理費

4.1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29元,月物業管理費合計為人民幣元,元。前述物業管理費包含商場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費,公共區域保安、保潔、綠化美化的水、電等能源費以及商場所有區域的中央空調費等。物業管理公司可能會根據推廣商場等經營需要適當提高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但在本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終止後仍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4.2物業管理費支付方式

4.2.1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

4.2.2物業管理費按月支付。除首期物業管理費外,乙方須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萬達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自租期開始之日由乙方承擔。乙方需在租期開始日前進場裝修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業管理費

4.2.3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物業管理公司或其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物業管理公司指定銀行帳户如下:

開户行:

户名:

帳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五條能源費

乙方進場裝修前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鋪的水、電等能源費採取分户計量,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從進場裝修日開始計收。乙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書面通知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水、電路損耗等能源損耗按照出租商鋪實際用電量佔商場總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租賃期內前180日能源損耗的月平均損耗將作為計算剩餘租期內能源損耗數的標準。

第六條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

6.1乙方租用商鋪自行申請通訊設施如下:電話/傳真__部,上網專線__條。

6.2乙方向相關部門支付前述通訊設施租金為電話/傳真每月人民幣____元/部,上網專線每月人民幣____元/條。

6.3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訊設施及押金為:每部電話/傳真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每條上網專線人民幣____元/條,共計人民幣____元。

6.4乙方所租用的通訊設施自行到相關部門支付租金。

6.5電話費、上網費等通訊費用,由乙方自行向電信部門支付。

第七條保證金

7.1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租金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元元。

7.2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業管理費,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物業管理費的物業費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元元。

7.3在本條中保證金指前述租金保證金和管理費保證金。

7.4保證金的扣除

7.4.1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滯納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2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能源費或滯納金,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費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任何條款,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均可分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或管理費保證金,以抵償由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欠費處理。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

7.5本合同終止後,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在甲方、物業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後十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進場經營質量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

乙方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統一經營管理進場經營質量保證金人民幣小寫元,作為在商場經營期間遵守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商品質量、服務質量的保證金。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乙方違反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沒收全部或部分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照欠費處理。該項保證金的補足方式與本合同第七條關於保證金補足方式的約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或有降低商鋪所在廣場的聲譽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直接從保證金中向消費者直接支付退貨款和賠償款。

本合同終止後,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物業管理公司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且清繳全部欠款後10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滯納金

本合同項下付款時間遇節假日均不順延,所述“日”均指日曆天,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各項保證金等應當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費用,每日應按照拖欠費用33‰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繳納滯納金,從應付日至實付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十條續租

10.1如果乙方願意在租期屆滿後繼續承租商鋪,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但此申請須於租期終止日30日前、180日內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續約通知,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本合同自租期終止日自行終止。租期終止日前180日期間,甲方有權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帶客户查看商鋪場地,乙方應予配合。

10.2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租金的收費標準。

10.3在租期屆滿前,甲方與第三方確定租賃意向,且就租賃條件達成一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三日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內沒有給予甲方答覆,則視為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第十一條進場移交

11.1甲、乙雙方應在租期開始日前30日內辦理商鋪移交手續。

11.2商鋪移交時狀態見附件二,甲、乙雙方在移交時應給予確認。

11.3乙方進場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仍有權繼續進行大廈周邊環境的建設、公共區域或個別賣場區域的裝修、宣傳廣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繕工程。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無需為此而對乙方作出任何賠償,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如由於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進場,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應順延。延期超過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屆滿後七日內選擇解除本合同,乙方選擇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回乙方已付費用,但無須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商鋪的使用

12.1裝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擔商鋪的裝修或改造費用和責任,裝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須經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審查書面認定,但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並不因審查而承擔任何責任。

裝修或改造應當遵守商場裝修管理制度和規定。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監督乙方的裝修工程施工過程,並隨時對不符合裝修管理制度的行為加以制止並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絕改正,則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加以糾正,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2乙方應嚴格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已經和將要制定的商場各項經營管理制度、各項物業管理公約和制度、以及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統一經營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違反相關制度、規定和約定所遭受的處罰和應當承擔的責任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12.3乙方應在其經營範圍內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各項設施、設備,保持商鋪在租期內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12.4乙方應自行為商鋪內部的裝修、設備和其他財產購買保險,否則應自行承擔上述財產的風險。

12.5未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將商鋪轉租或分租給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轉租或分租的行為無效,轉租或分租期間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有權選擇立即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16.2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離店

13.1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後十日內,乙方均應將商鋪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保留店鋪內所有裝修,或將商鋪恢復至接收商鋪時的狀態乙方未恢復原狀的,甲方可代為恢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約定期限交還商鋪,則視為乙方放棄商鋪內一切財物所有權,由甲方自行騰空、收回商鋪,處理商鋪內財物,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賠償由此導致甲方的全部損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約定收回商鋪前,乙方除仍應承擔延遲期間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各項費用外,還應再向甲方支付雙倍租金。

13.2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應付清所有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及其他應付款項

13.3如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尚未付清所有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相關款項及其他款項,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扣押或阻止乙方轉移乙方在商場內的財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未付清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款項及其他款項超過七日的,無論乙方是否自行離店均視為乙方自願放棄其在商鋪商場內的財物所有權,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拍賣、變賣乙方財物,以抵扣拍賣、變賣費用和抵扣所欠款項。甲方可委託物業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轉移商鋪內財物。因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採取上述措施而導致乙方財物受損、價值下降等不利後果的,乙方特此放棄要求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賠償的權利由乙方自行承擔。【律師認為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自行拍賣變賣租户財物是違法的,該條規定的辦法只能是在情況緊急時採取,以犧牲較小利益為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爭取時間】

第十四條優先購買權

甲方有權隨時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商鋪,但應當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購買該商鋪。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後三日內做出答覆;超過該期限乙方未答覆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商鋪的優先購買權。甲方轉讓商鋪後,乙方應與新的商鋪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內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沒有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的,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由新的商鋪所有人享有和承擔,乙方依然負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十五條税費

甲方負責房產税、土地使用費及房屋租賃管理費。乙方負責經營所引起的一切税費。其他税費甲、乙雙方按照中國法律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提前解除

16.1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甲方有權不返還乙方全部已付款項。乙方除應補交免租期的租金外,還應承擔下述違約責任:【律師提醒,該規定實際上時給予乙方解除合同權利,只是其要負一定違約責任】

16.2.1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六個月內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

16.2.2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個月後要求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乙方終止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6.3下述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乙方拖欠任何一項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超過三十15日,因違反本款約定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還應同時承擔逾期滯納金。

16.3.2乙方未經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對所租房間或大廈其他部位進行裝修、改建或其他破壞行為。

16.3.3乙方擅自經營其他種類商品或變更租賃用途,經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15日內改正的。

16.3.4在經營期間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張貼非經營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於商場經營、聲譽的行為,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兩萬元,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三日內改正的。

16.3.4乙方違反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其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的。

16.3.6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16.4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內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後的,乙方應向甲方補繳免租期租金,並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6.5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繳納的保證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

16.6因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費用後,退還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剩餘部分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16.7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如未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擅自關門的,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並處罰款貳萬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如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預見或不可避免的社會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所租商鋪在租賃期間內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應順延,但如果商鋪已無法繼續使用,則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8.1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2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8.2.1提請南寧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2.2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通知

甲、乙雙方按照如下列明地址發送通知或其他文件:

甲方: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器商場攤位租賃合同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_______________。

租賃面積:租賃鋪位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十個月,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第三條鋪位等級、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按租賃鋪位等級、面積及每月每平方________元的價格,一次性向甲方繳納總租賃面積十個月的租賃費共計________元。

第四條甲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商場內消防設施、公共衞生、供水、供電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商場管理規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對商場進行日常管理,維護商場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乙方僱請聘用的營業員、導購員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為統一商場整體形象,有利乙方經營,均委託甲方統一管理,乙方僱請聘用人員的基本工資及獎金,乙方應於次月____日前預交甲方,由甲方據《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酌情增減、代為發放。

第五條乙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場管理規定》和商場的其它管理制度,不得以貶低、詆譭其他商户品牌、信譽的不正當手段惡意競爭、不得與先期經營的品牌商户進行同類品牌競爭,以保證商場的正常運作和全體商户的整體利益。

2.乙方承租商鋪之後不得無證經營,應持有或辦理工商管理部門的《營業執照》和辦理税務登記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對商場內自己聘用或委託參與經營的人員和財產應自行辦理相關的人身和財產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能佔用公共通道、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場和其他商户損失的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現有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設備。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書面報送甲方,經批准後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經銷的商品應執行國家關於產品質量和“三包”的相關規定。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應按商場統一規劃的經銷品牌、項目區域,專一經營電器及附屬配套產品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如有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9.乙方租賃商鋪的電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按租賃面積前三個月的均價於每月的____日前預繳交甲方,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百分之五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

10.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優先承租權。

1.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中途退租,但經甲方審核同意可轉租給第三者經營。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2.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商户的一切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3.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4.乙方及其僱請聘用人員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關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如有違約應賠償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第八條其它規定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或見證律師調解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律師見證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經_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後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________律師事務所存檔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器商場攤位租賃合同書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

租賃面積:租賃鋪位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個月,即從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鋪位等級、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按租賃鋪位等級、面積及每月每平方元的價格,一次性向甲方繳納總租賃面積十個月的租賃費共計元。

第四條甲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商場內消防設施、公共衞生、供水、供電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商場管理規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對商場進行日常管理,維護商場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乙方僱請聘用的營業員、導購員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為統一商場整體形象,有利乙方經營,均委託甲方統一管理,乙方僱請聘用人員的基本工資及獎金,乙方應於次月5日前預交甲方,由甲方據《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酌情增減、代為發放。

第五條乙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場管理規定》和商場的其它管理制度,不得以貶低、詆譭其他商户品牌、信譽的不正當手段惡意競爭、不得與先期經營的品牌商户進行同類品牌競爭,以保證商場的正常運作和全體商户的整體利益。

2.乙方承租商鋪之後不得無證經營,應持有或辦理工商管理部門的《營業執照》和辦理税務登記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對商場內自己聘用或委託參與經營的人員和財產應自行辦理相關的人身和財產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能佔用公共通道、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場和其他商户損失的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現有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設備。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書面報送甲方,經批准後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經銷的商品應執行國家關於產品質量和“三包”的相關規定。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應按商場統一規劃的經銷品牌、項目區域,專一經營電器及附屬配套產品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如有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9.乙方租賃商鋪的電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按租賃面積前三個月的均價於每月的20日前預繳交甲方,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百分之五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

10.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優先承租權。

1.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中途退租,但經甲方審核同意可轉租給第三者經營。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2.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商户的一切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3.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4.乙方及其僱請聘用人員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關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如有違約應賠償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第八條其它規定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或見證律師調解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律師見證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河南奧博律師事務所見證後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河南奧博律師事務所存檔一份。

甲方:電器商場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電器商場攤位租賃合同書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規範商場經營行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雙方及租賃物業位置及用途

1、甲方為本合同租賃物業之所有人,乙方為一獨立,合法的經營人。本合同之租賃物業為商場內分隔的商鋪攤位(以下簡稱租賃攤位).

2、甲方將位於本商場內層號共平方米的商鋪攤位及附屬經營設施租賃給乙方使用。(其中使用面積含公攤面積20%)。

3、乙方約定經營品種為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改變經營項目及經營品牌,乙方必須具有經營該產品的合法資質,授權書及相關證照。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日至年月年月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的交納期限.方式

1、商鋪攤位租金每平方米每月/月。合同項下租金及總額為拾萬仟拾元/年(¥:/年)。

2、商鋪攤位租金繳納方式

(1)商鋪攤位租金三個月按季度支付,在每一支付季度前十日交清。

(2)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所使用的電費。暖氣費。空調費等費用。由甲方每月按租賃面積向乙方收取。乙方應在每月的30日前按甲方通知將當期應交水費,電費。管理費元/平方米及 員工工資等費用交給甲方。

第四條:保證金

1、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加納現金形式的保證金元整(保證金不計息),以保證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義務、維護甲方聲譽、嚴格遵守《--精品傢俱城管理條例》、積極承擔經營者的義務。如違反上述義務有下列行為所產生的罰金、費用等有甲方直接從保證金中扣除。

(1)、因乙方經營的產品或服務致使消費者主張賠償金及相關費用的;

(2)、因乙方的經營行為而發生人身、財產損害,權利人主張賠償金及相關費用的;

(3)、因乙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及違反本商場約定而被主管部門處罰或應承擔罰金的。

2、甲方根據第2款扣除保障金後,乙方必須在五日內將保障金補至原數額。

3、合同終止後滿一年,未發生因乙方經營而產生的糾紛問題,待乙方與權利人妥善解決後根據結果再行處理。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利定製所有承租人必須遵守的真個商場相應的規章制度,並根據商場運作狀況時調整租賃商鋪攤位的租金。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監督、檢查、有權配合有關部門對乙方進行管理。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品牌傢俱城管理條例》的行為做出批評教育、停業整頓、罰款、留置貨物直至解除合同的處理。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租賃攤位並不承但任何責任,不退還乙方所交保證金與乙方已經繳納的租金及各項費用。

(1)、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進行違法活動,經書面警告仍不糾正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延遲、拒交商鋪攤位租金、電費等各項費用,逾期10天以上的。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辦理手續私自出租、分租、轉讓、轉借、互相交換或以任何形式變相為前述行為的。

(4)、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1個月無正當理由不開業的;乙方擅自停業持續3日以上15日以下的(乙方擅自停業15日以上按《---品牌傢俱城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5)、乙方違反工商、税務、物價、治安、衞生、計生、質量監督、計量等法律、法規及行政管理法規、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的。

(6)、乙方冒用、借用甲方名稱,或有其他使甲方聲譽、利益受到較大損失的行為。

(7)、乙方對租賃物業造成較大損失的。

(8)、乙方違反《---品牌傢俱城管理條例》,造成嚴重後果的。

3、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公共設施的維護、保養,公共面積部分的商場治保、安全防火以及衞生保潔工作。

4、甲方在公共部位設置集中用水處,乙方不得自行接用水管道至攤位處,違者必須自行拆除,經甲方通知不拆除的,甲方有權派人拆除並由乙方承擔費用。甲方負責排接用電線路至乙方攤位處,在乙方租賃區域內,乙方可自行排接用電線路,費用自理,安裝時必須符合國家電路安裝規範。

5、甲方尊敬乙方的經營權利,負責維護商場正常的營業秩序,保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6、在事先通知乙方情況下,甲方對商場內一切公共設施,均有權安排工作人員進行乙方營業間進行檢查、維護和改建。(緊急情況下,甲方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7、在乙方未交清租賃商鋪租金、廣告費、賠償款等相關款項時,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備、貨物、產品行使留置權。

第六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除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情形外,雙方均不得中途終止本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租金三個月的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解釋權歸--品牌傢俱城所有。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任何一方可向晉城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補充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電器商場攤位租賃合同書 篇17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攤位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用在甲方店內從事商業經營。攤位座落於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出租攤位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則由雙方協商確定)租金交納期限為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收回攤位:

1.擅自將承租攤位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的;

2.利用所租攤位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嚴重違反有關部門的規定或甲方單位的管理制度;

4.給甲方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5.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的。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1.甲方權利:

(1)組織乙方來店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政策,制訂依法經營的具體規章,建立健全各項有關管理制度,並有權要求乙方遵守;

(2)有權監督檢查乙方遵紀守法,文明經營情況,對乙方違反有關規定及出售假冒偽劣商品和“僱託”經營欺騙消費者等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告有關執法部門;

(3)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違紀人員。

2.甲方義務:

(1)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攤位管理暫行規定》;

(2)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將攤位轉租他人;

(3)對乙方損害消費者利益行為的後果承擔連帶賠償損失責任;

(4)對乙方人員經營提供必要方便,支持乙方的工作。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乙方的權利(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內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3)有權抵制甲方的各種不合理要求,並可向有關部門反映。

2.乙方義務(1)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攤位管理暫行規定》,承租攤位明顯處懸掛承租攤位標誌,服從有關部門的管理,自覺遵守甲方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

維護甲方利益及聲譽;

(2)嚴格依法經營,明碼標價,現貨交易不得超範圍經營,不搞批發業務,不得出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僱託”經營;

(3)遵守國家物價及有關政策,照章納税,文明經商,做到售出商品包退、包換、包修,保證商品質量,講求信譽;

(4)愛護攤位及其他設施,不得損壞,如有損壞應負擔全部修理費用或照價賠償,租賃期滿乙方應完好歸還承租的攤位。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_________.

第八條 雙方違約責任_______ __.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日雙方如願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hetongshu/ej7emm.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