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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勞動僱傭合同協議書2022(精選5篇)

公司勞動僱傭合同協議書2022(精選5篇)

公司勞動僱傭合同協議書2022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

公司勞動僱傭合同協議書2022(精選5篇)

單位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學歷:

出生年月:

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基礎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作崗位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可作適當調動,包括臨時性工作。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

第二條服務期限

甲方因工作需要,經乙方同意,勞動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工作職責

1、乙方負責崗位的工作。在合同期限內,甲方有權根據甲方的經營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職責,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安排。

2、乙方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表現或行為,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適當的獎懲和處理。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第四條工作時間

1、經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和經營需要,對乙方實行8小時工作制(不包括用餐及日間休息時間)。超出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給予加班費。

2、加班費標準:正常工作日按當地最低工資的1.5倍計算;休息日按當地最低工資的2倍計算;法定節假日按當地最低工資的3倍計算。

第五條勞動報酬

1、雙方約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甲方聘任乙方擔任職務。

乙方每月基本工資人民幣元;甲方為乙方繳納五險一金;甲方按照乙方工作的績效及公司效益,發放相應的獎金並給與各項補貼。

乙方每月工資總額包括了基本工資、加班費、獎金、出勤津貼以及各項社會保險及福利費用等工資性收入。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崗位工作需要的辦公條件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

2、乙方在工作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甲方制定的全部規章制度。

3、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甲方已明確告知其在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安全操作規程、應當進行的防護措施等。

第七條福利待遇

1、試用期滿後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任職期間,享有國家規定的各類法定節假日。

3、其它福利待遇按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協議:

1.在不損害國家、公司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協議: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被證實不符合甲方規定任職資格的;

3.乙方在訂立本合同時有重大隱瞞及虛假申報等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

4.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

7.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聘用協議的;

8.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

1.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4、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四)本協議期限屆滿前,雙方若欲續訂協議,可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續約。協議期滿前,若雙方未達成續訂協議的,本協議期滿時即行終止。

(五)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與甲方解除或終止協議,而擅自離職的,曠工時間總計達日的,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協議關係。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如在乙方履行遵守本合同及法律規定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報酬的,乙方有權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提請勞動仲裁,並有權解除合同。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完成本合同其崗位要求的工作任務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相應扣減乙方勞動報酬,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應當保守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故意或者過失泄露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第十條、其他約定

1、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也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依法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訴訟。

2、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解釋、執行及爭議解決適用國家、省、市等相關法律法規。

3、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

相關文書送達地址確認:

乙方的送達地址:

收件人:

聯繫電話:

甲方將有關通知、處罰、變更等文件寄到乙方上述地址視為已送達。乙方的上述地址及收件人信息有變化的,應當自信息變化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

5、本協議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協議共有份附件。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協議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乙方確認: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已詳細閲讀甲方現行的規章制度。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公司勞動僱傭合同協議書2022 篇2

為了保護甲方和乙方在實際工作崗位中的合法權益,根據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調動發揮乙方的工作用心性和創造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從事勞務工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聘用期限

1、本合同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為試工期)

2、聘用期滿,本協議即行終止。雙方如有意續簽的,由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本協議;聘用期如需超過《勞動合同》期限的,乙方應先與甲方另行簽訂或修訂《勞動合同》,否則超過《勞動合同》期限的聘期無效,本協議到達《勞動合同》終止期即行終止。

3、《勞動合同》解除終止的,本上崗協議同時隨之終止。

4、《勞動合同》發生續訂,不影響本協議履行的,本協議繼續履行。

5、《勞動合同》發生變更,影響本協議履行的,須重新簽訂協議。

6、甲方能夠依據其生產經營狀況及乙方在聘用期內的業績、表現等綜合考評,在聘用期滿後重新簽訂本上崗協議。

第二條:崗位

1、甲方聘用乙方在崗位從事勞務工作。

2、乙方應認真履行雙方約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3、聘用期間,甲方可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潛力,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並通知乙方的調整薪金水平,乙方應予以服從。

4、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如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同意甲方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應予以服從。

第三條:崗位變更

1、乙方在首次與甲方簽訂上崗協議,存在試用期的,在試用期內甲方可就乙方的工作狀況表現,通知乙方後即可進行崗位調整。

2、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潛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狀況除外:

l甲方因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置等狀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理解;

l甲方因經營服務需要,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

l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3、崗位發生變更,雙方協商同意變更的,上崗協議應同時進行調整,並辦理變更協議手續。

第四條: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

1、根據甲方和乙方簽署的《勞動合同》,乙方在受聘期間,根據工作職責和任務,每月日前享受下列基本薪酬:

(1)試用期內乙方每月税前基本薪酬為元人民幣(包括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

(2)試用期滿後乙方每月税前基本薪酬為元人民幣(包括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

(3)乙方的加班加點工資、事假扣除標準、帶薪假期工資標準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4)乙方的績效獎金、法定福利外的其他福利待遇和工資調整機制由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經考核確定。

2、根據乙方和甲方簽署的《勞動合同》,乙方在受聘期間,由甲方按照國家和大連市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法定社會保險;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五條: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對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帶給詳盡的職位説明便於乙方執行遵循;

甲方對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帶給必要的培訓與指導;

甲方對乙方從事的崗位工作負責日常教育、管理、考核和崗位調整;

甲方對乙方從事的崗位工作帶給必要的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工作與考核狀況,負責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

2、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按照勞動合同及上崗協議的要求,做好本職工作;

乙方協議終止,崗位變動,應主動配合工作交接。

第六條:工作紀律、保密要求等

1、聘用期間,乙方務必遵守國家和大連市的法律法規,遵循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崗位操作規則。

2、聘用期間,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祕密以及規章制度中列入甲方商業祕密的資料負有保密義務,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和技術資料擅自公開或出讓。在終止或解除本協議時,應將所有涉密材料及數據交甲方歸檔。

3、乙方掌握甲方的科技祕密的,乙方欲解除本協議時,應提前個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能夠安排乙方轉崗脱密。

4、乙方離開甲方後,應繼續承擔保密義務,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技術成果和資料,不得侵犯甲方的技術經濟權益,否則追究侵權職責。

5、乙方違反保密義務時,應支付甲方違約金元,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違約金數額低於損失數額時,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6、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認為有必要時,能夠與乙方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根據國家和大連市有關規定,為乙方帶給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條件和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將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以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同時,乙方有義務在勞動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有章不循、違規操作、違章指揮、強行危險作業或強令冒險作業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非過失性解除協議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夠解除本協議,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崗位聘用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崗位聘用協議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崗位聘用協議達成一致意見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第九條:過失性解除協議的情形

乙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夠立即解聘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貼合甲方聘用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乙方連續曠工超過3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

4、乙方出差或因私出境逾期10天(含)以上不歸的;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使甲方利益一次直接損失超過1500元或年度累計超過5000元的;

6、工作失職、營私舞弊,有回扣及其他不當得利行為的;

7、私拿甲方、客户、第三方財物,且沒有正當理由的。

第十條:乙方解除協議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能夠解除本協議,但國家或大連市另有規定的除外:

1、乙方在試用期內;

2、乙方能夠證實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_乙方勞動的;

3、乙方能夠證實由於甲方的原因而未獲得勞動報酬或甲方未帶給協議所約定的勞動條件的;

4、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申請,並獲得甲方批准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1、協議約定的聘期期滿的;

2、甲方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死亡、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的。

4、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第十三條:解除協議不當的賠償職責

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十條第4項的規定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申請,除了賠償其一個月的工資給甲方以代替提前通知期外,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職責。

第十四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如為甲方出資招用或接收甲方出資研修、培訓、分房或帶給其他特殊待遇的,可在另行簽訂的單項協議中約定服務期和相應的違反服務期的違約金。

3、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本協議資料如因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變更而與之不一致的,均以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為準。

5、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能夠依法提起勞動爭議仲裁。

6、乙方確認下列地址和電話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或聯繫方式,如以下信息發生變化,乙方應在發生變更後的5日內告知甲方;沒有及時告知或因乙方處於聯繫障礙狀態而不能聯繫的,乙方委託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理解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公司勞動僱傭合同協議書2022 篇3

甲方:

乙方: 公司

甲方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乙方處工作,乙方已通知甲方,乙方將統一為其在社保中心購買社會保險,並按照規定由雙方分別繳納參保費用,甲方應負擔的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方在充分了解到社保的相關規定,清楚其在社保上的權利義務以及不購買社保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因本人在本地區已購買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暫時未遷入公司。決定在社保遷入公司之前,暫不由乙方統一購買社會保險。

在此情況下,根據甲方書面申請,雙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經甲方申請,乙方同意不強制為乙方在社保機構統一辦理社會保險。而由甲方自行決定或以個人名義在户籍所在地參加社保,或在户籍所在地參加農村新型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保險或其他保險。乙方將以社保補貼的形式,每月補貼100元,按月與工資一併發放給甲方。

二、在工作期間,如有需要,甲方可以書面申請乙方為其辦理社保參保手續。

甲方接到申請後,按照當地社保機構的規定,從社保機構同意受理甲方的參保的當月起統一為甲方購買社保,並從社保機構受理甲方的參保當月起停止向甲方發放社保補貼,按規定從甲方工資中代扣代繳應當由甲方負擔的參保費用。

三、甲方無論是在工作期間還是離職後,如要求乙方為其補辦在乙方工作期間未辦理社保的期間的社保,甲方需退還已從乙方處領取的全部社保補貼,並按照其工作期間的工資標準支付應當由其繳納的社保費用,對在補辦社保保險中社保機構按照規定要求繳納的滯納金全部由甲方負擔。

對按照規定能夠補辦的社保項目,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照前款支付的費用後,按照規定為甲方補辦社保。甲方不按前款支付和退還費用的,乙方有權拒絕補辦直至其完全履行止。對因不能補辦社保項目所導致的利益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雙方均認識到,由於養老保險是社保項目中的基礎險,如未購買養老保險則無法購買其他險種。在因甲方拒絕統一辦理社保期間,對因發生工傷或非工傷而造成的如在購買社保後應當由社保機構負擔的利益損失部分,由甲方自行全部負擔。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公司勞動僱傭合同協議書2022 篇4

勞動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緊急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______________)。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合同約定的終止情形

出現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

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工作內容

第三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詳見

第四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五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1)甲方因經營服務需要,工程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2)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3)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春節、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四、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六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七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公示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八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九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的

勞動報酬,工資計發形式為月薪(含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金) 元,年終固定獎金 元,年終浮動獎金0至 元。

第十一條 甲方於每月6日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二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方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購買下述保險(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乙方要求自行解決或放棄社保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制度及其標準。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十七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衞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八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

聲明的等。

(2)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3)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3)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5)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6)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後合同義務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6)其他: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為乙方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

(2)應乙方要求,及時、如實出具乙方的工作履歷或績效證明。 第二十七條乙方不辭而別,或者下落不明,使甲方無法辦理或遲延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的手續的,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承認其負有過錯,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後扣除乙方的當月工資。 第二十九條除按合同二十條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條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十一、培訓服務期

第三十一條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對已履行部份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第三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下述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户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規定

第三十三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等同。

第三十四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三十五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三十六條 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公司勞動僱傭合同協議書2022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經濟性質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地 址

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依法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完成之日止。

(三)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數﹙質﹚量要求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工作﹙工作地點、崗位、從事工種等﹚,具體工作內容及工作數(質)量要求是: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休息休假辦法。

(二)甲、乙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或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非標準工時制度。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人民幣大寫 )。

(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工資計發方式為: ,每月工資為: 元(人民幣大寫: ),即月工資包括 等方面。

(三)每月工資支付時間: 。

(四)工資支付方式及要求:1.甲方必須以貨幣的形式按約定時間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支付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簽訂有集體合同的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2.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依法分別支付不低於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150%、200%、300%的工資報酬。3.甲乙雙方約定加班工資的基數為:),但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 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和行業勞動安全衞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

(二)甲方安排乙方從事需要持證上崗和特種作業的工作崗位的,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和崗位操作證書;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 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二)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有關手續。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並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後,可以依法變更合同的部分條款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符合《勞動法》第三十二條和《重慶市職工權益保障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三)合同到期或出現法律法規規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四)甲方應在解除、終止乙方勞動關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為乙方出具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

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違反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或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除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外,應分別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甲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的違約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當事人一方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其他事項

﹙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乙方應將其家庭地址、郵政編碼及聯繫電話變化情況書面告知甲方。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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