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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廠商品購銷合同(通用24篇)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通用24篇)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 篇1

甲方(供貨方):________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通用24篇)

乙方(購貨方):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共同發展,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責任,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權利與責任

1、甲方所供紅酒產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或者達不到標準,乙方有權退貨或換貨。

2、甲方需按乙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貨,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或推遲送貨時間,原則上訂貨到供貨不超過個工作日。

3、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內,如甲方調整產品價款,應及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按市場價款定價,在同等條件下以優先、優質、優惠的原則。

4、甲方承擔責任送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

5、按照乙方的實際銷售情況甲方給予銷售獎勵,此條款另行協商。乙方:

1、乙方應配合把甲方所有的產品擺在吧枱上作為展示。

2、乙方每月必須提供準確、真實的銷售情況,並及時向甲方業務反應。

3、乙方按照雙方協商的結算方式在協議期內結算貨款。

4、乙方購進的產品如果銷售不暢,隨時可調換別的產品。

二、結算方式:以送貨單為準,每月號前結清上月貨款。

三、退傭機制:甲方對乙方銷售人員所銷售之酒塞和酒蓋以5元/個進行回收,此費用是甲方對乙方銷售人員給予的獎勵。

四、協議期間

本協議有效期間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乙雙方有特殊情況不能履約,須提前壹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五、違約責任

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中途解除協議,如有違約,履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損失。

六、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壹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注:產品清單及價款見附件

甲方(加蓋印章):________乙方(加蓋印章):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維護消費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有關規定,雙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品牌:

商品名稱: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

第二條:上述建材的質量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出廠質量合格證及批次質量檢驗報告,甲方憑單驗質。

第三條: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元

2、甲乙雙方協議總貨款為此工程材料質量保證金,如工程完工在12個月之內沒有出現任何質量問題,此保證金如數返還乙方。

3、乙方墊付款項隨同鋼材驗收後付總款80%,餘款三個月結清,商品砼按照季度支付。

第五條: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運費,上、下車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甲方責任:

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償付退(或拒收)貨部分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

2、逾期付款________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乙方責任: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1%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___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交貨時間以甲方通知時間為準,甲方須提前一週下發書面通知給乙方。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且訂金到乙方賬號後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後自動生效,合同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____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説明

一、適用範圍

本合同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商業零售性質的超市、大型超市、倉儲式會員店及便利店與供應商之間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確立的合同關係。

二、詞語定義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詞語應當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商品購銷: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建立商品買賣關係,零售商向供應商採購商品並自行組織銷售,按照所採購商品的數量和金額向供應商進行結算的商業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終端消費者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3.供應商:是指與零售商建立商品買賣關係,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權代表供應商或零售商處理訂貨、驗收、入庫、銷售、退換貨、結算等各個環節相關事宜的授權代表。

5.訂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原則、流程和方式,向供應商訂購約定商品的活動。

6.促銷服務費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供應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種形式的促銷服務所應當支付的費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銷售通道、宣傳服務等名義所收取的商品價款之外的全部費用及供應商給予的商品價格折扣。

7.對賬: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就購銷商品訂貨、入庫、退貨、庫存、促銷服務費等數量和金額進行核對的行為。

8.對賬日:是指供應商按照本合同及訂單約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後,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類商品供應商有規律的核對賬目的日期。雙方對賬日應當約定在結算週期期限屆滿之7日前

9.結算:是指零售商根據對賬後確定的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的數量、金額、促銷費用等,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行為。

10.結算方式: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協商確定的有規律的結賬並支付貨款的各種方式。

11.預付:是結算方式的一種,指零售商在供 應商提供商品到貨前,預付全部或部分貨款的結算方式。

12.現結:是結算方式的一種,指零售商在供應商提供的商品到貨驗收後,立即安排全額貨款支付的結算方式。

13.現結間隔週期:指零售商收到商品至全額支付貨款的最長期限,此期限僅用於雙方辦理結算手續。

14.月結:是結算方式的一種,指零售商按照約定月齡期間從供應商購入商品的數量、金額,間隔一定週期後進行該月齡貨款結算的方式

15.月齡: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共同約定的按月結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6.月結間隔週期:是指零售商開始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的時間滿足合同約定的月齡後,至開始支付該月齡內購入商品貨款之間的期限。

17.滾動結算:是結算方式的一種,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內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的數量、金額不斷滾動進行結算的方式。

18.滾動結算週期:是指零售商開始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至第一次辦理結算的期限,以後的結算依此週期滾動計算。

三、合同文件及組成

1.合同文件應當能夠相互解釋,互為説明,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訂購商品清單

(3)雙方代理人授權或撤換文書

(4)促銷服務協議

(5)訂單及訂單確認

(6)商品價格變動文件

(7)商品交付或驗收、入庫文件

(8)商品退換貨文件

(9)商品對賬文件

(10)商品樣品及各種附隨文件

(11)其他文件

2.合同履行過程中,供應商、零售商之間有關商品購銷、質量、包裝等變更事項及違約行為確認的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於雙方文字協議、通知、信函、傳真等,包括零售商通過銷售庫存微機網絡管理系統打印的各種交易、對賬記錄。

北京市商品購銷合同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適用於乙方總部及其在北京行 政區劃範圍內開設的連鎖門店或關聯公司(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連鎖門店或關聯公司就簽訂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權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體包括: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購銷商品清單》。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進口及專項經營等許可或證明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雙方確認的調價日期起生效,適用於該日期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説明書或樣式説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説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他説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説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説明的,應當符合該説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權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二。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______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______

(1)乙方電子商務平台(2)電子郵件(3)傳真(4)訂貨合同(5)其他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正規條形碼、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如不能接受,應當在______小時內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實質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______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商品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給乙方,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也自交付時起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及時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如乙方無法在到貨後的______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向甲方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4.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甲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對於存在質量問題的商品,甲方應當予以退換貨。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具體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商品折扣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三。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

(1)不接受退換貨

(2)有條件的退換貨

(3)在商品總價值______%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的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 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2)滯銷、過季商品(3)其他:

在第__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2)滯銷、過季商品(3)其他: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______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______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______日內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______(a.降價處理b.退貨,乙方承擔運費c.自行銷燬d.其他:____________)方式處置該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對賬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及結算週期為:

(1)預付

(2)現結______日(空白處填寫的日曆天數為“現結間隔週期”)

(3)月結______日(本合同“月齡”的起始時間為:a.當月1日至末日b.當月______日至次月_____日;空白處填寫的日曆天數為“月結間隔週期”)

(4)滾動結算______日(空白處填寫的日曆天數為“滾動結算週期”)

(5)其他,具體定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賬日、結算方式或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賬日、結算方式及結算週期另行製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3.採用第1款第(3)、(4)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賬日。

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賬日為每月______日。乙方應當在該日的工作時間內安排工作人員同甲方業務人員進行賬務核對。對賬時雙方應當核對的原始單據包括:商品訂單、甲方出具的送貨/出庫單、乙方出具的入庫/驗收單、退換貨單據以及促銷費用單據。根據對賬結果,乙方出具《商品對賬單》(附件四)經雙方代理人簽字確認後作為結算依據。

乙方逾期不予對賬的,甲方可依據上述對賬單據出具《商品對賬單》,交乙方確認;乙方收到後3日內既不確認又不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商品 對賬單》的內容。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可在約定的結算週期屆滿後持《商品對賬單》及相應數額的增值税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____________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反對商業賄賂

甲乙雙方應當堅持誠實信用、公平交易的商業原則,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對員工的管理和教育,對任何商業賄賂和其他不正當交易行為均應共同予以抵制,同時有義務向對方提供相應的信息和證據。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__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______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的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甲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乙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甲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應當先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 以逃避債務;

(3)喪失商業信譽;

(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約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後,對方在______日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並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1)存在本合同第十條第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他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被取消時。

(6)有證據證明對方存在商業賄賂問題,經書面提示後,再次出現類似問題的。

4.合同解除後的結算

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賬與結算。

除購銷商品的貨款外,對於乙方已經收取的整個合同期內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還。乙方可留存該結算期內結算數額10%的貨款作為商品質量保證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個月內如甲方產品不存在質量問題,保證金則應當退還甲方,如存在質量問題,保證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損失。

十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______個月。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 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賬號:__________  開户銀行/賬號:__________

税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税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 篇4

產品購銷合同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採購節水灌溉設施達成如下條款,雙方明確各自的權利及義務,共同遵守執行。

一、 乙方向甲方採購的產品如下(含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序號 產品

名稱 規格型號 單

位 數量 單價

(元) 復價

(元)

合計

貨物總金額(大寫):

二、交接貨物時間:

乙方向甲方採購的產品由甲方按乙方的需求進度交貨,乙方需求計劃應在每批供貨前拾伍天以書面形式(傳真確認)通知甲方。

三、運輸方式及交貨地點:

交貨地點為___,由乙方自提,___至___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負責辦理由___至___貨物運輸事宜,其產品損耗及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質量標準、產品驗收方式及異議期限

產品質量標準按企業標準執行,乙方收到貨若對產品有異議應在叁個月內提出

五、結算方式:

合同簽定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叁萬元(約佔產品總金額的30%)預付款,甲方產品生產完畢,乙方把剩餘貨款付清給甲方後,甲方安排發貨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義務,應承擔違約部分貨款總額20 %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履行義務,經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七、糾紛處理方式:

未盡事宜雙方協調解決,如有糾紛甲乙雙方應盡力協調解決,協調未果在合同簽訂地進行訴訟或仲裁。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4份,雙方簽名蓋章生效。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

供方單位名稱: (蓋章)

單位地址及郵編:

法定代理人:

開户銀行:

帳號:

需方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及郵編: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 篇5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於確認之日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説明書或樣式説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説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説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説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説明的,應當符合該説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1)乙方電子商務平台(2)電子郵件(3)傳真(4)訂貨合同(5)其他____________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2)可接受全部退換貨(3)有條件的退換貨

(4)在商品總價值%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2)季節性商品過季時(3)滯銷商品(4)其他____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2)季節性商品過季時(3)滯銷商品(4)產品存在質量問題(5)其他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5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並在對帳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帳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2、採用第1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週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為:每月次,具體對帳日期為每月日。對帳日前3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為:

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其他____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製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可持《商品對帳單》及增值税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_______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帳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他

(二)驗收交接後,雙方應當簽署車位交接單。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辦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電話/傳真:電話/傳真:

電子郵件:電子郵件:

開户銀行/帳號:開户銀行/帳號:

税號:税號:

蓋章:蓋章: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 篇6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燈具購銷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規定,特簽定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燈具的型號、單價(詳見附表)

二、本合同的總價為人民幣大寫:約壹拾陸萬元整(¥:16000元),最終結算金額如超出或者減少合同約定的數量,那麼所有增加或減少的按實際增減數量以及合同約定單價進行增減結算。

三、產品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GB7000—1996和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圖紙)以及甲方設計簽字確認的樣品生產,產品質保期為三年。

四、包裝標準及要求:按乙方產品出廠包裝標準包裝。

五、交貨期限:20_年11月底。

六、交貨地點及方式:地點為甲方工地方式為落地交貨。

七、運輸方式、費用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在三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0%作為合同預付款。

2、在乙方所有貨物送到現場,經雙方安裝驗收無誤後,支付合同總金額的40%。

3、工程竣工驗收後,甲乙雙方一月內進行結算,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

九、安裝與驗收:

1、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安裝服務。

2、乙方貨到工地現場由乙方組織甲方進行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或所供產品不符合設計要求,乙方負責免費更換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十、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條約定付款,屬甲方違約,每延期一天付款,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違約金給乙方。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條約定交貨,屬乙方違約,每延期一天交貨,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違約金給甲方。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則協商解決,如經協商無法解決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附表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 篇7

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説明

一、適用範圍

本合同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商業零售性質的超市、大型超市、倉儲式會員店及便利店與供應商之間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確立的合同關係。

二、詞語定義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詞語應當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商品購銷: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建立商品買賣關係,零售商向供應商採購商品並自行組織銷售,按照所採購商品的數量和金額向供應商進行結算的商業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終端消費者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3、供應商:是指與零售商建立商品買賣關係,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權代表供應商或零售商處理訂貨、驗收、入庫、銷售、退換貨、結算等各個環節相關事宜的授權代表。

5、訂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原則、流程和方式,向供應商訂購約定商品的活動。

6、促銷服務費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供應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種形式的促銷服務所應當支付的費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銷售通道、宣傳服務等名義所收取的商品價款之外的全部費用。

7、對帳: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就購銷商品訂貨、入庫、退貨、庫存等數量和金額進行核對的行為。

8、對帳週期:是指供應商按照本合同及訂單約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後,雙方以固定的期間或時間為標準而確定的有規律的核對帳目的週期。

9、對帳日:是指零售商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類商品供應商固定的對帳日期。

10、結算:是指零售商根據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的數量、金額,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行為。

11、鋪貨期:是指供應商首次訂單商品交付之日起,至首次結算週期起算前零售商佔用商品的期間。

12、結算週期:是指鋪貨期滿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應向供應商支付貨款日的期間,此後零售商均應當以此期間為標準、依第一次應當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日期類推,同供應商辦理結算的固定週期。

三、合同文件及組成

1、合同文件應當能夠相互解釋,互為説明,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訂購商品清單

(3)雙方代理人授權委託書

(4)促銷服務協議

(5)訂單及訂單確認

(6)商品價格變動文件

(7)商品交付或驗收、入庫文件

(8)商品退換貨文件

(9)商品對帳文件

(10)商品樣品及各種附隨文件

2、合同履行過程中,供應商、零售商之間有關商品購銷、質量、包裝等變更事項及違約行為確認的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於雙方文字協議、通知、信函、傳真等,包括零售商通過銷售庫存微機網絡管理系統打印的各種交易、對帳記錄。

北京市商品購銷合同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於確認之日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説明書或樣式説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説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説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説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説明的,應當符合該説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1)乙方電子商務平台 (2)電子郵件 (3)傳真 (4)訂貨合同 (5)其他____________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 (2)可接受全部退換貨 (3)有條件的退換貨(4)在商品總價值 %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 (2)季節性商品過季時 (3)滯銷商品 (4)其他 ____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 (2)季節性商品過季時 (3)滯銷商品 (4)產品存在質量問題(5)其他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5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並在對帳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帳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2、採用第1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週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為:每月次,具體對帳日期為每月 日。對帳日前3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為:

A10日 B15日 C30日 D45日 E其他____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製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可持《商品對帳單》及增值税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_______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帳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他

(二)驗收交接後,雙方應當簽署車位交接單。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辦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

定作人(甲方):_________

承攬人(乙方):_________

為維護甲、乙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品名、用材、規格、數量、價款

(一)傢俱名稱:_________(由型號、基材、類別三部分組成。表格圖略)。

(二)甲方自定規格的傢俱,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傢俱圖紙、樣品、技術資料等材料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名或蓋章確認後作為合同附件。

二、支付方式

(一)定金: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定金。

(二)預付款: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預付款。

(三)第一次付款: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款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二次付款: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款人民幣_________元。

補充約定:_________。

(四)支付方式:『□支票』『□轉帳』『□現金』『□其他』

三、傢俱交付期限、地點和方式、運費結算、運輸風險承擔及安裝

本合同所訂傢俱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交(提)貨:

(一)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傢俱送到甲方指定地點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號_________室。

(二)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乙方指定地點_________自提傢俱。

(三)如無特別約定,由乙方負責安裝傢俱。

乙方送貨的,運費及運輸途中風險由乙方承擔;甲方自提的,運費及運輸途中風險由甲方承擔。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四、甲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對乙方使用的材料具有檢驗權。

(二)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傢俱圖紙、樣品、技術要求等材料。

(三)甲方應協助乙方完成工作。

(四)甲方應及時接收傢俱,並進行檢驗。

(五)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支付價款。

(六)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甲方有權對傢俱的質量、數量等進行監督檢驗,但不得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

五、乙方權利及義務

(一)乙方應及時對甲方提供的圖紙、樣品、技術資料等的合理性進行確認。

(二)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圖紙、樣品、技術資料等,並按照甲方的要求保守祕密,未經甲方許可,不得留存複製品及技術資料。

(三)乙方交付傢俱時,應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説明書、“三包”憑證及發票等。

(四)如甲方未支付價款,在雙方沒有例外約定時,乙方對完成的傢俱享有留置權。

(五)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交付傢俱。

(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傢俱定作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六、驗收

甲方應對傢俱的用材、數量、商標、規格、色澤等進行驗收,如有異議,及時提出。

七、傢俱的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一)質量標準:執行□國家/□地方/□企業傢俱產品標準。

(二)安全標準:執行gb18584-__木傢俱中有害物質限量標準。

(三)售後責任保證:執行《上海傢俱行業產品“三包”責任規則》。

八、違約責任

(一)因乙方原因造成傢俱未達質量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或更換,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經乙方返工或更換後,仍未達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二)乙方交付傢俱數量不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齊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傢俱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四)甲方未經乙方同意逾期付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九、變更與解除

甲方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書面通知乙方。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

十、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可免除相應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十一、爭議解決

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調解;或選擇下列方式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請起訴。

十二、其他事項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定作人(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承攬人(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 篇9

甲方(買方):乙方(賣方):

第一條總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止,其效力及於有效期內甲方和乙方有關購買和出售貨物的所有協議(包括訂單和附件)。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被授權的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第二條供貨方式

一、交(提)貨地點:乙方負責將貨送達到甲方指定地點。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商品,詳見附頁,具體定量按乙方要求確定。

三、運輸費用承付:全部運費由方承擔。

四、所訂的貨物運抵到甲方的期限在訂單下達後的天內。

五、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須符合食品檢驗標準,應將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和必要的資料以及證件等隨同商品貨運單交付甲方,若資料不全,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退貨費用皆由乙方承擔。

六、零售價的限制:

七、結算方式:

八、殘次品處理方法:

九、退/換貨:對於滯銷商品,甲方在保持原商品質量、外觀、及小包裝的原則下,可以在以下雙方約定的期限提出退貨給乙方或換取同等價格的其它商品,退回或調換貨物的運輸將由雙方協調解決,退貨或調換貨物的價格為甲方當時訂單所確認的價格為準。

十、補貨條款:

為保證商品供應,對甲方要求補貨商品,乙方應在接到甲方補貨通知後,審核合同章、簽約人後、在雙方約定條件下按時按量補貨給甲方。

補貨通知形式:

到貨期限:

十一、補充條款:

1、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明確授權代理人和具體執行交易過程中各環節代理人以及代理行為的法律效力,從而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

2、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雙方約定的形式送達。

3、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貨款或者費用的,應向對方開具發票。

4、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且補充協議不得與本合同相沖突。

5、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6、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為(根據各企業情況不同,自己擬定):《購銷商品確認單》、《雙方補充約定》。

甲方:簽約代表:蓋章: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 篇10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

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

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户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户銀行、帳户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種方式(1。託收承付;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簽字蓋章:需方便宜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話:電話: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權益平等的原則,乙方自願經銷(購買)甲方圖書,為明確責任,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圖書購銷合同如下:

一、乙方按甲方圖書目錄,將所需圖書填寫在書目訂數欄,加蓋公章並由經辦人簽字後,郵寄或直接交給甲方經辦人,作為甲方發貨的有效憑證。乙方平時用的傳真、電話等其他形式訂貨,與訂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根據乙方在訂單上所填圖書品種、數量及發貨要求,及時給乙方供貨,現貨品種隨填隨發,未出版的書在出版後立即發貨。

三、乙方訂數3個月內有效,如發缺品種在3個月內重印出書,甲方即可補發,但事先應通知乙方。

四、甲方可為乙方進行送貨,送貨不方便的,可進行鐵路或公路發貨。甲方向乙方發貨後,應及時向乙方寄發有關提貨票據。如因此造成延誤,承運方所收的延誤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收到甲方貨物後,如有誤差,應在5日內將收發貨差錯查詢單(含原包貼頭)等以書信、傳真的方式回告甲方經辦人。逾期無回告者,甲方將視作收貨無誤,並以訂單實發數作為最終結款依據。

五、甲方發貨折扣為折,乙方訂貨總碼洋為,訂貨總實洋為,金額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角分。如遇圖書價格動,結算金額以最終發貨定價為準。乙方收貨地址為:,聯繫人:聯繫電話:。

六、乙方收到甲方圖書日內向甲方結清書款,如乙方無故拖延付款或拒付,從結算時日起,每超過一個月,甲方在結算時按訂貨碼洋的1%收取違約金。

七、甲方供給乙方的圖書,若出現印裝等質量問題,甲方應負責予以調換。

八、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經辦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異議,雙方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依照《合同法》提請法院裁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 篇1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為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品名、型號、數量、單價、總價。

二、付款方式及日期:。

三、質量保證

乙方所供的設備是符合國家技術規範和質量標準,經國家“三C”認證或國家有關部門檢驗的合格產品,未曾開箱使用,與合同規定的型號與配置相一致,能夠與用户現有設備正常連接;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能在設備功能範圍內保障甲方的`系統安全,並穩定運行,所供的設備符合甲方的採購要求。如發生所供設備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四、交貨時間、地點

1、乙方在合同生效後5個工作日內(即20__年月日),按照其與甲方的事先約定將所供設備(出廠原包裝)運至指定地點拆箱,負責安裝調試,按照甲方要求安裝,正常運行後交甲方驗收。

2、所供設備交付使用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使用説明書、質量保證書、三包憑證等相關資料和原配的附件。

五、驗收

乙方將所供設備運至交貨地點拆箱、安裝調試完畢後,由甲方當場驗收。

六、售後服務

售後服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提供上門現場服務。所購設備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質保期為12個月,乙方免費提供7_24小時的電話技術支持和5_12小時的現場技術服務。

七、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雙方簽字後即生效。合同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未盡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友好磋商,如不能解決,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裁決。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 篇13

甲方(買方):乙方(賣方):

第一條總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止,其效力及於有效期內甲方和乙方有關購買和出售貨物的所有協議(包括訂單和附件)。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被授權的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第二條供貨方式

一、交(提)貨地點:乙方負責將貨送達到甲方指定地點。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商品,詳見附頁,具體定量按乙方要求確定。

三、運輸費用承付:全部運費由方承擔。

四、所訂的貨物運抵到甲方的期限在訂單下達後的天內。

五、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須符合食品檢驗標準,應將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和必要的資料以及證件等隨同商品貨運單交付甲方,若資料不全,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退貨費用皆由乙方承擔。

六、零售價的限制:

七、結算方式:

八、殘次品處理方法:

九、退/換貨:對於滯銷商品,甲方在保持原商品質量、外觀、及小包裝的原則下,可以在以下雙方約定的期限提出退貨給乙方或換取同等價格的其它商品,退回或調換貨物的運輸將由雙方協調解決,退貨或調換貨物的價格為甲方當時訂單所確認的價格為準。

十、補貨條款:

為保證商品供應,對甲方要求補貨商品,乙方應在接到甲方補貨通知後,審核合同章、簽約人後、在雙方約定條件下按時按量補貨給甲方。

補貨通知形式:

到貨期限:

十一、補充條款:

1、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明確授權代理人和具體執行交易過程中各環節代理人以及代理行為的法律效力,從而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

2、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雙方約定的形式送達。

3、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貨款或者費用的,應向對方開具發票。

4、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且補充協議不得與本合同相沖突。

5、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6、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為(根據各企業情況不同,自己擬定):《購銷商品確認單》、《雙方補充約定》。

甲方:簽約代表:蓋章:

乙方:簽約代表:蓋章: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 篇14

甲方(買方):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購買乙方產品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及費用清單。

第二條甲方支付剩餘款項。

第三條交貨期:自收到甲方預付款之日起日內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第四條交貨地點、費用承擔及所有權轉移:乙方通過物流發運到甲方指定地點,運費由乙方承擔;貨物所有權自甲方簽收之日起轉移,運輸途中產品的損毀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應做好適合物流運輸的產品包裝,並隨貨附《貨物清單》(加蓋合同章),詳細註明產品規格及數量,甲方根據貨物清單內容驗收貨物。

第六條甲方自收到貨物起7日內可對產品的規格、數量等產品信息提出異議,乙方必須在3日內答覆並提出解決方案,否則甲方有權退貨並要求乙方承擔所有的費用。

第七條質量保證:

1、乙方甲方所購買的產品質量和乙方提供的樣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異屬於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質量要求,如出現質量問題假一賠十,給甲方造成危害和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期交貨(除雙方協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總金額的2%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端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爭端,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作出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單位蓋章、預付款到達乙方指定賬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電話:電話:開户銀行:開户銀行:賬號:賬號: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1、檢斤(過磅)

2、檢尺。

八、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供方提供的包裝標準為:包裝標準要符合國家標準。費用由供方承擔。供方對包裝物不進行回收。

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貨到需方工地後,需方按行業標準進行驗收,供方須隨貨提供產品出廠材質單等技術資料原件加蓋紅章)。需方在貨到工地後1日內驗收完畢,如有質量異議須在貨到3日內向供方提出。

十、安全防護:供方應對送貨人員配備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品,產品應是有生產許可證的廠家、並且符合國家安全防護標準要求。

十一、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無

十二、結算方式及期限:無預付款(特殊情況下需支付預付款時,預付款比例不超過合同總價的____%)。需方按月(每___月___日)結算貨款,每次結算後____日(或月)內支付供方貨款的____%,餘下的____%的貨款作為質量保證金,待工程缺陷責任期完無質量問題時,需方無息支付給供方。結算時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書面授權委託人到場(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留需方財務),每次結算供方應提供相應的正式發票。

十三、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四、雙方責任

(一)、需方責任

1、按需方指定時間交貨的,需方提前____天通知供方具體的供貨時間、規格、數量(或施工計劃安排)等信息,以便供方提前作好供貨準備。

2、需方負責提供材料存放場地,派專人指揮供方送貨車輛。供方駕駛員須服從供方收料人員的指揮,把貨物卸到指定地點。

3、如果需要需方可到供方廠內進行實地考查,供方應提供方便條件並給予配合。

(二)、供方責任

1、供方負責供應滿足業主、監理和需方試驗室檢驗合格的材料,需方對材料質量有監督權。

2、供方所供應材料如不符合合同約定要求且已經卸料的,供方要及時負責清理出場,所發生的費用由供方自行承擔。

3、供方供應量不能滿足需方或材料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時,需方有權終止合同執行並另選合格供貨商。

十五、違約責任

1、供方如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提供需方所訂購的產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根據影響施工的程度,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全部由供方承擔。

2、經證實因供方產品質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供方承擔。

3、因需方計劃不及時而影響供方的供貨,所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自行承擔。

十六、不可抗力: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十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向工程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是最終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八、其他約定事宜

1、需方若因業主原因發生設計變更,需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時,則供方應無條件服從。雙方因其他原因引起的合同變更或解除,需雙方同意且以書面形式確定,若一方不同意,原合同繼續有效。

2、監理、業主對供方提供材料同樣有權檢驗,提出的合理要求,供方必須無條件接受。

3、供需雙方均為獨立核算單位,雙方與第三方的單位、集體、個人發生的任何經濟往來均不牽扯另一方。

4、由於供方駕駛員操作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供方負全部責任,需方不承擔任何連帶影響。

十九、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執貳份,需方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結清帳款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 篇1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及金額

技術規格要求技術參數像素間距 像素密度 像素尺寸 像素組成 純紅色管芯點/㎡ 由供應商提供 1R中國台灣光磊( 波長620-630nm, )模組像素(點X點) 模組尺寸(長X高X厚度mm) 整屏像素點 模組行列數 屏幕尺寸(長X高) 屏幕總淨重 功率消耗 顯示顏色 亮度調節 灰度等級 水平視角 垂直視角 觀看距離 驅動方式 控制距離 控制方式 供電要求 盲點率備註註明封裝廠家由供應商提供由供應商提供由供應商提供 由供應商提供 近似於4:3由供應商提供 由供應商提供 由供應商提供 由供應商提供≥256級(各種顏色) ≥140度 ≥100度 由供應商提供1/8掃靈星雨由供應商提供 同步控制系統 三相五線制 出廠時為小於萬分之一(且離散分佈)平均無故障時間 使用壽命 平均無故障時間 使用壽命 防護等級 工作環境 亮度 開關電源 驅動IC大於10000小時像素模塊平均10萬小時以上,大於10000小時像素模塊平均10萬小時以上, IP55-15°C—55°C、全天候運行大於4000cd每平方米 上海衡浮 中國台灣聚積 採用香港健韜A 極板材KB料PCB板屏體內5V線及排線採用有UL認 證及3C認證 的國標線材

二、產品質量參數要求 :《LED電子顯示屏通用規範》

三、交貨方式及時間:現場製作安裝,簽訂合同一週內交付使用。

四、貨款結算辦法:

1、預付定金元

2、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後,餘額人民幣現金全額付清。(留質保金,最少5%) 五、驗收標準:通電正常工作視為合格(使用一個月視為合格),若有質量後續問題,應在三個工作日內給於處理。(48小時內)

六、產品服務:乙方對產品質量及安全保證一年,提供上門免費保修壹年(最好2年)。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如有一方不依約履行或單方面取消本合同,應償付對方此批合同總額的5%的違約金。

2、本合同生效後如甲方違約付款,每逾期三天,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貨款的5‰的違約金;如 乙方違約交貨,每延期三天,應向甲方支付應付貨款的5‰的違約金。

八、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凡與本合同簽訂或履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或 一方不願意協商,雙方應將該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程序解決(法院),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仲裁不成, 可以向合同簽定所在城市的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 篇16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築泵送方式、澆築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築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後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 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築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於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採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築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築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於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後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築部位、混凝土澆築方式,並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並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 篇17

供方:

需方:

為確保供需雙方的好處,特制訂如下銷售政策:

一、瓶裝啤酒的產品名稱、規格、價格、數量:

1、產品名稱:

2、產品規格:瓶裝啤酒有精裝塑包(1_9)和彩箱包裝(1_12)。

3、產品價錢:普通型暫定8度塑包型小環標9.90元/包;塑包大環標10.60元/包,精製大環標12.80元/包,普通彩箱16.00元/箱,高級彩箱18.00元/箱。依據原資料及饈物的市場價格浮動,由供方給需方價格,如有價格變動,供方須要3日內通知需方。

4、銷售數目:需方全年銷售一般型啤酒30萬/瓶一組,按月規劃銷售供貨,三個月完不成打算,供方有權解除合同。

5、12月底實現任務將保證金退還給需方,如完不成任務供不付保證金,逾額完成到達100萬瓶送長安之星麪包車一輛,完成200萬瓶送桑塔納一輛。

二、產品選題:

系列啤酒產品德量契合國標,堅持期內合乎產品運輸,避光常温0-25度以下貯存及畸形銷售前提下,如湧現品質問題,由供方負責,但需方發明批量產品存有質量問題,必需在貨到旬日內以書面情勢告訴供方,否則,需方即確認本產品及格,呈現任何問題概不負責。

三、交(提)貨方式:

供方指定倉庫,當場提貨,當場驗收。因商標造本錢合同條款不能實行(包裝外觀、文字的修正)時,乙方批准給予體諒和支撐。

4、運輸方式及費用:

供方代理運輸,所有發生用度由需方承當,或需方自提均可,汽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直接向承運方索賠,鐵路運輸失盜或造成喪失向保險保價部分索賠。

五、銷售範疇:

系列啤酒指定(市、區)一家總____,未經供方允許,需方不得自行轉讓交易合同,否則則視合同無效。需方在合同商定的縣、市、地域內銷售,不得衝擊其它縣、市市常在所銷售區域內銷售價格必須同一,不得降價銷售,否則供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或採用處分辦法,扣留全年返利跟保證金。

六、返利結算:

銷售供方啤酒按銷量不按期履行返利政策、不反覆返利措施;需方銷售20萬瓶,每瓶返利2分;銷售40萬瓶,每瓶返利5分;銷售60萬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額只能按現行價格提灑,可頂下年銷售義務額。

七、空瓶加收及驗收尺度:

供方回收本標的空瓶,普瓶0。45元/個,600異型瓶0。45元/個盤算,只頂酒款,不付現金。

八、結算方式:

現金(匯票)結算,款到發貨。

九、違約義務:

雙方依照經濟合同法承擔責任,需方違約不退保證金,供方違約雙倍退還保證金。

十、解決合同糾紛方法:

雙方如有糾紛,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國民法院管轄受理。

合同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需方向供方交合同保障金全任元后方可生效。本合同終極説明權歸本系列產品公司所有。

供方:

需方: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 篇18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於確認之日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説明書或樣式説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説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説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説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説明的,應當符合該説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1)乙方電子商務平台 (2)電子郵件 (3)傳真 (4)訂貨合同 (5)其他____________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 (2)可接受全部退換貨 (3)有條件的退換貨

(4)在商品總價值 %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 (2)季節性商品過季時 (3)滯銷商品 (4)其他 ____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 (2)季節性商品過季時 (3)滯銷商品 (4)產品存在質量問題(5)其他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5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並在對帳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帳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2、採用第1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週期。

(1) 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為:每月 次,具體對帳日期為每月 日。對帳日前3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為:

A10日 B15日 C30日 D45日 E其他____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製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可持《商品對帳單》及增值税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_______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帳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他

(二)驗收交接後,雙方應當簽署車位交接單。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辦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話/傳真 :            電話/傳真: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開户銀行/帳號:      開户銀行/帳號:

税號:                     税號:

蓋章:                     蓋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及金額:

合同編號:**20xx1222簽訂時間: 20xx年 12月22日

二、交貨時間、地點:20xx年12月23日 甲方倉庫

三、驗收標準:按照原廠ⅡS質量檢驗標準執行,為交貨檢驗標準。

四、結算方式: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付全款。

五、質量保障:甲方保證非人為外力造成的質量問題,保修一年。

六、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自提 。

七、違約責任: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承擔責任,如甲方收到訂金後不能按時交貨給乙方, 須在同行調貨給乙方,保證乙方的交貨期限

八、其他:本合同一式兩份,蓋章後生效,蓋章後的傳真件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合同內容有任何變更均需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確認,否則無效。

九、爭議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其它約定事項: 此合同傳真簽訂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 篇20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所訂產品如下: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註

共計: 元(不含税) 大寫人民幣:

2、 付款方式:

(1)、合同總價: 元(不含税) 大寫人民幣:

(2)、結算方式: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在三日內向乙方支付訂金  元(不含税) 大寫人民幣:

訂金到賬後,甲方通知乙方以承兑匯票的支付方式支付貨款;乙方需在三日內發貨,(乙方支付運費,甲方負責卸貨);其餘價款每批貨物送到甲方接貨地後,甲方需在三日內支付貨物全部價款,直至合同履行完畢。

3、提貨方式:配貨車送甲方所在地,運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接收貨物後,簽發回批單。

4、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地磅檢斤,合理磅差為3‰以內。

5、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欠款外)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或解除合同。

(2)、如需方付款超過約定期限10天,供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損失由需方全部負責。供方必須按需方約定及時供貨,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由天氣、交通、需方欠款原因造成的除外);

6、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7、其他約定事宜: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以書面補充合同為準。

8、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單位名稱:(簽字蓋章) 單位名稱:(簽字蓋章)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 户 行: 匯款名稱:

賬 號: 農行卡號:

本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合同簽訂時間: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 篇21

供貨方(甲方):

購貨方(乙方):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2、商品的供應:

甲方向乙方供應:以乙方的“採購單”明細為準;

3、產品質量:

甲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乙方訂單所指定的品牌、型號,如甲方沒有按乙方指定購買的品牌發貨,甲方必須第一時間將信息反饋給乙方,經乙方同意後甲方方可採購。如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出面向產品廠家協商索賠,乙方配合甲方提供產品的正確使用依據、造成損失的原因、相關照片資料等相關索賠依據。

4、產品數量:

鑑於供貨合同的特殊性,甲方供貨數量以乙方的“採購單”數量為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

5、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日至年月日止。

6、合同價款及支付:

1)乙方所購買的貨物價格不得高於一般市場價格。當甲方供應的產品的市場價格發生變動,須經雙方協商重新確定價格。

2)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甲方供應的產品貨款的5%質量保證金不得計入乙方的未付款,在購銷合同解除後 天內給予結算。

3)首次供貨由乙方按其規定的標準驗收入庫後,由甲方提供相應的票證,在甲乙雙方核對無誤情況下,乙方在扣除質量保證金後給予結算。其後每次乙方驗收入庫,甲方提供相應的票證,甲乙雙方核對無誤後乙方給予甲方結算,打入甲方賬號。

4)結算週期(以每月第一天到每月最後一天為結算週期):

A、當月甲方供給乙方的產品價值總額低於30萬時,乙方以月結方式將貨款結算給甲方。

B、當月沒到月底甲方供給乙方的產品價值總額達到30萬時,以甲方當月發貨金額達到30萬元之日為結點,乙方應將此結點之前的貨款支付給甲方,此結點之後的發貨金額沒有達到30萬元發貨金額時將累計到下月發貨金額中。

7、交付及方式:

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甲方產品的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墨江託運部昆明收貨點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8、甲方因送貨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大型設備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9、甲方發貨應按照乙方約定的期間和指定的送貨點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日期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

10、檢驗及質量保證:

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後,乙方應對甲方所發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產品型號與乙方訂單明細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訂單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11、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甲方發貨後3日內如未收到乙方以電話或郵件等方式反饋貨物不符的信息,甲方將默認為乙方已驗收無誤併入庫,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乙方接收產品後,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針對乙方在甲處購買從未使用過的生產物料,甲方需先發少量產品給乙方,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測試其符合生產需要的要求後在追加訂單給甲方發貨。

12、退貨:

1)甲方須保證無條件退回甲方發錯的產品和不符合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品。

2)不能退換貨的產品:原廠配件、礦山機械、乙方配件件號報錯、甲乙雙方通過溝通確認的廠家訂單發貨(乙方指定的產品在省內無銷售的省外採購發貨)甲方不予退貨。不能退換貨的產品甲方須在發貨之前告知乙方。能退換貨的產品:在甲方發貨之日算起乙方應在15天內對產品試用,如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乙方可將同批次產品退給甲方。

3)甲方在應該退貨時,在乙方通知兩次甲方仍不處理時,乙方直接將貨送到託運部發給甲方,將退貨信息告知甲方,甲方確認收貨後乙方直接在應付貨款中扣除該批貨款。

4)因甲方失誤產生的退貨運費由甲方負責,如因乙方所報訂單錯誤而產生的退貨往返運費由乙方負責。

13、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4、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 篇22

銷方(甲方)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購方(乙方)簽訂地點:年月日

甲方在開發商品房,乙方要求購買,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

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購房地址數量户型及分佈情況

購房地址:

數量:乙方購買(套、間),每(套、間)建築面積為平方料,合計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户型及分佈

住宅房間廳分佈在單元樓號

住宅房間廳分佈在單元樓號

住宅房間廳分佈在單元樓號

辦公用房間分佈在單元樓號

經營性用房間分佈在單元樓號

第二條價格

住宅房建築面積元/M,乙方購買平方米,合計金額元

辦公用房建築面積元/M乙方購買平方米,合計金額元

經營性用房建築面積元/M,乙方購買平方米,合計金額元

總計價款(人民幣大寫)

(預購商品房價暫定價,結算時以房屋竣工後物價部門核價通知書為準。

第三條房屋質量

房屋質量按國家規定的設計圖紙要求,以質量監督部門的質量鑑定合格證書為標準,如質量達不到合格準,乙方有權拒絕接收,甲方應按標準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購買現貨房屋,必須在簽訂本合同後十日付足購房款。

乙方購買在建、未建房屋必須在簽訂本合同十日內預付(房款、定金)元。餘款在房屋交付使用前十日內付清。

第五條交付時間

乙方購買的房屋,甲方應於年月日之前交付給乙方使用,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按期交 付使用,交付期順延。

2、乙方在接到房屋交付通知書十日內,應辦妥接收手續。

1、房屋交付時,甲方應同時向乙方交付有關房屋的購買發票等證明材料。

第六條保修時間

土建保修期為壹年,水電保修期為半年,屋面積保修為三年,凡因施工或設計造成的質量問題,均屬保修範圍,保修期從房屋交付使用之日算起,如因乙方原因推遲交房。保修期不順延。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方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所購買房屋交給乙方,如不能按時交會付(含因工程質量或設計變更造成逾期交付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房部分房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乙方接到甲方交房通知後,應及時辦理交持手續,乙方因故拖延房款,或不按時辦理接收手續,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後,如乙方不履行合同,乙方無權請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根據雙方對等原則,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4、甲方不能交房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房部分房款總值%的違約金。

5、乙方中途退房的,應向甲方償付退房部分房款總值%的違約金。

6、乙方超過兩個月不辦理接收手續,甲方有權另行處理乙方預購房屋。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份,合同副本份,送備案。

銷方(甲方)(章) 購方(乙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鑑證意見:

鑑證機關(章)

經辦人: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監製部門:

印製單位: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在履行協議的過程中,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若有違約應按合同約定賠償對方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簽署有效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其中前____個月為試銷期。

2、合同到期後,另確定新的經銷條件,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二、經銷產品及區域

1、甲方授權乙方經銷甲方_________酒產品。

2、甲方授予乙方______酒產品的銷售區域僅限.

三、產品價格

1、價格按全國統一價執行(價格表附合同).

2、乙方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產品銷售價格體系,不能低於或高於合同約定價格銷售。否則,甲方不予兑現銷售獎勵。

3、甲方保留統一調整產品價格的權力,調價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

四、結算方式

1、經甲方財務部門確認,乙方貨款到帳後,甲方組織發貨。

2、如甲方更改帳號,以甲方財務部簽章後的書面通知為準。

3、在未得到甲方財務部簽章的書面通知,乙方不得將貨款(或借款)交給或借給甲方業務人員或匯入其他帳户,否則,乙方承擔責任。

五、合作保證

1、乙方首批貨款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_日內全額匯入甲方指定帳户。否則,視乙方違約,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萬元的合同保證金,否則視乙方自動放棄合同。合同保證金利息按照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六、市場操作要求

1、乙方應建立起本區域完整的銷售網絡,保證經銷甲方的產品在經銷區域內終端鋪貨達到:商超家,酒店______家,酒樓______家(附終端明細目錄),產品進入所有終端網點鋪貨覆蓋率第一個月應達到______%,第二個月以後保持在_____%以上,每月建設堆頭、端架的商超數量應保持在商超總數量的_____%以上,經甲方確認。

2、乙方在經銷期內必須完成銷售任務_____萬元人民幣(按實際回款額計算),其中首批迴款_____萬元,月度銷售比例及任務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萬元)

3、經銷期(包括試銷期和正式經銷期)內乙方保證完成月度銷售任務,按合同約定完成終端鋪貨,建設商超堆頭、端架。若在合約期內乙方連續累計無法完成兩個月度銷售任務,或不能按合同約定完成終端鋪貨數量和商超堆頭、端架建設數量,甲方有權取消經銷商資格。

4、在試銷期內,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月度任務、終端鋪貨率、商超堆頭建設數量,則轉為正式經銷商,甲方發經銷商確認通知函。

5、乙方保證合同指定產品均在限定區域內銷售,如竄區域銷售,甲方不予兑現銷售獎勵,並根據數量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件——_______元/件的違約金,或甲方有權取消經銷商資格。

6、乙方做好售後服務並積極維護品牌形象,同時負責做好產品包裝物的回收處理工作。

7、乙方不得經銷與甲方產品名稱、包裝、風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類產品。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終止與乙方的合作。

七、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監督並杜絕竄貨現象的發生,以確保乙方在銷售區域內的合法權益。

2、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過程中所發生的廣告媒體宣傳、宣傳品、促銷品、推廣活動等事宜,乙方應提出計劃方案,經甲方審核同意後,乙方即可安排實施。

3、甲方協助乙方做好產品的售前、售中、售後服務。

4、保證提供乙方所需的貨源,負責做好市場的管理、指導工作;負責提供電視、軟性文章等宣傳媒體資料及終端培訓。

5、及時兑現合同約定的政策支持。

6、負責將產品運至乙方市場,運費由甲方承擔。

八、產品驗貨約定

甲方貨到乙方市場當日清點核實品種、規格、數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貨運回執單上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產品驗收生效,運送的產品、宣傳品、促銷品等物品如出現短缺或破損,乙方應在貨運回執單上註明。否則,出現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獎勵政策

參與公司經銷商級別評定,兑現獎勵。

十、產品調劑約定

本合同產品在發貨_____個月內如滯銷可提出調劑,調劑產品的來回運費,運送損失及內外包裝材料損失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所有調換產品必須保證包裝無開封、髒、損現象,不影響二次銷售,否則不予退換。

十一、雙方合作前特別約定

1、乙方嚴格遵守國家工商、税務等有關政策、法令、法規進行商業活動,如有違反,屬乙方個人行為,概與甲方無關,因此衍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2、乙方向甲方彙報每月庫存、銷貨情況及下期要貨計劃、市場信息,乙方每次上貨金額應在_____萬元以上。

3、甲方每月對乙方的考核截止日為當月的_____日。

4、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完整、準確、真實的終端明細目錄,由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如出現虛報、錯報、漏報現象,經甲方核實後,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家的違約金。

5、屬甲方投入進店費的終端網點,進店所有權應歸甲方。

十二、解約手續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達到雙方合同約定條款其中一條,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以甲方經銷商確認通知函為準。

2、在解約時乙方應將經銷區域內的銷售網點無條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雙方解約,乙方市場完好無損仍有銷售價值的產品,甲方按乙方進貨價____%的價格回收,與甲方有關並由甲方提供的資料,乙方應無條件交回甲方。

4、解約手續辦理完畢,甲方退還乙方合同保證金。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議補充,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十四、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附:

1、《經銷商級別評定標準》

2、《經銷商調查表》

乙方附:

1、酒類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衞生許可證複印件。(乙方簽章)

2、法人授權委託書

3、終端明細目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電話

酒廠商品購銷合同 篇24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於確認之日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説明書或樣式説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説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説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説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説明的,應當符合該説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1)乙方電子商務平台

(2)電子郵件

(3)傳真

(4)訂貨合同

(5)其他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商品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給乙方,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也自交付時起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4.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_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2)有條件的退換貨(3)在商品總價值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2)滯銷、過季商品(3)其他

在第__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2)滯銷、過季商品(3)其他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5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並在對賬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賬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 :

(1)預付貨款(2)貨到付款(3)鋪貨後按結算週期付款,鋪貨期為______日

2.採用第1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賬及結算週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賬週期為:每月______次,具體對賬日期為每月______日。對賬日前3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賬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賬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為: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D 45日 E 其他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賬週期、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賬週期、結算週期或者其他的對賬、結算辦法另行製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可持《商品對賬單》及增值税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因甲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因乙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賬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賬號:________ 開户銀行/賬號:________

税號:__________________ 税號: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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