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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質押的回購合同(精選15篇)

股權質押的回購合同(精選15篇)

股權質押的回購合同 篇1

第一條證券公司開展股票質押回購業務,應當與融入方簽訂《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以下簡稱“業務協議”)。業務協議應當載明當事人姓名、住所等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股權質押的回購合同(精選15篇)

甲方(指融入方,下同):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證券公司,下同):_______________

若乙方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户作為資金融出方(以下簡稱“融出方”)的,業務協議應當載明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户的名稱及相關信息。乙方根據相關資產管理合同的約定代表融出方簽署本協議,相關法律後果均由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户承擔。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比照執行。

第二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訂立業務協議的目的和依據。

第三條業務協議應當對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標的證券、初始交易金額、購回交易金額、初始交易日、購回交易日、回購期限、到期購回、提前購回、延期購回、補充質押、部分解除質押、終止購回、違約處置、履約保障比例等特定用語進行解釋或定義,並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甲乙雙方的聲明與保證,包括但不限於:

(一)甲乙雙方應當具有合法的股票質押回購交易主體資格。甲方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等禁止、限制或不適於參與股票質押回購交易的情形;

(二)甲乙雙方用於股票質押回購的資產(包括資金和證券,下同)來源合法,並保證遵守國家反洗錢的相關規定。甲方向乙方質押的標的證券未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其他第三方權利,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或權利瑕疵;

(三)甲方承諾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保證提供信息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性,信息變更時及時通知乙方。甲方同意乙方對信息進行合法驗證,同意乙方應監管部門、上交所、中國結算等單位的要求報送甲方相關信息;

(四)甲方承諾審慎評估自身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自行承擔股票質押回購的風險和損失;

(五)甲方承諾遵守股票質押回購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交易規則等規定;

(六)甲方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且以持有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參與股票質押回購的,則承諾遵守法律法規有關短線交易的規定;

(七)甲方為持股5%以上的股東,且以其持有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參與股票質押回購的,則承諾按照有關規定的要求及時、準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八)標的證券質押或處置需要獲得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或備案的,甲方承諾已經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事先辦理了相應手續,否則將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風險;

(九)乙方以其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參與股票質押回購,承諾已經獲得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客户的合法授權;相關資產管理合同已約定質權人登記為乙方,並約定由乙方負責交易申報、盯市管理、違約處置等事宜;

乙方以其管理的定向資產管理客户參與股票質押回購,已經獲得定向資產管理客户的合法授權,相關資產管理合同已約定質權人登記為定向資產管理客户或乙方,並約定由乙方負責交易申報、盯市管理、違約處置等事宜;

(十)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已在上交所開通了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權限,並且該交易權限並未被暫停或終止;

(十一)乙方承諾具備開展股票質押回購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進行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服務;

(十二)乙方承諾按照業務協議約定,基於甲方真實委託進行交易申報。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進行虛假交易申報,或者擅自偽造、篡改交易委託進行申報的,應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但已達成的交易結果不得改變;

(十三)甲乙雙方均承諾在協議有效期間維持上述簽署聲明,並保證其真實有效。

第五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方已充分知悉並同意,融出方為乙方時,乙方是甲方股票質押回購的交易對手方,同時乙方又根據甲方委託辦理有關申報事宜;融出方為乙方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户時,乙方作為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户的管理人,同時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的約定與甲方的委託,負責有關交易申報等事宜。

第六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股票質押回購的標的證券為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或其他經上交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

第七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乙雙方進行股票質押回購的證券賬户與資金賬户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開立的上海A股證券賬户應當指定在乙方;待購回期間,甲方不得撤銷、變更指定交易關係。

第八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股票質押回購的要素以及相應的計算公式,包括但不限於:

(一)初始交易日、購回交易日、標的證券、股份類別、標的證券數量、初始交易金額、購回交易金額等;

(二)利息計算公式及支付方式;

(三)購回交易金額計算公式;

(四)履約保障比例的計算公式及相關閥值;

(五)融入方應付金額的計算方式;

(六)標的證券停牌期間市值計算公式。

第九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在股票質押回購中的交易委託、申報、成交、結算、盯市、權益處理、違約處置等事宜,約定內容應當符合上交所和中國結算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融出方是證券公司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權人登記為乙方;融出方是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權人登記為乙方;融出方是定向資產管理客户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權人登記為定向資產管理客户或乙方。

第十一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由乙方負責交易申報、盯市、違約處置等事宜。

第十二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乙方對股票質押回購初始交易及相應的補充質押、部分解除質押進行合併管理。

第十三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包括:

1.初始交易交收完成後獲得相應資金;

2.向乙方查詢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情況;

3.購回交易交收完成後,已質押的相應證券及孳息解除質押。

(二)甲方義務包括:

1.初始交易時,保證其證券賬户內有足夠的標的證券,交易指令申報成功後接受相應的清算與質押結果。因其證券賬户標的證券餘額不足或賬户狀態不正常導致交易無法申報、申報失敗或質押失敗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2.待購回期間,依據業務協議的約定支付利息;

3.購回交易時,保證其資金賬户內有足夠的資金,交易指令申報成功後接受相應的清算與資金交收結果。因其資金賬户資金餘額不足或賬户狀態不正常導致交易無法申報、申報失敗或資金交收失敗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開立的上海證券賬户應當指定在乙方,待購回期間,甲方不得撤銷、變更指定交易關係;

5.按照上交所、中國結算的有關規定支付有關費用。

第十四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權利包括:

1.乙方或乙方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為融出方的,初始交易交收完成後取得相應標的證券及孳息的質權;

2.待購回期間,依據業務協議的約定收取利息;

3.購回交易交收完成後按照約定取得返還資金;

4.甲方違約時,有權按照協議約定處置相應質押標的證券並優先受償。處置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甲方欠款時,有權繼續向甲方追償;

5.甲方違約時,對於處置相應質押證券所得價款,按照協議約定進行資金扣劃。

(二)乙方義務包括:

1.融出方為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向定向資產管理客户時,在資產管理合同等相關文件中向集合計劃客户或定向客户充分揭示可能產生的風險;

2.進行初始交易委託時,保證其相關資金賬户內有足夠的資金餘額,交易指令申報成功後接受相應的清算與資金交收結果。因資金賬户內資金餘額不足或賬户狀態不正常導致交易無法申報、申報失敗或資金交收失敗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根據甲方委託申報交易指令;

5.負責盯市管理,在履約保障比例達到或低於約定數值時,按照協議約定通知甲方。

第十五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提前購回和延期購回的適用條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購回交易金額的調整方式等內容。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涉及跨市場吸收合併的,甲方應當提前購回。

延期後累計的回購期限應當符合上交所和中國結算的相關規定。

第十六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當履約保障比例達到或低於約定數值時,乙方應當通知甲方採取相應的措施。上述措施包括提前購回、補充質押標的證券以及其他方式。

第十七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相關權益處理事項加以約定,包括但不限於:

(一)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無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送股、轉增股份、現金紅利等,一併予以質押;

(二)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老股東配售方式的增發、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證券不隨標的證券一併質押;

(三)待購回期間,甲方基於股東身份享有出席股東大會、提案、表決等權利。

第十八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方將有限售條件股份用於股票質押回購的,解除限售日應當早於回購到期日。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在解除限售條件滿足時,甲方應當及時要求上市公司申請辦理解除限售手續。

第十九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違約事件的情形及其處理方式等,包括但不限於:

(一)甲方的各種違約事件,以及甲方相應的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

(二)乙方的各種違約事件,以及乙方相應的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

質押標的證券為仍處於限售期的有限售條件股份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具體的處理方式;質押標的證券為個人持有的有限售條件股份的,業務協議應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處置時税費的處理。

第二十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押標的證券及相應孳息的擔保範圍、處置流程及方式、處置所得的償還順序等具體內容。

第二十一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終止購回的適用情形、處理方式及法律後果。

第二十二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異常情況的情形及其處理方式、法律後果。異常情況包括:

(一)質押標的證券或證券賬户、資金賬户被司法等機關凍結或強制執行;

(二)質押標的證券被作出終止上市決定;

(三)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提前終止;

(四)乙方被暫停或終止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權限;

(五)乙方進入風險處置或破產程序;

(六)上交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業務協議還應當約定,因甲方或乙方自身的過錯導致異常情況發生的,其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通知與送達的有關事項,包括但不限於:

(一)甲乙雙方的詳細聯絡方式,例如通信地址、郵政編碼、指定聯絡人、固定電話號碼、傳真號碼、移動電話號碼、電子信箱等。業務協議還應當約定一方聯絡方式變更時,通知另一方的方式和時間;

(二)乙方履行各項通知義務的方式,如自行籤領書面通知、電子郵件通知、短信通知、郵寄書面通知、電話通知、公告通知等,並應當約定乙方發出上述通知後視為送達的期限。

第二十四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因火災、地震等不可抗力,非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技術系統異常事故,法律、法規、政策修改,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免責情形等因素,導致協議任何一方不能及時或完全履行協議,免除其相應責任的條款。

第二十五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適用的法律和爭議處理方式,並明確約定因股票質押回購產生的任何爭議、糾紛,由協議各方協商或通過約定的爭議處理方式解決。

甲乙雙方之間的糾紛,不影響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依據上交所確認結果已經辦理或正在辦理的證券質押登記和資金交收等業務。

第二十六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甲方為個人的,業務協議由甲方本人簽字;甲方為機構的,業務協議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七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協議成立與生效條件、協議期限、協議終止條件、協議份數等事項。

第二十八條業務協議應當在簽章前明確載明“甲方已經認真閲讀並全面接受業務協議全部條款,已充分知悉、理解業務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自願參與股票質押回購,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風險和法律後果。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權質押的回購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有關各方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持有標的公司________股,佔標的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

3.標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經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公司註冊資本_________元,總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條 質押內容

第三條 質押登記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後至標的公司股權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或以雙方約定的方式進行質押。

第四條 乙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乙方茲向甲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乙方系根據中國法律適當成立和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3.乙方未在本協議項下擬質押及(或)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4.乙方已採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內部行動,以批准本協議下的股權質押交易及批准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

5.乙方保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還清對甲方欠款,如到期無法償還,則依法將質押股權轉讓予甲方。股權轉讓協議另行簽訂。乙方有關部門負責促使標的公司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確保甲方獲得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股權,併成為標的公司的股東之一。

第五條 甲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甲方茲向乙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適當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甲方已採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內部行動,以批准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

第六條 違約及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為並採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如因本協議下的或有關本協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等爭議。

2.如在一方就該爭議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的三十天內雙方仍不能滿意地解決爭議時,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判。

第八條 本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僅可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經本協議的雙方蓋章及授權代表簽字。

第九條 生效和文本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蓋章並經授權代表簽署。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並完成本協議第三條所述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質押的回購合同 篇3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字合同的履行,甲方將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權作質押,雙方並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現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將____________股權進行股權出質註銷,其協議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在本協議訂立後15日內就股權出質註銷協議事宜到工商管理局辦理相關手續,乙方不得以其它理由延期或拒絕辦理。

第二條本股權出質註銷協議項下的相關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協議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協議,使其與該協議規定相一致。

第三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協議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所承擔的責任,以及不影響或侵犯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下的權益。

第四條若乙方不按本協議規定履行義務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本協議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個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股權質押的回購合同 篇4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股權質押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為確保“三聯動”改革中改制企業職工備用金的安全,甲方將在________公司持有的股權作為________公司職工備用金(總金額為_____元整)質押。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出質人)持有________公司的股份。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權屬甲方所有。

第三條 質押期間為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 _日。

第四條 甲方保證在截止質押登記申請日之前未設置質押,未被凍結、查封,未被第三人追索,並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五條 乙方已充分了解出質股權及出質股權所在公司的現狀,同意接受甲方股權;甲方就質押事宜已經徵得_____公司股東會同意,並應在本合同訂立後十日內將出

第六條 在股權質押期間,對甲方以下事項的表決(決議)須經南京產權交易中心同意方可生效:

一、 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二、 對已設定質押股權的轉讓作出的決議;

三、 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

事項作出決議。

第七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 ,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支付職工備用金。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支付職工備用金。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八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九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職工備用金一採用逐年核減法實行動態管理,根據每年核減的金額,本質押合同原則上每三年簽定一次。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十日內,甲、乙雙方應共同向南京產權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股權質押登記。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是“三聯動”改革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肆份。 甲方:

出質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

質權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

股權質押的回購合同 篇5

第一條證券公司開展股票質押回購業務,應當與融入方簽訂《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以下簡稱“業務協議”)。業務協議應當載明當事人姓名、住所等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融入方,下同):_________________姓名(或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營業執照/個人身份證件號碼、聯繫方式等。

乙方(指證券公司,下同):_________________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繫方式等。

若乙方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户作為資金融出方(以下簡稱“融出方”)的,業務協議應當載明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户的名稱及相關信息。乙方根據相關資產管理合同的約定代表融出方簽署本協議,相關法律後果均由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户承擔。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比照執行。

第二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訂立業務協議的目的和依據。

第三條業務協議應當對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標的證券、初始交易金額、購回交易金額、初始交易日、購回交易日、回購期限、到期購回、提前購回、延期購回、補充質押、部分解除質押、終止購回、違約處置、履約保障比例等特定用語進行解釋或定義,並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甲乙雙方的聲明與保證,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應當具有合法的股票質押回購交易主體資格。甲方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等禁止、限制或不適於參與股票質押回購交易的情形;

(二)甲乙雙方用於股票質押回購的資產(包括資金和證券,下同)來源合法,並保證遵守國家反洗錢的相關規定。甲方向乙方質押的標的證券未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其他第三方權利,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或權利瑕疵;

(三)甲方承諾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保證提供信息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性,信息變更時及時通知乙方。甲方同意乙方對信息進行合法驗證,同意乙方應監管部門、上交所、中國結算等單位的要求報送甲方相關信息;

(四)甲方承諾審慎評估自身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自行承擔股票質押回購的風險和損失;

(五)甲方承諾遵守股票質押回購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交易規則等規定;

(六)甲方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且以持有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參與股票質押回購的,則承諾遵守法律法規有關短線交易的規定;

(七)甲方為持股5%以上的股東,且以其持有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參與股票質押回購的,則承諾按照有關規定的要求及時、準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八)標的證券質押或處置需要獲得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或備案的,甲方承諾已經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事先辦理了相應手續,否則將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風險;

(九)乙方以其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參與股票質押回購,承諾已經獲得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客户的合法授權;相關資產管理合同已約定質權人登記為乙方,並約定由乙方負責交易申報、盯市管理、違約處置等事宜;

乙方以其管理的定向資產管理客户參與股票質押回購,已經獲得定向資產管理客户的合法授權,相關資產管理合同已約定質權人登記為定向資產管理客户或乙方,並約定由乙方負責交易申報、盯市管理、違約處置等事宜;

(十)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已在上交所開通了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權限,並且該交易權限並未被暫停或終止;

(十一)乙方承諾具備開展股票質押回購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進行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服務;

(十二)乙方承諾按照業務協議約定,基於甲方真實委託進行交易申報。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進行虛假交易申報,或者擅自偽造、篡改交易委託進行申報的,應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但已達成的交易結果不得改變;

(十三)甲乙雙方均承諾在協議有效期間維持上述簽署聲明,並保證其真實有效。

第五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方已充分知悉並同意,融出方為乙方時,乙方是甲方股票質押回購的交易對手方,同時乙方又根據甲方委託辦理有關申報事宜;融出方為乙方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户時,乙方作為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户的管理人,同時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的約定與甲方的委託,負責有關交易申報等事宜。

第六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股票質押回購的標的證券為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或其他經上交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

第七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乙雙方進行股票質押回購的證券賬户與資金賬户的,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甲方開立的上海A股證券賬户應當指定在乙方;待購回期間,甲方不得撤銷、變更指定交易關係。

第八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股票質押回購的要素以及相應的計算公式,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

(一)初始交易日、購回交易日、標的證券、股份類別、標的證券數量、初始交易金額、購回交易金額等;

(二)利息計算公式及支付方式;

(三)購回交易金額計算公式;

(四)履約保障比例的計算公式及相關閥值;

(五)融入方應付金額的計算方式;

(六)標的證券停牌期間市值計算公式。

第九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在股票質押回購中的交易委託、申報、成交、結算、盯市、權益處理、違約處置等事宜,約定內容應當符合上交所和中國結算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融出方是證券公司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權人登記為乙方;融出方是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權人登記為乙方;融出方是定向資產管理客户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權人登記為定向資產管理客户或乙方。

第十一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由乙方負責交易申報、盯市、違約處置等事宜。

第十二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乙方對股票質押回購初始交易及相應的補充質押、部分解除質押進行合併管理。

第十三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初始交易交收完成後獲得相應資金;

2.向乙方查詢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情況;

3.購回交易交收完成後,已質押的相應證券及孳息解除質押。

(二)甲方義務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初始交易時,保證其證券賬户內有足夠的標的證券,交易指令申報成功後接受相應的清算與質押結果。因其證券賬户標的證券餘額不足或賬户狀態不正常導致交易無法申報、申報失敗或質押失敗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2.待購回期間,依據業務協議的約定支付利息;

3.購回交易時,保證其資金賬户內有足夠的資金,交易指令申報成功後接受相應的清算與資金交收結果。因其資金賬户資金餘額不足或賬户狀態不正常導致交易無法申報、申報失敗或資金交收失敗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開立的上海證券賬户應當指定在乙方,待購回期間,甲方不得撤銷、變更指定交易關係;

5.按照上交所、中國結算的有關規定支付有關費用。

第十四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權利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或乙方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為融出方的,初始交易交收完成後取得相應標的證券及孳息的質權;

2.待購回期間,依據業務協議的約定收取利息;

3.購回交易交收完成後按照約定取得返還資金;

4.甲方違約時,有權按照協議約定處置相應質押標的證券並優先受償。處置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甲方欠款時,有權繼續向甲方追償;

5.甲方違約時,對於處置相應質押證券所得價款,按照協議約定進行資金扣劃。

(二)乙方義務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融出方為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向定向資產管理客户時,在資產管理合同等相關文件中向集合計劃客户或定向客户充分揭示可能產生的風險;

2.進行初始交易委託時,保證其相關資金賬户內有足夠的資金餘額,交易指令申報成功後接受相應的清算與資金交收結果。因資金賬户內資金餘額不足或賬户狀態不正常導致交易無法申報、申報失敗或資金交收失敗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根據甲方委託申報交易指令;

5.負責盯市管理,在履約保障比例達到或低於約定數值時,按照協議約定通知甲方。

第十五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提前購回和延期購回的適用條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購回交易金額的調整方式等內容。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涉及跨市場吸收合併的,甲方應當提前購回。

延期後累計的回購期限應當符合上交所和中國結算的相關規定。

第十六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當履約保障比例達到或低於約定數值時,乙方應當通知甲方採取相應的措施。上述措施包括提前購回、補充質押標的證券以及其他方式。

第十七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相關權益處理事項加以約定,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

(一)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無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送股、轉增股份、現金紅利等,一併予以質押;

(二)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老股東配售方式的增發、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證券不隨標的證券一併質押;

(三)待購回期間,甲方基於股東身份享有出席股東大會、提案、表決等權利。

第十八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方將有限售條件股份用於股票質押回購的,解除限售日應當早於回購到期日。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在解除限售條件滿足時,甲方應當及時要求上市公司申請辦理解除限售手續。

第十九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違約事件的情形及其處理方式等,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的各種違約事件,以及甲方相應的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

(二)乙方的各種違約事件,以及乙方相應的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

質押標的證券為仍處於限售期的有限售條件股份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具體的處理方式;質押標的證券為個人持有的有限售條件股份的,業務協議應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處置時税費的處理。

第二十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押標的證券及相應孳息的擔保範圍、處置流程及方式、處置所得的償還順序等具體內容。

第二十一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終止購回的適用情形、處理方式及法律後果。

第二十二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異常情況的情形及其處理方式、法律後果。異常情況包括:_________________

(一)質押標的證券或證券賬户、資金賬户被司法等機關凍結或強制執行;

(二)質押標的證券被作出終止上市決定;

(三)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提前終止;

(四)乙方被暫停或終止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權限;

(五)乙方進入風險處置或破產程序;

(六)上交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業務協議還應當約定,因甲方或乙方自身的過錯導致異常情況發生的,其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通知與送達的有關事項,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的詳細聯絡方式,例如通信地址、郵政編碼、指定聯絡人、固定電話號碼、傳真號碼、移動電話號碼、電子信箱等。業務協議還應當約定一方聯絡方式變更時,通知另一方的方式和時間;

(二)乙方履行各項通知義務的方式,如自行籤領書面通知、電子郵件通知、短信通知、郵寄書面通知、電話通知、公告通知等,並應當約定乙方發出上述通知後視為送達的期限。

第二十四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因火災、地震等不可抗力,非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技術系統異常事故,法律、法規、政策修改,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免責情形等因素,導致協議任何一方不能及時或完全履行協議,免除其相應責任的條款。

第二十五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適用的法律和爭議處理方式,並明確約定因股票質押回購產生的任何爭議、糾紛,由協議各方協商或通過約定的爭議處理方式解決。

甲乙雙方之間的糾紛,不影響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依據上交所確認結果已經辦理或正在辦理的證券質押登記和資金交收等業務。

第二十六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甲方為個人的,業務協議由甲方本人簽字;甲方為機構的,業務協議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七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協議成立與生效條件、協議期限、協議終止條件、協議份數等事項。

第二十八條業務協議應當在簽章前明確載明“甲方已經認真閲讀並全面接受業務協議全部條款,已充分知悉、理解業務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自願參與股票質押回購,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風險和法律後果。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股權質押的回購合同 篇6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簽訂: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c公司”)35%的股份;

2.a公司基於經營發展需要擬受讓b公司持有的d信託投資公司(下簡稱“d公司”)73%的股權;

3.b公司同意a公司將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權質押給b公司,作為a公司支付受讓d公司73%股權價款的擔保。

故此,a公司與b公司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a公司;

質權人:指b公司;

質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權轉讓協議:指a公司和b公司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轉受讓d公司73%股權之《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價款:指依據股權轉讓協議a公司受讓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應支付給b公司的全部價款。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a公司支付轉讓價款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出質人屆時未能按照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履行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並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轉讓價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轉讓價款,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轉讓價款和行使質權的開支後仍有餘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第三條 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受讓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託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託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於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佈三次拍賣公告,以儘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於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讓義務,則視同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剩餘期限的受讓義務,其所餘的全部受讓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受讓的股權行使質權。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並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並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閲。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並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並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後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簡稱“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省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並從該省工商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並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後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後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後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在省工商局登記後生效。

2.本協議在出質人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質權人行使質權並獲得相當於轉讓價款的價款後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質權人就出質人的任何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予出質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在本協議項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被賦予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質權人同意出質人的違約行為,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已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今後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並按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報省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用中文書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

3.本協議雙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於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股權質押的回購合同 篇7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户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

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質押的回購合同 篇8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

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户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權質押的回購合同 篇9

經貸款人_____與借款人____充分協商,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貸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總金額為___________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現簽訂此質押合同。本質押合同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是上述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一、質物

1.質物是質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_。

3.質物項下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人質押人在貸款人開立的保管賬户內,受貸款人監督,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一項保證。

二、質押人聲明及保證

1.質押人的質押行為已經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於貸款人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4.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合同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5.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充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貸款人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6.貸款人對質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質押人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三、質物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件或數項時,貸款人有權依照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程序及方式處理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人在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的本息及費用。

1.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質押人不能按本質押項下的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3.質押人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事項。

質押人對貸款人採取各項處理質物措施,包括:

(1)從質押人保管賬户及存款賬户主動扣取款項。

(2)宣佈擁有該質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質押人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地位。

(3)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採取其他手段處置該質押股權,質押人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四、有效期

1.本質押合同自質押人有效簽章並備置於__________公司股東名冊後生效。

2.本質押合同將持續有效,直至本質押項下貸款本息及費用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股權質押的回購合同 篇10

貸款人: (下稱甲方)

借款人: (下稱乙方)

鑑於:

1、乙方因經營上的資金週轉,急需現金而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 元整;

2、為保證還款,乙方將乙方名下持有的 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 ) 萬股的股權質押給甲方予以擔保。

為此,經雙方協商,於 年 月 日在上海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利雙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1.1、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整。

1.2、用途:經營上的資金週轉。

1.3、利率: %年利率。

1.4、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 本金與利息的還款時間: 年 月 日。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自甲方放出貸款的實際金額之日起計息,按日結息。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認可的乙方所持有的(證券代碼: ) 萬股的股權提供擔保,另行簽訂《質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乙方應按雙方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8.2、乙方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8.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它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8.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就合同解除後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後,乙方已佔用甲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應支付給甲方。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時,應在變更後3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收取甲方應得的利息。

9.2、乙方未按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與甲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還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對還款期的任何違約視為全部違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9.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提前歸還本金不構成違約,但應當向甲方支付相關的利息。

9.4、乙方違約時,乙方除應當向甲方支付本金和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每天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9.5、若乙方違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保護其權利而支出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拍賣費等全部費用。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0.1、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條款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協調解決。

10.2、雙方約定:乙方違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款義務,甲方可以不經訴訟程序,由甲方向公證處申請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文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提供的質押物,即《抵押合同》中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證券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股股權,乙方自願接受該強制執行。執行標的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申請執行費用等。

第十一條 雙方簽訂的《質押合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三條 其它規定

13.1、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由於任何原因在任何程度上成為不可執行、無效或失效,本合同其餘條款的可執行性和有效性不得就此受到影響。國家法律、法規對本合同相關內容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3.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13.3、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任何一方未行使或遲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意味着其放棄該權利;任何一方行使其單項權利或部分權利,也不意味着其放棄進一步行使權利或放棄行使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本合同需經公證處公證,公證費借款人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以備呈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署

股權質押的回購合同 篇11

股權質押合同補充協議範本

質權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的《反擔保—股權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1、《反擔保—股權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為借款協議(編號)的從合同。

2、本補充協議與《反擔保—股權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權質押的回購合同 篇12

股權質押協議

出質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質權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本協議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出質人將所持有的_________公司的股權質押給質權人,以作為對_________的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主債權

1、主合同名稱:

2、債權人:

3、債務人:

4、債權種類:

5、債權數額:

6、債權期限:

第二條    質押的股權

1、質物:

2、擔保範圍:

第三條    質權的行駛

如主債權無法如期得到清償,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駛其質權:

(1)由質權人委託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權進行評估。

(2)由質權人委託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權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於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佈三次拍賣廣告,以儘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時,質權人有權以評估價的______%將質押股權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      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本協議約定方式,隨時行使質權人的權利。

第五條    出質人承諾

出質人向質權人做出如下承諾:

1、出資人是質押股權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權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他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他必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權在本協議生效之日內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物權或任何其它類似權利。

3、除非質權人實現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1)轉讓或以其他非方式處置或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權。(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權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

4、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對質押股權做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權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並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權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權的價值,或則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權的資料提供給質權人並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合理的時間內查閲。

8、處置人有義務促使其股東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並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股東會決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並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後5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工商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提交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並從該工商部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並在主債權人實現後返還給出質人。

第七條    協議生效與質權設立

1、本協議經質權人與出質人簽署後生效;

2、自本次股權質押的工商登記完成之日質權設立。

第八條    質權註銷及本協議的獨立性

1、滿足下列條件之日5日內,出質人與質權人共同到工商局辦理質權註銷登記,質權人自工商註銷登記完成之日喪失質權:

(1)主債權消滅;

(2)質權實現;

(3)質權人書面放棄質權;

(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導致質權消滅。

2、本協議獨立存在,不因主債權對應的主合同的失效而失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款第_____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3、對本協議所做的任何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簽署並報工商辦理變更登記。

4、本協議一式三份,出質人、質權人各一份,公司留存一份,提交工商部門一份。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股權質押的回購合同 篇13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1)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a公司合法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c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2.a公司基於經營發展需要擬受讓b公司持有的_________公司(下簡稱“d公司”)_________%的股權;

3.b公司同意a公司將其持有的c公司_________%的股權質押給b公司,作為a公司支付受讓d公司_________%股權價款的擔保。

故此,a公司與b公司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a公司;

質權人:指b公司;

質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_________%的股份;

股權轉讓協議:指a公司和b公司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的轉受讓d公司_________%股權之《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價款:指依據股權轉讓協議a公司受讓b公司所持d公司之________%股份應支付給b公司的全部價款。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a公司支付轉讓價款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出質人屆時未能按照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履行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並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轉讓價款。

3.如果按上述第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轉讓價款,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轉讓價款和行使質權的開支後仍有餘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第三條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受讓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託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託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於拍賣前_________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佈_________次拍賣公告,以儘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於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讓義務,則視同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剩餘期限的受讓義務,其所餘的全部受讓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受讓的股權行使質權。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

(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

(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並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並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閲。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並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並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簡稱“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省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並從該省工商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並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後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後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後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在省工商局登記後生效。

2.本協議在出質人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質權人行使質權並獲得相當於轉讓價款的價款後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質權人就出質人的任何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予出質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在本協議項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被賦予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質權人同意出質人的違約行為,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已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今後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並按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報省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用中文書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

股權質押的回購合同 篇14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户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

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質押的回購合同 篇15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户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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