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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起重機設備回購合同(通用3篇)

大型起重機設備回購合同(通用3篇)

大型起重機設備回購合同 篇1

甲方(出租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繫人:聯繫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大型起重機設備回購合同(通用3篇)

乙方(承租人):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繫人:聯繫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丙方(回購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繫人:聯繫電話:傳真:郵政編碼:鑑於:

1、甲乙雙方與(以下簡稱“設備供應商”)簽訂了《租賃物買賣合同》(合同編號:,以下稱《租賃物買賣合同》),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向設備供應商購買租賃設備;2、甲乙雙方簽訂了《融資租賃合同》(合同編號:,以下稱《融資租賃合同》),甲方將租賃設備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

在上述合同的基礎上,甲乙丙三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回購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諾回購責任

1.1丙方向甲方做出租賃設備餘值回購承諾,具體回購金額隨乙方償付租金餘額及設備使用時間長短變動,具體見本合同第三條。

1.2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出具《回購通知》的情況下,丙方的回購行為是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丙方放棄對甲方行使丙方對乙方、乙方對甲方以及丙方對甲方享有的有關實體及程序的抗辯權。

1.3乙方連續兩期或累計三期未按《融資租賃合同》約定支付租金,丙方即承擔租賃設備餘值回購義務。

1.3.1發生上述回購情形時,甲方向丙方發出《回購通知》,明確告知丙方履行回購義務的期限及應支付的設備餘值回購款金額。

1.3.2丙方收到甲方回購通知後,應當在《回購通知》中甲方要求丙方履行回購義務的期限內(即自甲方向丙方發出回購通知之日起

日內)足額支付回購款。

甲方在收到丙方回購款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回購款的收款收據開具給乙方。

1.4丙方須向甲方提供丙方的董事會、股東會或有權決議機構關於批准丙方向甲方回購的決議或承諾。

1.5如甲方將《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則第三方有權以自己名義行使甲方在本合同中要求丙方履行支付回購價款義務的權利,丙方應按第三方的要求支付回購價款。

丙方依據第三方的要求足額支付回購款項後,甲方視為丙方已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回購義務。

甲方應積極向丙方進行租賃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並負責辦理相關轉移手續。

第二條租賃設備的取回

2.1丙方根據《回購通知》的要求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賃設備餘值回購款後,甲方向丙方出具《所有權轉讓證明書》,將租賃設備轉讓給丙方,並將設備保險合同受益方變更為丙方;乙方確認並同意丙方在向甲方足額支付租賃設備餘值回購款後即取得全部租賃設備的所有權,乙方承諾無條件放棄一切對丙方取得全部租賃設備所有權的實體或程序的抗辯權,亦不得以其已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對抗丙方取得全部租賃設備所有權。

2.1.1如租賃設備已辦理抵押,經抵押權人同意後,甲方可將租賃設備轉讓給丙方。

丙方知悉租賃設備抵押的情形並對此完全予以接受。

2.1.2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設備餘值回購款足額支付給甲方,甲方與抵押權人確認收到回購款後,辦理抵押解除手續。

2.2丙方足額支付租賃設備餘值回購款後,丙方有權選擇向乙方發出《設備取回通知》,要求乙方協助辦理租賃設備取回事宜;丙方亦有權選擇要求乙方向丙方償還丙方支付甲方的租賃設備餘值回購款及其他全部款項。

2.3丙方選擇向乙方取回租賃設備的,由乙方全權負責將全部回購設備在收到丙方發出的《設備取回通知》之日起

日內安全運送至丙方所在地,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義務、責任與費用。

因乙方原因導致丙方設備無法取回或取回困難的,致使丙方在向乙方發出《設備取回通知》後30日內仍未取回設備的,乙方應按照丙方回購款及其他全部款項的日萬分之五向丙方支付違約金。

2.4丙方選擇要求乙方償還丙方支付甲方的回購款及其他全部款項的,乙方應在丙方支付甲方回購款及其他全部款項後

日內將丙方支付甲方的全部款項一次性償還丙方。

乙方延期支付的,應按照丙方回購款及其他全部款項的日萬分之五向丙方支付違約金。

2.5乙方應保證租賃設備完好,無毀損、滅失。

如租賃設備丟失、毀損、滅失,且出現丙方應當回購的情形時,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確定的回購金額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回購款,辦理設備回購事宜。

丙方完成回購後,保險公司理賠的保險金歸丙方所有,保險公司沒有理賠部分,乙方應負責向丙方賠償,但不因此免除丙方的回購義務。

第三條回購金額標準

3.1設備餘值回購金額應按乙方未履行《融資租賃合同》中所約定義務,致使甲方在回購時點未實現的《融資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權益進行計算。

3.2具體回購金額=在回購時點《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承租人未付的全部租金總額(包括到期未付租金及未到期的全部租金,以《融資租賃合同》的附件《租金支付表》為準)+違約金+逾期付款違約金+利息+相關費用等(以《融資租賃合同》為準)。

3.3回購款每延遲支付一日,丙方除支付回購款外還須按未付回購款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回購設備丙方回購的設備以附件《租賃物明細表》為準。

第五條違約責任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或者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視為違約,應賠償對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租金、回購款、律師代理費、實現債權的費用、訴訟費、鑑定費、評估費等費用)。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通過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爭議,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合同生效

7.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7.2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3本合同壹式陸份,乙方、丙方各執壹份,其餘肆份由甲方保管,待辦理相關手續時備用。

甲方(蓋章):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乙方(蓋章):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大型起重機設備回購合同 篇2

承租人: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承租人單位制定的《建築起重機械租賃框架合同》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就租用建築起重機械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使用地點、項目名稱和施工內容

使用地點: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

第二條:______________租賃設備明細、租賃費用及支付

2、進出場費為正常安拆價,如甲方由於圖紙更改或場地原因使安拆場地發生變化增加難度,則進出場費甲方應按實際增加費用進行追加。塔機一次性進出場地運輸費、安裝拆卸所用吊車費、安裝拆除人工費、地腳螺栓等配件費和塔機檢測費以包乾方式計,由乙方包乾使用。進出場費________元/台,包乾使用。春節放假期間7天不計取租賃費。遇不可抗力引起設備停用閒置時,不收取租賃費。

3、計價方式:按月計算。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4、預計使用時間月,租賃費用總額約)。租賃費用結算以實際使用天數辦理辦理流程:每月________日,乙方開據發票、在甲方公司辦理付款手續。

5、支付方式:轉帳支票或現金。

6、支付期限:進出場費在設備安裝完畢,檢測合格後一個月內支付全額_______元,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發放租賃費為次月付上月的75%不含人工工資其餘25%在建築起重機械拆除出場後辦理租賃費用結算打欠條公司蓋章工程竣工後四個月內支付完剩餘費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

設備進場到安裝完畢檢測合格之日為安裝期間,設備租賃費用計算從檢測合格之日開始計算至報停日塔吊租賃不足四個月按四個月算。

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前________日內,續簽合同。

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租賃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設備租賃費用計算截止日期為設備停止使用之日。

如設備停止使用後不具備拆除條件,則從停止使用之日開始計取閒置費用,具備拆除條件後,不再計取閒置費用。

第四條:租賃機械交接與驗收

1、乙方按甲方工程項目要求的時間完成建築起重機械安裝,並通過第三方檢測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並開始計算租賃費。甲方工程項目必須保證合理的安裝條件。起重設備備案、安拆備案、使用備案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必須配合完成有關蓋章用印手續。

2、甲方工程項目應當在建築起重機械要停止使用前7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儘快安排建築起重機械的拆除工作,甲方必須保證合理的拆除條件。

3、如果甲方停止設備使用後,通知乙方折除設備,或無法通知到乙方拆除設備,將從停止使用之日開始不再計取租賃費用和閒置費用。

第五條:租賃的建築起重機械的設備管理

建築起重機械租賃合同模板

承租人: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承租人單位制定的《建築起重機械租賃框架合同》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就租用建築起重機械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使用地點、項目名稱和施工內容

使用地點: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

第二條:______________租賃設備明細、租賃費用及支付

2、進出場費為正常安拆價,如甲方由於圖紙更改或場地原因使安拆場地發生變化增加難度,則進出場費甲方應按實際增加費用進行追加。塔機一次性進出場地運輸費、安裝拆卸所用吊車費、安裝拆除人工費、地腳螺栓等配件費和塔機檢測費以包乾方式計,由乙方包乾使用。進出場費________元/台,包乾使用。春節放假期間7天不計取租賃費。遇不可抗力引起設備停用閒置時,不收取租賃費。

3、計價方式:按月計算。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4、預計使用時間月,租賃費用總額約)。租賃費用結算以實際使用天數辦理辦理流程:每月________日,乙方開據發票、在甲方公司辦理付款手續。

5、支付方式:轉帳支票或現金。

6、支付期限:進出場費在設備安裝完畢,檢測合格後一個月內支付全額_______元,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發放租賃費為次月付上月的75%不含人工工資其餘25%在建築起重機械拆除出場後辦理租賃費用結算打欠條公司蓋章工程竣工後四個月內支付完剩餘費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

設備進場到安裝完畢檢測合格之日為安裝期間,設備租賃費用計算從檢測合格之日開始計算至報停日塔吊租賃不足四個月按四個月算。

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前________日內,續簽合同。

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租賃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設備租賃費用計算截止日期為設備停止使用之日。

如設備停止使用後不具備拆除條件,則從停止使用之日開始計取閒置費用,具備拆除條件後,不再計取閒置費用。

第四條:租賃機械交接與驗收

1、乙方按甲方工程項目要求的時間完成建築起重機械安裝,並通過第三方檢測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並開始計算租賃費。甲方工程項目必須保證合理的安裝條件。起重設備備案、安拆備案、使用備案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必須配合完成有關蓋章用印手續。

2、甲方工程項目應當在建築起重機械要停止使用前7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儘快安排建築起重機械的拆除工作,甲方必須保證合理的拆除條件。

3、如果甲方停止設備使用後,通知乙方折除設備,或無法通知到乙方拆除設備,將從停止使用之日開始不再計取租賃費用和閒置費用。

第五條:租賃的建築起重機械的設備管理

1、租賃的建築起重機械由乙方負責操作和設備管理。建築起重機械應當配備取得相應特種作業證的操作、指揮和安拆人員,並對設備及配置的機組人員進行日常檢查和管理,確保設備在安全、正常技術狀態下運行,對設備的安全使用負責。

2、因故障造成租賃機械無法正常運行時:一般故障乙方應在4小時內排除,大的故障不得超過小時。如小時內未能修復的,乙方免收維修期間的租賃費。但機械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甲方仍應支付修復停運期間的租金。每月每台塔機故障不得超過2次4小時以上,若超過2次以上,每次扣除一個台班,每月超過一次24小時以上故障的,每次扣除2個台班。

3、雙方約定每月一次,每次4小時為機械正常維護保養時間,具體時間由甲方工程項目與乙方管理人員商定。

第六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合格的機械,要求乙方正確安全地操作和維護租賃使用的建築起重機械。若因為乙方原因導致機械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性能的機械。

2、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3、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承租機械進出場作業、其他維護作業的協助和便利,按時接收或驗收乙方交付的機械設備。

4、甲方應當為租賃機械提供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保護設備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毀損滅失的,應賠償乙方損失。

5、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本合同名下機械,不得對租賃機械進行改裝或增設他物。

6、配合乙方辦理建築起重機械的安裝備案和使用備案,完成有關蓋章用印手續。

7、不得違章指揮建築起重機械和機組人員,不得強令機組人員冒險作業。

8、承租人應當確保出租人塔機進出場三通一平,排除障礙,提供安裝和拆卸的地理條件。

9、保證塔機供電電源安置在塔機基礎附近三米內,專用配電應按用電規範要求配置,電壓應保持在360-400之間。

10、塔機操作和指揮人員的工作量除白天外每人夜班不超過20點,超過由承租方付超時工資,每人每小時15________元。

11、為機操工和指揮人員提供食宿環境。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2、因甲方原因導致的機械毀損滅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由於塔機本身性能原因及違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完成建築起重機械的安裝驗收,並通過第三方檢測,不得提供已經淘汰或報廢的機械設備。乙方應提供塔機基礎圖並負責安裝地腳螺栓的預埋工作,提供塔機使用的相關資質及裝拆資格説明,並保證進場塔機使用年限均在4年以內。

4、乙方應向甲方當提供建築起重機械的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產品出廠合格證、產權備案證等資料,負責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建築起重機械的安裝備案和使用備案。。

5、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出租機械的使用環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維護注意事項等必要的技術資料或技術説明乙方應每月向甲方出具每台設備的自檢記錄操作人員應按時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維修保養記錄。

6、乙方應當提供技術保障,承擔租賃期間的維修保養義務,並承擔鋼絲繩、滑輪、料斗、長短吊繩。吊繩三副以舊換新,丟失賠償每副__________元,塔吊上的繩卡、吊鈎、吊環由出租方自備,場地上的繩卡、吊鈎、吊環由承租方承擔。

7、乙方指派的機組人員具有兩年以上的操作經驗,必須具有相應的上崗證,遵守各項操作規程,並應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保證每班一個司機,兩個指揮,否則將視具體情況扣除當班人員的工資及機械租賃費。

8、由於承租方工地供電電壓的問題造成塔機不能正常工作,以及不按合同付租賃費出租方有權停機,停機期間按正常租賃費收取。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單方解除合同,如給乙方造成損失,應向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2、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機械的,致使租賃機械受到損失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租賃機械轉租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改善或增設他物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及時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5、因甲方施工現場條件或施工更改等原因造成租賃機械進場後停工或停工後延遲出場,甲方應按租金的65%的金額向乙方支付閒置費用。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設備或提供的機械設備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經甲方書面告之仍不能按時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機械性能達不到甲方要求,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設備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________元/日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凡逾期滿__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該機械日租金100%的違約金。

4、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和甲方應立即組織人員和設備進行緊急搶救和搶修,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並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據。乙方和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的向有關部門報告裁定:甲乙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不可抗力

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向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雙方特指定以下人員為履約聯繫人。

甲方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乙方業務聯繫人: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執行經理:______________維修聯繫人: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現場設備管理:______________投訴聯繫人: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投訴電話: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7頁,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文件,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釋的順序除有特別説明外,以文件生成時間在後的為準。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

5、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1、租賃的建築起重機械由乙方負責操作和設備管理。建築起重機械應當配備取得相應特種作業證的操作、指揮和安拆人員,並對設備及配置的機組人員進行日常檢查和管理,確保設備在安全、正常技術狀態下運行,對設備的安全使用負責。

2、因故障造成租賃機械無法正常運行時:一般故障乙方應在4小時內排除,大的故障不得超過小時。如小時內未能修復的,乙方免收維修期間的租賃費。但機械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甲方仍應支付修復停運期間的租金。每月每台塔機故障不得超過2次4小時以上,若超過2次以上,每次扣除一個台班,每月超過一次24小時以上故障的,每次扣除2個台班。

3、雙方約定每月一次,每次4小時為機械正常維護保養時間,具體時間由甲方工程項目與乙方管理人員商定。

第六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合格的機械,要求乙方正確安全地操作和維護租賃使用的建築起重機械。若因為乙方原因導致機械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性能的機械。

2、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3、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承租機械進出場作業、其他維護作業的協助和便利,按時接收或驗收乙方交付的機械設備。

4、甲方應當為租賃機械提供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保護設備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毀損滅失的,應賠償乙方損失。

5、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本合同名下機械,不得對租賃機械進行改裝或增設他物。

6、配合乙方辦理建築起重機械的安裝備案和使用備案,完成有關蓋章用印手續。

7、不得違章指揮建築起重機械和機組人員,不得強令機組人員冒險作業。

8、承租人應當確保出租人塔機進出場三通一平,排除障礙,提供安裝和拆卸的地理條件。

9、保證塔機供電電源安置在塔機基礎附近三米內,專用配電應按用電規範要求配置,電壓應保持在360-400之間。

10、塔機操作和指揮人員的工作量除白天外每人夜班不超過20點,超過由承租方付超時工資,每人每小時15________元。

11、為機操工和指揮人員提供食宿環境。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2、因甲方原因導致的機械毀損滅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由於塔機本身性能原因及違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完成建築起重機械的安裝驗收,並通過第三方檢測,不得提供已經淘汰或報廢的機械設備。乙方應提供塔機基礎圖並負責安裝地腳螺栓的預埋工作,提供塔機使用的相關資質及裝拆資格説明,並保證進場塔機使用年限均在4年以內。

4、乙方應向甲方當提供建築起重機械的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產品出廠合格證、產權備案證等資料,負責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建築起重機械的安裝備案和使用備案。。

5、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出租機械的使用環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維護注意事項等必要的技術資料或技術説明乙方應每月向甲方出具每台設備的自檢記錄操作人員應按時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維修保養記錄。

6、乙方應當提供技術保障,承擔租賃期間的維修保養義務,並承擔鋼絲繩、滑輪、料斗、長短吊繩。吊繩三副以舊換新,丟失賠償每副__________元,塔吊上的繩卡、吊鈎、吊環由出租方自備,場地上的繩卡、吊鈎、吊環由承租方承擔。

7、乙方指派的機組人員具有兩年以上的操作經驗,必須具有相應的上崗證,遵守各項操作規程,並應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保證每班一個司機,兩個指揮,否則將視具體情況扣除當班人員的工資及機械租賃費。

8、由於承租方工地供電電壓的問題造成塔機不能正常工作,以及不按合同付租賃費出租方有權停機,停機期間按正常租賃費收取。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單方解除合同,如給乙方造成損失,應向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2、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機械的,致使租賃機械受到損失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租賃機械轉租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改善或增設他物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及時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5、因甲方施工現場條件或施工更改等原因造成租賃機械進場後停工或停工後延遲出場,甲方應按租金的65%的金額向乙方支付閒置費用。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設備或提供的機械設備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經甲方書面告之仍不能按時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機械性能達不到甲方要求,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設備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________元/日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凡逾期滿__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該機械日租金100%的違約金。

4、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和甲方應立即組織人員和設備進行緊急搶救和搶修,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並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據。乙方和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的向有關部門報告裁定:甲乙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不可抗力

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向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雙方特指定以下人員為履約聯繫人。

甲方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乙方業務聯繫人: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執行經理:______________維修聯繫人: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現場設備管理:______________投訴聯繫人: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投訴電話: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7頁,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文件,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釋的順序除有特別説明外,以文件生成時間在後的為準。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

5、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大型起重機設備回購合同 篇3

出租方:(簡稱甲方)  聯繫電話:

承租方:(簡稱乙方)  聯繫電話:

因乙方建築工程施工需要,由甲方出租台塔式起重機給乙方項目工地施工  使用。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現就租賃期內的有關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設備的基本情況如下表:

二、租期、租賃費標準:

三、租期計算方法:

1、租期暫定為12個月,從甲方塔機主機到場之日起至乙方書面通知甲方拆除之日止。

乙方簽發的設備拆除(停用)通知書須經甲方代表人簽收或加蓋公章有效。

設備連續使用期限超過1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月租金÷30天____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2、塔機安裝調試完畢,甲、乙雙方配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甲、乙雙方在自檢報告上簽字、蓋章。

同時,甲方將塔機交給乙方工地使用,乙方在塔機使用確認書上簽字、蓋章。

乙方未籤塔機使用確認書,不得使用塔機。

3、從籤自檢報告、塔機使用確認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為辦理塔機申報檢測、使用備案登記正常工作日。

在此期間,乙方可正常使用塔機,甲方按本條第一款之約定,計算租期,收取租金。

在辦理備案手續期間如有關單位檢查,協調由甲方負責。

4、乙方通知塔機主機進場後,因乙方原因導致塔機不能及時安裝,或者塔機安裝調試合格,乙方暫時不使用塔機,乙方同意從甲方塔機主機進場之日起第三天為租期計算起始日,甲方開始計算租期,收取租金。

四、租賃費結算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塔機進退場費、月租金標準均為不含税價,採用人民幣結算支付。

2、進退場費支付:甲方設備進場申報完後,乙方一次付清甲方設備進退場費貳萬元整。

3、合同簽訂後,甲方設備到場後乙方支付預付月租費整(¥元)。

4、月租金按先交付租金,後使用設備的原則,採取預付方式支付租金。

即塔機進場之日起(以甲、乙雙方簽字的塔機使用確認書日期為準),使用滿月支付下月租金,以此類推,至租期結束,租金結清止。

5、塔機進退場費:乙方憑甲方開出的租賃收據付款。

月租金從起租之日始每足一個月乙方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將租金劃撥到甲方賬户裏,如超時未付款將停止使用塔機。

付款方式:乙方可採用電匯、轉帳支票方式支付給甲方。

未經甲方書面委託,乙方不得支付現金(含司機借款)。

五、乙方要求塔機進場,應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塔機進場通知後,應按乙方通知的塔機進場日期要求,將塔機備好,運送到乙方安裝使用工地,做好安裝準備工作,並及時組織安裝。

六、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負責塔機進場、退場的運輸及費用,負責進場後的安裝、頂升加節、拆卸工作。

2、塔機安裝、拆卸前,應編制安裝、拆卸方案,送乙方公司審批。

負責塔機檢測資料的收集、整理、報送,做到塔機檢測一次合格,並及時將特種設備檢測部門的檢測合格報告送交乙方。

3、負責租期內塔機的維修、保養、配件供應及費用。

4、負責配備持操作證或上崗證的塔機操作司機兩名,並支付司機人員工資;塔機司機每人每天上班工作時間為8小時,如超過8小時以外工地需要司機加班的,司機應服從工地安排,上機加班。

5、負責提供塔機預埋的地腳螺栓(固定支腿)、附牆架及附着預埋件,並按乙方通知預埋日期要求送到工地,配合乙方處理塔機基礎及附着預埋。

6、塔機司機必須嚴格按照塔機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塔機,制定塔機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填寫塔機維修、保養及運行檢查記錄,送乙方現場機械管理人員確認簽字。

7、負責承擔因塔機本身質量缺陷或操作不當造成的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

(二)、乙方的責任:

1、甲方人員在安裝、頂升加節、拆卸塔吊時,乙方必須保證塔吊周圍20米內不允許任何人員走動,否則出現任何工傷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負責塔機進場、退場時道路障礙清理,確保運輸板車(12米~18米)進、出道路暢通;確保25噸汽車吊能正常安拆,如因工地原因25噸汽車吊不能達到安拆要求,多出部分的吊車費用由乙方承擔。

3、負責根據塔機生產廠方提供的圖紙,做好該台塔機基礎並承擔其費用。

4、負責提供塔機申報檢測的相關資料,如基礎隱避工程資料、工程概況、塔機使用備案表、工地塔機施工平面布臵圖、塔機安裝驗收表等,並協助甲方報裝報檢。

因提供資料不及時,導致不能及時申報檢測,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5、負責配備塔機吊鈎以下的吊具並承擔其費用。

6、每台塔機乙方自行足額配備(至少兩名)指揮人員,負責行政及勞動用工管理,並承擔支付工資及福利費用。

7、如塔吊需頂升加節、安裝附牆,需至少提前5天電話與甲方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取得電話聯繫,便於甲方合理安排工作。

8、負責支付塔機司機工作時間每人每天超過8小時以外加班時間的加班補貼,加班補貼標準按乙方工地標準支付。

負責對甲方派到工地工作的塔機司機的現場教育、管理。

司機人員應服從乙方工地現場管理,嚴格遵守乙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對不服從管理,不遵守勞動紀律的塔機司機,乙方有權通知甲方予以更換。

9、在塔機升高加節安裝附着時,負責免費提供電焊機、氧氣、乙炔等物資,供甲方施工作業使用。

同時,派4名員工配合甲方(限地面)施工作業。

在塔機使用過程中,負責免費提供符合塔機運行要求的專用電源,並送到塔機下部(5米以內)專用電箱內。

負責提供塔機司機與指揮相互聯繫的對講機兩對,乙方提供的對講機應保證通話效果良好,若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除司機人為損壞外),應負責免費調換和維修。

10、負責免費提供甲方派到工地現場工作的司機人員在工地工作期間的食宿及生活用水、電。

11、負責承擔因基礎製作不合格和指揮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

12、負責搭建附着安裝平台和提供塔機附着拉桿並承擔其費用。

13、乙方負責做好工地塔機維修、保養,運轉情況的確認工作,乙方工地現場管理塔機的施工人員必須每天在塔機維修、保養、運行記錄上簽字確認。

14、乙方負責設備進場日起至設備退場日止甲方設備及部件、配件在乙方工地施工現場的看護責任,塔機進場後須填寫一份塔機設備及配件交接清單,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甲方如需調動設備及配件時,應由甲方指定人員持加蓋公章的物資調動申請單,乙方登記確認後方可放行。

如未按此程序或因乙方工地現場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設備部件、配件被盜丟失,乙方應按所丟失部件、配件當時的市場價格照價賠償。

15、塔吊安裝調試完畢,乙方人員不得隨意調節各個限位器,或指使塔吊司機進行調節。

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6、除指定的塔吊操作員外,任何人不得上塔吊或操作塔吊。

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財產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甲方設備未按乙方書面通知日期進場,每延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塔機延期進場違約金,違約金按(月租金÷30天實際延期天數)計算。

2、單台塔機故障停機時間每月累計不得超過48小時,如超過48小時,其超出部分時間甲方同意乙方每天(24小時折算為1天)扣款(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停機時間除外),扣款額按[月租金÷30天(故障實際停機天數-2天)]計算。

3、租期結束,因乙方工程場地障礙(含地面、空中),不具備塔機拆卸條件造成延期拆塔,延期期間租期從書面通知停用之日起連續計算至工地現場具備塔機拆卸條件,塔機拆卸退場日止。

4、乙方不按期支付租金,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違約金額按(月租金÷30天實際延期天數)計算:同時,超過合同約定支付時間____天時,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使用,停機期間租期租金照計照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5、如乙方未按時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附牆、頂升加節、更換鋼絲繩等一切售後服務,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工程完工拆塔之日,必須付清全部塔機租賃費。

若乙方延期支付租賃費,每天按拖欠租賃費總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為了保證乙方工程按時使用塔機和甲方設備的合理利用,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保留塔機時間為一個月,塔機安裝進場日期超過一個月,甲方不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塔機品牌、型號提供塔機。

九、設備所有權屬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賃費的前提下,擁有設備使用權;任何情況下,乙方無權對設備進行抵押、轉讓或轉租。

十、合同簽訂時,甲方、乙方均要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複印件並加蓋公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經辦人:經辦人:

年月日年月日  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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