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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購銷合同(精選20篇)

混凝土購銷合同(精選20篇)

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1

一、雙方當事人

混凝土購銷合同(精選20篇)

供 方: 合同編號:

需 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月日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供方對提供的混凝土質量負責,符合現行國標,標準按GB/T 14902-20xx執行。

三、交貨地點、方式及安全責任:

需方按要求混凝土的數量及強度等級應在供貨前兩天列出書面計劃或電話聯繫供方,由供方及時準確送到需方工地;需方應做好混凝土澆搗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照明齊全。混凝土澆搗接近結束時如需增減混凝土數量,需方必須將估計結果在供貨結束前一個小時與供方調度聯繫,否則造成後果(損失)由需方負責承擔;需方不得違章要求供方強行作業,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需方承擔。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供方負責運輸、泵送,其費用包括在混凝土單價中。

五、混凝土計量方法:以供方的發貨單並由需方收料員簽字驗收後的單據作為砼結算數量依據,需方可隨時監督並對數量進行抽檢核實。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自供砼之日起,雙方每月5日前對賬,每月10日內需方付供方已核對過的砼款 %,餘款 %在供砼結束後 內付清。

七、驗收標準:按混凝土質量標準GB/T14902-20xx驗收,由供方按時提供符合質檢要求的技術資料作為驗收資料。

八、其它約定事項:

1、雙方嚴格按合同執行,如需方有意拖欠砼款,供方有權停止供砼;

2、需方要砼時應提前一天與供方調度聯繫;

九、違約責任:依照《合同法》追究違約責任,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必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否則一切後果由違約方承擔。

十、發生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解決不成,可向六安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六安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供需雙方各持壹份,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材料款付清之日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過洽商,乙方同意向甲方的 項目供應預拌混凝土,以滿足項目的施工需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相關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產品要求、交貨地點及單價:

1.2 採用泵送(含汽車泵、固定泵)在上述非泵相應價格基礎上加 元/ M3;抗滲等級P6在上述相應價格基礎上加 元/ M3,抗滲等級P8在上述相應價格基礎上加 元/ M3;加早強劑在上述相應價格基礎上加 元/ M3;加防凍劑在上述相應價格基礎上加 元/ M3;加膨脹劑的混凝土(摻量8%~12%)加 元/ M3;採用細石砼在上述相應標號價格基礎上加 元/ M3;加抗裂纖維的混凝土(摻量

1.3上述所需的膨脹劑、抗裂纖維採用 品牌,單價已包含膨脹劑或抗裂纖維的材料費、加料配合費、倉儲堆放費等。膨脹劑或抗裂纖維材料原則上由乙方提供,但甲方保留甲供的權利,並乙方承諾免費提供堆場和配合加料。

1.4加膨脹劑或抗裂纖維混凝土的價格不受混凝土標號等級而影響(不論標號高低,均不做任何價格調整)。

1.5本工程的商品混凝土供應價格按照每次對賬上月份《 工程造價管理》公佈的 市信息價下浮點數作為成交價,在供貨過程不受市場原材料漲跌及其他因素而影響,在任何情況下定價模式不予調整。

1.6上述價格包括但不僅限於材料費(不論塌落度大小,均不做任何價格調整),運輸費(不論運距遠近,均不做任何價格調整),混凝土泵車台班費,混凝土輸送泵管的運輸、裝車、卸車、使用費,損耗、配合費、税金等一切涉及商品混凝土供應的相關費用的砼入模價格。

2、產品質量

2.1乙方須確保所供混凝土符合GB50204-20xx、GB/T14902-20xx及國家其他相關標準和工程設計、施工的要求。

2.2乙方必須按照規定對所供的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並留置試件作抗壓抗滲等檢驗,並須及時向甲方提供已供應混凝土的出廠合格證書。

2.3乙方所供混凝土必須嚴格按照配合比單配料,並符合國家相關標準,28天強度必須達到100%,凡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質量問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賠償。

2.4 混凝土的早期強度必須滿足項目挖土工期需要。

2.5由於乙方原因如機械故障、車輛不及時、坍落度偏低,造成泵管堵塞所損耗的混凝土由乙方負責。

2.6乙方所供混凝土原材料的相關資料需報甲方備案,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變更。

3、供應範圍

3.1由甲方指定項目供應範圍(棟號、區域),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3.2如乙方在指定區域供貨不及時,甲方有權臨時更換供應商供貨,並追加處罰乙方不及時供應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產品數量及計量方法

4.1產品數量:在合同量範圍內供貨,超過本合同約定數量需簽訂補充協議,否則甲方有權不予結算。

4.2計量方法:按車過磅計量,以磅單標明的數量為準。

4.2.1方量以項目地磅計量為準(每車過磅),每車過磅數量參照乙方提供級配單容重累加(C30混凝土容重不得低於2370kg/M3),並要求在物資確認單上寫明車牌號、計量數據、計算方式和實際方量。

4.2.2若項目部無條件過磅時,甲方則每7天、15天或30天進行不定期以外部過磅或現場量方的方式予以抽查(每月不少於一次),若甲方抽驗數量少於乙方送貨單數量(誤差超過2%),則該批次所供混凝土數量按抽驗缺少比例予以扣除。

4.2.3甲方每次抽檢時,乙方應派人到場,雙方共同對抽檢結果進行確認。若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或拒絕對抽檢結果進行確認,則視同乙方對甲方單方面的抽檢結果予以確認有效。

5、產品交付

5.1交貨地點: 。乙方所供貨物卸貨地點必須為本合同約定交貨地點,否則,所發生貨款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不予結算。本合同僅適用於 項目混凝土的供應。

5.2 甲方每次應當提前24小時通過 下單的方式將混凝土需求計劃通知乙方(通知應包括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及澆築時間、部位和方式等),乙方應按照通知要求送貨至甲方指定的混凝土施工現場,並按要求將混凝土卸入甲方提供的輸送泵內或非泵送的指定地點。

5.3 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送貨、卸車及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卸貨。

5.4 交貨時,乙方應隨貨提供符合要求的產品質量證明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產品的合格證、檢測報告)。

5.5 乙方應確保項目混凝土澆築施工的連續性,若因混凝土運輸等乙方原因造成項目中途停工或出現質量問題,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5.6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施工需要,對工程中需進行特殊養護的混凝土向甲方提出必要的專業指導建議。

5.7 每批次混凝土供貨前,乙方應提供混凝土配合比單。乙方還應隨貨提供各等級混凝土的出廠合格證及其他有關混凝土質量的技術資料(包括各種原材料質量證明的技術資料),作為甲方對混凝土質量進行驗收的依據之一。

5.8 本合同簽訂之前,乙方應確保已經瞭解並知悉產品運輸交通狀況和交貨卸車環境以及政府的交通管制政策措施,不得以此為理由就延遲供貨提出抗辯。

6、產品的驗收及異議處理

6.1 乙方送貨到交貨地點後,甲方指定專門的驗收人員(以甲方的書面通知

為準)對混凝土的數量及有關技術資料進行查驗,並在 分鐘內在現場進行坍落度檢測,如符合相關標準及工程設計、施工要求,則上述驗收人員應共同在《物資確認單》上簽字確認,並以此作為甲乙雙方結算的有效依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簽收,直至乙方採取有效補救措施將混凝土坍落度調配至符合要求。

6.2 乙方應隨車派出相關技術人員,在施工現場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限將不符合相關要求的混凝土坍落度等技術指標調配至符合,否則,乙方須立即將該批次混凝土全部運離施工現場,並在交貨期限內重新更換符合要求的混凝土,否則,乙方除應承擔混凝土丟失、損毀風險及場地佔用費用外,還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3 甲方應確保作業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以保障乙方的混凝土運輸車輛及相關人員安全進出作業現場。乙方車輛及人員應當服從甲方安全施工的統一調度指揮,若因乙方原因發生的安全事故,應由乙方全部負責。

6.4甲方應負責解決作業現場用水、電及照明問題,並協助乙方處理對卸料地點路面的交通指揮及混凝土車輛卸料而引起的擾民問題。

7、結算與付款

7.1結算方式:每月20日雙方進行對賬結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為一個結算週期),雙方在月結算單上簽字蓋章確認,乙方開具等額有效機打材料發票(一票結算),如乙方所供貨物當月未進行結算,甲方可視為乙方自願放棄結算,並不再另作結算。

7.2驗收和結算依據:以甲方書面指定現場 人以上材料驗收人員共同簽署的《物資確認單》作為雙方的結算依據,若有人員變動以甲方書面確認為準;否則,甲方有權不予結算。

7.3付款:(具體與供應商談判為準)

每筆付款前乙方須開具有等額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付款。前三個對賬週期不支付貨款,第四個月前支付前三個月對賬週期的 %,之後按照上一條款的結算週期對賬,次月底前支付上月對賬價款的60%混凝土款,以此類推,至全部主體結構封頂(即屋面澆注結束)後六個月內付至80%,餘款在全部結構封頂後一年內付清。

8、違約責任

8.1乙方須確保供應,如乙方未在合同約定期限內交付符合合同約定的產品(包括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退換貨所造成的逾期交貨),應從逾期之日起按照1000元/小時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交付或者更換合格產品為止。若乙方逾期超過12小時,甲方有權安排第三方供貨和終止本合同,同時不免除對乙方逾期

8.2供貨過程中,如由於乙方產品質量或服務的原因,甲方隨時可以增減方量或終止本合同,且已供貨款甲方可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方式的最長時間進行支付。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和由此產生的利息和額外費用。

8.3乙方如未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應承擔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包括工程返工及工期延誤等在內的一切損失的賠償責任。

8.4甲方逾期付款達三十天以上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應付未付金額的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5雙方一致同意:每月結算時,應就本月發生的違約責任予以書面確認,並予以扣回或補償,逾期不補。

8.6履約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導致合同部分無法履行或全部無法履行,雙方均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48小時內通知對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害進一步擴大,在此基礎上,違約方的違約責任可相應地得到減輕或免除。

9、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安全責任

10.1 乙方應對其派出的送貨和卸車人員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在卸車過程中,乙方人員應服從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要求,並接受甲方的統一指揮。在產品運輸及卸車的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10.2 乙方人員嚴禁穿拖鞋、硬底鞋及酒後進場作業,混凝土運輸車輛進出現場必須按甲方有關要求做好文明施工,不得隨地散落混凝土及在現場沖洗車輛,否則,甲方有權按照200元/次對乙方進行處罰。

11、環保要求

乙方所送物資必須符合國家環保相關標準,否則,將在驗收時全部予以退回。

12、通訊

12.1 本協議雙方在本協議下的通知或其它通信均以專人送達、EMS專遞或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至相應收件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地址。若以專人送達的,則視為在實際交付時由收件人收到;若以EMS專遞方式發送的,則在發出後第三個工作日即視為送達收件人;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的,則以電子郵件進入收件人提

致甲方: 致乙方:

收件人: 收件人:

手機: 手機: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E-mail: E-mail:

12.2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自變更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其他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13、其他約定事項

13.1合同履約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時,免除雙方違約責任。

13.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法人章或合同專用印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2.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執肆份,乙方折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委託)代表人: 法定(委託)代表人:

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臨景園一期

二、供貨期由年月年月

三、甲方委託乙方供應預拌混凝土,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如下:

四、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混凝土方量為準,甲方應指定其授權人人籤認乙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為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五、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六、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供方根據需方籤認的發貨單每月一次編制結算表,並提供給需方,由需方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量及金額。如有異議,需方應在15 天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2、支付方式:每月10號結算上月的80%,餘款完工後一次性付清。

七、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先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2、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委託授權人: 委託授權人:

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4

需方:

委託代理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供方:

委託代理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為規範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民法典》《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__)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小區工程建設。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小區。

三、供應混凝土量_______m3(結算時按實際數量結算)。

四、供貨期由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五、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

1、產品名稱:

2、強度等級:

3、坍落度(cm):

4、數量(m3):

5、單價(元/m3):

6、工地運輸方式:

7、總價:

六、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型砼量為準,需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籤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為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需方可對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抽驗費用由需方承擔。如同一批次抽驗的數量不少於_______車,且平均欠量大於_______%時,供方應按該次抽驗的總欠量的_______倍數額賠償並負責該批次抽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__《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八、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築混凝土的_______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築部位、澆築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築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築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並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後,需方應在_______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並安排在_______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供應商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範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水泥採用______牌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檢驗合格。配合比經需方驗證後,不可隨意調整,調整應提前_______天通知需方。

2、供方負責按國家規範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並採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供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品使用説明書,需方付清貨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技術資料。

3、供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需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供方應積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爭議時,供方應及時派員進行協商處理。如因供應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現質量問題,供應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供方不得拒絕供應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為,供方應積極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可在提前_______天書面通知需方的情況下,停止向需方供應混凝土。

十、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供方根據需方籤認的發貨單每月一次編制結算表,並提供給需方,由需方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量及金額。如有異議,需方應在_______天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2、支付方式:貨款當年支付_______%,其餘部分_______次_______年付清。

十一、違約責任

1、需方違反合同約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時,應根據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貨款的利息,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大規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所有人員傷亡和設備等財產損失由本方負責。

(2)按需方通知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混凝土,其損失由需方承擔。

(3)延誤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運送設備嚴重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_______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四、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按下列途徑進行解決:

1、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如果經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事項

1、供貨期間價格不宜調整,如需調整雙方可協商調整混凝土供應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需方執______份,供方______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4、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簽訂地點: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簽訂地點: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5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範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預拌混凝土》

(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供應混凝土量 10600 m3(結算時按實際數量結算)

四、供貨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託供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

六、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型砼量為準,需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籤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為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需方可對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抽驗費用由需方承擔。如同一批次抽驗的數量不少於 2 車,且平均欠量大於 3 %時,供方應按該次抽驗的總欠量的 2 倍數額賠償並負責該批次抽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八、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築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築部位、澆築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築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築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並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後,需方應在 30 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並安排在 90 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供應商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範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水泥採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檢驗合格。配合比經需方驗證後,不可隨意調整,調整應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負責按國家規範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並採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供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品使用説明書,需方付清貨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技術資料。

3、供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需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供方應積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爭議時,供方應及時派員進行協商處理。如因供應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現質量問題,供應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供方不得拒絕供應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為,供方應積極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書面通知需方的情況下,停止向需方供應混凝土。

十、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供方根據需方籤認的發貨單每月一次編制結算表,並提供給需方,由需方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量及金額。如有異議,需方應在10 天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2、支付方式:貨款當年支付75%,其餘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違約責任

1、需方違反合同約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時,應根據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貨款的利息,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大規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⑴所有人員傷亡和設備等財產損失由本方負責。

⑵按需方通知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混凝土,其損失由需方承擔。

⑶延誤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⑷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運送設備嚴重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

3、 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四、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按下列途徑進行解決:

1、提請 當地仲裁委員會 仲裁;

2、如果經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事項

1、供貨期間價格不宜調整,如需調整雙方可協商調整混凝土供應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執貳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4、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蓋章) 供 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6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範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民法典》《預拌混凝土》(GB/T14902-)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供應混凝土量10600m3(結算時按實際數量結算)

四、供貨期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需方委託供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

產品名稱

坍落度(cm)

數量(m3)

單價(元/m3)

工地輸送方式

備註

(特種要求)

C15混凝土

C20混凝土

C30混凝土

C40混凝土

C50混凝土

合計金額(人民幣):

補充説明:

1、以上單價已含税;

2、以上單價不否含泵送費;

3、其它:以上單價包已含運輸費;

六、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型砼量為準,需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籤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為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需方可對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抽驗費用由需方承擔。如同一批次抽驗的數量不少於2車,且平均欠量大於3%時,供方應按該次抽驗的總欠量的2倍數額賠償並負責該批次抽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八、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築混凝土的1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築部位、澆築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築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築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並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後,需方應在30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並安排在90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供應商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範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水泥採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檢驗合格。配合比經需方驗證後,不可隨意調整,調整應提前8天通知需方。

2、供方負責按國家規範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並採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供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品使用説明書,需方付清貨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技術資料。

3、供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需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供方應積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爭議時,供方應及時派員進行協商處理。如因供應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現質量問題,供應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供方不得拒絕供應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為,供方應積極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可在提前15天書面通知需方的情況下,停止向需方供應混凝土。

十、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供方根據需方籤認的發貨單每月一次編制結算表,並提供給需方,由需方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量及金額。如有異議,需方應在10天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2、支付方式:貨款當年支付75%,其餘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違約責任

1、需方違反合同約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時,應根據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貨款的利息,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大規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所有人員傷亡和設備等財產損失由本方負責。

(2)按需方通知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混凝土,其損失由需方承擔。

(3)延誤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運送設備嚴重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10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四、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按下列途徑進行解決:

1、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如果經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事項

1、供貨期間價格不宜調整,如需調整雙方可協商調整混凝土供應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執貳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4、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瀝青混凝土》等國家現行標準和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特訂立本瀝青混凝土攤鋪合同,供雙方以資信守:

一、瀝青混凝土攤鋪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市政工程

2、地 址:

3、瀝青混凝土要求:機動道為4cmAC-13C型細粒式瀝青混凝土+粘層+6cmAC-20C型粗粒式瀝青混凝土+0.5cm下封層+透層

4、工 程 量:以現場實際量測工程量為準

5、工 期: 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

二、技術要求

(一)、瀝青混凝土面層

1、瀝青

瀝青採用AH-70,質量要求應符合《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JTG F40-20xx)(下稱《瀝規範》)表4.2.1-2“道路石油瀝青技術要求”的規定。

2、粗集料

粗集料的規格應符合《瀝規範》表4.8.3的規定,質量要求符合《瀝規範》表4.8.2的規定。

3、細集料、填料

細集料的質量要求符合《瀝規範》表4.9.2的規定,礦粉的質量應符合表4.10.1的要求。天然砂的規格應符合表4.9.3的要求,機制砂或石屑應符合表4.9.4的要求。

(二)、粘層

1、在瀝青上面層和下面層之間設置粘層。

2、瀝青:粘層瀝青採用快裂的撒佈型乳化瀝青,質量要求應符合《瀝規範》表4.3.2噴灑用陽離子乳化石油瀝青PC-3的規定。

3、乳化瀝青的用量0.3-0.6L/m3,應待乳化瀝青破乳、水分蒸發完畢之後方可鋪築瀝青上面層。

(三、)下封層

1、在水泥粉煤灰碎石基層上設置下封層。

2、瀝青:粘層瀝青採用乳化瀝青,質量要求應符合《瀝規範》表4.3.2噴灑用陽離子乳化石油瀝青PC-3的規定。

3、下封層採用單層式瀝青表面處治,集料採用S14規格,集料

(四)、透層

1、在水泥粉煤灰碎石基層上設置透層。

2、瀝青:粘層瀝青採用乳化瀝青,質量要求應符合《瀝規範》表

4.3.2噴灑用陽離子乳化石油瀝青PC-2的規定。

3、透層瀝青用量1.0-2.0L/m3。

二、瀝青混凝土攤鋪的質量要求:

1、乙方根據合同要求,按國家現行標準和設計要求及甲方要求的有關技術指標組織生產瀝青混凝土(含原材料級配、瀝青含量、出廠温度、到現場温度等),並提供瀝青混凝土出廠合格證;甲方按國家現行標準及合同中的技術要求驗收,並隨時核實瀝青混凝土的實際重量。

2、瀝青混凝土攤鋪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並提供瀝青抽提、馬歇爾試驗等相關試驗檢驗資料。

3、因瀝青混凝土質量及攤鋪質量不合格影響工程質量和進度,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乙方承擔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及發生的全部費用。

4、瀝青混凝土攤鋪施工過程中,乙方應保證現場兩台進口瀝青攤鋪機同時攤鋪,並配備相關的碾壓設備(手推式震動壓路機、雙G鋼輪壓路機(2台)、膠輪壓路機等)。

三、結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在攤鋪第一層瀝青混凝土後付給乙方完成工程量 60% 工程款,在第二層攤鋪完畢之後付給總量 60% 工程款。剩餘工程款待工

四、供應瀝青混凝土的其它要求:

1、甲方應做好攤鋪瀝青混凝土前的一切準備工作,以及攤鋪期間的現場調度及安全工作,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為乙方能順利、及時、優質完成攤鋪任務提供便利條件。

2、甲、乙雙方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和有關安全施工規程進行施工,如發生安全事故,事故責任由責任方負責,並由責任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和相關責任(包括法律責任)。

五、合同變更:

1、甲方如對瀝青混凝土供應規格、數量等提出變更要求,應提前4小時向乙方提出。

2、瀝青混凝土在攤鋪過程中,甲、乙雙方如變更約定的重要技術數據、質量標準等事項,要求變更的一方必須出具有效的書面變更憑證,否則產生的質量問題由變更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1、因乙方提供的瀝青混凝土質量不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設計要求及甲方要求的有關技術指標,造成甲方損失的,全部損失費用由乙方賠償。

2、因甲方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造成攤鋪延遲,由甲方承擔責任。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每延誤一天甲方罰款5000元/天,依次累加。

七、本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八、本協議於20xx年 月 日簽訂於

訂貨方(蓋章):

年 月 日

供貨方(蓋章):年 月 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8

出賣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買受人: 合同簽訂地點:

買受人: (章) 出賣人: (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供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供理人: 辦公室電話: 辦公室電話:傳真號: 傳真號: 郵編: 郵編: 銀行帳户: 銀行帳户: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_)等有關規定,買賣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買賣雙方共同依據本合同約定的標的及技術質量要求對送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的產品、數量、質量及澆築時間等進行驗收,並在預拌混凝土送貨單上簽字確認。

2.出賣人運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買受人首先檢測混凝土質量,如合格,保證自貨物送達施工現場起1小時內卸貨完畢,並在混凝土送貨單上簽收及加蓋驗收專用章;如有質量異常現象,買受人應即時通知出賣人確認核實後,買受人有權拒收並作退貨處理,所退貨物的貨款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如買受人已收貨,但因買受人原因未能在混凝土送貨單上加蓋驗收專用章,如超過2個小時,則視同買受人對此部分的數量以及質量沒有任何何異議,預拌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若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超過1個小時,無論是否卸貨完畢,買受人均須在預拌混凝土送貨單上簽收並對所簽收的混凝土的質量負責,出賣人有權處置本車混凝土。

3.買受人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在發現之時起24小時內書面通知出賣人,進行核實,如有爭議,應由買受人首先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可會同出賣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可會同出賣人、工程監理、政府主管質量監督部門共同分析確認發生質量異常原因,經有資質的工程質量檢驗機構確認,屬於買受人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等原因,其責任由買受人承擔,屬於出賣人出廠產品質量的原因,其造成買受人直接經濟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4.買受人如認為出賣人供貨到現場澆築的預拌混凝土的數量出現與交付驗收混凝土送貨單的數量有差異時,應當在收貨後12小時內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異議,並根據《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_)的有關規定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混凝土貨款於10日內付清。買受人未收貨後12小時內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異議,應視為買受人對送貨數量無異議。

5.非因出賣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施工現場位置而導致供貨過程中發生的交通、環保,環衞以及相領關係等事宜致使供貨受阻,買受人應負責安排解決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二條 貨款結算及支付

1. 買賣雙方約定,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買受人現場簽收的預拌混凝土送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貨款結算。

2.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出賣人原因中途停工,導致買受人停止使用出賣人的預拌混凝土時,買受人應自停工之日起1個月內付清未結貨款。

3. 買受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貨款,出賣人可在書面通知買受人5日後,暫停供應預拌混凝土。

第三條 合同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買受人:

1.根據施工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它有效方式向出賣人提供所需預拌混凝土的標記、數量及工程澆築部位、混凝土澆築方式,並就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出賣人有足夠的時間準備供貨。上述計劃給買賣雙方確認後,如買受人不能按時接收貨物,應提前12小時通知出賣人,並再次書面確認接收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出賣人預拌混凝土運輸車輛送貨到施工現場後,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 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由於預拌混凝土運輸,泵送及澆築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攏問題,由買受人負責協調解決。

4.預拌混凝土運送到買受人的施工現場後,買受人授權的施工現場驗收應在混凝土送貨單上簽字及加蓋驗收專用章;作為預拌混凝土接受及所有權轉移的依據。買受人必須在簽訂合同之後,履行合

同甘共苦之前及時將驗收人員的名單,驗收人員的簽字以及驗收專用章的印模書面通知出賣人。驗收人員有變更的、買受人應提前7日用書面形式通知出賣人。若買受人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出賣人,則預拌混凝土送貨單簽收人即為買受人指派的合同貨物簽收人。

5. 按照國家及天津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範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買受人負責。

6.對預拌混凝土澆築後及時採取養護措施,混凝土澆築後達到一定強度,方可拆模,拆模應在混凝土上強度能保證其表面及稜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損壞、冬季施工和特殊降温過程應根據強度發展情況據實確定,底模拆除應根據結構類型、跨度和同條件試塊強度,嚴格按規範執行。承擔由於對施工澆築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出賣人:

1. 根據本合同中約定的產品,嚴格按照《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_)的要求向買受人提供合格的預拌混凝土。

2. 供貨前到施工現場進行勘察,同時進行技術交底,以保證預拌混凝土供應的順利進行。 3.出賣人運送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買受人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買受人,提供優質服務。

4.嚴格按照經買賣雙方確認的預拌混凝土澆築計劃,保質、保量、按時供應預拌混凝土。如因設備臨時故障或不能克服的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時、按量供貨,應及時通知買受人,並與買受人重新確定供貨時間。

5. 接到買受人提出的應預拌混凝土數量及表現質量的書面異議後,應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至第三款解決。

6. 澆築混凝土後,向買受人提供與預拌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四條 合同履行地及履行方式

1. 以項目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2. 出賣人負責合同標的物的運輸,運輸終止地為買受人施工現場地面,以上運輸不包括將標的物由地面向工作面的運送。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出賣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承擔其違約責任(出賣人行使抗辨權維護正當權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

2.買受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承擔其違約責任(買受人行使抗辯權維護正當權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買受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其限給付貨款,視為違約,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應按照延期付款總額,以日0.01%的比例來計算,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1.由於國家政策變化,不可抗力及買賣雙方之外原因導致預拌混凝土停止供應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十日內用書面形式予以答覆,另一方不同意變更、解除或不予以答覆的視為未變更、解除,但依據合同一方享有解除權的除外。

2.買賣雙方連續發生多筆買賣業務的,除買受人向出賣人以書面方式明確指示並得到出賣人的同意外,買受人所支付的貨款均按照先結舊帳再結新帳的原則結算。

3. 有關本合同的傳真,函件、已簽收的預拌混凝土送貨單及其對賬單均為本合組成部分。

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就瀝青混凝土面層成品料的供應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混合料名稱、規格、數量及拌和好的混合料價格(該價格固定不變、包含加工費、柴油、燃料費、運雜費、材料款、税金等,混合料所需的改性瀝青由乙方提供)

1、改性瀝青混合料中面層AC-20 到場價: 改性瀝青混合料上面層AC-13 到場價:

2、瀝青混凝土面層成品料的級配要求以業主要求的配合比為準,其他技術指標滿足相應規範要求,具體用料數量以實際施工及業主要求工程量所需數量為準。

3、日供成品料數量按甲方的需要提供。

4、成品料到施工現場後,經業主檢驗合格後確認,如有異議,應在甲方檢驗後立即提出。

二、質量要求

1、瀝青混合料必須符合技術規範、業主與項目部的級配要求。

2、混合料應拌和均勻,無花白料。

3、瀝青混凝土面層粗集料規格與質量技術要求: 瀝青混合料所需的石灰巖碎石、玄武巖必須符合業主的招標文件、技術規範及項目部的質量和級配要求,並經甲方驗收認可。所供石料應石質堅硬,潔淨,無雜質,不含風化、近似於立方體顆粒,具備一定的規格與級配。

瀝青混凝土中面層細集料質量技術要求各種瀝青混合料出廠技術指標要求。

三、運輸方式及交貨地點

運輸方式:乙方負責組織自卸汽車運輸方式供料(每車載重大於20噸)。

交貨地點:乙方負責組織自拌和站運料至甲方施工現場,並按甲方指定方法卸料。

四、計量

瀝青混合料重量以乙方磅秤數量和拌和站的電腦記錄為準,如雙方對數量有異議,可到第三方磅秤進行公正。由此引發的費用由計重誤差大的乙方承擔。

五、結算與付款

結算日期:乙方憑甲方籤認過的有效過磅單結算聯(過磅單必須按日並分規格整理)與甲方委託人員核對後,辦理上批次的工程款結算。 付款日期:業主相應工程款到位後三日內。

六、工期要求

具體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七、其他約定事項

1、在生產期間,甲方因客觀原因不能施工,甲方提前以電話形式通知乙方。正常生產期內,甲方應以電話方式(不排除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合理組織生產供料。

2、乙方應幫助甲方組織車輛運輸的有關工作。

3、如甲方因施工生產需要對生產配合比進行調整,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4、瀝青混合料供應期間,由於供料進度、標的物質量、不按極配要求供料等原因,甲方向乙方發出書面性要求和通知等,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保質保量的供應甲方,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將自行終止。

1、乙方供應瀝青混合料達不到質量規範要求。

2、不按甲方約定數量供應(如瀝青混合料供應過多等),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甲方施工任務結束。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簽訂後發生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10

需方:

委託代理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供方:

委託代理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為規範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_____》《預拌混凝土》(GB/T14902-_________)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小區工程建設。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小區。

三、供應混凝土量_______m3(結算時按實際數量結算)。

四、供貨期由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五、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

1、產品名稱:

2、強度等級:

3、坍落度(cm):

4、數量(m3):

5、單價(元/m3):

6、工地運輸方式:

7、總價:

六、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型砼量為準,需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籤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為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需方可對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抽驗費用由需方承擔。如同一批次抽驗的數量不少於_______車,且平均欠量大於_______%時,供方應按該次抽驗的總欠量的_______倍數額賠償並負責該批次抽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_________《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八、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築混凝土的_______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築部位、澆築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築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築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並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_____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後,需方應在_______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並安排在_______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供應商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範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水泥採用______牌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檢驗合格。配合比經需方驗證後,不可隨意調整,調整應提前_______天通知需方。

2、供方負責按國家規範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並採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供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品使用説明書,需方付清貨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技術資料。

3、供方運送_____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需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供方應積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爭議時,供方應及時派員進行協商處理。如因供應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現質量問題,供應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供方不得拒絕供應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為,供方應積極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可在提前_______天書面通知需方的情況下,停止向需方供應混凝土。

十、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供方根據需方籤認的發貨單每月一次編制結算表,並提供給需方,由需方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量及金額。如有異議,需方應在_______天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2、支付方式:貨款當年支付_______%,其餘部分_______次_______年付清。

十一、違約責任

1、需方違反合同約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時,應根據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貨款的利息,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_____、大規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所有人員傷亡和設備等財產損失由本方負責。

(2)按需方通知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混凝土,其損失由需方承擔。

(3)延誤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運送設備嚴重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_______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四、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按下列途徑進行解決:

1、提請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如果經當地_____委員會_____無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事項

1、供貨期間價格不宜調整,如需調整雙方可協商調整混凝土供應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需方執______份,供方______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4、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簽訂地點: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簽訂地點: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11

需 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 方: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範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供應混凝土量 10600 m3(結算時按實際數量結算)

四、供貨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託供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

六、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型砼量為準,需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籤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為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需方可對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抽驗費用由需方承擔。如同一批次抽驗的數量不少於 2 車,且平均欠量大於 3 %時,供方應按該次抽驗的總欠量的 2 倍數額賠償並負責該批次抽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八、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築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築部位、澆築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築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築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並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後,需方應在 30 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並安排在 90 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為規範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城市信用的原則,根據工程建設的具體情況,甲方就向乙方購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

三、 供貨期由: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項目樁基礎工程結束。

四、 甲方委託乙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及澆注方式。詳下表

五、 供貨量的確認

1、依據甲方現場簽字確認的預拌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

2、混凝土供應量以一聯一單並有先後順序的編號由甲方現場人員簽收為付進度款的依據,甲乙雙方在每月29日確認當月混凝土供應量及供應總額。

3、在乙方供貨過程中,甲方有權過磅抽查,甲方可免費使用乙方磅秤,也可選擇其他磅秤(過磅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其誤差為±2%, (C10:2400kg/ m³,C15:2400kg/ m³,C20:2400kg/ m³,C25:2395kg/m³,C30:2385/kg m³,C35:2376kg/ m³,C40:2370kg/ m³,C45:2370kg/ m³,C50:2370kg/ m³,C55:2370kg/ m³,C60:2370kg/ m³),隨機抽查每批不少於3車,按照3車平均值計算,如果平均值誤差沒有在±2%誤差範圍內,其結算量每車按照抽查結果進行比例下調,如果平均值數量在誤差範圍內,其結算量為該批次交貨的結算依據。

六、 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2、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國家標準範圍內的技術要求供應商品混凝土,高於國家標準的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3、為確保質量,乙方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預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並使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

4、甲方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和有關技術規定做好施工現場的混凝土養護工作。

5、乙方必須按照預拌混凝土規範要求,進行混凝土試塊製作和標準養護。

6、乙方有權在混凝土供應及養護期間,隨時對施工現場用於強度評定混凝土試塊的製作、養護等情況進行隨訪,如果發現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書面通知甲方,雙方確認後,乙方將不承擔所涉及試件達不到評定要求而引起的責任和一切要求。

7、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乙方應提前到現場進行勘察,保證混凝土供應的順利進行和供應的連續(在需要的時間段前後二車時間間隔不能超過30分鐘)。

8、乙方配合甲方提供相關資料。

9、竣工結構驗收時,混凝土實體檢測不合格,一切質量責任均由乙方負責,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乙方在混凝土齡期到達後七天內向甲方提交《預拌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

2、預拌混凝土的驗收標準,按照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執行。

3、對於達到甲方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由甲乙雙方共同組織驗收,甲方安排專門人員對乙方混凝土發貨單上的強度等級、澆注部位、坍落度,以及車輛到達施工現場實際進行核對。

4、在預拌混凝土供應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更改約定的重要技術數據,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須出具有效的書面憑證。

5、乙方混凝土到現場後發現坍落度小於規定值時嚴禁加水,嚴格控制砂石的含泥量及外加劑用量。

6、甲方在接受罐車混凝土時,同時檢查乙方隨車送來的各種技術資料,對與技術要求不符或技術資料殘缺、質量不合格的混凝土,甲方有權予以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工程施工造成影響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甲方對乙方供應的混凝土進行收簽字,並接收使用,但並不表示對乙方供應的混凝土的質量和技術標準最終認可(應以檢測結果為準)。因乙方提供的混凝土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由此造成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如果出現質量問題,所造成的損失及費用,由乙方負責。

8、預拌混凝土澆注後,甲方如發現有問題,應在三天內書面通知乙方,甲乙雙方及時協商分析解決,並及時上報有關質監部門。

9、若因氣候原因造成路面凝凍,水泥無法運輸,乙方不承擔甲方工期推遲造成的損失。

10、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項目,甲方不得使用其他商混公司的商品混凝土。

八、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所供應的商品混凝土達到協議要求的質量和數量標準,並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有關資料,甲方負責按時按金額為乙方支付在該項目工程中所使用的全部商品混凝土貨款。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在商品混凝土供應和使用過程中的質量和數量,若乙方違反了協議要求,甲方可單方處罰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終止雙方合同。

3、甲方應在澆築混凝土的12小時前,以書面通知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築部位、澆築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乙方;如甲方因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築時間臨時改變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應在建築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燈設施和停車場地,並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若遇人為堵工,甲方負責處理,若因堵工造成已經裝進攪拌車的混凝土損失,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5、混凝土攪拌車達到工地後,甲方應儘快辦完查驗交接手續,並儘快卸料。

6、若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甲方有權拒收,並處罰不符合標準材料的雙倍罰款。

7、甲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8、甲方通知乙方已攪拌裝進攪拌車的混凝土,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澆注,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9、凡需地泵輸送的施工部位,乙方派技術人員負責混凝土輸送管道、管道安裝技術指導和泵車操作,甲方在安裝輸送管道時,乙方派專人負責指導。

10、需用地泵輸送混凝土的部位工程完工後,甲方負責把輸送管道拆卸點交給乙方。凡乙方運送到現場交付給甲方管理的管道,若有遺失,甲方負責賠償。

11、乙方混凝土運至施工現場,甲方負責安排工人放料。

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範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甲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

2、乙方負責按國家規範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並採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乙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品使用説明書,甲方付清餘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資料。

3、乙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乙方應積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爭議時,乙方應及時派人員進行協商處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承擔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及相關費用。

5、如甲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為,乙方應積極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乙方停止向甲方供應混凝土。

6、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在終止合同3日內結清已使用的混凝土貨款,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7、無特殊原因外,乙方保證全天24小時供應甲方混凝土。

十一、安全

在澆築砼過程中,乙方現場管理人員、機械操作人員、司機等相關人員在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必須服從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十二、結算

1、結算方式:每月29日,乙方和甲方核對該月已供給甲方的商品混凝土的數量。

2、按如下方式付款:

甲方結算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實際已使用混凝土貨款的80%,其餘主體封頂一月內全部結清。

十三、違約責任

在甲、乙雙方合同期內,乙方若無產品質量、數量問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施工。

十四、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大規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甲乙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所有人員傷亡和設備等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

(2)延誤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3)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五、合同解除

1、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運送設備研製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10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合同解除後,不影響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六、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甲、乙雙方應進行友好商議,協商無效時,按下列途徑進行解決:

1、提請赫章縣仲裁委員會仲裁;

2、如果經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甲乙雙方現場聯繫人員

項目經理:

現場簽字人員: 電話:

乙方人員:

現場管理人員: 電話:

十八: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2、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13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供需雙方平等協商,就需方購買預拌混凝土事宜,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預拌混凝土供應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建築面積: 結構類型:

二、需方購買供方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等:

備註:

1、表內價格不含運費、泵送費

2、運輸費20元/立方(含10km),每增加1km增加運輸費1.00元/立方 3、砼泵送費20元/立方,泵送高度≥40m,每立方米增加3.00元;≥80m每立方米增加6.00元

4、加防凍型加20元/立方米。抗滲P6加30元/立方米,抗滲P8加50元/立方米,抗折加60元/立方米。細石加10元/立方米。 

三、計量方法:

以交貨運輸單簽字為準,需方可以派人隨機抽車過磅驗證。

四、付款方式:

五、技術要求:

1、供方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標準要求供貨,如果需方需要超出國家標準的特殊要求,供需雙方應當另行協商,重新簽訂合同,沒有另行協商的,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供貨。

2、商品混凝土的現場質量驗收,應當在供需雙方和監理的見證下進行取樣,製作試塊,需方要按規範、操作規程規定的程序、時間拆模、養護,其商品混凝土的質量以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以標養試塊檢測的結果為準。

3、需方未按照規範要求送檢製作的試塊,而得出與供方不利的結論,沒有法律效力,供方不予承認。

4、需方應按規範要求對商品混凝土(包括試塊)進行規範施工和保養,因需方沒有按照施工規範施工或者沒有按照規範要求進行保養而導致的工程質量問題,由需方承擔責任。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 預拌混凝土的驗收標準,按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 、GB107—87 《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

2、 在混凝土供應中,供方應出具送料單(一車一單),標明工程名稱、混凝土強度等級、數量、發車時間等、由混凝土攪拌車攜帶,進入需方工地由需方指定人員簽收,需方工地指定收貨人員為: 。如果需方工地收貨人員發生變動,需方應書面通知供方。

3、 預拌混凝土澆築後,如發現質量問題,應在三天內書面通知供方,及時協商分析解決。 七、違約責任

1、 合同生效後,供需雙方應當誠信履行,不得無故解除。在合同有效期內,供需雙方在沒有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單方解除合同者,應當按照合同總價的30%向對方承擔毀約責任。

2、 如果需方不能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貨款,拖欠10日以內,供方有權暫停供貨,拖欠20日內,供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照拖欠工程款總額的5‰/日向供方收取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需方在澆築混凝土的前三天,應以書面形式向供方通報供料計劃,以便供方合理安排生產,確保預拌混凝土的按時供應、

2、需方應做好澆築混凝土前的一切組織準備工作,以及供料期間的現場指揮。因需方原因造成不能及時供貨,一切責任由需方負責。

3、需方在預拌混凝土澆築接近結束前,應提前30分鐘書面明確通知供方尚需澆築的混凝土量,以便供方合理安排。

4、供方應按需方提出的供貨要求,並根據國家預拌混凝土標準和有關規定,組織生產供應預拌混凝土,做到保質保量,並向需方提供所有相關的預拌混凝土資料。

5、如因供方混凝土質量原因造成的退貨由供方負責;供方根據需方指令,送到

施工現場的混凝土若因需方施工等原因造成的退貨,由需方負責。

6、供方在組織生產供應預拌混凝土過程中,如遇到特殊原因而不能繼續正常供貨時,供方應當提前通知需方,以便需方重新安排。

7、砼泵安裝及相關配件的砼泵管連接,固定與拆裝,清洗等由供需雙方負責,供方派人指導,需方派人配合。供方設備進入需方場地後,由需方負責看護,需方應保證供方設備安全無損。造成損失或損壞,由需方負責。

九、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供需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14

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風險提示:

一份嚴謹的民事訴訟答辯狀,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於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

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

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於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訴請的購銷一案提供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事項:

答辯人已經按照雙方簽訂的《預拌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所確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了相應款項,但涉案工程因發包人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欠付答辯人鉅額工程款,目前,答辯人已將______公司訴至______省高級人民法院,該案目前正在審理之中。

法院應當將______公司追加為本案被告,在其欠付答辯人工程款的範圍內對被答辯人

事實與理由:

一、答辯人已經按照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了相應款項,不存在違約,合同約定的支付餘款的付款條件未成就。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簽訂的《預拌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第五條商品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約定“工程施工至框架十五層,甲方開始支付已結算工程量的______%工程款,十五層後按月進度的______%支付,餘款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即使按照被答辯人所稱的合同總值______萬元,答辯人已經向被答辯人支付商品混凝土款______萬元,已付款比例佔合同總額為______%,已超過合同約定的“工程施工至框架十五層,甲方開始支付已結算工程量的______%工程款”;

答辯人已遵守合同的約定,履行了約定的付款義務。

至於餘款,合同約定“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目前該工程只是主體工程完工,尚未完成室內安裝等工程,工程並未進行竣工驗收,因此並不符合“餘款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的付款條件。

二、涉案工程發包人______公司應當在欠付答辯人的工程款範圍內向被答辯人承擔相應的付款

因工程發包人新利通公司欠付答辯人鉅額工程款______元,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不得已停工,答辯人就工程款追償糾紛將新利通公司訴至______省高級人民法院,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之中。

鑑於由於______公司的原因致使工程停工,且導致工程不能按期竣工驗收,從而也導致答辯人無法對被答辯人支付剩餘款項,建議法院追加______公司為本案被告,在其欠付答辯人工程款的範圍內向被答辯人承擔相應責任。

綜上,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權利義務關係明確,但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並未成就,因此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或者為儘快化解本案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答辯人也請求法院將涉案工程的發包人______公司追加為被告,由______公司在欠付答辯人的工程款範圍內承擔相應的付款責任。

此致

______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15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供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規範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經甲、乙友好協商,在自願、誠實、平等的基礎上,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商品砼強度、數量及價款

二、付款方式:貨到付款。

三、交貨時間及交貨地點

1、交貨時間:甲方提前三天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澆灌時間、砼數量級強度等級,以便乙方安排生產。一次性澆搗大體積(1000M3及以上)或特殊商品混凝土澆築,甲方應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方案,乙方依此編制混凝土生產供應組織方案。

2、如因甲方通知失誤造成商品砼損失及浪費,則由甲方負責費用。

3、交貨地點為 工程所在地,乙方應負責按甲方指定的澆灌時間將商品砼運送至地點。

需方(簡稱甲方):

4、工程概況:

開 發 商:

工程地點:

商品砼施工部位:

預計工期:

四、商品砼結算:

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砼數量以甲方現場簽證的收料單為準,雙方以此為依據辦理方量結算。

2、甲方隨時抽檢任意攪拌車,若被抽查的車的體積、重量的平均數與供貨單不符時,(容量誤差不得超過±1%)本批砼的數量全部按抽驗數量的平均數量計算。

五、現場交貨及質量檢驗:

1、甲、乙雙方質檢人員應共同在現場按規範抽檢,抽檢的砼應在乙方砼攪拌車到達現場後20分鐘內取樣完畢,並在40 分鐘內完成成型。甲、乙雙方質檢人員簽字後送甲方保養。若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商品砼存在異議,則可由甲、乙雙方人員共同試壓或由雙方送交共同認可之權威機構檢測,費用由過錯方負責。

2、國家現行規範規定的見證取樣,甲、乙雙方需共同遵守,取樣數量按國家現行規範規定的數量抽檢,送省市檢測部門檢測,檢測費由過錯方承擔。

3、乙方在現場交貨時應同時向甲方提供水泥試驗報告單、砂、石試驗報告單、外加劑合格證。甲方在收到乙方上述資料後對乙方所採用的水泥、砂、碎石、外加劑未提出異議的,視同甲方同意按上述資料規定的質量標準進行交貨。

4、驗收資料:

(1)隨車附砼配合比報告及水泥、砂、石等檢驗報告及相應合格證;

(2)乙方提供混凝土28天試塊結果等報告單。

5、商品砼質量應符合GB/T14902-20xx《預拌砼》及DBJ-42-20xx《預拌混凝土生產施工技術規程》規定。

六、甲方權責

1、如特殊商品混凝土需添加其它外加劑(如聚丙烯改性纖維、鋼纖維、抗裂劑、膨脹劑),若添加的外加劑由甲方提供,甲方應提前三十天將所需的外加劑樣品提供給乙方進行試配及樣品封存鑑證,甲方在澆灌日期前三天需將本次澆灌的原材料足量送至乙方,並由乙方材料員簽收,混凝土生產時外加劑添加由甲方派人添加,若由乙方添加費用另計。甲方未按約提供外加劑導致乙方無法按時澆灌,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所提供的外加劑應附有合格證及有資質的檢測單位的複檢報告,未提供合格證及複檢報告的或提供的外加劑與原提供的見證封存樣品不同,乙方有權拒收,甲方所供材料質量不合格導致混凝土質量不符合規範要求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2、甲方應按合同中約定的單價及結算方式及時結算貨款,並嚴格按合同中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否則乙方有權停止甲方商品砼供應。

3、商品混凝土澆築後,甲方如發現混凝土有質量問題,應在發生問題七天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配合找原因。對混凝土強度有異議可選擇雙方認可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部門檢測,並將情況及時上報有關部門,責任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商品混凝土澆築接近結束前,應提前一小時明確通知乙方尚需澆築的商品混凝土方量,否則由於甲方收方造成損失費用由甲方負責。

5、對乙方澆灌情況(包含請料單、發貨單、結算單等)甲方應授權並指定 進行確認。

七、乙方責任:

1、乙方在砼供應前應先到現場查驗施工條件,負責將砼運送至施工工地,若為砼送施工時,乙方應負責布管,拆裝管道。

2、乙方應及時提供水泥試驗報告單、砂石試驗報告單、砼配合比報告單、砼強度試驗報告單、外加劑合格證明。如因乙方供應砼不符合要求和規格時,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如因甲方現場自行添加材料或現場加水,乙方不承擔質量責任,乙方應按甲方施工計劃滿足生產進度需要。

3、在混凝土的供應過程中,乙方應出具發貨單(一車一單),為與甲方結算混凝土供應數量的依據。

4、乙方應嚴格按有關操作規範進行攪拌商品砼,保證該工程砼質量。若因乙方所提供的商品砼不符合技術指標要求而引起工程質量問題,其責任及發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5、因乙方不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工作,且不聽勸阻違規違章指揮而造成損失的,其責任及發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6、乙方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因素造成不能供貨時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造成後果由乙方承擔。

6、若雙方應特殊原因變更澆灌事宜,應協商解決。

八、在乙方商品砼澆灌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致使人員傷亡或財產毀損的,甲、乙雙方應在分清責任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一方拒不全面履行合同或無故單方解除合同,違約方應按合同總額30%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可期利益損失。

2、甲方逾期付款,自逾期日起一個月內按逾期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責任。如超過一個月雙方協商解決,雙方無法解決,乙方有權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3、施工期間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地震、颱風、交通、洪水等)而造成中斷施工,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處理,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可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16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施工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施工方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盛世華城1#、2#樓工程

二、施工地點:魯平大道以北、順城路以西

三、結算單價(運到價、元/m3)

C15:210C20:220C25:230C30:240C35:250C40:265C45:275C50:290有抗滲要求的砼每立方增加10元。

四、質量要求:

達到《預拌混凝土》(gb/t14902)和《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50164—1992)等相關標準的要求。

五、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確認本工程暫按澆注部位施工圖預算量(混凝土結構體積中不扣除鋼筋所佔體積,同時混凝土施工過程中的損耗也不增加體積)作為結算依據,在標準層施工3層後最終確定結算方式。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注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的工程變更洽商,乙方計算完工程量後歸還。

2、本合同確認,結算分三次辦理,即:各樓號10層主體結構封頂後10日內結算供貨價款的40%,10層至主體封頂後10日內結算供貨價款的40%,主體驗收合格後10日內結供貨價款的80%,竣工驗收合格資料提供完畢後10天結算剩餘的20%供貨價款。

六、商品砼交付驗收方式

本合同供貨期限為20__年3月20日至該工程砼供應結束為止。首次供貨施工方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甲方按照乙方籤屬的有效單據對乙方進行結算。

1、預拌混凝土運輸至交貨地點後,應在監理人員的主持下,會同施工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照相關技術標準、規範和規定要求進行見證取樣、制樣、留樣和坍落度試驗,三方均應在取樣單和坍落度試驗記錄上簽字。施工方按有關標準要求承擔取樣試驗和驗收工作。由乙方為施工方免費提供標準養護試塊的地點。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施工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施工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施工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後施工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施工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施工方對澆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乙方應在2小時內派技術人員趕到現場,雙方就出現的質量問題進行分析協商解決。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於施工方澆注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三方義務

1、甲方義務

按合同約定及時與乙方辦理混凝土貨款結算與撥付,協調乙方與施工方的關係。

2、施工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使用方應提前12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築部位、混凝土澆築方式,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保證現場場地道路通暢,工地卸料及時。有安全的作業環境,並應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若因道路不暢通、卸料不及時,導致混凝土運輸車輛在工地等待的時間超過120分鐘,承擔另外增加的100元每小時的費用。

(4)指派專人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籤認,負責對預拌混凝土數量、質量進行監督與檢查,負責驗收簽字,協調解決施工現場的有關事宜並指揮車輛就位。施工方必須保證混凝土使用數量計劃準確,如因計劃錯誤和自身原因導致混凝土的浪費,由施工方承擔責任。

(5)按合同要求和有關技術標準、規範要求,對交接驗收後混凝土工程的澆築及養護質量負責,禁止在施工現場向砼內加水,並承擔由於施工原因引起的質量後果和費用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17

合同編號:

需方: (簡稱甲方)

供方: (簡稱乙方)

為規範預拌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需方工程概況及人員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工地距離(公里) 結構/層數

預算砼量(m3) 開始供應日期

負責人姓名 報料員姓名

電話 電話

二、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1、甲方及該項目業主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2、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3、乙方提供需甲方填寫的調查表格資料;

三、交貨時間、地點、訂貨、發貨:

1、甲方所承建的工程所需用混凝土時,須提前一天按上述甲方授權報料員以電話及手機信息形式同時將計劃通知乙方,計劃應明確澆築時間、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澆築部位和泵送方式等。乙方確認後,將按此計劃將預拌好的混凝土準時送到工地交給甲方,甲方負責卸料到其施工部位,計劃自甲方報出後,如遇到臨時變更,甲方須提前4小時通知乙方,否則甲方應對乙方按變更前要求出廠的混凝土予以簽收。

2、乙方在實際向甲方供料時一併提供《送貨單》,甲方應對乙方已發料的《送貨單》予以籤認和結算,由甲方本合同約定的收貨聯繫人親筆簽字確認。

姓名 聯繫電話

四、價格(以下報價含3%的增值税專用發票):

1、各等級砼價格表:

強度等級普通砼泵送砼備註

單價(元/ m3)單價(元/ m3)

C10 混凝土坍落度:非泵送100~140mm;泵送140~180mm,要求大於上限時,單價增加20元/m3。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2、泵送費用:車載泵: 25.00元/ m3,每次泵送方量不足60 m3時,按60m3計費;超過60 m3時按實際泵送方量計費。汽車泵:30.00 元/ m3,每次泵送方量不足60 m3時,按60 m3計費;超過60 m3時按實際泵送方量計費。若3小時內無法完成60m3泵送,則需按600.00元/小時的台班計費方式。甲方需使用乙方的攪拌車運送水時,按300.00元/車價格計費;泵車已到達工地,由於工地原因取消任務的,泵車放空費按600.00元/次計費;若泵車到達現場後等待開工超2小時的,按300.00元/2小時計費。

3、抗滲砼:P6增加15.00元/ m3;P8增加25.00元/ m3;P10增加35.00元/ m3;P12增加45.00元/ m3。

4、外摻UEA膨脹劑在原普通砼單價基礎上每立方增加:摻量6%30.00元、8%40.00元、10%50.00元、12%60.00元、14%70.00元。

5、水下砼價格在現行普通砼基礎上增加30.00元/ m3。

6、細石砼價格在現行普通砼基礎上增加30.00元/ m3。

7、早強砼在現行普通砼單價基礎上七天增加20.00元/ m3,五天增加30.00元/m3,

三天增加50.00元/ m3。

8、潤管劑100.00元包/,除潤管砂漿價格按當次澆搗同等級混凝土單價相同外,特殊性能的砼價格另議。

9、價格變動:市場原材料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供貨價格,並簽訂調價補充協議;協商未果的,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於解除合同前付清所有貨款。如甲方沒表示異議又繼續需要乙方供應混凝土,則表示甲方同意乙方混凝土調整後的價格。

五、數量:

1、混凝土供應量以m3為計量單位,結算時以甲方的砼簽收員簽收的隨車送貨單數量或月結算單為準。

2、乙方於次月3日前出具本月結算單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結算單後三天內由甲方指定人員確認本月供應量及總金額。若甲方未能在上述時間內簽字確認,視同甲方同意按乙方的隨車送貨單計算混凝土供應量。

3、甲方若對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有異議,有權隨時核查乙方送貨攪拌車內混凝土的實際數量。乙方實際供貨數量的計算應由混凝土拌合物密度除一台攪拌車實際裝載量求得。混凝土拌合物密度以乙方所提供並經甲方確認的《混凝土配合比設計報告》容重規定,按攪拌車實際裝載量由卸貨前後攪拌車的質(重)量差求得,甲方可抽查三車次以上(包含三車次)的平均值偏差為±2%,則認定乙方送貨數量合格,過磅費用由甲方負擔;否則判定乙方送貨數量不合格,除過磅費用由乙方負擔外,乙方當天該部位該批次所供數量按短缺比例折算後簽收。

六、付款方式、期限及其他説明:

1、按月結算。當月貨款於次月10日前付清,以此類推,直至項目澆搗完畢。

2、30天內無混凝土供應交易視為工程完成,從停止澆築混凝土之日起視為該項目澆築完畢。甲方須在停止澆築混凝土之日起30日內付清所有貨款。

3、如甲方用銀行承兑匯票支付乙方的貨款,則甲方按銀行承兑匯票的貼息支付乙方的費用。

4、如甲方委託第三方代付貨款給乙方時,甲方應出具委託付款證明書,並經代付第三方蓋章認可。

5、甲方按簽收的數量進行結算,如甲方沒有按合同約定辦理結算,乙方有權停止供貨。未經雙方授權,擅自改動送貨單、結算單的數據或書寫其他內容均視為無效。

6、全部貨款付清後,乙方向甲方交付混凝土所有相關技術資料,如甲方拖欠貨款,乙方有權不交付相關的驗收資料。

七、技術要求:

1、乙方按國家標準範圍內的技術要求供應,保證混凝土的現場塌落度、現場試塊強度兩個指標,若有其他指標或高於國家標準的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另行商議,並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2、凡一次澆搗大體積(20__m3及以上)或特殊性能的混凝土,甲方應在15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項技術要求,乙方依此編制混凝土生產供應組織方案,此方案必須經甲方審核批准後方可實施。

3、甲方須按預拌混凝土規範要求,在現場配置試模及塌落度筒,進行混凝土試塊製作和養護,與之相關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資格,並持證上崗。

4、甲方應按國家標準和有關技術規範包括但不限於做好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施工、養護工作,若甲方的操作不符合相關標準、規範以及《預拌混凝土使用説明書》要求時,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將不承擔所涉及構件強度達不到評定要求而引起的責任和損失。乙方有權在混凝土供應及養護期間,隨時對施工現場用於強度評定混凝土試塊的製作、養護等情況進行隨訪。如發現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將不承擔所涉及試塊強度達不到評定要求而引起的責任和損失。

5、甲方送檢試塊時,須通知乙方到場,並得到乙方對送檢試塊的認可,否則乙方對檢驗結果及其他一切後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6、試塊檢驗結果不合格時,甲方須委託國家規定的資質機構對構件進行復檢,若複檢合格,複檢費用由甲方承擔;複檢不合格時,對施工、養護過程無異議的構件,乙方除承擔複檢費用外,還須承擔該構件技術處理所涉及的直接費用。

八、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乙方應在混凝土齡期到達後七天內向甲方提交《預拌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

2、混凝土質量要求符合下列文件規定的標準(如國家政策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

GB/T50107-20__《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

GB/T50082-20__《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

GB50164-20__《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

JGJ55-20__《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

GB50204-20__(20__版)《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3、在預拌混凝土供應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更改約定的重要數據,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徵得另一方同意後執行。

4、甲方需要指定或授權具備驗收知識的人員在混凝土供貨現場卸貨前對乙方混凝土進行當場驗收,並簽收乙方送貨單。

5、甲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的約定辦理結算及支付貨款,不得以驗收後的混凝土出現裂痕、變異等為由拒不支付貨款。

6、甲方驗收時可要求乙方提供混凝土原材料檢驗單、配合比報告單等資料,並據此進行現場抽樣檢驗,驗收方法:以現場交貨入泵前取樣檢驗結果作為判定混凝土質量依據。具體做法為:由甲方持證試驗員在交貨地點按照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的要求製作試塊,取樣前監理和乙方試驗人員到場確認,在攪拌車卸料過程中在卸料量的1/4至3/4之間進行,且應在混凝土到達現場20分鐘內完成。坍落度檢測應在混凝土運到交貨地點後40分鐘內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實測值與規定的坍落度之差值:50~90mm坍落度允許偏差±20mm,≥100mm坍落度允許偏差±30mm。其試塊要按規範標準養護,抽樣的模具及送檢費用由甲方承擔。驗收評定方法:混凝土強度或抗滲評定分別按GB/T50107-20__《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和GB/T50082-20__《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的規定進行(如國家政策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如混凝土的試塊經檢測單位試驗出現不合格的,甲方應在試塊達到齡期後的三日內通知乙方前往檢測單位瞭解情況並確認結果,超過試塊齡期三日內未接到有關試塊強度問題的通知則視為混凝土合格,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經確認的試塊檢驗結果評定為不合格,則經雙方認可的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鑑定,相關檢測費用乙方承擔。

7、甲乙雙方一致認可以現場試塊強度作為評定混凝土強度是否合格的唯一標準;

8、交貨驗收:乙方應做好混凝土出廠檢驗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運抵澆築現場後,應及時驗收並簽字確認。對有異議的,甲方應在兩小時內通知乙方協商解決,逾期則視為認可其質量。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若乙方所供應的混凝土拌合物質量不符合標準要求,甲方有權拒收;若甲方未能按期付款,須按逾期部分貨款總額的日息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利息,同時,乙方有權自行停止供貨,並暫緩向甲方提供所有文件資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及相關(停工等)損失由甲方自行負擔。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須24小時不間斷地保證供應甲方所需混凝土,若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的過錯造成無法正常供應混凝土而使工程停工以及由此引起施工部位特殊技術處理等直接費用由乙方負擔。

3、若甲方在未付清所有貨款前通過其它外購、自制等途徑獲得混凝土,均視為違約。甲方須按所欠貨款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除此之外,還須按欠款總額的日息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利息,直至付清所有貨款。

4、乙方實現債權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十、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卸料時間:攪拌車到達工地後,甲方應及時安排卸料,並於90分鐘內(從車到工地時算起)卸完。若因工地卸料時間過長、停電、機械故障、路況等問題其他與乙方無關的原因造成混凝土供貨超時而引起的一切質量問題、費用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每車卸料時間若超過90分鐘後,甲方應在超時後按每小時補償車輛費用100.00元給乙方,由此造成質量出現問題的,與乙方無關;每車若超過四小時沒有卸完料的,視為乙方已交付質量合格混凝土,並有權對混凝土作出處理,甲方需對該車混凝土進行簽收、結算和付款。

2、卸料過程:甲方應派員監督卸料,若由於混凝土塌落度或其他問題導致施工困難時,應及時和乙方聯繫,協商處理,不得擅自對混凝土進行處理(如隨意加水等),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混凝土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3、單車方量:甲方單次獨立結構部位出料方量低於7m3時,增加240.00元/車攪拌車燃油費,如超時,在送貨單上註明,費用累加。

4、尾數計量:每一工程部位施工時乙方負責運送一次尾數,若由於甲方計算錯誤或其他原因需增加尾數車次時,乙方在送貨單上註明屬二次方尾,甲方需另付240.00元/車的空載費。

5、道路:供貨前甲方應清理出滿足乙方至少10立方/車裝載量的行走道路,甲方辦理特殊區域通行、佔道及夜間施工審批手續。

6、安全:甲方負責工地道路正常硬化暢通,確保乙方運輸車輛的行車安全,提供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並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並對施工現場的安全作業負全責。乙方運輸車輛要服從甲方調度安排,積極配合施工。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須遵守各項安全規定,若因乙方違反規定或不按規範操作導致安全事故發生,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負擔。

7、衞生:甲方須在工地車輛出入口設置供水裝置,供乙方清洗攪拌車,若甲方未能設置供

水設施,乙方有權拒絕供貨,並因車輛污染路面,受到相關部門處罰的,由甲方負擔相關費用。在供水設施完備的情況下,則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8、甲方事前通知乙方進場察看,乙方確認以上條件成熟後方能進場。因道路或工作環境不

良,影響攪拌車通行安全或泵送設備施工安全時,乙方有權拒絕送貨。

9、泵送設備:使用車載泵時,乙方負責車載泵操作及相關技術指導;甲方負責水電、水平接管、拆管、管件清理,對乙方提供於施工現場的泵送設備(如管扣、泵管)負有保管義務和責任,出現丟失由甲方按市場價賠償。使用過程中合理損壞的,乙方應及時更換新的設備或配件。

輸送泵使用事宜:

⑴供方負責按指定的時間將混凝土輸送設備運至需方工地。

⑵供方只負責對車泵在施工現場的操作、保養、維修及其他零配件的保管,其它現場施工均由需方負責。

⑶需方負責提供沖洗泵送設備的水源及場地。

⑷供方負責提供車泵給需方使用,並在保證安全及泵送能力範圍內將混凝土泵送至需方指定施工部位。若需因方因場地限制或施工部位超出車泵泵送能力範圍,由需方自行負責。

⑸供方設備在施工現場出現故障(如:泵車堵管、爆管等情況),需方應協助乙方排除故障並及時解決現場餘料。

⑹地泵泵送混凝土時:

①泵管出料口正前方任何情況下不允許站人,也不允許工人坐在泵管上,目的是防止泵管內有空氣時打空炮及爆管傷人。

②加固好立管,防止立管下沉壓壞施工面模板及傷到工作面上的工人。

③拆管時施工人員儘量不要靠近,防止管內有壓力使混凝土飛出傷人。不能架空泵管直接泵送,防止泵管塌下壓到人。

④需方應提醒工地施工人員不能靠近所有泵送管道,防止發生意外爆管而傷人的情況。

⑤泵送混凝土出現爆管、堵管時,乙方現場布管人員應及時處理,造成的混凝土浪費由乙方承擔。

⑺車泵泵送混凝土時:

①使用車泵作業時,施工人員不能直接用手去扶泵送軟管,應用繩子拉住軟管末端後移動軟管,防止臂架甩動推倒工人發生意外。

②施工面臂架下嚴禁站人,因車泵臂架是由油缸油壓頂升,若發生油缸泄壓等意外情況時,臂架下沉後碰傷臂架下的人員。

③泵送獨立柱混凝土時,應搭置相關的安全防護支架,施工人員應使用安全帶,防止臂架擺動使工人摔下受傷。泵送樓面等部位時施工人員不應站在樓板邊緣,防止臂架碰到人摔下施工面。

⑻擺泵位置應硬化或較堅固,防止設備支撐腿下沉側翻傷及他人。

⑼颳大風及雷雨天氣,應停止作業,防止臂架傷人及雷擊。

⑽施工面應離高壓線至少8米遠,防止車泵臂架在移動中發生觸電傷人事故。

10、 每次訂貨甲方應準確計算混凝土用量,在甲方當天混凝土需求計劃範圍內,甲方提出不需要且乙方已生產時,此生產出的混凝土應視為甲方已購買,甲方須如實簽收。

11、乙方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後,甲方負責布料及振搗,並協助處理每次混凝土澆築完成

後泵機剩餘的混凝土。若是乙方原因造成的砼外漏乙方須自行處理。

12、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再與其他混凝土供應商簽訂該工程的混凝土採購合同。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發票不作為甲方已付款項的憑證。甲方使用轉賬支票或網上銀行支付混凝土貨款時,需在“用途”欄註明工程名稱。

13、經甲方簽收的《預拌混凝土使用説明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送達條款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註明的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為雙方往來信函等文件送達地址。

一方可以當面送交、郵寄、快遞等方式向對方送達文件,對方應當予以簽收。若對方不予以簽收的,以郵寄或快遞方式送達的,自交郵或交快遞公司之日起五日後視為已送達。

若一方變更地址或聯繫電話,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法律責任。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印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

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代理人(簽字):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 名: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 號:

税務登記證號: 税務登記證號: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乙方(供方)各銀行對公賬號:

公司名稱:

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18

混凝土購銷合同範文一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範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民法典》《預拌混凝土》

(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供應混凝土量 10600 m3(結算時按實際數量結算)

四、供貨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託供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

六、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型砼量為準,需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籤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為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需方可對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抽驗費用由需方承擔。如同一批次抽驗的數量不少於 2 車,且平均欠量大於 3 %時,供方應按該次抽驗的總欠量的 2 倍數額賠償並負責該批次抽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八、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築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築部位、澆築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築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築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並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後,需方應在 30 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並安排在 90 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供應商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範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水泥採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檢驗合格。配合比經需方驗證後,不可隨意調整,調整應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負責按國家規範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並採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供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品使用説明書,需方付清貨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技術資料。

3、供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需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供方應積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爭議時,供方應及時派員進行協商處理。如因供應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現質量問題,供應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供方不得拒絕供應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為,供方應積極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書面通知需方的情況下,停止向需方供應混凝土。

十、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供方根據需方籤認的發貨單每月一次編制結算表,並提供給需方,由需方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量及金額。如有異議,需方應在10 天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2、支付方式:貨款當年支付75%,其餘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違約責任

1、需方違反合同約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時,應根據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貨款的利息,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大規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⑴所有人員傷亡和設備等財產損失由本方負責。

⑵按需方通知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混凝土,其損失由需方承擔。

⑶延誤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⑷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運送設備嚴重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

3、 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四、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按下列途徑進行解決:

1、提請 當地仲裁委員會 仲裁;

2、如果經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事項

1、供貨期間價格不宜調整,如需調整雙方可協商調整混凝土供應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執貳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4、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蓋章) 供 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範文二

一、雙方當事人

供 方: 合同編號:

需 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月日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供方對提供的混凝土質量負責,符合現行國標,標準按GB/T 14902-20xx執行。

三、交貨地點、方式及安全責任:

需方按要求混凝土的數量及強度等級應在供貨前兩天列出書面計劃或電話聯繫供方,由供方及時準確送到需方工地;需方應做好混凝土澆搗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照明齊全。混凝土澆搗接近結束時如需增減混凝土數量,需方必須將估計結果在供貨結束前一個小時與供方調度聯繫,否則造成後果(損失)由需方負責承擔;需方不得違章要求供方強行作業,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需方承擔。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供方負責運輸、泵送,其費用包括在混凝土單價中。

五、混凝土計量方法:以供方的發貨單並由需方收料員簽字驗收後的單據作為砼結算數量依據,需方可隨時監督並對數量進行抽檢核實。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自供砼之日起,雙方每月5日前對賬,每月10日內需方付供方已核對過的砼款 %,餘款 %在供砼結束後 內付清。

七、驗收標準:按混凝土質量標準GB/T14902-20xx驗收,由供方按時提供符合質檢要求的技術資料作為驗收資料。

八、其它約定事項:

1、雙方嚴格按合同執行,如需方有意拖欠砼款,供方有權停止供砼;

2、需方要砼時應提前一天與供方調度聯繫;

九、違約責任:依照《民法典》追究違約責任,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必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否則一切後果由違約方承擔。

十、發生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解決不成,可向六安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六安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供需雙方各持壹份,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材料款付清之日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範文三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瀝青混凝土》等國家現行標準和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特訂立本瀝青混凝土攤鋪合同,供雙方以資信守:

一、瀝青混凝土攤鋪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市政工程

2、地 址:

3、瀝青混凝土要求:機動道為4cmAC-13C型細粒式瀝青混凝土+粘層+6cmAC-20C型粗粒式瀝青混凝土+0.5cm下封層+透層

4、工 程 量:以現場實際量測工程量為準

5、工 期: 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

二、技術要求

(一)、瀝青混凝土面層

1、瀝青

瀝青採用AH-70,質量要求應符合《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JTG F40-20xx)(下稱《瀝規範》)表4.2.1-2“道路石油瀝青技術要求”的規定。

2、粗集料

粗集料的規格應符合《瀝規範》表4.8.3的規定,質量要求符合《瀝規範》表4.8.2的規定。

3、細集料、填料

細集料的質量要求符合《瀝規範》表4.9.2的規定,礦粉的質量應符合表4.10.1的要求。天然砂的規格應符合表4.9.3的要求,機制砂或石屑應符合表4.9.4的要求。

(二)、粘層

1、在瀝青上面層和下面層之間設置粘層。

2、瀝青:粘層瀝青採用快裂的撒佈型乳化瀝青,質量要求應符合《瀝規範》表4.3.2噴灑用陽離子乳化石油瀝青PC-3的規定。

3、乳化瀝青的用量0.3-0.6L/m3,應待乳化瀝青破乳、水分蒸發完畢之後方可鋪築瀝青上面層。

(三、)下封層

1、在水泥粉煤灰碎石基層上設置下封層。

2、瀝青:粘層瀝青採用乳化瀝青,質量要求應符合《瀝規範》表4.3.2噴灑用陽離子乳化石油瀝青PC-3的規定。

3、下封層採用單層式瀝青表面處治,集料採用S14規格,集料

(四)、透層

1、在水泥粉煤灰碎石基層上設置透層。

2、瀝青:粘層瀝青採用乳化瀝青,質量要求應符合《瀝規範》表

4.3.2噴灑用陽離子乳化石油瀝青PC-2的規定。

3、透層瀝青用量1.0-2.0L/m3。

二、瀝青混凝土攤鋪的質量要求:

1、乙方根據合同要求,按國家現行標準和設計要求及甲方要求的有關技術指標組織生產瀝青混凝土(含原材料級配、瀝青含量、出廠温度、到現場温度等),並提供瀝青混凝土出廠合格證;甲方按國家現行標準及合同中的技術要求驗收,並隨時核實瀝青混凝土的實際重量。

2、瀝青混凝土攤鋪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並提供瀝青抽提、馬歇爾試驗等相關試驗檢驗資料。

3、因瀝青混凝土質量及攤鋪質量不合格影響工程質量和進度,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乙方承擔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及發生的全部費用。

4、瀝青混凝土攤鋪施工過程中,乙方應保證現場兩台進口瀝青攤鋪機同時攤鋪,並配備相關的碾壓設備(手推式震動壓路機、雙G鋼輪壓路機(2台)、膠輪壓路機等)。

三、結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在攤鋪第一層瀝青混凝土後付給乙方完成工程量 60% 工程款,在第二層攤鋪完畢之後付給總量 60% 工程款。剩餘工程款待工

四、供應瀝青混凝土的其它要求:

1、甲方應做好攤鋪瀝青混凝土前的一切準備工作,以及攤鋪期間的現場調度及安全工作,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為乙方能順利、及時、優質完成攤鋪任務提供便利條件。

2、甲、乙雙方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和有關安全施工規程進行施工,如發生安全事故,事故責任由責任方負責,並由責任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和相關責任(包括法律責任)。

五、合同變更:

1、甲方如對瀝青混凝土供應規格、數量等提出變更要求,應提前4小時向乙方提出。

2、瀝青混凝土在攤鋪過程中,甲、乙雙方如變更約定的重要技術數據、質量標準等事項,要求變更的一方必須出具有效的書面變更憑證,否則產生的質量問題由變更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1、因乙方提供的瀝青混凝土質量不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設計要求及甲方要求的有關技術指標,造成甲方損失的,全部損失費用由乙方賠償。

2、因甲方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造成攤鋪延遲,由甲方承擔責任。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每延誤一天甲方罰款5000元/天,依次累加。

七、本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八、本協議於20xx年 月 日簽訂於

訂貨方(蓋章):

年 月 日

供貨方(蓋章):年 月 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19

需 方: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 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範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預拌混凝土》(GB/T14902-____________)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供應混凝土量:供方按需方實際需要及時足量供應

四、供貨期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需方工程混凝土結構全部完成

五、需方委託供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

1、以上單價已含税;

2、以上單價含泵送費;

3、以上單價含運輸費;

六、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型砼量為準,需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籤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為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需方可對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抽驗費用由需方承擔。如同一批次抽驗的數量不少於 2 車,且平均欠量大於 3 %時,供方應按該次抽驗的總欠量的 2 倍數額賠償並負責該批次抽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八、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築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築部位、澆築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築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築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並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後,需方應在 30 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並安排在 90 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供應商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範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水泥採用 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檢驗合格。配合比經需方驗證後,不可隨意調整,調整應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負責按國家規範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並採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供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品使用説明書,需方付清貨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技術資料。

3、供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需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供方應積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爭議時,供方應及時派員進行協商處理。如因供應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現質量問題,供應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供方不得拒絕供應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為,供方應積極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書面通知需方的情況下,停止向需方供應混凝土。

十、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供方根據需方籤認的發貨單,需方主體工程完成後一次編制結算表,並提供給需方,由需方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量及金額。如有異議,需方應在______天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2、支付方式:貨款在需方主體工程完成後一次性付清。

十一、違約責任

1、需方違反合同約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時,應根據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貨款的利息,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2、供方如果不能按訂單按時按量送貨到達指定地點,或者因為供方原因不能順利施工給需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負責賠償。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大規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⑴所有人員傷亡和設備等財產損失由本方負責。

⑵按需方通知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混凝土,其損失由需方承擔。

⑶延誤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⑷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運送設備嚴重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3、 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四、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按下列途徑進行解決:

1、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如果經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事項

1、供貨期間價格不宜調整,如需調整雙方可協商調整混凝土供應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執貳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4、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購銷合同 篇20

1.定義

1.1買方:

1.2賣方:

1.3簽訂地點:項目部

1.4簽訂時間:20__年10月1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特簽定本合同以便買賣雙方共同遵守。

2.合同標的

2.1工程合同生效後,賣方同意提供商品混凝土及服務。賣方應按合同條款和“技術要求”的規定,為買方生產並提供商品混凝土;做好商品混凝土的裝卸、運輸、汽車泵或者地泵的輸送澆注;進行出廠檢驗和驗收工作;進行質保期服務,並履行質量保證責任;向買方提交貨物檢驗、試驗及其他所需的所有技術文件。

2.2買方依照合同規定履行其合同義務的條件下,賣方須承擔依照“合同條款”第2.1條規定而履行其合同義務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均應來自於:京基或高強

4.技術要求和標準

4.1貨物應符合以下“技術要求”中所述的標準。如果在以下“技術要求”中沒有提及的,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佈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1.1第二條、混凝土技術要求

1、混凝土材料應符合以下要求:

(1)砂石需有進廠檢驗報告及出廠合格證;

(2)水泥須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複試報告;

(3)外加劑需要有相應的合格證和檢測報告;

2、執行標準

(1)《預拌混凝土》GB14902—20__;

(2)《混凝土泵送施工技術規程》JGJ/T10—95;

6.2貨款支付

6.2.1首次付款方式:筏板砼澆築完成後,雙方核對無誤後乙方在15日內付筏板總砼貨款的50%。

6.2.2筏板澆築完成以後其他部分澆築混凝土的付款方式為:乙方應在3個月內支付剩餘的50%混凝土貨款。如買方不能按上述約定足額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買方應支付違約補償金(按商業銀行同期的利息兩倍計算利息)。賣方賬户必須是合同約定賬户,如賣方隨意改變賬户,買方將拒付貨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責任及相關的損失全由賣方承擔。

6.3銀行費用

在買方銀行發生的費用由買方負擔,在賣方銀行發生的費用由賣方負擔。

7計劃與供貨

7.1計劃

7.1.1在要求到貨前,買方一般應提前具體要求到貨時間以提前小時的通知(可為電話通知)為準。如有計劃有變化,也應於計劃到貨時間前5小時通知賣方。大量(超過1000立方米)使用貨物,需提前兩天預約。

7.1.2賣方應按買方向賣方發出供貨通知的供貨時間、數量、規格、技術要求等提供貨物。

7.2運輸

賣方應使用攪拌車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工程地點,運雜費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賣方負責辦理裝、卸及泵送的一切手續,承擔運輸及泵送的全部工作和責任並負擔實施運輸及泵送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8.保險

1賣方根據貨物的特點,考慮對貨物在生產、購置、運輸、存放和交付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以及對工作人員和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費用由賣方負責。

9.索賠與賠償

9.1不足量索賠

9.1.1由賣方供應到工地現場的貨物,經抽檢,如被抽檢的本車貨物實際數量少於賣方出具的相應送貨單,超過允許誤差範圍2%,本批貨物數量將按此抽檢結果計算和核定。

9.1.2賣方供應的貨物,數量雖然在允許誤差範圍之內,但經抽檢,出現多次負偏差(超過%時)的現象,買方可能認為賣方有故意欺騙的行為,並有權對賣方提出警告、要求賠償、甚至解除合同。

9.1.3對於可清楚計量的部位,現場驗工計量也作為實際到貨數量的一個參考依據,應與雙方簽收的相應單據數量基本一致,如有較大差異的(超過2%時),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查找原因,如經證實為賣方的原因,買方將追究賣方的責任,並向賣方提出索賠。

9.2質量索賠

9.2.1如在“合同條款”第7、9條所述之檢驗和驗收過程中,發現貨物的質量不能達到“技術要求”的有關要求,買方應事先以傳真或電話,向賣方提出索賠,並附上有關檢驗單位出具的檢驗證明。

9.2.2賣方須在收到買方的索賠文件(包括傳真件)後,兩個工作日內做出答覆,認可是否接受買方的索賠要求。如賣方在收到索賠文件兩天內不作答覆,則應視為該索賠要求已被賣方接受。

9.3延遲到貨及付款索賠

9.3.1除非合同雙方書面同意延遲到貨外,若商品混凝土未能按約定的時間運至交貨地點則賣方應按本批未按時到貨的貨款5%向買方支付罰金,本項罰金開累不超過合同總價的2%,如超過合同總價的2%,則買方有權終止合同。如延遲到貨(含因貨物質量問題影響的到貨),已對工程的質量造成影響或停工,買方將追究因此而造成的相關損失。同時,為保證工程的質量和進度,買方有權按12.4(B)的規定另行採購貨物。

9.4“合同條款”第12.2條對貨物提出的索賠,若賣方根據“合同條款”第12.4(A)條的方式未能及時更換貨物或出現多次質量問題對工程造成影響,則買方有權決定按“合同條款”第12.4(B)的方式處理。

(A)更換

賣方應及時更換有缺陷的貨物,費用自理。除買方特別許可外,貨物的更換應當場完成。經替換的貨物在通過規定的檢驗合格後,買方應予以接受。

(B)另行採購

如賣方未能及時更換貨物或延誤到貨時間影響了工程的進展或出現質量事故對工程造成潛在危險,買方可以認定賣方不具備供應能力,為保證工程進度及質量,買方在通知賣方後有權單方面終止、解除合同,從其它公司採購替換的貨物。但賣方必須賠償買方因另外購買貨物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及額外支出。

10.買方保留的權利

10.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10.1.1如賣方供貨不及時或貨物質量(含外觀質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問題或無法滿足工程的需要,買方有權執行12.4(B)條款的權利。

10.1.2如本工程其它標段的供應商供貨不及時或貨物質量(含外觀質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問題或無法滿足工程的需要時,買方有權要求賣方作為此標段的補充供貨商或取替供應,賣方不應拒絕。

10.2為更好保證貨物的質量,買方(或代理單位)保留向賣方供應外加劑和水泥的權利,賣方不應拒絕,雙方以合同的形式明確。

11.爭端的`解決

11.1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雙方合同義務履行完成終止合同

12.1當合同雙方完成了合同中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合同終止。

13.雙方同意終止合同

13.1雙方同意終止合同時,合同雙方則將無例外的免去對方合同規定尚未履行的責任和義務,但已履行部分應當清算並繼續履行完畢。

14.違約終止合同

14.1因賣方違約終止合同

14.1.1如果買方發現賣方以下違約情形之一後,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賣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或買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規定的部分或全部貨物;

(2)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3)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此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i)“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有關人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ii)“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買方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後),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買方從自由公開競爭所獲得的權益。欺詐行為還包括賣方擅自更改貨物的配合比進行生產,改變重要原材料產地,使用非買方指定的水泥品種等。

14.1.2如果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19.1.1條的規定,發出違約通知書後,買方有權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或買方有權採取其認為最合適的措施來完成被終止了的工程,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或為了執行完成被終止了的該部分而買方實際發生的直接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14.2因買方違約終止合同

14.2.1如果買方嚴重違背了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而且這種違約沒有任何條款允許時,則賣方有權終止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前提條件是賣方應在終止合同前二個月內書面通知買方,而買方未能在這個期限內採取合理的措施以彌補其違約。

14.2.2在“合同條款”第19.2.1條的情況下,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補償其因違約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損失。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15.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15.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15.2賣方有責任而且必須支付買方超過合同金額的合理的必須的費用。該費用是買方為了執行完成被終止了的該部分而實際發生的直接費用,包括搬運費及所需的額外資料費。

16.適用法律

16.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

17.合同生效

17.1合同生效條件: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合同簽訂日期以最後一個簽字日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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