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舊機動車購買合同(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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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舊機動車購買合同 篇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舊機動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注:批量交易車輛請填寫合同附件)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至 ;初次登記日期: ;行駛公里數: 。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 貨運、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他。
車輛狀況: 。
第二條 車輛成交價格及交驗車
車輛成交價格為(不含税費) 元;大寫: 元;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買方負責、賣方負責、 。
買方應於 年 月 日在 (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自驗收、審驗無誤起 日內向賣方支付車價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價款後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在______日內協助買方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注:雙方約定分期付款的,可就付款時間及車輛交付等問題在第六條中約定。)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税證明、税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付憑證、 。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相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應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約定支付車價款。
4、賣方收取車價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户、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 負責。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買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每日按未交車價款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賣方未按約定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價款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規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規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提起仲裁。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備案部門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方(章): 賣方(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北京市舊機動車買賣合同附件
車主名稱: 合同編號:
┌──────┬──────┬───────┬───────┬───────┬─────┐
│ 號牌號碼 │ 廠牌型號 │ 初次登記日期 │ 行駛公里數 │ 車輛使用性質 │ 成交價格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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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舊機動車購買合同 篇2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舊機動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注:批量交易車輛請填寫合同附件)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至 ;初次登記日期: ;行駛公里數: 。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 貨運、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他。
車輛狀況: 。
第二條 車輛成交價格及交驗車
車輛成交價格為(不含税費) 元;大寫: 元;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買方負責、賣方負責、 。
買方應於 年 月 日在 (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自驗收、審驗無誤起 日內向賣方支付車價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價款後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在______日內協助買方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注:雙方約定分期付款的,可就付款時間及車輛交付等問題在第六條中約定。)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税證明、税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付憑證、 。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相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應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約定支付車價款。
4、賣方收取車價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户、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 負責。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買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每日按未交車價款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賣方未按約定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價款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規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規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提起仲裁。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備案部門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方(簽章):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舊機動車購買合同 篇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舊機動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注:批量交易車輛請填寫合同附件)
車主名稱:;號牌號碼:;廠牌型號:;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至;初次登記日期:;行駛公里數:。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出租、租賃、非營運、其他。
車輛狀況:。
第二條車輛成交價格及交驗車
車輛成交價格為(不含税費)元;大寫:元;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買方負責、賣方負責、。
買方應於年月日在(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自驗收、審驗無誤起日內向賣方支付車價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價款後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在______日內協助買方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注:雙方約定分期付款的,可就付款時間及車輛交付等問題在第六條中約定。)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税證明、税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付憑證、。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相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應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約定支付車價款。
4、賣方收取車價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户、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負責。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買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每日按未交車價款%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賣方未按約定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價款%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規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規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提起仲裁。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備案部門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方(章):賣方(章):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證照號碼:證照號碼: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北京市舊機動車購買合同 篇4
出賣人:簽訂地點:
買受人:簽訂時間:
第一條標的物(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標的物名稱商標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計量數量價款
單位
單價總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質量要求:。
第三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提供與回收:。
第四條隨附必備品、配件、工具的數量及提供辦法:。
第五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六條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仍屬於出賣人所有;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交付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第七條交付(提取)標的物或提取標的物單證的方式、時間、地點:。
第八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第九條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十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第十一條出賣人對標的物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出賣人違約責任:。
買受人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賣人買受人
出賣人(章):營業執照號碼:買受人(章):營業執照號碼: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傳真:電話:傳真:
開户銀行:賬號:開户銀行:賬號:
税號:郵政編碼:税號:郵政編碼:
北京市舊機動車購買合同 篇5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舊貨名稱、貨款 編號
舊貨名稱
規格型號
外觀特徵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總價(元)
備註
貨款總額(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寫)¥:
二、舊貨要求:贓物、走私物品、來歷不明物品及抵押中的物品或者有贓物、走私嫌疑的物品、法律行政法規明令禁止經營和特許經營的其他物品不得從事交易。
三、質量要求:雙方約定舊貨質量應符合第_______項要求。
1.舊貨應符合《舊貨品質鑑定標準》(sb/t10398),確保原有基本使用功能。
2.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要求。
四、交貨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買方自提;(_________)賣方送貨,送貨費用由_________承擔。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舊貨所有權自(交付/_________)時起轉移,舊貨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所有權轉移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六、驗收標準:辨明舊貨品質,符合第三條的質量要求。
七、付款方式、時間:雙方約定以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貨款。
1.買受人驗收後當場支付全部貨款。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1.出賣人出售的舊貨違反第二條或第三條規定的,應對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出賣人未按約定的時間、地點交貨,或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時間、方式支付貨款,應每日按遲延部分貨款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時按下列方式解決:(一)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二)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只能選擇一種)
十、售後服務約定:保修期______日;保換期______日;保退期______日。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舊機動車購買合同 篇6
第一條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款單位:____元/____
編號
品名
品種
商標
規格
數量
產地
包裝標準及要求
保質期限及要求
產品標準
運輸保管條件
單價
總價
合計人民幣(大寫):¥:第二條出賣人應提供的相關證件:初次交易的,為:□《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明》□《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開户許可證》□《生產許可證》□《衞生許可證》□《代理銷售授權書》□《檢疫證明》□其他__________;再次交易的,為:□《食品檢驗報告》□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食品備案:已辦理備案的,出賣人應提供備案編號;尚未備案的,備案手續由(出賣人/買受人)辦理。
第四條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食品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合同解除:出賣人提供的食品經國家認證的檢測機構檢測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且屬於出賣人責任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追回責任:買受人按照有關規定對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實施追回及無害化處理,屬於出賣人責任的,有權就由此受到的損失向出賣人提出賠償。
第九條買受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法規、政策對食品安全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二條合同附件及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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