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購銷合同 >

回購合同十篇

回購合同十篇

回購合同 篇1

出賣人:

回購合同十篇

買受人:

經出賣人和買受人友好協商,就出賣人回收買受人所購房產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回購對象:

二、總房款:元

三、買受人付款方式:

首付款:買受人支付元

替買受人支付元。

貸款元,貸款期限年。

四、回購價格:

回購價格為回購時買受人已實際支付房款的100%,另外再給予買受人已實際支付房款的10%,作為部分損失補償。剩餘的銀行按揭貸款由出賣人負責向銀行償還。

實際支付房款的組成:實際支付房款等於買受人支付的首付款和已實際還本金額之和。

每月向銀行實際支付金額=貸款額)/(貸款年限*12)

實際支付房款不包括以下費用:

1.房屋裝修費

2.各種税費:

1)契税2)物業維修基金

3)手續費4)評估費

5)抵押費6)公證費

3.出賣人替買受人支付首付款

4.按揭貸款利息

5.入住期間發生的所有費用,如:

1)採暖費2)物業費

3)維修金4)煤氣安裝費

5)視聽費6)垃圾清運費等

五、回購時間:

年月日年月日

六、雙方責任和義務:

1.買受人不得破壞房屋的結構和公共設施,不得對所購房屋裝修及門窗、管線等設施有惡意破壞行為,如發生上述情況,出賣人有權拒絕回購。

2.買受人必須在本協議規定時間內辦理回購事宜,否則出賣人有權拒絕回購。

3.以房抵債的房屋不在回購範圍內。

七、回購程序:

1.買受人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必須有買受人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夫妻)簽字,並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此《協議書》。

2.出賣人公司銷售部門對書面材料進行審查。

3.出賣人公司工程部門、物業公司、監理公司到擬回購的住宅進行勘查。

4.在擬回購的住宅符合本《協議書》要求,買受人攜帶物業公司出具的各種繳費證明到出賣人辦理回購手續,出賣人在7天內給予辦理完畢。

八、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三份,買受人一份,出賣人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簽字):

簽約時間:年月日

經辦人:審核人:

回購合同 篇2

甲方(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鑑於:

1、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買賣房屋清單詳見附件。

2、甲方願意保留對該房產的約定回購權。

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回購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的條件

一、雙方同意甲方對前述房產擁有回購權,在約定期限內乙方不得對房產進行處置。

二、甲方有權在以下條件下進行回購:

1、乙方在年月日之前沒有支付全額房款;

2、甲方僅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方可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購房款。

3、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商品房回購的全部手續並承擔全部相關税費,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包括購房合同簽署後產生的契税及滯納金等一切費用)。

第二條回購商品房的狀況

回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詳見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買賣房屋清單詳見附件。

第三條回購價款

本合同的回購房款總價為人民幣(¥)

第四條付款方式

甲方應當於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購房款。

第五條回購程序

1、甲方應當在行使期限屆滿前10日內通知乙方,並在10日內支付回購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回購房款時,不得用對乙方未到期的債權用於衝抵回購房款。

2、乙方收到款項後3日內與甲方雙方共同辦理回購過户手續,相關税費甲方承擔。

第六條回購權因為以下情況之一喪失:

1、甲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提出回購申請。

2、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回購款項。

第七條甲方喪失回購權的,乙方對房產擁有完全和不受限制的處分權。如果尚未辦理房產證,甲方必須在三十個工作日內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辦理房產證。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相關手續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辦理房產權證,甲方則應當賠償給乙方的購房款的____%。

第八條本協議各條款不存在可撤銷或可變更事由,任何一方不得申請撤銷或變更,亦不得申請減輕或免除本合同約定之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在年月日前未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購房款,視為甲方放棄回購權,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如被解除,乙方有權另行出售所購買商品房,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積極辦理相關各項手續。否則,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所約定的條款賠償乙方。

3、甲方應當對本合同項下商品房的合法性及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或違法情況,足以導致甲方喪失履行能力的,應向乙方支付兩倍回購房款。

4、甲方如期支付回購房款後,乙方必須將本合同項下商品房退還給甲方,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_______回購房款。

5、甲乙雙方在簽署完畢《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商品房回購合同》後,乙方應於《商品房買賣合同》在海口市房管局備案後30個工作日內把購房款項以現金的形式支付給甲方。

第十條關於本協議的通知可按照合同載明的地址送達,一方變更地址的應當通知對方,否則按照原地址寄出後5日內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保留壹份,擔保方海南助業投資擔保公司保留壹份。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海口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達成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回購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編號為 ______ 的苗木銷售合同,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出售的“邦博”品牌苗木,到期予以回購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的標的,數量、規格、價格及質量要求

甲方所回購大苗的數量、規格、價格及質量要求具體如下表:

説明:

①本合同的回購單價是指上車價,起苗、包裝、上車、檢疫費由乙方承擔,運輸和卸車費用由甲方承擔;

②本合同的包裝要求應符合行業的一般標準,帶直徑20cm、厚20cm以上的杯裝土球。

二、交貨時間、地點及驗貨方法

交貨地點:乙方苗圃所在地大貨車可行駛的公路邊。

交貨時間:乙方應在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20日向甲方分批交付“邦博”牌大苗。

驗貨方法,在乙方的苗木種植地按本合同的規定標準現場驗苗。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回購大苗檢驗合格後當天內預先支付始乙方合格苗款總金額的30%,餘額在苗木全部提走後的當天內全部付清。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免費提供三年內苗木種植管理的技術指導。

2、苗木自種植起的三年內,甲方有義務按合同的規定回購由乙方種植達到合格規定規格及質量要求的“邦博”牌大苗,但非“邦博”牌小苗長成的大苗,甲方有權拒絕回購。如發現冒充行為,則甲方有權決定拒絕回購所有的該批大苗或者選擇回購該批大苗。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三年內回購達到本合同規定和質量的“邦博”牌大 苗。

4、乙方應自覺維護“邦博”苗木的品牌權,不得擅自在外以非“邦博”牌的苗木冒充“邦博”牌的苗木進行銷售。

五、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違反合同的規定,到時不回購乙方種植的達到合同規定規格及質量的“邦博”牌大苗,則甲方需支付給乙方不回購的合格“邦博”牌大苗苗款30%的違約金(單價以本合同規定的回購價為準)。

2、如果甲方違反合同的規定,不能按時付款,則需支付同期銀行貸款利息二倍的罰金給乙方。

3、如果乙方違反合同的規定,以非“邦博”牌的大苗冒充“邦博”牌的大苗甲方回購,則需支付給甲方冒充“邦博”牌大苗總苗款20%的違約金,並有權拒絕回收所有該批大苗或有選擇地回購該批大苗。

4、如果乙方違反合同的規定,擅自在外以非“邦博”牌的苗木冒充“邦博”牌的苗木進行銷售,則甲方除了有權要求乙方停止繼續以“邦博”的品牌進行銷售並就該冒用“邦博”品牌的行為進行賠償外(賠償額以冒充“邦博”品牌的苗木銷售額的20%計),對其假冒行為保留進一步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力。

5、不論是甲方還是乙方,如果上面的賠償還不能彌補所遭受的直接損失的,則造成損失的一方必須對受損失的一方進行進一步的賠償。

六、免除責任

雙方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違約責任,但遇可抗力的一方應在遭遇不可抗力後的七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如貽誤通知,則貽誤通知的一方需對因貽誤通知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其它事宜

1、如果甲方需要乙方繼續培養大苗,則須提前與乙方協商並簽訂續培協議。

2、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交有管轄權的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3、如果三週年達不到甲方回購規格,回購時間順延壹年〔即至20xx年4月30日止〕,超出順延時間甲方有權不予回購。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回購合同 篇4

甲方(債務人、回購人):

乙方(債權人、轉讓方): 鑑於:

1.甲、乙雙方於年月 日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

2.甲方願意保留對該房產的約定回購權。

第一條 甲方回購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的條件

一、雙方同意甲方對前述房產擁有回購權,在約定期限內乙方不得對房產進行處置。

二、甲方有權在支付以下全部款項的條件下進行回購

1.在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乙方全部房款及利息合計 元(計算方法為:購房款+購房款支付之日起按至甲方支付款項之日月 %的利率);

2、甲方承擔並支付辦理本合同項下商品房回購的全部手續並承擔全部相關税費,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包括購房合同簽署後產生的契税及滯納金等一切費用);

3、其他費用合計 元(包括但不限於:評估費、諮詢費等)。

第二條 回購商品房的狀況

回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詳見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買賣房屋清單詳見附件。

第三條 回購程序

1.甲方應當在行使期限屆滿前10日內通知乙方,並在10日內支付回購款。

2.乙方收到款項後3日內與甲方雙方共同辦理回購過户或者註銷銷售備案手續,相關税費甲方承擔。

第四條 回購權因為以下情況之一喪失:

1.甲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提出回購申請。

2.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全部回購款項。

第五條 甲方喪失回購權的,乙方對房產擁有完全和不受限制的處分權。如果尚未辦理房產證,甲方必須在三十個工作日內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辦理房產證。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相關手續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辦理房產權證,甲方則應當賠償乙方相對於購房款的30%的違約金。

第六條 本協議各條款不存在可撤銷或可變更事由,任何一方不得申請撤銷或變更,亦不得申請減輕或免除本合同約定之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在 年 月 日前未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購房款,視為甲方放棄回購權,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該房產,並不受甲方任何約束。

2.乙方另行出售、處置上述所購買商品房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積極辦理相關各項手續。否則,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所約定的條款賠償乙方。

3.甲方應當對本合同項下商品房的合法性及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或違法情況,足以導致甲方喪失履行能力的,應向乙方支付兩倍回購房款。

4.甲方如期支付回購房款後,乙方必須將本合同項下商品房退還給甲方,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兩倍回購房款。

第八條 關於本協議的通知可按照合同載明的地址送達,一方變更地址的應當通知對方,否則按照原地址寄出後5日內視為送達。

第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合肥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達成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回購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 總 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為了確保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願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_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丙方簽訂本合同並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丙方作為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為: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後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定義第一條 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 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丙方發行的專門用於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 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 抵押權人——指丙方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 抵押權——指在抵押民法典律關係成立後,當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 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 甲方聲明第七條 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為無效;

4.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於防範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兑付風險;

5.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每年投保財產險,並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四章 乙方聲明及保證第八條 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乙方董事會已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進行抵押;

2.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依法取得併合法佔有的;

3.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上的建築物為乙方合法取得並具有完整的所有權;

4.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權屬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

5.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建築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6.設立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設立過任何抵押和轉讓;

8.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9.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如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並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10.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甲方作為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簽訂本合同,債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權,也可委託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權,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11.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務未獲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12.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13.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並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五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_________.

第六章 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第十一條債券發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 抵押擔保的範圍第十二條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託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八章 抵押資產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包括:_________以上抵押資產建築面積共計:_________.

第十四條 根據___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經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

第十五條 有關資產抵押的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資產的佔管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由乙方佔管。乙方在佔管期間應維護抵押資產的完好,甲方有權檢查抵押資產的管理情況,並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條 乙方佔管的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

第十八條 在抵押期間,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因毀損、滅失而獲得的賠償金,屬於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十九條 在抵押期間,因其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而取得的保險金,乙方應書面要求並保證保險公司匯入甲方指定帳户,該項資金作為抵押資產。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經甲方認可的、相當的抵押資產並進行抵押登記後,甲方應將該保險金返還給乙方。

在主債務履行期滿而債務未獲清償前,甲方有權從該保險金中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為抵押資產投保,並按期足額交納保險費,履行《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第十章 抵押資產的處分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代理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時,有權採取如下方式:

1.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折價以抵償丙方所欠的債務。

2.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權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請求_________調解和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資產時,乙方和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三條 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第十一章 三方的權利和義務第二十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抵押資產價值變化情況,可要求乙方對其所抵押的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和增加抵押資產。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所有合法有效證明及有關資料 .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以避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權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為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資產狀況進行監督,並組織評估機構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處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資產,並從處分後的價款中代理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1)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的;

(2)丙方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判決丙方敗訴,以致對丙方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產生重大影響的;

(3)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還款期限已到,丙方未歸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

(4)出現使甲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

6.甲方處分抵押資產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的,有權依法另行追索;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應將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 .

7.當因國家需要徵用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時,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資產,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8.在丙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經中國人民銀行核准,甲方應通知乙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抵押資產的所有合法手續和有效證明資料。

2.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財產保險、鑑定、評估、登記、過户、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資產作出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4.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抵押期間抵押資產狀況的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8.當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抵押物價值,在抵押期間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對不足部分乙方有義務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二十六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應協助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資產登記手續。

2.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協助。

3.在甲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抵押權時,應給予協助。

4.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資產狀況的情況説明,如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價值變化或其他使抵押權的實現有可能遇到障礙的情形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乙雙方對抵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押資產。

5.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抵押材料的真偽負有審查義務。

6.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時,丙方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隱瞞抵押資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抵押資產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資產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 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造成的後果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三十條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進行修改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不影響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 在本合同簽訂後30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到當地有關的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資產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協商或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在_________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自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併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或解除抵押登記。在書面合同達成並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止。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為複印件):

1.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2._________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

3._____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4._________.

第十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記機關、_________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回購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鑑於:

1、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

2、甲方願意保留對該房產的約定回購權。

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回購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的條件

一、雙方同意甲方對前述房產擁有回購權,在約定期限內乙方不得對房產進行處置。

二、甲方有權在支付以下全部款項的條件下進行回購:

1、在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乙方全部房款及利息合計 元;

2、甲方承擔並支付辦理本合同項下商品房回購的全部手續並承擔全部相關税費,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3、其他費用合計 元。

第二條 回購商品房的狀況

回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詳見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買賣房屋清單詳見附件。

第三條 回購程序

1、甲方應當在行使期限屆滿前10日內通知乙方,並在10日內支付回購款。

2、乙方收到款項後3日內與甲方雙方共同辦理回購過户或者註銷銷售備案手續,相關税費甲方承擔。

第四條 回購權因為以下情況之一喪失:

1、甲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提出回購申請。

2、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全部回購款項。

第五條 甲方喪失回購權的,乙方對房產擁有完全和不受限制的處分權。

如果尚未辦理房產證,甲方必須在三十個工作日內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辦理房產證。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相關手續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辦理房產權證,甲方則應當賠償乙方相對於購房款的30%的違約金。

第六條 本協議各條款不存在可撤銷或可變更事由,任何一方不得申請撤銷或變更,亦不得申請減輕或免除本合同約定之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在 年 月 日前未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購房款,視為甲方放棄回購權,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該房產,並不受甲方任何約束。

2、乙方另行出售、處置上述所購買商品房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積極辦理相關各項手續。

否則,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所約定的條款賠償乙方。

3、甲方應當對本合同項下商品房的合法性及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或違法情況,足以導致甲方喪失履行能力的,應向乙方支付兩倍回購房款。

4、甲方如期支付回購房款後,乙方必須將本合同項下商品房退還給甲方,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兩倍回購房款。

第八條 關於本協議的通知可按照合同載明的地址送達,一方變更地址的應當通知對方,否則按照原地址寄出後5日內視為送達。

第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合肥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達成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回購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鑑於:

1、甲、乙雙方於_年_月_日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

2、甲方願意保留對該房產的約定回購權。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回購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的條件

一、雙方同意甲方對前述房產擁有回購權,在約定期限內乙方不得對房產進行處置。

二、甲方有權在支付以下全部款項的條件下進行回購:

1、在_年_月_日之前支付乙方全部房款及利息合計元;

2、甲方承擔並支付辦理本合同項下商品房回購的全部手續並承擔全部相關税費,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3、其他費用合計元。

第二條回購商品房的狀況

回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詳見甲、乙雙方於_年_月_日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買賣房屋清單詳見附屬文件。

第三條回購程序

1、甲方應當在行使期限屆滿前0日內通知乙方,並在0日內支付回購款。

2、乙方收到款項後3日內與甲方雙方共同辦理回購過户或者註銷銷售備案手續,相關税費甲方承擔。

第四條回購權因為以下情況之一喪失:

1、甲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提出回購申請。

2、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全部回購款項。

第五條甲方喪失回購權的,乙方對房產擁有完全和不受限制的處分權。如果尚未辦理房產證,甲方必須在三十個工作日內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辦理房產證。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相關手續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辦理房產權證,甲方則應當賠償乙方相對於購房款的30%的違約金。

第六條本協議各條款不存在可撤銷或可變更事由,任何一方不得申請撤銷或變更,亦不得申請減輕或免除本合同約定之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在_年_月_日前未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購房款,視為甲方放棄回購權,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該房產,並不受甲方任何約束。

2、乙方另行出售、處置上述所購買商品房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積極辦理相關各項手續。否則,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所約定的條款賠償乙方。

3、甲方應當對本合同項下商品房的合法性及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或違法情況,足以導致甲方喪失履行能力的,應向乙方支付兩倍回購房款。

4、甲方如期支付回購房款後,乙方必須將本合同項下商品房退還給甲方,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兩倍回購房款。

第八條關於本協議的通知可按照合同載明的地址送達,一方變更地址的應當通知對方,否則按照原地址寄出後5日內視為送達。

第九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合肥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達成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日期:

回購合同 篇8

甲方:

電話:

法人代表:

乙方:

電話:

法人代表:

為確保甲乙雙方利益,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本公司名下的計 平米(祥見附件:房產明細表)出售給乙方;甲乙雙方確定該批產權商鋪出售均價為 元∕平米;出售總價為: 。

二、乙方 年 月 日前,甲方出資 萬元,回購該批商品房。乙方無條件同意將該商品房按本合同約定條款由甲方回購,同時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自行終止,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三、在本協議約定期限 年 月 日止,若甲方沒有將回購本合同項下購房款打入乙方指定賬户,乙方有權自行處置本合同項下的產權商鋪,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回購房產價款。甲方在同等回購房產的條件下有優先購房權。甲乙雙方若協商不成,甲方則無權干涉乙方的處置方案,並需配合乙方辦理房產過户,移交等相關售房手續及工作,在約定回購期限一個月時,仍因甲方原因,乙方無法完成購房相關的手續及交接工作,則視為甲方違約。

四、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房產,雙方在出售,回購過程中所發生的包括但不限於房產交易等相關税費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五、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生效時,同時需簽署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至該房產所屬的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預售房產備案登記。乙方按約定的期限內將全額購房款項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內,則商品房買賣合同即時生效。

六、在協議有效期內,本合同項下的房產不存在抵押,擔保,出售、轉讓,贈予等任何瑕疵。甲方對已本合同項下已對外出租的房產,必須由承租人簽署放棄承租權承諾書。涉及房產所發生任何變動,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七:本協議項下所用條款,甲乙雙方一經簽署生效後,嚴格遵守。若發生違約,違約方除承擔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並一次性支付對方20%的違約金。

七、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回購合同 篇9

本協議由_____方(買方)為一方和____方(賣方)為另一方於_____年____月__日簽訂。

1.反購金額:

第____號合同/電傳項下由,買方購置的________貨物的金額為由買方出售給賣方的貨物的金額,即__________美元。

2.時間:

買方的反購義務務必於________之前履行。

3.貨物:

賣方保證,在反購義務履約時限內,向買方提供下列貨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並予以交貨。

4.出售貨物的企業:

茲同意,買方可向下列出售貨物的企業採購,以履行其反購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交貨:

(1)交貨時間應準確無誤。

(2)貨物可交至任一目的地,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除外。

6.支付條款:

由買方購貨付款的條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違約條款:

買方未履行本合同項下采購貨物義務時,買方向賣方僅支付未履行反購義務部份的金額,以求補償。買方不承擔上述未履約而引起直接的或間接的,可預見的或不可預見的或帶有後果性的損失或賠償金。

一、反購條件(2)

1.概述:

(1)買方承擔的反購義務包括下列條件,除買方另有特別的書面變更,適用變更的條件外,賣方的報價或報價所陳述的出售條件,或在賣方銷售合同中所陳述的條件或賣方規定的其他條件不予以修改,若廢除反購條件需經買方書面同意。

(2)貨物係指買方反購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貨物。

2.讓與第三方:買方可將其義務和權利轉讓給任何人,商號或公司。

3.反訴:不論賣方對買方有何索賠要求,凡根據已籤合同中所規定的買方售給賣方的貨款應予以支付。

4.價格:依據反購義務條款規定,買方所支付的價格應為市場價格且應考慮到交貨條件。

5.所有權的轉移:貨物的所有權,或應在交貨時轉移,或應在付款時轉移。

6.貨物的特殊性質:若貨物具有其特殊性質,賣方應立即用書面通知買方,向買方提供必要的應提供的信息,此信息系作為貨物説明書的組成部份。

7.合同和仲裁的法律:

(1)凡適用所述條件的合同均應受_________________法律的管轄。

(2)無論何時,凡買賣雙方所涉及的條件,或相關的條件,或按所述條件書就的合同等,為此所引起的任何爭議應依照國際商會調解與仲裁規則所指定的三名仲裁員予以終局解決。仲裁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反購條件(3)

1.所有權的轉移:貨物的所有權,或應在交貨時轉移,或應在付款時轉移。

2.擔保:

(1)貨物在交付給買方後________天內,若發現該貨物有任何缺陷,買方可用書面通知賣方,且買方有權按以下第5條規定取消其安排。

(2)賣方擔保貨物的規格與賣方的説明書的規格相一致。

3.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或買方無法控制的任何原因,買方未接收,或未就貨物作出支付,

買方沒有責任。

4.賠償損失:

由於賣方未能向買方出售貨物而導致未能履行其義務,賣方將保證買方免於受損失(不論是例外的,還是其他的損失)。

5.取消:

如果賣方未遵守或履行(不論是否由於不可抗力)其向買方出售貨物而承擔的義務(在不影響上述一般情況下,賣方沒有按時交貨或沒有按同意的質量交貨),或賣方不能(不論是否由於不可抗力)遵守和履行上述的義務時,不論出於何種原因,買方應有下列權利:

(1)向賣方退還已交付給買方的全部或任何一部份貨物(不論所有權是否已轉給買方),風險由賣方承擔,和/或全部或部分取消給賣方的定單(不論取消時貨物是否已交付給買方,不論貨物的所有權是否已轉移給買方)。在上述任何一種情況下,賣方為應買方的請求,立即將買方已支付給賣方的金額退還給買方,買方對賣方不應承擔任何義務。

(2)對第5條不作任何限制的情況下,買方的反購義務將被取消,買方應按其退還貨物的金額解除其反購義務,和/或按全部或部份取消其貨物定單的金額解除反購義務。

(3)第5條項下准予買方行使的任何權利不應損及或影響今後買方應採取的或將採取的行動或賠償。

6.侵犯專利權:

由於使用或出售貨物而侵犯或被訴侵犯專利證書,註冊設計,商標或貿易名稱權利而引起的向買方提出的任何法律行動,索賠,及所需費用,以及買方對這類侵權採取任何法律行動可能發生的全部費用和損失,賣方應向買方賠償損失。

二、預購定單

今有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_____方(買方)向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y方(賣方)依照下列條件定購貨物:

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數量:_________________

3.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支付條款:________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6.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

7.交貨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1953(最新版)

8.技術性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賣方同意於_______________與買方簽訂合同,向買方出售金額為_______美元(即___________美元整)的______________,並於_______________交貨。

10.貨物可交付至任一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除外。

三、購貨定單(反購定單)

今有___________公司的____方(買方)向_______________公司的____方(賣方)按下列條件定購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4.支付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5.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3.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6.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7.交貨條款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1953(最新版)

8.技術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本購貨定單是按照第__________號合同內所含之反購義務制訂,並受____反購的全部條件的約束和管轄,該反購條件為本購貨定單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四、向第三方出售反購貨物標準電傳報價

____方(賣方)向____方(買方)提出下列報價,並依據下述條件出售:

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2.數量:__________________

3.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4.支付條款: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6.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7.交貨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技術説明和擔保索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説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貨物在交付給買方後的30天內發現任何缺陷,買方應在這一時期內就其缺陷發出書面通知,我方在對此通知進行核實後,有權決定,或更換貨物,或部份或全部的將貨款退還買方。

9.所有權:在我方收到全部貨款前,所有權仍歸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拒絕:除第8條。規定的擔保或保證外,我方決不向買方承擔由於本報價所籤合同,有關違反義務所發生的直接或間接損失或賠償金。

11.不可抗力:由於我方所無法控制的任何原因,使我方不可能以任何方式履行本報價所籤合同的任一部份,我方可向貴方發出書面通知取消本合同,在取消合同時將賣方已付的,但還未交貨的貨款退還貴方。

12.爭議:任何時候貴方與我方之間就本報價或本報價所籤的任何銷售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應遵照國際商會調解與仲裁規則指定的三名仲裁員予以最終的解決,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本報價及其合同應受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管轄。

五、轉讓合同

本合同由_____方為一方和____方為另一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鑑於:

1.依據____方與____方之間達成的第_________號合同,____方有義務向____方購買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貨物。

2._____方有權按其義務轉讓給第三方,____方和____方特此同意如下:

(1)_____方同意接受轉讓,以履行____方反購義務,其金額達______________。

(2)一俟_____方義務已履行證據出示後,____方將支付____方代表____方購得貨物的____________%金額。

(3)_____方義務已履行證據應附有下列全部文件的副本,方為有效:

(1)購貨合同,包括按上述合同號____方反購義務已履行的聲明。

(2)提單或其他交貨單據。

(3)貨物的付款證明。

3.為供貨方報價超過原合同價或未按購貨合同規定的日期交貨,則解除z方履行合同的義務。如果價格過高,或未按商定的交貨日期交貨,妨礙義務的履行,____方應詳告____方。

4.____方同意,由於____方違反其義務,則向____方賠償____方所遭受的全部損失和賠償金。

5.如果在_________年前,____方還未履行其代表____方的反購義務,____方應有權重新談判和/或全部取消本協議。

6.____方和____方之間關於本合同所發生的全部爭義應遵照國際商會調解與仲裁規則而指定的三名仲裁員予以最終解決。仲裁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各方面均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管轄。

回購合同 篇10

股權回購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出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標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一、目標公司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的企業法人,其註冊地址為: ,註冊資本為 元。

二、甲方為目標公司股東,佔有 股權。乙方為該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佔有 股權。

三、為使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勤勉盡責地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股權回購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股權回購

1.甲乙雙方同意,當出現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情形,甲方將回購乙方所擁有的目標公司的所有股權。

第二條 股權回購的情況

1.若乙方在合同生效起三年內出現以下情況的,甲方將以人民幣 | 元(大寫: )回購乙方所擁有的目標公司的所有股權:

(1)主動與目標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2)未經甲方同意,向任意第三方出讓目標公司的股權的;

(3)未經甲方同意,將目標公司股權用於設定抵押、質押、擔保的;

2.若乙方出現以下情況,甲方將以該情況出現前最近一輪的目標公司的融資或眾籌的估值來回購乙方所擁有的目標公司的所有股權(即回購價格=目標公司估值×乙方所擁有的股權):

(1)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

(2)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5)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乙方在任職期間,由於受賄索賄、貪污盜竊、泄漏公司經營和技術祕密、損害公司聲譽等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可選)

(7)開設相同或相近的業務公司或在相同或相近的業務公司中任職的;(可選)

(8)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公司持續工作滿三年後,方可自由處分目標公司的股權。

2.乙方應當與公司簽訂並遵守《競業禁止協議》、《保密協議》,不得以任何不正當、不道德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不正當、不道德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競業禁止協議》、《保密協議》所規定的乙方應遵守的內容。

3.若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行使回購權,乙方應配合甲方在乙方自動離職、被開除之日起 日內或者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相關的工商登記變更。

4.甲方和乙方各自負責繳付有關法律要求該方繳納的與本合同項下股權回購有關的税款和政府收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若因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約定的時間內完成工商登記變更,每遲延一日應支付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約定造成守約方經濟損失的,均應對守約方作出全面且足額的賠償。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權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訴訟。

第六條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目標公司執一份。

股權回購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出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標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20 年 月 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gouxiao/8gj68n.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