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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購銷合同(精選14篇)

商品購銷合同(精選14篇)

商品購銷合同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商品購銷合同(精選14篇)

購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第二條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__

第三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_

第五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

4.運輸費:_______

第六條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__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___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_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__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註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註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註銷合同部分總額__%的補償金。

第九條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蓋章)乙方:____(蓋章)

代理人:_____(蓋章)代理人:___(蓋章)

負責人:_____(蓋章)負責人:___(蓋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

開户銀行、帳號_____ 開户銀行、帳號____

____年__月__日

商品購銷合同 篇2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本合同於年月日在簽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合作期間的所有產品在平台上進行銷售訂立本合同。

1、合作方

本合同的甲方代表買方,包括其下屬子公司。

乙方代表賣方,包括其下屬的子公司及各類分支機構,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各項條款適用於甲乙雙方的總公司及所屬的各地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機構、辦事處等機構。

2、名詞定義

21產品:指由乙方生產或經銷的,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雙方約定的標準,並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權益的合格產品。

22供貨價格:指在乙方給予所有經銷商的最低真實價格的基礎上進行協商,取得一致的價格。

23殘次品:指產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後中本身固有的或發生的外觀、性能、質量等任何一項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行業標準,廠家標準及合同約定的標準等任何一項標準的產品。

24滯銷產品:指甲方從乙方購進的入庫後天仍未銷售出去的產品。

25特供品:指根據雙方的經營需要,甲方從乙方以特殊的供貨價格進購的產品。

26貨到付款:指甲方在乙方產品到達甲方庫房,驗收合格後向乙方支付貨款。

27款到發貨:指甲方先行付款,乙方在約定時間內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的情形。

28回款額:指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貨款,包括扣抵乙方在甲方處欠款的款額(將價款、退貨款除外)。

29賬期:指產品進入甲方指定物流中心到甲方支付貨款之間的時間。

210降價款:指由於供貨價下調而產生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降價金額。

211名譽損失:本合同中所稱給甲方造成名譽損失的情況,是指給甲方或甲方相關聯公司的名譽、商號、商標、商譽造成負面影響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

2111因產品問題(包括但不限於質量、假冒偽劣、虛假宣傳、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問題)或乙方提供的售後服務問題被媒體(媒體包括但不限於電視、廣播、報紙、雜誌、網絡等)曝光的。

2112因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媒體曝光的。

2113因產品問題或乙方提供的售後服務問題被有關部門、機構、

消防公告的。

2114雖未被曝光,但因產品問題或售後服務問題造成相當多的人認為或知悉甲方的產品服務存在問題的。

2115產品不合格、退貨、返修率合計超過5%,致使甲方名譽或商譽受到負面影響的。

2116其他給甲方相關聯公司名譽、商號、商標、商譽造成負面影響的情況。

212賬扣:指結算貨款時直接扣除的款項。

3、產品訂購

31甲方向乙方正式提交訂單的方式包括以下幾種:合同書訂單形式、電子數據訂單形式、電話訂單形式、口頭訂單型式等,以上所有訂單形式均適用於本合同。

32甲方以上形式之一向乙方發出訂單的,乙方應在接到訂單後1日內進行確認並告知甲方確認結果。

甲方在要求的送貨時間前1日,有權撤銷或變更訂單。

33乙方負責將訂單列明的產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足量保質交付到甲方指定的物流中心,其間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產品在交付甲方並驗收前(驗收以甲方入庫單據為準),一切風險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4甲方款到發貨的產品,乙方應在甲方付款後日內送達全部貨物。

35乙方保證以市場上最優惠的價格提供質量最好的產品,並承

諾所有交付的產品符合訂單以及本合同要求,並均與合同談判過程中向甲方展示的樣品完全一樣,保證產品清潔、包裝完好、適宜銷售,不得有任何包裝損壞或潮濕、變色或其他影響產品正常銷售的問題。

36甲方收到產品後對產品數量、外包裝、產品型號進行驗收。

在驗收過程中,如發現所交付的產品與訂單要求不符或外包裝破損等情形時,甲方有權拒收。

4、貨款結算

41結算期:產品經甲方驗收入庫後日進行結算。

42貨款結算方式為:1、支票;2、匯兑。

43乙方預結算前向甲方提交當期貨款的結算單據,甲乙雙方可進行核對,並整理相關票據。

如遇節假日,結算期相應順延,未到結算期的貨款不予結算。

甲方對乙方提交的結算金額進行書面確認,任何個人無權代理甲方對此作出表述與陳諾。

44合作期內,不論何種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質量問題、殘次品、滯銷品)甲方向乙方退換的產品、乙方應在換到位或在日內退還貨款,如果需要賬扣(包括產品的降價款)的,乙方應在日內向甲方簽署書面確認書。

逾期未調換、未退還貨款或未確認賬扣的,經雙方協商3日內沒有明確處理方案的,甲方有權在下次貨款結算中直接扣收。

45當期貨款的結算金額以甲方已到結算期的應付款金額扣除採用賬扣方式收取的乙方逾期未付的降價款、退貨款、商業折扣款、退

殘款以及其他乙方承諾支付的款項後的餘額為準。

(表述上不是很準確)

46貨款結算採取“錢票兩清”的原則,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乙方必須同時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專用發票,在增值税專用發票未交訖之前甲方可拒絕支付貨款。

5、雙方權利義務

5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付款,乙方應按合同約定交付產品。

52甲方應及時將乙方提供的產品資料上傳到網上,乙方應配合甲方提供相應的資料或拍攝產品。

53甲方支持乙方在是賣家,乙方在甲方提供的這個網址上,應該是平台進行賣貨)同時乙方協助甲方進行各種促銷活動(乙方還要協助甲方進行促銷活動,那麼乙方就不只是在買甲方的產品而且還有給甲方搭建平台,讓甲方在平台上賣的一種動機),並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促銷費用。

54所有即將上市的新產品乙方在第一時間(不得晚於廠商公佈的上市時間)通知甲方,同時確保新品的貨源,甲方及時將新品進行上櫃(這塊的意思是説甲方負責產品的運營嗎?還是説整個京東都是一個平台,有些產品,廠家只是佔一個窗口,這塊得搜搜)。

55乙方需按合同附件的約定向甲方提供相關資質材料,並保證材料的真實可靠性。

如相關資料有變更,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如乙方提供虛假資質文件,應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甲方損失。

商品購銷合同 篇3

供方: 簽訂地點:

需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備註

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備註

合同總金額:

二、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

1、按國家標準、部委標準執行;

2、無國家和部委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3、沒有上述標準,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滿足需方技術要求、使用要求。

三、交貨地點:。

四、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後供方 日內到貨。

五、運輸方式、費用負擔:供方負責運輸及運輸費用。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無。

七、包裝標準、包裝貨物的供應與回收: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若無上述技術規定,供方應合理包裝,確保安全運輸至目的地。包裝物由供方提供,不得向需方另行收取費用。

八、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依照技術標準驗收,驗收若不合格,需方有權拒收、解除合同;供方對其產品質量負責,質保期內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應負責無償修理、更換。如裝配不符,雙方退款退貨。運輸過程中對合同中的訂貨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供方承擔。供方承擔上述情形下給需方造成的損失,驗收若有異議,驗收異議期為驗收後30工作日。質量異議期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九、隨機備用、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按出廠標準執行。與主產品一起提供。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付款。供方在貨到7日內提供17%全額增值税發票。

十一、違約責任:供方按時交貨,需方及時付款。

1、供方若逾期交貨或逾期提供發票,每逾期一天,供方承擔合同總金額1 %的違約金。

2、若不能交貨,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20%的違約金。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應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取得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傳真件、掃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五、合同履行地:需方所在地。

供方:

需方:

年 月 日

商品購銷合同 篇4

甲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

乙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

風險提示:買賣的標的物

雙方一定要明確約定買賣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生產廠家,數量等詳細內容,儘可能把產品的各項標示都作為標的內容寫進合同。如有樣品的,雙方應封存樣品並可進行公正。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與否產生糾紛。

同時,要求供貨方對產品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作出保證或承諾,防止其產品上存在權利限制,如產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等影響到標的物的交付。

1、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價格:

2、付款時間與方式:

風險提示:質量標準

實際上,商品缺少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非常普遍。採購合同一定要寫上具體的質量標準,而不能直接寫“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避免發生質量糾紛時“沒有規矩”;

在供方為外商的情況下,更應該明確約定質量標準,因為我國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如果有)僅約束國內企業,對外商並無直接約束力。在這種情況寫上適用國家強制性標準,將無法確定是哪個國家的標準,從而導致此約定不明,等於沒有約定。

2.1甲方於收到______產品______日內全額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貨款。

2.2乙方於貨款入賬_______日內提供甲方全額增值税發票。

3、交貨方式、交貨日期及交貨地點:

3.1交貨日期:合同生效後_____日內乙方交付甲方_____產品。乙方收到甲方貨款後,交付甲方_______產品。

3.2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風險提示:驗收標準

驗收標準約定不明時,極易發生產品質量糾紛。

應在驗收條款中詳細列明貨物的驗收標準、驗收手續及過程,還可選擇約定驗收結果的最終確認權人。同時還應詳細列明貨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時的處理方式、及以處理過程的溝通與銜接。

4、質量標準:

4.1乙方所提供產品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

4.2在質保期內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要在__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相應處理,__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特殊情況需要乙方提供備機給甲方。

5、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價款及支付方式

採購合同的主要義務是一方給物,一方給錢。因此,價款是採購合同的最為重要的內容之一。採購單一貨物,價格固定,價款比較清楚,一般不會產生爭議。如果採購多種貨物或進行長時間的貨物買賣,價款較為複雜,一旦約定不明,則極易產生爭議。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產品單價、計量標準、數量、產品附件等,對於涉外合同,還應當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防止出現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應當約定明確,價款支付是現金支付,還是用支票支付;如果採用匯款,匯費由誰負擔等細節應當明確。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

5.2如發生交貨日期延遲,乙方每延誤一天交貨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貨款,如甲方沒有按期支付,每延誤一天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6、爭議的解決:

6.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6.2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6.3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6.4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6.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商品購銷合同 篇5

供方:

需方:

為確保供需雙方的好處,特制訂如下銷售政策:

一、瓶裝啤酒的產品名稱、規格、價格、數量:

1、產品名稱:

2、產品規格:瓶裝啤酒有精裝塑包(1_9)和彩箱包裝(1_12)。

3、產品價錢:普通型暫定8度塑包型小環標9.90元/包;塑包大環標10.60元/包,精製大環標12.80元/包,普通彩箱16.00元/箱,高級彩箱18.00元/箱。依據原資料及饈物的市場價格浮動,由供方給需方價格,如有價格變動,供方須要3日內通知需方。

4、銷售數目:需方全年銷售一般型啤酒30萬/瓶一組,按月規劃銷售供貨,三個月完不成打算,供方有權解除合同。

5、12月底實現任務將保證金退還給需方,如完不成任務供不付保證金,逾額完成到達100萬瓶送長安之星麪包車一輛,完成200萬瓶送桑塔納一輛。

二、產品選題:

系列啤酒產品德量契合國標,堅持期內合乎產品運輸,避光常温0-25度以下貯存及畸形銷售前提下,如湧現品質問題,由供方負責,但需方發明批量產品存有質量問題,必需在貨到旬日內以書面情勢告訴供方,否則,需方即確認本產品及格,呈現任何問題概不負責。

三、交(提)貨方式:

供方指定倉庫,當場提貨,當場驗收。因商標造本錢合同條款不能實行(包裝外觀、文字的修正)時,乙方批准給予體諒和支撐。

4、運輸方式及費用:

供方代理運輸,所有發生用度由需方承當,或需方自提均可,汽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直接向承運方索賠,鐵路運輸失盜或造成喪失向保險保價部分索賠。

五、銷售範疇:

系列啤酒指定(市、區)一家總____,未經供方允許,需方不得自行轉讓交易合同,否則則視合同無效。需方在合同商定的縣、市、地域內銷售,不得衝擊其它縣、市市常在所銷售區域內銷售價格必須同一,不得降價銷售,否則供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或採用處分辦法,扣留全年返利跟保證金。

六、返利結算:

銷售供方啤酒按銷量不按期履行返利政策、不反覆返利措施;需方銷售20萬瓶,每瓶返利2分;銷售40萬瓶,每瓶返利5分;銷售60萬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額只能按現行價格提灑,可頂下年銷售義務額。

七、空瓶加收及驗收尺度:

供方回收本標的空瓶,普瓶0。45元/個,600異型瓶0。45元/個盤算,只頂酒款,不付現金。

八、結算方式:

現金(匯票)結算,款到發貨。

九、違約義務:

雙方依照經濟合同法承擔責任,需方違約不退保證金,供方違約雙倍退還保證金。

十、解決合同糾紛方法:

雙方如有糾紛,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國民法院管轄受理。

合同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需方向供方交合同保障金全任元后方可生效。本合同終極説明權歸本系列產品公司所有。

供方:

需方:

商品購銷合同 篇6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項目名稱:

簽訂地點:合肥大楊建築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龔窪恢復樓項目部辦公通過甲方考察確定乙方為甲方供貨單位,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雙方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金額:

備註:本合同中訂貨總量為概算數,合同簽訂之後,發生增加或減少時,按實際送貨總量結算。

二、質量標準:

1、已方所供的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生產供應;顏色按乙方送交的樣板顏色為準。

2、每批次瓷磚生產時均有一定色差,請甲方合理安排施工。

3、乙方所供瓷磚有大小、方正、翹曲的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同批次瓷磚產生色差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調換時間為15天)。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送貨時間甲方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所需瓷磚數量。供貨數量由甲方提供。

2、送貨地點。

3、乙方瓷磚進場時必須由甲方指定的材料員驗收並開具憑證,已雙方簽字確認的數量為準。

四、運輸及運輸保險費用:

乙方所供瓷磚的裝車、運輸及運輸保險(即運輸途中的材料設備、運輸工具集司乘人員安全)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卸貨由乙方負責。

五、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公路或鐵路運輸要求,包裝物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回收處理。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磚在運輸途中時產生的所有損耗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的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七、驗收標準、方式及異議的提出:

乙方所提供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有乙方和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共同驗收,雙方驗收人員在驗收憑證上共同簽字,並依此驗收單作為結算憑證;如對所供瓷磚質量標準有異議,甲方須在施工開始前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結算、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以甲方材料員簽字的瓷磚供貨清單上的數量和單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在每批瓷磚到達工地現場經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及乙方送貨人員共同驗收簽證後個工作日內支付該批瓷磚貨款額度%,該工程瓷磚項目施工完成後付總貨款,餘款在此工程驗收前付清。如甲方工程驗收前不能付清餘款,超過天按延期付款金額的千分之二追繳違約金。付款全部採用銀行轉賬,匯入本合同各方確定的指定賬户。

3、建行賬號:

4、如果甲方不能按時付款乙方有權停止供貨,並追繳前期材料款,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其他約定事項:

在施工中瓷磚損壞、浪費損耗由甲方負責,但乙方須補足工程所需的瓷磚以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其他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十二、補充協議

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貨通知後15天內必須供貨到現場。

2、因乙方供貨及調換不及時造成甲方工期延誤和工人誤工費由乙方負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日期:

商品購銷合同 篇7

1.1 銷售合同

銷售合同(正面)

__________公司

買方和賣方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商品名稱

雙方同意在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按本合同的條款規定,由賣方向買方提供下列商品:(略)

2.期限

交貨日期從_____起至_____止;或每滿一年後由一方當事人至少提前三十(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所確定的日期為止。

本合同中的“合同年”是指到_____為止或每年到此時為止的十二個月。

3.商品規格

賣方商品裝運時的規格標準。

4.商品數量(略)

5.價格

可按本合同背面第七條規定上浮。

6.附加條款規定

本合同背面的附加條款規定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效力等同當事人簽名前所列條款。

買方(簽定)_______________  賣方公司(簽字)_______________

(反面)附加條件規定

7.價格浮動

賣方提價可在每個季度的第一天進行,但至少應提前十五(15)天將其書面通知提交方式郵寄買方。買方則有權在漲價生效日之前向賣方提交或郵寄通知,取消漲價部分的定貨。

8.税收

附買價外,買方還得支付賣方因生產,銷售或運輸本合同有關商品而規定繳納的所有的政府税收、營業税和(或)其他一切收費(純收入所得税除外),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9.較低競爭價格

如買方向賣方證實,買方可在任何一個合同年度內從任何一製造商處按類似條件規定購得在美國生產的上述商品,且質量一樣,數量等同本合同年度尚未交貨數量,但價格低於本合同之定價,如賣方拒絕就上述數量商品按此價格進行降價,買方可向其他製造商購買該數量商品,並減少按購買數量該合同所承擔的購貨義務。

10.裝船發貨

如無另行規定,買方每月定貨量及每月裝船發貨量應大致相同,如因缺貨而影響每月裝運,則應依量大致按合同年平均進行裝運。如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定貨,賣方將無義務提供未定購貨物。

11.貨款支付

支付方式為,取貨全額即付,如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支付貨款,除其他補救之外,賣方有權中止合同或停止發貨。

12.索賠

買方收到按本合同所發商品後十五(15)天內不向賣方提交索賠通知,則視為無保留接收該商品,且放棄一切有關權利要求。買方承擔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本合同所提供之商品或將其與其他商品混合而產生的一切風險和責任。任何索賠,無論是因未提供應提供之商品或是否因過失,數額均不得超過索賠物的買價。任何一方均不對間接或繼後的損害負責,不論其是否是因一方當事人過失而引起或產生。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天災、火災、洪水、戰爭、破壞、意外事件、勞資糾紛或勞力缺乏)、政府法律、法令、規則和條例〔不論是否合法,包括(但不排除其他)優先權、徵用、分配及價格調整限制等〕、物資設備及運輸短缺,以及其他類似或不同意外事故,雙方當事人均可免去違約責任。遇此事故的當事人有權免去全部或部分在該事故期內本應收、發的貨物,免去之數額應從合同總額中扣除。由於上述事故使得賣方無法提供本合同規定數額之某種商品,賣方有權公平合理地在其顧客、部門和分公司間就可能提供之商品進行分配。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迫使賣方為滿足買方的供貨而向他人購買商品。

14.其他規定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履行以及有關產品的提供等均應遵守產品生產地州的法律規定。本合同經當事雙方充分討論同意締結。賣方保證所提供之商品符合商品規格標準及本合同中有關規格的其他明文規定,保證合理包裝及標記商品,並與集裝箱與商品標籤上的內容一致。以上保證具有排他性,將替代其他一切保證(不論是書面、口頭或默示),包括以上明文規定之外的購銷保證及特殊供應保證。本合同對雙方當事人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效力,並保證其各自的利益,但預先未徵得對方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轉讓無效。未經賣方委託人書面認可,任何合同的修改或其條款規定的解除都將無效,此種修改或解除也不得因賣方認可或接收含有其他條款規定的購貨單而生效,不論此貨單是否經賣方委託人簽字。

1.2 訂購單(美國《統一商法典》規定的格式)

(正面)訂購單

發票、貨箱和裝箱單上均應填寫訂購單編號

訂購單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商: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貨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致: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供方)

經由_________________船上交貨   條件:_________________ 到達地:________________

按貴方報價:________________    約定到達站港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本編號訂購單完全依照正、反兩面的説明和規定作成。

數量:__________規格型號: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

如所訂產品和(或)物資是為執行與美國官方所籤合同,本訂購單之規定將由附表上的規定加以補充。

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説明和規定

1.承兑副本須及時簽字送回。

2.裝箱單據必須完整,最後一張單據應註明“貨物備齊”。

3.每箱貨物、裝箱單和發票上均應註明訂購單編號。

4.發票一式兩份,最遲須在裝船次日寄出,每張發票都應附上提單或運單。

5.貨物必須交到需方收貨處,不得提交給任何個人或部門。

6.額外費用

除非事前經書面通知同意,否則不得增收任何額外費用,包括裝箱、包裝、搬運費等。

7.支付

貼現期以收到貨物或發票(以後到者為準)之日起計算。不得采用貨到付款辦法,不得使用匯票。

8.數量

必須保證充足供貨,未經需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訂貨數量。需方可拒收並退回未經認同之供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承擔。

9.價格

如本定單未就價格作出規定,貨物應按最後報價或現行市價付款(以低者為準)。本定單所填價格不得高於最後報價,所定價格必需經需方認可。

10.適用的法律

供方保證本定單所涉及貨物之生產、銷售和定價均不得觸犯任何聯邦、州或地方法律。

11.公正勞動標準法

供方保證按本定單發運給需方的貨物均是按公正勞動標準法規定生產製造。

12.擔保條款

供方確保按本定單或按需方要求規格所提供的一切物品完全符合規定,在材料、工藝及適銷方面沒有缺陷。此擔保在交貨之後仍然有效,且不得因需方接收所定貨物或商品以及支付貨款而失效。凡有違反本定單或不符合本定單提供的規範之行為,以及其他任何例外或變更都必須經過需方採購部門的書面認可。

13.取消訂貨

如供方不按規定按時供貨,或供方違反本定單及擔保條款在內的規定,需方有權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交之定貨。

14.驗收

需方有權驗收和拒收貨物。次品和不符需方規格要求的產品將擱置等候供方通知,損失由供方承擔,如供方同意退貨,費用應由供方負責。如驗收發現所收到的貨物不符需方規格要求,需方有權取消未發運部分定貨。驗收前所支付的訂貨款不得構成承諾,因此不得影響需方對供方的任何或所有權利要求。

15.專利

供方保證此定單所供產品不得侵犯任何美國頒發的或經協定規定的專利證書權,並保證不讓需方、其轉讓人、其顧客及用户遭受侵權之訴。

16.轉讓

未經需方書面同意,供方不得轉讓此合同。

17.合同解釋

本合同將按_________州的法律進行解釋。

1.3 購銷合同修改協議書

雙方當事人如想修改某一合同內容,可簽定以下協定:

協議書

雙方現同意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購買500薄耳土豆的合同作如下修正:

1.將有關供貨日期的第5項改為:(變動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有關擔保的第8項改為:(變動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其他條款保留不變。

__________________(賣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買方簽字)

商品購銷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日期:年月日

供 方(甲方):河北嘉信空調設備有限公司 需 方(乙方):鄭州鉑鋭貿易有限公司

本合同文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為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向乙方購買空調機組簽定以下合同。

一、雙方確認的機組,品牌、型號、數量、金額:

1、設備清單:

二、交貨時間、地點:

1、交貨時間:乙方接到甲方開工通知後,根據甲方工程進度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設備進場。

2、交貨地點:

3、運輸費用:運輸費用包括在合同價內。

4、所有權轉移:本工程驗收合格後,所有權轉移至甲方,在此之前空調設備損壞及缺損

由乙方負責。

5、甲方聯繫人或委託聯繫人:

6、乙方

聯繫人或委託聯繫人:王慧麟

三、付款方式:

合同訂立後支付設備定金,即人民幣 元,乙方應在收到貨款 7日內將全部設備交付給甲方,經甲方驗收清點合格,支付剩餘的設備款,即人民幣元。甲方的清點驗收並不代表甲方對本合同產品質量、技術標準、品牌等的確認(本公司購買設備是全額付款)。

四、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所有產品均需達到生產廠家的技術標準要求,均為原廠生產,且未經使用。設備質量問題按廠家三包規定執行。

五、保修期:

1、貨物驗收完畢後,乙方為甲方辦妥有關保修手續,並將空調的隨機保修卡交於甲方,保修期從發票開具之日(即本工程全部通過驗收之日)起計算;

2、保修期內,乙方承諾在接到甲方報修通知後24小時內作出響應。保修期過後售後服務,詳細情況雙方另行協商。

3、設備保修按生產廠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糾紛處理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七、違約責任:

甲方延遲付款或乙方延遲交貨的(除不可抗力外),應向對方支付每個履約期應付款項

0.5%/每天的違約金,總違約金不超過總款項的5%。延遲日數超過守約方可以履行解除合同,違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合同總金額為最終金額,甲方不再承擔額外費用(除圖紙外需增加變動的)。

九:附件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定日期:年 月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公章: 公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商品購銷合同 篇9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燈具購銷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規定,特簽定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燈具的型號、單價(詳見附表)

二、本合同的總價為人民幣大寫:約壹拾陸萬元整(¥:16000元),最終結算金額如超出或者減少合同約定的數量,那麼所有增加或減少的按實際增減數量以及合同約定單價進行增減結算。

三、產品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GB7000—1996和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圖紙)以及甲方設計簽字確認的樣品生產,產品質保期為三年。

四、包裝標準及要求:按乙方產品出廠包裝標準包裝。

五、交貨期限:20_年11月底。

六、交貨地點及方式:地點為甲方工地方式為落地交貨。

七、運輸方式、費用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在三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0%作為合同預付款。

2、在乙方所有貨物送到現場,經雙方安裝驗收無誤後,支付合同總金額的40%。

3、工程竣工驗收後,甲乙雙方一月內進行結算,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

九、安裝與驗收:

1、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安裝服務。

2、乙方貨到工地現場由乙方組織甲方進行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或所供產品不符合設計要求,乙方負責免費更換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十、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條約定付款,屬甲方違約,每延期一天付款,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違約金給乙方。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條約定交貨,屬乙方違約,每延期一天交貨,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違約金給甲方。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則協商解決,如經協商無法解決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附表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購銷合同 篇10

甲方(供應商):

乙方(購買商):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手機美容保護貼系統”設備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購銷方式:

一、甲方提供生_A用具、器材、_A品及技術服務予乙方,乙方購買甲方的設備後,在沒有得到甲方的允許下,嚴禁回銷往香港、澳門及國內市場。

二、首次訂購_A品 ( 另見附表:包膜材料及工具表 )

加盟費_槿嗣癖_30,000元,由雙方確認共同簽訂合約當日,乙方先付50%(即人民幣15,000.00元整)作付運訂金,有關包膜材料及工具甲方須於十五個工作天內交付乙方,經雙方確認系統運作正常後,乙方需即時清付總額_N數(人民幣15,000元整),收款後甲方發回電子收據。

日後如需技術支援及圖庫更新,則每月收取費用_槿嗣癖_300元整(簽約日起首兩個月免費技術支援及圖庫更新,由第三個月起七日內繳付費用予甲方提供之銀行賬户)。而技術支援費必須以六個月_櫚ノ唬_一次性繳付合共人民幣1,800元予甲方,期滿後乙方可考慮繼續或不接受甲方之技術支援及圖庫更新。

三、 雙方權利和義務

1. 授予經營權──甲方只允許乙方進行單店經營(如需授權專利連鎖加盟,於後頁備_]附加條款共商簽訂),乙方自主經營,甲方不加干涉及參與。

2. 培訓──由乙方交付訂金日起,甲方給與乙方人員培訓_櫧_14個工作天(包括組裝器材、使用、一般維修、軟件使用、技術培訓等),住宿及膳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需甲方支持,甲方將視情況代_榘才_(以合同最終確定 )。培訓內容見附表(手機美容及招客技術培訓課程)。

3. 技術支持和設備維護

甲方所提供的合同設備,至有效合同期內,硬件部份由生_A廠商提供特約維修(打印機除外) ,軟件部份包括手機外形及圖庫更新,於繳付費用後當月更新,乙方提出維護(更換)申請,並將需要維修(更換)的設備或零件寄經甲方,甲方收到後三個工作日寄出維護(更換)之設備予乙方,硬件維修期_橐荒_(非人_樗鴰_)超出日可代_橄虺Х獎_價維修。

4. 作業工具和耗材

乙方可自行添置作業工具和耗材,唯手機的保護膜必須向甲方購買,否則因不當使用耗材而引致打印機損壞,甲方恕不負責維修。

5. 保密協議

_槲_護甲乙雙方及加盟商户之利益,乙方及其人員除了正常從事商業經營之需要外,不可將甲方任何部份內容透露給他人、其它公司或團體,乙方須承認這個經營系統的任何部份的機密性屬於甲方的專利。

6. 付運方式

甲方會在付運前,乙方在場的情況下檢查所有器材工具齊備無誤,才交予乙方,乙方須自行負責所有工具器材的搬運和安全,及器材的組裝。

7. 額外技術支援

因涉及支援內容可能很廣泛,須另議。

8.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備 :此合同_槲葱薅┏醺澹_日後以完全修訂版 省

甲方:、(公司蓋印) 乙方:(公司蓋印)

公司代表:(簽署) 公司代表:(簽署)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商品購銷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 傳真:

聯繫人: 聯繫人:

郵編:郵編:

甲、乙雙方均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成立、有效存續、正常經營的公司,均具備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資質及能力。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的基礎上,經過認真磋商,就甲方購買乙方產品(以下稱“合同產品”)事宜達成以下共識:

1 採購的合同產品 1.1合同產品的詳細規格、説明、標準等內容見附件一《產品明細》)。

1.2合同總金額:¥(人民幣大寫:整)

1.2.1上述價格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應向乙方支付的最終價格,其中已經包括所有的運保費、安裝費、售後服務費和税費等,除該合同金額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費用。

2 付款時間 2.1付款:甲方預付款10%的定金給乙方,即¥,大寫。貨到甲方指定地點並經驗收合格後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剩

餘全款(¥)。

3 付款方式

3.1 所有款項均以人民幣結算,支付方式可為現金、支票、電匯方式。

乙方帳號信息如下(如乙方不另行通知,則甲方按如下執行):

公司名稱:

開户銀行:

賬號:

4 到貨時間和地點

4.1 交貨地點:,或甲方在乙方交貨前以書面方式具體指定交貨地點。

4.2 交貨聯繫人及電話:

4.3到貨時間:貨物務必準時到貨,不得以天氣因素推遲到貨時間,請乙方做好一切事物的準備及解決辦法。貨物必須是同批次貨物,不能有任何偏差。如有偏差乙方負全責。

5 包裝及運輸

5.1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一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產品及相關配件應當是該產品生產商生產的全新的合格產品;並且該產品應適合長距離運輸,並符合生產商的產品出廠包裝的要求。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的包裝不符合生產商的產品通常出廠包裝的要求,或產品存在劃痕或被毀損的現象,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更換該產品或做退貨處理。

5.2乙方承擔產品交付甲方前的一切費用及風險(本條款所指交付是乙方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並經甲方或甲方的最終用户驗收合格並出具驗收合格證明後視為交付)。

6 違約責任

6.1乙方在規定期限內不能按時履行義務的,如未能按時交付合同產品或服務,則每延期一天承擔合同金額0.1%的延期交貨違約責任,遲延履行超過10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賠償責任。

6.2乙方所提供的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標準時,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負責及時更換和/或修理,甲方保留退貨的權利。在此情況下,乙方交付不符合合同產品的期間及更換或修理的期間按乙方延期交貨處理,乙方應按每延期一天承擔合同金額0.1%的延期交貨違約金責任。

6.3如果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的第9條和第10條,則甲方有權單方以書面通知來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4 若乙方提供產品或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甲方有權拒付到期款項。

6.5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確約定,否則本合同中應該償付的違約金或賠償金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守約方可以從其應向對方支付的到期應付款中直接扣除上述違約金或賠償金。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或不足以補償守約方損失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就其損失進一步給予補償或採取其他法律許可範圍內的救濟措施。

6.6 甲方在規定期限內不能按時付款,則每延遲一天,支付合同金額0.1‰的違約金,以合同金額5%為限。

7雙方蓋章簽字回傳,合同即時生效。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產品明細》

(附件一)

備註:乙方需提供甲方千分之三的備品以保證貨品的質量,此金額不包含運費。

商品購銷合同 篇12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適用於乙方總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區劃範圍內開設的連鎖門店或關聯公司(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連鎖門店或關聯公司就簽訂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權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體包括: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購銷商品清單》。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進口及專項經營等許可或證明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雙方確認的調價日期起生效,適用於該日期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説明書或樣式説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説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他説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説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説明的,應當符合該説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權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__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二。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_________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1)乙方電子商務平台

(2)電子郵件

(3)傳真

(4)訂貨合同

(5)其他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正規條形碼、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如不能接受,應當在_________小時內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實質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_________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商品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給乙方,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也自交付時起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及時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如乙方無法在到貨後的_________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向甲方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4、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甲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對於存在質量問題的商品,甲方應當予以退換貨。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具體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商品折扣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三。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

(1)不接受退換貨

(2)有條件的退換貨

(3)在商品總價值_________%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的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_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

(2)滯銷、過季商品

(3)其他:_________

在第_____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

(2)滯銷、過季商品

(3)其他:_________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_________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_________日內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降價處理B、退貨,乙方承擔運費C、自行銷燬D、其他:_________)方式處置該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對賬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及結算週期為:

(1)預付

(2)現結_________日(空白處填寫的日曆天數為"現結間隔週期")

(3)月結_________日(本合同"月齡"的起始時間為:A、當月1日至末日B、當月_________日至次月_________日;空白處填寫的日曆天數為"月結間隔週期")

(4)滾動結算_________日(空白處填寫的日曆天數為"滾動結算週期")

(5)其他,具體定義為:_________。

2、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賬日、結算方式或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賬日、結算方式及結算週期另行製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3、採用第1款第(3)、(4)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賬日。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賬日為每月_________日。乙方應當在該日的工作時間內安排工作人員同甲方業務人員進行賬務核對。對賬時雙方應當核對的原始單據包括:商品訂單、甲方出具的送貨/出庫單、乙方出具的入庫/驗收單、退換貨單據以及促銷費用單據。根據對賬結果,乙方出具《商品對賬單》(附件四)經雙方代理人簽字確認後作為結算依據。乙方逾期不予對賬的,甲方可依據上述對賬單據出具《商品對賬單》,交乙方確認;乙方收到後3日內既不確認又不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商品對賬單》的內容。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可在約定的結算週期屆滿後持《商品對賬單》及相應數額的增值税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

(1)現金

(2)轉賬支票

(3)電匯

(4)_________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反對商業賄賂

甲乙雙方應當堅持誠實信用、公平交易的商業原則,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對員工的管理和教育,對任何商業賄賂和其他不正當交易行為均應共同予以抵制,同時有義務向對方提供相應的信息和證據。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_____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_________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的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甲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乙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甲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應當先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3)喪失商業信譽;

(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約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後,對方在_________日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並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1)存在本合同第十條第2、3、4、5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他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被取消時。

(6)有證據證明對方存在商業賄賂問題,經書面提示後,再次出現類似問題的。

4、合同解除後的結算

(1)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賬與結算。

(2)除購銷商品的貨款外,對於乙方已經收取的整個合同期內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還。乙方可留存該結算期內結算數額10%的貨款作為商品質量保證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個月內如甲方產品不存在質量問題,保證金則應當退還甲方,如存在質量問題,保證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損失。

十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開户銀行/賬號:_________       開户銀行/賬號:_________

税號:_________            税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商品購銷合同 篇13

總合同號:  字第 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户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户銀行、帳户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商品購銷合同 篇14

商品購銷合同

商品購銷合同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於確認之日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説明書或樣式説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説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説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説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説明的,應當符合該説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1)乙方電子商務平台(2)電子郵件(3)傳真(4)訂貨合同(5)其他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商品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給乙方,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也自交付時起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4.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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