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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石材供貨合同(通用3篇)

工程石材供貨合同(通用3篇)

工程石材供貨合同 篇1

甲方(購買方):

工程石材供貨合同(通用3篇)

乙方(出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一、關於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於的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石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和暫定總價等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

二、關於質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質量採用以下第方式確定:

1、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

3、企業標準。雙方約定根據企業標準確定本合同石材質量標準。

4、封樣標準。如採用本質量標準,須根據石材質量鑑定需要,將相應石材進行封樣,甲、乙雙方各持同質同量的石材封樣樣品一份。

5、特別約定標準。甲、乙對石材質量特別約定如下:

三、關於石材色差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石材系天然產品,故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石材若存在合理範圍內的色差,甲方對此予以諒解。乙方應儘可能減少所供石材的色差,並將色差保持在合理範圍之內。如果石材色差超過合理範圍,甲方有權要求調換。但是,如果各批次供應的石材色差可使用於建築物不同立面或處所而不致影響建築物整體視覺效果的,則甲方對此予以諒解。

四、關於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製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並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説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託第三方進行加工。異形加工的加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關於供貨期限

本合同的供貨期採用以下第方式確認定

1、自本合同簽訂後之次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2、自甲方書面通知之次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貨應提前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個工作日內分批供貨。自甲方通知該批次供貨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該批次石材的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全部石材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開始供貨應當提前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4、特別約定期限。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供貨期限為:

六、關於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本合同交貨方式和交貨點採用下列第方式:

1、甲方在乙方營業地或乙方指定的位於材料倉庫自提。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關於石材驗收

1、甲方指定為驗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視為當然的驗收人。甲方的辦公電話和上述人員的通訊電話分別是。

2、按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即乙方送貨方式交貨的,甲方須在乙方將石材運至交貨地點並通知甲方驗收人後的6個小時內受領貨物,並完成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

3、甲方不能及時驗收的,乙方有權進行提存。有關提存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在數量和表面質量進行驗收後的十日內完成實質性驗收。如有質量異議,應當在實質性驗收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並向乙方附送質量問題的初步證據。否則,視為實質性驗收符合合同約定。

5、甲方將石材使用於建築物,視為甲方已完成對石材的實質性驗收。

八、關於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合同暫定價為人民幣元,其中石材價款為人民幣元,加工費為人民幣元。供貨結束後,按實結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作為預付款,即計人民幣元。貨到驗收合格後,提一批貨結一次款,最後%的貨物在預付款中扣完為止。

十、關於合同的擔保

本合同簽訂後的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合同價款的30%的款項即人民幣元作為定金。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有權不退還定金;相反,如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十一、關於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的變更。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提出變更,需經另一方的書面認可。但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對增加的供貨數量的驗收視為書面確認。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誠信履行,不得隨意解除。如經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則雙方應簽訂書面解除協議。但在下列情況下,一方享有解除權:(1)甲方遲延付款達30日以上或遲延付款的數額在應付貨款的30%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2)乙方供貨遲延達30日以上或遲延履行數量達應供貨數量的30%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關於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付款,應按遲延支付的貨款的日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遲延供貨,應按遲延供貨的貨款的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違約而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後,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三、關於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四、關於其他約定

十五、附則

1、本合同表面清潔,沒有任何塗改。如有塗改,則需雙方在塗改處加蓋印章或按捺指印方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石材供貨合同 篇2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方將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現定如下條款共同執行。

一、分項名稱及單價:____

二、供貨時間:____

三、工程總價:

1、石材工程量暫定為____m2×元=____元,合計:____

2、結算按實際供貨量計算

四、付款方式

預付____%貨款,工程驗收合格後,付清餘款。

五、質量要求:石材質量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六、驗收方法:

貨到工地雙方共同驗收。(按樣品標準驗收,內在質量不在此範圍內)。

七、其他

1、以上條款,雙方共同執行,不得違反。本協議六份,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對合同條款有變更,以雙方協商一致為準,協商不成可訴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石材供貨合同 篇3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現供方就為中惠雅苑二期園林景觀工程向我司(需方)供應花崗巖事宜,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超過合同額10%必須簽訂補充合同。

一、 供貨清單、價款:

(1)、規格數量、單價清單詳見合同附件(共 頁)

(2)、貨款總價單價以訂料單為準。

(3)、此價款為含包裝費、裝車費、運輸費(不含税金)

二、 時間及地點:

供方石材送至中惠雅苑二期園林景觀工程工地現場。

第一批材料到場日期:20xx年10月10日,該批材料為路側石

第二批材料到場日期:20xx年10月15日,該批材料為台階、商鋪門前廣場地面材料 第三批材料到場日期:20xx年10月25日。合同內所有石材供貨完成時間為20xx年11月5日,若因場地實際情況需推遲進場時間,則由需方另行通知到貨時間.。

三、 供貨質量要求:

供方需按需方提供的石材“訂貨工程量清單”中的“品種、規格、尺寸、數量、備註説明及附圖”進行提供,供貨質量標準按經工程發包商審定之施工圖和園林工程需方提供的樣品,以及附表中材料規格、質量標準,並按廣州市建委就園林工程之有關技術要求驗收。若提供石材出現以下不合格情況,需方將作退貨處理或由供方更換為質量合格之石材 。但原不合格石材造成的石材、工期等損失,一律由供方承擔。退貨或更換條件如下:

(1)、石材品種“貨不對板”;

(2)、石材規格、尺寸、厚度及角度與開料清單規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不一致

(3)、石材中有爆裂、蹦角、

(4)、色澤不均勻現象超過工程發包商和需方控制範圍;

(5)、石材表面加工達不到訂貨要求;

(6)、石材為染色造假:到貨包裝要求:

(1)、必須使用木箱包裝,以確保材料運輸過程不會損壞。

(2)、木箱必須標明材料尺寸、厚度、數量、使用位置(根據訂貨清單名稱)。

四、 售後服務:

石材部分因質量不符引起的問題,由供方必須義務免費給予更換或按需方要求到現場進行打磨、修復等工作,並由供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誤和人工消耗的經濟損失。

五、 付款方式:

(1)、本購貨價款的支付根據工程發包方給需方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共分為五個階段。

(2)、購貨價款支付表:

(1)、合同簽訂後,需方在供方開始備貨後,單方解除合同的,需方有責任處理、消化供方已生產的產品。

(2)、供方在需方支付預付款後,單方解除合同的,供方需雙倍返還備料款,對舊供應商則在供方舊款中給予扣除;

(3)、對供方在供貨中出現以次充好的違約,需方有權利進行罰款或取消與其的合作關係。罰款每次為20xx0~40000元。

(4)、供方不按約定時間到貨,每延誤一天罰款20xx~5000元。

(5)、供方如出現虛報數量情況經核實後,發現一次每次罰款20xx0~50000元,累計超過兩次則取消合作關係,並扣除剩餘未付款項。

七、結算方式、日期

(1)、按雙方簽定的合同單價和實際供貨的數量(雙方簽字確認)進行結算。

(2)、結算由各利潤中心相關項目部執行,結算結果送至成控部審核確定。

(3)、結算日期為供貨完成、質量合格後45天內完成,超出日期則由成控部進行核算,如核算結果出現數量減少情況,一律以成控部核算為準,損失由供方承擔。雙方籤 成控部終審終審通過

八、其他

(1)、總工程項目的竣工資料和結算由需方負責,供方有義務協助需方與工程發包方的竣工結算(提供所需的有關資料,如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等)。

(2)、需方因交場地時間拖延,供方交貨時間根據項目經理的指令執行。

(3)、合同必須附上合同清單,對不簽定合同或有合同無合同清單的,不予支付任何款項。

(4)、當供貨貨款超出原合同價10%時,必須簽訂補充合同及補充清單,否則超出10%之外的貨款公司概不承認。

(5)、供方必須每月底報自身供貨進度給項目部,凡不報者一律不付進度款。

九、合同份數:

本合同壹式貳份,供需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生效,至供貨完畢、結清全部購貨價款時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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