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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物業服務合同(精選20篇)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精選20篇)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

(編號:)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精選20篇)

第一章 總則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就甲方負責開發建設的物業(以下簡稱“本物業”)實行前期物業管理有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市鎮路

佔地面積:平方米,其中綠地面積——平方米。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商鋪平方米,停車場。

第二條 本合同中涉及的幣值,均指人民幣。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甲方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採用“招標”、“協議”方式,選聘乙方對本物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

第四條 本物業在未竣工驗收(以建設部門簽發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時間為準,下同)交付使用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服務內容及達到服務質量。

1、建築物主體外的共用部位管理。

服務質量:外牆完好,外觀整潔,完好率達98%,零修及時率、合格率100%。

2、共用設施設備管理。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無重大管理責任事故。

3、綠化、環境衞生管理。

服務質量:設施完好、整潔,綠化長勢良好,公共場地保潔率95%。

4、車輛管理。

服務質量:交通暢順,停放有序。

第五條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乙方向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提供以下服務內容及達到以下服務質量

(一)日常服務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服務質量:外牆完好,外觀整潔,完好率達98%,零修及時率、合格率100%。

2、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道路”、“垃圾道”、“煙囱”、“化糞池”、“溝渠”、“池”、“照明系統”、“中央空調”、“電梯”、“發電機”、“消防設施設備”、“智能化設備”“外牆排水管”。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無重大管理責任事故。

3、按國家《物業管理條 例》(以下簡稱《條 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供電、供水、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户收取有關費用。或按合同的約定,來行使合同權利和履行合同義務。

4、生活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無重大管理責任事故。

5、綠化與建築小品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園林小品”。

服務質量:完好、整潔,綠化長勢良好。

6、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服務質量:設施完好、整潔,公共場地保潔率95%,垃圾日產日清。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服務質量:交通暢順,停放有序,行車線路標誌明顯。

8、安全防範工作,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崗亭24小時值班。

(二)定期服務

1、每月 清理生活垃圾一次;

2、每日 清洗水池一次;

3、每月 清疏化糞池一次;

4、每年 清疏排水系統一次;

5、2年 清洗建築物外立面一次;

6、6個月 檢修水泵一次;

7、每月 檢修電梯一次;

8、__ 檢修發電機一次;

9、__ 檢修中央空調一次;

10、每月 檢修消防設施、設備;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垃圾日產日清。

(三)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檔案和竣工驗收資料。

服務質量:收集整理,裝訂規範,妥善管理,合理使用。

(四)其它服務事項

第六條 乙方在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不得利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活動。

第七條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物業時,應當告知乙方並與乙方簽訂物業裝飾裝修協議。乙方可向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收取物業裝飾裝修保證金¥20_元。物業裝飾裝修完畢,如未發現有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不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未違反“物業裝飾裝修協議”的,乙方應在 30日內將物業裝飾裝修保證金“本金”退回給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

第八條 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向乙方提出維修養護服務要求的,乙方認為有能力承擔的可以接受,收費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本物業未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前,物業服務費用由房地產開發企業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

1、物業服務成本;2、法定税金;3、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等;

第十條本物業竣工交付使用後,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繳交;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房地產開發企業交納。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的收取方式和物業服務酬金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以下方式收取物業服務費和提取酬金:

按每月每平方米一定的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不包括共用水費、電費。共用水費、電費每月按“各户使用量”另行分攤。乙方在年終決算物業服務總收入和服務總成本,盈餘或者虧損均由物業管理企業享有。

第十二條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 約定的內容要求提供服務,按以下標準向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1、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2元收取;商場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5元收取.

2、已竣工驗收(以建設部門簽發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時間為準)但仍未售出或交付使用的物業,由乙方按本條本款第1點約定的標準向建設單位(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業主從辦理收樓手續後的次月開始繳交物業服務費,以後每次收繳物業服務費的時間為每月15號之前。乙方在首次收取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物業服務費時,可預收三個月。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變換或物業服務合同中止時,如業主、非業主使用人不欠乙方物業服務費,乙方應在一個月內將預收的物業服務費“本金”退給業主、非業主使用人。

第十四條 物業服務費的調整和違約責任

1、物業服務費收取標準在合同期內根據市物價部門批文調整。

2、甲方逾期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按以下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千分之1交滯納金;

3、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千分之1交滯納金;

4、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個月不交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採取適當措施催繳。有超過20%的業主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個月拒交物業服務費的,管理公司可在告知業主15天后,有權單方中止物業服務合同,退出物業管理區域。

非業主使用人不履行交費義務時,由業主承擔連帶交費責任。

第十五條 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車位停放服務費和停車保管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一)車位服務費及車位停放服務費(已購買車位的,收取車位服務費;未購買車位的,收取車位停放服務費)

1、小車車位服務費30元/月

2、小車車位停放服務費200元/月、室外150元/月;摩托車停放服務費30元/月;

3、自行車停放服務費元/月;

(二)停車保管費

車主繳交停車保管費的,乙方與車主應另行約定保管責任,簽訂車輛保管合同。發生車輛損壞或丟失車輛事故的,由責任方按約定承擔責任。

(三)臨時停車的,“每小時√”、“每次”收取5元,24時至清晨8時7元。摩托車臨時停放1元。

第十六條 物業管理有關收費,按規定需報價格主管部門核准的,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 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其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以下方式承擔:

1、保修期內由甲方承擔;

2、保修期後由全體業主承擔,或用專項維修資金支付;

第十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

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籌集專項維修資金(可多種方式同時使用)。

1、購房人按二房以下1000元/户、三房20_元/户、商鋪20_元/卡的標準在收樓前直接向代辦銀行交納,或發展商代收,實行專户存儲,專款專用,當業委會成立後,由發展商移交給業委會監督。

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與管理,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由當事人另行約定。物業需要使用專項維修資金2,如專項維修資金已籌集部分不足以支付的,經業主大會同意,按該工程的預算向全體業主進行一次性籌集,業主應當按其業權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在緊急情況下,甲方可決定臨時一次性籌集專項維修資金,以該工程預算基數,業主應當按其業權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乙方發現危險情況但專項維修資金不足而要求甲方籌集,因甲方不籌集或籌集不及時導致物業損害的,應當免除乙方的責任。

第十九條業主自用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應當及時維修養護,其他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存在安全隱患的業主不履行維修養護責任造成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損害的,由乙方負責維修養護,費用由該業主承擔。

第二十條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按以下第種方式籌集購買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1、由乙方代辦,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業權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由乙方代辦,保險費從物業服務費總收入中支出,計入成本。

具體投保的保險險種為。

附加險險種為。

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保險,由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第四章 雙方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甲方責任,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

2、起草《業主臨時公約》,在銷售物業時向買受人明示,並要求買受人作出遵守的書面承諾。

3、起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在銷售物業時與買受人簽訂。

4、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時,協助乙方對物業進行接管驗收。甲方交付給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當達到國家驗收標準的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雙方應書面確認並按以下第3種方式處理:

(1)由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由甲方支付全部返修費用;

(3)雙方協商調解。

5、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或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日起15日內甲方按(中府[1999]24號文要求)總建築面積1.5-2‰比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乙方無償使用,2-3‰比例(商業大廈按3-5‰比例)向乙方提供公共用房。公共用房經業委會同意可用作商業用房,由乙方出租,其租金收入主要用於補貼物業管理費不足。

6、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圖紙、檔案、資料,並於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日起15日內向乙方移交;

前款所述的資料包括:

(1)竣工驗收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物業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

(2)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設施設備安裝、使用、維護等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書和物業使用説明書;

(4)與買受人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由於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完整導致乙方無法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7、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管理遺留問題。

(二)乙方責任

1、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責任,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制度,開展物業管理服務活動;

2、編制物業年度維護計劃和維修方案並組織實施。

3、向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告知使用物業的有關規定,當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4、可將物業管理的專項服務委託給專業公司承擔,但不得將物業管理整體服務內容一併轉讓或委託給第三方;

5、不得擅自佔用物業的共用設施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6、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向業主委員會移交各種用房及物業的全部檔案資料,清理與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發生的債權債務,與新的物業管理公司妥善交接,按時退出物業管理區域。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欠交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乙方可依法追討,但不得以此為理由不移交物業管理權和不退出物業管理區域。

第二十二條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裁定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 、第五條 和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間內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章約定,擅自增加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多收的費用;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甲方根據第二十四條 或乙方根據第二十三條行使終止合同權利的,應當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合同通知書在送達另一方時生效,雙方應當對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進行交接。

第二十七條 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中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壹萬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對超過部分給予賠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當按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處理。

第二十九條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業主公約的,乙方也可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提請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法院裁決等措施。

第三十條物業管理區域內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強颱風、暴雨、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為維護甲方、公眾、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和財產利益,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甲方或者業主、非業主使用人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因房屋建造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質量等原因,使物業或物業的一部分達不到正常使用功能,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鑑定機構的鑑定結論為準。

第六章 服務期限

第三十二條服務期限為五年年。管理期限以乙方正式進駐或甲方交樓之日起,預計為年月30日至年0月31日止,合同期滿如甲乙雙方本無異議,則自動延期三年。

按《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已交付使用的建築面積達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築面積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且使用已超過一年的,應當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第三十三條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有意向續簽合同,應當在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要求,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時續簽合同。乙方書面提出續簽合同的意見,另一方沒有提出明確的書面答覆的,合同繼續有效。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或有其他事項需要補充約定的,應當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工商行政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12頁,一式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方存1份,乙方存1份,行政主客部門存1份。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 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2

物業管理項目承包協議;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為加強x景區物業管理,確保景區安全和環境衞生整;一、甲方將x景區的安全管理和環境衞生保潔項目整;二、該項目全年承包費為人民幣××元整(小寫:¥×;三、承包費由甲方按月向乙方以方式支付;四、該項目承包區域為:×××區域(具體見《項目安;五、甲方有權指派專人定期不定期對乙方進行的安全管;乙方物業

物業管理項目承包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為加強x景區物業管理,確保景區安全和環境衞生整潔,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x景區的安全管理和環境衞生保潔項目整體承包給乙方,乙方組織人員全面負責該區域的安全管理和環境保潔工作。

二、該項目全年承包費為人民幣××元整(小寫:¥××元)。

三、承包費由甲方按月向乙方以 方式支付。

四、該項目承包區域為:×××區域(具體見《項目安全管理和環境保潔區域圖》)。

五、甲方有權指派專人定期不定期對乙方進行的安全管理工作和按照衞生保潔標準對乙方進行的衞生保潔工作進行檢查。

乙方物業管理人員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指揮,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甲方為乙方物業管理人員無償提供簡單的辦公、存放清潔工具、更換服裝的房子及用水和用電。

六、乙方必須選派足夠數量的物業管理人員,特別是保潔員人數不得少於3名。根據工作需要,或因情況變化更換物業人員,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

七、乙方安全管理人員須進行×小時值守,確保責任區域安全有序。

八、乙方保潔員需每天對上述指定區域進行衞生清掃和保潔,。垃圾(包括冬季積雪)須日產日清,保證廣場、道路、橋面、綠化帶等保潔區域的衞生乾淨清潔,不留死角。

九、乙方物業人員當班期間應保持着裝整潔,集中精力工作,不得高聲喧譁、談笑、嬉耍、打鬧以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十、乙方物業人員需認真做好工作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要將當班期間發生的主要事件和重要情況清楚的記錄在案。

十一、簽訂《協議》時乙方需繳納履約保證金和物業管理質量保證金,合計為人民幣x元整(小寫:¥x元)。如果在承包期內能按照甲方要求圓滿完成物業管理工作,承包期結束後甲方一次性退還保證金。

十二、乙方如不能履約,按照以下條款執行:

1、簽訂本協議後,視為乙方已經完全知悉並詳細瞭解本協議約定的承包內容、範圍、工作量及工作要求,並具有完全的履約能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止履約。如乙方中途不能履約,則以全部履約保證金(¥x元)作為對

甲方的毀約賠償;

2、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完成物業管理任務並隨時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如未按規定完成工作任務或未達到工作質量要求,每次視實際情況從保證金中扣除x—x元。若保證金扣完,從承包費中繼續扣除。

十三、甲方提供衞生清掃工具和必要的安全管理設施設備,乙方必須愛惜甲方提供的清掃工具和安全管理設施設備。

十四、乙方須為派出的物業管理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及其他相關保險;配備必需的勞保用品。

十五、乙方應遵循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對其派出的物業管理人員進行工作期間及上下班期間的安全教育培訓,並要求保潔人員遵紀守法、遵章守規,嚴格杜絕安全隱患及事故。在進行物業管理(包括安全管理、衞生清掃、保潔)過程中要時刻注意自身安全,在處理突發或意外事件時要首先保證自身安全;在進行衞生保潔時,對過往車輛要主動避讓,提高警惕,確保人身安全。如發生人身安全事故,責任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六、本協議期一年,時間為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協議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對外承包該項目,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權。

十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工作質量標準完成物業管理工作,經甲方指出後不改正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2、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十八、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可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南京市鼓樓區香榭裏小區業主委員會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中標物管公司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南京鼓樓區香榭裏小區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住宅小區

座落位置?南京市鼓樓區閩江路8號

佔地面積?24000平方米

建築面積?45000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築面積23734.05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為香榭裏小區一期。包括內容有:1-6棟多層住宅及其配套設施。配套設施見附件一(香榭裏一期設施、設備明細)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 括?樓蓋、屋頂、樑、柱、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樓內消防設施設備、機電設備、配電系統等。

第六條 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一期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有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

第七條 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一期物業管理範圍的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一期物業管理範圍的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見附件2。注附件2為“和平物業”代保管的全部物業材料的清單 。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2.公攤費?3.物業公司提議並經業委會同意的其它收費。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託事項?

1. ?2. ?3 。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3年。自x年11月1日零時起至x年10月31日24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提供100餘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5棟102室 ,由乙方按下列第?1 項執行?

?1 無償使用?

?2 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人用於   。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見附件二:一期檔案文件細目)?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  2  。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二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業主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在甲方訂可下,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入駐的物業公司應在入駐本小區後3個月內編制完成本小區物業服務管理年度計劃、以及年度財務預算。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每月向業委會負責財務審計的委員告知一次上個月的管理費用收支情況;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政、擴建或完善配套項蝨 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標書內容,以及與標書服務檔次相近的《江蘇省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中的級別內容提供服務。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設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和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以中標書為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政府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由乙方按政府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收取相關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具體內容見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鄰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1. 2. 3.。

第二十六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更新費用,由甲方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更新費用,由甲方承擔。

3.市政公有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更新費用,由甲方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甲方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更新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末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末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5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附有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末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省、市政府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各規章的解釋順序為:國家、省、市的相關文件。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x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注:本小區有可能的遺留問題:

1、小區內是否可以停車、停車收費問題;

2、封閉陽台、安裝防盜網的監督執行工作;

3、“和平物業”前期物業服務終止時,有可能存在部分善後責任。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4

代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相互協商,甲方同意將地下停車場的停車位租給乙方使用,特訂立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具體內容如下:

1、甲方出租的地下停車位位於x社區______閣樓下______號車位,地面質量為水泥砂漿地面。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

2、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月租金______元整,年租金______元整。交費時間為年租用起始月份前五日內到物業管理辦公室交納。

4、地下車位停泊車輛車牌號______,車型______,顏色______,車位所停車輛必須為此牌號車輛。

5、乙方在租用期內有權使用指定的地下停車位,該停車位僅供停車用途,不得改做其他用途,不得在地下車庫內修車、洗車,也不得隨意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6、乙方在地下停車場內應愛護公物及消防設施,禁止使用煙火或攜帶其它危險品,損壞公物要按價賠償。因乙方原因造成其它車輛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7、甲方應做好地下停車場公共設施的日常維護、維修及監控工作,保持其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檢查和防範消防安全。

8、乙方需按規定在地下停車場內停放好車輛,鎖好車門窗,貴重物品請不要放在車內。

9、乙方向甲方繳納的租金為停車場地的佔用、維護、維修費,甲方不負責車輛丟失等的賠償責任,應由責任人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租用車位必需提供保險公司文件複印件一份備查)。

10、在乙方租用期間內,甲方不得將乙方已租用車位挪作它用或轉借。

11、乙方應遵守園區車輛管理的有關規定,配合、服從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不得亂停、亂放。

13、如有違約,雙方承擔各自違約責任,乙方若因欠費或其它嚴重違約現象,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

14、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可由雙方當事人或委託人進行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可向法院提出仲裁。

15、出租車位,以銷售為先,可通過甲方適當調整車位。

16、另附《地下停車場出入注意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5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市--中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79號)、《--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市--大廈進行物業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市-----區-----路;

佔地面積:------平方米;

建築面積:------平方米;

物業管理收費計算面積:約-------平方米(按此面積的收費用於包括地下----層至------層,即--大廈整個物業的管理);物業類型:高層寫字樓。

第二條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水景、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管井、強電井、弱電井、風道、風井、共用照明、天線、小型中央空調、加壓供水設備、供配電(包括強、弱電)系統、消防系統、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圍牆)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5、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負責整個物業的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不包括人身與財產的保管保險責任,合同另行約定的除外)。

7、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本大廈智能系統(建築設備監控系統、綜合保安系統、停車場管理系統、有線電視系統、綜合佈線系統、公共廣播系統、會議系統、通信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氣體滅火系統)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五年。自20__年月日起至20__年日

止,但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規定條件提出提前終止合同時以實際期限為準。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達不到承諾管理目標,甲方下達整改通知後仍達不到承諾管理目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的行為依法制止。

4、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由乙方無償使用;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業主(用户)資料等),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各種費用;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行使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物業管理費。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規定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制止。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及其他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適當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管理用房、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乙方未折舊完的固定資產,甲方應視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提交財務審計報告。

12、負責--大廈辦公區域及公共區域綠化擺放及養護工作。

13、負責本大廈物業的安全監控和巡視等安全保護工作(不包括人身與財產的保管保險責任,合同另行約定的除外)。

14、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在本大廈物業內開展經營性活動。

15、乙方為甲方保守祕密,尤其是本大廈的智能系統和保安系統。

16、經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同意,甲方可以調用乙方部分工作人員參與臨時的搬運等體力勞動。

17、乙方須指定至少一名現場人員為與甲方聯絡的總聯絡人。

18、法規政策規定由乙方行使的其他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管理目標

本大廈自接管之日起,乙方承諾按照《全國城市物業管理示範大廈標準》進行管理,並在合同生效後一年內達到市優大廈的管理標準,二年內達到省優大廈的標準。

乙方根據管理事項確定本物業分項管理目標如下:

1、保證所有電梯正常運行,電梯維護期間保證有兩台電梯正常運行。

2、保證大樓內通風空調系統正常運行,萬一出現故障,保證在接到電話後2小時內檢查完畢並提出故障部位。如果為非主機故障,保證在6小時內恢復正常;如果為主機故障,保證在12小時內恢復正常。

3、保證大樓內水電系統正常運行,一旦發生問題,保證在接到電話後4小時內恢復正常(除設備本身故障外)。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購房人、業主):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的同時,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概述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1、本物業名稱:_________

2、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_________

3、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1)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

(4)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定義

1、所謂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門內承重牆體、樑、柱、樓板、屋頂等)、户外牆面、廳門、樓梯間、抗震結構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條 甲方的物業管理職責

1、甲方應當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乙方

2、甲方應當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6、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第五條 乙方的監督與保證

1、有權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有權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4、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5、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甲方對共用設備的管理

1、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台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閲。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衞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廂清潔衞生,通風、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7、負責鍋爐供暖的,嚴格遵守鍋爐供暖各項規章制度,運行正常,並有運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温度應為18℃,不低於16℃。

第七條 甲方對共用設施的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誌明顯,有防範措施。

第八條 甲方對綠化及養護的管理

1、公共綠地、庭院綠化佈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築小品配置得當。

2、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第九條 甲方對環境衞生的管理

1、由甲方組織清潔隊伍對小區內公共環境衞生及樓層公共部位衞生進行保潔;

2、公共部位清潔設施擺放整潔,設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潔設施,垃圾日產日清;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牆面和樓梯扶手、窗台無灰塵,窗户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衞生,通風照明良好;

4、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污水;

5、小區內馬路無攤點、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6、小區內無違章臨時建築;

7、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8、定期消殺"四害"。

第十條 甲方應採取的保安措施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治安和公共秩序,為小區業主(住户)創造一個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環境;

2、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杜絕因管理責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員有明顯標誌,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4、甲方應禁止散發廣告、推銷產品和無身份證明等人員進入小區,對因管理責任造成的事故和損失應當負責。

第十一條 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甲方應對車輛進出實行驗證、登記制度;

2、乙方的車輛需按規定線路行駛,進場後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邏協防隊員負責疏通和維護區內交通秩序;

4、甲方應禁止載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5、在小區內因亂停、亂放等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由車主自行負責。否則因故造成的車輛丟失、損壞等事故由肇事者負責。

第十二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甲乙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乙方在裝飾裝修房屋時應當遵守。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十三條 甲方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保證

1、基本要求

(1)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範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明確。

(2)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查驗,驗收手續齊全。

(3)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務人員佩戴標誌,行為規範,服務主動、熱情。

(6)公示8小時服務電話。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有報修、維修記錄。

(7)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佈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8)按合同約定規範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9)每年至少1次徵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屬於小修範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於大、中修範圍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

(3)每週巡查1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定期維修養護。

(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至少兩次巡查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並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5)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並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6)各組團、棟、單元(門)、户有明顯標誌。

3、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

(1)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備台帳),設施設備的運行、檢修等記錄齊全。

(3)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範;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4)對共用設施設備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屬於小修範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於大、中修範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5)載人電梯早6點至晚12點正常運行。

(6)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7)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於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誌和防範措施;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設備故障有應急方案。

4、協助維護公共秩序

(1)小區24小時值勤。

(2)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3小時至少巡查1次。

(3)車輛停放有序。

(4)對火災、治安、公共衞生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並協助採取相應措施。

5、保潔服務

(1)小區內設有垃圾收集點,生活垃圾每天清運1次。

(2)小區公共場所每日清掃1次;電梯廳、樓道每日清掃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潔1次;路燈、樓道燈每半年清潔1次。

(3)區內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檢查1次,並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季度檢查1次,每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規定清洗,水質符合衞生要求。

6、綠化養護管理

(1)對草坪、花卉、綠籬、樹木定期進行修剪、養護。

(2)定期清除綠地雜草、雜物。

(3)預防花草、樹木病蟲害。

第十四條 費用標準

自乙方辦理入住手續當月起,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乙方按下述標準向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交納。

1、乙方交納費用時間:從開發公司通知的業主入住之日起,開始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2、管理費標準:

住宅:_________元//月;

商場(商鋪):_________元//月;

辦公寫字樓:_________元//月;

其它:_________。

3、乙方出租物業的,需到甲方登記備案,否則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仍由乙方交納;

4、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5、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照市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調整;

6、交納費用時間:每月_________日前交付。

第十五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車位使用管理服務費用及其它有償服務費:按物價局審批標準或者雙方協商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 收支的公佈

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每半年向業主、使用人公佈_________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情況,每年_________月份向業主公佈全年維修基金利息收支情況。

第十七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十八條 保險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3、_________。

第十九條 突發事件的處理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7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

房地產開發單位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是指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之前,由建設單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的物業管理。

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

座落位置: 幢  單元 室

建築面積: 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衞生、安全防範、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 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乙方;

3 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 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5 根據需要,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營企業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 依據與開發商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 編制年度物業管理工作計劃,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使用計劃;

8 每半年(不得低於一次)向乙方公佈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收支帳目和商業用房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和場地的經營性收入;

9 提前將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 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 如未被業主、業主大會續聘,自本協議終止起日內與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相關移交手續,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3 參加業主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14 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15 遵守本物業的《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使用守則》;

16 依據開發商與甲方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17 裝飾裝修房屋時,和甲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遵守有關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

18 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使用功能,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19 轉讓房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20 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21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電視天線、電梯、照明燈具、建築智能系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防盜門、郵政信箱、娛樂設施、等設施設備。

三、環境衞生

22 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場所清掃、道路保潔;

23 共用設施設備保潔;

24 生活垃圾收集、清運;

四、安全防範

內容

(1)門崗值班;

(2)物業管理區域內巡視;

(3)公共報警監控;

(4)

責任

(1)協助公安部門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甲方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2)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盡到安全防範責任;

(3)維護小區安全次序;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 內容(1)限速、限重、禁鳴;(2)車輛進出管理;(3)停車泊位管理;(4)____________。

· 責任(1)車輛行駛、停放有序;(2)保持小區安靜;(3)維護交通安全;(4)____________。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24 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24 履行宣傳、告知政府有關裝修管理規定的義務;

24 為違章裝修行為進行勸阻、制止;

24 及時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七、消防管理

內容

(1)消防器材管理;

(2)易燃品管理;

(3)消防宣傳;

(4)____________。

責任

(1)消防器材無缺少、失效;

(2)消防通道暢道;

(3)發現火災及時報警,並積極組織滅火;

(4)____________。

八、公共綠化

內容

(1)修剪、澆灌、施肥、除蟲等綠化養護;

(2)清理公共綠地;

(3)必要的補種;

(4)____________。

責任

(1)及時養護,促使花草樹木的正常生長;

(2)保持公共綠地整潔;

(3)綠化少蟲害、無枯死;

(4)____________。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24 外牆無破損,無亂塗亂畫現象;

24 户外無違章安裝的防盜柵欄和空調;

24 房屋場地無違章搭建;

24 ____________。

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24 共用部位無破損,共用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24 定期維護保養;

24 專人維護保養;

24 ____________。

三、環境衞生

24 環境整潔、無污染;

24 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24 ____________。

四、綠化

24 養護得當,定期修剪;

24 美觀協調;

24 ___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24 道路暢通有序;

24 車輛停放整齊;

24 ____________。

六、保安

24 統一服裝,持證上崗,文明值勤;

24 物業管理區域內防止重大責任火災、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

24 ____________。

七、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小修:及時修理,兩天內完成,並建立登記、回訪制度。

急修:20分鐘到現場,24小時處理,並建立登記、回訪制度。

業主報修及時率達90%以上,維修質量合格率達90%以上。

八、____________。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中修以上維修和更新的費用)

一、乙方交費時間:;

二、收費標準(按建築面積)

多層公寓元/m2?月;

別墅元/m2?月;

小高層、高層元/m2?月;

非住宅元/m2?月;

三、乙方的空置房屋由乙方按物業管理費標準的70%向甲方繳納;

四、乙方出租物業時,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或承租方交納,乙方負有連帶責任;

五、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六、物業管理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如:電梯、水泵、中央空調、公用車庫、樓道燈等)運行能耗費用,按物價部門規定,另行按實向乙方分攤。

七、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物價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甲方交納:

24 露天車位:;

24 車庫:;

24 摩托車:;

24 自行車:;

八、甲方受乙方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它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參考《杭州市物業管理代辦性、特約性專項服務(菜單式)參考收費標準》執行。

第五條物業維修基金使用

一、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計劃,經業主大會批准,由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劃撥;

二、物業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由業主大會決定籌續,業主應當按照所擁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三、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第六條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一、甲方統一佈設,但不得有損小區整體觀瞻和侵害業主權益;

二、收益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條其它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照約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甲方可以依照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或滯納金,有權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日加收應繳額的支付滯納金(不得超過千分之二)。

五、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上述災害發生時所採取的緊急避險措施。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條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本協議內空格部位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或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無效的,當事人可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24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4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甲方與業主簽訂的第一份協議,由甲方送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乙方在充分理解、認可《x一期地下室車位租賃協議》、《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及小區相關管理規定,並對x一期地下車位現狀有充分了解的基礎上,在x一期地下車位已經達到交付使用的條件下,經與甲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租賃x一期地下室號車位,租賃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因該車位是出售車位,故在租賃期間若有業主購買該車位,乙方須服從甲方安排,另行調整車位,但甲方應於一周前通知乙方。

二、車位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佰元)(使用未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租金),車位管理費為人民幣元(大寫佰元),押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佰元)乙方在簽訂合同時,須繳納一個月車位租金、管理費和押金(此項押金租賃期滿時退還),以後乙方按月向甲方繳納費用。

如乙方不按時交納車位租金、管理費的,甲方有權收回車位轉租/出售給他人,並從押金中扣除所欠費用。

三、該車位由x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公司”)統一進行管理,乙方使用車位必須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服從停車場管理人員管理,車輛入場憑證泊車,出場驗證放行。

違反規定者情節嚴重拒不服從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乙方必須愛護車場內公共設施,造成損壞的必須承擔修復和賠償責任。

四、本車場限高2.2米。在車位租賃合同期內,租賃車主合法擁有該車位平時之使用權,該使用權僅限於:小型車輛的停放用途。乙方所租用的車位只准乙方登記的車輛使用,乙方如更換車輛、車牌號、車型和車身顏色等,需事先到管理處登記備案。

五、停車場收取的租金及管理費用於車位日常保潔、出入交通管理、車場各種設施電器的用電用水和耗材、牆地面塗料、維護人員費用等。不包含車輛保管費,物業公司不承擔車輛及車內物品的保管責任,物業公司對本小區業主/業户使用車位期間發生的車輛及其零配件、車內物品的遺失、損失概不負責。

六、車位租賃合同期滿後,經乙方申請可以續訂合同,但乙方必須在合同期滿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續訂合同,否則將視為自動終止租賃,該車位轉租/出售他人時不再另行通知。

七、如因物價變動的因素影響,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政府有關部門規定調整車位租金及管理費,但須及時通知乙方。

八、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9

甲方(業主委員會)

組織名稱: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__

地 址:__

聯繫電話:__ 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__ _

法定代表人:__ 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_

聯繫電話: __ ____ 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選聘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湖上楓林高層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 _

物業類型:______ 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 ___ __ _

佔地面積:___ _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他:_______________ _____

第二章 物業管理措施及標準

第二條在小區設立物業管理服務處。安排管理人員1名(由秩序維護人員兼任),負責小區內所有物業管理服務事項,負責同小區業委會、業主和使用人的溝通,收繳物業服務費等事項。

第三條 公共秩序及安全措施

1.秩序維護人員安排:安排2人從事小區秩序維護,保證全天24小時值班守護,分兩班輪流值班,確保小區秩序井然;

2.對運出大門的物品進行盤查,待業主確認後方可放行;

3.定時或不定時的加強巡邏;

4.小區業主的車輛必須到值班室登記建檔,辦理車輛出入卡。理順車輛停放秩序,控制外來車輛入內,保障車輛進出通暢;

5.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小區的治安防範工作,確保小區平安有序。

第四條 清潔衞生

1.人員安排:安排保潔員1名,對小區進行清掃保潔服務;

2.時間要求:每天分上下午分別對本物業公共區域清潔衞生進行清掃;

3.每天清掃做到地面無雜物;樓梯間、電梯轎廂每天打掃、拖拭,樓道牆面、電梯轎廂內無蜘蛛網;院壩每天打掃,做到地面無垃圾。

4.欄杆、電梯轎廂內每天擦拭,確保無灰塵;

5.樓道內、電梯轎廂內做到無亂懸掛、亂貼亂畫、亂堆放等現象。

6.根據小區實際情況開展消毒和滅蟲除害工作,適時投放消殺藥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蠅等害蟲孳生

7.發生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時,應迅速組織人員對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通風、清洗和消毒,加強對業主的宣傳,維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第五條 日常維修、運行、管理

1.加強日常維護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小區的路燈,樓梯間燈泡若有損壞應及時維護,確保使用正常,需要及時更換的必須及時更換。

第六條 小區上下水管道、外牆滲水、樓頂漏水的維修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裝飾裝修的管理。凡業主進入裝修時,必須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並辦理完相關裝修手續,同時繳納20_元/每户裝修保證金;垃圾清運費、裝修電梯運行費:100平方米以下的550元/每户,100平方米以上650元/每户後方可入住裝修。在業主裝修完畢入住六個月後,經物業公司驗收合格如數退還裝修保證金。

第八條消防管理。加強消防知識宣傳,定期排查隱患,經常檢查消防設備,保證隨時能用,對消防設施空缺的由業主委員會提交相關部門協調處理,並建立消防預案,若有險情即時進行排除。

第九條小區文化建設。在大型節假日製作標語,掛燈籠、彩旗等活動,並開闢宣傳欄,定期宣傳物業管理有關政策法規,公示物業管理信息,營造和諧、文明的小區文化氛圍。

第三章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制訂物業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維護的規章制度;

3.定期聽取乙方對物業服務合同的履行情況,定期向業主報告物業服務合同的履行情況;

4.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5.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為;

6.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5)小區內住用户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甲方交接乙方的所有設施設備必須完好

3.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

4.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和車輛管理服務費;保證收費率達98%。

5.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係;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等工作;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地下停車場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5.對欠費業主或使用人在小區內進行公示並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6.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7.甲方如無理由解聘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8.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5.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7.乙方不承擔100元以上的公共區域內的設施設備的維護和養護;

8.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

9. 建立聯席會議制,聽取小區業委會的意見和建議,原則上物業公司與業委會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議;

10.建立物業管理檔案並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1.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 收費標準及使用

第十四條 收費標準

1.本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住宅按1.20元/平方米·月。

2.地下停車場車輛服務清潔費:購有車位業主小車60元/輛·月,摩托車清潔費30元/輛·月;電動車(含充電)45元/輛·月。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費收繳時間為每月15日前,也可全年一次性繳納,也可以6個月一次性繳納。

第十六條物業服務費的支出項目:(1)管理及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2)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3)臨時發電費用;(4)電梯年檢、維保費;(4)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含保潔用品);(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6)辦公費;(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8)員工的公眾責任保險費用;(9)法定税費;(10)物業管理企業合理利潤。

第五章 合同期限

第十七條 合同期限為兩年,自20_年 7月 1日起至 20_年 6月30日止。合同期滿三個月前,甲方應當作出續聘或選聘的決定,在甲方與續聘或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乙方所委派的工作人員(秩序維護員、保潔員等) 非因本小區原因發生工傷、人身傷害事故以及其他因勞動、勞務關係產生的糾紛,與甲方無關。

第十九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業項目因拆遷等原因滅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業服務合同無法正常履行;

3.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的,經業主大會決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物業管理服務無法正常開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條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十日內辦理交接,在辦理交接期間,乙方應維護本物業小區正常的生活秩序,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支付費用。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並由乙方按多收費用的3倍標準給予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二十三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3‰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雙方約定下列條件所致的損害,可作為對乙方的免責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小區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的效力適用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二十七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開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 ,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 (物業名稱)的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築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築區劃)基本情況

建築區劃名稱:

建築區劃類型: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區(市、縣)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號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東 南

西 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建築區劃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建築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甲方應於 (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位於 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建築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築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衞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承接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築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方、乙方、原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 乙方根據物業的使用性質和特點及下述約定,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公共服務費用。

1、住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熱、供暖等系統的運行與維護費、建築物附屬設施設備按規定需強制檢測的費用,依據其實際支出,由業主在上述物業服務費用外合理分攤,具體費用標準由甲方、相關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 元/月·平方米。

2、別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 元/月·平方米。

3、 建築區劃內: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別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比例分攤。

第八條 業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依據上年度成都市物價指數標準及物業服務質量的年平均業主滿意度情況,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以相應上浮或下調;具體調整比例由甲、乙方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種計費方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 月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並接受 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本建築區劃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庫)、位,由乙方進行管理和維護的,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範設置相關標識,並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庫)的照明、消防、環境衞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四條 停車場(庫)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乙方提取上述報酬後所剩下的停車場(庫)的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二)機動車停車場(庫)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應當首先滿足本建築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停車需要;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委託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三)機動車停車場(庫)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承租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 停車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車人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 本建築區劃內下列共有部分委託乙方經營的,其經營收費約定如下:

(一)網球場:

(二)游泳池:

(三)電梯轎廂:

(四) :

(五) :

(六) :

上述經營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後,收益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當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經營所得收入單獨列帳,並至少每半年在建築區劃內書面公告經營所得收入的收支情況。經營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收益後,其剩下收益歸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所有。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計費方式採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於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於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維修計劃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甲方應當將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築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並每個月定期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一次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本建築區劃內,乙方、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衞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信息、環衞等有關費用。業主自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業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乙方收取;部分業主共同使用的,由相關業主分攤;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由全體業主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衞等專業單位的委託代收水、電、氣、信息、環衞等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建築區劃內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犬隻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決定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並監督實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中的注意事項、禁止事項等事項;

(三)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使用人違反《管

理規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四)授權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五)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並每年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評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七)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本建築區劃內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並配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物業服務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項目和標準”等信息公開制度。

(五)接受甲方、業主委員會的監督,定期向甲方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甲方公告本建築區劃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採取酬金制計費方式的,應當每個月在本建築區劃內公佈一次按實結算項目的物業服務資金收支帳目;

(六)結合本建築區劃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等;

(七)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建築區劃內的 、 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建築區劃內的整體服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並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八)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

(九)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本建築區劃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築區劃內改、擴、重建或完善配套項目,應與甲方協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十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日,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並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乙方逾期不按約定、規定辦理移交工作、退出項目的,由乙方向全體業主每日支付違約金 元,並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條 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建築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建築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信息、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乙方的物業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項約定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全體業主或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業主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倍返還。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 日內與甲方及其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服務,導致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可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全體業主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全體業主應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三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作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

本合同期間,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被動用後,乙方應當自上述履約保證金被動用之日起15日內足額補存。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甲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本息餘額如數退還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履行本合同,有違約行為發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約定的違約金 元,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六條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選擇下列第 (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八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一份由乙方向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自本合同備案之日起5日內,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備案情況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在本建築區劃內公示,公示期限不低於30天。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託乙方對其_市_路_號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本合同當事人

第一條:

甲方(業主):

地址: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為×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四條共用設施、設備的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設施、低壓配電設施、避雷設施。

第五條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溝渠、管道。

第六條公共綠地、綠化、建築設施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附屬配套建築、場地和設施的養護和管理:圍牆、大門。

第八條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和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第十條配合、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實施小區的治安防範工作,配備保安值勤、巡視、進行安全監控。

第十一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與住户檔案。

第十二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三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

2.監督乙方管理服務工作及實施制度的執行情況。

3.有權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

4.有權向乙方投訴其管理人員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並知悉處理結果。

5.向乙方遞交物業產權證複印件一份作為備案材料。

6.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文化活動。

7.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8.如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填寫申請表,繳納裝飾裝修保證金,經乙方審查核準後方可施工;完工時,通知乙方檢查有無違章、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乙方檢查未發現上述現象,應將保證金返還甲方;若有上述現象,應要求甲方限期修復或扣除保證金作維修費用。9.在本物業範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破壞房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台等的顏色、形狀和規格),擅自改變房屋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

(2)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車暢?自行車房(棚)等共用場所(地);

(3)佔用、損壞或擅自移動供電、供水、供氣、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監控、路燈等公用設施設備;

(4)違章搭建;

(5)踐踏、佔用綠地,毀壞綠化,損壞、塗畫公共標誌和建築小品;

(6)隨意傾倒、堆放、丟棄垃圾或雜物,高空拋物;

(7)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或公共場所懸掛、張貼、塗寫、刻畫、設立廣告牌;

(8)放置超過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未經有關部門批准設置攤點;

(10)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四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規章。

2.制止違反物業管理規章的行為,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採取規勸、警告、制止、與業主協商解決、索賠、起訴等措施。

4.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安全檢查、小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並由甲方委託我司落實實施。

6.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代收代支費用;

(3)有償服務費用。

7.每6個月向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賬目。

8.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改變或完善配套項目,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四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亂搭建,房屋完好率達到90%以上。

2.公共設施設備維護良好、正常運行,水電工每週巡查4次以上、每月定期保養,維護完好率達100%以上。

3.公共環境整體美觀潔淨:

(1)樓外公共場所每天清掃兩次,實施8小時保潔;

(2)樓內公共通道、走廊、樓梯、休閒場所每天清掃一次,每月清潔4次(含樓梯扶手),大堂實施8小時保潔;(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質化驗報告,水質化驗符合國家頒佈的衞生標準;

(4)化糞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發生堵塞及時處理,確保化糞池不外溢,下水道暢通;

(5)每天定時上門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產日清;

(6)每月滅蚊、蒼蠅一次,每季度滅鼠、滅蟑一次。

4.公共綠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雜草、滅蟲害;

(2)綠化地、園林小品每天清潔一次;

(3)植物成活率達到95%以上,出現枯死苗木及時補種。

5.保安服務: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保安制度,日夜巡邏;

(2)保安人員有明顯標誌、工作規範,遇有險情,在接到報警後立即到達現場;

(3)對出人小區車輛敬禮(戴白手套敬標準禮),以標準手勢指揮車輛的進出停放;

(4)區治安達到安全文明小區的標準。

6.管理服務:

(1)接住户投訴有記錄、有跟蹤、有處理結果反饋;

(2)管理員每日巡視兩次以上,接電話投訴半小時內到現場處理。

7.維修:

(1)開通24小時服務熱線(電話:____),維修及時率100%以上;

(2)維修合格率100%以上。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和維修費用

第十六條物業管理服務費,指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規定的委託管理事項而發生的費用,由服務成本、法定税費、經理人酬金構成。

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標準為__元/月,管理費每半年結算一次,1月份繳交上半年、7月份繳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總額的10%作為提供服務的經理人酬金和税金。

第十七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費的l%.交納滯納金。

第十八條甲方同意乙方無償使用本物業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將管理用房轉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條乙方對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應當事先公佈收費標準,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條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場地的維修、更新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及預算,經確認後乙方組織實施。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方違反合同第十四條義務的約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限期內解決;導致乙方未能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義務和第四章的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處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該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2

甲方:(物業管理公司、受託方)

乙方:(房屋出售單位、委託方)

甲、乙雙方根據常政發[1994]107號文頒發的《常州市市區住宅區物業管理行辦法》要求,議定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據市____文件規定將____新村住房共計____套___平方米(建築面積)出售給職工個人(説見清冊),現委託由甲方管理並按本合同第三條款規定向甲方支付委託管理費。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實行統一的專業化管理。

二、房屋修繕

(一)甲方負責乙方委託房屋共用部位及設施的維修及日常養護,保證房共用部位設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託管房屋室內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託甲方負責,費用由購房人理。

三、託管費用

(一)根據市政府文件關於“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規定,乙向甲方支付優惠出售房或補貼出售房房價款____%,共計人民幣(大寫)___元、y____元,作為房屋委託管理費。乙方在本合同簽字後15天內,將上述款金額撥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帳户,帳號________,甲方保證專款專用,並接受乙審查。

(二)甲方負責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日常維修,所需費用從上述房屋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增值部分中開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項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時,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實分攤。

(三)甲方對託管房屋共用部位設施提供及時的維修、養護。若因甲方維不及時等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其它

(一)為了便於託管房屋的管理和維修,乙方將有關房屋檔案、圖紙及其技術資料移交給甲方存檔備查(合同終止,一併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房屋損壞、倒塌等、非甲方責任。

(三)其它約定:

備註:

(一)本合同在簽訂後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市物業主管部門備案(四)本合同適用優惠和補貼出售兩類房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為現實資源共享,和諧共鸁,本着有效利用客户資源、增進合作交流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友好、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彼此長期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範圍甲方經營管理範圍內所轄物業項目。

二、合作方式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甲方為乙方提供合作項目所屬物業的基本信息以及營銷場地,廣告宣傳等配套服務。保障乙方業務的順利開展;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費用作為報酬,積極配合、參與甲方物業管理房屋維修需要配合的工作,並以優質的裝飾服務滿足甲方保持良好物業企業形象的需求。

三、合作期限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__個月。

2、協議期滿,本協議自動終止。

3、雙方如需續訂協議,應在本協議期滿______個工作日內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四、合作費用

1、甲方向乙方收取每户______元裝修管理費(簽訂半包或全包協議的户主)。

2、甲方將向乙方提供業務常駐推廣展示位置,並允許乙方派譴相關人員,在不影響甲方物業管轄外的能力由乙方選擇具體展示位置,乙方會攜帶相關必要的展示工具如展示板、桌椅等,所有費用將由乙方負責。

五、權利和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甲方權利

(1)對乙方的從業資質及證明文件進行審查、審核。

(2)對乙方進行《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3)裝修期間對施工乙方現場工作進度以及公共設施情況執行監督管理。

2、甲方義務

(1)在乙方營銷業務開展前為其提供合作項目中相關物業的房型圖等資料。

(2)在乙方營銷業務開展期間為其提供適宜的辦公場地。

(3)積極配合乙方做好業務宣傳和業務推薦工作。

(4)乙方施工期間,積極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和文件,併為其提供便利的施工環境。

3、乙方權利

(1)自甲方交房工作起至結束,乙方在甲方物業區域內開展營銷活動、品牌推廣的權利。

(2)合作期間乙方享有甲方物業區域內從事業務營銷相關權宜。

(3)要求甲方積極履行義務的權利。

4、乙方義務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與客户簽定的協議,做好業主的售後服務工作。

(2)遵守甲方物業管理相關規定及《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

(3)依據《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質量行業規範》規範施工。

(4)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甲方報酬。

(5)積極配合、參與甲方物業服務客户涉及裝修維修需要的工作。

六、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合作過程中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則其他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七、爭議解決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着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八、其他

1、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補充,補充條款同具本協議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4

為了搞好 工廠的物業管理,促進企業的良好發展, 物業管理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工廠(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共識,並簽訂如下物業管理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基本約定

1、甲方在合同期內負責為乙方提供全面的物業管理服務,主要包括水電維修與管理、治安保衞、環衞清掃、車輛管理、綠化管理等內容。

2、乙方(工廠)佔地共平方米;倉儲 平方米;綠化 平方米;停車場 平方米。

3、乙方委託甲方為其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並向甲方支付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收費標準為每月 元/平方米,合計 元/月(人民幣大寫: )。不滿25天,按半個月計算;超過15天,不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廠區內的水電管理與維修服務,要保證乙方正常的生產用水用電(若有可預見的不可抗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甲方必須提前兩天通知乙方;因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甲方應儘快協調、維修)。

2、甲方為乙方提供全天的安保服務,對進出廠區的車輛、貨物和人員監控、檢查、登記與放行。如有異常情況及時通知乙方聯繫人員。

3、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巡邏服務(24小時)。

4、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廠區內公共空間(主要包括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化帶、衞生間以及辦公區域的過道、地面、牆面等)的環衞保潔服務。

5、甲方負責於每天上午6:30之前完成廠區內的垃圾清運工作。

6、甲方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綠化的養護與管理服務。

7、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車輛的引導、指揮及停車場的日常管理服務。

8、甲方負責配合乙方完成其他臨時性活動及工作任務。

三、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設專人負責同甲方進行日常聯繫。

2、乙方向甲方提供必要地管理工具或條件(包括物業管理用房)。

3、乙方如實向甲方提供相關車人員等信息。

4、乙方應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逾期未支付的,按國家相關規定支付違約金。

四、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甲乙雙方如需提前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允許變更或終止合同。

①經雙方協商後同意。

②因不可抗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

③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合同最終目的難以實現時。

④符合合同法規定的相關情形時。

3、合同糾紛解決的方式

若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時,當事人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其他事項

1、甲方聯繫人: 乙方聯繫人:

2、本合同所籤之規定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衝突時,依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合同兩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 表 人 : 代 表 人 :

年 月 日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5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霸州市學府苑小區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商住綜合型

座落位置:裕華道南側(水榭花都東側)

四至:

東: 南:水榭花都

西:水榭花都 北:裕華道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其中商業 平方米,住宅 平方米(以竣工圖紙資料為準)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共用的落水管、煙風道、共用照明、避雷線、消防設施及配電設施設備。

第六條 小區內與市政公用設施及配套的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存放架(棚)、停車位。

第七條 小區的供水設施設備及自來水一次管網、二次管網等設施管道維修及運行費用由甲方另行委託市自來水公司負責,並由甲方委託市自來水公司承擔管理、收費與維護責任。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門崗執勤。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二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服務費;

2、 代收垃圾處理費;

3、 代收電費;

4、 其他應該收取的費用。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需要維修、養護時,在當事人提出委託後,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情節嚴重的移交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六條 委託管理期限:6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甲方負責進行整修。

6.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償付;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負責為乙方提供足夠的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安裝小區內電子監控及必要的附屬配套設施。

9.乙方因地制宜,儘量為業主提供更多的機動車位。

第十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 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 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 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 定期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 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負責登記、調配管理小區內的機動車位。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九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施目標管理。

1. 房屋外觀:完好無損;

2. 設備運行:正常、不影響正常使用;

3. 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及時;

4. 公共環境:整潔;

5. 交通秩序:順暢;

6. 保安:門衞執勤;

7. 公共部位急修:半小時內到達並及時修復;

公共部位小修:在合理的時間內到達並及時修復;

8.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90%。

第六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服務費

1. 目前本小區住宅樓物業服務費標準:每月每建築平方米0.55元,非住宅為每月每建築平方米0.60元,地表以上其他建築物為每平方米0.55元,該標準為暫定價格。遇有市場行情變化或政府調價時,召開聽證會商定物業服務費新標準並報政府備案執行。

2.物業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有關法律程序執行。

3. 業主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時間從20xx年1月1日起開始計算。20xx年1月1日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由乙方和甲方協商解決。

4.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啟動資金伍萬元。

5.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和其他費用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按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露天車位、車庫的使用費。

第二十二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三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按與當事人的協商價格進行計付。

第二十四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由乙方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自願的原則,特制訂本代接放學小孩服務協議:

一、甲方的小孩 ,在 就讀,現需委託乙方代為接其放學。

二、甲方需告之乙方詳細的聯繫方式和家庭住址,當發生變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聯繫之需。

三、當甲方(委託人)因工外出或其它原因,小孩接回需交給他人時,應及時通知乙方,(有必要時)還需出具委託書。

四、當甲方子女在接回過程中,不聽從乙方接回人員管理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五、當甲方子女因事(病)沒有上學時,或不需代接時應及時告之乙方。

六、乙方接回小孩後,集中在指定地址___,由甲方領回。

七、由於甲方小孩不服從接管人員的管理,存在安全隱患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八、甲方不需要乙方代接服務,應書面通知乙方,本協議即行失效。

九、代接服務費每人每月--元,一月一結。甲方不付服務費本協議自行終止。

十、本協議未詳之處,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甲方住址:

甲方聯繫方式: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7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經濟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從20__年1月1日起至 20__年12月31日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 元/日)。

2、其他形式: 。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8

委託方:__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________

受委託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住宅及配套設施

座落位置: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第一條根據《怡清園業主公約》、《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及有關法律、法規,怡清園業主委員會委託________公司為怡清園小區提供物業服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受託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遵守本合同約定。

第二條 委託服務的事項

受託方應提供以下服務: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2、共用設施、設備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運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門禁、電梯等;

3、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4、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處理等;

5、小區內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維護;

6、用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手段維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進入本小區,將在本小區內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辦;

7、保管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8、按北京市政府有關規定代收、代繳水電等費用;

9、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根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限於緊急狀態且不得使用器械)向業主委員會報告、向法院起訴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應當由物業服務公司提供的小區公共服務,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受託方可以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或服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嫁給第三方。

受託方不履行上述某項義務或提前終止合同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三條 服務收費標準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向受託方交納以下費用:

1、保潔費(含化糞池清掏費和垃圾清運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元收取;

2、保安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__元收取;

3、小區綠化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__元收取;

4、門禁、監控、消防系統運行費公共照明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元收取;

5、水泵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元收取,無水泵的二、三號樓不收;

6、電梯費(含電梯檢驗費與電梯用電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元收取,無電梯的二、三號樓不收;

7、公共設施維修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__元收取;

8、管理費(含營業税與物業服務公司的利潤),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 _元收取;

9、供暖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個供暖年度 __ 元收取;

10、停車管理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 __元、地下每車每季 __元收取;停車場地使用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__元、地下每車每季_X_收取;臨時停車,每次逗留時間不超過2小時的來客免收,超過2小時的按地上每車每小時 元、地下每車半小時元收取管理費,超過半小時算一小時,不足半小時不算,大型車輛加倍。

商鋪的管理費、暖氣費按套內面積收取。第1-6項收費按每100平米套內面積折算為一户,電梯費暫不收取。如商鋪需要經常性地使用電梯,須事先與業主委員會商定電梯費價格。

第四條 交費辦法

上述第1-7項收費及第9項供暖費、第10項車輛管理費應與受託方完成相關任務的支出(含提供相關勞務的工人工資)相符,多餘部分受託方應交給業主委員會,歸全體業主共有。停車場地使用費應於收費後按季交給產權人或共同產權人(由業主委員會代表)受託方的利潤與受託方管理層的工資只能從管理費中提取。

管理費於提供服務後按季交納,暖氣費按供暖年度預交,其他費用均按季預交。相關服務開始提供滿一月後尚未交納的,受託方可以在公告欄公示催交。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費或由物業代收、代交的費用逾期的,從享受服務滿一月之日起受託方可以加收滯納金:逾期的第一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逾期的第二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從逾期的第三個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五條 家庭服務

受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一週內製定各種家庭維修服務的收費標準(維修輔助材料如螺絲、釘子、凝結劑等包括在維修服務費內)與保證修理質量的時間,報業主委員會備案後公佈。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在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提出委託時,受託方必須接受委託並按公佈的標準收費;在保質時間內出現修理質量問題的,受託方應當免費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購買,如需受託方提供則應先跟用户就材料價格達成一致意見。

第六條 服務標準

受託方的服務質量應達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建立維修服務回訪制度,每年進行年檢並保存大、中、小修的相關記錄,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2、保潔服務:居住區域的道路、樓梯每天清掃一次,垃圾每天清運一次,及時清理居住區內公共場所的廢棄物,及時清掃積水和積雪,及時組織清理亂堆放的物品、亂張貼的宣傳品。

3、保安服務:24小時專人值守,進行日常巡查,對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緊急情況有處理預案並於事發時及時處理,配合派出所處理區內的違法現象,不得對業主及其家屬使用暴力,對來犯外人使用暴力時不得超出正當防衞限度。

4、綠化管理:綠地無雜物,基本無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時,無明顯枯枝及病蟲害現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責任制,定期進行消防訓練,定期巡查、檢修消防設備,保證消防設備完好並有明顯標誌。

6、車輛管理:車輛停放有序,設有專人負責看管,對區內停放車輛的人為損傷與區內停放車輛的失竊負補充責任(就侵權人或保險公司賠償後剩餘的損失負責)

7、裝修管理:監督業主和施工單位遵照有關規定進行裝修並對裝修過程進行監控。

8、檔案資料管理:設專人管理,建立檔案資料管理辦法,並對物業基礎資料和業主入住後的相關資料統一管理。

9、急修:1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95%以上;小修:7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80%以上。

10、供暖:保證門窗長時間關閉的情況下頂樓北向房間氣温不低於15度。

第七條 保障措施

為保證以上約定達到目的,委託方享有下列權利:

1、審定受託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及需要業主與物業使用人遵守的各項規章制度;

2、檢查受託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執行情況;

3、審查受託方的費用支出情況(管理費除外)並在小區內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羣眾意見的強烈程度而定)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工作的滿意程度進行民意測驗,民意測驗的樣本數不得低於100人。

委託方在享有上述權利的同時應履行如下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向受託方無償提供套內面積____平方米的物業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託方提供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這些材料已由開發商交給受託方);

3、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受託方催交;

4、協助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服務與收費遺留問題。

第八條 獎懲

受託方提供服務或進行管理應儘量做到服務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使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的服務與管理滿意。民意測驗將對本合同第二條、第四條規定的委託事項分別按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四個指標打分後取平均值。民意測驗對受託方的平均滿意率達到60%為受託方取得全部管理費的條件。平均滿意率每降低5個百分點,應扣減測驗前一季度和測驗後一季度的管理費各5%.平均滿意率不足40%,委託方可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並免除負違約責任。平均滿意率超過80%,或平均滿意率超過70%且有明顯的通貨膨脹(10%以上),委託方應建議業主大會適當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費標準。

第九條 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時,任何一方不願續約的,應當提前30天告知對方,否則視為同意本合同自動順延一年。但因服務質量太差導致業主與物業使用人抽樣調查平均滿意率低於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條款限制。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受託方必須於10日內向委託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委託方應當採用公告催交、出具證明材料、出庭作證等方式協助受託方追收欠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當交納的費用。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草簽後需依《___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進行公示,公示15天后無異議或異議者不足規定人數的,加蓋業主委員會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對合同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補充協議實質性地修改了合同條款的,需要完成《___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當向___人民法院起訴。

委託方簽章:   受託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9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號;佔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業類型: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的管理標準;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_______元,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_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_____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20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單位名稱:

委託人: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小區 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定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臵:

佔地面積: 萬平方米

建築面積: 萬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為本區域託管的物業負責,對本區域全體業主和使用人負責。

乙方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在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時,對竣工驗收資料、技術資料、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等。

第四條 甲方協助乙方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要求開發商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五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護、使用、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第六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天線、樓內外消防設施設備、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等。

第七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護、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停車場等。

第八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亭廊、健身器材等的維護與管理。

第九條 附屬配套建築及其設施的維護、養護和管理。

第十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十一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二條 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三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修保養等技術資料,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等。

第十四條 協助組織開展社區居委會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七條 其它委託事項:

本物業保修期內代為保修的,費用由保修責任人承擔。

第三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

1、房屋外觀:保持原來的整潔、美觀、完好整齊。

2、設備運行:泵房設備保持良好,運行正常。

3、房屋的維修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修復時間;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做到及時,一般情況在24小時以內維修到位。

4、公共環境衞生

①道路保潔:每日清掃1次,清掃結束地面無垃圾、雜物、衞生無死角,目視基本乾淨。

②樓道保潔:每週打掃1次各樓層通道和樓梯台階,每週清潔1次樓梯扶手;每週擦抹1次各層消防栓、玻璃箱門、指示牌等公共設施;每季度中旬樓梯間牆面除塵1次;每季度下旬擦1次樓梯道共用門窗玻璃;目視基本乾淨,無垃圾、雜物;樓梯間頂面無明顯蜘蛛網、灰塵。

③綠化帶保潔:每日清掃1次綠化帶、草地上垃圾,拾1次草坪綠化帶上雜物(枯枝敗葉),目視基本乾淨,花壇表面基本潔淨。

④垃圾桶每日清運1次,垃圾桶每月清洗1次,垃圾桶周圍地面無散落垃圾。

⑤電梯的保潔:每週對電梯內地面打掃一次,每月中旬對電梯內的牆面和地面全面的擦拭清洗一次。

5、電梯運行與管理:安裝、維修、保養人員應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並定期參加複審;建立健全電梯管理制度、台賬。

6、綠化:修剪整齊,定期養護。做到草坪無成塊斑禿,樹木無病死,綠地基本整潔,無明顯的堆放雜物,無較為嚴重的人為破壞。每三個月(3、6、8、10月)修剪一次,夏季每月上旬治蟲一次,11月份防病蟲害一次。

7、交通秩序:正常有序。小區設臵明顯的交通標誌,業主車輛按規定停放到固定車位和臨時車位,無亂停亂放現象,禁止車輛停到草坪上,大型貨車未經允許,不得停放到本小區消防通道上,如發現本小區通道路面由於貨車超重造成損壞,由當事人負責修復,未發現當事人,屬值班人員失職,由物業公司負責修復。

8、保安:當班人員應佩戴明顯標誌,穿戴統一制服,制服乾淨、整齊,實行24小時值班保衞,維護正常的治安和公共交通秩序。值班人員白天在小區內巡邏不少於4次,夜間值班保安人員不少於3人,在小區內巡邏不少於6次。及時發現和處理不安全隱患。認真填寫值班巡邏記錄。

9、電子監控管理。值班室設立電子監控屏,監控探頭分佈安裝到位,監控設備經常維護,損壞的及時維修,保證正常運行。

10、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急修、小修,做到快捷、安全、保質。

11、小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85%以上。

12、提供相關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及規定,供甲方監督。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收取,執行國家、省、市物業管理服務相關規定;

2、收費標準

A、小高層: ㎡/月(物業服務費)+ ㎡/月

(公共分攤費用)= ㎡/月

B、多 層: ㎡/月(物業服務費)+ ㎡/月

(公共分攤費用)= ㎡/月

C、商 鋪: ㎡/月(物業服務費)+ ㎡/月

(公共分攤費用)= ㎡/月

説明:公共分攤費用為公共水電費,二次供水產生的費用、電梯的年檢、維護、運行電費等,現執行以上一次性價格收費標準。

3、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當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的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負連帶繳納責任;

4、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各項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並將承擔物業使用人告知乙方備案。

第二十條 車位使用費每月 元,不得高於物價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有關標準向乙方交納。

第二十一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二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保修期內屬保修範圍內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由開發商承擔;

2、不屬保修範圍內的維修、養護費用,按有關規定執行;

3、保修期滿後,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按規定許可的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經雙方商定續籌。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甲方半年審核乙方財務收支情況,每兩個月公佈公用水電費等費用;

4、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5、物業管理用房870平方米,所屬權歸全體業主,其中物業用房 ㎡,由乙方按相關規定管理使用,業委會議事活動用房30㎡,其餘主要用於業主活動用房;

6、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由開發商負責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⑴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⑵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⑶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⑷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7、協調、處理物業管理公司在日常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和發現的問題。協助物業公司要求開發商解決在綜合驗收時提出的各項遺留問題,並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必須整改完結。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9、乙方提出小區內公共設施、設備、道路、房屋等進行維修時,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明確給予乙方答覆,並協助乙方辦理申請維修資金各項手續;如遇特種設備,即電梯、水泵、消防、監控等,應及時給予協助解決維修資金,甲方因上述原因拖延時間,造成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協議方案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制定年度開支預算,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

3、對項目設計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議;

4、配備工作人員參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調試、驗收和交接,並制定合理的工程維保計劃;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並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6、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佯用人違反《業主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及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理;

7、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8、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保修期滿後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並負責監督;

10、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收支賬目和商業用房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和場地的經營性收入;並應將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11、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12、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和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4、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5、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第六章 委託管理服務期限

第二十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定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和業主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並退還利息。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任意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5萬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協助乙方要求開發商作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30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為維護公共、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積極配合乙方對上述災害發生時所採取的緊急避險措施。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的,可通過有關法律程序解決。

第三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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