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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小區物業服務合同(通用15篇)

有關於小區物業服務合同(通用15篇)

有關於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於小區物業服務合同(通用15篇)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建設部第33號令)、《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地下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綠化覆蓋率為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三)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五)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六)車輛行駛及停泊;

(七)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八)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九)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十)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二)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三)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催繳催改措施;

(四)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不含設施設備用房面積)。物業管理用房屬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房資料等),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七)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八)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九)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二)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三)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四)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五)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六)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七)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八)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九)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十)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十一)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

(十二)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一)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元;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將宿舍改為商業用途,物業管理服務費將按商業用途收取。

(二)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三)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四)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由甲方負責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第八條 獎懲措施

(一)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或出現重大事故,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確認需由乙方承擔責任的,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所籤物業服務合同。

(二)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約_______年。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三)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四)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6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六)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陸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有關於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吉林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吉林 市 船營 區 (街道)號

佔地面積: 3000 平方米

物業類型: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1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線、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 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 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衞生清潔、垃圾的收集、清運。

5. 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 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 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 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 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服務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 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3. 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 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繳納;業主入户後不論是否入住,都要足額繳納物業費;

5. 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 有權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等措施。

第六章 違約責任

1.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4.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違約金。逾期不交物業費的,視為甲方放棄物業公司對其服務。

5.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響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6.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1.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及各執一份。

7.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於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3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霸州市學府苑小區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商住綜合型

座落位置:裕華道南側(水榭花都東側)

四至:

東: 南:水榭花都

西:水榭花都 北:裕華道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其中商業 平方米,住宅 平方米(以竣工圖紙資料為準)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共用的落水管、煙風道、共用照明、避雷線、消防設施及配電設施設備。

第六條 小區內與市政公用設施及配套的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存放架(棚)、停車位。

第七條 小區的供水設施設備及自來水一次管網、二次管網等設施管道維修及運行費用由甲方另行委託市自來水公司負責,並由甲方委託市自來水公司承擔管理、收費與維護責任。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門崗執勤。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二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服務費;

2、 代收垃圾處理費;

3、 代收電費;

4、 其他應該收取的費用。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需要維修、養護時,在當事人提出委託後,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情節嚴重的移交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六條 委託管理期限:6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甲方負責進行整修。

6.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償付;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負責為乙方提供足夠的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安裝小區內電子監控及必要的附屬配套設施。

9.乙方因地制宜,儘量為業主提供更多的機動車位。

第十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 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 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 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 定期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 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負責登記、調配管理小區內的機動車位。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九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施目標管理。

1. 房屋外觀:完好無損;

2. 設備運行:正常、不影響正常使用;

3. 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及時;

4. 公共環境:整潔;

5. 交通秩序:順暢;

6. 保安:門衞執勤;

7. 公共部位急修:半小時內到達並及時修復;

公共部位小修:在合理的時間內到達並及時修復;

8.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90%。

第六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服務費

1. 目前本小區住宅樓物業服務費標準:每月每建築平方米0.55元,非住宅為每月每建築平方米0.60元,地表以上其他建築物為每平方米0.55元,該標準為暫定價格。遇有市場行情變化或政府調價時,召開聽證會商定物業服務費新標準並報政府備案執行。

2.物業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有關法律程序執行。

3. 業主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時間從20xx年1月1日起開始計算。20xx年1月1日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由乙方和甲方協商解決。

4.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啟動資金伍萬元。

5.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和其他費用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按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露天車位、車庫的使用費。

第二十二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三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按與當事人的協商價格進行計付。

第二十四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由乙方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於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4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

第六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場所____、____、____。

第九條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管理費:________

2. 保潔費:________

3. 保安費:________

4. 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

5. 維修養護費:________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時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 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 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 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 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 無償使用;

(2) 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

7. 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 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方式償付;

9. 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

(2)________

10. 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 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 每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 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管理滿意率達到___%

1. 房屋外觀:______

2. 設備運行:______

3. 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

4. 公共環境:_________

5. 綠化:_________

6. 交通秩序: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

8. 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 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業主收取;

2. 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 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 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6. 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倍取。

第二十三條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車位:______

2、 車庫車位: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請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代表人:

有關於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5

甲方(物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業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現就小區物業管理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信守。

一、乙方(業主)要按照國家規定,參照地方收費標準,根據物業方確定的時間(與其他兩棟樓交費時間同步)交納取暖費、水費及物業管理費,任何人不得拖欠。如有任何一户發生拖欠,將停止對整棟樓的供熱、供水、衞生清潔等服務。

二、鍋爐房內取暖、供水設施與設備質保期內由甲方負責聯繫原施工單位負責維修,質保期過後,維修費用由所屬住户平均分擔。

三、該樓所屬其他公共設施(如樓梯扶手、共用照明、上下水管道、該樓取暖所屬主管道、配電設備、樓內消防設施等)均由乙方與開發商協商管理,甲方概不負責維修與維護。

四、因生活需要,小區內需要增添增建、改擴建的公共設施設備,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乙方無論是否居住,必須按時交納取暖費,甲方不提供取暖關閥服務。

六、樓內上下通水管道發生堵塞,由乙方與各所屬住户協商解決,主管道發生堵塞,疏通費用由共用住户平均分擔。化糞池清理由甲方負責,所需費用由業主平均分擔。

六、其他約定:

1、乙方入住後,在用電、使用液化氣等方面,要嚴格遵守國家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嚴防火災等安全事故的發生。因乙方違規使用電、火設備或管理不慎造成火災等安全事故,一切後果及連帶責任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2.乙方駕駛車輛出入小區,要根據小區現有條件,嚴格按照小心謹慎、慢行的要求行駛,嚴防交通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事故,一切責任由肇事者自行承擔。

七、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畫押):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畫押):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日       ______年___月__日

有關於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6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市--中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79號)、《--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市--大廈進行物業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市-----區-----路;

佔地面積:------平方米;

建築面積:------平方米;

物業管理收費計算面積:約-------平方米(按此面積的收費用於包括地下----層至------層,即--大廈整個物業的管理);物業類型:高層寫字樓。

第二條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水景、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管井、強電井、弱電井、風道、風井、共用照明、天線、小型中央空調、加壓供水設備、供配電(包括強、弱電)系統、消防系統、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圍牆)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5、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負責整個物業的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不包括人身與財產的保管保險責任,合同另行約定的除外)。

7、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本大廈智能系統(建築設備監控系統、綜合保安系統、停車場管理系統、有線電視系統、綜合佈線系統、公共廣播系統、會議系統、通信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氣體滅火系統)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五年。自20__年月日起至20__年日

止,但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規定條件提出提前終止合同時以實際期限為準。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達不到承諾管理目標,甲方下達整改通知後仍達不到承諾管理目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的行為依法制止。

4、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由乙方無償使用;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業主(用户)資料等),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各種費用;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行使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物業管理費。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規定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制止。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及其他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適當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管理用房、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乙方未折舊完的固定資產,甲方應視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提交財務審計報告。

12、負責--大廈辦公區域及公共區域綠化擺放及養護工作。

13、負責本大廈物業的安全監控和巡視等安全保護工作(不包括人身與財產的保管保險責任,合同另行約定的除外)。

14、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在本大廈物業內開展經營性活動。

15、乙方為甲方保守祕密,尤其是本大廈的智能系統和保安系統。

16、經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同意,甲方可以調用乙方部分工作人員參與臨時的搬運等體力勞動。

17、乙方須指定至少一名現場人員為與甲方聯絡的總聯絡人。

18、法規政策規定由乙方行使的其他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管理目標

本大廈自接管之日起,乙方承諾按照《全國城市物業管理示範大廈標準》進行管理,並在合同生效後一年內達到市優大廈的管理標準,二年內達到省優大廈的標準。

乙方根據管理事項確定本物業分項管理目標如下:

1、保證所有電梯正常運行,電梯維護期間保證有兩台電梯正常運行。

2、保證大樓內通風空調系統正常運行,萬一出現故障,保證在接到電話後2小時內檢查完畢並提出故障部位。如果為非主機故障,保證在6小時內恢復正常;如果為主機故障,保證在12小時內恢復正常。

3、保證大樓內水電系統正常運行,一旦發生問題,保證在接到電話後4小時內恢復正常(除設備本身故障外)。

有關於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乙方在充分理解、認可《x一期地下室車位租賃協議》、《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及小區相關管理規定,並對x一期地下車位現狀有充分了解的基礎上,在x一期地下車位已經達到交付使用的條件下,經與甲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租賃x一期地下室號車位,租賃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因該車位是出售車位,故在租賃期間若有業主購買該車位,乙方須服從甲方安排,另行調整車位,但甲方應於一周前通知乙方。

二、車位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佰元)(使用未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租金),車位管理費為人民幣元(大寫佰元),押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佰元)乙方在簽訂合同時,須繳納一個月車位租金、管理費和押金(此項押金租賃期滿時退還),以後乙方按月向甲方繳納費用。

如乙方不按時交納車位租金、管理費的,甲方有權收回車位轉租/出售給他人,並從押金中扣除所欠費用。

三、該車位由x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公司”)統一進行管理,乙方使用車位必須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服從停車場管理人員管理,車輛入場憑證泊車,出場驗證放行。

違反規定者情節嚴重拒不服從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乙方必須愛護車場內公共設施,造成損壞的必須承擔修復和賠償責任。

四、本車場限高2.2米。在車位租賃合同期內,租賃車主合法擁有該車位平時之使用權,該使用權僅限於:小型車輛的停放用途。乙方所租用的車位只准乙方登記的車輛使用,乙方如更換車輛、車牌號、車型和車身顏色等,需事先到管理處登記備案。

五、停車場收取的租金及管理費用於車位日常保潔、出入交通管理、車場各種設施電器的用電用水和耗材、牆地面塗料、維護人員費用等。不包含車輛保管費,物業公司不承擔車輛及車內物品的保管責任,物業公司對本小區業主/業户使用車位期間發生的車輛及其零配件、車內物品的遺失、損失概不負責。

六、車位租賃合同期滿後,經乙方申請可以續訂合同,但乙方必須在合同期滿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續訂合同,否則將視為自動終止租賃,該車位轉租/出售他人時不再另行通知。

七、如因物價變動的因素影響,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政府有關部門規定調整車位租金及管理費,但須及時通知乙方。

八、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有關於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 ,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 (物業名稱)的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築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築區劃)基本情況

建築區劃名稱:

建築區劃類型: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區(市、縣)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號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東 南

西 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建築區劃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建築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甲方應於 (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位於 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建築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築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衞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承接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築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方、乙方、原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 乙方根據物業的使用性質和特點及下述約定,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公共服務費用。

1、住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熱、供暖等系統的運行與維護費、建築物附屬設施設備按規定需強制檢測的費用,依據其實際支出,由業主在上述物業服務費用外合理分攤,具體費用標準由甲方、相關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 元/月·平方米。

2、別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 元/月·平方米。

3、 建築區劃內: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別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比例分攤。

第八條 業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依據上年度成都市物價指數標準及物業服務質量的年平均業主滿意度情況,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以相應上浮或下調;具體調整比例由甲、乙方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種計費方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 月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並接受 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本建築區劃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庫)、位,由乙方進行管理和維護的,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範設置相關標識,並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庫)的照明、消防、環境衞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四條 停車場(庫)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乙方提取上述報酬後所剩下的停車場(庫)的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二)機動車停車場(庫)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應當首先滿足本建築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停車需要;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委託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三)機動車停車場(庫)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承租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 停車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車人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 本建築區劃內下列共有部分委託乙方經營的,其經營收費約定如下:

(一)網球場:

(二)游泳池:

(三)電梯轎廂:

(四) :

(五) :

(六) :

上述經營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後,收益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當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經營所得收入單獨列帳,並至少每半年在建築區劃內書面公告經營所得收入的收支情況。經營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收益後,其剩下收益歸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所有。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計費方式採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於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於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維修計劃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甲方應當將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築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並每個月定期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一次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本建築區劃內,乙方、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衞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信息、環衞等有關費用。業主自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業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乙方收取;部分業主共同使用的,由相關業主分攤;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由全體業主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衞等專業單位的委託代收水、電、氣、信息、環衞等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建築區劃內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犬隻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決定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並監督實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中的注意事項、禁止事項等事項;

(三)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使用人違反《管

理規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四)授權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五)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並每年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評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七)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本建築區劃內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並配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物業服務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項目和標準”等信息公開制度。

(五)接受甲方、業主委員會的監督,定期向甲方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甲方公告本建築區劃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採取酬金制計費方式的,應當每個月在本建築區劃內公佈一次按實結算項目的物業服務資金收支帳目;

(六)結合本建築區劃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等;

(七)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建築區劃內的 、 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建築區劃內的整體服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並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八)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

(九)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本建築區劃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築區劃內改、擴、重建或完善配套項目,應與甲方協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十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日,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並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乙方逾期不按約定、規定辦理移交工作、退出項目的,由乙方向全體業主每日支付違約金 元,並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條 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建築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建築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信息、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乙方的物業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項約定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全體業主或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業主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倍返還。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 日內與甲方及其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服務,導致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可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全體業主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全體業主應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三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作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

本合同期間,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被動用後,乙方應當自上述履約保證金被動用之日起15日內足額補存。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甲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本息餘額如數退還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履行本合同,有違約行為發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約定的違約金 元,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六條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選擇下列第 (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八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一份由乙方向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自本合同備案之日起5日內,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備案情況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在本建築區劃內公示,公示期限不低於30天。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於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止,雙方若無異議,本合同自動延續,雙方簽字後生效。

二、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

乙方派駐安保人員實行全天_____小時負責廠區內的安全護衞工作,按照乙方的保安工作職責規定,並結合甲方的相關管理制度,對甲方轄區內進出人員、車輛、物品等進行嚴格管制,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一)保安工作職責

1、嚴格執行門衞訪客登記制度,防止無關人員擅自入內,確實保障好甲方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2、嚴格執行車輛登記制度,準確維護好車輛的進出、停放秩序。

3、嚴格執行物品進出管理制度,出廠物品必須認真核對及檢查,以防甲方財產的流失。

4、嚴格執行防盜巡邏制度,認真做好夜間財產安全的守護工作。

5、嚴格執行安全隱患巡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主管彙報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工作班次及崗點安排:_______________

共配備保安人員____名,每班配備保安人員_____名,按____班____小時工作制,輪休____人,確保無脱崗、空崗現象。

三、費用:_______________

甲方支付乙方安保服務費每人每月______元,共計每月人民幣_______元。安保人員工資、福利、保險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安保工作人員的其它任何費用。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安保人員的費用實行按月結付,甲方在每月底收到乙方服務收據後,在次月的20號前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在未得到乙方書面認可的條件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或延期支付乙方的保安費用。

五、甲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為乙方的安保人員提供必備的工作條件,包括值班室、辦公桌椅,有線電話、組織訓練學習和場所等,併為乙方的安保人員提供服裝、器材等。

(二)甲方指定一名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管理安保人員,向安保人員明確指出安保任務和工作要求等。

(三)甲方應制定並執行完善的內部安全防範規章制度,教育本廠區人員配合和支持乙方安保人員履行安保職責。

(四)甲方如發現不合格安保人員,有權向乙方提出調換,乙方應及時派員到位。如遇人員不能及時補充的情況,由乙方安排加班並支付加班費用,確保不缺崗、空崗。

(五)在乙方安保人員進駐甲方擔負安全護衞工作期間,甲方配備符合國家要求的消防器材,重點區域應安裝防盜報警裝置,做到人防技防結合,確保財物安全。

(六)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六、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派駐的安保人員應有良好的素質,穿着規範,能與甲方人員和睦相處,溝通合作,做好甲方的各項安全保衞工作。

(二)安保人員應嚴格履行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並遵守甲方保安管理辦法規章制度。

(三)乙方有權根據乙方公司任務要求,調換安保人員。

(四)每名安保人員全年可休假52天,需由乙方視情況安排休息。

(五)如甲方轄區發生安全事故(偷盜、火災、自然災害、人員傷亡、鬥毆等),乙方安保人員必須立即採取緊急措施並報110、119、120及有關部門,並在第一時間報公司專(兼)職主管人員,並聽從指揮,同時協同甲方保護現場,向警方及有關部門提供事故發生情況。

(六)乙方發現轄區存在不安全的因素(包括不限於圍牆破損、路燈損壞或燈光不足、門窗、玻璃破損等),有權要求甲方及時答覆和改進,如甲方不作相應回覆或未採取整改措施,則由此而發生的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七)因甲方的內部管理不當包括但不限於:

1、因甲方內部的管理漏洞,流失物品是以甲方單位制定的正常出門程序,值勤保安依據制度或物品流轉憑證將物品放行或傳遞的。2、非外來偷竊事件發生,因甲方內部的管理制度不嚴,甲方保管人員未盡保管責任所造成的倉庫保管物品盤點缺失。及其它一切屬於甲方的原因而出現的財產流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八)如甲方所發生失竊事件,經公安機關偵查後證實是由乙方安保人員監守自盜而造成,則所造成無法追回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按照原價扣除相應折舊費給予全額賠償。

(九)如甲方所發生失竊事件,經現場查實,失竊地點在保安巡查區域內,失竊過程中存在門、窗、鎖、防盜欄等被人為破壞的跡象,而保安人員未在失竊過程中發現並採取措施的,由此確定是因保安人員未執行夜間巡查工作或保安人員巡查不力等工作失職而造成甲方失竊損失的,所造成無法追回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按照原價扣除拆舊費給予賠償。

(十)本合同中上述條款所約定損失賠償,只限為甲方的物品類有形財產的損失,但該經濟損失不包含:_______________甲方現金、珠寶、有價證券、商業資料和其它難以確定價值的`物品、其他任何第三方的財產損失以及因甲方員工內部偷盜造成的員工私人財物的損失。乙方工作人員失職賠償最高限額為全年服務費的百分之二十。

本合同中所定賠償範圍:只限為發現財物失竊時間與報案時間不超過24小時內的上述財產報損。本合同中所定賠償認定方式:

1、如失竊事故經公安機關查證後證實為乙方保安人員監守自盜而造成,乙方於確定後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認定賠償款項;

2、如失竊事故的在發生存在保安人員的工作失職過錯,甲乙雙方應在發生事故後的十五天內積極處理,協商後確定賠償金額,乙方於確定後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認定賠償款項。

本合同中所定賠償付款方式:

1、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賠償金額後,乙方在保安服務費發票中直接扣除賠款部分並在發票上註明賠款金額的,甲方不需出具收款發票給乙方。

2、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賠償金額後,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以轉帳支票或匯款方式向甲方支付賠款的,甲方在收到款項後應出具收款發票給乙方。

(十一)在確定甲方財產損失數額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按以下條件執行:

1、在發現事故後甲方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工作日內不超過24小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並同時通知到乙方管理人員。

2、對於事故現場,甲方應不作任何移動、破壞或抹掉痕跡,以利於警方的勘察及乙方對於事故發生確認,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有關事故發生的通知後24小時內派員前來協助處理,在處理事件中甲方及甲方的有關人員應配合警方及乙方的諮詢、詢問。對於事故現場已遭破壞,以致公安機關無法確定是否發生有關盜竊案件,乙方有權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3、如失竊事故涉及保安監守自盜或失職過錯的賠償事宜,甲方必須在乙方人員到達後,立即向乙方提供有關進貨單和出貨單等有關單證,並與乙方人員一起立即對有關倉庫進行盤點,以便確定有關損失清單。如甲方拒絕進行盤點的,乙方有權對此次失竊事故拒絕進行賠償。

4、經乙方書面確定甲定甲方財物損失後,甲方於三天內將損失清單以及能證明相關的財產價格的發票及其他合法單證和報案證明交給乙方。

5、乙方在收到甲方相關單據以及瞭解財務的市場價格後,按本合同第六條(十)項的最高賠償限額範圍內,根據保安失職情況會同甲方協商賠償金額,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向甲方認定賠償款項。

6、對於公安機關已偵破的案件,乙方將根據公安機關確定的犯罪分子犯罪數額及本合同第六條第(十)項的最高賠償限額範圍內確定有關賠償數額。

(十二)服務期間,如乙方安保人員在其保安工作職責範圍內的值勤中遇到自身意外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醫療費用;如乙方安保人員在正常保安執勤工作中遭受甲方內部員工或受內部員工指使的暴力傷害事故,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處理並各自承擔50%的醫療費用;如乙方安保人員值勤中因搶救甲方生命財產而致傷、致殘或死亡,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處理;如乙方安保人員因執行甲方非保安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任務而發生意外事故或造成其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可負責或配合處理,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合同變更及違約責任

(一)在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

(二)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單方提出終止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需向對方支付(實際使用人數)一個月的安保服務費作為違約賠償金。

(三)本合同期內,如乙方安保人員違法違紀嚴重而導致甲方重大負面影響,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四)本合同期內,如因乙方的過錯或嚴重失職,導致甲方財產重大損失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五)甲方逾期支付安保服務費,需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違約金。甲方逾期三十天未支付安保服務費,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立即撤離隊伍,同時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追究乙方安保工作失職的賠償責任,應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乙方的賠償責任依據法院的生效判決來確定。但甲方的經濟損失小於人民幣壹萬元的,雙方可以協商確定賠償責任。

(二)甲乙雙方因合同履行發生其他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確定。

十、甲乙雙方所訂保安規章制度等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一、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接受乙方保安人員的任何承諾,乙方保安人員個人對甲方所作的任何責任承諾,不構成對乙方的任何約束。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有關於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0

物業用工協議 甲方:____物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地 址:__物業小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住址:

按照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現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為定期合同日期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第二條 經甲方聘任,乙方同意在甲方擔任 __物業小區項目經理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物業項目的要求,認真履行項目經理的工作職責,全面實施公司與服務方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以優秀的服務品質,高超的管理藝術,嚴謹的工作作風,良好的專業素養,服務於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第四條 鑑於物業服務具有社會公共性和個體服務特徵的羣體服務特點,乙方應在全天候、不間斷、多層次的服務中恪盡職守,使公司的服務理念融入到業主的心裏。

第五條物業服務工作所推行的是一種富有人情味的住宅文化,所以,業主構成的多元性和突發事件的不確定性,經雙方協調每月乙方休息2天,在業主工作時間串休。

第六條 甲方適時為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和政治修養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在履行工作職責中,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為創建標準化物業小區盡責盡力。

第七條 甲方將按照國家勞動定額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八條 因乙方失職給業主或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在職期間,不得從事與本崗位相關的工作,確有需要處理的事情,必須提前一週向甲方説明情況,經甲方協調好人員後方能離崗。 第十條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業主造成嚴重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其他違法行為。

第十一條甲方如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按照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乙方如果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或乙方擅自離職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經濟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在職期間不得向外泄露或出賣公司的

商業機密。

第十四條: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未徵得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接受其他企事業單位或者個人的聘請或僱傭。

第十五條: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時,甲方發放給乙方的工作服,一次性折價處理給乙方,折價金額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第十六條:乙方離職應按照甲方相關規定在離職批准之日起10日之內辦理完所有工作交接手續,並將甲方的所有文件、設備及其他財物交回甲方。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月 日

有關於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南京市鼓樓區香榭裏小區業主委員會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中標物管公司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南京鼓樓區香榭裏小區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住宅小區

座落位置?南京市鼓樓區閩江路8號

佔地面積?24000平方米

建築面積?45000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築面積23734.05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為香榭裏小區一期。包括內容有:1-6棟多層住宅及其配套設施。配套設施見附件一(香榭裏一期設施、設備明細)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 括?樓蓋、屋頂、樑、柱、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樓內消防設施設備、機電設備、配電系統等。

第六條 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一期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有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

第七條 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一期物業管理範圍的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一期物業管理範圍的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見附件2。注附件2為“和平物業”代保管的全部物業材料的清單 。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2.公攤費?3.物業公司提議並經業委會同意的其它收費。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託事項?

1. ?2. ?3 。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3年。自x年11月1日零時起至x年10月31日24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提供100餘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5棟102室 ,由乙方按下列第?1 項執行?

?1 無償使用?

?2 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人用於   。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見附件二:一期檔案文件細目)?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  2  。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二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業主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在甲方訂可下,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入駐的物業公司應在入駐本小區後3個月內編制完成本小區物業服務管理年度計劃、以及年度財務預算。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每月向業委會負責財務審計的委員告知一次上個月的管理費用收支情況;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政、擴建或完善配套項蝨 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標書內容,以及與標書服務檔次相近的《江蘇省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中的級別內容提供服務。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設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和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以中標書為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政府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由乙方按政府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收取相關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具體內容見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鄰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1. 2. 3.。

第二十六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更新費用,由甲方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更新費用,由甲方承擔。

3.市政公有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更新費用,由甲方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甲方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更新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末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末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5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附有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末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省、市政府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各規章的解釋順序為:國家、省、市的相關文件。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x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注:本小區有可能的遺留問題:

1、小區內是否可以停車、停車收費問題;

2、封閉陽台、安裝防盜網的監督執行工作;

3、“和平物業”前期物業服務終止時,有可能存在部分善後責任。

有關於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2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單位名稱:

委託人: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小區 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定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臵:

佔地面積: 萬平方米

建築面積: 萬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為本區域託管的物業負責,對本區域全體業主和使用人負責。

乙方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在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時,對竣工驗收資料、技術資料、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等。

第四條 甲方協助乙方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要求開發商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五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護、使用、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第六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天線、樓內外消防設施設備、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等。

第七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護、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停車場等。

第八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亭廊、健身器材等的維護與管理。

第九條 附屬配套建築及其設施的維護、養護和管理。

第十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十一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二條 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三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修保養等技術資料,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等。

第十四條 協助組織開展社區居委會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六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七條 其它委託事項:

本物業保修期內代為保修的,費用由保修責任人承擔。

第三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

1、房屋外觀:保持原來的整潔、美觀、完好整齊。

2、設備運行:泵房設備保持良好,運行正常。

3、房屋的維修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修復時間;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做到及時,一般情況在24小時以內維修到位。

4、公共環境衞生

①道路保潔:每日清掃1次,清掃結束地面無垃圾、雜物、衞生無死角,目視基本乾淨。

②樓道保潔:每週打掃1次各樓層通道和樓梯台階,每週清潔1次樓梯扶手;每週擦抹1次各層消防栓、玻璃箱門、指示牌等公共設施;每季度中旬樓梯間牆面除塵1次;每季度下旬擦1次樓梯道共用門窗玻璃;目視基本乾淨,無垃圾、雜物;樓梯間頂面無明顯蜘蛛網、灰塵。

③綠化帶保潔:每日清掃1次綠化帶、草地上垃圾,拾1次草坪綠化帶上雜物(枯枝敗葉),目視基本乾淨,花壇表面基本潔淨。

④垃圾桶每日清運1次,垃圾桶每月清洗1次,垃圾桶周圍地面無散落垃圾。

⑤電梯的保潔:每週對電梯內地面打掃一次,每月中旬對電梯內的牆面和地面全面的擦拭清洗一次。

5、電梯運行與管理:安裝、維修、保養人員應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並定期參加複審;建立健全電梯管理制度、台賬。

6、綠化:修剪整齊,定期養護。做到草坪無成塊斑禿,樹木無病死,綠地基本整潔,無明顯的堆放雜物,無較為嚴重的人為破壞。每三個月(3、6、8、10月)修剪一次,夏季每月上旬治蟲一次,11月份防病蟲害一次。

7、交通秩序:正常有序。小區設臵明顯的交通標誌,業主車輛按規定停放到固定車位和臨時車位,無亂停亂放現象,禁止車輛停到草坪上,大型貨車未經允許,不得停放到本小區消防通道上,如發現本小區通道路面由於貨車超重造成損壞,由當事人負責修復,未發現當事人,屬值班人員失職,由物業公司負責修復。

8、保安:當班人員應佩戴明顯標誌,穿戴統一制服,制服乾淨、整齊,實行24小時值班保衞,維護正常的治安和公共交通秩序。值班人員白天在小區內巡邏不少於4次,夜間值班保安人員不少於3人,在小區內巡邏不少於6次。及時發現和處理不安全隱患。認真填寫值班巡邏記錄。

9、電子監控管理。值班室設立電子監控屏,監控探頭分佈安裝到位,監控設備經常維護,損壞的及時維修,保證正常運行。

10、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急修、小修,做到快捷、安全、保質。

11、小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85%以上。

12、提供相關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及規定,供甲方監督。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收取,執行國家、省、市物業管理服務相關規定;

2、收費標準

A、小高層: ㎡/月(物業服務費)+ ㎡/月

(公共分攤費用)= ㎡/月

B、多 層: ㎡/月(物業服務費)+ ㎡/月

(公共分攤費用)= ㎡/月

C、商 鋪: ㎡/月(物業服務費)+ ㎡/月

(公共分攤費用)= ㎡/月

説明:公共分攤費用為公共水電費,二次供水產生的費用、電梯的年檢、維護、運行電費等,現執行以上一次性價格收費標準。

3、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當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的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負連帶繳納責任;

4、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各項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並將承擔物業使用人告知乙方備案。

第二十條 車位使用費每月 元,不得高於物價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有關標準向乙方交納。

第二十一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二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保修期內屬保修範圍內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由開發商承擔;

2、不屬保修範圍內的維修、養護費用,按有關規定執行;

3、保修期滿後,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按規定許可的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經雙方商定續籌。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甲方半年審核乙方財務收支情況,每兩個月公佈公用水電費等費用;

4、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5、物業管理用房870平方米,所屬權歸全體業主,其中物業用房㎡,由乙方按相關規定管理使用,業委會議事活動用房30㎡,其餘主要用於業主活動用房;

6、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由開發商負責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⑴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⑵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⑶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⑷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7、協調、處理物業管理公司在日常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和發現的問題。協助物業公司要求開發商解決在綜合驗收時提出的各項遺留問題,並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必須整改完結。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9、乙方提出小區內公共設施、設備、道路、房屋等進行維修時,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明確給予乙方答覆,並協助乙方辦理申請維修資金各項手續;如遇特種設備,即電梯、水泵、消防、監控等,應及時給予協助解決維修資金,甲方因上述原因拖延時間,造成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協議方案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制定年度開支預算,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

3、對項目設計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議;

4、配備工作人員參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調試、驗收和交接,並制定合理的工程維保計劃;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並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6、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佯用人違反《業主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及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理;

7、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8、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保修期滿後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並負責監督;

10、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收支賬目和商業用房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和場地的經營性收入;並應將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11、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12、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和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4、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5、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第六章 委託管理服務期限

第二十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定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和業主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並退還利息。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任意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5萬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協助乙方要求開發商作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30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為維護公共、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積極配合乙方對上述災害發生時所採取的緊急避險措施。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的,可通過有關法律程序解決。

第三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於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3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經濟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從20__年1月1日起至 20__年12月31日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 元/日)。

2、其他形式: 。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有關於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4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郵 編:

聯繫電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郵 編: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聯繫電話: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X住宅小區提供前期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所賦予的定義是:

1、專有部分-----指在建築物中依法取得獨立使用並具有排他性的獨立空間或區域,包括上述空間或區域內專用的計量設施和管線接駁端以內的相關設施設備。

2、共用部位-----指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抗震結構、部位、户外牆面、門廳、樓梯間、公共通道等。

3、共用設備-----指住宅小區或單幢住宅內,共用上下水和地下排水管道、下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共用線路、照明、鍋爐、暖氣線路、煤氣線路、消防設施、共用智能化設備、其它機電設備和共用設備使用的房屋。

4、共用設備-----指住宅小區或單幢住宅、公共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 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公共設施使用的房屋等。

5、交付使用-----指業主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辦理完結開發商指定的相應手續;業主在約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視為房屋已交付使用。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

物業類型: ;

座落位置: ;

建築面積: ;

總佔地面積: ;

物業服務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臨: ;

西至: ;

北至: 。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服務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停車場秩序管理服務;

6、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説明:業主門户以內的部位和設備,包括但不限於水、電、氣户門以內的管線和自用陽台、空調位等不在本合同的服務範圍之內。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服務質量標準詳見附件)。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四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採用包乾制方式。

第五條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1、高層住宅物業服務費: 元/平方米/月;

2、朝外商鋪物業服務費: 元/平方米/月

3、朝內商鋪物業服務費: 元/平方米/月

4、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經營利潤構成。

第六條 其他服務收費標準

1、地面車位服務費: 元/月;

2、地下車位服務費: 元/月

3、電梯費按政府規定收費標準收取,即:中間層 元/平方米/月,上下逐層增減0.01元/平方米/月。首層可直接入户業主不收取電梯費。

4、水費:住宅: 噸;商業: 噸

5、電費:住宅: 度;商業: 度

6、生活垃圾處理費按政府規定收費標準收取,即: 元/月/户

7、裝修服務費: 元/平方米

8、裝修垃圾清運費按政府規定收費標準收取,即:

(1)200元/户一室一廳以下

(2)260元/户二室及二室一廳

(3)320元/户二室二廳及三室一廳

(4)380元/户三室二廳及四室以上。

第七條 物業服務資金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 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 物業服務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 物業服務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 物業服務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 辦公費用;

7、 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法定税費;

10、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11、其他費用。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會隨着項目規劃變更、政府政策變化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採取銀行託收或業主自行交納的方式。

第十條 業主自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及提供其他特約服務,服務報酬由乙方與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一條 業主應於本物業交付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1、 納入物業服務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按70%交納。

2、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規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3、 物業服務費用按季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於每季首月15日前向乙方交納當期物業服務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每逾期一日,應交納欠費總額的3‰作為滯納金。

4、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乙方對於施欠物業服務費的行為可以通過將欠繳費用的業主名單在物業服務區域內予以公佈等合法手段催收、催繳。乙方也可以採用寄送掛號信得方式對拖欠物業費得業主進行催收、催繳,郵寄地址為業主辦理入住登記時登記地址為送達地址。未交納物業服務費超過3個月的,乙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明示物業服務費用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特約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十三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車位所有權屬,依照法定或業主與甲方簽訂的合同約定。

第十四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 共有產權停車場使用,車位使用人應按 元/次·位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車位服務費(含車位使用費)。

2、 按月、季或年進行預先交納,未交費車輛不得進入園區及使用停車位。

3、 獨體車庫由業主購置的,業主或車庫使用人按 元/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服務費,服務費用按季交納,業主或車庫使用人應於每季首月15日前向乙方交納當期車庫服務費,拖欠及逾期的處理方式同第十一條第3、4款。

第十五條 乙方應與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車位使用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乙方可以在此物業服務區域內進行宣傳、場地租賃等經營活動。

第十七條 裝修服務費與裝修垃圾清運費納入物業服務收入資金,專項專用。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八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存在問題,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 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服務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二十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 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 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 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 物業服務所必需的其它資料。

第二十二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三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

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物業交付後,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服務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四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發出書面整改通知、上報政府相關部門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小區《___X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服務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當開展對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年度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整改。

第二十七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服務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服務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的同意,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服務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八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就雙方的權力、義務與裝飾裝修服務內容、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九條 甲方應於物業交付使用前30天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不少於法律規定面積的物業服務用房。

第三十條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可以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雙方其他權利義務

第三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2、 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應包含本合同的主要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承諾在本物業具備入住條件後承繼本合同的相關權利、義務。 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服務區域內物業服務

3、 制定《___X業主臨時管理規約》,並在物業買賣合同中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

4、 不得擅自改變本物業的公共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功能,應取得本物業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實施。

5、 當項目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後,甲方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的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的申請。

第三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本合同的有關權利、義務。

2、 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自主開展各項物業服務經營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3、 建立物業服務檔案,及時記載變更情況。

4、 可以將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一併委託給他人。

5、 應當協助做好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6、 監督《___X

7、 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必須予以配合,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或有關業主拒絕給予配合的,乙方將事件通知相關業主或社區後,可以自行維修養護,所發生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8、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可自主決定採取相應緊急避險措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的實施,告知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___X業主臨時管理規約》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第八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四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按___X市政府相關文件由業主在入住前一次性交納並存入政府指定專用賬户。

第三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和分攤,按照國家和___X當地法規和政策規定。

第三十六條 相關業主不批准乙方所編制的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或資金不夠所引致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相關業主承擔。

第三十七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業主專維修資金賬面餘額不足首次繳集專項維修資金總額的30%時,依據《___X市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補建續籌及使用規定》的相關條款,按房屋所有權人所擁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向房屋所有權人續籌。續籌的專項維修資金標準,由業主大會討論決定,並報市房產局和區房產局。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九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

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服務質量標準,應按國家或地方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第十一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欠交總額的0.3%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四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付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 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2、 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 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即園區內信息公示張貼),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 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 在本物業內發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於傷害、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盜竊等事由所致之損害。

6、 甲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未經乙方同意,擅自委託乙方工作人員提供服務所致之任何損害。

7、 甲方或業主在已有標識提示或告之的前提下,不遵守《___X何損害。

8、 業主門户內部位、設施、自用陽台、空調位及附屬構件的損失以及由於該部位、設施、自用陽台、空調位及附屬構件的損壞及其他原因給第三人所造成的損失。

9、 甲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未經乙方同意,擅自委託乙方工作人員提供服務所致之任何損害。

10、 其他業主與使用人另有約定的情形。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業主臨時管理規約》或其他法律法規所引致之任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五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方式處理。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 陸 份,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甲方執叁份、乙方、物價局及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於小區物業服務合同 篇15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地 址:

郵 編: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地 址: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郵 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家、省、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為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一) 小區:

物業名稱: ;

物業類型: ;

坐落位置: ;

建築面積: 。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通過竣工驗收合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風道、共用照明、配電系統、電梯、二次供水加壓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等)的日常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不含法規規定的大中修理及改造更新)。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護管工作,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補充:甲方在乙方正式進駐前應完成如下基礎工作

1)管道疏通,清理垃圾,化糞池清掏完畢(甲方監督完成)。

2)地上停車棚改造增設完畢(為止甲方執行確定,日期待定),地下車庫非機動車停車位選址完畢。

3)圍欄上增設鐵絲網,缺損圍欄及照明修復,

4)監控設備(包括地下車庫的監控設備)維修完畢。

5)各單元門禁對講系統、閉門器和樓道維修完畢。

6)小區公共照明及其他公用設施設備維護完畢(車道閘、刷卡機、起落杆、(RF或藍牙)車輛感應器、任性門禁翼閘系統、水泵、變頻櫃等)

7)小區道路缺損及沉降地面修復工作。

8)給排水管網檢修完畢後移交。

9)小區全部消防設施有甲方負責協調高聳房地產開發公司,進行完善和通過消防竣工驗收合格的工作,乙方予以必要的配合。

10)物業費及相關費用(電梯、水泵房、照明、空調等全部公共能源費用)由甲方與上任物業公司結算完畢後在小區公司兩週,並準確核算後移交乙方。

11)因本小區代為管理運行,熱力貴公司不負責本小區供暖。小區供暖由乙方代為管理運行,供暖產生所有費用和收取的哦個年暖費

12)甲方應協調衞生所和酒店,與本小區連接部位採取封閉措施,以保障本小區業主財產和人身安全不受外來侵害,乙方不對通過上述2處場所進入本小區的外來侵害事件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率計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不定期檢查乙方物業服務質量,每半年進行一次全面綜合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屬實的,有權終止合同;

3、甲方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甲方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勸阻、仲裁等相關合法催繳催改措施;甲方並對上述事宜負有協助配合義務。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不低於200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起一月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承租户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屆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乙方利用共用部位開展多種經營收入扣除必要的費用後,歸屬全體業主所有。該款項專項列支,除開展各種社區活動和節假日活動的經費支出外,優先用於補充小區公共應急搶修費用,結餘部分轉作專項維修資金。

7、負責協調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一般採取聯合下文(蓋公章)方式,特殊情況甲方應乙方要求給予必要協助。

9、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10、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服務不到位、不及時,不盡責等消極怠工行為及產生的不良後果,按照合同約定的合格標準進行一次性(100—500元)罰款,該款項專項列支,由甲方決定使用。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定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助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以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六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明細。

8.對本物業的公用部位和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建完善配套項目或開展多種經營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按照《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

第六條 管理目標及達標約定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甲方提供的共用設施設備和共用部位通過竣工驗

第七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服務收費選擇包乾方式收取,按照一年一交的時間標準收取;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按業主擁有的物業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1)高層住宅: 元/月﹒㎡,電梯電費和二次加壓供水電費按照實際能耗和用户用量分攤收取。

(2)、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商業物業電梯電費和二次加壓供水電費,按實際能耗和用户用量分攤收取。

(3)、住宅空置房(已上房業主長期未住)的物業費由甲方通知業主及時繳納,3個月不交的,甲方應協調業主繳納,協調無效的情況下,乙方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催繳。

(4)、地下車庫售車輛車位服務費,按 元/個/月,一次性按照全年 元/個支付給乙方。

(5)、辦公樓由乙方承擔的維修養護工作,甲方承擔維修養護產生的人工費和配件更換費。

(6)、甲方負責承擔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急更換及改造、搶修費用,上述事宜乙方應配合甲方工作,甲方有權對上述費用及方案進行審核。

(7)、合同期內本小區垃圾清理清運費用由乙方負責,並不受外因變化影響。

(8)、在保活期內,草坪補植及開春後木本植物補種費用,由甲方負責。

2、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固定資產折舊 與低值易耗品攤銷;

(9)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10)法定税費;

(11)物業管理企業利潤。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3、為保證物業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順利進行,乙方為項目配備必要的物業管理辦公設施。

4、為保證小區物業服務正常開展,甲方應按照約定對部分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進行必要的改進。改造標準應不低於創建市級優秀住宅小區的標準執行。具體施工改造工程應於本合同簽訂 日內完

5、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6、房屋建築(本體)有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小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濟寧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乙方進行施工,協調業主配合維護。沒有交存維修基金的維修改造費用,由相關受益業主分攤。

7、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一年一次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 前履行交納義務。

8、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9、利用儲藏室和車庫改作住宅或者經營用途的,按住宅或商業物業標準收取服務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佔用小區和樓道內共用部位存放雜物的,應立即清理。佔有共用部位經營活動的,需按照物業公司劃定區域範圍有序經營,並交納物業服務費補充小區排污、維修等支出。

10、對違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規定的物業使用人、業主,乙方可根據《**省物業管理條例》、《**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業主管理公約等規定進行處理。

11、禁止個人在小區內私自從事收費的房屋中介業務,及房屋租賃諮詢和廣告代理業務。上述業務由物業公司統一管理。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負責追究相關責任方責任。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期限,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

2、本合同期滿前 個月,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3、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4、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

5、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6、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侵害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8、本合同內容與國家政府部門相關法律法規衝突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9、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物業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備註:以下情況,甲方應配合乙方聯合下文和提供必要的協助。

1、違規佔用公共區域擺放雜物。

2、公共區域亂張貼宣傳廣告問題,户外廣告牌亂放,建議統一更換鋁塑板廣告牌。

3、擅自改變住宅用途及的拒交相關物業費問題。

4、創建文明居住環境中,部分生活陋習問題(大聲喧譁、車輛亂鳴笛、亂撞杆、居民隨手扔垃圾等)。

5、違規飼養寵物及家禽家畜的問題。

6、建築物共用部位違規使用及侵犯共用權人相鄰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的問題。

7、如對本合同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有異議,可對本合同所計費的物業類型按**市物價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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