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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服務合同範本

配送服務合同範本

配送服務是指客户不用出門就可以享受到貨物送到家的服務,關於配送服務合同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配送服務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配送服務合同範本
配送服務合同範文篇一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汽車座椅零配件倉儲配送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並共同信守。

一、服務內容及服務方式

1、乙方為甲方提供物料的倉儲配送服務。

2、倉儲物料內容

物料名稱:面料

二、甲方職責

1、甲方有權對乙方物料庫存隨時盤查,並提出合理建議以保證產品的安全。

2、甲方負責將物料運輸至乙方的倉儲配送中心倉庫,並承擔物料至乙方的倉儲配送中心倉庫卸貨前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甲方向乙方明示物料搬運、倉儲、配送過程中應注意事項,並要求乙方人員按此執行,有特別需注意的事項應向乙方説明。

4、甲方對乙方驗收後提出的異議或經送檢、經甲方客户驗收不合格退回的物料,及時予以回覆,並及時補送合格物料,自行負擔因此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

5、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倉儲配送服務費。

6、如甲方增加新零件品種需乙方配送,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商定新品種結算單價、作為本合同附加協議。

三、乙方職責

1、保證甲方倉儲物料的安全完好,採取防水、防潮、防腐及防火等措施與正確的物料保管技術,為甲方寄存的物料提供適合的倉儲的良好環境,並按先進先出原則配送物料。

2、甲方的物料運輸到倉儲中心倉庫後,乙方負責及時組織人員卸貨,按倉庫管理的有關要求進行正確搬運、倉儲。

3、乙方按甲方到貨時同行的《發運清單》核對物料的品種、數量和在可視前提下的外觀質量進行檢驗,並把點收結果填寫在《發運清單》上。同時符合的物料,進入倉庫定置管理。

4、乙方應主動、密切聯繫甲方客户,根據甲方客户配送要求及送貨計劃要求的時間、地點、品種、數量,按時按要求配送物料。

5、乙方應在庫存發生變化時,及時向甲方提供物料的庫存信息。

6、對甲方及其物料建立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存儲明細賬,做到日清月結,賬物相符,手續齊全,根據甲方客户及甲方要求提供準確的業務報表。月底將本月整月的收貨、送貨統計賬(賬表需簽章)等與甲方客户核對確認,並將確認後的業務報表傳遞給甲方,甲方可隨時對物料的庫存數進行盤查。

7、每月報表數將以甲方客户需求計劃或甲方客户物管通知指令為依據開出的乙方送貨清單作為憑證反饋甲方。並於每月二十五日前將當月出入庫清單快遞給甲方。

8、零公里退換物料(因質量等問題被甲方客户生產線退回的物料),乙方免費為甲方回收至乙方倉庫並及時通知甲方,乙方有義務按甲方需求將所退換物料及時退回甲方,因此產生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9、乙方不得將甲方貨物作其它使用,不明原因的損壞、短缺、丟失貨物,乙方將給甲方貨物價值(給甲方客户不含税配套價格)等價賠償(或雙方協商賠償)。

四、結算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固定運輸費和變動運輸費。

1)固定運輸費用按照/月收取,即甲方租用面積(含存儲面積和公攤面積)為 93.14平方米;若因生產計劃調整,造成甲方倉儲貨物佔用面積超過租用面積10%(即 9 平方米以上),則按實際佔用面積計收場租費(按照23元/月/平方米收取);如實際使用面積連續三個月超過租用面積10%(即 9 平方米以上),則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重新修訂租用面積。

2)變動運輸費用按 發票的數量為準。

2、甲方應按乙方每月開具的運輸發票的金額支付。每月25日為結算日,甲方在結算日後75日內憑乙方開具的發票以銀行轉帳的方式支付。如遇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五、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不按甲方的合理要求進行搬運、保管、配送,或因乙方在搬運、保管、配送過程中的過錯,致使甲方的物料遭到破壞、丟失,所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擔。

2、乙方按甲方客户的要求為甲方的經檢驗合格的物料進行分揀拆包裝過程中造成的物料損壞,所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擔。

3、因乙方過錯導致甲方給甲方客户供應物料造成不及時時,所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擔。

4、因乙方未能主動及時與甲方客户溝通,對送貨計劃理解有誤,或未能及時掌握送貨計劃,致使甲方向甲方客户物料供應不及時,所產生的損失或處罰由乙方自行負擔。因甲方物料本身質量問題,或對乙方驗收不合格的異議、退換物料的通知怠於答覆、更正、補送所產生的損失均由甲方自行負擔。

5、因物料庫存不足且甲方物料亦未能及時送達乙方倉庫,造成乙方無法準時配送至甲方客户而影響甲方客户生產的,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6、如甲方收到乙方開據的發票,依據規定未按時付款時,甲乙雙方協商後,甲方還未給出明確付款日期時,乙方有權停止物流配送,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但乙方未與甲方協商擅自停止物流配送,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7、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中的任意一方擅自終止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條款,違約方須按上一年結算費用總數的20%向守約方進行賠償。

六、不可抗力

本合同可在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火災、洪水、風暴,或公共道路的關閉、政府幹涉、政府控制、或任何類似大型受影響超出一方合理控制的事件上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的義務的期間暫時中止。本合同因上述原因暫時終止時,延遲履行或未履行本合同的一方無需另一方承擔任何責任。

七、期間和終止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乙方及甲方正式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期限從_20xx_年_1_月_1_日起至_20xx_年_12_月_31_日止有效。

2、鑑於甲乙雙方長期穩定地合作,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合同任何一方沒有提出終止本合同的要求,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直至雙方重新簽訂合同或本合同作廢為止。甲方如不續簽協議,需在期滿前,提清庫存在乙方倉儲內的一切物貨,並付清餘款。乙方如不續簽協議,在期滿前三個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時間另找第三方。在未徵得雙方同意並出具書面正式通知前,雙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

八、保密

未經一方明確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紕漏本合同的條款;乙方除正常配送外,嚴禁把甲方物料交第三方進行技術測繪及實驗;乙方應為乙主的配送客户、配送計劃、配送份額等商業信息保密,除非(a)法律或法規要求;(b)向甲方為審計目的指派的授權審計方披露;或(c)向甲方的關聯企業或潛在的關聯企業披露。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乙方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友好協商一致解決,協商未果,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配送服務合同範文篇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配送服務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予以共同遵守:

一、貨物的配送和運輸

1.由乙方按甲方指示到甲方倉庫(地址:具體地址由甲方指定 )提貨並按甲方指示將上述貨物送至甲方指定客户。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每日單據的傳遞工作,每日按約定時間到甲方辦公室提取甲方發貨單,乙方在送貨完成後 12小時內將商家簽收單和收貨回執交予甲方,交接過程必須有詳細的簽收手續。甲方應在貨物發出前向乙方提供送貨單據以明確所運貨物的規格、數量,並以書面形式告知收貨單位的全稱、收貨地點、電話、聯繫人及該收貨單位的收貨確認規範。乙方對甲方所交付的貨物的規格、數量、包裝狀況應當場予以核對,不得在事後對該批貨物的上述事項提出異議。

2. 乙方應按甲方送貨單據(送貨單據以後附樣本為準)明細的指示運送貨物。若乙方出現發貨差錯時,甲方須協助乙方進行查詢。如差錯由乙方過錯造成,則由乙方承擔與該差錯貨物等值的賠償責任並不得收取該差錯貨物的配送費。

3. 乙方必須保證所用車輛的清潔、衞生、無異味、安全。甲方有權隨時對承運車輛的清潔、衞生狀況進行檢查。

4. 乙方須按甲方要求及時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小時內到達(特殊情況下雙方可協商),上述時間不包括不可抗力所耽誤的時間。

5. 節假日(指國慶節、五一節、春節長假及元旦假期期間)送貨,由於假日期間工作 時間調整,故配送時間可以適當延後,但乙方必須保證在接單後3個工作日內且在訂單有效期內完成全部送貨工作。

6. 當貨物運送至指定地點後,乙方必須要求收貨方填寫簽收單並蓋章驗收貨物。如經收貨單位驗收發現貨物有丟失或者缺損等由乙方負責。

7. 貨物託運開始後在貨物未到達目的地之前,甲方有權以傳真形式通知乙方變更送貨地點、到貨時間或者取消託運,但甲方仍需承擔此次運輸費用。

8. 在運輸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殘損、短缺、污染或遺失等一切損失由乙方按照實際數量負責賠償,甲方將在結算運費時扣除所有相應的損失,損失額計算標準以甲方給客户的供貨價為準。

9. 乙方在倉儲和配送甲方貨物過程中,其缺失部分由乙方按照甲方給客户的供貨價進行賠償並不得收取該缺失貨物的配送費;損壞率(月損金額佔月配送總金額的比率)應該低於 0.3 %。超過此比例的損壞部分由乙方按照甲方給客户的供貨價進行賠償。

10. 甲方所提供給乙方的出貨單等資料僅供乙方配送甲方產品之用途,乙方不得作為它用,否則由此產生的後果與甲方無關,同時甲方將視後果情況追究乙方責任,實際造成損失的乙方按照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嚴重的除賠償外,另追加不低於 500 元的違約金以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11. 甲方在送貨單上明確註明要求送達時間的,乙方必須按時送達(甲方會提前通知乙方),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少送、錯送、未送及乙方無條件在規定時間應免費送達而未送達的,由此造成客户的一切罰款,由乙方全部承擔。

12. 甲方正常的工作日為周至周,乙方同樣,以便雙方協作。

13. 乙方在送貨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違章責任等均由乙方自己承擔,與甲方沒 有任何關係。

14. 乙方在只是代為甲方送貨,不能有私自或者由乙方人員從商家結款等現象發生,如有發生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 退貨處理

1. 貨物配送過程出現收貨單位要求退貨情況時,乙方必須第一時間通知甲方,甲方應立即將退貨處理意見告知乙方,乙方在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接收退貨並按照甲方意見處理退貨事宜。

2. 收取退貨時,乙方必須按照收貨單位提供的退貨明細單收取退貨,並保證所接收的退貨數量與收貨人提供的明細單一致:退貨在30件以內的,乙方負責將退貨現場封箱,並由收貨單位在退貨明細單上蓋章予以確認;退貨大於30件的,甲方須派人員協助處理明細,若甲方未派人協助,則乙方不負責退貨清點。乙方應在所退貨物抵達乙方倉庫8小時內通知甲方,並於收到退貨單後第二天按照收貨單位退貨明細單將退貨送至甲方倉庫。如果發現與退貨明細單不符,乙方負有按進價計算損失額的賠償責任。

三、 賠償責任

1、自甲乙雙方貨物交接起至該批貨物運抵指定地點並交付收貨人完畢時止,乙方對貨物的遺失、短缺、變質、污染、損壞及出現非因甲方貨物質量問題負責,並安該批貨物供貨價負責賠償。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外:

(1)、包裝不符合規定(無法從外部標識發現),外有貼箱單標示的促銷裝除外;

(2)、貨物的自然損耗或性質變化;

(3)、其他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2、當發生事故或損失時,乙方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甲方。乙方對此負有舉證責任,即乙方必須取得一切應取得的政府或其他有關部門關於事故或損失的證明文件,把該文件在事發後的 1 個工作日內送至甲方。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的事故造成貨物不能按時送達或毀損的,乙方仍應承擔賠償責任,具體賠償標準安上條款約定執行。

3、當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未能履行本協議時,應在第一時間內(不得超過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採取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將承擔甲方的所有損失。

四、費用標準及費用結算

1、一般配送費:/箱(配送範圍為

2、特殊訂單配送費:

(1)加急訂單配送費: 與普通訂單送貨費相同,如需另外請車,則送貨費面議(當天接到訂單當天送貨、還有緊急電話通知的等等均屬於加急訂單) 。

(2)節假日訂單配送費: 與平時運費相同 。

(3)退貨費用:a、同程退貨,退貨費用為送貨費的30%。(退貨量低於一件的不收取退貨費)

b、單程退貨費用與送貨費用相同,搬運費超過50件按0.25元/件計算。結算方式

(1)、乙方每月 10 日之前(如遇休假日延後)負責將上月實際發生的相關物流費用列表逐項與甲方核對,經確認無誤後製作物流費用明細表交與甲方審核。甲方審核無誤後,乙方開具可抵扣的運輸發票。甲方應收到乙方所開發票起 10 天內以轉帳形式支付上月的物流運費。如甲方未按期付款,乙方每日將按逾期總金額 5 ‰的額度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2)、甲方送市外託運單位的物流費用先由乙方代為支付,每月10日之前一併與甲方核對,核對時需要提供外協單位直接開給甲方的可抵扣運輸發票。甲方核對無誤後, 天內將費用以轉賬的形式支付費乙方。

五、爭議的解決

1、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效,雙方同意提交甲方總公司住所地法院或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2、在處理爭議期間,除正在處理的爭議事宜外,雙方應繼續履行協議的條款。

六、其 它

1、本合同具有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2、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止。

3、 本合同所涉及內容均屬於商業祕密,雙方有義務和責任保證此商業祕密不被泄露。

4、 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項條款。其中任何一方不能私自變更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需要變更,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書面簽署協議確認後,方可執行。

5、 任何一方因情勢變化或不能履行合同所附條款,需終止合同時,均應提前一個月面通知對方,但應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6、 乙方如在一個季度內出現8次送貨誤送、遲延送達從而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 本合同解除或期滿並不解除在合同期間雙方已經發生,但尚未完成的權利義務關係。

8、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9、 本合同附件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本合同經雙方委託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配送服務合同範文篇三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開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及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相互協作開展貨物取派送業務合作達成一致,經協商訂立協議條款如下:

一、 服務提供

第一條 服務範圍:甲方指定乙方負責_____ _______區域內取派業務。乙方為

甲方在該指定區域內合格合作伙伴,且乙方不可未經甲方允許改變服務範圍或超服務範圍經營。

第二條 服務種類:

1. 門到門貨物派送;

2. 門到門提貨服務;

3. 代收運費;

二、 乙方應具有以下資質條件

1. 資質: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冊登記的企業法人資質或個體工商户資質。

2. 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擁有必要的運輸、運作、通訊設備設施。

3. 乙方相關人員要通過甲方的面試和技能考核。

三、 合作條件

第三條 乙方以甲方名義為客户提供服務,統一使用甲方的品牌形象、規範,認真貫徹甲方的操作規定和流程,不可擅自更改、違反。

第四條 服務收費:

1. 服務提供價格按雙方確認的協議《服務價格表》執行,甲方有權調整價格,但應提前10天通知乙方。

2. 乙方不得提高或降低該價格,也不得向客户額外收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 佣金:見補充協議1。

第六條 保證金:乙方同意在簽署本協議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人民幣壹仟元風險保證

金,該保證金不計息(關於風險保證金交納時間及相關調整具體參加該協議的附加條款),保證金的金額起點為壹仟元,在運作過程中,將根據所代收運費的額度進行調整。如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在乙方承運期間完好無損,甲方在本協議期滿或終止後30天內將保證金返還給乙方。若雙方繼續合作,風險金直接轉入下一次合作協議。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上述保證金中扣收乙方應給付甲方的違約金、賠償金。

四、 服務要求

第七條 乙方工作時間:週一---週日。

第八條 乙方在服務中應注意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名譽。乙方服務人員應統一穿着具有組織標識的服裝,並佩戴工號牌或胸卡。

第九條 業務操作規定

1. 收件操作:

1) 甲方委託乙方提送貨時,應及時在百世系統中錄入信息(此步驟簡稱下單),或FAX提供正式委託書一份及有效提貨憑證,委託書上應註明寄件人姓名地址聯繫電話、件數、重量、收件人地址、代收運費金額。

2) 乙方應在甲方下單後10分鐘內在甲方百世系統中反饋是否接單。超過10分鐘沒有反饋的,則默認為乙方會按照甲方委託書的要求提送貨。

3) 甲方委託乙方取貨時,乙方要執行收件檢視:應詢問和驗視內件的性質和種類:

a) 若是法律、法規規定禁寄物品,應拒收並向寄件人説明原因;

b) 若是限寄物品,應告知寄件人處理方法及附加費用;

c) 建議寄件人,貴重物品宜購買保價或保險服務。

4) 乙方在接收提貨信息後立即安排提貨,並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派送,如遇地址不詳或其他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

2. 派件操作:

1) 乙方派送完畢後,應在當日內將收貨人簽收情況直接錄入百世系統或通過傳真反饋至甲方。並根據每天返1次的標準,採用最快、最便捷的方式將簽收原件(包括髮貨清單等)返回甲方,特殊貨物按重要提示要求操作。

3. 貨物交接:

1) 甲、乙雙方在站點交接時,應逐件認真檢查貨物的安全情況,如有破損或非正常情況,應由交接雙方的發出方負責處理,並報百世客服備案。

4. 管理監控:甲方與乙方就業務計劃、質量計劃達成一致,每月、季、年度評比總結。

5. 活動配合: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市場拓展和市場推廣活動,落實相關操作規程。

6. 信息反饋:乙方應配合甲方收集反饋市場信息,共同做好產品和客户體驗。

五、 費用結算

第十條

1、 佣金按月結清,甲、乙雙方按月進行對帳、結算佣金。每月結算業務範圍為上月1日至上月最後1日的業務量。結算業務時,如發生價格糾紛、服務質量糾紛、服務事故等情況,責任雙方已協商一致的應在本月結算完畢。如果糾紛、事故未能解決或雙方未能取得一致意見則此筆業務順延至糾紛、事故解決後再行結算。

2、 代收運費次日結清,乙方將當天收到的代收運費及時存到甲方指定賬户,返款週期為次日14:00前,最晚不得超過次日17:00,任何情況下均不得遲延存款包括但不限於拖延或抵扣,否則按應交款數額的1%/日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從當月佣金或保證金中扣除。存款的同時需要向甲方提供存款項目明細並附存款證明。

第十一條 費用結算流程:

1. 甲方每月5日前將上月對賬單,通過郵件方式發送給乙方進行核對;

2. 乙方確保在收到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確認單據無誤後,對結算金額向甲方提供郵件確認;

3. 乙方按確認無誤的金額提供可接受的發票,甲方審核發票無誤後30日後的星期五將款項以網上銀行形式匯至乙方帳户。

4. 甲、乙雙方必須保留好蓋有對方公司公章(或財務章)的傳真、複印件,以作為後期對賬的憑據。

第十二條 如甲、乙雙方對於單據上的數額認定不一致的,甲方應當先行支付其已經認可的部分款項,尚未認可的部分待雙方再次確認後處理。

第十三條 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提供額外的、並需要投入一定人力、物力的其他服務的,對於該額外服務,雙方應首先協商確定一個合理的價格。如果該額外服務是因為乙方的原因而造成的,那麼就該額外服務,甲方無須支付任何款項。

第十四條 除上述款項之外,甲方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項。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徵收的有關税、費、罰金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五條 由於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約定而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甲方有權在甲方應付給乙方的佣金或者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與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相當的金額,作為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在此同意,若甲方延遲支付本協議項下的款項,乙方可以向甲方要求其承擔違約金,但不得留置甲方在本協議下的任何貨物。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按照約定價格進行結算,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更改。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須指定專人負責結算工作,指定人員的聯繫電話、姓名以及賬户資料,須在簽訂協議(或資料修改)後3天之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所屬分公司。如果任何一方未能按月對帳結算,造成延誤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六、 考核、獎懲規定

第十九條 甲方對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監督、考核,考核標準如下:

1. 準時率:99.9%;貨損率:萬分之三;丟失率:十萬分之三。

2. 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返回百世運單派件聯的,必須立即通知甲方,並在2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收方客户簽收證明。如無法提供證明,則以丟失貨物做賠償。

3. 因乙方責任造成貨物丟失或破損的,乙方應在事故發生當日以書面形式知會甲方並在2日內提供事故證明;由此造成的貨物全部損失,乙方須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5日內賠償完畢,遲延賠償的,按應賠償數額的1%每日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如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失的,亦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條 獎勵機制

1. 拓展獎勵:自合作第三個月開始,每月取件件數比上月增長超過100%,甲方在當月取件佣金的基礎上增加10%作為對乙方的獎勵。

2. 質量獎勵:待定。

第二十一條 晉級機制

1. 乙方在做好本區域經營後可以向甲方提出擴大區域的申請。

2. 乙方提出擴大區域申請,經甲方審核批准後,書面通知乙方開始實施。

七、 損失與賠償

第二十二條 乙方收到甲方的取派件指令後,未及時提貨、派送的,造成延誤、客户投訴及損失,超過一個工作日,扣除乙方本次佣金的一半,超過兩個工作日,全額扣除乙方本次佣金。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對其從甲方收到貨物後至貨物送達收貨人,或取件到送至甲方交貨地的整個過程中的貨物安全、完整負責。如貨物發生丟失時,扣除乙方本次佣金;依據郵政法、郵政法實施細則按貨物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最高不超過本次服務費的6倍。如貨物損毀,扣除乙方本次佣金;完全損毀,指貨物價值完全喪失,參照貨物丟失賠償的規定執行;部分損毀,指貨物價值部分喪失,依據貨物喪失價值佔總價值的比例,按照貨物丟失賠償額度的相同比例進行賠償。

第二十四條 服務過程中因乙方的服務質量未達到客户要求而引起客户投訴,其責任由

乙方承擔,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因乙方不能按甲方客户要求返回籤回單等單證,造成的有關款項無法收回或第三方要求甲方賠償損失的或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六條 乙方在提供其服務過程中,造成的任何人員的傷害或者死亡,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拒不支付賠償費用或遲延支付其它費用的,甲方有權在結算的佣金或保證金中扣除。

八、 告知義務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將其具體情況(包括經營地址、人員、車輛情況等)報甲方備案,經營地址變化必須於變更前7天內彙報甲方,車輛、人員變更應當日彙報甲方,因資料更改不及時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 禁止事項

第二十九條 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部分或全部地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條 乙方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從事與甲方利益相牴觸的業務,特別是乙方將不會與甲方客户直接或間接發生業務關係。一經發現,乙方應當將按照甲乙雙方過去一年的業務總量包含佣金在內的服務費用總額的50%支付給甲方作為補償(如果雙方的協議執行尚未滿一年,則按照已經發生的每月業務平均值計算出過去一年的業務總量)。

十、 保密條款

第三十一條 任何一方對於因簽署或履行本協議而瞭解或接觸到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及其他機密資料和信息均應保守祕密;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給予或轉讓該等保密信息(不限傳達方式及是否為草稿或最終確認稿)。

第三十二條 雙方承諾在本協議終止之後仍然繼續承擔在此條款下的保密義務。

十一、 協議有效期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十四條 除非甲方向乙方提出書面的續約通知,否則協議期滿即自動終止。本協議不具有到期自動續約的含義。

十二、 合作解除

第三十五條 甲方有權制定考核標準對乙方的服務進行考核,因乙方的服務不能達到甲方考核標準時,甲方有權隨時單方終止本協議,甲方無需對乙方進行賠償或補償。

第三十六條 如乙方違反任何協議條款規定,甲方將敦促乙方糾正其違約行為。如敦促後的5日內乙方仍未糾正該違約行為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甲方無需對乙方進行賠償或補償。

第三十七條 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要提前終止本協議,應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此情況下雙方互不賠償。

第三十八條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有關政策的變化,造成本協議無法正常履行時,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 爭議解決

雙方當事人就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十四、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本協議附件作為本協議內容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者發生衝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第四十條 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協議的其餘條款仍然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第四十一條 關於本協議的任何修改以及本協議的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後確定,並應以書面的形式做出方為有效。

第四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聯繫人: 聯繫人: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公章蓋印: 公章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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