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服務合同2022(精選5篇)
- 服務合同
- 關注:2.89W次
簡單服務合同2022 篇1
求職人姓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就業服務機構全稱: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介紹職業等事宜,雙方合意訂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服務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代為介紹職業等服務,雙方議定服務項目如下:(雙方議定時可自行增加或刪除)
一、介紹以下符合勞動條件的職業,並可辦理職業心理測驗及提供就業諮詢服務,但經雙方同意者不在此限:
(一)工作地點: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_________。
(三)希望待遇:月(日)薪人民幣_________元以上(至_________元)。
(四)提供中(晚)餐:_________。
(五)提供住宿:_________。
(六)交通津貼:_________。
(七)年終獎金:_________。
(八)假日獎金:_________。
(九)工作時間;每日(周/月)__________小時。
(十)輪班:有。
(十一)月休假天數:_________天。
(十二)其他福利或勞動條件:_________。
二、代辦參加以下甄試測驗手續:
(一)_________(甄試測驗名稱)。
_________。
三、辦理職業心理測驗。
四、提供就業諮詢服務。
五、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
第二條 費用
乙方為甲方辦理前條所定的服務,雙方議定費用如下:
一、登記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介紹費:甲方第一個月工資在基本工資兩倍以下者,人民幣_________元或甲方第一個月薪資的_________%。甲方第一個月工資超過基本工資兩倍者:人民幣_________元或雙方議定費用。本條介紹費包括職業心理測驗費及就業諮詢服務費。已收取上述介紹費的,不另外再收取職業心理測驗費及就業諮詢服務費。
三、代辦參加甄試測驗手續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四、其他服務事項費用:(乙方除下述費用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費用。)
(一)_________(項目名稱):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_________(項目名稱):人民幣_________元。
_________。
第三條 費用給付
甲方於簽約及登記完成時應給付乙方登記費。介紹費於_________支付。
對於上述費用,甲方採分次方式給付的,其付款時間及金額如下:
一、第一次:訂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二、第二次:訂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_________。
上述甲方最後一次支付費用應於勞動合同(僱傭合同)生效日至少40天后。代辦費及其他服務費給付時間由雙方約定。乙方收取各項服務費應向甲方給付收據或發票。
第四條 推介次數
甲方在給付登記費後可請求乙方於第一條所約定之期限內為甲方介紹職業至少三次,但經乙方介紹職業且勞動合同(僱傭合同)生效後不在此限。乙方未於第一條所約定的期限內介紹職業至少三次者,應按比例退還登記費。
第五條 費用退還
甲方經乙方介紹職業於勞動合同(僱傭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_天內(至少40天)因不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致勞動合同(僱傭合同)終止時,可請求乙方免費重新介紹職業一次或減收約定介紹費總額50%。
甲方依上述規定請求減收約定介紹費總額50%時,已繳費用超過者,乙方應即退還;已繳費用不足者,甲方應予補足。原勞動合同(僱傭合同)如系自始無效或經撤銷而自始無效者,乙方不得收取介紹費,已收取部分並應退還。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介紹職業時所必要的下列文件:_________。
上述文件,乙方應於核閲完畢時返還甲方。
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與責任
本合同訂定前乙方應對甲方詳細説明合同條款內容。乙方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以有效率及妥善的態度依約提供職業介紹等服務,詳實推介雙方所議定勞動條件的職業。甲方提供的資料及文件,乙方在必要時可經甲方書面同意,影印或複印一份留存,不得使用於與本合同目的無關的用途;本合同終止或消滅時,除甲方屆時另有書面同意外,乙方應將所留存影本或複印件銷燬/返還甲方。
乙方不得有要求甲方購買或推銷商品、加入直銷、招攬或購買保險及其他類似行為。甲方為未成年人時,應具備甲方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並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不得收取推介就業服務保證金或法律、法規規定標準以外的任何其他費用。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及損害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可隨時終止本合同。依上述規定終止合同,致他方遭受損害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因非可歸責於該當事人之事由,致不得不終止合同時,不在此限。甲方依上述規定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時,其賠償金額不得超過第二條所須支付費用的總額。
第九條 通知的送達處所
雙方意思表示的通知,均以本合同書所載的地址為送達處所,如有變更應以書面通知他方。依上述送達處所所為的送達,如未能送達,以存證信函付郵日起第5天推定對他方為合法的送達。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依有關法律、法規及誠實信用與平等互惠原則公平解決之。
第十一條 合同份數及審閲期間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為憑,乙方不得要求收回合同書。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簡單服務合同2022 篇2
委託方(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年 月 日
委託方(全稱): (若是個人應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聯繫電話並簽字) 受託方(全稱): (若是個人應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聯繫電話並簽字)本合同委託方,委託受託方就_安防監控系統進行_安防監控系統技術改造諮詢和調試_的專項技術服務,並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委託方委託受託方進行技術服務的內容如下
1.1技術服務的目標:
根據本項目的要求,制定合理的的技術實施方案、工藝和進度,確保安防監控系統改造的順利實施。
1.2技術服務的內容:
①制定合理的的技術實施方案、工藝和進度;②提供全套的設計圖紙;③進行現場的技術管理工作;④進行現場的安防監控系統的調試工作。
1.3技術服務的方式:
現場技術支持和技術管理服務
第二條 受託方應按下列要求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2.1技術服務地點:
2.2技術服務期限:
7.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委託方利用受託方提交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雙 方所有。
7.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託方利用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雙 方所有。
第八條 培訓及售後服務
8.1系統驗收前,受託方向委託方提供技術資料並負責培訓委託方人員。培訓內容:系統原理與結構;應用系統軟件、參數設定與操作;設備常見故障查、修;設備故障應急處理預案。
8.2 自系統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 24個月內為免費保修期,在此期間內受託方負責系統的免費技術服務諮詢支持。
8.3 受託方有責任對該系統的擴展、升級提供相關有償技術支持。
第九條 違約責任的確定
9.1本協議經雙方簽署生效後,雙方應遵守本協議所有條款。未經雙方同意,合同雙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
9.2違約金: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出終止合同,均屬單方違約,違約方除承擔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須向對方支付合同總造價5%的違約金;
9.3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颱風、地震、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等)導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經濟損失的劃分按有關規定執行。
9.4 若乙方延誤交貨或逾期完工,超出日期,乙方每天按合同總額的0.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9.5 若甲方不在規定的時間內付款,則應每天按合同總額的0.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9.7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否則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項目仍可繼續實施。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0.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
10.2協商不成,提交合同簽訂地的仲裁委員會裁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的法律效力
11.1本合同一式_貳_份,雙方各執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之後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服務合同2022 篇3
甲方:
乙方:(東家)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協議,在協議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履各自的權益義務。
一、甲方責任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服務介紹費180元,並負責派出“月嫂”服務員,如果孕婦提前或推遲分娩,甲方三天內派出月嫂。
(二)服務時間:白天工作8小時,晚上起來幫忙嬰兒餵養。
(三)服務內容:(1)產婦飲食(含加餐點心)、嬰兒的護理。
(2)產婦、嬰兒的衞生。
(3)對新生兒開展撫觸。
(4)指導產婦做產婦操、恢復體形。
(5)產婦房間的衞生。
(6)向產婦宣傳科學的飲食和嬰兒餵養。
(7)月嫂應遵守職業道德,盡心盡責服務
二、乙方責任
(一)乙方做到平等待人,尊重月嫂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虐待。
(二)乙方到“中心”交介紹費180元預定月嫂後,如果不請月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180元介紹費不退。
(三)月嫂的工資,由乙方在簽訂協議時一次性交給甲方,乙方需填寫“回訪單”由月嫂帶回交給甲方。
(四)月嫂的工作期為一個月(28天),一個月(28天)滿後自行解除協議關係。若乙方需求延長服務期,應徵得甲方同意,乙方會“中心”重新簽訂協議,續簽半個月交介紹費100元,一個月交介紹費180元。
(五)甲方派出的月嫂在乙方服務,如果乙方不滿意可調換。
三、本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本協議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均按本協議履行各自的責任、權利、義務,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爭議方書面告知對方爭議內容,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本協議一式二份,中心一份,東家一份。
簡單服務合同2022 篇4
甲方:代駕服務使用方
乙方:代駕服務提供方
甲、乙雙方均為e代駕信息服務平台用户,通過平台使用或提供代駕服務,均應遵守本協議內容。
一、 甲方權利義務
1.1確定代駕車輛具備上路行駛手續齊全、車況正常(非改裝車及部件)、保險有效等適宜代駕的條件,如因甲方隱瞞以上事實帶來的糾紛或者損害,由甲方承擔。
1.2有權要求乙方按指定路線行駛,但不得要求乙方超速、逆行等違章駕駛。
1.3不得利用代駕從事違法犯罪行為,不得運載違禁、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1.4妥善保管車內及隨身財物,如代駕過程中出現遺失,應立即報警。
1.5按照平台公示標準和本協議約定支付代駕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1.6有權對乙方的代駕服務在平台上進行客觀評價。
二、 乙方權利義務
2.1代駕時身體狀況良好,不存在不宜代駕的情況(患病、疲憊、飲酒等)。
2.2代駕時服飾整潔,舉止文明,並穿着平台標識服裝、胸牌,便於識別。
2.3接單後不得擅自將甲方車輛交由他人駕駛。
2.4遵守交規,愛惜車輛,避免原地打輪、換擋不暢、壓線等不良駕駛行為。
2.5結束代駕服務後檢查並關閉所有車門、車窗及用電設備。
2.6按照平台公示標準和本協議約定向甲方展示訂單記錄的里程和費用,收取代駕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2.7如遇交通事故,應當立即報警,聽從交警部門處理,不得逃離現場。
三、代駕服務費用
3.1 雙方同意以平台訂單記錄的時間、里程及公示的費用標準為結算依據,並由甲方在車輛到達目的地後,直接支付給乙方,或者授權平台代為支付。
3.2若甲方對代駕服務費存有異議,仍應先行付款,可在24小時內向平台提出異議並提供相關證據,經核實確定計費錯誤,則由乙方退還多收取的費用。
3.3 在代駕服務過程中產生的高速路收費,停車費等其他臨時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因特殊原因乙方先行墊付了上述款項,則甲方應及時返還乙方。
四、交通事故處理
4.1代駕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雙方應當根據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確定責任。甲方有義務督導乙方在代駕服務訂單結束之前在事故現場向乙方客服報案。因車輛本身安全性能問題或者甲方不當阻礙、擾亂車輛安全行駛等發生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經認定屬於乙方過錯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非乙方過錯的乙方不承擔責任;屬第三方過錯的,由甲方直接要求該第三方承擔責任。
4.2任何一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應首先使用甲方車輛的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或者其他保險對相關人身、財產損失進行賠償,不足部分,由責任方根據交警部門認定的責任範圍負責賠償。若乙方負有事故責任,造成甲方人員、車輛受損的,對於超出保險賠償部分應以人身、財產直接損失為限,對於車輛貶值及其他間接損失不負責賠償。根據公平原則,為避免將乙方置於不可承擔的風險之中,甲方不得授權保險公司向乙方進行追償或轉讓追償權利。
4.3任何一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甲方受損車輛建議選擇由乙方投保的代駕責任險承保保險公司認證的維修機構維修車輛,不建議甲方自行選擇維修機構。如甲方應特殊原因自行選擇維修機構的,乙方默認甲方使用自身車險賠付,乙方只能按照甲方當年車險保費上浮金額進行補償性賠償。
4.4甲、乙任何一方因違反交通法規或其他法律規定而受到國家有關部門處罰或處理的,由責任方自行承擔。
4.5甲方明確除外責任包括:
1)暴雨、冰雹等自然災害至甲方車輛受損的。
2)非真實性、服務訂單結束後報案的。
3)甲方車輛行駛證過期、交強險過期、機動車未進行年檢的。
4)甲方車內出現的物品丟失、貴重物品的損壞。
5)路邊飛石等類意外非責任事故。
6)甲方車輛的玻璃單獨破碎,輪胎輪轂單獨損壞。
7)乙方委託的保險公司確定的維修金額之外的費用。
8)甲方在乙方委託的保險公司確定維修項目及金額前擅自修車,致使乙方委託的保險公司無法確定損失情況,最終導致無法賠付的。
如出現以上免責情況 賠償責任應由導致此後果的責任方自行承擔。
4.6對於出現爭議的交通事故乙方有權保留對此事故處理的意見。
五、違約責任
5.1 甲方要求或迫使乙方中途停止代駕服務的(包括但不限於對代駕服務費有異議、對乙方服務不滿、醉酒等原因),甲方仍須據實向乙方支付代駕服務費。乙方停止代駕後的全部後果由甲方承擔。
5.2乙方對行駛路線選擇明顯錯誤,或者故意繞行增加代駕服務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合理里程計價收取代駕費用,應將多收費用退還甲方。
六、特別約定
各方確認並知悉,平台僅為向甲乙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促成雙方簽訂本協議的中間人,並不實際提供也不代理任何一方提供本協議項下代駕服務,平台有權對代駕服務進行質量監控,但不對代駕服務過程中產生的糾紛或爭議承擔責任,也不對甲乙雙方代駕服務過程中或準備服務過程中、結束服務後遭受的損失承擔責任。
七、協議效力
7.1甲方通過平台叫單,乙方接單後即視為雙方自願達成了本協議。本協議附件屬於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協議所涉及相關概念均適用《e代駕信息服務平台用户使用規則》作出的定義解釋。
八、爭議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各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簡單服務合同2022 篇5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石家莊服務區監控系統安裝
工程地點:石家莊服務區
工程內容: 新裝六套可旋轉監控點、四套固定監控點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
乙方包工包料 (注:工程所需PVC管、管件,攝像機立杆,
由甲方自行採購,並運達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安裝。)
第三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自 20_ 年 8月 31 日開工
竣工日期:至月
第四條 質量標準
1、GB50198-94《民用閉路監視電視系統工程技術規定》。
2、GA/T75-94《安全防範工程程序和要求》。
3、GA/T70-94《安全防範工程費用概預算編制辦法》。
4、GA/T74-94《安全防範系統通用圖形符號》。
5、GB50054-95《低壓配電設計規範》。
6、《河北省安全技術防範管理辦法》。
7、中國建築電氣設計規範JFJ/16-92。
8.國家或行業批准的相關產品通用技術條件。
9.聯網監控系統、計算機系統、通訊系統等相關設備的選型符合國際通用的標準及相關協議。
10.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的安防行業標準。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技術監督局發佈實施的有關安全防範工程設計規範及國家標準。
12.甲方的現場情況及實際需求。
第五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與結算
1、合同價款(大寫):人民(小寫):人民幣上述合同價款含本工程所需全部工程器材及材料設備的價款(本協議約定應由甲方負擔的費用除外),且本合同價款為乙方承攬甲方發包工程的一次性包死價,即不再因甲方對工程的修改建議及乙方申報的工程內容預算、材料價格的增加等因素而做調整。
2、 支付與結算:本合同採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
(1)工程預付款在合同簽訂後 兩天內,甲方按合同價款的60%支付給乙方,餘30%安裝工程竣工、經甲方書面驗收合格且設備運轉正常後付清。
(2)剩餘的10%作為質保金。質保金支付於工程竣工經甲方書面驗收合格、且交付甲方正常使用之日起一年後,如無質保及售後服務問題、甲方根據考核結果一次性付清。
(3)工程竣工後3天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工程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合同價款和補充合同為依據,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第六條 施工圖紙的提供、圖紙會審及修改施工圖紙由乙方設計提供,並由甲方確認。
第七條 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配合施工:
2、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期)工程款的給付前,應經甲方書面驗收合格,如未經甲方驗收或甲方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款。
第八條 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乙方進場後,須聽從甲方指揮,做到文明生產、文明施工、加快進度、確保工期、確保質量安全。
2、乙方必須對施工人員加強安全教育,自備安全防護設施,提高安全意識,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以及因乙方施工中所產生的其他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責任。
3、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經甲方驗收合格。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4、乙方負責設備的質保及乙方的售後服務工作:即工程竣工交付甲方正常使用之日起一年內,乙方免費對設備及設備使用進行維護、修理及更換。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施工中如發現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及施工圖紙要求或達不到質量要求等問題,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工程款不予結算。
2、乙方承攬甲方工程,工期每延誤一天,甲方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總合同款 1%元/天、作為違約金。如遇停電、提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發生經甲方書面同意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中,約定應由乙方應提供設備的明細單及相應設備的檢驗報告附後。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 5 份,甲方執執3份、乙方執2份。
甲方: 乙方: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人: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fuwu/noljn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