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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簡單養老服務合同(精選19篇)

2022年簡單養老服務合同(精選19篇)

2022年簡單養老服務合同 篇1

甲方:(服務機構)

2022年簡單養老服務合同(精選19篇)

乙方:(服務對象)

為營造温馨、舒適、安全的居家環境,滿足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的生活需求,明確相關各方的權利義務,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以及行業及地方規範,本着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向丙方提供養老服務事宜,自願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一、服務內容和標準

參照《長春市民政局居家養老護理服務基本標準》中的相關內容。

服務地點:乙方户籍所在地

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至乙方不再需要或政府不再提供補助或甲方不再從事服務。”

二、服務費用支付方式:

(一)結算方式

1、乙方被確認為符合政府補貼標準的,按《長春市居家養老服務卷試行辦法》進行服務,按照政府與企業簽訂的

2、居家老人是自費服務的人員,根據服務情況交納服務費。

(二)結款日期

1、結算方式為第二條第(一)款第1項的,結款日期為每月5日前由政府將上月發生服務費劃轉到甲方賬户。

2、結算方式為第二條第(一)款第2項的,根據服務情況按次結算。

(三)服務價格

不同服務項目由甲方根據市場指導價或平均價進行核定。

(四)結算系統

1、結算方式為第二條第(一)款第1項的暫用現“長白系統”為結算系統,如甲方開發出相對更完善的結算系統,可改用甲方相關係統進行結算。

2、結算方式為第二條第(一)款第2項的,按照甲方結算系統結算。

三、服務流程 甲方根據服務需求制定服務計劃甲方進行服務乙方按規定結款。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日常管理工作,並保證工作人員身份清楚、手續完備、身體健康、無不良社會記錄。

2、甲方負責對員工期進行職業道德和職業培訓,取得護理職業資格方可上崗。

3、甲方可根據乙方需求提供護理人員,建立護理人員檔案。

4、甲方應與乙方保持經常聯繫。每月通過電話或者派員走訪、徵求乙方意見、及時處理乙方提出的合理問題,改進服務,必要時調換相關服務人員。

5、甲方保證對乙方的服務不因自身原因而中斷。

6、甲方有權確定乙方是否為民政服務對象;並有權依本協議約定向乙方(自費服務人員)收取服務費。

7、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提出一切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和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依本協議接受養老服務和繳納服務費。

2、乙方有權要求更換相應的服務人員。

3、乙方及時提供服務所需各種證件。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無法服務,由甲、乙雙方協調處理。

4、乙方對甲方服務人員要做到平等待人、不歧視、不虐

5、甲方為乙方提供養老服務期間,正常所需生活支出的費用由乙方來承擔;乙方如需就醫,其產生的醫療、生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非因甲方的過失所造成的事故(如乙方自行外出活動時所發生人身傷害等)其賠償費用應由責任人來承擔。

6、乙方不得強迫護理人員從事協議以外的工作,不得私自將護理人員轉讓給他人服務。不得將護理人員帶往其他省市。

7、乙方有權拒絕護理人員將同鄉、親友帶入家中,有權拒絕護理人員使用家中長途電話、電腦。

8、乙方家中手飾、珠寶、現金等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對服務人員因工作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與甲方協商解決或求助法律幫助,不得侵犯護理人員的人身權益。

9、甲方服務人員在服務期間,突發急病或其他事故傷害時,乙方應採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從事協議規定的工作致傷,應適當負擔護理人員醫療、醫藥費用。

10、乙方應如實告知甲方身體狀況,如高血壓、心臟病、腦梗塞、過敏史等有危險性或容易突發性疾病,並告知相應的注意事項。因隱瞞病情而發生的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協議的終止、解除和續簽:

1. 如其中一方需終止此協議,需提前15日告知對方。如發生糾紛,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 如乙方屬自費人員,沒有按照約定繳納服務費,甲方有權停止服務。

七、法律責任:

任何一方不得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侮辱、誹謗或者虐待對方,任何一方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違約責任:甲方應在服務期限內,根據乙方需求為乙方提供服務,如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服務提出異議,甲方應及時做出調整和改進。

九、其它約定: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簡單養老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用户 )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服務員)姓名 身份證號

丙方: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服務,自_____年__月__日開始,每週工作____天,每天工作____小時。

2、甲方在乙方每天服務結束時,應如實填寫《服務情況回單》中的有關內容。

3、甲方若不滿意乙方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丙方與乙方,待丙方處理後才能與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有權監督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乙方完成服務項目。對服務員的服務情況可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丙方。

5、甲方要尊重乙方的人格,平等待人。

6、用工期間,存在安全隱患的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由甲方負責,屬乙方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不早退,努力完成服務項目。

2、乙方必須實事求是地向甲方、丙方提供個人的詳細資料。

3、乙方在每天服務結束時,應如實填寫《服務情況回單》中的有關內容,並半月一次交社區服務站,期間負責妥善保管該“回單”。

4、乙方若因事、因病不能繼續進家服務(特殊情況酌情處理),必須提前一週分別通知甲方和丙方,待安排好工作後方可解除合同。

5、服務期間,若因本人不能認真履行職責,不能遵紀守法,

6、乙方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7、服務中,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自負。

8、存在安全隱患的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否則有權拒絕工作。

9、若請病事假或逢節假日休息,乙方應補齊工作天數後方可領取工資。

三、丙方的權益和義務

1、丙方有權按協議對甲方、乙方進行監督管理並負責協調雙方糾紛。

2、丙方有義務為甲方推薦、調換服務員,為乙方調換用户。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五、解除合同

1、甲方、乙方在合同期間若出現法律禁止的行為,由此造成的後果責任自負,丙方則有權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登記表備註中出現的問題,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丙 方: (蓋章)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2022年簡單養老服務合同 篇3

甲方:服務對象

乙方:服務人員

丙方:服務中心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為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經協商一致,各方自願簽訂並自覺遵守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

請在下面各項中選擇所需要的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填在括號內( )。

1、生活照料;

2、康復保健;

3、家政服務;

4、精神慰藉;

5、文化娛樂;

6、緊急救援;

7、看護病人。

二、丙方的權利和責任

1、向甲方提供護理員。建有護理員隊伍並保持經常聯繫,護理員來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續完備。向甲方一次性收取護理員使用費及手續費共100元整。

2、丙方收取甲方押金200元整。在護理員服務期滿,甲方將護理員安全送回丙方,並確認護理員服務期間內的服務費已結清及無其它勞務糾紛後,丙方如數把押金送還給甲方。

3、對甲方自願贈給護理員的衣物和錢款,屬雙方自願行為,丙方不負責追回。

4、對新到的護理員和期滿回後到中心的護理員,中心視情況對期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職業再培訓,並重新安排上崗。

三、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及時按月付給護理員足額的服務費_______元整(具體數額在簽訂本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而定)。護理員休息日每月不少於三天,遇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能休息的,雙方協商,適當加薪。不得拖欠或扣發護理員的工資報酬。

2、交納護理員使用費及手續費後,一年內免費享有正常更換三次護理員的機會。

3、向護理員提供免費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並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視、不虐待,保證護理員服務期間人身財產的安全。有義務對護理員的養老服務工作進行指導。

4、護理員突發急病或遭受其它傷害時,甲方應採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從事合同規定的工作致傷,應適當擔負護理員醫療、醫藥費用。

5、不得強迫護理員從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將護理員帶往縣城等以外的地方,不得私自將護理員轉讓給他人服務。

6、有權要求和安排護理員重新進行體檢,如果體檢不合格,費用由護理員承擔,反之,由甲方承擔。

7、有權拒絕護理員將同鄉、親友帶入家中,有權拒絕護理員使用家中長途電話。

8、甲方家中手飾、珠寶、現金等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對護理員因工作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同其協商解決或求助法律幫助。不得侵犯護理員的人身權益。

9、發現護理員患有不能勝任養老服務的疾病,應及時將其送回丙方,並解除合同。

四、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尊重和維護甲方、丙方的合法權利,自覺履行本合同規定的養老服務項目,熱誠服務。

2、享有按月、按時得到勞動報酬的權利,每月休息日不少於三天,如需加班,有權同甲方協商,增加工資報酬。

3、有權拒絕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權維護自己的人身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4 、安心做好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如遇特殊情況(親屬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處理時,應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並報丙方備案,履行請假或終止合同手續。不得擅自離崗。

5、不得擅自將親友及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竊等違法行為,經調查屬實,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6、不得參與甲方家庭及鄰里糾紛,尊重甲方家的生活習慣,不得虐待服務對象。

7、不得與其他護理員人員惡意患通,損害甲、丙方的合法權益。

8、合同期滿或中途解除合同,應回丙方報到,等待丙方重新安排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如擅自離去,一切後果自負。

五、其它

1、簽訂合同時,甲方應按規定交納護理員使用費、手續費和押金。護理員使用費和手續費一律不退。合同終止,憑押金收據條退回押金。

2、合同期滿、合同內容變更、終止等,甲方應及時到丙方處辦理相關手續。願意繼續聘用原護理員的,請在7天內到丙方簽訂新一輪合同。如甲方與乙方私下達成服務協議,一旦發生任何問題,丙方概不負責,並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3、合同期未滿,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5天通知對方;無故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由違約方交納違約金500元。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糾紛,應先協商解決,解決不了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本協議一式三份,每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 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 方(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2022年簡單養老服務合同 篇4

甲方(養老機構)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__編碼: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入住老年人)

姓名: 性別: 年齡:

居民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監護人

(屬於限制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須由監護人簽字確認)

姓名: 與乙方關係:

居民身份號碼: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丙方

丙方作為入住老人的:

□付款義務人 □連帶責任保證人 □聯繫人 □代理人 □其他

丙方為個人的:

姓名: 與乙方關係:

居民身份號碼: 聯繫電話:

經常居住地地址:

通訊地址: __編碼:

工作單位: 電子郵箱:

丙方為單位的: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通訊地址: __編碼: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電子郵箱:

通用條款

鑑於: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養老機構,能夠提供個人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養老服務;

2.乙方或乙方監護人經實地考察甲方,自願入住甲方(養老機構名稱) ,接受甲方提供的專業養老服務,並向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3.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授權丙方作為乙方在緊急情況下的代理人、聯繫人,代為處理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相關事務,丙方同意接受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授權。

為了營造温馨、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滿足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的需要,切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範,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養老服務事宜,自願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 服務地點及服務設施

1.1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地點為: (寫明養老機構的具體門牌號)。

1.2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選擇入住的房間類型為(在以下幾種情況中選擇一種):

單間 ②雙人間 ③三人間 ④多人間(四人以上,含四人)⑤其他 。

1.3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選擇的具體房間為: 。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基於正當理由要求調整房間的,甲方在條件許可的範圍內應儘量滿足。涉及房間變化,需要相應調整費用的,還應由各方協商一致書面確認後同時調整,如各方不能達成一致書面確認,則仍依本合同約定房間履行。

1.4甲方提供的服務設施除了住宿的房屋,還包括房間內設施及公共設施,具體明細見本合同附件《設施設備清單》。

第二條 服務內容

2.1根據乙方提供的《體檢報告》(見本合同附件)及甲方對乙方進行護理等級的評價,經甲方與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護理等級和服務項目詳見本合同附件《護理等級與服務項目》。

2.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如果選擇《護理等級與服務項目》以外的其他服務項目,經甲、乙(乙方監護人)、丙三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確定。

2.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強制性標準。

第三條 收費標準及費用的支付

3.1養老服務費用

3.1.1甲方提供的各種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應以 方式進行公示,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3.1.2根據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乙方所選擇的房間及服務項目,乙方入住甲方的養老服務費為每月 元,其中包括 。

3.1.3乙方接受甲方除本合同約定外的其他項目服務的,應根據甲方公示的收費標準或者補充合同的約定交納費用。甲方每月向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提供《個人費用明細表》,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應簽字確認。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如有異議,可在收到《個人費用明細表》後7日內書面提出,甲方應做出書面説明。對於雙方無爭議費用金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不得以異議費用拒絕支付其他費用,否則按本合同第9.2.2條約定處理。

3.1.4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支付養老服務費的時間為 ,支付方式為 。

3.1.5甲方在收到款項後應向付款人開具等額收費憑證。

3.2押金(合同中有押金約定的適用本條,無押金約定的不適用本條)

3.2.1本合同簽署生效後 日內,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額為:。該押金可用於抵扣欠付的養老服務費用、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出現突發情況救治時需支付給醫院的押金及相關費用等。

3.2.2合同期限內因3.2.1情形出現押金不足時,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內補足。

3.2.3押金不計利息 □ 押金計利息 □ 計息標準為: 。

3.2.4甲方不得將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終止、解除時,扣除應結清的相關費用後應於返還乙方或乙方監護人。

第四條 合同期限及合同期滿的處理

4.1經協商,確定本合同期限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該日為合同到期日)止。

4.2合同期滿前30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可申請續簽合同,也可由丙方代為申請續簽。

4.3續簽的養老服務合同內容應當由甲方、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協商確定。

4.4如果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未在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提出續簽合同,或者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雖在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提出續簽合同申請,但各方未就合同續簽達成一致,乙方應於合同到期日搬離甲方,辦理離院手續並結清所有費用。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5.1甲方的權利

5.1.1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相關費用。

5.1.2制訂、修改養老機構的管理制度並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5.1.3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在通知乙方監護人或丙方的同時,採取必要的處置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轉送醫療機構,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承擔。

5.2.4有權依照本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解除合同。

5.2甲方的義務

5.2.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務質量標準的養老服務。

5.2.2按合同約定提供各項服務設施,確保服務場所、設施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強制性標準。

5.2.3保證從事醫療、康復、社會工作等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持有關部門頒發的專業技術等級證書上崗,保證養老護理人員接受專業技能培訓,能夠滿足崗位職責要求。

5.2.4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尊重乙方,盡力合理地保障乙方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

5.2.5當乙方發生緊急情況時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丙方或者其他緊急情況聯繫人;在乙方突發危重疾病時,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丙方或者其他緊急情況聯繫人並轉送醫療機構救治;發現老年人為疑似傳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礙患者時,依照傳染病防治、精神衞生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5.2.6為乙方組織定期體檢,建立個人檔案。保存乙方的入住登記表、體檢報告等健康資料以及日常經費開支情況等個人信息,建立各類信息資料檔案的保管和使用制度,除向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和其他有權部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養老服務行業主管機關因辦案、監督、檢查需要)提供查閲、允許複製外,不得對外透露。

5.2.7允許乙方監護人、丙方及經乙方許可的親屬和其他人員探視乙方並提供方便,但不得影響甲方對於乙方正常服務或管理,否則甲方有權拒絕。

5.2.8在解散清算前,依法妥善安置乙方。

5.2.9接受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的合理建議和監督。

第六條 乙方及乙方監護人的權利、義務

6.1乙方的權利

6.1.1按照約定的服務項目獲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務標準的養老服務。

6.1.2對甲方的服務有批評建議的權利。

6.1.3對自身的健康狀況、費用支出、入院記錄等有知情權,有權查閲、複印甲方為其建立的個人檔案。

6.1.4有權瞭解提供服務的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是否具備相應資質,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未經專業培訓或不具備相應資質或提供服務不合格的人員。

6.1.5享有隱私權,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不受非法侵害。

6.1.6在突發急病的情況下有權獲得及時、必要的醫療幫助。

6.2乙方監護人的權利

6.2.1對甲方的服務有批評建議的權利。

6.2.2對乙方的健康狀況、費用支出、入院記錄等有知情權,有權查閲、複印甲方為乙方建立的個人檔案。

6.2.3有權瞭解提供服務的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是否具備相應資質,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未經專業培訓或不具備相應資質或提供服務不合格的人員。

6.2.4對乙方有探視權,但不得影響甲方對於乙方正常服務或管理。

6.2.5遇緊急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走失、身體健康狀況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及時從甲方得到相關信息。

6.3乙方的義務

6.3.1如實告知甲方本人的健康狀況、藥品使用情況等信息,並如實填寫《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

6.3.2配合甲方做好持續評估,確認照護等級;配合甲方定期參加體檢。

6.3.3配合甲方管理,並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愛護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設施。

6.3.4與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諧相處。

6.3.5在接收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期間,因疾病出現診療情形,應在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

6.3.6按照約定自行或與丙方共同支付養老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6.3.7入住期間損壞甲方設施設備的,應當按照《設施設備清單》上標明的價格賠償甲方損失。

6.3.8配合甲方提供的符合合同約定、法律規定的養老服務。

6.4乙方監護人的義務

6.4.1入住前要如實向甲方反映乙方的情況,如脾氣秉性、家庭成員、既往病史、健康狀況和藥品使用情況等,協助乙方如實填寫《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

6.4.2勸導乙方入住後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設施。

6.4.3勸導乙方與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諧相處。

6.4.4勸導乙方在接收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期間,因疾病出現診療情形,應在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

6.4.5按照約定自行或與丙方共同支付養老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6.4.6經常與乙方溝通,保持聯絡,滿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6.4.7及時協助甲方處理乙方出現的緊急情況。

6.4.8家庭及單位地址、聯繫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6.4.9對乙方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和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10乙方在養老機構去世的,應及時進行善後處理並支付相關費用。

第七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7.1丙方的權利

7.1.1對乙方的身體健康狀況、享受服務情況等有知情權。

7.1.2有權查閲、複製乙方在甲方的檔案資料。

7.1.3遇本合同約定的緊急情況,有權及時從甲方得到相關信息。

7.1.4對乙方有探視權,但不得影響甲方對於乙方正常服務或管理。

7.1.5在本合同約定的緊急情況下有權代理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7.2丙方的義務

7.2.1 經常與乙方溝通,保持聯絡,滿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7.2.2家庭或者單位地址、聯繫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7.2.3及時協助甲方處理乙方出現的緊急情況。

第八條 陳述與保證

8.1甲方保證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設立並依法登記的養老機構,具有提供本合同約定的養老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8.2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保證乙方不屬於精神病、甲類或乙類傳染性疾病等不符合入住養老機構疾病的老年人。

8.3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協議簽署前一個月內在甲方所在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的《體檢報告》(體檢項目包括:精神健康狀況、傳染性疾病及養老機構要求的其他體檢項目等)(作為本合同附件)。

8.4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乙、丙方共同簽字的《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作為本協議附件)是真實的,沒有任何虛假或隱瞞。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9.1合同的變更

9.1.1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甲方可以提出變更服務方案,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及丙方,經甲、乙或乙方監護人、丙三方協商一致,簽署補充協議。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收到甲方變更服務方案的書面通知後日內既不確認又不提出異議,但乙方實際接受甲方提供的相應服務的,視為甲、乙或乙方監護人、丙三方就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的變更達成了一致,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有義務按照新的服務項目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

如果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不調整服務項目將導致乙方的健康安全無法保障的,甲方提出變更的服務方案後,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實際服務,甲方和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均有權解除本合同。

9.1.2當與甲方日常管理、服務直接相關的物價指數變動幅度超過10%時,甲方有權適當調整收費標準,並將價格調整的通知在調價前3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及丙方。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對價格調整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通知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雖有異議但要求繼續按照原收費標準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收到通知後15日內不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但拒絕根據調整後的價格支付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照原收費標準收取已提供服務的費用。

9.2合同的解除

9.2.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下列情況下,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並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經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提出, 日內不改正的;

(2)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的嚴重過錯造成乙方人身或重大財產損害的;

(3)乙方因疾病或其他個人原因離院的,但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牀位或房間的除外;

(4)乙方首次入住 日內不適應居住環境或管理方式的;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並結清服務費用的。

9.2.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並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1)付款人無故拖欠各項費用超過 日,經甲方催告後日內仍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乙方搬出養老機構。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在甲方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後日內仍不搬出的,甲方有權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合同解除。付款人除應支付拖欠的服務費用、訴訟期間的養老服務費用以外,還應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費用金額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造成甲方難以履行對乙方的養老服務,或造成其他入住老人傷害或現實性傷害危險的。

(3)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隱瞞重要乙方健康狀況、患有須隔離治療的傳染性疾病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等其他不適宜在機構內集中生活的。

(4)發生不可抗力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5)甲方因喪失養老機構執業資格等原因暫停、終止服務的。甲方應當於暫停或者終止服務60日前向實施許可的民政部門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經批准後方可解除養老機構服務合同。

(6)乙方連續請假外出超過 天(不得少於30 天)。

第十條 特別約定

10.1突發疾病或出現事故等緊急情況的處理

10.1.1乙方在入住期間突發疾病或身體傷害事故,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丙方,及時聯繫120等醫療急救機構;如需到醫療機構急救,甲方應派人陪送至醫療機構。甲方不能及時聯繫上乙方監護人、丙方的,應儘早與本合同附件確定的其他聯繫人取得聯繫,通報情況。

甲方具有醫療資質的,在乙方生命垂危等緊急情況下應盡到合理診療義務,費用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承擔。

10.1.2因乙方發生緊急情況產生的費用急救費用、治療費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負擔。甲方因此墊付費用的,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及時清償。

10.2乙方去世的善後服務及相關費用

乙方在甲方服務期間去世的,甲方應及時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取得聯繫,乙方監護人或丙方負責善後處理並承擔相關費用。無法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取得聯繫的,應及時聯繫殯儀館,妥善保存遺體,發生的費用由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承擔。

10.3甲方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聯繫中斷

因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提供的聯繫地址、方式不準確或不詳細或變更後未及時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觀原因致使甲方無法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及時聯繫,連續達一個月則視為聯繫中斷。甲方與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協商後,可以重新確定聯繫人。

10.4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

10.5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但拒絕接收甲方提供服務,造成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10.6本合同關於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並不免除對乙方有法定贍養義務的其他人的法定責任。

10.7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情形發生後及時通知合同其他相關方,本合同可依法解除,合同各方不承擔解除合同的責任。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應及時接回並妥善安置乙方。

甲方應提示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重點注意上述特別約定內容,按照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的要求,對上述特別約定內容進行説明,並請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簽字確認:

以上特別約定內容,在甲方提示下,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均已認真閲讀,充分知曉與瞭解。特此簽名確認: 、 )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因甲方及其工作人員的過錯,損害乙方人身或財產權利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1.2甲方服務人員資質不合格、沒有按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提供的服務不合格,甲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為:。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1.3甲方或其工作人員侵犯乙方、乙方監護人及丙方對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的知情權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1.4本合同因 項解除的,甲方應向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支付違約金 元。

11.5本合同因 項解除的,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1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乙方監護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11.7因乙方原因造成其自身損害的,由乙方、乙方監護人自行承擔全部後果和責任。

第十二條 糾紛的解決方式及管轄

與本合同有關的或者因本合同引發的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三條 通知與送達

13.1在本合同首頁中所標明的甲方、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的地址和聯繫方式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訊地址和聯繫方式。一方變更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應及時通知其他各方。

13.2以下情形,視為送達,但受送達人有證據證明其因客觀原因未實際接收到通知的除外:

13.2.1以特快專遞形式發送的,已經簽收的,以簽收日為送達日;未簽收的,同城自發送之日起2日視為文件已經送達,異地5日視為送達,境外15日視為送達。

13.2.2手機短信發送的,發出之時即視為送達。

13.2.3電子郵件自發出進入收件方郵箱服務器視為送達。

13.2.4傳真發送自發出對方傳真機接收視為送達。

13.3因受送達人通訊地址或其他相關信息錯誤、不詳或發生變更未及時通知其他各方造成無法送達的,由受送達人自行承擔相關後果。

13.4乙方入住甲方期間,有關本合同的履行事宜甲方應以書面或數據電文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確認簽收;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拒籤的,書面通知在第三方見證下送至收件人地址的視為已通知或已送達,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接收系統的視為已通知或已送達。

第十四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其他內容

(約定內容可以另行附頁)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及附件

15.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15.2下列文件為本合同附件:

(1)加蓋甲方公章的甲方合法註冊登記文件複印件

(2)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個人)身份證及户口本複印件,丙方(單位)加蓋公章的丙方合法註冊登記文件複印件及聯繫人信息

(3)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體檢時間在一個月以內)

(4)乙方、乙方監護人及丙方簽章的乙方《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及《入住登記表》

(5)甲方出具的、經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簽章認可的《老年人能力評估報告》

(6)房間、設備物品表

(7)公共設施、設備表

(8)甲方服務範圍表

(9)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選擇的《護理等級與服務項目》

(10)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各種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表

(11)經簽署的《 養老機構入住須知》

(12)甲方制定並公示的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其它聯繫人表

(14)其他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3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文以下無正文)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監護人(簽字、蓋章、按手印):

丙方(簽字、蓋章):

簽署日期:

簽署地點:

專用條款

丙方為付款義務人的,應增加或替用以下專用條款:

3.1.4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支付養老服務費的時間為 ,支付方式為 。

3.2.1本合同簽署生效後 日內,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應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額為:。該押金可用於抵扣欠付的養老服務費用、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出現突發情況救治時需支付給醫院的押金及相關費用等。

3.2.2合同期限內因3.2.1情形出現押金不足時,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內補足。

3.2.4甲方不得將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扣除應結清的相關費用後應於合同終止時返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

7.2.4及時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款項。

7.2.5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去世的,及時進行善後處理並支付全部費用。

8.5丙方保證對本合同項下款項承擔支付責任。

9.1合同的變更

9.1.1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甲方可以提出變更服務方案,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經甲、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三方協商一致,簽署補充協議。

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收到甲方變更服務方案的書面通知後日內既不確認又不提出異議,但乙方實際接受甲方提供的相應服務的,視為甲、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三方就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的變更達成了一致,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有義務按照新的服務項目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

如果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不調整服務項目將導致乙方的健康安全無法保障的,甲方提出變更的服務方案後,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實際服務,甲方與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

9.1.2當與甲方日常管理、服務直接相關的物價指數變動幅度超過10%時,甲方有權適當調整收費標準,並將價格調整的通知在調價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

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對價格調整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通知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雖有異議但要求繼續按照原收費標準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收到通知後15日內不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但拒絕根據調整後的價格支付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照原收費標準收取已提供服務的費用。

9.2.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下列情況下,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並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經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提出, 日內不改正的;

(2)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的嚴重過錯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害的;

(3)乙方因疾病或其他個人原因離院的,但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牀位或房間的除外;

(4)乙方首次入住 日內不適應居住環境或管理方式的;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並結清服務費用的。

10.1.2因乙方發生緊急情況產生的費用急救費用、治療費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負擔。甲方因此墊付費用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應及時清償。

11.5本合同因 項解除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應支付違約金 元。

1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1.7因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損害的,由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自行承擔全部後果和責任。

丙方為連帶責任保證人的,應增加或替用以下專用條款:

7.2.4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未按照本合同及時支付款項的,自應付而未付之日起 日內代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向甲方支付。

7.2.5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去世的,及時進行善後處理並支付相關費用。

8.5丙方保證系具有提供保證擔保的民事行為能力之人,自願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8.6丙方為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提供保證的期限為 。

9.2.3甲方、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單獨解除合同或者甲方、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雙方協商解除合同的,甲乙雙方均應當及時通知丙方。

10.1.2因乙方發生緊急情況產生的費用急救費用、治療費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負擔。甲方因此墊付費用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應及時清償。11.8甲方有權選擇起訴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各方或任意一方。

10.3甲方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聯繫中斷

因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提供的聯繫地址、方式不準確或不詳細或變更後未及時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觀原因致使甲方無法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及時聯繫,此種情況連續達一個月則視為聯繫中斷。甲方與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協商後,可以重新確定聯繫人。聯繫中斷不免除丙方的保證責任。

11.8甲方有權選擇起訴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各方或任意一方。

丙方為合同履行聯繫人的,應增加或替用以下專用條款:

8.5丙方保證擔任本合同履行過程的聯繫人,接收甲方的通知。

9.2.3甲方、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單獨解除合同或者甲乙或乙方監護人雙方協商解除合同的,甲方均應當及時通知丙方。

10.3甲方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聯繫中斷

因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提供的聯繫地址、方式不準確或不詳細或變更後未及時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觀原因致使甲方無法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及時聯繫,此種情況連續達一個月則視為聯繫中斷。甲方與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協商後,可以重新確定新的聯繫人擔任丙方。

2022年簡單養老服務合同 篇5

甲方(服務機構): 乙方(服務對象): 丙方(擔 保 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

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服務內容與要求

1.根據老年照護等級評估要求確定的乙方照護等級,甲方

為乙方提供約定服務,見《首次服務項目確認表》(附件1)。

2.服務要求:各方同意養老服務標準按照以下第

(1)《上海市養老機構設施與服務要求》。

(2)

第二條 服務期限

1.服務期限自年日至日。

第三條 服務費用

1.乙方支付甲方服務費用:人民幣

其中牀位(託管)費:人民幣 護理費:人民幣 元/ 。

2.

第四條 支付方式

1.服務費用支付方式選擇以下第項執行。

(1)按月支付(每月日前支付當月費用)。

(2)其它 。

2.結算方式選擇以下第項執行。

(1)現金結算 (2)支票轉賬

第五條 保證金

1.乙方支付甲方入院保證金:人民幣訂之日起本合同終止時根據實際使用情況結清。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取得上海市養老機構執業證書和法人資格證書。

2.在乙方入住期間對其身體狀況進行持續評估,如需變更照護等級的,應經乙方或丙方同意,並調整相應的服務內容和服務費用,見《變更事項確認表》(1-3)(附件3)。

3.按約定對乙方進行照護,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做出相應處臵:

(1)乙方需要外出就醫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丙方,並由丙

方攜乙方就診。緊急情況下,可送急診處臵,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外出就診後所配藥品,甲方按衞生行政部門的相關規定及醫囑執行。如乙方為中度、重度照護者,甲方還應提供外配藥品管理服務,並辦理相關藥物交接手續。

(3)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應告知丙方攜乙方外出就醫。在徵得丙方同意後,甲方可採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否則,甲方可按本合同第十條執行。

a)乙方因機能進行性衰退,坐、立困難,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

b)乙方因認知能力下降,行為不能自主,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

c)乙方因疾病或其他原因出現精神異常,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如實告知健康狀況和藥品使用情況,並填寫《首次入住健康狀況介紹》(附件2)。

2.配合甲方做好持續評估,確認照護等級。

3.入住期間配合甲方管理,並遵守下列規定:

(1)貴重物品不宜帶入院內,如有帶入自行保管。

(2)未經甲方許可,不得使用自帶家用電器。

(3)吸煙者應在指定地點吸煙。

(4)照護等級評估為中度、重度的,外出就醫所配藥品應委託甲方管理,並與甲方明確約定(約定內容見本合同第十二條)。

(5)出院時,應及時清理物品,結清相關費用。

第八條 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瞭解乙方的生活情況,並可對甲方的照護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2.當乙方無法履行告知義務時,應向甲方如實告知乙方的健康狀況和用藥情況,並填寫《首次入住健康狀況介紹》(附件

2)。

3.對乙方入住期間的費用及造成的經濟損失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在乙方入住期間配合甲方管理:

(1)對甲方反映的有關乙方事宜,應配合甲方共同處理。

(2)乙方需外出就醫的,應及時攜乙方到醫院就診,根據醫囑執行,並向甲方如實告知乙方的就醫情況。

(3)聯繫方式如有變動,應及時以書面方式告知甲方。

(4)當乙方不能自行處理時,辦理乙方相應的費用結算,物品清理等事宜。

第九條 保險

1.甲、乙、丙三方可協商一致辦理相關保險事宜。

2.甲方打√無效)投保“養老機構責任險”。

3.乙方打√無效)投保“入住老人意外險”。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或丙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出現精神障礙,已經危及自身或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

(2)乙方患有必須隔離治療的傳染病。

(3)逾期 月未支付費用(不得少於2個月)。

(4)乙方連續請假外出超過天(不得少於30天)。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喪失養老機構執業資格的。

(2)不符合消防安全、衞生防疫、食藥監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要求,受到行政處罰的。

(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傷害的。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2.乙方逾期支付服務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支付部分費用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其他違約責任: 。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

2.

3.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各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

第十四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附件:1.《首次服務項目確認表》

2.《首次入住健康狀況介紹 》

3.《變更事項確認表》(1-3)

甲方(服務機構):

名 稱 住所(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簽字/蓋章

乙方(服務對象):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 住所(址) 户籍所在地 郵編 簽字/蓋章

丙方(擔保人):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 住所地 户籍所在地 郵編 與乙方關係 聯繫電話 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2022年簡單養老服務合同 篇6

父母年事已高,身邊需要有人日常照顧,為使父母亨有一個幸福生活,本着公平合理,互幫互助的原則,特制定本養老協議

1設立父母養老金專用帳户,一切收支全部入帳。(父母收入包括有關部門針對父母的各種補助,工資收入,單位福利金,慰問金以及各子女所兑養老金等;父母支出指:父母生病支出,日常生活支出,日常照顧費以及因為父母而出現的各種意外花費等項目的支出。)父母收支要專人管理,並負責父母日常生活用品採購及供應,要有帳可查,定期公佈(用短信一月一公佈)。帳目管理人採取推舉的方法產生。當帳户資金短缺時,由子女按比例分攤。帳户資金節餘時,按比例分配。任何子女不得私自挪用帳户資金。

2因父母已需要專人負責照顧日常生活,本着有人出人,無人出錢的原則,按以下方法執行,原則上按長幼順序輪流照顧,一家輪流照顧一個月。四女兒不參與輪換。父母有選擇照顧人的優先權利,即父母徵得相關子女同意後,有權選擇照顧周到者延長照顧時間的權利。若有子女照顧不周現象時,父母和子女有權協議取消照顧不周者的照顧權。若需接送時,由輪到方月末最後一天主動接回老人。為了靈活方便互利易操作,採取以下辦法:子女按比例一次性兑出一年日常生活照顧費納入養老金帳户。每照顧一個月,負責照顧的人可從養老金帳户中領回一個月的日常照顧費,輪到某子女時,該子女若無時間,可委託他人代為照顧,照顧費歸被委託人所有,即照顧權可轉讓,可調換照顧時間,但轉讓和調換不得出現空缺。若父母因病住院,照顧費增加50%。

補充1,生活費或因生病等原因造成帳户資金不足時,本着互助原則,子女按如下比例兑出,大兒、二兒、小兒、三女兒各負擔20%,大女兒、二女兒各負擔10%,四女兒負擔自願。若子女因照顧不周被取消照顧權者,按應負的負擔費雙倍兑出,作為處罰。

補充2,參考目前物價及生活條件,父母日常照顧費暫定為1500元/月,子女按比例每月兑出生活費1000元納入養老金帳户。如果物價及用工上漲,照顧費和生活費也應相應上漲,上漲幅度由父母子女協商解決。生活費節餘時放在帳户中應急使用,任何子女不得私自使用。

補充3,財產分割:父母當家時留有三處宅基地,原則上宅基地及附屬物東院歸大兒所有,西院歸二兒所有,北院歸三兒所有。土地分割,父母土地父母預留菜地一塊,其餘由承擔20%的子女平分。(可另行協商解決)

補充4,每年1月1號到15號為本年度全年養老金支付時期,各子女應按時把資金打入養老金帳户中,若出現拖欠甚至不交養老金的現象,按每日1%收取滯納金。拒不執行者將以不贍養父母為依據訴於法庭。

補充5,在養老中出現問題,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協議解決。

補充6,本協議自201年1月1號起執行

我同意以上條款,並同意負責管理帳目,自願遵守以上約定。同意人(簽字)

公證人(簽字)

年月日

2022年簡單養老服務合同 篇7

鄭州市金水區社區服務中心 (以下簡稱“甲方”)與服務對象(以下簡稱“乙方”),在同意共同遵守《金水區社會化居家養老實施方案》的前提下,就有關居家養老服務的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乙方在本協議上簽名即視為乙方已知悉並理解本協議條款,並同意受其約束。

第一條 乙方符合《金水區社會化居家養老實施方案》中規定的居家養老服務資格條件且自願申請並同意甲方安排服務員為其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若乙方不符合資格條件,甲方將有權停止或拒絕提供服務。

第二條 居家養老服務對象為老人,乙方應自覺遵守。在服務過程中,若出現乙方要求或變相要求服務員為乙方以外的其他人員服務時,服務員視情況有權拒絕或停止服務。

第三條 服務員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具體工作內容:

(一)幫助老年人打掃衞生、洗衣、做飯、購物等基本生活服務;

(二)協助老年人就醫、煎藥、康復等基本護理服務;

(三)陪伴老年人聊天、散步、心理疏導等精神慰籍服務。

第四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增加第三條約定以外及與居家養老服務嚴重不符的勞務負擔,甲方對此保留停止服務的權利。若乙方不滿意服務員提供的服務,乙方有權申請調換服務員。

第五條 服務安排:

甲方將按照“定服務對象、定服務項目、定服務時間、定服務地點、定服務人員”的“五定”方式,為乙方安排持有《健康證》、《結業證》的居家養老服務員為其提供服務,如甲方本次安排的服務員不適應乙方的生活環境,乙方可向甲方申請調換服務員。

第六條 服務費用:

(一)依據乙方填寫的《金水區居家養老服務申請登記表》,乙方符合《金水區居家養老服務補貼標準》,屬於(A□ B□ C□)類型,可享受每天(1□ 2□ 3□)小時的居家養老服務,所需勞務費由政府每小時補貼3.75元。

(二)乙方有義務在每個自然月的最後一天或服務停止當日正確填寫《居家養老服務憑證》,並按照當月實際服務時間,準時向服務員支付3.75 元/小時的服務勞務費。如乙方未按時向服務員支付服務勞務費,甲方將停止服務,乙方應向服務員每日償付當月服務勞務費總額的1%的滯納金。

第七條 服務調整:

(一)乙方和服務員均享有調整服務的權利,若因故需要調整服務,須向甲方提前3日提出申請。

(二)甲方在接到乙方或服務員提出的服務調整申請後,會根據實際情況停止服務,並及時選派新的服務員上門服務,但服務調整期間不保證服務不中斷。

(三)服務調整後本協議依然有效。

第八條 服務時間:

第九條 其他:

(一)服務員上崗後,乙方應尊重服務員,平等對待,不得歧視和虐待,如不滿意該服務員,可直接與甲方聯繫,進行人員調整。

(二)如乙方在服務員規定的服務時間段內發生緊急情況,服務員會及時與乙方相關監護人取得聯繫,同時與相應的社會應急機構如:110、120、119等取得聯繫。

(三)乙方在服務員到家後,有義務詳細交待應做及應注意的事項,並教會服務員使用家用器具和電器,當面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以便服務員能迅速、穩妥地開展工作。

(四)甲方已明確規定服務員在服務期間不得帶親朋在乙方家中做客。如出現上述情況,乙方可與甲方聯繫,當即處理(但乙方主動邀請的除外)。

(五)甲方已明令禁止服務員不能與乙方發生任何借款、借物和委託辦事的情況,若出現以上情況,乙方應明確拒絕,如有糾紛屬私人行為,甲方概不負責。

(六)服務員每月請事假不準超過3次,每次不準超過3天,歡迎乙方監督。請假期間乙方不支付勞務費。

(七)法定假日(清明節1天、五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十一3天、元旦1天、春節3天)服務員正常休息,乙方不需支付勞務費。若乙方需要服務員法定假日服務,且服務員同意,乙方須按照國家規定支付300%的勞務費。

(八)乙方要隨時將現金和貴重物品妥善保管好,如乙方因財物找不到而認為被盜,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得對服務員採取搜身、扣押錢財以及毆打、威逼等侵權行為。

(九)服務員在服務過程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

(十)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將服務員轉為第三方服務,如需調整,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請。

(十一)乙方因心、腦、血管等老年常見急性突發病導致的不良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十二)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傳染性疾病期間,應由其子女履行贍養、照料老人的義務,甲方將暫停服務,乙方痊癒後,甲方將繼續安排服務。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協議中約定之解除及終止的條件出現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簡單養老服務合同 篇8

甲方(委託人) :

乙方(受託人) :

為進一步推動居家養老服務規範健康發展,經協商,甲方與乙方合作管理濱湖家園社區

居家養老服務站工作,雙方簽訂本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協助甲方按照《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有關文件精神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管理工作。

2、負責核定居家養老服務對象,對需要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進行審核,確定服務時間,並移交給乙方提供服務。

3、製作並向社區發放“代幣券”。

4、負責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專項經費的管理與監督,按時向乙方劃撥。 根據每月服務記錄所記錄服務情況及收回的代幣券數量,服務項目每張代幣券(服務1小時)向乙方兑付元現金,特殊服務項目兑現 元。

5、加強監督檢查,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實施評估,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有批評、舉報的權利。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及有關文件精神對濱湖家園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行管理。 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包括: 服務項目:康復訓練、量血壓、定期體檢等。 特殊服務項目:進行精神護理和康復護理,陪同和協助老人到醫院、診所看病就醫,協助提供醫療援助等。

2、以微利或保本為經營宗旨,無償或低償為老年人服務。

3、負責對服務員的上崗資格認證培訓和上崗培訓。

4、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有關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5、今後甲方開展此類工作,在自願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接受委託的資格。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服務中連續3個月服務滿意率達不到80%,或者在服務中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甲方有權利自行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2、協議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若一方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時,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後可解除協議。

四、本協議有效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簡單養老服務合同 篇9

甲方(用户)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l、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自 年 月 日開始,每週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時,自 點至 點。

2、合同簽訂時,明確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出示《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編號 ,或甲方向乙方交納月服務費 元。

3、甲方待服務員每次工作結束後應在服務員工作手冊及《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上簽字,並於每月20日如實填寫《服務員考勤·反饋表》,同優惠卡一併由服務員交回乙方,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服務員完成服務項目。對服務員的工作情況可以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乙方。若不滿意乙方服務員的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乙方主管,適時調整服務人員。

5、甲方要尊重乙方服務員人格,平等待人。甲方必須嚴格履行服務合同,不得擅自改變服務時間或內容。

6、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服務員提供安全保障,保證乙方服務員人身安全。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則由甲方負責,屬乙方服務員責任則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服務人員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必須在協議約定範圍內保質保量完成工作。

2、乙方對甲方使用《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提供服務保證服務質量。每次服務結束時乙方服務人員按要求籤字,並於每月20日將簽字、考勤、優惠卡一併收回交付乙方總部。

3、乙方服務員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4、乙方服務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5、乙方有權對服務員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並負責協調處理服務中產生的糾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簡單養老服務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承諾:

(一)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具有志願者無私奉獻精神,全心全意為老人服務。

(二)視老人如親人,服務做到耐心、細緻、周到,不怕髒、累、苦。

(三)按照約定的服務內容、服務時間和服務方式,為老人提供優質服務。

(四)及時瞭解服務對象的需求並調整服務內容。

(五)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居家養老政府購買服務對象。

二、乙方承諾:

(一)正確理解居家養老工作的性質。對甲方要以禮相待。自覺按時向甲方支付須自行承擔的費用。

(二)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服務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實事求是地對甲方進行工作評定。

(三)服務過程中如對甲方不滿,應向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如實説明原因,由服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處理。

三、服務內容 ,服務時間 ,服務方式 。

以上內容需甲、乙 雙方共同遵守,確保居家養老工作順利開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簡單養老服務合同 篇11

甲方(受託方):____頤養院

乙方(入住老人):_____

丙方(擔保方):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受託方):__頤養院

所住地:__

法人代表聯繫電話

乙方(入住老人)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郵 編

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

丙方(擔保方):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關係

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

聯繫電話 手機號 郵 編

總則

1、甲方系寧波市江東區政府批准的具有法人資格的養老服務機構,能夠 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等一系列養老服務。

2、乙方、丙方詳閲甲方《入院指南》,並經實地考察,自願決定乙方入住 甲方機構,接受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並願意向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3、丙方同意為乙方指定的監護人和擔保人,代理處理乙方在本合同項下 的相關事務,自願與乙方共同負擔乙方在入住期間的一切相關費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行業及地方規範,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 就養老服務事宜,自願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 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條件及程序

1、接收條件:

(1)年齡年滿60週歲;

(2).無傳染病、精神疾病及老年痴呆症者;

(3.)生活習慣、性格趣向、精神狀態適合過羣體生活者;

(4).有擔保和監護人,本人和擔保人具有正常支付能力的。

2、入住程序:

(1)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及丙方共同簽字的《休養老人入住申請登記表》

(附件1)。(2)乙方向甲方提供在本合同簽署前一個月內的《體檢單》(附件2),體檢項目包括心電圖、b超、肝功能、胸透、血糖、血脂、尿酸等,甲方作為乙方 入院的健康檔案進行保管。

(3)自理能力測評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休養老人入住申請登記表》、《體檢單》及對乙方的身 體狀況進行綜合測評,確定乙方為:

①生活自理老人②生活半自理的老人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乙方、丙方對甲方所作的自理能力測評結果表示認可。

第二條 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

1、甲方按照國家行業標準《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範》的要求向老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安全保護、環境衞生等服務,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各種服務項目的標準見服務指南。

2、乙方如選擇其他服務項目,或因乙方的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服務項目,由三方另行協商並簽署補充合同確定。

第三條 服務收費

1、服務收費標準詳見服務指南。

2、乙方、丙方應於簽約之日向甲方支付醫療備用金20_元,用於乙方突發急病的救治或其它相關費用。合同期限內押金不足20_元,乙方或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內補足。在合同終止時,甲方扣除相關費用後返還乙方 或者丙方(不計息)。

3、乙方入住繳納費用包括牀位費、護理費、伙食費及其它約定費用,首月

費用應在入住當日付清,以後在每月25號前付清次月費用。

4、乙方入住不滿15天(含15天)的,牀位費按半月計算,超過15天的牀位費按全月計算;護理費、伙食費按日計算。

5、入住雙人間的,除公共照明、電視、空調用電外,甲方為每牀安裝電錶一隻,壁扇和個人家電使用均進入個人電錶,費每月底按實結清。

6、甲方在乙方入院時,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個人生活用品代辦費300元。

7、入院時,甲方安排乙方入住 樓號牀,確定護理等級為級,每月牀位費 元;護理費 元;伙食費元;元,合計元,今後費用收取視乙方身體變化情況和開展服務項目增減結予調整。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相關費用;

(2)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3)為了乙方的安全,有權根據乙方身體和自理能力情況對所需服務項目的變化情況給予調整,但必須事先徵得乙方或丙方確認;

(4)甲方系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按約定向乙方提供相應等級之服務,但不承擔監護人之義務。

2、甲方的義務

(1)各項規章制度健全,根據國家規範和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為乙方提供符合服務質量標準的生活護理、飲食服務、醫療康復、文化娛樂等服務;

(2)按合同約定提供各項服務設施,確保養老服務場所、設施符合行業標準規定;

(3)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

(4)當乙方發生緊急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丙方或其他約定的聯繫人;

(5)為乙方建立個人檔案,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記表、體檢報告等健康資料以及日常經費開支情況等個人信息歸入其中,完整保存,不得對外透露;

(6)為乙方提供大額現金委託存款服務,存取自由;

(7)接受乙方和丙方的合理建議和監督。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按照約定的服務項目獲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務標準的養老服務;

(2)對甲方的管理、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有批評建議的權利;

(3)對自身的健康狀況、費用支出、入院記錄等有知情權,有權查閲、複印甲方為其建立的個人檔案;

(4)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有參加社會活動的自由和權利(行動不便的外出需經丙方同意);

(5)享有隱私權,且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

(6)在突發急病的情況下有獲得及時醫療搶救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1)入住前要如實向甲方反映本人的情況,如脾氣性格、生活起居習慣,家庭成員情況、既往病史等,若因隱瞞相關情況,所引起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在入住期間應遵守甲方規章制度、與入住老人和睦相處;如發生糾紛造成自傷或他傷,由乙方承擔責任;如造成公物損壞,照價賠償;

(3)如身體不適,應及時向甲方反映,接受甲方治療,甲方認為需轉外院治療的,應主動配合;

(4)按照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養老服務費。

第八條: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的權利

(1)對甲方的收費標準,服務項目及對乙方的身體健康、享受服務的情況等有知情權;

(2)有權監督甲方根據約定的護理服務內容為乙方提供的相應服務,有權對甲方的管理、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提出批評和建議;

(3)有權查閲複製乙方的檔案資料,在乙方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代理乙方向甲方主張權利;

(4)遇緊急情況,包括乙方發生走失、意外事故、身體健康狀況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第一時間從甲方得到相關信息。

2、丙方的義務

(1)丙方自願擔任乙方法定監護人和擔保人,全權負責乙方入住期間一切事宜。入院時應如實告知乙方健康等可能影響甲方服務的情況,如甲方認為不適宜休養的,丙方應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及時領回,如乙方發生傷人毀物、疾病傳染他人等所造成的損失由丙方負責賠償;

(2)甲方因乙方身體健康狀況變化需對乙方護理級別給予調整,丙方如有異議應在接到通知3天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3)丙方應經常來院探視乙方,保持聯絡,儘量滿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2022年簡單養老服務合同 篇12

甲方:服務對象

乙方:服務人員

丙方:服務中心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為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經協商一致,各方自願簽訂並自覺遵守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

請在下面各項中選擇所需要的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填在括號內( )。

1、生活照料;2、康復保健;3、家政服務;4、精神慰藉;5、文化娛樂;6、緊急救援;7、看護病人。

二、丙方的權利和責任

1、向甲方提供護理員。建有護理員隊伍並保持經常聯繫,護理員來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續完備。向甲方一次性收取護理員使用費及手續費共100元整。

2、丙方收取甲方押金200元整。在護理員服務期滿,甲方將護理員安全送回丙方,並確認護理員服務期間內的服務費已結清及無其它勞務糾紛後,丙方如數把押金送還給甲方。

3、對甲方自願贈給護理員的衣物和錢款,屬雙方自願行為,丙方不負責追回。

4、對新到的護理員和期滿回後到中心的護理員,中心視情況對期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職業再培訓,並重新安排上崗。

三、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及時按月付給護理員足額的服務費_______元整(具體數額在簽訂本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而定)。護理員休息日每月不少於三天,遇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能休息的,雙方協商,適當加薪。不得拖欠或扣發護理員的工資報酬。

2、交納護理員使用費及手續費後,一年內免費享有正常更換三次護理員的機會。

3、向護理員提供免費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並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視、不虐待,保證護理員服務期間人身財產的安全。有義務對護理員的養老服務工作進行指導。

4、護理員突發急病或遭受其它傷害時,甲方應採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從事合同規定的工作致傷,應適當擔負護理員醫療、醫藥費用。

5、不得強迫護理員從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將護理員帶往縣城等以外的地方,不得私自將護理員轉讓給他人服務。

6、有權要求和安排護理員重新進行體檢,如果體檢不合格,費用由護理員承擔,反之,由甲方承擔。

7、有權拒絕護理員將同鄉、親友帶入家中,有權拒絕護理員使用家中長途電話。

8、甲方家中手飾、珠寶、現金等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對護理員因工作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同其協商解決或求助法律幫助。不得侵犯護理員的人身權益。

9、發現護理員患有不能勝任養老服務的疾病,應及時將其送回丙方,並解除合同。

四、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尊重和維護甲方、丙方的合法權利,自覺履行本合同規定的養老服務項目,熱誠服務。

2、享有按月、按時得到勞動報酬的權利,每月休息日不少於三天,如需加班,有權同甲方協商,增加工資報酬。

3、有權拒絕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權維護自己的人身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4 、安心做好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如遇特殊情況(親屬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處理時,應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並報丙方備案,履行請假或終止合同手續。不得擅自離崗。

5、不得擅自將親友及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竊等違法行為,經調查屬實,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6、不得參與甲方家庭及鄰里糾紛,尊重甲方家的生活習慣,不得虐待服務對象。

7、不得與其他護理員人員惡意患通,損害甲、丙方的合法權益。

8、合同期滿或中途解除合同,應回丙方報到,等待丙方重新安排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如擅自離去,一切後果自負。

五、其它

1、簽訂合同時,甲方應按規定交納護理員使用費、手續費和押金。護理員使用費和手續費一律不退。合同終止,憑押金收據條退回押金。

2、合同期滿、合同內容變更、終止等,甲方應及時到丙方處辦理相關手續。願意繼續聘用原護理員的,請在7天內到丙方簽訂新一輪合同。如甲方與乙方私下達成服務協議,一旦發生任何問題,丙方概不負責,並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3、合同期未滿,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5天通知對方;無故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由違約方交納違約金500元。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糾紛,應先協商解決,解決不了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本協議一式三份,每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 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 方(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2022年簡單養老服務合同 篇13

甲方(服務機構): 乙方(服務對象): 丙方(擔 保 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

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服務內容與要求

1.根據老年照護等級評估要求確定的乙方照護等級,甲方為乙方提供約定服務,見《首次服務項目確認表》(附件1)。

2.服務要求:各方同意養老服務標準按照以下第

(1)《上海市養老機構設施與服務要求》。

(2)

第二條 服務期限

1.服務期限自年日至日。

第三條 服務費用

1.乙方支付甲方服務費用:人民幣

其中牀位(託管)費:人民幣 護理費:人民幣 元/ 。

2.

第四條 支付方式

1.服務費用支付方式選擇以下第項執行。

(1)按月支付(每月日前支付當月費用)。

(2)其它 。

2.結算方式選擇以下第項執行。

(1)現金結算 (2)支票轉賬

第五條 保證金

1.乙方支付甲方入院保證金:人民幣訂之日起本合同終止時根據實際使用情況結清。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取得上海市養老機構執業證書和法人資格證書。

2.在乙方入住期間對其身體狀況進行持續評估,如需變更照護等級的,應經乙方或丙方同意,並調整相應的服務內容和服務費用,見《變更事項確認表》(1-3)(附件3)。

3.按約定對乙方進行照護,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做出相應處臵:

(1)乙方需要外出就醫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丙方,並由丙

方攜乙方就診。緊急情況下,可送急診處臵,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外出就診後所配藥品,甲方按衞生行政部門的相關規定及醫囑執行。如乙方為中度、重度照護者,甲方還應提供外配藥品管理服務,並辦理相關藥物交接手續。

(3)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應告知丙方攜乙方外出就醫。在徵得丙方同意後,甲方可採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否則,甲方可按本合同第十條執行。

a)乙方因機能進行性衰退,坐、立困難,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

b)乙方因認知能力下降,行為不能自主,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

c)乙方因疾病或其他原因出現精神異常,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如實告知健康狀況和藥品使用情況,並填寫《首次入住健康狀況介紹》(附件2)。

2.配合甲方做好持續評估,確認照護等級。

3.入住期間配合甲方管理,並遵守下列規定:

(1)貴重物品不宜帶入院內,如有帶入自行保管。

(2)未經甲方許可,不得使用自帶家用電器。

(3)吸煙者應在指定地點吸煙。

(4)照護等級評估為中度、重度的,外出就醫所配藥品應委託甲方管理,並與甲方明確約定(約定內容見本合同第十二條)。

(5)出院時,應及時清理物品,結清相關費用。

第八條 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瞭解乙方的生活情況,並可對甲方的照護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2.當乙方無法履行告知義務時,應向甲方如實告知乙方的健康狀況和用藥情況,並填寫《首次入住健康狀況介紹》(附件

2)。

3.對乙方入住期間的費用及造成的經濟損失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在乙方入住期間配合甲方管理:

(1)對甲方反映的有關乙方事宜,應配合甲方共同處理。

(2)乙方需外出就醫的,應及時攜乙方到醫院就診,根據醫囑執行,並向甲方如實告知乙方的就醫情況。

(3)聯繫方式如有變動,應及時以書面方式告知甲方。

(4)當乙方不能自行處理時,辦理乙方相應的費用結算,物品清理等事宜。

第九條 保險

1.甲、乙、丙三方可協商一致辦理相關保險事宜。

2.甲方打√無效)投保“養老機構責任險”。

3.乙方打√無效)投保“入住老人意外險”。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或丙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出現精神障礙,已經危及自身或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

(2)乙方患有必須隔離治療的傳染病。

(3)逾期 月未支付費用(不得少於2個月)。

(4)乙方連續請假外出超過天(不得少於30天)。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喪失養老機構執業資格的。

(2)不符合消防安全、衞生防疫、食藥監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要求,受到行政處罰的。

(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傷害的。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2.乙方逾期支付服務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支付部分費用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其他違約責任: 。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

2.

3.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各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十四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附件:1.《首次服務項目確認表》

2.《首次入住健康狀況介紹 》

3.《變更事項確認表》(1-3)

甲方(服務機構):

名 稱 住所(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簽字/蓋章

乙方(服務對象):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 住所(址) 户籍所在地 郵編 簽字/蓋章

丙方(擔保人):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 住所地 户籍所在地 郵編 與乙方關係 聯繫電話 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2022年簡單養老服務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與乙方關係: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為滿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需要,切實保護協議雙方的合法權益,為老人營造温馨、舒適的生活環境,甲乙雙方遵循《民法典》、《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簽訂本服務協議。

二、甲方義務:

甲方應配備適合老年人生活起居的基本設施,同時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護理服務人員,有完善的管理規章和服務流程。在老人入住期間,根據老人的身體狀況和家屬要求,按照護理等級,提供相應的照料老人日常生活起居、環境及個人衞生的服務。甲方應根據現有條件和老人的狀況,經常組織老人進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會交往,提供報刊棋牌影視等文化娛樂設施,組織老人開展適當的活動,並幫助老人進行心理調適和處理好老人之間的關係。

一日三餐實行科學配餐,葷素搭配,儘量滿足老人所需的均衡營養;及時清掃房間,保持乙方老人生活環境舒適、潔淨;保證飲用開水充足;及時清洗乙方換下的衣服;至少每月更換清洗牀上用品一次。對於介助、介護老人按照護理等級提供相應的洗頭、洗澡或擦身等服務。甲方提供熱水、無繩電話方便老人。

三、乙方義務:

(一)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文明休養,維護公德,老人之間要和睦相處,不能打人、罵人。愛護甲方的財物,節約用電、用水。損壞甲方設施及私人物品要照價賠償。

(二)遵醫囑並配合護理。入住老人須配合甲方履行護理義務,還應在患病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

(三)及時交納各項費用。對日常清潔衞生的費用和疾病治療費用等應隨時結清。

(四)乙方外出時要請假,並應在甲方設定的登記處進行登記或有家屬陪同。

(五)乙方代理人聯繫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因乙方代理人聯繫中斷引起的責任,由乙方代理人承擔。

(六)保管好自己的私人物品。貴重物品、大量現金應交甲方服務枱代為保管或儲蓄。

四、入院時乙方代理人須將乙方基本資料、身體自理狀況及脾氣秉性、生活習性、特殊愛好、既往病史、住院史、藥物過敏史等情況如實告知甲方,並完整填寫《入住申請表》。

乙方入住前如已經過體檢,或三個月內曾在醫院進行檢查或治療的,應向甲方提供體檢報告或醫院病歷;如無相關體檢證明,則乙方代理人確認並保證入住老人未患有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適合養老院集體居住。乙方入住甲方期間因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所引起的侵權責任由乙方代理人承擔。

五、甲方為乙方老人免費提供測體温、量血壓服務。甲方與簽約的專業醫療機構合作可為乙方提供常見病和老年病的診療服務(免出診費),醫藥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因受傷或疾病危重需搶救的,乙方代理人委託甲方採取以下_____種措施(選擇)。醫院的醫療檢查費用由乙方及代理人承擔。

1、先行送二級以上醫院或乙方指定醫院進行搶救,及時通知乙方代理人。

2、先行通知乙方代理人,等候乙方代理人來養老院處理。

乙方代理人在接到通知後應及時趕到或授權,如因乙方代理人懈怠等原因造成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乙方老人有老年痴呆或類似症狀的,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使自身或他人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全部由其監護人承擔。

七、甲方其他責任免除。

1.因不可抗力或老人自身原因(含疾病、併發症)造成老人衰老、病情加重甚至身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2.甲方僅接受乙方代理人的委託,幫助照顧乙方的飲食起居和個人衞生。由於養老服務對象羣體的特殊性以及生命的自然規律,老人又是在養老院長期居住,因此,除非甲方有明顯的過錯,或是由甲方提供的設施、服務直接導致的損害結果,否則甲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老人請假外出或親屬帶乙方老人外出,甲方不承擔乙方外出期間除保管交管物品外的其他責任。

4.未經甲方保管的現金、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如果丟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5.因服用自帶藥品、食品或使用自備物品所造成的不良後果,甲方不承擔責任。

6.因乙方不遵醫囑、不配合護理並經通報代理人知曉,造成甲方無法履行義務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八、雙方安全義務:

1.對於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老人傷害的,甲方有告知和警示的義務。

2.甲方在樓前設置值班,外人入內均需登記。

3.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間內裝置其他設備,不得使用電爐、油爐等危險用品,電熱毯、電吹風等自備電器要經甲方允許後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使用。

4.乙方認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脅或對於某種器材或設備的使用方法不明時,須向甲方及時説明並服從甲方的安排與指導,否則甲方對可能的傷害或損失不承擔責任。

5.乙方突發傳染性疾病,應聽從甲方安排,並按照行政部門相關法規執行。

6.如乙方身體狀況已超出甲方服務範圍,乙方代理人接甲方通知後應及時聯繫轉院或委託甲方協助轉院。乙方及其代理人要求繼續留住甲方處的,如因此發生不良後果,甲方不承擔責任。轉院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費用。伙食費、護理費等費用可以隨物價上漲及乙方護理等級的改變而作相應的調整。收費調整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代理人。乙方所用的醫藥費用,按實際發生額隨時收取。按月計算的費用以半個月為結算單位:不足半個月按半個月結算,超過半個月按一個月結算。老人臨終服務費用為_____元/人。

1、一次性入住費_____元。

2、牀位費、伙食費、護理費三項合計每月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醫療備用金_____元。

4、空調取暖費_____元。

5、電費(指自帶家用電器並經甲方同意)根據家電功率核定每月_____元。

6、預交小額支出備用金_____元。

首次交納款項合計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協議執行期間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協議期滿時雙方要結清所有費用。協議期滿結清費用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隨之消滅。乙方需繼續入住的,經雙方協商,重新簽訂協議。協議期間乙方身故的,本協議自然終止。

十一、如出現以下情況甲方可單方解除協議。協議解除後,甲方應按規定退還尚未發生但已預交的費用。

1、甲方認為乙方的身體狀況超出了甲方的護理能力;

2、乙方患傳染病、精神病等不適合羣居的疾病;

3、乙方有過度暴力、自殘、盜竊、詐騙傾向或其他嚴重不良嗜好,並有多名老人投訴;

4、乙方涉嫌刑事犯罪;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乙方未按時繳納有關費用或賠償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規章,對甲方工作產生嚴重干擾。

十二、乙方如住院治療或甲方違反本協議中的甲方義務,乙方可解除協議。

協議解除後,甲方應退還乙方尚未發生但已預交的費用。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除醫療備用金外,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十三、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訂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2年簡單養老服務合同 篇15

甲方:( 用户 )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服務員)姓名 身份證號

丙方: 社區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服務,自_____年__月__日開始,每週工作____天,每天工作____小時。

2、甲方在乙方每天服務結束時,應如實填寫《服務情況回單》中的有關內容。

3、甲方若不滿意乙方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丙方與乙方,待丙方處理後才能與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有權監督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乙方完成服務項目。對服務員的服務情況可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丙方。

5、甲方要尊重乙方的人格,平等待人。

6、用工期間,存在安全隱患的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由甲方負責,屬乙方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不早退,努力完成服務項目。

2、乙方必須實事求是地向甲方、丙方提供個人的詳細資料。

3、乙方在每天服務結束時,應如實填寫《服務情況回單》中的有關內容,並半月一次交社區服務站,期間負責妥善保管該“回單”。

4、乙方若因事、因病不能繼續進家服務(特殊情況酌情處理),必須提前一週分別通知甲方和丙方,待安排好工作後方可解除合同。

5、服務期間,若因本人不能認真履行職責,不能遵紀守法,

6、乙方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7、服務中,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自負。

8、存在安全隱患的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否則有權拒絕工作。

9、若請病事假或逢節假日休息,乙方應補齊工作天數後方可領取工資。

三、丙方的權益和義務

1、丙方有權按協議對甲方、乙方進行監督管理並負責協調雙方糾紛。

2、丙方有義務為甲方推薦、調換服務員,為乙方調換用户。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五、解除合同

1、甲方、乙方在合同期間若出現法律禁止的行為,由此造成的後果責任自負,丙方則有權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登記表備註中出現的問題,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簡單養老服務合同 篇16

甲方(用户)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濟南大家園家政服務中心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l、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自 年 月 日開始,每週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時,自 點至 點。服務內容為: 。

2、合同簽訂時,明確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出示《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編號 ,或甲方向乙方交納月服務費 元。

3、甲方待服務員每次工作結束後應在服務員工作手冊及《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上簽字,並於每月20日如實填寫《服務員考勤·反饋表》,同優惠卡一併由服務員交回乙方,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服務員完成服務項目。對服務員的工作情況可以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乙方。若不滿意乙方服務員的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乙方主管,適時調整服務人員。

5、甲方要尊重乙方服務員人格,平等待人。甲方必須嚴格履行服務合同,不得擅自改變服務時間或內容。

6、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服務員提供安全保障,保證乙方服務員人身安全。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則由甲方負責,屬乙方服務員責任則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服務人員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必須在協議約定範圍內保質保量完成工作。

2、乙方對甲方使用《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提供服務保證服務質量。每次服務結束時乙方服務人員按要求籤字,並於每月20日將簽字、考勤、優惠卡一併收回交付乙方總部。

3、乙方服務員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4、乙方服務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5、乙方有權對服務員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並負責協調處理服務中產生的糾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濟南大家園家政服務中心

家庭住址: 代表簽字:

電 話: 電 話: 86916910 82115626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2年簡單養老服務合同 篇17

甲方:(服務機構)

乙方:(服務對象)

為營造温馨、舒適、安全的居家環境,滿足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的生活需求,明確相關各方的權利義務,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以及行業及地方規範,本着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向丙方提供養老服務事宜,自願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一、服務內容和標準

參照《長春市民政局居家養老護理服務基本標準》中的相關內容。

服務地點:乙方户籍所在地

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至乙方不再需要或政府不再提供補助或甲方不再從事服務。”

二、服務費用支付方式:

(一)結算方式

1、乙方被確認為符合政府補貼標準的,按《長春市居家養老服務卷試行辦法》進行服務,按照政府與企業簽訂的

2、居家老人是自費服務的人員,根據服務情況交納服務費。

(二)結款日期

1、結算方式為第二條第(一)款第1項的,結款日期為每月5日前由政府將上月發生服務費劃轉到甲方賬户。

2、結算方式為第二條第(一)款第2項的,根據服務情況按次結算。

(三)服務價格

不同服務項目由甲方根據市場指導價或平均價進行核定。

(四)結算系統

1、結算方式為第二條第(一)款第1項的暫用現“長白系統”為結算系統,如甲方開發出相對更完善的結算系統,可改用甲方相關係統進行結算。

2、結算方式為第二條第(一)款第2項的,按照甲方結算系統結算。

三、服務流程 甲方根據服務需求制定服務計劃甲方進行服務乙方按規定結款。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日常管理工作,並保證工作人員身份清楚、手續完備、身體健康、無不良社會記錄。

2、甲方負責對員工期進行職業道德和職業培訓,取得護理職業資格方可上崗。

3、甲方可根據乙方需求提供護理人員,建立護理人員檔案。

4、甲方應與乙方保持經常聯繫。每月通過電話或者派員走訪、徵求乙方意見、及時處理乙方提出的合理問題,改進服務,必要時調換相關服務人員。

5、甲方保證對乙方的服務不因自身原因而中斷。

6、甲方有權確定乙方是否為民政服務對象;並有權依本協議約定向乙方(自費服務人員)收取服務費。

7、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提出一切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和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依本協議接受養老服務和繳納服務費。

2、乙方有權要求更換相應的服務人員。

3、乙方及時提供服務所需各種證件。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無法服務,由甲、乙雙方協調處理。

4、乙方對甲方服務人員要做到平等待人、不歧視、不虐

5、甲方為乙方提供養老服務期間,正常所需生活支出的費用由乙方來承擔;乙方如需就醫,其產生的醫療、生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非因甲方的過失所造成的事故(如乙方自行外出活動時所發生人身傷害等)其賠償費用應由責任人來承擔。

6、乙方不得強迫護理人員從事協議以外的工作,不得私自將護理人員轉讓給他人服務。不得將護理人員帶往其他省市。

7、乙方有權拒絕護理人員將同鄉、親友帶入家中,有權拒絕護理人員使用家中長途電話、電腦。

8、乙方家中手飾、珠寶、現金等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對服務人員因工作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與甲方協商解決或求助法律幫助,不得侵犯護理人員的人身權益。

9、甲方服務人員在服務期間,突發急病或其他事故傷害時,乙方應採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從事協議規定的工作致傷,應適當負擔護理人員醫療、醫藥費用。

10、乙方應如實告知甲方身體狀況,如高血壓、心臟病、腦梗塞、過敏史等有危險性或容易突發性疾病,並告知相應的注意事項。因隱瞞病情而發生的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協議的終止、解除和續簽:

1. 如其中一方需終止此協議,需提前15日告知對方。如發生糾紛,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 如乙方屬自費人員,沒有按照約定繳納服務費,甲方有權停止服務。

七、法律責任:

任何一方不得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侮辱、誹謗或者虐待對方,任何一方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違約責任:甲方應在服務期限內,根據乙方需求為乙方提供服務,如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服務提出異議,甲方應及時做出調整和改進。

九、其它約定: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簡單養老服務合同 篇18

甲方(用户)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l、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自 年 月 日開始,每週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時,自 點至 點。

2、合同簽訂時,明確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出示《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編號 ,或甲方向乙方交納月服務費 元。

3、甲方待服務員每次工作結束後應在服務員工作手冊及《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上簽字,並於每月20日如實填寫《服務員考勤·反饋表》,同優惠卡一併由服務員交回乙方,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服務員完成服務項目。對服務員的工作情況可以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乙方。若不滿意乙方服務員的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乙方主管,適時調整服務人員。

5、甲方要尊重乙方服務員人格,平等待人。甲方必須嚴格履行服務合同,不得擅自改變服務時間或內容。

6、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服務員提供安全保障,保證乙方服務員人身安全。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則由甲方負責,屬乙方服務員責任則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服務人員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必須在協議約定範圍內保質保量完成工作。

2、乙方對甲方使用《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提供服務保證服務質量。每次服務結束時乙方服務人員按要求籤字,並於每月20日將簽字、考勤、優惠卡一併收回交付乙方總部。

3、乙方服務員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4、乙方服務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5、乙方有權對服務員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並負責協調處理服務中產生的糾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簡單養老服務合同 篇19

甲方(受託方):寧波市江東區嘉和頤養院

乙方(入住老人):_____

丙方(擔保方):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受託方):寧波市江東區嘉和頤養院

所住地:寧波市江東區百寧街66號郵 編

法人代表聯繫電話

乙方(入住老人)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郵 編

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

丙方(擔保方):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關係

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

聯繫電話 手機號 郵 編

總則

1、甲方系寧波市江東區政府批准的具有法人資格的養老服務機構,能夠 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等一系列養老服務。

2、乙方、丙方詳閲甲方《入院指南》,並經實地考察,自願決定乙方入住 甲方機構,接受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並願意向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3、丙方同意為乙方指定的監護人和擔保人,代理處理乙方在本合同項下 的相關事務,自願與乙方共同負擔乙方在入住期間的一切相關費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

律規定、行業及地方規範,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 就養老服務事宜,自願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 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條件及程序

1、接收條件:

(1)年齡年滿60週歲;

(2).無傳染病、精神疾病及老年痴呆症者;

(3.)生活習慣、性格趣向、精神狀態適合過羣體生活者;

(4).有擔保和監護人,本人和擔保人具有正常支付能力的。

2、入住程序:

(1)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及丙方共同簽字的《休養老人入住申請登記表》

(附件1)。(2)乙方向甲方提供在本合同簽署前一個月內的《體檢單》(附件2),體 檢項目包括心電圖、b超、肝功能、胸透、血糖、血脂、尿酸等,甲方作為乙方 入院的健康檔案進行保管。

(3)自理能力測評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休養老人入住申請登記表》、《體檢單》及對乙方的身 體狀況進行綜合測評,確定乙方為:

①生活自理老人②生活半自理的老人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乙方、丙方對甲方所作的自理能力測評結果表示認可。

第二條 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

1、甲方按照國家行業標準《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範》的要求向老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安全保護、環境衞生等服務,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各種服務項目的標準見服務指南。

2、乙方如選擇其他服務項目,或因乙方的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服務項目,由三方另行協商並簽署補充合同確定。

第三條 服務收費

1、服務收費標準詳見服務指南。

2、乙方、丙方應於簽約之日向甲方支付醫療備用金20xx元,用於乙方突發急病的救治或其它相關費用。合同期限內押金不足20xx元,乙方或丙方應在接 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內補足。在合同終止時,甲方扣除相關費用後返還乙方 或者丙方(不計息)。

3、乙方入住繳納費用包括牀位費、護理費、伙食費及其它約定費用,首月

費用應在入住當日付清,以後在每月25號前付清次月費用。

4、乙方入住不滿15天(含15天)的,牀位費按半月計算,超過15天的牀位費按全月計算;護理費、伙食費按日計算。

5、入住雙人間的,除公共照明、電視、空調用電外,甲方為每牀安裝電錶一隻,壁扇和個人家電使用均進入個人電錶,費每月底按實結清。

6、甲方在乙方入院時,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個人生活用品代辦費300元。

7、入院時,甲方安排乙方入住 樓號牀,確定護理等級為級,每月牀位費 元;護理費 元;伙食費元;元,合計 元,今後費用收取視乙方身體變化情況和開展服務項目增減結予調整。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相關費用;

(2)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3)為了乙方的安全,有權根據乙方身體和自理能力情況對所需服務項目的變化情況給予調整,但必須事先徵得乙方或丙方確認;

(4)甲方系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按約定向乙方提供相應等級之服務,但不承擔監護人之義務。

2、甲方的義務

(1)各項規章制度健全,根據國家規範和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為乙方提供符合服務質量標準的生活護理、飲食服務、醫療康復、文化娛樂等服務;

(2)按合同約定提供各項服務設施,確保養老服務場所、設施符合行業標準規定;

(3)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

(4)當乙方發生緊急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丙方或其他約定的聯繫人;

(5)為乙方建立個人檔案,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記表、體檢報告等健康資料以及日常經費開支情況等個人信息歸入其中,完整保存,不得對外透露;

(6)為乙方提供大額現金委託存款服務,存取自由;

(7)接受乙方和丙方的合理建議和監督。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按照約定的服務項目獲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務標準的養老服務;

(2)對甲方的管理、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有批評建議的權利;

(3)對自身的健康狀況、費用支出、入院記錄等有知情權,有權查閲、複印甲方為其建立的個人檔案;

(4)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有參加社會活動的自由和權利(行動不便的外出需經丙方同意);

(5)享有隱私權,且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

(6)在突發急病的情況下有獲得及時醫療搶救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1)入住前要如實向甲方反映本人的情況,如脾氣性格、生活起居習慣,家庭成員情況、既往病史等,若因隱瞞相關情況,所引起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在入住期間應遵守甲方規章制度、與入住老人和睦相處;如發生糾紛造成自傷或他傷,由乙方承擔責任;如造成公物損壞,照價賠償;

(3)如身體不適,應及時向甲方反映,接受甲方治療,甲方認為需轉外院治療的,應主動配合;

(4)按照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養老服務費。

第八條: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的權利

(1)對甲方的收費標準,服務項目及對乙方的身體健康、享受服務的情況等有知情權;

(2)有權監督甲方根據約定的護理服務內容為乙方提供的相應服務,有權對甲方的管理、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提出批評和建議;

(3)有權查閲複製乙方的檔案資料,在乙方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代理乙方向甲方主張權利;

(4)遇緊急情況,包括乙方發生走失、意外事故、身體健康狀況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第一時間從甲方得到相關信息。

2、丙方的義務

(1)丙方自願擔任乙方法定監護人和擔保人,全權負責乙方入住期間一切事宜。入院時應如實告知乙方健康等可能影響甲方服務的情況,如甲方認為不適宜休養的,丙方應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及時領回,如乙方發生傷人毀物、疾病傳染他人等所造成的損失由丙方負責賠償;

(2)甲方因乙方身體健康狀況變化需對乙方護理級別給予調整,丙方如有異議應在接到通知3天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3)丙方應經常來院探視乙方,保持聯絡,儘量滿足乙方的精神需求,以篇二:養老服務協議範本

養老服務協議範本:

協議編號:(根據本機構情況編號)

養老服務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

年齡:

性別:

籍貫:

身份證號:

原工作單位:

讀: 3次 大小: 14KB(共8頁)

郵編:

丙方(親屬或本市擔保人):

親屬(擔保人)姓名:

與入住人的關係:

工作單位: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繫電話:

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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