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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工程服務合同範文(精選17篇)

最新的工程服務合同範文(精選17篇)

最新的工程服務合同範文 篇1

(以下簡稱“客户”)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工程諮詢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最新的工程服務合同範文(精選17篇)

一、客户委託工程諮詢單位提供_______________(列委託服務內容)諮詢服務,並已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為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文件。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①委託函或中標函;

②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③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④附錄,即

附錄a--委託工程諮詢服務範圍;

附錄b--客户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附錄c--報酬和支付;

⑤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四、鑑於客户按下文規定向工程諮詢單位的各項支付,工程諮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附錄a中議定範圍內的諮詢服務。

五、鑑於工程諮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諮詢服務,客户承諾按照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諮詢單位支付協議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各執____份。

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客  户:(簽章)

客户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  址:

開户銀行:

帳  號:

郵  編:

電  話:

電子信箱:

年 月 日

籤於  工程諮詢單位:(簽章)

工程諮詢單位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  址:

開户銀行:

帳  號:

郵  編:

電  話:

電子信箱:

年 月 日

籤於

最新的工程服務合同範文 篇2

_________(以下簡稱“客户”)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工程諮詢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 前言

一、客户委託工程諮詢單位提供_________諮詢服務,並已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為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文件。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3.1 委託函或中標函;

3.2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3.3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3.4 附錄:

附錄a:委託工程諮詢服務範圍;

附錄b:客户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附錄c:報酬和支付;

3.5 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四、鑑於客户按下文規定向工程諮詢單位的各項支付,工程諮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附錄a中議定範圍內的諮詢服務。

五、鑑於工程諮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諮詢服務,客户承諾按照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諮詢單位支付協議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執_________份。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第二章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一、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義:

1.1 “項目”是指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指定的,併為之提供諮詢服務的項目。 (1)“正常服務”是指附錄a中列出的各項正常服務。

(2)“附加服務”是指附錄a中列出的各項附加服務,以及經雙方書面協議,在正常服務之外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協議書第7.9條的規定,工程諮詢單位必須履行的服務。

1.3 “工程”是指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給客户的設備、設施及其他物品。

1.4 “客户”是本協議書中所指的、聘用工程諮詢單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1.5 “工程諮詢單位”是本協議書中所指的、受客户聘用提供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1.6 “第三方”是指客户、工程諮詢單位以外的其他有關當事方或法人實體。

1.7 “協議書”是指由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和專用條件,附錄a(服務範圍)、附錄b(客户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服務)、附錄c(報酬和支付),委託函、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如果已簽訂),以及其他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等組成的文件。

1.8 “合同”是指與本協議書委託的工程諮詢服務有關的,客户與任何第三方簽字的合同。

1.9 “日”是指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1.10 “月”是指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時間段。

二、工程諮詢單位的義務

2.1 服務範圍:工程諮詢單位應提供的服務範圍見附錄a。

2.2 工程諮詢單位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2.3 認真地盡職盡責和行使職權:

(1)工程諮詢單位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要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國家的利益和客户的合法利益,應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2)根據客户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的授權或要求,行使權力或履行職責時,工程諮詢單位應:(a)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合同中上述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應在本協議書附錄a中加以説明,或以書面的形式,另行商得工程諮詢單位同意。(b)在客户和第三方之間提供證明、行使決定權或處理權時,不是作為仲裁人,而是作為獨立的專業人員,依據自己的專業技能和判斷,公正地進行工作。(c)在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時,對於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事先得到客户的批准(發生緊急情況除外,但事後工程諮詢單位應儘快通知客户)。

2.4 客户的財產

工程諮詢單位使用的由客户提供或支付費用的物品,屬於客户的財產。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工程諮詢單位應將尚未消費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客户,並按客户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項工作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三、客户的義務

3.1 客户應在不耽誤服務的合理時間內,免費向工程諮詢單位提供他能獲取的、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3.2 客户應在雙方商定的合理的時間內,就工程諮詢單位以書面形式提交給客户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和答覆。

3.3 客户應負責諮詢服務所涉及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工程諮詢單位履行職責提供外部條件。提供與其他組織相聯繫的渠道,以便工程諮詢單位收集需要的信息。

3.4 客户應盡其所能對工程諮詢單位的人員以及下屬提供如下協助:

(1)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2)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渠道;

(3)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4)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5)允許工程諮詢單位及其人員為服務目的和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項目所在國或工作所在地,以及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項目所在國或工作所在地的手續。

(6)工程諮詢單位為客户項目出境考察時,除制裝費外,其他一切費用應由客户負擔。

3.5 為了服務的需要,客户應免費向工程諮詢單位提供附錄b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3.6 在與工程諮詢單位協商後,客户應按照附錄b的規定,自費從其僱員中為工程諮詢單位挑選和提供職員,以及提供其他人員的服務。客户提供的職員在涉及服務時,只應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的指示。工程諮詢單位應與客户安排的提供其他服務的人員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四、雙方代表和職員

4.1 工程諮詢單位和客户,根據協議互相派遣的工作人員,要能勝任本職工作,並互相取得對方認可。如果客户未能按規定提供職員及其他人員的服務,工程諮詢單位可自行安排,並作為附加的服務。

4.2 為了執行本協議書,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級職員作為本方代表。

4.3 如果需要更換任何人員,雙方同意後,由任命一方負責安排同等能力人員代替,同時承擔更換費用。如果另一方提出更換,應提出書面要求,並須闡述更換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則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承擔更換費用。

五、責任與賠償 5.2 如果確認客户違反了對工程諮詢單位應盡義務,工程諮詢單位提出索賠,則客户應負責向工程諮詢單位賠償。

5.3 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賠償,僅限於因違約所造成的可以合理預見的損失或損害數額,而不牽連其他方面。

5.4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賠償的最大數額,不能超過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最高賠償數額。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賠償總額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則任何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超過部分的索賠。

5.5 一方提出索賠要求不能成立時,要完全補償對方因該索賠要求所導致的各種費用支出。

5.6 如果認為任何一方與第三方應共同對另一方負責賠償,負責賠償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賠償額,應限於由於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一部分比例。

5.7 雙方必須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時間或法律規定的更早時間之前正式提出索賠,在規定時間之外提供索賠無效。

5.8 除因工程諮詢單位故意違約或缺乏謹慎而瀆職引起的索賠外,客户應保障工程諮詢單位免受因客户或第三方提出的其沒有保險的、或責任期終止後提出的索賠造成的影響。

5.9 工程諮詢單位及其任何職員,在根據協議履行義務中的行為或失職只向客户負責,不應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負責。

六、工程諮詢單位的保險

6.1 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範圍內,客户可要求工程諮詢單位進行以下保險:

(1)在允許條件下,對5.1條工程諮詢單位的責任進行保險;

(2)對公共或第三方的責任進行保險;

(3)對客户提供的財產進行保險。

6.2 上述各項保險的費用應由客户負擔。

七、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7.1 本協議書從雙方正式簽字之日起生效。

7.2 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服務必須開始和完成,但根據雙方協議延期的例外。

7.3 當客户或工程諮詢單位一方提出要求,對方書面同意時,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另籤補充協議書。如客户書面要求,工程諮詢單位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書,並視為一項附加的服務。

7.4 如果客户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拖延,工程諮詢單位應將此情況和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客户,對導致增加的工作應視為附加的服務,完成服務時間應相應延長。

7.5 如果出現非工程諮詢單位應負責的情況,造成全部或部分服務不能按時履行時,工程諮詢單位應立即通知客户。如由此使某些服務不得已減慢或暫停時,該部分服務完成期限應予延長。對於暫停服務的還應加42天以內的恢復服務期限。

7.6 客户至少在56天前通知工程諮詢單位全部或部分暫停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工程諮詢單位應立即安排停止服務,將開支減至最少。

7.7 如果客户認為工程諮詢單位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其義務時,可通知工程諮詢單位要求按期履行服務。如21天內沒有收到滿意的答覆,客户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35天內進一步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書。

7.8 工程諮詢單位在支付通知單應支付的日期後30天,仍未收到客户未提出書面異議的款項時,或根據7.5、7.6款已暫停服務超過_________天時,可向客户發出通知要求支付。_________天后可發出進一步通知,再過_________天后,可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情況下,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

7.9 當根據7.5條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並非根據7.7款終止本協議書時,除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務以外,工程諮詢單位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應被視為額外的服務。對此,工程諮詢單位有權得到所需的額外時間和費用。

7.10 本協議書終止,不應損害和影響各方的權利、責任及索賠。

八、支付

8.1 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的報酬,按照本協議書條件和附錄c約定的方法計取,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8.2 如果客户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服務報酬,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工程諮詢單位補償應支付的報酬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貸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該利息補償不影響第7.8款工程諮詢單位的權利。

8.3 支付報酬所採用的貨幣幣種、匯率由本協議書專用條件約定。

8.4 如果客户對工程諮詢單位提交的支付通知單中的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單24小時內向工程諮詢單位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客户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第8.2款的規定適用於最終支付給工程諮詢單位的一切有爭議的金額。

8.5 除按協議書規定的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後12個月內,客户可在發出通知後不少於7天請一家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工程諮詢單位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

九、爭端的解決

9.1 雙方應本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因履行本協議書引起的任何爭端或分歧。如在14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未能達成一致,應將爭端事項提交調解人進行調解。調解人由雙方協商聘請,或向中國工程諮詢協會會長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授權機構申請選派一名調解員。雙方應在聘請調解員14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聯合與調解員共同商定交流有關資料的計劃和將採取的協商步驟。協商應在保密情況下進行。如雙方接受調解員的最終建議,就解決爭端達成一致意見,應寫成書面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約束雙方遵照執行。如雙方在約定期間未達成一致協議,任一方可請調解員提供一份給雙方的無約束力的書面意見。除經雙方書面同意,調解員的上述意見不能作為隨後任何訴訟程序中的證據。調解中,各方作證等支出自行承擔,其他費用雙方均攤,或按調解員決定分攤。

如雙方在聘請調解員28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未能達成協議,可按9.2條款規定,將爭端事項提交仲裁。

9.2 如調解失敗,經雙方同意,調解員可將雙方已協商一致的事項寫出記錄。爭端的其餘事項可提交給仲裁員。除調解員將雙方一致事項的記錄可交給仲裁員外,在聘請仲裁員後,調解員的任務將終止,不再作為仲裁中的證人,也不再提供調解中得出的其他證據。仲裁按照專用條件中的規定進行。雙方同意仲裁為終局,同意裁決結果,放棄以任何形式的上述權利。

十、其他

10.1 本協議書的語言及遵循的法律見協議書專用條件的規定。 10.3 沒有對方的同意,客户或工程諮詢單位均不得轉讓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

10.4 工程諮詢單位對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客户僅有權為本協議書中的工程和其預定的目的使用或複製此類文件,此時不需取得工程諮詢單位的許可。當事的雙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資料要嚴格保密,未經允許,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提供版權和所有權,如有違背,要追究法律責任。

10.5 除非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另有規定,工程諮詢單位可單獨或與他人合作版有關工程和服務的書籍。但如果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後二年內出版,則須取得客户批准。 (1)為直接或間接影響任何官員或其他人在選聘過程或履行協議過程中的行為或行動,而饋送、接受或索要財物;

(2)為影響選聘過程或協議的執行,而謊報事實,給客户造成損失,包括採用合謀辦法,以抑制或減小自由、公開競爭的效果。

10.7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為書面的,並在專用條件中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以書面回執或回函確認。

10.8 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年月順序以最後編寫的為準。

第三章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最新的工程服務合同範文 篇3

______(以下簡稱“客户”)與_______(以下簡稱“工程諮詢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客户委託工程諮詢單位提供_____(列明委託服務內容)諮詢服務,並已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為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文件。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①委託函或中標函;

②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③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④附件,即

附件a___委託工程諮詢服務範圍;

附件b_____客户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附件c_____報酬和支付;

⑤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四、鑑於客户按下文規定向工程諮詢單位的各項支付,工程諮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附件a中議定範圍內的諮詢服務。

五、鑑於工程諮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諮詢服務,客户承諾按照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諮詢單位支付協議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六、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七、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雙方各執___份。

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客 户:(簽章)工程諮詢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 址:地 址: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開 户 銀 行: 開 户 銀 行:

帳 號:帳 號:

郵 編:郵 編:

電 話:電 話:

傳 真:傳 真:

電 子 信 箱: 電 子 信 箱:

年 月 日籤於

最新的工程服務合同範文 篇4

第一節 對應通用條件的有關條款:

一、定義

1.1 項目是:

_________。 1.3 代表:如果客户要求工程諮詢單位有一名被授權的駐地代表時,工程諮詢單位可隨時將賦予他的任何義務和權利委託給獲得客户批准的人員,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該類委託。委託和撤回均應採取書面形式,並在其副本送達客户之後方可生效。如果委託涉及合同管理義務時,應同時單獨通知承包商。 1.5 賠償的限額:協議書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於為完成正常的服務(或其中規定部分),客户付給工程諮詢單位的最高費用,或不超過_________萬元。對雙方履約延誤規定有按日賠償率,以及雙方支付或賠償延誤規定有按日付利息的,其賠償總額均不得超過以上賠償限額。工程諮詢單位履約延誤執行按日賠償率賠償的,不再因延誤而償付其他賠償或補償。

二、服務開始日期及服務完成日期:

2.1 服務開始日期,選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案:

(1)在協議書生效後_________天內,或_________。

(2)在工程諮詢單位收到協議書規定的第一次付款後_________天內;或_________。

(3)在工程諮詢單位的銀行確認已根據協議開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後_________天內。

2.2 服務完成日期:自服務開始日期起_________內完成。

三、支付的時間:當地貨幣在客户收到工程諮詢單位支付通知單28天內,外幣在客户收到工程諮詢單位支付通知單56天內。

四、協議書規定的貨幣:_________

五、仲裁:

應向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_________省(市、自治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六、協議書的語言和法律:

語言:_________

主導語言:_________

遵循的法律:_________

七、工程諮詢單位業務總部所在地:

_________。

八、通知:

客户的地址: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工程諮詢單位地址: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第二節 附加條款

根據第2.3(1)條款提出的工程諮詢單位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要應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除了要達到本行業同等專家的技能水平和行業道德行為準則外,要求做到:

一、對於為地區、或行業、或專項、或項目、或企業提供規劃諮詢等委託任務:認真調查分析委託規劃諮詢對象的現狀基礎和特點、優勢與劣勢、國家有關宏觀調控政策、國內外發展水平和趨勢、外部影響因素變化、可持續發展要求等,做到諮詢成果具有宏觀性、戰略性和綜合性,儘可能符合國家、社會和客户的最佳利益。

二、對於編制項目建議書諮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於項目建議書編制內容和深度的規定,根據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風險分析等要求,做出概略分析論證,堅持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項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觀、公正、科學、可靠的諮詢意見。

三、對於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諮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於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內容和深度規定,根據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等要求,進行全面分析和必要的多方案論證;堅持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項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觀、公正、科學、可靠的諮詢意見。

四、對於項目評估諮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於項目評估報告編制內容和深度規定,對委託評估的諮詢成果(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各項內容,從是否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要求等方面,全面評估論證,儘可能提出優化方案;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項目有利和不利因素,客觀、公正、科學、可靠地提出評估意見。

五、對於工程設計等委託任務:遵照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按照國家現行標準、規範和規程進行勘察和設計,符合環保、節能、安全等要求,採用先進適用技術,達到工藝技術指標和預定的設計要求,以及分階段設計的深度要求。

六、對於招標諮詢服務:符合招標投標法和有關條例規定,招標文件較好地反映項目特點、體現項目意圖,招標須知和技術規範全面明確,工程量和標底計算可靠,合同條件周全合理,客户和投標人風險分配明確適當,招標程序合理,解答投標人質疑符合項目要求,較好地平衡招投標雙方關係,評標客觀、公正。

七、對於合同管理、工程監理諮詢服務:對委託項目的工程設計方案、承包商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認真研究,提出問題和優化建議;根據委託,對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設備和部件進行檢驗,杜絕使用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標準的產品;對工程進度、施工質量和費用支付及時檢查,按時提出分析和改進對策的報告,實現進度、質量和費用三項控制。

八、對於投產後諮詢服務:對項目的運行、維護需求和客户的運行、維護資源分析全面,制定的運行、維護工作計劃有針對性;編寫運行操作規程、維護規程,以及人員培訓計劃等符合行業部門有關規定和項目實際需要,能抓住重要關鍵部位或工序;提供的運行、維護專業管理和培訓符合計劃和規程要求。

九、根據《工程諮詢業質量管理導則》的要求,並參考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第49條關於對諮詢成果進行質量評價的規定,補充以下條款:服務完成30日內,工程諮詢單位負責質量管理的負責人要會同客户,按照中國工程諮詢協會發布的《工程諮詢成果質量評價辦法》的規定和第11條規定的質量目標要求,聯合進行工程諮詢成果質量評價。履行服務的工程諮詢單位的代表負責做出必要説明,並有權對質量評價結論申述意見。質量評價合格作為對服務成果的驗收和客户向工程諮詢單位最終結清服務報酬尾款(不超過服務報酬的_________%)的依據。

十、根據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45,工程諮詢單位不應被要求代表客户向客户的任何承包商或任何僱員支付款項。

十一、客户保證(填入借款人)已從_________(填入貸款機構名稱)獲得了_________(填入金額)的貸款,其中一定比例將用於本協議書規定的合理付款,將按照貸款協議條款規定,並經_________(填入貸款機構名稱)批准時支付。

十二、工程諮詢單位可就其在履行服務期間的發明獲得專利,並可將該發明出售、保留或從中獲益,客户對此無任何權利。

十三、如果本協議書中任何規定的任何部分被有關主管部門認為無效,則應認為該部分已被從協議書中刪去,此條規定的剩餘部分及協議書其他規定仍繼續有效。

客户(蓋章):_________ 工程諮詢單位(蓋章):_________

客户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工程諮詢單位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工程服務合同範文 篇5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內部管理,搞好預算工作,確保預算落實到位,保證預算與標書相統一、相協商,甲方擬將 工程的預算工作委託給乙方完成,根據[湘價服(20xx)49號]文件精神,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 承包方式:

1、按最終預算總造價 %的固定比例計算勞務工資(附件1)。 2、根據雙方協商,按 元計算勞務工資。 二、委託服務內容:

1、收集、整理投標文件所包含的所有圖紙、設計變更、圖紙會審、技術核定單、工程聯繫函等。

2、熟悉圖紙、清單,並寫出有關的疑問,參加工程業主或招標代理公司所組織的招標答疑會。

3、合理安排時間,在規定時間內高質量的完成預算工作內容。 4、為投標報價提供行之有效的依據和參考,正確分析投標報價。 三、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負責與有關方面的聯繫和協調。

2、提供乙方完整的設計圖紙(藍圖壹套)。

3、為乙方提供辦公場地,提供所需軟件、硬件設施,即電腦、打印機、軟件等。

4、及時按約定支付服務費用。 乙方責任:

1、認真閲讀招標文件,與投標辦技術標人是密切配合。 2、根據施工圖,編制預算書。

3、在規定時間內,寫出答疑疑問,按時參加答疑會。

4、認真分析預算價格,結合市場實際,提供準確數據,為分析報價作參考。

5、保守祕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漏本工程投標信息和報價。 四、質量要求:

確保工程量及工程造價計算的準確性,不錯算、不漏項,按投標時間或甲方要求準時完成。

五、付款方式:

本合同按現金或現金支票的方式付款,所有款項必須由本公司的責任人親自領取。

1、合同簽定後預付 元整。

2、開標前一天,將剩餘部分付清。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能履行完畢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並要求支付違約金 元。

2、由於乙方的原因導致漏算、錯算,給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者,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且由乙方承擔預算費用的30%。

3、甲方如未按合同內容履行自己的職責,乙方有權保留自己的預算成果文件。

七、爭議解決:

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均應本着友好協商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甲方乙方同時向長沙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八、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完成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義務後,投標時間截止後失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的工程服務合同範文 篇6

合同類型:

合同編號: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託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客户)

受 託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程諮詢單位)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受託方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工程諮詢行業有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根據委託方的委託要求,受託方應根據國家、地區及行業的有關政策、法規及規範要求,按時向委託方提交諮詢成果。

第一條 委託項目名稱及合同類型

(一)委託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類型

第二條 諮詢項目概況

(一)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設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項目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託諮詢服務的期限、地點及進度要求

(一)諮詢的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諮詢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進度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協作事項

為保證受託方有效進行技術諮詢工作,委託方應當向受託方提供下列協作事項:

1、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可行性論證報告,□技術評價報告等。(其他具體內容) 。

2、提供工作條件:

3、委託方提供上述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

4、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和條件按以下方式處理: 。

5、其它:。

第五條 委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託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供編制本項目報告所需要的基礎數據和技術資料,並協助受託方收集其他有關資料。

(二)在合同期內,委託方進行與本項目有關的討論、詢價、對外談判、調研考察等彙總後的所有信息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受託方,必要時可吸收受託方編制人員參加。造成費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時間延誤的,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執行。

(三)委託方按照約定及時向受託方支付本合同費用。

(四)委託方在合同期內項目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受託方。

(五)因委託方責任造成報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應另行增加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另行商定,同時,提交成果的時間相應調整,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在合同期內項目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受託方。

(六)受託方提交的諮詢成果,委託方不得擅自修改、轉讓或轉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損失和法律責任由委託方承擔。

第六條 受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受託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諮詢報告,使本報告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

(二)受託方提供的諮詢成果達不到合同規定要求的,受託方應無條件完善、修改。

(三)受託方應對委託方提供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四)未經委託方同意,受託方不得擅自將諮詢成果提供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損失和法律責任由受託方承擔。

(五)受託方應按合同約定向委託方提供諮詢報告 份。若委託方要求增加諮詢報告份數,受託方將按本單位規定收取諮詢報告的文印工本費。

第七條 合同金額與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一次總付

在委託方驗收合格後 日內全額付款。

2、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支付諮詢費用總價 %,即人民幣 元整(¥ )的定金;

(2)(按照進度支付);

(3)委託方驗收合格後 日內,支付諮詢費用的剩餘款,即人民幣 元整(¥ )。

3、其他支付方式。

第八條 交付與驗收

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和方式對受託方提交的諮詢成果進行驗收:

(一)交付內容

受託方提交諮詢成果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付的形式、數量、時間及地點

以書面諮詢報告作為諮詢成果,則書面諮詢成果的形式、數量、時間及地點為:

書面諮詢報告(一式 份),電子資料 。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成果驗收

委託方按 方式(評審、審查或其他)對受託方完成的諮詢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出具書面的諮詢成果完成證明。

(1)諮詢成果的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諮詢成果的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合同約定的驗收期內仍不具備驗收條件的或驗收不合格的,經委託方同意可以給予受託方 日的寬限期進行完善和修正。在寬限期內驗收合格的,不視為違約;寬限期滿仍不具備驗收條件或驗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條“違約則責任”處理。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委託方的違約責任

1、委託方違反約定,不能按時提供技術資料或工作條件或提供技術資料不準確,導致受託方無法按期完成並提交諮詢成果的,受託方有權按延誤的時間予以順延;造成諮詢成果返工或修改時,委託方應按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委託方因故要求中途終止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受託方。受託方不退還委託方支付的定金。若受託方已開展工作,委託方應按受託方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的諮詢費。

3、委託方未在約定時間內支付本合同諮詢費用的,從應付諮詢費用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受託方按應付費用的____%(例如2%)支付違約金。

(二)受託方的違約責任

1、受託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交諮詢成果時,受託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委託方賠償應收合同金額的____%(例如2%),作為違約金。

2、受託方故意或重大過失,提供錯誤或不合格信息而導致委託方損失的,受託方有責任採取補救措施,並按實際情況賠償委託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損失,同時,向委託方賠償該合同金額的____%(例如10%),作為違約金。

3、受託方惡意違反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提交諮詢成果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託方應返還已收取的諮詢費用,並另行支付已收取諮詢費用的____%(例如100%)的違約金。

第十條 通知與送達

所有通知和通信都應是書面的(可用電子郵件預送達),並親自送達或以傳真、掛號郵寄、特快專遞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項目聯繫人。

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特快專遞的通知送達時生效,傳真發送後在收到對方確認函時生效。任何一方變更本合同所示的項目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自動中止,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雙方均不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且在隨後的15日內向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造成的影響。

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合理的解決方案,並且要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託方和受託方各執 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雙方履行完合同約定的義務後自動終止。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委託方和受託方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衝突時,以合同正文條款為準。本合同附件:

委託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地點:

經 辦 人:

開 户 名: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日 期:

受託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地點:

經 辦 人:

開 户 名: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日 期:

最新的工程服務合同範文 篇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製作安裝船舶單項及其它工程,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工程外包總的合同時,簽訂如下協議:

1、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地方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勞動保護等法律、法規、條例、規定。

2、 甲乙雙方均應建立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五同時”和事故“四不放過”。

3、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環境保護、清潔文明生產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同意接受甲方按有關規定作出的處理。

4、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為承攬工程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做好本工程隊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並指派 負責現場安全管理。甲方指派 負責聯繫、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

5、 乙方應該配備經過安全專業培訓、具備豐富的現場安全管理經驗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現場施工安全狀況的監督檢查管理。其中50人以上的隊伍應設專職安全員一名。有兩個以上隊伍的公司,應設工地主任一名,安全主管一名。200人以上隊伍應設安全主管一名,安全員兩名。

6、 乙方應對施工人員的適工條件進行把關,所有新進人員必須按照甲方要求辦理入場手續,經公司、部門、乙方三級安全教育並考試合格後方可安排其上崗。乙方施工人員調整工作崗位的,外包隊要進行安全教育。新進人員未經過培訓、考核、取得進場證,一律不得進入生產區,一經發現立即驅逐出生產區,並對所在外包隊處以1000元/人次的處罰。

7、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有效特種操作證,主動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複審工作。無特種操作證人員,一律不得從事特種操作(電焊、氣割、火工、電工、叉車、行車、架子工等),一經發現立即停工,並對所在外包隊處以1000元/人次的處罰。無登輪證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船台、船塢,發現違規立即驅逐出船台、船塢,並對所在外包隊處以1500元/人次的處罰。

8、 乙方應教育員工嚴格遵守甲方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每天班前會檢查人員的勞護用品佩戴情況,交代作業安全注意事項,通報安全違章、事故情況。進入船台或船塢的作業人員,應嚴格實行上下班點名制度。每週組織一次安全學習,集中一小時時間進行安全教育,內容包括:上週安全工作小結、違章違紀情況通報、違章人員自我檢查、班組本週及當日安全工作要求、事故案例、安全規章制度。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建立並規範記錄安全台帳。

9、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消防、勞動保護、環境保護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若不按要求整改甲方有權勒令乙方停工。由此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甲方及甲方主管單位的相應處罰。

10、 乙方應按規定為其員工配備合格的防護用品(費用自理,工作服、安全帽的顏色、標識應當按照甲方相關要求配備),並督促施工現場人員正確穿戴防護用品。

11、 乙方作業人員在作業期間,應在甲方指定的作業區域內工作,不得擅自到與本人工作無關的作業區。乙方不得指派本隊施工人員在甲方從事所攬工程以外的工作,如有違反規定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12、 乙方人員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整改消除隱患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自負。

13、 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嚴禁在未經驗收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負責。

14、 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由乙方自備。如外包隊相互借用或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訂有關安全使用的管理制度。如向甲方借用或租用設備和工具,乙方必須進行檢查,並做好書面記錄。乙方一經接收,就表示該設備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應由乙方負責(如需甲方維修按成本收費),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操作。

15、 乙方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移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如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16、 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7、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

18、 乙方作業人員在易燃易爆、禁火區域、船舶要害部位動火作業時,應按照《江蘇宏強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三級動火規定》,向甲方主管部門辦理動火申請手續,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經甲方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明火作業。甲方主管部門對必須測爆的部位應向乙方提供測爆報告單,乙方必須接到甲方主管部門提供的測爆合格單後方可進行熱工作業。

19、 乙方作業人員從事密閉空間、高空作業、大件起吊等危險作業,必須事先進行安全策劃,並確保安全措施按照規定得到全部落實後方可開始作業,作業過程中應加強監督、檢查。

20、 乙方承攬涉及塵毒作業時,必須負責對其作業人員按有毒有害作業體檢要求進行上崗前體檢、定期體檢和離場體檢,體檢情況報甲方備案,費用自理。凡患禁忌病的人員和不宜從事實際作業工種的人員,一律不得進入甲方的施工現場,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21、 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施工人員違章作業,對情節嚴重的或不聽勸阻的人員,甲方有權勒令停工,並按甲方有關獎罰規定予以處罰,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對主動發現並消除事故隱患,避免事故發生的有關人員給予表彰獎勵。

22、 按照“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在施工期間造成人員傷亡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雙方應協力進行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並按國家、江蘇省、南通市安監局、以及甲方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向各自主管部門及時上報。

23、 因乙方自身原因發生的因工傷亡事故、生產責任事故以及其它意外傷亡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均由乙方全部負責,並須及時處理解決。事故及善後處理所產生的費用支出,均由乙方承擔。另外,善後處理的地點應放在甲方公司以外,不得影響甲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

24、 屬乙方責任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有權參照《江蘇省南通市安全生產監察條例》對乙方進行處罰。

25、 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並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後果由乙方負責。

26、 對可能危及人身及財產安全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情況,乙方有權拒絕施工並同時向甲方安全環保等有關部門彙報。

27、 乙方應盡最大努力避免向環境排放危險物質或成分並將其降至最低程度,並將對人體健康或環境造成損害的危險降到最低程度。

28、 乙方應按照相關適用法律法規和甲方要求處理和分包工程有關的廢棄物。

29、 其他需要説明的問題(若無補充説明,應填“無”):

30、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作為外包總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效期等同於該合同中的起止日期。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江蘇宏強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最新的工程服務合同範文 篇8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願意委託乙方審核(編審)甲方建設的工程項目的工程造價,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委託工作的具體範圍內 容 土建工程、裝飾裝璜工程、水電消防安裝工程、鋼結構工程、園林綠化工程、附屬零星工程的預算及結算。 地 點: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在工程結束內所提供工程諮詢(審核)所需真實、全面的相關資料(其中圖紙一式 2 份)

2、負責與有關方面的聯繫和協調。

3、為乙方提供現場工作的基本工作條件。

4、在乙方正常、合法工作的前提下,甲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影響乙方工作意見;

5、配合進行現場勘察;

6、及時支付乙方諮詢費用;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資料和現場勘察的情況,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程造價諮詢服務,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2、對所出具的諮詢結論真實性負責,且其準確率應保證在正常允許範圍內.

3、保守機密,不得擅自與有利害關係的人員接觸或透露有關情況。

4、不得遺失甲方認為必須返還的資料。

5、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按合同規定收取諮詢服務費。 在甲方資料提供義務履行的前提下,按時在約定工作日內完成工作,出具報告書。

三、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諮詢服務結論時,依據省物價局有關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收費標準,按總工程(包含附屬工程及零星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用現金或轉帳形式付清諮詢服務費,並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時預付定金_____________,結算時多退少補。

2、支付方式:根據約定進度的總造價,甲方按照每次預算支付百分之七十(70%)給乙方,剩餘百分之三十(30%)在結算審計完成後五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但審計時間不能超出約定工期一個月,如果甲方原因造成超期,甲方無條件支付乙方所有費用)。附:假如單筆預算價錢不到一百萬,可以累積到一百萬再付費用。

3、期 限:按照施工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工程全過程的技術服務。附:假如因甲方中途停工,乙方有權力要求為之前所做工程結算.甲方應無條件配合.

4.由乙方技術方面在施工合同外爭取的費用(及技術變更),根據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按照出預算外利潤的30%提取費用,甲方在變更資料有關單位簽字生效後,甲方需按比例支付乙方的費用 。

5、為本項目發生的專家評審費、考察費及工程所需的應酬費由甲方負擔。

6、甲方按照協議將工程技術服務費匯入本合同中乙方指定的賬號 開户名: 貴州湘黔工程造價諮詢有限公司

開户銀行: 貴陽觀山湖富民村鎮銀行股分有限公司 賬號: 20xx00112495783

四、委託方的協作事項

1、在協議書生效後 3 天內,委託方向諮詢方如實提供下列資料和工作條件: 施工圖紙、電腦兩台、保證我方人員住宿、生活及水電、安全帽等。

2、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乙方對甲方的技術情報和資料具有保密義務;甲方有不能挖取乙方的技術人員的義務。

3、爭議的解決方法:

在協議發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 仲裁機構 進行調解。雙方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 申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按司法程序解決。

五、違約責任: 因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且賠償金額不少於諮詢服務費的______%。

六、 其他:

1、 本協議書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乙方完成全部服務,甲方付清服務費終結。

2、 本協議書一式 四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執兩份。

3、 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工程服務合同範文 篇9

節電系統工程服務委託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方):

乙方(服務方):____市____節能設備有限公司

籤?約?地?點:

籤?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_____》及相關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節電工程一事,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

一、節電系統工程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根據甲方的實際用電情況向甲方提供節電系統工程服務為甲方達到節電的目的。

2、所需安裝設備及價格如下:

設備名稱?型號數量?單位單價(元)?小計(元)?節能改造費______%1批

異地安裝費______%1批

總計人民幣________(元)¥

二、工程總價

本合同乙方所提供節電設備及節電改造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元。以上報價為____提貨價(含普通銷售發票),可代辦運輸,運費由甲方支付。

(大寫:人民幣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三、試機的安裝及相關約定

通過對甲方用電情況的綜合分析,為確保甲方經過節電改造後能夠達到≥__________%的節電目標,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如下節電設備進行節電改造測試:

設備名稱型號數量單位單價(元)小計(元)?節能改造費______%1批

異地安裝費______%1批

總計人民幣(元)______¥

1、試裝設備的所有權約定

本協議書的所有試裝設備在試裝期間為乙方所有。

2、試裝驗收測試程序

試裝設備安裝完成後,乙方向甲方提供驗收資料文件和書面驗收申請,甲方接到乙方的書面驗收申請起運行節電設備七天進行性能測試,並書面簽字確認測試結果。

3、試裝驗收測試方法

節電效果:

雙方都同意按如下方法進行驗收測試,節電設備安裝完成之後,在負載不變的情況下,記錄電錶讀數p1,讓負載運轉__________小時整的時候再記錄電錶讀數p2,p2-p1=w1,w1是沒有裝節電設備時的______小時耗電量,雙方將此數記錄於測試驗收表上,由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在相同的負載條件下,把節電設備接通,記錄電錶讀數q1,讓負載運轉_____小時整的時候再記錄電錶讀數q2,q2-q1=w2,w2是安裝節電設備後______小時的耗電量,雙方將此數值記錄於測試驗收表上,由雙方代表簽字確認。

穩定性測試:

在保證測試設備正常運作的基礎上,進行節電設備七天的試運行,若測試期中(1)穩定;(2)不影響甲方正常用電;(3)安全;則視為合格。

4、試裝驗收測試標準

雙方同意把本協議第六條中的w1和w2兩個值作為測試計算的基準值,節電百分比計算公式為:

[(w1-w2)÷w1]_________100=節電率

5、試裝驗收測試合格後有相關約定

經雙方驗收測試後,若經乙方安裝興發節電設備進行改造的甲方用電設備節電率≥____________%,在雙方測試驗收3日內甲方則需履行本協議之第四款。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節電改造試裝設備總價款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作為甲方對乙方損失的補償。

四、付款方式

正式全面安裝前甲方需先支付總工程款50%作為預付款,乙方在收取預付款後45天內進行全面節電改造工程並完工,全面節電改造工程全部完工經甲方驗收後3日內再付工程款?45%,餘款5%於二年保修期滿後付清。

五、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按工程要求負責提供相關的資料和用電歷史數據;

2、按工程要求提供施工條件和機器安裝環境(防高温、防雨水、防破壞);

3、在乙方安裝調試過程中,安排專人配合乙方工作;

4、甲方用電負載應以簽約時之用電負載為限。甲方如需增加用電負載(設備),需事先知會乙方,甲方擅自增加節電設備負載而超過節電器容量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制定節電改造工程施工計劃,提交甲方確認;

2、按約向甲方交付節電設備,並按計劃進行安裝;

3、節電改造完畢,乙方保證甲方經乙方安裝節電設備進行改造的甲方用電設備節電率≥____________%節電效果;

4、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對節電設備主件提供保修______年的服務承諾。

六、驗收標準和方式

1、設備安裝完成後,乙方向甲方提供驗收資料文件,給予甲方驗收,若發現設備規格、質量不符時,應在三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接到乙方的書面驗收申請後三天內應安排人員進行驗收並予以書面簽字確認;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請求後三天內未驗收或無異議,應視為驗收合格。

七、售後服務

1、甲方負責節電設備的保管和使用;

2、若因甲方之不當使用或其它人為因素而造成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方必須負責做好產品售後服務工作。對於保修期內的設備故障,由乙負責修復。保修期之外的設備故障,由乙方負責維修,並收取相應的維修費。

八、違約責任

1、若因乙方提供的設備質量原因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

2、如果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工程款項,乙方有權收回設備,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按總工程款____%賠償)。

九、爭議的解決

凡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均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地址:

代表:?代表: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最新的工程服務合同範文 篇10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總則

為保證中信國安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維修站點項目順利實施,安徽四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全權委託北京藍衞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承擔承擔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線調試及佈線工作。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及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工程名稱

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線調試及佈線工程服務。

第三條 工程項目及技術服務內容

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線調試及佈線工程服務。

第四條 工程工期

乙方應自收到甲方派工單並收到甲方支付全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通信天線的調試及佈線工作。

第五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負責提供所使用衞星的參數、信標及驗收標準。

2 負責制定工程計劃及組織協調工作。

3 負責待調試站點管理協調工作。

4 全權委託乙方承擔調試任務。

5 按時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工程款。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乙方負責通信站點4.5M天線的調試及天線到機房位置的佈線工作。

2 乙方負責向甲方用户交流天線調試及線纜的鋪設情況。

3 站點調試完畢及線纜鋪設完成後,乙方向甲方提交端站維修報告。

4 在調試過程中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執行,自覺維護甲方的形象和信譽,處理好與甲方及用户的關係。

5 乙方保證小站的正常接收和發射。

第六條 衞星遠端站工程技術服務費

湖南人防4.5M通信站點的調試及佈線工程:人民幣7000元

第七條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以方支付合同全款人民幣7,000元,以方安排工程師上門對站點進行調試,同時乙方應就合同全款為甲方提供正式發票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本合同。按照本合同發生的任何通知應當採取書面形式。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將由雙方在友好協商、互諒互讓的基礎上協商解決。本合同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給北京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理。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補充説明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工程服務合同範文 篇11

甲方(委託方):

乙方(被委託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規定,結合諮詢服務具體情況,協議書雙方本着公平、公正、科學、誠實、自願的原則,就 可研報告編制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二條

第三條 協議書內容 雙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委託乙方編制該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必須真實、完備、可靠,並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甲方可向乙方闡述對工程及具體問題的意見、要求;

3、甲方應在雙方商定的合理時間內,就乙方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和答覆;

4、甲方為乙方的工作開展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相應配合;

5、甲方須按約及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6、乙方在履行本協議書期間,應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及合法的原則,進行諮詢服務工作;乙方須確保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科學性、完整性;

7、協議書雙方均應保守對方的商業機密,不得泄漏相關機密資料;

第四條 協議書履行期限、方式及時效

1、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甲方於協議簽定之日起3工作日內提供技術經濟資料;

3、乙方於協議簽訂之日起份

第五條 合同費用及支付方式

1、經雙方協商,本項目工程諮詢總費用為(人民幣大寫)簽訂後甲方付給乙方 ;可研報告編制完成甲方再付給乙方 。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協議書訂立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協議書約定的條款;

2、本協議書發生違約,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精神,妥善處理;

3、如協商處理不成,可按下列程序進行:

(1)甲方原因造成違約,按協議費用總額,支付給乙方50%違約金;

(2)乙方原因造成違約,按協議費用總額,支付給甲方50%違約金;

(3)甲、乙雙方發生違約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聘請調解人進行調解;

(4)若調解不成,可向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的工程服務合同範文 篇12

_________(以下簡稱“客户”)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工程諮詢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 前言

一、客户委託工程諮詢單位提供_________諮詢服務,並已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為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文件。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3.1 委託函或中標函;

3.2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3.3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3.4 附錄:

附錄a:委託工程諮詢服務範圍;

附錄b:客户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附錄c:報酬和支付;

3.5 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四、鑑於客户按下文規定向工程諮詢單位的各項支付,工程諮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附錄a中議定範圍內的諮詢服務。

五、鑑於工程諮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諮詢服務,客户承諾按照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諮詢單位支付協議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執_________份。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第二章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一、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義:

1.1 “項目”是指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指定的,併為之提供諮詢服務的項目。 (1)“正常服務”是指附錄a中列出的各項正常服務。

(2)“附加服務”是指附錄a中列出的各項附加服務,以及經雙方書面協議,在正常服務之外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協議書第7.9條的規定,工程諮詢單位必須履行的服務。

1.3 “工程”是指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給客户的設備、設施及其他物品。

1.4 “客户”是本協議書中所指的、聘用工程諮詢單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1.5 “工程諮詢單位”是本協議書中所指的、受客户聘用提供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1.6 “第三方”是指客户、工程諮詢單位以外的其他有關當事方或法人實體。

1.7 “協議書”是指由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和專用條件,附錄a(服務範圍)、附錄b(客户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服務)、附錄c(報酬和支付),委託函、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如果已簽訂),以及其他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等組成的文件。

1.8 “合同”是指與本協議書委託的工程諮詢服務有關的,客户與任何第三方簽字的合同。

1.9 “日”是指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1.10 “月”是指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時間段。

二、工程諮詢單位的義務

2.1 服務範圍:工程諮詢單位應提供的服務範圍見附錄a。

2.2 工程諮詢單位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2.3 認真地盡職盡責和行使職權:

(1)工程諮詢單位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要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國家的利益和客户的合法利益,應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2)根據客户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的授權或要求,行使權力或履行職責時,工程諮詢單位應:(a)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合同中上述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應在本協議書附錄a中加以説明,或以書面的形式,另行商得工程諮詢單位同意。(b)在客户和第三方之間提供證明、行使決定權或處理權時,不是作為仲裁人,而是作為獨立的專業人員,依據自己的專業技能和判斷,公正地進行工作。(c)在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時,對於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事先得到客户的批准(發生緊急情況除外,但事後工程諮詢單位應儘快通知客户)。

2.4 客户的財產

工程諮詢單位使用的由客户提供或支付費用的物品,屬於客户的財產。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工程諮詢單位應將尚未消費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客户,並按客户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項工作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三、客户的義務

3.1 客户應在不耽誤服務的合理時間內,免費向工程諮詢單位提供他能獲取的、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3.2 客户應在雙方商定的合理的時間內,就工程諮詢單位以書面形式提交給客户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和答覆。

3.3 客户應負責諮詢服務所涉及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工程諮詢單位履行職責提供外部條件。提供與其他組織相聯繫的渠道,以便工程諮詢單位收集需要的信息。

3.4 客户應盡其所能對工程諮詢單位的人員以及下屬提供如下協助:

(1)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2)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渠道;

(3)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4)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5)允許工程諮詢單位及其人員為服務目的和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項目所在國或工作所在地,以及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項目所在國或工作所在地的手續。

(6)工程諮詢單位為客户項目出境考察時,除制裝費外,其他一切費用應由客户負擔。

3.5 為了服務的需要,客户應免費向工程諮詢單位提供附錄b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3.6 在與工程諮詢單位協商後,客户應按照附錄b的規定,自費從其僱員中為工程諮詢單位挑選和提供職員,以及提供其他人員的服務。客户提供的職員在涉及服務時,只應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的指示。工程諮詢單位應與客户安排的提供其他服務的人員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四、雙方代表和職員

4.1 工程諮詢單位和客户,根據協議互相派遣的工作人員,要能勝任本職工作,並互相取得對方認可。如果客户未能按規定提供職員及其他人員的服務,工程諮詢單位可自行安排,並作為附加的服務。

4.2 為了執行本協議書,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級職員作為本方代表。

4.3 如果需要更換任何人員,雙方同意後,由任命一方負責安排同等能力人員代替,同時承擔更換費用。如果另一方提出更換,應提出書面要求,並須闡述更換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則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承擔更換費用。

五、責任與賠償 5.2 如果確認客户違反了對工程諮詢單位應盡義務,工程諮詢單位提出索賠,則客户應負責向工程諮詢單位賠償。

5.3 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賠償,僅限於因違約所造成的可以合理預見的損失或損害數額,而不牽連其他方面。

5.4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賠償的最大數額,不能超過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最高賠償數額。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賠償總額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則任何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超過部分的索賠。

5.5 一方提出索賠要求不能成立時,要完全補償對方因該索賠要求所導致的各種費用支出。

5.6 如果認為任何一方與第三方應共同對另一方負責賠償,負責賠償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賠償額,應限於由於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一部分比例。

5.7 雙方必須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時間或法律規定的更早時間之前正式提出索賠,在規定時間之外提供索賠無效。

5.8 除因工程諮詢單位故意違約或缺乏謹慎而瀆職引起的索賠外,客户應保障工程諮詢單位免受因客户或第三方提出的其沒有保險的、或責任期終止後提出的索賠造成的影響。

5.9 工程諮詢單位及其任何職員,在根據協議履行義務中的行為或失職只向客户負責,不應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負責。

六、工程諮詢單位的保險

6.1 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範圍內,客户可要求工程諮詢單位進行以下保險:

(1)在允許條件下,對5.1條工程諮詢單位的責任進行保險;

(2)對公共或第三方的責任進行保險;

(3)對客户提供的財產進行保險。

6.2 上述各項保險的費用應由客户負擔。

七、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7.1 本協議書從雙方正式簽字之日起生效。

7.2 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服務必須開始和完成,但根據雙方協議延期的例外。

7.3 當客户或工程諮詢單位一方提出要求,對方書面同意時,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另籤補充協議書。如客户書面要求,工程諮詢單位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書,並視為一項附加的服務。

7.4 如果客户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拖延,工程諮詢單位應將此情況和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客户,對導致增加的工作應視為附加的服務,完成服務時間應相應延長。

7.5 如果出現非工程諮詢單位應負責的情況,造成全部或部分服務不能按時履行時,工程諮詢單位應立即通知客户。如由此使某些服務不得已減慢或暫停時,該部分服務完成期限應予延長。對於暫停服務的還應加42天以內的恢復服務期限。

7.6 客户至少在56天前通知工程諮詢單位全部或部分暫停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工程諮詢單位應立即安排停止服務,將開支減至最少。

7.7 如果客户認為工程諮詢單位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其義務時,可通知工程諮詢單位要求按期履行服務。如21天內沒有收到滿意的答覆,客户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35天內進一步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書。

7.8 工程諮詢單位在支付通知單應支付的日期後30天,仍未收到客户未提出書面異議的款項時,或根據7.5、7.6款已暫停服務超過_________天時,可向客户發出通知要求支付。_________天后可發出進一步通知,再過_________天后,可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情況下,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

7.9 當根據7.5條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並非根據7.7款終止本協議書時,除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務以外,工程諮詢單位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應被視為額外的服務。對此,工程諮詢單位有權得到所需的額外時間和費用。

7.10 本協議書終止,不應損害和影響各方的權利、責任及索賠。

八、支付

8.1 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的報酬,按照本協議書條件和附錄c約定的方法計取,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8.2 如果客户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服務報酬,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工程諮詢單位補償應支付的報酬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貸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該利息補償不影響第7.8款工程諮詢單位的權利。

8.3 支付報酬所採用的貨幣幣種、匯率由本協議書專用條件約定。

8.4 如果客户對工程諮詢單位提交的支付通知單中的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單24小時內向工程諮詢單位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客户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第8.2款的規定適用於最終支付給工程諮詢單位的一切有爭議的金額。

8.5 除按協議書規定的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後12個月內,客户可在發出通知後不少於7天請一家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工程諮詢單位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

九、爭端的解決

9.1 雙方應本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因履行本協議書引起的任何爭端或分歧。如在14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未能達成一致,應將爭端事項提交調解人進行調解。調解人由雙方協商聘請,或向中國工程諮詢協會會長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授權機構申請選派一名調解員。雙方應在聘請調解員14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聯合與調解員共同商定交流有關資料的計劃和將採取的協商步驟。協商應在保密情況下進行。如雙方接受調解員的最終建議,就解決爭端達成一致意見,應寫成書面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約束雙方遵照執行。如雙方在約定期間未達成一致協議,任一方可請調解員提供一份給雙方的無約束力的書面意見。除經雙方書面同意,調解員的上述意見不能作為隨後任何訴訟程序中的證據。調解中,各方作證等支出自行承擔,其他費用雙方均攤,或按調解員決定分攤。

如雙方在聘請調解員28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未能達成協議,可按9.2條款規定,將爭端事項提交仲裁。

9.2 如調解失敗,經雙方同意,調解員可將雙方已協商一致的事項寫出記錄。爭端的其餘事項可提交給仲裁員。除調解員將雙方一致事項的記錄可交給仲裁員外,在聘請仲裁員後,調解員的任務將終止,不再作為仲裁中的證人,也不再提供調解中得出的其他證據。仲裁按照專用條件中的規定進行。雙方同意仲裁為終局,同意裁決結果,放棄以任何形式的上述權利。

十、其他

10.1 本協議書的語言及遵循的法律見協議書專用條件的規定。 10.3 沒有對方的同意,客户或工程諮詢單位均不得轉讓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

10.4 工程諮詢單位對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客户僅有權為本協議書中的工程和其預定的目的使用或複製此類文件,此時不需取得工程諮詢單位的許可。當事的雙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資料要嚴格保密,未經允許,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提供版權和所有權,如有違背,要追究法律責任。

10.5 除非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另有規定,工程諮詢單位可單獨或與他人合作版有關工程和服務的書籍。但如果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後二年內出版,則須取得客户批准。 (1)為直接或間接影響任何官員或其他人在選聘過程或履行協議過程中的行為或行動,而饋送、接受或索要財物;

(2)為影響選聘過程或協議的執行,而謊報事實,給客户造成損失,包括採用合謀辦法,以抑制或減小自由、公開競爭的效果。

10.7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為書面的,並在專用條件中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以書面回執或回函確認。

10.8 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年月順序以最後編寫的為準。

第三章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第一節 對應通用條件的有關條款:

一、定義

1.1 項目是:

_________。 1.3 代表:如果客户要求工程諮詢單位有一名被授權的駐地代表時,工程諮詢單位可隨時將賦予他的任何義務和權利委託給獲得客户批准的人員,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該類委託。委託和撤回均應採取書面形式,並在其副本送達客户之後方可生效。如果委託涉及合同管理義務時,應同時單獨通知承包商。 1.5 賠償的限額:協議書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於為完成正常的服務(或其中規定部分),客户付給工程諮詢單位的最高費用,或不超過_________萬元。對雙方履約延誤規定有按日賠償率,以及雙方支付或賠償延誤規定有按日付利息的,其賠償總額均不得超過以上賠償限額。工程諮詢單位履約延誤執行按日賠償率賠償的,不再因延誤而償付其他賠償或補償。

二、服務開始日期及服務完成日期:

2.1 服務開始日期,選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案:

(1)在協議書生效後_________天內,或_________。

(2)在工程諮詢單位收到協議書規定的第一次付款後_________天內;或_________。

(3)在工程諮詢單位的銀行確認已根據協議開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後_________天內。

2.2 服務完成日期:自服務開始日期起_________內完成。

三、支付的時間:當地貨幣在客户收到工程諮詢單位支付通知單28天內,外幣在客户收到工程諮詢單位支付通知單56天內。

四、協議書規定的貨幣:_________

五、仲裁:

應向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_________省(市、自治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六、協議書的語言和法律:

語言:_________

主導語言:_________

遵循的法律:_________

七、工程諮詢單位業務總部所在地:

_________。

八、通知:

客户的地址: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工程諮詢單位地址: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第二節 附加條款

根據第2.3(1)條款提出的工程諮詢單位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要應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除了要達到本行業同等專家的技能水平和行業道德行為準則外,要求做到:

一、對於為地區、或行業、或專項、或項目、或企業提供規劃諮詢等委託任務:認真調查分析委託規劃諮詢對象的現狀基礎和特點、優勢與劣勢、國家有關宏觀調控政策、國內外發展水平和趨勢、外部影響因素變化、可持續發展要求等,做到諮詢成果具有宏觀性、戰略性和綜合性,儘可能符合國家、社會和客户的最佳利益。

二、對於編制項目建議書諮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於項目建議書編制內容和深度的規定,根據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風險分析等要求,做出概略分析論證,堅持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項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觀、公正、科學、可靠的諮詢意見。

三、對於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諮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於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內容和深度規定,根據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等要求,進行全面分析和必要的多方案論證;堅持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項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觀、公正、科學、可靠的諮詢意見。

四、對於項目評估諮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於項目評估報告編制內容和深度規定,對委託評估的諮詢成果(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各項內容,從是否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要求等方面,全面評估論證,儘可能提出優化方案;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項目有利和不利因素,客觀、公正、科學、可靠地提出評估意見。

五、對於工程設計等委託任務:遵照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按照國家現行標準、規範和規程進行勘察和設計,符合環保、節能、安全等要求,採用先進適用技術,達到工藝技術指標和預定的設計要求,以及分階段設計的深度要求。

六、對於招標諮詢服務:符合招標投標法和有關條例規定,招標文件較好地反映項目特點、體現項目意圖,招標須知和技術規範全面明確,工程量和標底計算可靠,合同條件周全合理,客户和投標人風險分配明確適當,招標程序合理,解答投標人質疑符合項目要求,較好地平衡招投標雙方關係,評標客觀、公正。

七、對於合同管理、工程監理諮詢服務:對委託項目的工程設計方案、承包商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認真研究,提出問題和優化建議;根據委託,對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設備和部件進行檢驗,杜絕使用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標準的產品;對工程進度、施工質量和費用支付及時檢查,按時提出分析和改進對策的報告,實現進度、質量和費用三項控制。

八、對於投產後諮詢服務:對項目的運行、維護需求和客户的運行、維護資源分析全面,制定的運行、維護工作計劃有針對性;編寫運行操作規程、維護規程,以及人員培訓計劃等符合行業部門有關規定和項目實際需要,能抓住重要關鍵部位或工序;提供的運行、維護專業管理和培訓符合計劃和規程要求。

九、根據《工程諮詢業質量管理導則》的要求,並參考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第49條關於對諮詢成果進行質量評價的規定,補充以下條款:服務完成30日內,工程諮詢單位負責質量管理的負責人要會同客户,按照中國工程諮詢協會發布的《工程諮詢成果質量評價辦法》的規定和第11條規定的質量目標要求,聯合進行工程諮詢成果質量評價。履行服務的工程諮詢單位的代表負責做出必要説明,並有權對質量評價結論申述意見。質量評價合格作為對服務成果的驗收和客户向工程諮詢單位最終結清服務報酬尾款(不超過服務報酬的_________%)的依據。

十、根據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45,工程諮詢單位不應被要求代表客户向客户的任何承包商或任何僱員支付款項。

十一、客户保證(填入借款人)已從_________(填入貸款機構名稱)獲得了_________(填入金額)的貸款,其中一定比例將用於本協議書規定的合理付款,將按照貸款協議條款規定,並經_________(填入貸款機構名稱)批准時支付。

十二、工程諮詢單位可就其在履行服務期間的發明獲得專利,並可將該發明出售、保留或從中獲益,客户對此無任何權利。

十三、如果本協議書中任何規定的任何部分被有關主管部門認為無效,則應認為該部分已被從協議書中刪去,此條規定的剩餘部分及協議書其他規定仍繼續有效。

客户(蓋章):_________ 工程諮詢單位(蓋章):_________

客户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工程諮詢單位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工程服務合同範文 篇13

甲方(委託方): 乙方(服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就乙方對甲方委託的 中央空調風管清洗工程,進行施工一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施工工作量:

二、雙方的義務、責任與權利:

1、 甲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本次工程施工進行協助,提供專門的工程施工協調人員。

2) 甲方有責任為乙方協調提供指定的風口清洗場地。

3) 甲方有責任在施工期間為乙方協調提供安全的清洗設備儲存場地,如因甲方或業主原因發生設備丟失,甲方應按價賠償。

4) 甲方有責任在本次工程完成後,按付款方式中的規定,與乙方完成相關費用的結算。

5) 甲方有權利隨時檢查乙方施工進度與質量。

2、 乙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有義務為本次工程的順利實施提供必要的清洗設備、項目經理、技術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

2) 乙方為本次工程的施工主體,有責任承擔本次工程的施工準備與實施、施工人員的組織和管理。

3)乙方負責為本次工程施工編寫施工方案。

4)乙方負責為本次工程施工結束後提供竣工報告和提供清洗證據(包括照片與視頻資料)或在清洗過程中每天結束後提供相關清洗證據。

5)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完成對本次工程的驗收工作。

6)乙方有權利按付款方式的要求向甲方收取工程的各項相關費用。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要求乙方提供本次工程施工前應先支付工程總費用的 %作為工程預付款,工程結束後的 日內一次性結清所有工程款。

四、工程質量要求:

清洗過程中不得產生交叉污染;清洗後視覺檢查應達到:被清洗的管道無污染物殘留;上海潤風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央空調清洗專家 聯繫電話:

提供:中央空調通風系統清洗 中央空調水處理 大型換熱器、冷凝器、蒸發器清洗 工業清洗

清洗應採用機械清洗方式,清洗中不得損壞中央空調各功能部件和控制部件,否則乙方應給予賠償或修復。

五、驗收標準:

按衞生部頒發《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清洗規範》的要求執行。

六、驗收方式:

按施工進度每天對清洗過的管道進行驗收。

七、施工時間: 從施工起始日開始計算的完工期限應根據相應的中斷時間增加。

八、工程量變更説明: 如甲方在合同簽定後或施工過程中需變更工程量,不同意變更,如乙方同意變更,雙方應簽定本合同的附件,調整服務價格和完工時間。

九、特別説明: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認,乙方不承擔此部件損壞的責任。

十、保密規定: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內容均有對第三方保密的義務。

十一、違約責任:按《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十二、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交雙方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三、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雙方簽章後,甲方預付款到達乙方帳户的當日生效。本合同的傳真件與正本等效。

十四、合同的終止:

1、乙方提供的服務結束,甲方工程款完全到達乙方帳户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經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可終止;

3、任何一方在執行過程中違約,另一方可選擇終止本合同並可追究違約方責任。

十五、無效認定: 本合同條文內容手寫添加或更改無效。 上海潤風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中央空調通風系統清洗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工程服務合同範文 篇14

工程名稱:

項目編號:

甲方:

乙方:

依照南寧市20xx年工程招標控制價編制服務政府採購結果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項目名稱) 工程招標控制價(含工程量清單)編制工作,專業類別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或建築工程專業)。

二、提交招標控制價時間

提交招標控制價(含工程量清單)時間為自簽訂合同之日起10天內,即從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提交的時間應儘可能提前。

三、招標控制價(含工程量清單)編制服務費:

招標控制價編制服務費=某工程審定的招標控制價ד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準”×30%×(1-統一優惠率)

四、服務費的支付

由乙方申報,甲方按項目核定支付。

如按招標控制價相應費率計算得出的編制服務費少於1000元的按1000元計。

五、雙方約定

1.乙方不得將甲方委託的編制工作轉交第三方完成。

2.乙方應嚴格按國標GB50500-20xx《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廣西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應用指南》及其他相關計價標準的要求編制工程量清單。不得采用圖集號節點描述工程量清單中的項目特徵。若國家有新的規定從其執行。

3.乙方在接受委託任務後應積極主動地與甲方聯繫,落實具體事宜,並安排充足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編制工作。

4.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工程招標控制價(含工程量清單)編制工作,並向甲方提交工程招標控制價(含工程量清單)一式五份及電子文檔和工程量計算底稿。如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不齊全的,乙方向甲方提交資料的時間相應順延。

5.如工程項目在招標控制價(含工程量清單)編制過程中需要調整的,甲方立即通知乙方;如乙方在編制過程中發現問題的,應立即通知甲方。

6.如工程項目投標人(競標人)提出與工程量清單有關的疑問,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書面答覆意見,並送甲方審定後由甲方答覆投標人(競標人)。

7.乙方不得將甲方委託的工程招標控制價(含工程量清單)編制工作內容透露給除甲方以外的任何人。如發現乙方有違規情況並經查實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8.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認為乙方實際投入的編制人員不足以滿足編制任務需要或認為編制人員不稱職時,可向乙方發出要求增加或更換(必要時可指定)編制人員的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後的5天內應增加或更換相應的編制人員,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9.乙方已接受甲方委託編制某工程項目招標控制價(含工程量清單)的,不能再為與該工程項目有關的投標人提供與該工程項目投標有關的服務;如發現乙方有違規情況並經查實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0.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招標控制價(含工程量清單)及工程量計算底稿時必須已完成內部三級審核程序。

11.其它約定:

(1)工程招標控制價的編制,如因工程本身的原因只需出具工程量清單的成果及工程量計算底稿的,按該項目中標價的60%支付。

(2)招標控制價的編制,如已完成並提供招標控制價,但因市場原因需調整材料價格的,不另計編制服務費;已完成並提供招標控制價,但因設計變更發生變化而需調整招標控制價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加難度係數0.1至0.3。

六、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權利:

(1)有權派出監督人員對乙方的業務開展情況和工作質量、廉政紀律執行情況進行全程監督。

(2)有權隨時瞭解乙方的審核工作方案和進度並可提出意見和建議。

(3)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或查閲乙方工作底稿(含電子文檔)。

(4)有權合法、正確地使用審核報告。

(5)發現乙方有違規違紀問題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6)如乙方與投標人有意串通增大工程量或弄虛作假增加結算額的,經查實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相應的損失,向其主管機關提出取消其資質的建議。

義務:

(7)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或協調乙方取得工程編制所需的材料,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配合審核工作,並將乙方在審核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8)有義務按規定及時足額支付編制服務費。

2.乙方的權利、義務。

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項目編制的全部資料。

(2)有權要求甲方幫助協調各有關部門的工作,要求甲方儘可能地支持、配合乙方實施編制工作。

(3)在編制工作按要求完成後,有權如期取得本合同約定的編制服務費。

義務:

(4)有義務根據提供的資料實事求是依法編制,並出具合法的審核報告。

(5)有義務保守執業過程中悉知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6)有義務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出具審核報告。

(7)乙方不得將甲方委託的評審工作轉交第三方完成。

(8)有義務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資料,並在編制工作完成後,完整交回甲方。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造成乙方損失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2.若乙方不接受甲方委託的,甲方可提請財政部門沒收其履約保證金,並終止合同。

4.招標控制價(含工程量清單)如甲方在複審中發現工程編制服務中清單出現10%—20%(含20%)單項錯誤或總價偏離審定價5%—10%(含10%)的,視為乙方違約。違約第1次,甲方給予警告處理,並相應扣該項目服務費用的20%;違約累計2次,甲方提請財政部門沒收乙方所繳納履約保證金的50%;違約累計3次或在1次編制服務中出現20%以上單項錯誤或總價偏離審定價10%以上的,甲方提請財政部門沒收乙方所繳納的全部履約保證金,並終止合同,取消定點服務資格。本條中單項錯誤是指:⑴對圖紙內容的文字表述錯誤;⑵工程量清單誤差等。

5.乙方委派的技術負責人和編制人員必須與投標時承諾的人員一致(增加不限,但不增加服務報酬)。如擅自減少編制人員、且減少人數比例達30%的,視為違約,甲方提請財政部門沒收乙方所繳納履約保證金5000元;減少人數比例達40%的,甲方提請財政部門沒收乙方所繳納履約保證金10000元;減少人數比例達50%的,甲方提請財政部門沒收乙方所繳納的全部履約保證金,並終止合同。

6.乙方出現丟失或損壞甲方提供的資料的,出現第1次,甲方提請財政部門沒收乙方所繳納履約保證金的50%;出現2次,甲方提請財政部門沒收乙方所繳納的全部履約保證金,終止合同,取消定點服務,並按情節輕重究其法律責任。

7.若乙方在未出具任何結論的情況下,因自身原因中途將委託項目退回給甲方的,原則上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服務費,且甲方有權不再委託項目或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八、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2.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九、訴訟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地在此約定為南寧市。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2.合同執行中,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由雙方協商另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執行。

3.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變更或解除合同前5個工作日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委託代理人: 或授權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的工程服務合同範文 篇15

編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巖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內派遣_________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_________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_________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_________個日曆日(包括_________個旅途日和_________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_________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銀行向乙方支付。

a._________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_(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複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_________天通過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税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税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税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

受益人:中國_________公司

關於貴公司與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總金額為_________美元的第_________號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我辦事處願對乙方向貴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負責下列保證責任:

我們保證責任範圍為上述協議總金額的25%即_________美元,如果貴公司書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協議規定向貴公司履行協議義務而要求退款時,我辦事處在接到上述通知後3天內,無條件地將貴公司按上述協議書第五章第二條規定已支付給乙方的金額計_________美元整退還給貴公司,本保證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協議義務之日終止。

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最新的工程服務合同範文 篇16

 合同編號:

甲方(委託方):

乙方(服務方):深圳市興發琩節能設備*限公司

籤 約 地 點:

籤 約 時 間:年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節電工程一事,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

一、節電系統工程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根據甲方的實際用電情況向甲方提供節電系統工程服務為甲方達到節電的目的。

2、所需安裝設備及價格如下:

設備名稱 型號 數量 單位 單價(元) 小計(元)

節能改造費 5% 1 批

異地安裝費 2% 1 批

總計人民幣(元) ¥

二、工程總價

本合同乙方所提供節電設備及節電改造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元。以上報價為深圳提貨價(含普通銷售發票),可代辦運輸,運費由甲方支付。

(大寫: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三、試機的安裝及相關約定

通過對甲方用電情況的綜合分析,為確保甲方經過節電改造後能夠達到≥ %的節電目標,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如下節電設備進行節電改造測試:

設備名稱 型號 數量 單位 單價(元) 小計(元)

節能改造費 5% 1 批

異地安裝費 2% 1 批

總計人民幣(元) ¥

1、試裝設備的所有權約定

本協議書的所有試裝設備在試裝期間為乙方所有。

2、試裝驗收測試程序

試裝設備安裝完成後,乙方向甲方提供驗收資料文件和書面驗收申請,甲方接到乙方的書面驗收申請起運行節電設備七天進行性能測試,並書面簽字確認測試結果。

3、試裝驗收測試方法

節電效果:

雙方都同意按如下方法進行驗收測試,節電設備安裝完成之後,在負載不變的情況下,記錄電錶讀數P1,讓負載運轉小時整的時候再記錄電錶讀數P2,P2-P1=W1,W1是沒有裝節電設備時的小時耗電量,雙方將此數記錄於測試驗收表上,由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在相同的負載條件下,把節電設備接通,記錄電錶讀數Q1,讓負載運轉小時整的時候再記錄電錶讀數Q2,Q2-Q1=W2,W2是安裝節電設備後小時的耗電量,雙方將此數值記錄於測試驗收表上,由雙方代表簽字確認。

穩定性測試:

在保證測試設備正常運作的基礎上,進行節電設備七天的試運行,若測試期中(1)穩定;(2)不影響甲方正常用電;(3)安全;則視為合格。

4、試裝驗收測試標準

雙方同意把本協議第六條中的W1和W2兩個值作為測試計算的基準值,節電百分比計算公式為:

[(W1-W2)÷W1]×100=節電率

上述計算所得之百分比數值為節電效果。

5、試裝驗收測試合格後有相關約定

經雙方驗收測試後,若經乙方安裝興發節電設備進行改造的甲方用電設備節電率≥%,在雙方測試驗收3日內甲方則需履行本協議之第四款。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節電改造試裝設備總價款的 3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作為甲方對乙方損失的補償。

四、付款方式

正式全面安裝前甲方需先支付總工程款50%作為預付款,乙方在收取預付

款後45天內進行全面節電改造工程並完工,全面節電改造工程全部完工經甲方驗收後3日內再付工程款 45%,餘款5%於二年保修期滿後付清。

六、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按工程要求負責提供相關的資料和用電歷史數據;

2、按工程要求提供施工條件和機器安裝環境(防高温、防雨水、防破壞);

3、在乙方安裝調試過程中,安排專人配合乙方工作;

4、甲方用電負載應以簽約時之用電負載為限。甲方如需增加用電負載(設備),需事先知會乙方,甲方擅自增加節電設備負載而超過節電器容量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制定節電改造工程施工計劃,提交甲方確認;

2、按約向甲方交付節電設備,並按計劃進行安裝;

3、節電改造完畢,乙方保證甲方經乙方安裝節電設備進行改造的甲方用電設備節電率≥%節電效果;

4、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對節電設備主件提供保修 年的服務承諾。

六、驗收標準和方式

1、設備安裝完成後,乙方向甲方提供驗收資料文件,給予甲方驗收,若發

現設備規格、質量不符時,應在三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接到乙方的書面驗收申請後三天內應安排人員進行驗收並予以書面

簽字確認;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請求後三天內未驗收或無異議,應視為驗收合格。

七、售後服務

1、甲方負責節電設備的保管和使用;

2、若因甲方之不當使用或其它人為因素而造成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

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方必須負責做好產品售後服務工作。對於保修期內的設備故障,由乙負

責修復。保修期之外的設備故障,由乙方負責維修,並收取相應的維修費。

八、違約責任

1、若因乙方提供的設備質量原因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

2、如果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工程款項,乙方有權收回設備,有權單方面解

除合同,並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按總工程款30%賠償)。

九、爭議的解決

凡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均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

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

協商做出補充規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深圳市東門南路8號

潮汕大廈11樓

代表: 代表: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最新的工程服務合同範文 篇1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客户”)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工程諮詢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客户委託工程諮詢單位提供_______________(列委託服務內容)諮詢服務,並已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為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文件。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①委託函或中標函;

②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③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④附錄,即附錄a——委託工程諮詢服務範圍;

附錄b——客户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附錄c——報酬和支付;

⑤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四、鑑於客户按下文規定向工程諮詢單位的各項支付,工程諮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附錄a中議定範圍內的諮詢服務。

五、鑑於工程諮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諮詢服務,客户承諾按照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諮詢單位支付協議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各執____份。

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户:(簽章)

客户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址:

開户銀行:

號:

編:

話:

電子信箱:

年 月 日籤於

工程諮詢單位:(簽章)

工程諮詢單位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址:

開户銀行:

號:

編:

話:

電子信箱:

年 月 日籤於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文中括號內楷體字部分為説明性文字)

一、詞語定義下列詞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義:

1.1 “項目”是指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指定的,併為之提供諮詢服務的項目。

1.2 “服務”是指工程諮詢單位根據本協議書所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附錄a中列出的各項正常服務。

(2)“附加服務”是指附錄a中列出的各項附加服務,以及經雙方書面協議,在正常服務之外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協議書第7.9條的規定,工程諮詢單位必須履行的服務。

1.3 “工程”是指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給客户的設備、設施及其他物品。

1.4 “客户”是本協議書中所指的、聘用工程諮詢單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1.5 “工程諮詢單位”是本協議書中所指的、受客户聘用提供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1.6 “第三方”是指客户、工程諮詢單位以外的其他有關當事方或法人實體。

1.7 “協議書”是指由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和專用條件,附錄a(服務範圍)、附錄b(客户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服務)、附錄c(報酬和支付),委託函、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如果已簽訂),以及其他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等組成的文件。

1.8 “合同”是指與本協議書委託的工程諮詢服務有關的,客户與任何第三方簽字的合同。

1.9 “日”是指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1.10 “月”是指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時間段。

二、工程諮詢單位的義務

2.1 服務範圍。工程諮詢單位應提供的服務範圍見附錄a.

2.2 工程諮詢單位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2.3 認真地盡職盡責和行使職權。

(1)工程諮詢單位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要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國家的利益和客户的合法利益,應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2)根據客户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的授權或要求,行使權力或履行職責時,工程諮詢單位應:

(a)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合同中上述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應在本協議書附錄a中加以説明,或以書面的形式,另行商得工程諮詢單位同意。

(b)在客户和第三方之間提供證明、行使決定權或處理權時,不是作為仲裁人,而是作為獨立的專業人員,依據自己的專業技能和判斷,公正地進行工作。

(c)在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時,對於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事先得到客户的批准(發生緊急情況除外,但事後工程諮詢單位應儘快通知客户)。

2.4 客户的財產工程諮詢單位使用的由客户提供或支付費用的物品,屬於客户的財產。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工程諮詢單位應將尚未消費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客户,並按客户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項工作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三、客户的義務

3.1 客户應在不耽誤服務的合理時間內,免費向工程諮詢單位提供他能獲取的、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3.2 客户應在雙方商定的合理的時間內,就工程諮詢單位以書面形式提交給客户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和答覆。

3.3 客户應負責諮詢服務所涉及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工程諮詢單位履行職責提供外部條件。提供與其他組織相聯繫的渠道,以便工程諮詢單位收集需要的信息。

3.4 (對於國外諮詢項目,增列本條款)客户應盡其所能對工程諮詢單位的人員以及下屬提供如下協助:

(1)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2)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渠道;

(3)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4)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5)允許工程諮詢單位及其人員為服務目的和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項目所在國或工作所在地,以及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項目所在國或工作所在地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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