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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物業服務合同(通用19篇)

酒店物業服務合同(通用19篇)

酒店物業服務合同 篇1

物業服務合同是規範物業管理各當事人之間權利和義務關係的文件。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酒店物業的服務合同範本幾篇,歡迎借閲。  酒店物業管理合同一  管理方(簡稱甲方):北京XX公司  受管理方(簡稱乙方):  為保證甲乙雙方的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安全消防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遵守履行:  

酒店物業服務合同(通用19篇)

一、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消防法》,認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並在其營業場所配置足夠數量的消防滅火設施和器材;  

2、乙方人員在本項目工作時,必須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規定和規章制度,不得銷售和儲藏任何違法、違禁物品;  

3、乙方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出現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與肇事者解決。  

4、乙方在本項目內無因管理責任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乙方人員和車輛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甲方管轄區域;  

6、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定期的安全消防檢查;  

7、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公共區域擺放任何物品;  

8、乙方不得在本項目內未經許可擅自動用明火和使用超負荷電器等。  

9、乙方應按照____市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證件及合法的手續。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提供乙方水、電、照明或空調維修檢查工作。  

2、因甲方管理責任給乙方帶來損失,其賠償依據國家法律或政府承認的權威機構鑑定為準。  

3、甲方對乙方存放的現金或在公共區域亂堆亂放的物品不負保管責任。  

4、甲方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權定期對乙方的安全放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範圍內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  

6、乙方在甲方管轄範圍內所違法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7、甲方負責本項目內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8、甲方有權對乙方人員車輛攜帶物品離開小區時進行檢查;並有權制止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攜帶物品離開小區的行為;  

9、由於不可抗拒的外力引起的`(如:地震等自然災害)損失甲方不負責任。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或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增加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有效期為乙方徹底搬離甲方項目後自行終止。  甲方籤(章): 乙方籤(章):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物業管理合同二  

一、委託管理合同的主要條款  飯店委託經營管理合同一般應包括以下條款:  一 委託經營管理項目及範圍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首先應明確業主委託經營者進行經營管理的項目及範圍,應附有項 目明細表,明確委託管理的項目,範圍及要求。  如果是帶有主要經營指標的委託,還應將受託經營管理期內各年應完成、應交納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費用、營業毛利等列明細表附後 。  二 雙方的權利和職責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條款之一,就是要明確雙方的權利和責任,以免合同執 行中互相干擾、扯皮而影響經營管理工作。  雙方的權利與職責主要包括:  

1.業主的權利和責任  1 業主有權審定經營者提出的飯店發展規劃、年度經營預算計劃、年度決算報告、飯店改擴建計劃等。  2 業主有權按委託經營管理合同規定,按期向經營方收繳各項收入,如:出租收入、營業收益等。  3 業主有權監督、檢查經營方的經營管理情況,但不得干預經營者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4 業主應向經營方提供飯店物業、設備、傢俱、週轉資金,以保證經營者能夠進行正常經營管理工作。  5 按合同規定支付經營者管理酬金。  6 業主應負責交納按規定應由其認繳的各項税費。  7 業主授予經營者代表自己,並使用自己的名義,最終為自己的利益而給予經營者以全權。  8 業主承擔飯店的一切經營管理費用。  

2.委託經營管理者的權利與職責  1 負責編制飯店發展規劃、年度經營預算計劃,改擴建計劃、年度財務決算報告,並經業主審定後實施和上報。  2 保證完成各項經營指標,並按規定向業主交納收入和收益。  3 有權根據經營管理需要,設置機構,定編定員、招聘與解聘員工。  4 有權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結合飯店實際情況,制定內部勞動工資制度、勞保辦法,徵得業主同意後執行。  5 負責制定一整套內部經營管理辦法,並認真貫徹執行。  6 有權按合同規定向業主收取酬金。  7 有權以業主的名義,使用業主的營業執照,開展正常的經營管理工作,取得各項經營收入,支付各項經營費用,依法經營,照章納税。  8 經業主同意,有權代表業主談判,簽訂所有租賃、服務合同。  三 管理酬金  管理酬金是由業主按合同規定,定期支付給經營者作為代其經營管理飯店的報酬。  一般情況下,酬金分為固定 基本酬金 和效益酬金兩部分:  

1.固定 基本 酬金,是按實現營業收入的一定百分比率計取的,國際慣例是4%~7%,國內一般是3%~5%,由雙方協商確定。  

2.效益酬金是按營業毛利或超收的營業毛利的一定比例計取的。  由雙方根據具體情況而確定其比例。  四 飯店資產處置權   飯店的一切資產全部歸業主所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業主擁有或承擔,經營者無權擅 自處置,經業主同意的資產處置收益歸業主所有。  維護、修理資產的費用也由業主承擔。  

二、租賃管理合同的主要條款    一 租金條款   租金條款是飯店租賃經營管理合同中最主要的條款,出承租雙方都非常重視,因為牽涉 雙方的利益。  往往要經過反覆測算、談判甚至多次討價還價才能達成共識。  談判不成也常因為是在此條款上受阻。  為使談判最終成功,事前出承租雙方都應組織力量客觀地進行測算,如:租賃期內各年 可實現的營業收入、營業毛利、可支付租金的最大值、保本點等。  我國目前常用的幾種租金計算方法有:   

1.固定租金   是的一種租金計算方法,即承租方按合同中規定的租金數額定期向出租方交納。  這種計算方法,由於是固定不變的,在物價指數變動較大時,出租方易受損失,所以業 主一般不願意採用這種租金計算方式。  有些租賃期很短 一兩年 的,宜採用此方法。  其優點 是簡單明瞭。  

2.累進租金辦法   這種辦法就是首先確定第________年度應交納的租金數額,此後各年按雙方商定的增租率 或增租絕對值或按每年有關機構公佈的物價指數而增 減 租金交付數額。  因為這種計租方法充分考慮了市場物價的變動因素,公平合理,易於為出承租雙方接受 ,故採用較多。  

3.固定租金加百分率租金   這種計租方法是首先確定每年交納一個固定不變的租金額,然後再按實際每年實現的營 業收入的一定百分比計算交納浮動租金,而且浮動租金還可商定一個浮動比率,比如:當年營業收入在預算計劃指標之內,按5%計取浮動租金;年營業收入超 過預算計劃指標在1 00萬以內部分,按6%計取;超過部分在101~200萬部分按8%計取;超過200萬以上部分按1 0%計取。  這種計算方法是防止測算不準確而出現大的偏差,對業主非常有利。  此外,還有其他一些計算方法。  任何方法都有利有弊,出承租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進 行具體協商,選擇能為雙方所接受的一種計租方法,就是最好的方法。  二 租賃期限   飯店採用租賃經營管理模式,對合同的租賃期限長短問題,出承租雙方從各自的利益角 度考慮,選擇傾向往往不盡一致。  對承租經營者來説,租賃期越長,其經營管理飯店物業的期限也越長,可調節因素多,風險相對小些,可以以豐補欠;業主也會積 極支持、鼓勵與合 作。  但是租賃期限過長,對承租經營者來説,也要承擔較大的風險。  如果因各種主客觀因素造成完不成預算經營計劃時租金照付,不僅沒有盈利甚至虧損,則租賃期 限越長,對承租經 營者越不利。  因此常在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條款中明確:首期租賃期限,展期次數和期限。  作為承租經營者,希望首期租賃期越短越好,展期次數越多越好。  

1.首期租賃期限。  出承租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在租賃期限條款中,

第一項明確的是首期租賃期限多少年。  作為承租經營者,希望越短越好,如不超過3~________年。  

2.展期次數及每次年限。  展期次數及年限,是租賃合同在租賃期限條款中寫明的

第二項內容,而當首期租賃期滿,出承租雙方重新談判續約,並明確採用租金計算方法及展期。  由於展期是在租賃合同執行幾年後進行的,出承租雙方通過幾年實踐,對飯店實際創收 能力、市場變化情況等都心中有數,所以展期談判較容易達成一致。  但也有的由於出租方要求增租額過大而達不成展期協議的。  

3.承租經營者如果首期租賃期滿後,不準備再展期時,應提前至少半年書面通知出租方,以便其另行尋找新的承租者。  這是承租期限中應明確的

第三項內容。  三 開辦及試營業期   採用租賃經營管理方式進行飯店經營管理,承租經營者需花費大量資金購置營業設備, 支付營業費用、員工培訓費用和籌備期間費用等,有的還需花費資金進行裝修或改造。  同時剛開始試營業設備、設施、人員等都有一個磨合過程。  飯店無知名度,開 業之初營業收入不 多,往往現金入不敷出。  因此在租賃合同中應寫明試營業期限 一般半年左右 。  試營業期間 ,可少付或不付租金,具體由出承租雙方協商確定。  四 營業收入的計算原則   飯店租賃合同中,對營業收入等指標的概念及內涵應予明確,以便據此計算計取租金。  按一般原則講,承租經營管理期間內,飯店發生的一切收入都應計入營業收入總額,如 :客房收入、宴會設施和服務收入、餐飲 食品、飲料 收入、電話費收入、停車場出租收入 、各項健康娛樂場所收入、其他淨收益等。  但如果浮動租金 酬金亦如此 是按經營毛利計取,在計算經營毛利時,應從營業費用中扣除以下因素計算:   

1.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 如約定不計提折舊時,不用扣除 。  

2.無形資產、開辦費、其他資產攤銷費用。  

3.飯店固定資產更新及擴建改造費用。  

4.土地使用費。  

5.其他有關費用。  五 改擴建工程及維修保養   在租賃經營管理合同中,還應寫明在租賃經營管理期間內購置的經營設備、飯店改擴建 工程增加的投資、維修保養費用等的費用支付及租賃合同期滿後的所有權歸屬

酒店物業服務合同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名 稱(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為位於舜華路20_號的舜泰廣場8#樓(以下稱本物業)提供物業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舜泰廣場8 號樓

物業類型: 辦公寫字樓

坐落位置:濟南市高新開發區舜華路20_號

甲方擁有本物業 層 房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章 物業委託服務事宜

第三條本物業範圍內所有的公共地上、地下建築物,附屬配套設施,其中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玻璃幕牆、樓梯間、電梯井、設備管道井、走廊通道、門廳等該物業共用部分的清潔、維護、保養和管理。

第四條公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供配電系統、供暖系統、給排水系統、中央空調系統、公共照明、安全秩序管理系統、消防系統、樓內消防設備、電梯、地下層的排風系統等。

第五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地漏、化糞池、各類地下管線及管井、泵房、地上下停車場等。

第六條安全秩序與消防管理,其中包括:維持該物業區域內公共秩序(巡邏、門崗執勤、裝修管理、訪客登記),項目區域內的警衞以及對各種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理;火災的預防和發生火災的救護和處理;保安監控和消防監控;並協助公安機關處理刑事案件。

第七條 道路交通與停車場管理,其中包括:負責物業道路交通管理,停車及車輛疏導服務等。

第八條日常保潔與定期清潔,其中包括:該物業公共區域內的清潔衞生;每日辦公垃圾的收集、分揀和清運,化糞池定期清掏服務等;物業室外通道的地面道路清潔。

第九條 本物業綠化,其中包括為本物業的花木及綠地提供日常養護服務。

第十條 管理本物業及本物業相關的工程竣工圖紙、物業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檔案與竣工驗收數據。

第十一條 代收代繳服務,負責向物業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代收代繳水電費等。 第十二條建立、健全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賬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第十三條對於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施的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服務要求,在甲方提出委託時,乙方在其能力及服務範圍內,接受委託並另行收取合理報酬。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的規定, 乙方應當予以勸阻、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

第三章 服務期限

第十五條 本物業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終止之日起15日內,乙方須按照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向本物業服務區域的三分之二以業主確定的代表或者其新聘選的物業管理公司交還有關物業管理檔案資料、物業服務用房及代管的專項維修基金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質量標準

第十六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應達到《山東省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規範》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五章 物業服務等費用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用

1、物業服務費由甲方在本物業擁有的建築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將其房產用於餐飲、超市、銀行等商業用途,物業服物收費標準為按照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3.80 元。

2、車庫或車位費用:執行《濟南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中濟南市物業管理轄區內交通工具看管收費標準的相關規定。

3、物業服務費、看管費每半年交納一次,在每半年首月5日前交納,甲方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車輛看管費的,每逾期一日,按欠交物業服務費、車輛看管費的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車位租賃費每半年初月5日前交納一次,逾期不繳納的,乙方不再提供車位。

4、水費按照5.4元/立方,電費按照0.9元/度收取,如遇政策性調整水、電價,則執行調整後的價格。對於乙方代收代繳的水、電等費用,甲方應當於次月5日前繳納,逾期按照拖欠應繳納費用的日千分之三標準支付滯納金,該滯納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需要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將物業出租給他人使用,並於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及設施設備運行費用的,從其約定,甲方負連帶交納責任。

6、業主應於開發商通知交房之日起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注:不論業主是否實際入住相關物業,均需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標準承擔全額物業服務費】

第十八條 乙方受甲方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 約服務的費用,乙方另行收取合理報酬。

第六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遵守本物業的《管理規約》或者《臨時管理規約》等物業管理制度,監督乙方的物業服務行為;

2、甲方應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甲方將位於本物業的房產出租、出借的,應當書面告知乙方,甲方對基於其房產所應繳納的物業服務費、水電費、採暖費等全部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4、甲方有權利和本物業的其他業主共同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物業管理方案、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財務預算及決算,但上述制度、方案、計劃、預決算應根據《臨時管理規約》的程序確定,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管理服務方案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甲方於本合同簽訂後辦理產權登記時,按購房價款的3%繳納專項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由乙方代為保管。

6、甲方不得利用本物業外牆及本物業的其他任何公用區域為載體發佈廣告等任何圖文信息。

第二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擬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依據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臨時管理規約、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交納相關費用或者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可採取公示、停止服務等正當的、合法的催繳、催改措施,但不能影響正常交費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5、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經本物業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並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6、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7、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 中修方案,按臨時管理規約規定的程序通過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8、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9、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10、乙方享有本物業的樓頂廣告設置權,樓頂廣告位的出租收益的歸屬乙方;乙方在物業服務期間,考慮提升本物業整體形象、營造商務氛圍的需要,可以在本物業的通道、樓梯、電梯、大堂等公用區域設置廣告,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但所設置廣告不得影響業主對上述區域的合理使用,不得影響上述區域的美觀。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本區域物業公用部位由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收益歸屬乙方,以彌補乙方可能發生的管理虧損。

第二十二條 如果政府部門需要對本小區建築實施亮燈工程,如政府部門不承擔的,所發生的費用由業主共同承擔,按照業主的建築面積進行分攤。

第二十三條 甲方與本物業建設單位基於委託建設合同所產生的任何遺留問題,除本 合同另有約定外,由甲方與建設單位協調解決,與乙方無關。

第二十四條甲方在裝飾裝修房屋前,同意與乙方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施工人員的管理、裝修管理服務費用、國家裝飾裝修規定等事項進行約定,乙方應事先告知甲方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預定的服務質量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順延支付相應物業服務費時間,直至乙方完成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除上述條款外,其他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

第九章 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但本物業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業主表決同意解除本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時,本合同解除。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有關材料設備供應商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物業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 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 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於 路 號 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第八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至物業出售並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自物業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和物業買受人按照物業出售合同的約定承擔。物業出售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甲方承擔。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以及甲方未交付給業主的物業,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 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乙方按下述第 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 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牌室:

(三)網球場: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甲方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甲方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二)年度結算虧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第十六條 業主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户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物業銷售前,應在其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 中向業主明示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標準及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給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依照《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業的標識系統、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垃圾房等

(五)審查和批准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第十八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 個月公佈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第十九條 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 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二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

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並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

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 倍返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經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按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投票權計算規定確定)2/3以上通過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 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並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依約收到入住通知後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 、 、 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設備,是指: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 、 、 等設備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 、 、 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 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

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 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 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物業服務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業主大會

執行機構:_______業主委員會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為 ___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業類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坐落位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建築面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西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1)。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2);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3);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_____行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執行以下第_____項質量標準:

(一)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按《石家莊市物業服務等級標準》_____級執行。 (服務等級標準見市價[_________]69號《石家莊市物業服務_____管理實施辦法》) 。

(二)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標準,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_____選擇以下第_____種方式:

(一)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_____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法定税費;

9、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_____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採取以下第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__%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乙方按 _____(年/季/月)向業主收取,或者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由業主向乙方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_____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條 乙方應將物業服務(包括專業部門的委託服務、對業主物業的專有部分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_____價格和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聽取物業管理情況報告;

(二)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決定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續籌方案,並監督實施;

(四)(適用於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五)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六)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一)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簽定本合同。

(二)檢查、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三)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四)督促業主和交費義務人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二)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三)向業主和交費義務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四)乙方可採取規勸、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為;

(五)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七)(適用於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 次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佈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覆;

(八)根據甲方的決定,申請和使用專項維修基金;

(九)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管理區域,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十)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十三條 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服務_____,按照市價[_________]70號《關於規範我市住宅區_____停放服務費標準的通知》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會所由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七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條 甲方應於_______(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 ;住宿用房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 ;_____用房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 。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業主委員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四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確需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的同意;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五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八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未滿,因乙方未按規定履行合同或嚴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經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未滿,因甲方、業主或使用人嚴重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責任人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三十條 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可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業主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______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相應服務,造成甲方單個業主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業主經濟賠償。

第三十四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______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五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六條 在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乙方不移交物業資料、物業管理用房,佔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託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七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轄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石家莊市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十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執行機構: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負 責 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1:

物業構成明細

類 型 幢 數 套(單元)數 建築面積

(平方米)

高層住宅

多層住宅

別 墅

商業用房

工業用房

辦公樓

車 庫

會 所

學 校

幼兒園

用房

合 計

備 注

附件2:

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1、房屋承重結構;

2、房屋主體結構;

3、公共門廳;

4、公共走廊;

5、公共樓梯間;

6、內天井;

7、户外牆面;

8、屋面;

9、傳達室;

附件3:

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1、綠地_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__________平方米;

3、化糞池________個;

4、污水井________個;

5、雨水井________個;

6、垃圾中轉站____個;

7、水泵__________個;

8、水箱__________個;

9、電梯__________部;

10、信報箱_______個;

11、消防設施_______;

12、公共照明設施___;

13、監控設施_______;

14、避雷設施_______;

15、共用天線_______;

16、機動車庫____個__________平方米;

17、露天停車場____個________平方米;

18、非機動車庫_____個_______平方米;

19、共用設施設備用房________平方米;

20、物業管理用房___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使用説明

1、本示範文本僅供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參考使用。

2、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可對本示範文本的條款內容進行協商和修改。

酒店物業服務合同 篇5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第七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年內達到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九條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元(全國)、_______元(省)、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元至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的______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年,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酒店物業服務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衞生和相關秩序,並由業主支付費用的活動。

3.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時認真核對合同內容。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託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託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後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當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後責任由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於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並由三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當在查驗記錄中載明,並明確解決辦法。

第三條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酒店物業服務合同 篇7

甲方(委託方):

代表人(姓名):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受託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

名稱: 。

物業類型: 。

坐落位臵: 區 街道(鄉、鎮) 。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規劃平面圖和委託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包括:

(一)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

(三)公共區域環境衞生的維護。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和安全協防。

(五)物業使用中對禁止行為的告知、勸阻、報告等義務。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賬務管理。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

(八)其他服務事項: 。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

第四條 本物業服務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乾制][酬金制]

(一)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小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其它]: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費用調整方式: 。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單方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二)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小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其它]: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費用調整方式: 。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內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

3、乙方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月] [每季] [每半年] [每年] ,計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月][每季] [每半年] [每年] ,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 %的比例提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物業服務合同 篇8

牧場委託物業服務合同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

2、保潔費:________________

3、保安費:________________

4、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________

5、維修養護費: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償付;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10、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______%。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___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調整;

6、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條 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滿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酒店物業服務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補充協議,本協議就甲方掛靠乙方對XX大樓進行物業管理及乙方為甲方物業管理從業人員代發工資的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為甲方代發工資是指甲方將委託的人員工資款項,打入乙方賬户內,乙方按甲方要求,於指定日期將每個員工的工資或獎金、津貼等存入其本人在銀行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户上。

2、甲方需填寫代發工資清單,提供單位員工的姓名、工資金額。並在發放前三個工作日(節假日除外)將代發工資清單連同轉賬清單送交乙方,以確保甲方員工工資及時入賬。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清單內容不做任何修改。

3、乙方為甲方提供的代發工資服務的事項,乙方每年提取管理費5萬元或從代發總金額中提取12.3%的管理費(其中含税金7.3%)。

4、甲乙雙方所籤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是應甲方要求籤訂。乙方實際不參與甲方的任何人事及物業服務管理工作,因此甲方委託管理的物業服務人員、財產出現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都與乙方無關。

5、該項目物業管理服務期間,甲方應主動維護乙方信譽和形象,自覺加強安全生產和管理,遵守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接受乙方的指導和監督。如甲方違反此規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所造成的責任和後果全部由甲方承擔。

6、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如執行中遇到問題,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7、協議如需終止,須在終止日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8、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酒店物業服務合同 篇10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建設部第33號令)、《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地下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綠化覆蓋率為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三)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五)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六)車輛行駛及停泊;

(七)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八)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九)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十)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 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二)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三)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催繳催改措施;

(四)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不含設施設備用房面積)。物業管理用房屬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房資料等),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七)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八)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九)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二)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三)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四)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五)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六)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七)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八)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九)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十)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十一)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

(十二)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一)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元;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將宿舍改為商業用途,物業管理服務費將按商業用途收取。

(二)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三)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四)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由甲方負責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第八條 獎懲措施

(一)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或出現重大事故,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確認需由乙方承擔責任的,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所籤物業服務合同。

(二)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約_______年。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三)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四)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6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六)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陸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酒店物業服務合同 篇11

業主委員會(甲方):        ;

業主委員會備案號:      ;業主委員會主任     ;

聯繫人:     ;聯繫電話:      ;

傳真電話: ;郵箱:     ;郵編: ;

地址:           。

物業服務人(乙方):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

聯繫人:     ;聯繫電話:      ;

傳真電話: ;郵箱:     ;郵編: ;

地址: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務院、省、市物業管理服務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代表本物業服務區域全體業主選聘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本合同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享受本合同提供的服務並承擔支付物業服務費等相應義務。

第一章 物業項目的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物業項目名稱:      ;

物業項目類型:      ;

佔地面積(平方米):    ;

建築物總面積(平方米):  ;

物業項目坐落位置:            ;

物業服務區域四至:            ;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平方米): ;

物業服務用房坐落位置:          。

(《物業項目規劃平面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物業項目構成》《物業項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附後(詳見附件1~3)。

第二章 物業的承接查驗

第二條 甲方應當做好物業服務用房、業主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資料和財物的移交工作

,協調原物業服務企業配合乙方做好查驗和交接工作,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甲乙雙方應當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共同確認查驗結果,簽訂物業驗收協議。物業驗收協議應當對物業驗收基本情況、存在問題、解決方法及時限、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事項作出約定。

第三條 甲方應當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財物:

(一)承接查驗時建設單位移交的資料;

(二)業主清冊;

(三)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

(四)物業服務期間改造、維修、保養有關物業形成的技術資料;

(五)物業服務期間配置的屬於業主所有的固定設施設備;

(六)共有資金;

(七)實行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和服務期間的財務資料;

(八)其他應當移交的財物、資料。

第四條 甲方應當按規定的標準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專用於物業管理服務工作,供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改變其用途。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及時交還物業服務企業用房。

第三章 物業服務的內容與質量

第五條 在物業服務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物業綜合性管理服務;

(二)房屋天面、外牆等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三)電梯、消防等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四害消殺防疫、排水和排污管道的疏通、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管理;

(五)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和安防、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車輛停放秩序維護和車位經營的協助管理;

(八)人防工程的平時維護管理;

(九)裝飾裝修的協助管理和服務;

(十)物業賬目等檔案資料管理。

(十一)制定火災、颱風、暴雨、重大衞生事件等應急突發事件工作預案,處置或協助處置應急突發事件。

第六條 乙方應當按照《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等規定,履行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相應責任。建立本物業服務區域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公告不同類別的生活垃圾的投放時間、地點、方式等;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宣傳,指導業主、物業使用人分類投放;監督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對業主、物業使用人不符合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要求的行為,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報告所在地的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處理;制止混合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應當移交給有經營權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單位;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台帳,記錄責任區內產生的生活垃圾類別、數量、去向等情況。

實行小區清掃保潔服務外包的,乙方應當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要求納入清掃保潔服務合同,並對生活垃圾投放結果不符合分類標準的責任作出相應約定,督促保潔員協助業主、物業使用人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工作。

第七條 委託乙方管理維護玻璃幕牆等建築幕牆的,甲方應當將施工單位移交的《建築玻璃幕牆使用維護説明書》提供給乙方。乙方應按照《廣州市建築玻璃幕牆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提供以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1. 安排人員對玻璃幕牆進行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隱患報告、跟進處理等相關工作,並對所安排的人員進行相關專業技術的培訓 ;

2. 制定玻璃幕牆突發事件處置預案,發現安全問題應及時圍蔽,消除安全隱患後方可解除圍蔽等安全防護措施 ;

3. 加強對玻璃幕牆的日常維護,不得隨意拆卸玻璃幕牆上的材料,不得添加影響玻璃幕牆安全性能的構件,不得增加玻璃幕牆的附件荷載;

4. 按照《廣州市玻璃幕牆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要求,定期對玻璃幕牆進行檢查 ;

5. 出現《廣州市玻璃幕牆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所列出情形的,應當委託具有相關建築工程質量檢測資質的鑑定單位進行安全性鑑定;

6.            。

若乙方不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的,應書面提醒甲方委託相關專業機構提供服務以保障幕牆安全。甲、乙雙方也可另行簽訂玻璃幕牆等建築幕牆的管理委託協議。

第八條 乙方應當參照市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物業服務規範(市地方標準),結合本物業服務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服務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方案》(詳見附件4)。

第九條 乙方可以將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部分專項服務事項委託給專業性服務組織或者其他第三人,但應當就該部分專項服務事項向業主負責。電梯、消防設施等涉及人身、財產安全的設施設備,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性服務企業進行維修和養護。乙方不得將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轉委託給第三人,或者將全部物業服務支解後分別轉委託給第三人。

第十條 全體業主、部分業主或單個業主可以委託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事項,服務內容、標準、費用等相關事宜由委託人與乙方另行商定。

第四章 物業服務的費用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收費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乙方應當按照本物業服務區域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方案》,按照市價格主管部門發佈的價格標準,參考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發布的物業服務價格監測信息,合理確定收費標準,實現服務標準與收費標準的有效聯動,實現質價相符。本物業服務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一)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專有部分面積支付。乙方包乾使用,並享有盈餘或者承擔虧損。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  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物業: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2.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的相關費用;

(3)物業服務區域清潔衞生、垃圾分類的相關費用;

(4)物業服務區域綠化養護的相關費用;

(5)物業服務區域秩序維護的相關費用;

(6)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7)辦公費用;

(8)管理費分攤;

(9)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10)法定税費;

(11)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12)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3.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上述範圍使用物業服務費用,並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

(二)酬金制。

1.乙方按專有部分面積向業主預收物業服務資金,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由業主享有結餘或者承擔不足。具體預收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  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物業: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2.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乙方酬金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    %或    元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3.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由交納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的相關費用;

(3)物業服務區域清潔衞生、垃圾分類的相關費用;

(4)物業服務區域綠化養護的相關費用;

(5)物業服務區域秩序維護的相關費用;

(6)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7)辦公費用;

(8)管理費分攤;

(9)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10)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4.物業服務支出應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由交納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按專有部分面積所佔比例所有,可用於抵扣業主所需支付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年度結算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按  方式處理。因不可預計的突發原因導致物業服務無法正常開展,需要實施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算以外項目的,乙方應根據本項目《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有關約定執行或組織召開業主大會同意後實施。

第十二條 專有部分面積,按照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面積計算;尚未登記的,按照測繪機構的實測面積計算;尚未實測的,按照房屋買賣合同記載的面積計算。管理費分攤是指物業服務企業在管理多個物業項目情況下,為保證相關的物業服務正常運轉而由各物業服務小區承擔的管理費用。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每年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費年度預決算,每季度公佈物業服務費的收支情況。業主、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公佈的物業服務費的年度預決算和收支情況提出異議的,乙方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七日內書面答覆。業主委員會可以聘請專業機構對採取酬金制的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乙方應當予以配合,且不得轉移、隱匿、篡改、譭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以及其他與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

第十四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機動車車位由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車位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或自有產權業主所有的,由開發建設單位或自有產權業主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向乙方支付車位物業服務費。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並由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    (每月/每季/其他)從本物業服務區域的共有收入中扣除車位物業服務費。車位的物業服務收費不得高於規定的上限標準。

第十五條 委託乙方管理維護玻璃幕牆等建築幕牆的,乙方另行收取相關費用,收費方式和標準如下:

第十六條 依法變更物業用途的,根據變更後的物業用途的收費標準支付物業服務費。住宅小區內教育和醫療衞生配套設施的物業服務收費不高於本小區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教育配套設施,是指符合規劃要求配套建設的託兒所、幼兒園和中國小校。醫療衞生配套設施,是指符合規劃要求配套建設的醫院、衞生院(站)等醫療機構和社區衞生服務機構。

第十七條 乙方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產生的水電用量執行分攤工作的,應當按水電收費週期及時向業主公開公共水電用量、單價、金額等情況,按照約定方式向業主合理分攤實際費用。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面積佔專有部分總面積的比例分攤。乙方不得將下列費用列入分攤:乙方辦公、生活的自用水電費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地下停車場、綠化養護、園林水池噴泉、值班室、保安亭的水電費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開展喜慶、宣傳、裝飾等公共活動的水電費用;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開展經營活動的水電費用。業主、業主大會對分攤情況提出異議時,乙方應當及時答覆或協助供水單位、供電單位及時答覆。

第十八條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垃圾處理等專營服務單位委託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週轉金、保證金等費用,但法律、法規等另有規定的除外。乙方不得與電信、互聯網、廣播電視等業務經營者簽署排他性、壟斷性協議,或者以其他方式實施排他性、壟斷性行為。乙方不得以欠繳物業服務費或者其他與乙方相關的原因為由,擅自中斷業主的正常用水、用電、用氣和通訊、有線電視網絡等。

第十九條 業主應當自本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空置的房屋也應當支付物業服務費。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包括教育、醫療衞生、文化、體育設施和行政管理設施、服務設施、福利設施等,由使用單位負責支付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和車位物業服務費  (每月/每季/其他)交納,業主、物業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務設施使用單位應當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前交納物業服務費,具體採用   (現金/銀行託收/微信/支付寶/其他)的交費方式。採用銀行託收方式的,業主、物業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務設施使用單位應當簽訂託收協議並根據託收金融機構要求提交相關資料。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繳納物業服務費及相關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欠費總額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條 因物價變動、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物業服務成本增加等原因,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物業服務費標準可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調整:

1. 自 年 月起,每 年按照 %的比例調整,其中: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  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物業: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車位物業服務費:  元/月·個;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因不同分期有不同收費標準的,應詳細列明)。

2.其它調整方式:

第五章  物業的經營管理

第二十一條 物業服務區域內規劃用於機動車停放的車位、車庫尚未出售或者利用全體業主共有部位做車位的,受委託代為經營管理的乙方應當予以出租,並應當首先出租給本物業服務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滿足本物業服務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停車需要後,將車位出租給其他人的,其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十二條

車位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租金收益(含臨時停車收入)歸開發建設單位所有,業主、車位使用人應當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向開發建設單位支付車位租金,開發建設單位委託乙方代為經營管理的,業主、車位使用人應當向乙方支付車位租金。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   (每月/每季/其他)從車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開發建設單位可另行與乙方簽訂車位的經營管理協議。

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租金收益(含臨時停車收入)歸全體業主共有,由乙方代表全體業主經營管理,業主、車位使用人應當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車位租金。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   (每月/每季/其他)從車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

車位租金    (每月/每季/其他)交納。業主、車位使用人應當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前交納車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欠費總額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具體採用   (現金/銀行託收/微信/支付寶/其他)的交費方式。

自有產權車位不需交納車位租金。未按照住宅停車場議價規則的規定進行協商議價的,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制定、提高機動車車位租金。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當與車位使用人(臨時停車除外)簽訂書面的車位租賃服務協議,或通過其他合法方式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需要提供車輛保管服務的,車位使用人須與乙方另行簽訂保管服務協議,或通過其他合法方式明確雙方利義務。乙方應當將本物業服務區域內臨時停車的收費標準等信息在顯著位置公示。每次停車服務結束時,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代收費用。

第二十四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內會所歸    (開發建設單位/全體業主/其他)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會所經營收入的  %或    元提取經營管理費用。乙方應當按照公示的收費標準向使用人收取費用,並依法接受業主監督。

第二十五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業主共有部分委託乙方經營,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利用 長期停放車輛,利用 臨時停放車輛;

2.利用 長期開展經營,利用 臨時開展經營;

3.利用 刊登廣告;

4.利用           ;

5.利用           。

乙方可以根據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合理安排經營項目、經營方式,確定、公示收費標準,不得不合理低於周邊同期同類出租費用標準,並依法接受業主監督。經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並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後,可以另行與乙方簽訂相關的經營管理協議。

第二十六條 委託乙方管理業主共有資金的,乙方應當開立一個專户管理業主共有資金,與乙方其他資金分開管理,賬户名稱是      (共有資金管理單位名稱),帳號是      。乙方應當將全部業主共有資金存入該賬户,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相關規定和共有資金財務管理制度,設置會計賬户,進行會計核算,製作並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薄、財務會計報告等會計資料,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故意銷燬共有資金的會計資料。

乙方應當向業主每季度公開業主共有資金的收支情況。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對共有資金收支情況提出異議的,乙方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七日內書面答覆。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可以聘請專業機構對共有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乙方應當依法配合。

業業主大會決定由業主委員會管理業主共有資金的,乙方應當自業主大會決定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屬於業主所有的共有資金轉入業主委員會開立的業主共有資金專用賬户。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業主共有資金專户。

第二十七條 乙方利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所得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後,屬於業主共有。可以用於物業管理的下列支出:

1.補充維修資金;

2. 由乙方承擔之外的其他服務於業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中修、大修和依法新建、更新、更換、改造費用以及專項財產保險。但物業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甲方的辦公經費,甲方委員的補貼,甲方專職工作人員的薪酬,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所需費用;

4.乙方的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依法應當繳納的税費;

5.對共有資金的審計費用;

6.業主共同決定用於物業管理的其他支出。

乙方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公共收入的   %或   元提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應當根據客觀實際合理確定,提取的費用可隨着經營狀況相應變動,並通過補充協議或其他合法方式加以明確。

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處分業主共有部分,不得擅自挪用、侵佔業主共有資金。乙方可以制定共有資金使用規則或者年度使用計劃,經業主大會決定後使用共有資金。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公開並及時更新有關信息:

1.在樓宇的大堂或者入口處張貼物業服務人名稱、服務電話;

2. 在收費地點張貼企業營業執照、服務事項、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方式;

3. 在電梯內張貼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的名稱、聯繫電話和應急處置措施等;

4. 在顯著位置張貼消防、安防、供水、排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共用設施設備安全警示標誌、人民防空工程標誌牌和應急處置聯繫電話等;

5在顯著位置張貼服務履行情況、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

6. 按照法律、法規等規定以及管理規約的約定,在顯著位置張貼應當向業主公佈的其他信息。

乙方應當聽取業主、物業使用人對物業服務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處理投訴,改進物業服務。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應當支持、配合黨組織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開展的相關活動,應當支持、配合各級各部門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開展的宣傳、培訓、調研、矛盾調處、行政檢查、行政執法等相關工作,應當支持、配合消防滅火、醫療搶救、疫情防控、垃圾分類、創文創衞、出租屋管理等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甲、乙方應當支持建立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決策電子投票數據庫,並按照廣州市業主決策電子投票的規定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第三十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發生治安案件、火災、水災、公共衞生事件或者供水、排水、供電、供氣等安全事故以及影響他人正常使用的情況時,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搶險或者採取相應防範、整改措施;屬於業主責任的,乙方應當督促、組織業主及時維修、養護或者採取相應防範、整改措施;屬於政府或專營服務單位責任的,乙方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專營服務單位報告,並協助做好處置工作。

第三十一條 因維修、養護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物業使用人、相關單位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甲、乙雙方的同意,接受乙方現場檢查;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甲方的同意。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及時公告施工方案和施工期限。業主、物業使用人、相關單位、乙方應當儘可能減少影響,臨時佔用、挖掘的道路、場地以及臨遷的共用設施設備,應當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三十二條 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當負責物業專有部分的日常檢查、維護養護、修繕治理,對其所有或者使用的可能影響公共安全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等承擔管理責任,並承擔相應的治理費用。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避免危害他人安全或者破壞環境衞生。

乙方應當採取排查隱患、整治危險、設立警示標誌、設置圍蔽設施等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做好業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發現業主、物業使用人負責的專有部分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通知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及時處理。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根據本物業服務區域的《管理規約》開展工作時,可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給予配合。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相關強制性標準、管理規約等,實施影響公共安全、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甲、乙雙方可採取勸阻、制止、    等措施制止。無效的,甲、乙雙方應當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乙方發現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租賃房屋未進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應當提醒房屋租賃當事人依法辦理。

第三十四條 房屋保修期限屆滿後出現滲水影響相鄰房屋的,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甲方、乙方應當為業主處理滲水糾紛提供協助。責任人不履行維修義務的,由乙方維修,所需費用由責任人承擔。因共用設施設備損壞造成滲水的,乙方應當及時維修,所需費用在維修資金或者共有資金中列支。

第七章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五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可以用於電梯、屋頂、外牆、無障礙設施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可用於涉及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安全的預防性維修和更新、改造;可用於投保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專項財產保險。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發生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財產安全等緊急情況,需要立即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和更新、改造的,組織實施單位可以依法申請使用維修資金。

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佈。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挪用、侵佔物業維修資金。

第三十六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分攤方式的,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下列規定分攤費用:

1.屬於物業服務區域內全體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2.屬於單幢房屋內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該幢房屋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3.屬於一個單元內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單元內的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4.屬於車位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與車位存在共用關係的業主按照各自擁有車位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5.上述情況外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共同分攤。

業主個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分户賬金額不夠支付所分攤維修工程費用的,差額部分由該業主承擔。

第三十七條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共有資金列支,或者由相關業主按規定另行籌集、通過其它合法渠道落實,不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本物業項目《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維修費用的範圍和標準》詳見附件5。

第八章 合同期限和到期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不能如期接管本物業服務區域,則乙方自接管後開始履行本合同的責任、義務。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業主依法共同決定續聘的,甲方應當代表本物業服務區域全體業主與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續訂物業服務合同。

第四十條 甲方依法可以解除本合同的情形包括:期限未滿但業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決定解聘的;期限屆滿後,業主沒有依法作出續聘或者另聘物業服務人的決定,乙方繼續提供物業服務的不定期合同的;其他法定解除的情形。

業主、業主大會依照法定程序共同決定解聘乙方的,可以解除本合同。決定解聘的,應當提前六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業主的事由外,業主應當賠償損失。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業主沒有依法作出續聘或者另聘物業服務人的決定,乙方繼續提供物業服務的,本合同繼續有效,但是服務期限為不定期。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不定期物業服務合同,但是應當提前六十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四十一條 乙方依法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期限屆滿後,業主沒有依法作出續聘或者另聘物業服務人的決定,乙方繼續提供物業服務的不定期合同的;其他法定解除的情形。

乙方需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當提前3個月書面告知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相關單位和人員,雙方解除合同前乙方不得停止服務,並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

本合同期限屆滿,乙方決定不再續簽的,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3個月前書面告知甲方、業主、物業所在地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專營服務單位。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十二條 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在約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內退出本物業服務區域,將物業服務用房、相關設施、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等交還給甲方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業服務人做好交接工作,並如實告知物業的使用和管理狀況。未在約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內退出本物業服務區域的,應當按照 元/日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乙方不得拒絕退出、移交,並以存在事實上的物業服務關係為由,請求業主、物業使用人支付物業服務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的物業服務費;造成業主、物業使用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甲方應當遵紀守法,熱心公益事業,遵守管理規約,履行業主義務,按時按標準繳交物業服務等有關費用,按時按標準繳交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以及需業主共同分攤的費用,沒有損害業主公共利益的行為。

甲方應當及時瞭解、收集本物業區域內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遵守管理規約,交納物業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調解因物業使用、維護和管理產生的糾紛;履行法律、法規規定和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四十四條 乙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本合同、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或者損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合法權益的,由乙方按規定整改,負責據實賠償。

乙方損害、擅自利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營利,或者存在將公共收益全部據為己有等其他侵害業主共同權益行為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返還收益等民事責任。

乙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合同約定,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物業服務、停車服務等收費標準或者重複收費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違規費用,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返還。

第四十五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或者發生可能對業主利益、公共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緊急情形時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止供應水、電、氣等或者停止使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造成損失的;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使用、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4.屬於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或共有資金列支範圍,因未通過業主大會同意從而未維修、更新、改造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造成相關後果的;其他經本物業服務區域內全體業主共同決策從而造成的失誤;

5.                  。

第四十六條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本合同、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乙方或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追究並配合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追究違法違規違約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責任,並要求其據實賠償。業主、物業使用人不配合、藉故阻撓相關工作,造成全體業主共同損失或者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 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的業主、物業使用人,乙方可採取合法的催繳措施,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爭議。

業主出租、出借物業時,應當將物業服務費標準等事項告知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車位服務費等費用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的,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業主應當將物業出租、出借物業的情況及時告知乙方。物業發生產權或者使用權轉移時,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當及時與乙方結清物業服務費,業主、物業使用人不結清物業服務費的,乙方有權依法追繳。

依法調整物業服務、停車服務等費用標準後,乙方應及時通知業主、物業使用人按調整後的收費標準交納相關費用。業主、物業使用人不按照調整後的收費標準交納的,乙方有權依法追繳。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四十八條 甲方簽訂本合同時,應當出具業主大會的決定和由物業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業主委員會備案回執。乙方應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為業主提供物業管理專業服務的能力。乙方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在市物業管理信息平台填報合同信息。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公開作出的有利於業主的服務承諾、制定的服務細則應當認定為物業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四十九條 甲乙雙方的聯繫方式以本合同明確的聯繫人、聯繫電話、地址等信息為準,雙方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一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按本合同明確的聯繫方式發出通知、函件的視為已經送達,相關責任由對方承擔。本合同明確的聯繫方式也是解決糾紛時送達各類訴訟材料的地址,因拒收、查無此人、地址不詳、無法發送等原因未能收取的,視為已經送達。

居住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以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房屋為收件地址。不住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以業主與乙方約定的最後一份通信地址為準。業主為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然人的,乙方向其中任何一自然人送達函件即視為對其他自然人送達函件。

第五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物業所在地人民調解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調解,或者委託廣州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各區物業管理行業協會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任何一方有權向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任何一方有權向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物業項目規劃平面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

2.物業項目構成

3.物業項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

4. 物業管理服務方案

5.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維修費用的範圍和標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業委會主任: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物業服務合同 篇12

甲方【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業主】: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______國籍: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性別: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聯繫電話: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______國籍:______

【身份證】【護照】【 】: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性別: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聯繫電話:______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聯繫電話:______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物業管理條例》及《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物業服務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 【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______。

類型: 【住宅】【辦公】【商業】【 】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區(縣)______路(街)______。

規劃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

南至______;

西至______;

北至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構成明細分別見附件一、二。

第三條 物業服務用房主要用於物業服務企業客服接待、項目檔案資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員值班備勤、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等。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號樓】【幢】【座】______層______單元______號;地下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號樓】【幢】【座】______層______單元______號;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號樓】【幢】【座】______層______單元______號。

(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標準及有關約定

第四條 乙方指定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為:______,聯繫電話:______。乙方更換項目負責人的,應當於______ 7日內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業主共同決定要求更換項目負責人的,乙方應當於30日內更換。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六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保管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負責共有綠地、景觀的養護和管理;

5.負責清潔衞生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6.負責協助維護公共秩序和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7.其他服務事項: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

第七條 乙方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提供住宅的物業服務:

1.《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的______級物業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五;

2.選擇《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不同等級的具體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業服務標準以及甲、乙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服務標準》範圍以外的具體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六。

第八條 乙方對業主物業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應當與業主簽訂特約服務協議,服務事項、標準及費用由雙方在協議中約定。

第九條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十條 物業裝飾裝修前,乙方與業主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業主所在樓內公示。除約定收取【裝修管理費】______元、【裝修保證金】______元、【裝修垃圾清運費】______元、【   】______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後7日內將裝修保證金全額退還業主。

第十一條 業主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當將本合同、管理規約以及有關費用繳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者承租人,並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者出租情況告知乙方。業主轉讓物業前,應當與乙方結清相關費用。

第三章 物業服務收費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乾制】【酬金制】。

第十三條 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繳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物業: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內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税費;

(10)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11)______。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內容。

第十四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繳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物業:______元/平方米?月。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內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

2.乙方採取以下第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___%的比例提取。

3.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繳納。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按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將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

乙方應當於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物業服務項目收支情況、本年度物業服務項目收支預算。業主共同決定或業主委員會要求對物業服務項目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的,乙方應當予以配合。

第十六條 業主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按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四章 權利與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2.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有權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監督業主委員會工作;

4.參加業主大會會議和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5.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及物業共用部分的經營收益和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關於物業共用部分經營、收益的約定見附件七;

6.遵守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7.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

8.按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

9.對乙方根據合同和有關規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務給予必要配合;

10.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2.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不得將業主信息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阻和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變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將業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於經營活動。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7.可將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全部物業服務一併委託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乙方應當將委託事項及受託企業的信息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託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並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8.乙方實施鍋爐、電梯、電氣、製冷以及有限空間、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業,應當具備相應資質或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委託其他單位實施的,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

9.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五章 合同終止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決定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1個月內回覆甲方。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後尚未有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的,乙方應當繼續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服務6個月,在此期間的物業服務費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繳納。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以及移交相關檔案資料等,見附件八。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對物業服務質量發生爭議的,雙方可共同委託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就乙方的物業服務質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進行評估;乙方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當承擔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繳納,同時乙方應當按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擅自停止物業服務的, 甲方可要求乙方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並應當按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拒不撤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撤出物業管理區域,並應當按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3款的約定,擅自將業主信息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應當按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業主所遭受的直接損失的,乙方應當補足。

第二十七條 業主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約定,經乙方書面催繳,未能按時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應當按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業主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實施妨害物業服務行為的,應當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具體情況對違約責任進行補充,見附件九。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 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確鑿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身的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七章 爭議解決

第三十二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決:

1.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其他約定: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規劃平面圖(略)

二、物業構成明細

三、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四、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五、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略)

六、其他服務事項和標準(略)

七、物業共用部分的經營收益約定(略)

八、移交資料清單

九、違約責任約定(略)

附件二:

物業構成明細

類 型 樓(幢)號 套(單元)數 建築面積(平方米)

高層住宅

多層住宅

別 墅

商業用房

工業用房

辦公樓

自行車庫

機動車車庫

會 所

學 校

幼兒園

文化活動場所

______用房

合 計

備 注

附件三:

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1.房屋承重結構;

2.房屋主體結構;

3.公共門廳;

4.公共走廊;

5.公共樓梯間;

6.內天井;

7.户外牆面;

8.屋面;

9.______;

10.______;______

11.______;

12.______;

13.______;

14.______;

15.______。

附件四:

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1.電梯:

垂直梯______部;

扶梯______部。

2.綠化率:______% ;

樓間、集中綠地______平方米;

磚石鋪裝______平方米。

3.區域內市政:

【道路】【樓間甬路】______平方米;

【室外上下水管道】______米;

【溝渠】______;

【蓄水池】______個;

【化糞池】______個;

【雨水井】______個;

變配電系統包括______;

高壓雙路供電電源______;

公共照明設施【路燈】______個;【草坪燈】______個;【 】______個;

【物業管理區域的外圍護攔及圍牆】______;

【高壓水泵】【高壓水箱】__________________個;

【污水泵】______個;

【中水及設備系統】______;

【 】______。

4.【燃氣調壓站】______;

5.消防設施包括______;

6.監控設施包括______;

7.避雷設施包括______;

8.空調設備:【中央空調系統】使用範圍______;

9.電視共用天線______;

10.電腦網絡線______;

11.電訊電話______;

12.車道;

13.地上機動車停車場______個車位______平方米;

14.自行車庫______平方米;

15.垃圾中轉站______個;

16.信報箱______個;

17.值班室______平方米;

18.物業服務用房______平方米;

19.______。

附件八:

移交資料清單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線工程竣工圖等資料,以及房屋管線佈線圖;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説明書】;

4.相關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清單(包括業主名稱、建築面積、聯繫方式等);

6.供水、供暖的試壓報告;

7.實測面積報告;

8.物業服務所需要的其他資料。

酒店物業服務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 (物業名稱)的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築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築區劃)基本情況

建築區劃名稱:

建築區劃類型: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區(市、縣)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號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東 南

西 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建築區劃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建築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甲方應於 (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位於 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建築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築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衞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承接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築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方、乙方、原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 乙方根據物業的使用性質和特點及下述約定,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公共服務費用。

1、住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熱、供暖等系統的運行與維護費、建築物附屬設施設備按規定需強制檢測的費用,依據其實際支出,由業主在上述物業服務費用外合理分攤,具體費用標準由甲方、相關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 元/月·平方米。

2、別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 元/月·平方米。

3、 建築區劃內: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別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衞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比例分攤。

第八條 業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依據上年度成都市物價指數標準及物業服務質量的年平均業主滿意度情況,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以相應上浮或下調;具體調整比例由甲、乙方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種計費方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 月 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並接受 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建築區劃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庫)、位,由乙方進行管理和維護的,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範設置相關標識,並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庫)的照明、消防、環境衞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四條 停車場(庫)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乙方提取上述報酬後所剩下的停車場(庫)的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二)機動車停車場(庫)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應當首先滿足本建築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停車需要;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委託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三)機動車停車場(庫)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承租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 停車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車人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 本建築區劃內下列共有部分委託乙方經營的,其經營收費約定如下:

(一)網球場:

(二)游泳池:

(三)電梯轎廂:

(四) :

(五) :

(六) :

上述經營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後,收益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當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經營所得收入單獨列帳,並至少每半年在建築區劃內書面公告經營所得收入的收支情況。經營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收益後,其剩下收益歸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所有。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計費方式採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於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於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維修計劃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甲方應當將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築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並每 個月定期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一次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 本建築區劃內,乙方、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衞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信息、環衞等有關費用。業主自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業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乙方收取;部分業主共同使用的,由相關業主分攤;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由全體業主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衞等專業單位的委託代收水、電、氣、信息、環衞等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建築區劃內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犬隻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決定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並監督實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中的注意事項、禁止事項等事項;

(三)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使用人違反《管

理規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四)授權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五)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並每年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評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七)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本建築區劃內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並配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物業服務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項目和標準”等信息公開制度。

(五)接受甲方、業主委員會的監督,定期向甲方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甲方公告本建築區劃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採取酬金制計費方式的,應當每 個月在本建築區劃內公佈一次按實結算項目的物業服務資金收支帳目;

(六)結合本建築區劃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等;

(七)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建築區劃內的 、 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建築區劃內的整體服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並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八)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

(九)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本建築區劃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築區劃內改、擴、重建或完善配套項目,應與甲方協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十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日,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 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並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乙方逾期不按約定、規定辦理移交工作、退出項目的,由乙方向全體業主每日支付違約金 元,並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條 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建築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建築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信息、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乙方的物業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項約定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全體業主或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業主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倍返還。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 日內與甲方及其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服務,導致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可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全體業主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 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全體業主應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三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作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

本合同期間,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被動用後,乙方應當自上述履約保證金被動用之日起15日內足額補存。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甲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本息餘額如數退還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履行本合同,有違約行為發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約定的違約金 元,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六條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選擇下列第 (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八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一份由乙方向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自本合同備案之日起5日內,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備案情況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在本建築區劃內公示,公示期限不低於30天。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酒店物業服務合同 篇14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物業管理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委託管理事項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11. 12. 13.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11.1.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 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④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③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 費用中支付; ④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 元;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③ .第八條 獎懲措施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①②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①②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5. 6.第十條 其他事項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 9.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20__年 __月 __日

酒店物業服務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消費者姓名)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會員編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聯繫電話:_________  入會費:人民幣_________(大寫)(非會員免填)  乙方:_________(提供美容服務機構名稱)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  職員:_________  甲X雙方同意就瘦身美容合同事項依下列約定辦理:  

第一條 瘦身美容的定義  本合同所謂瘦身美容,是指藉手藝、機器、用具、用材、化粧品、食品等方式,為保持、改善身體、感觀健美,所實施的綜合指導措施的非醫療行為。  瘦身美容項目包括:  

(一)體型、重量的控制、調整;  

(二)肌膚保養;  

(三)身體油壓;  

(四)臉部美容、化粧;  

(五)脱毛;  

(六)美容諮詢及其相關商品的出賣。  

第二條 權利義務的依據  甲X雙方關於本瘦身美容的權利義務,依本合同的約定;本合同未約定的,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廣告及本合同當事人間的口頭約定,均為本合同內容的一部分。  甲X雙方的其他特別協議事項,其效力優於本合同條款。  

第三條 未成年人的訂約  甲方應具備完全行為能力。  甲方為限制行為能力人的,須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許或承認,本合同始為有效。  甲方為無行為能力人的,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條 會員權利義務的説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請成為乙方的會員,其權利義務依會員規約的規定(見附件)。  乙方應就會員種類及會員資格的權利義務,在訂約時向甲方作明確説明。如會員卡不慎遺失、毀損或被竊時,乙方於甲方填寫申請書後,應無償製作補發新卡。  

第五條 課程及附屬商品的説明  乙方應將甲方接受瘦身美容實施的條件以及甲方所選擇的瘦身美容的項目、對價、次數、期間、課程數、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險性等,以及為實施瘦身美容所必須購買的相關商品的內容、性質、效用及其價格,於訂約時向甲方作充分明確説明,並提供相關的畫面。  乙方應將為甲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留作記錄,並予甲方簽名確認,且於記錄後至少保留________年,以供查對。甲方可隨時請求乙方提供前述的紀錄影本。  

第六條 業者的詢問及處置義務  乙方於實施瘦身美容項目前,應詢問、確認甲方有無因患疾現正治療中,是否屬過敏性體質、現有無服用何種藥物、肌膚有無敏感性及其他不利於接受瘦身美容的事項。甲方對於乙方的詢問應誠實告知。  甲方於接受瘦身美容期間,任何一方發現甲方身體狀況有異樣或實施的部位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告知他方。乙方應立即中止實施,並有義務採取甲方接受醫師診療等適當的處理措施。但甲方發生異常或異樣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實施行為所致,甲方應負擔乙方所採取處理措施的相關費用。  關於診治醫師的選定,應尊重甲方的意見。在甲方受診療期間中,就該瘦身美容合同的期間應予延長。  

第七條 收費標準  本合同的瘦身美容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因參加課程所需的用品的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其細目見附件。  

第八條 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額或依課程進度分期給付對價。  

第九條 卡券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券或其他類似方式作為提供服務的憑證,應向甲方説明卡、券的使用方式、服務內容、使用時段、使用地點、使用次數及有效期間等項目,並應將該等項目載明於卡、券上。  上述所謂有效期間是指瘦身美容服務預定開始日起________年(月)內。但以後甲X雙方另有約定期限的,不在此限。  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時,乙方應收回卡、券。關於退費及賠償的標準,該卡、券除依訂約時的原價折算外,還應依本合同

第十條至

第十三條、

第十七條及

第十八條等規定辦理。  

第十條 實施前,消費者任意解除合同的退費標準  甲方於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依下列計算標準,於一個月內將已收取的費用退還於甲方。該退還金額等於價金總額扣除解約手續費。  前款解約手續費是指本合同價金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額不得超過本合同價金總額的10%)。  

第十一條 實施後,消費者任意終止合同的退費標準  甲方於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依下列計算標準,於一個月內將已收取的費用退還於甲方。該退還金額等於價金總額扣除已接受服務的費用,並扣除已拆封附屬商品金額,及再扣除終止合同手續費。  前款終止合同手續費,是指價金總額扣除已接受服務的費用,及已拆封附屬商品的剩餘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額不得超過上述剩餘金額的20%)。  已接受服務及已拆封附屬商品的價格,皆以訂約時的原價為準。  

第十二條 實施前,業者任意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  乙方於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前解除本合同的,應於一個月內退還。  甲方已繳費用,並賠償甲方的損失。  前款甲方的損失,是指本合同金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其百分比應與

第十條規定的百分比一致)。但甲方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上述金額的,不在此限。  

第十三條 業者可解除或終止合同事由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時,可於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前解除或實施後終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一)因天災、戰亂、罷工、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的。  

(二)甲方的性別、年齡不符合乙方實施瘦身美容的條件,且為乙方於訂約時非因過失所不知的。  

(三)甲方因疾病或健康情形不佳,致難以完成本合同的課程的。  上述情形,乙方應依本合同

第十條或

第十一條規定退還費用於甲方。但前款

第一項情形,乙方不得扣除手續費。  

第十四條 終止合同後業者的附隨保護義務  甲方於實施瘦身美容課程後終止本合同書,乙方就甲方的生命、身體或健康等事項,於相當期間內仍有義務為必要的告知或協助。  

第十五條 解除合同或終止合同的方式  甲X雙方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他方為解除合同或終止合同的意思表示

酒店物業服務合同 篇1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業主大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選聘(或續聘)乙方為______(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用途: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電梯、水泵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其他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按以下第___項執行:

1.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二,即經濟適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舊房改造回遷房管理服務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 (適用於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用執行政府指導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____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

(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為:____;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如政府發佈的指導價有調整,上述價格隨之調整。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照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十七條 (適用於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____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

(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為:____;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適用於包乾制)物業服務費如需調整,由雙方協商確定。

4.(適用於酬金制)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____%作為乙方的酬金。

5.(適用於酬金制)物業服務費如有節餘,則轉入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總額中;如物業服務費不足使用,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告知物業服務費不足的數額、原因和建議的補足方案,甲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乙方提交的方案進行審查和作出決定。

6.(適用於酬金制)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八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十九條 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

2.車庫車位(租用):________;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為:________

車庫車位(已出售):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3.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適用於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5.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乙方無償使用;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交納。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於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

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________等措施;

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7.(適用於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不少於一次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佈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覆。

8.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為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甲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八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甲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後有權解除合同。

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____加收違約金。

第三十三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在合同終止後,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託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五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酒店物業服務合同 篇17

甲方(被委託方):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為搞好廠區的物業管理,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進駐企業 (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負責進駐企業大樓的供水、供電和電梯服務,以及提供治安保衞、環衞清掃、綠化管理等服務。甲方為乙方提供服務,乙方應積極協助,提供便利條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電要求

1、用電類別: ;用水容量: ;用電容量: ;用表直供: ;用甲方配電房直供。

2、每月水費、排污費按 市規定工業用水、排污費的收費標準計取;電費按供電部門費用標準另分攤配電費及維修費 元/度(大寫: );每月初 日抄表, 日收費。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停水、停電外,凡因維(檢)修等原因,甲方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做準備。

4、乙方要嚴格按申報的電容量用電,若一經發現超負荷用電,除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5、凡由甲方配電、供水的直供户,不得向樓外鄰近的用户提供水、電,也不得在內部擅自接用水、電,如若超負荷造成的配電設備損壞,或因其他原因影響他人生產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修復。

三、計量辦法

1、乙方專線始端應配置電度表,每月按表計費,並分攤部分公用電費用;如中小企業合用一個電錶、水錶時,則按電錶、水錶的實用數進行各户分攤,分攤比例按各户使用情況,水管直徑等情況議定。

2、根據 市供電部門有關規定,實行基本電價 元/度,基本水價以自來水公司規定的底價為準。

3、乙方接到甲方《繳費通知》後,如對耗電量或費用有疑問時,應在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諮詢、核對,逾期被視為認可。

4、甲方向乙方發出《繳費通知》(含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收費項目和租房合同所規定的項目)後 日內(遇節、假日順延)應繳納費用,如電話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滯納金 %,每月 日前仍不結清欠款的,則停止水、電供給。

四、物件設施管理

1、甲方有償提供給乙方的物件、設備、設施(如門窗、配電櫃、廁所、空調、電梯)應完好無損。

2、乙方要加強員工管理教育,愛護公物和公共設施,自覺遵守衞生條例,不亂扔廢棄物,不亂堆垃圾,不亂停放車輛,違法行為者將處以 元(大寫: )罰款。

3、甲、乙雙方都要加強治安保衞工作,甲方負責門衞治安,乙方負責內部保安工作。甲、乙雙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電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運行的客貨梯,其維修、大修、保養費用和電費,由乙方或使用電梯單位共同承擔。

2、原則上由甲方指派專業人員操作電梯,也可由乙方指派專人持證上崗操作電梯,並且負責保養電梯、打掃電梯內衞生。

3、若電梯出現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物業管理部門派專業人員檢修,其維(檢)修費或更換零件費等開支,由乙方支付。

4、電梯為客貨兩用,不能超重,嚴格按照電梯使用的有關制度進行管理。

六、收費項目及金額

1、電梯使用費用: 元/平方米/月(大寫: )。

2、物業管理費用: 元/平方米/月(大寫: )(含市政設施、公用維修、環衞、公共衞生、綠化及治安等費用)。

七、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可採取以下第 種措施(只能選擇一種):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本協議系甲、乙雙方所籤 租賃合同之附件,與該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3、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4、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物業服務合同 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工程小區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住宅小區

座落位置:x市x區x社區

四至:東:海口街南:x路

西:集賢街北:x路

佔地面積:3.86萬平方米

建築面積:63394平方米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全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物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自行車棚。

第六條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第八條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條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一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

第十二條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三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公共設施維修基金;

3、承租户的房租。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

第三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六條委託管理期限為3年。自20x年11月1日起至20x年11月1日。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7、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十八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政策的行為,提出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六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要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九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破損,外觀完好率100%.

2.設備運行:良好無不安全隱患。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及時處理用户報修,按計劃完成。

4.公共環境:環境設施完備,實行標準化保潔。

5.綠化:綠化管理要經常化、制度化,無破壞、踐踏及佔用現象,保證綠化成活率。

6.交通秩序:按規定做好小區內機動車輛出入及存車處車輛管理和保管,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小區內車輛安全。

7.保安:加強防範,完成治安保衞工作,保證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生命財產安全。

8.急修:隨叫隨到。

9.小修:及時率達98%以上。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單室9元/月,雙室10元/月,三室11元/月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市物價局有關規定並經過業主大會討論通過調整。

3.業主和物業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物業管理費的3‰元收取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準須甲方同意。

第二十二條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有償服務按市場價規定收費。

2、特約服務雙方議價。

第二十三條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業主和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在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示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2萬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九條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政策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6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簽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協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第三十六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20x年x月x日

酒店物業服務合同 篇19

委託方(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委託方(物業管理企業,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方通過(□招投標,□協議選聘)方式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服務。為保障本物業正常運行,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根據國家、省物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範圍: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商場_________平方米,辦公樓_________平方米,工業廠房_________平方米,停車場(庫)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三。

第二條 委託管理服務期限: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不超過整個物業管理區域房屋交付使用後2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大會成立後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三條 甲方在該物業接交2個月前提供一次性開辦費_________萬元,用於購買相關辦公用品和設備,所形成的固定資產產權歸該物業管理區域業主委員會所有。所購買辦公用品和設備的清單明細乙方在物業接交後2個月內交甲方備案。

甲方在該物業接交2個月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_________萬元的前期物業管理接管費。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派員進行物業管理提前介入,並負責包括但不限於簽訂物業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級清理、接管驗收、交房、人員招聘、人員培訓等接管有關事宜。

甲方(□需要,□不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如需乙方提供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的,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合同另行簽定。

第四條 乙方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並在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辦理物業管理書面交接手續。

第五條 本物業交付使用後的質量責任,根據國家《建設工程管理質量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規定執行。設施設備保修期如下:電梯_________月,監控智能化設備_________月,消控設備_________月,電信設備_________月,道路_________月,綠化_________月,_________。保修時間確定及計算:由各項工程竣工及設備安裝完畢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物業公司及有關專業部門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對所完成的建築、設備進行外觀、調試和運行等方面的檢查測試,並經簽章之日起為保修的起始日期。

本物業共有部分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一)甲方負責返修;

(二)甲方委託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費用;

(三)_________。

本物業共有部分超過保修期的,由乙方組織養護和維修,依據養護及維修的範圍,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在物業管理費或在專項維修資金中支出。

在物業專有部分(包括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等)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一)甲方負責返修;

(二)甲方委託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費用;

(三)_________。

本物業專有部分超過保修期的由業主自行承擔,業主、物業使用人要求乙方提供服務的,乙方可以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六條 在物業交付使用後,乙方提供下列選定的物業管理服務事項(採取招投標的以中標文件為準),其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一)□包括但不限於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等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維護除外);

(二)□包括但不限於道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照明、鍋爐、暖氣線路、消防設施、安全設施、溝渠、池、井、_________等物業管理區域市政設施和房屋共用設備設施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維護除外),供電線路、煤氣線路、路燈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和清運等;

(四)□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五)□安全防範,維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於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等;

(六)□交通和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八)□物業維修和養護費用的帳務管理;

(九)□物業檔案資料的保管;

(十)□物業其他共同事務的管理服務;

(十一)□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採取招投標的以中標文件為準)見附件二。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附件二所約定的目標;對達標的理解有異議的,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予以評定。評定費用由對達標的理解有錯誤的一方承擔。申請評定時由雙方各半支付,最終結算。

第八條 甲方在物業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由乙方無償使用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有償使用_________平方米,有償使用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由乙方無償使用部分的物業服務費用不需要繳交。由乙方有償使用部分的物業服務費用(□需要,□不需要)繳交。如需繳交,其收費標準為:_________。

甲方所提供的管理用房需達到簡裝修標準。

第九條 在前期物業管理階段,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乾制,物業服務費按月計收。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業主與使用人對費用負擔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商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會所: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小高層、高層住宅另行收取電梯水泵運行費: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上述收費標準由甲方在售房同時與購房者在《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中約定,由乙方向業主收取。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由甲方全額交納。

上述物業服務費中(□包括,□未包括)物業管理責任險。如物業服務費中未包括上述保險費用,除乙方未盡管理責任外,所造成的損害責任由甲方承擔。物業服務費中包括上述保險費用的,而乙方未及時投保所造成的損害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本物業區域內停車庫的停車位使用費歸停車位的權利人所有。甲方未出售的停車庫(□委託,□不委託)乙方出租。停車位的權利人應按_________元/月/個向乙方交納停車位管理服務費,甲方未出售的且未出租的按_________元/月/個繳交。停車位管理服務費由甲方在銷售車位過程中與購買車位者書面約定,由乙方向停車位的權利人收取。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露天車位的停車位使用服務費由乙方收取,收費標準在《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中約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中未作決定的,按不高於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價格執行。

本條第一款的停車位管理服務費和第二款的停車位使用服務費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乙方收取上述停車位使用(管理)服務費,對車輛及車內物品的保管責任,甲方與業主在售房時作的約定需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乙方與業主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屬甲方所有的下列配套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

(三)乒乓球:_________

(四)網球場:_________

(五)籃球場:_________

(六)游泳池:_________

(七)其他:_________

該部分物業服務費用(□需要,□不需要)繳交。如需繳交,其收費標準為:_________。

第十二條 甲方提供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經物業主管部門確認的屬全體業主所有的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標準,□_________)出租經營,其收入(□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_________)。該部分物業服務費用(□需要,□不需要)繳交。如需繳交,其收費標準為: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可以依照下述約定,在委託其物業經營的收入中提取費用,並專項用於管理該項物業的成本支出:

(一)乙方受託經營停車場(庫)的,按下列標準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二)乙方受託經營相關配套設施的,按下列標準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三)乙方受託經營商業用房的,按下列標準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四)_________。

第十四條 物業共用部分共用照明、水電、高層住宅電梯水泵運行費全部納入物業服務成本,平均分攤。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雙方約定審計的,進行年度例行審計時,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在物業服務費中立項開支。應甲方要求進行的非年度例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另行開支。

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六條 前期物業管理階段,在成立業主委員會之前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負責達到國家有關部門驗收標準要求;

(二)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在售房過程中與購房者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同時與購房者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要求購房者對《業主臨時公約》予以書面承諾,並將其作為房屋銷售合同的附件;物業竣工交付使用時,負責向購房者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和房屋使用説明書;

(三)在物業管理接管驗收時,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業資料: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説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清單(包括業主姓名、聯繫方式等);

(6)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四)授權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採取勸阻、制止、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訴訟等方式進行處理;

(五)審定乙方擬定的各項物業管理制度;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六)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七)負責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八)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九)及時繳納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十)不干涉乙方在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範圍內的管理、經營業務;

(十一)在整個物業區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內,配合行業主管部門街道、社區及業主籌建業主委員會;

(十二)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八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對項目設計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議;

(二)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有崗位資格要求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三)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本物業項目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並負責監督;

(四)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自主開展各項物業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五)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六)建立、保存物業管理帳目,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_________個月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收支賬目;

(七)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八)本合同終止時,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物業管理用房、物業檔案資料和屬甲方或業主委員會所有的其他資產,並辦理交接手續;

(九)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十)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每_________月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十一)與甲方一起在整個物業區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內,配合星夜主管部門、街道、社區及業主籌建業主委員會;

(十二)法規政策規定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九條 在管理過程中,因下列事由所致的損害,不論其為直接或間接,均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乙方均不負賠償之責:

(一)天災、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損害;

(二)___、搶劫、破壞、爆炸、火災、刑事犯罪等違法行為等事由所致的損害,但因乙方故意或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三)因本合同標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損害;

(四)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過失所致的損害;

(五)甲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專有部分的火災、盜竊等所致的損害;

(六)因乙方書面建議甲方改善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或改進管理措施,而甲方未採納所致的損害;

(七)因20%以上業主延遲交付物業服務費用所致的損害;

(八)因甲方(包括業主委員會)或他方指揮調派乙方工作人員所致的損害;

(九)本合同標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自然或人為的任何損壞。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十)停車場內,車輛被竊、被破壞或車內財物被竊的損害;但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保管責任的,不在此限;

(十一)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的。

第二十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購房者購房時明確購房者除前期物業管理費、電梯水泵運行費外應繳納的涉及物業管理的有關費用如下:(略)

│4 │汽車車位物業管理費

如乙方違反甲方與購房者的約定,擅自收費或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甲方承諾雙倍返還購房者擅自收費部分或超出標準的部分的款項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包括但不限於30%以上業主延遲交付物業服務費用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導致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管理目標,責任由違約方承擔,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同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導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後,甲方可另行選聘物業公司。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業主委員會。

本合同期滿,業主委員會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合同自動延續。延續期限為本合同的期限。合同自動延續期間,業主委員會決定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業主委員會。

第二十五條 第二十一條和第二十二條項下物業管理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除甲方或業主委員會要求乙方提前撤離外,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為甲方提供3個月的過渡期物業管理服務,過渡期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和物業服務費標準不變,由乙方收取;3個月過渡期滿後,必須按規定進行交接、撤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萬元的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甲方或業主委員會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或業主委員會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等。乙方在合同終止後,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或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二十九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條 《江蘇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db32/t538-_》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蘇州,□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由蘇州市房產管理局解釋。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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