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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技術服務合同(精選13篇)

實驗技術服務合同(精選13篇)

實驗技術服務合同 篇1

一、技術服務完成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如下實驗結果數據:

實驗技術服務合同(精選13篇)

1.實驗中用到的所有重要設備的製造廠商,型號,操作參數,以及所有重要試劑的供應商,純度等;

2.整個實驗操作過程一份;

3.整個實驗的相關原始數據;

4.質譜檢索結果和定量信息;

5.50個標籤肽段的質譜峯圖,在發表論文或申請基金的情況下可適當再增加圖片拷貝數;

6.甲方在撰寫論文及研究報告所需的其它資料。

二、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蛋白質組學分析中原始數據及資料、測序實驗報告、結果分析報告、序列峯形圖和序列圖以及其他相關成果歸甲方所有,甲方對該等數據、資料及成果享有全部知識產權。

甲方同意在公開發表文章、申請成果時,在致謝欄中註明乙方在本協議項下完成的工作

2.甲方應根據相關法律以及現有資源向乙方提供蛋白質組學分析所用樣品。

(二)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享有就其承擔的委託蛋白質組學分析任務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經費的權利。

2.乙方同意並確認依據本合同獲得的所有成果系甲方的財產,在任何條件下,乙方不應向任何第三人提供前述甲方的財產或以任何方式披露任何本協議確定的資料、材料、數據、報告或圖紙上的內容。

如果乙方希望使用前述內容,應首先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三、保密義務及損失賠償

1.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料以及完成委託分析工作中獲得的數據、資料及其他任何成果均負有保密義務,除非應國家主管機關或有權機構要求,未經甲方正式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否則,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蛋白質組學實驗損失。

2.甲方應對本合同的價格條款保密,如果甲方向第三方泄漏本合同價格條款,造成乙方市場混亂的,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蛋白質組學實驗損失。

四、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在協商不能解決或一方不願通過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根據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廣州。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前述約定與仲裁裁決不同。

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並以書面形式加以約定。

如雙方需要變更、解除、終止本協議的,需經雙方書面同意。

實驗技術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負責人: 職務:總經理

地址: 郵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地址: 郵編: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 項目進行 專

項技術服務,並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服務的內容如下:

1.1技術服務的目標:

1.2技術服務的內容:

1.3技術服務方式: 第二條 乙方應按以下要求完成技術服務工作(技術規範書和需求點對點應答見附件1):

2.1技術服務地點:

2.2技術服務期限:

2.3技術服務進度:

2.4技術服務質量要求: (質量檢測標準見附件2)

2.5技術服務質量期限要求:

第三條 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3.1提供技術資料:

3.2提供工作條件:

3.3其他:

3.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

4.1技術服務費(含税價)總額為:¥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

本合同適用增值税税率為 ,合同總價下不含增值税的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增值税税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

4.2技術服務費由甲方 (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4.3乙方開户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

開户銀行:

地址:

帳號:

4.4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全部或部分甲方應付賬款,否則該轉讓行為無效。

4.5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如實向甲方開具並提供增值税

專用發票。如乙方未能提供增值税專用發票或提供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不符合合同約定,則甲方有權按不含税價款與可抵扣的進項税税款的合計數向乙方付款。乙方應在增值税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 20 日內按照本合同規定將發票提交至甲方,由於乙方未在規定時限內送達發票導致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發票認證,乙方應負責更換該增值税發票,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5.1甲方:

5.1.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5.1.2涉密人員範圍:

5.1.3保密期限:

5.1.4泄密責任:

5.2乙方:

5.2.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5.2.2涉密人員範圍:5.2.3保密期限:

5.2.4泄密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七條 雙方確定以下標準和方式對乙方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7.1乙方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形式:

7.2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

7.3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方法:

7.4驗收的時間和地點:

第八條 雙方確定:

8.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利用乙提交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甲、雙)方所有。

8.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乙、雙)方所有。

第九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9.1如由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技術服務,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以下違約金:每延遲1周,違約金為合同總額的1%,不足1周的按1周計算,延遲提供達到4周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保留繼續追索違約金的權利。

9.2如乙方提供的技術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規範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付款,甲方也可責令乙方重新提供,但因此造成逾期提供技術服務的按9.1的規定處理。

9.3如因甲方原因致使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相應的合同款項,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違約金:每延遲1周,按延遲支付部分合同款項的

9.4違約方在按照上述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賠償對方遭受的損失。

第十條 項目聯繫人

10.1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

10.2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一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1.發生不可抗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按照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 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份,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驗技術服務合同 篇3

技術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鑑於甲方(委託方)需要就_________技術項目由乙方(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 服務項目名稱

1.1 服務項目名稱是指技術服務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全稱。本合同的技術服務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服務項目的名稱)

1.2 技術服務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技術的技術服務合同或技術培訓合同或技術中介合同。

1.3 鑑於我國技術服務業的具體情況,技術服務合同的種類繁多複雜,法律上具體規定名稱的,只有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但技術服務的範圍遠不限於此,凡是當事人之間訂立的需要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合同,大都屬於技術服務合同。

第二條 技術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2.1 技術服務合同的標的體現為技術工作成果,主要有產品設計、工藝編制、工程計算、材料配方、設備改造、制定企業技術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經營管理、計算機程序設計和檢索、複雜的物理測試及化學測試、生物測試、複雜的產品或材料性能的分析鑑定、其他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工業化試驗和生產活動中完成的特定技術工作、以及技術培訓和技術中介合同。服務方可就上述技術服務內容向委託方提供技術服務。

2.2 技術服務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具體做法、採用的手段和方式。雙方約定服務方可以通過產品設計、工藝編制、非常規理化測試分析、企業技術改造、材料鑑定分析、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技術中介活動等方式來提供技術服務。

2.3 技術服務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術服務項目的難度、具體的技術指標、經濟指標以及實施效果。例如,為引進技術設備的安裝、調試以及關鍵部件的消化吸收,通過技術服務,使技術設備能夠達到某一種技術生活水平和某種標準。

第三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以及分階段履行的各階段的起止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託方協作事項應在______日內完成;服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完成技術服務項目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 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服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委託方所在地履行。

3.3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以工藝產品結構的設計、新產品、新材料性能的測試分析、新型或者複雜生產線的調試、非標準化的測試分析以及利用技術和經驗為特定技術項目服務等方式來完成。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4.1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服務方順利開展服務工作,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技術背景資料等。

4.2 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向服務方闡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的要點,提供有關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原始設計文件及必要的樣品材料等;

(2)根據服務方的要求補充説明有關情況,追加有關資料、數據;

(3)提供給服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服務方開展服務工作提供場所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4.3 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數據:(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數據)

4.4 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如場所、交通、食宿等)

4.5 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儘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 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 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和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服務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 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6.1 鑑於技術服務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技術服務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範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着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6,2 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服務成果採用鑑定會、專家評估的方式驗收,也可以約定由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 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鑑定。

第七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 雙方應明確約定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所應獲得的報酬。在本合同中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支付報酬 元人民幣。

7.2 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採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並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 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服務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等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委託方違反合同約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務方的工作成果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

8.2 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和工作條件、影響工作質量和進度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約定的物質技術條件的,服務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由此給服務方造成的損失。

8.3 委託方遲延接受工作成果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和保管費;

委託方逾期六個月不領取工作成果的,服務方有權處分工作成果,從所獲得的收益中扣除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後,剩餘部分返還委託方,所獲得的收益不足抵償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委託方補齊不足部分。

8.4 服務方發現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材料或者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及時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補充、修改或者更換,委託方接到通知後未按期作出答覆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5 服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者設備等有損壞危險時,應當中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委託方或者提出建議,委託方應在約定期限內作出答覆,委託方未按期答覆的,委託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6 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或者服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需要保密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和期限以及各方應承擔的保密義務,委託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7 服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減收或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8 服務方遲延交付工作成果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服務方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樣品及已收的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9 服務方的工作成果、服務質量有缺陷,委託方同意利用的,服務方應減收報酬並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工作成果、服務質量有嚴重缺陷,沒有解決合同約定的技術問題的,服務方應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10 服務方對委託方交付的樣品、技術資料保密不善,造成丟安、缺少、變質、污染或者損壞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11 服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者設備等有損壞危險時,應當中止工作而未中止工作、或採取適當措施也未及時通知委託方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8.12 服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委託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9.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9.2 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9.3 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9.4 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9.5 雙方也可以約定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0.1 技術服務:是指科學技術專家或者由專家組成的智囊團利用自己擁有的科學技術知識為他人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一項服務活動。

10.2 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但不包括建議工程合同和承攬合同。

10.3 技術培訓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合同。

10.4 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運用自己的技術知識為促成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而進行的介紹活動,並協助解決約定的技術問題而訂立的合同。

10.5 特定技術問題;是指需要運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的專業技術工作中有關改進產品結構、改良工藝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節約資源能耗、保護資源環境、實現安全操作、提高經濟效益等問題。

10.6 技術工作成果:是指服務方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和手段解

決特定技術問題所完成的、以科學技術知識為內容的工作。

10.7 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當技術服務合同實施完成後,雙方約定的通過何種標準和方式來驗收技術服務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附文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簽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驗技術服務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本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述技術祕密的技術內容、成果權益、收益分配、費用支付、違約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及其資料等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合同雙方就_________項目的技術服務(該項目屬_________計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合同性質

本合同屬於:

技術諮詢合同□

技術培訓合同□

技術中介合同□

第二條 服務項目名稱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內容、方式、和要求

技術指標和參數(或考核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服務質量、期限保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服務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1.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分以下_________個階段履行

第一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合同履行地點:本合同約定在_________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應約定履行地點,合同沒有約定的,推定在接受服務方所在地履行。

3.合同履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委託方為服務方提供如下條件:

提供資料、數據、樣品、材料等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等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上述條件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技術服務或者技術培訓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採用_________方式驗收,由_________方出具服務或者培訓項目驗收證明。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服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但因委託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除外。

2.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方式:鑑定會、專家評估,或由接受服務方單方認可即視為驗收通過。

第七條 報酬和支付方式

1.報酬:本項目報酬為(服務費或培訓費):______元。服務方完成專業技術工作,解決技術問題需要的經費,由_____方負擔

2.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按利潤_________%提成, 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按銷售額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八條 違約金或賠償損失額的計算

1.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_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_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服務方權利義務

(一)服務方權利

1.服務方有接受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材料及工作條件的權利;

2.服務方交付工作成果後,有接受委託方支付報酬的權利;

3.委託方逾期不領取工作成果的,服務方有處分其成果的權利,扣回委託方應當支付的報酬和請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4.委託方逾期不提供物質技術條件的,服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服務方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解決技術問題,保證工作質量;

2.傳授解決技術問題的知識;

3.服務方發現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材料或者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的約定的,及時通知委託方;

4.服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者設備有損壞危險時,應及時通知委託方;

5.服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需要保密的,應根據合同種約定的保姆範圍和期限履行保密義務;

6.技術服務合同標的在保證期間內發現服務質量有缺陷的,服務方應負責返工或採取補救措施。

第十條 委託方權利義務

(一)委託方權利

1.有權要求服務方完成指定的工作項目;

2.有權要求服務方傳授解決技術問題的知識;

3.有權利用服務方所完成的技術成果;

4.在服務方根本違約時,有權解除合同,要求服務方賠償損失或者支付違約金。

(二)委託方義務

1.按照約定接受服務方的工作成果,並支付報酬;

2.按照合同約定未服務方提供工作條件,完成配合事項;

實驗技術服務合同 篇5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何綠色食品原料優質油菜籽種植基地能夠嚴格按照《綠色食品原料優質油菜籽種植規程》的要求種植,使基地農户穩產增收,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1、甲方負責基地的開發建設、環保、產品適銷以及日常管理;乙方負責基地綠色食品原料種植技術的培訓、推廣,制定種植規程和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工作。

2、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技術服務費伍仟元整,簽訂合同時支付30%作為乙方經費,油菜籽收割後再支付餘下的70%。

3、甲乙雙方各安排兩名人員組成技術組,負責基地技術指導、諮詢和培訓、推廣工作。

4、甲方負責搞好基地規劃佈局和種植選定認定,做好以村為單位統一供種、連片種植工作,甲方按乙方制定的種植規程和質量控制標準,組織監督種植户進行生產。

5、甲方負責按綠色食品肥料和農藥使用準則,統一向農户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肥料、農藥,並由基地技術組農技人員負責統一指導農户科學、安全合理使用。

6、乙方對農業科學技術以及病蟲防治措施,必須達到每户至少有一人蔘加培訓的目標,經考核合格後頒發證書。

7、乙方負責對基地的農藥、肥料等投入的使用情況進行監控管理,不定期對土壤環境質量抽查檢驗,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使用的農資進行檢測,凡不符合標準的禁止使用。

8、乙方定期為種植户提供技術指導、諮詢,定期編髮生產技術指導材料和經營信息等資料。

9、責任追究。實行違規操作追究制,屬於過程管理、收購不及時或壓級壓價而造成基地環境被污染的優質油菜籽損失由甲方負責;屬於技術指導不力或技術指導錯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屬於農户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損失由農户自負。

10、本協議有效期五年,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實驗技術服務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求,需要乙方提供技術支持,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約定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要求和方式

1、服務內容和要求:

1.1乙方為甲方提供的金屬材料力學性能試樣進行力學性能分析並出具報告。

1.2乙方為甲方提供的金屬材料化學性能試樣進行化學元素分析並出具報告。

1.3乙方為甲方所使用的量具進行週期性檢定及校準。

2、服務方式:

2.1服務採用按次服務方式,並按實際服務次數計費,服務地點在乙方公司。

二、協議期限

本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期限屆滿前雙方協商是否續簽,未續簽的,期滿自動終止。

三、服務費用

1、服務費按照實際服務次數計費,具體服務次數以甲方要求和乙方實際提供服務為準。

2、服務費每月結算一次,在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務費用,以現金方式支付。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約定要求乙方完成服務任務,並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2、當甲方有需要時,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提供人員與設備資質證明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支付服務費用的,應按照未付部分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服務內容的,甲方有權不支付服務費用。

六、合同終止或解除

1、甲方因業務變化,無需乙方繼續提供服務的,需提前一週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2、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約定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協議。

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產生的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八、其他約定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章)乙方:______________(章)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實驗技術服務合同 篇7

技術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鑑於甲方(委託方)需要就_________技術項目由乙方(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服務項目名稱

1.1服務項目名稱是指技術服務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全稱。本合同的技術服務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服務項目的名稱)

1.2技術服務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技術的技術服務合同或技術培訓合同或技術中介合同。

1.3鑑於我國技術服務業的具體情況,技術服務合同的種類繁多複雜,法律上具體規定名稱的,只有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但技術服務的範圍遠不限於此,凡是當事人之間訂立的需要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合同,大都屬於技術服務合同。

第二條技術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2.1技術服務合同的標的體現為技術工作成果,主要有產品設計、工藝編制、工程計算、材料配方、設備改造、制定企業技術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經營管理、計算機程序設計和檢索、複雜的物理測試及化學測試、生物測試、複雜的產品或材料性能的分析鑑定、其他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工業化試驗和生產活動中完成的特定技術工作、以及技術培訓和技術中介合同。服務方可就上述技術服務內容向委託方提供技術服務。

2.2技術服務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具體做法、採用的手段和方式。雙方約定服務方可以通過產品設計、工藝編制、非常規理化測試分析、企業技術改造、材料鑑定分析、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技術中介活動等方式來提供技術服務。

2.3技術服務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術服務項目的難度、具體的技術指標、經濟指標以及實施效果。例如,為引進技術設備的安裝、調試以及關鍵部件的消化吸收,通過技術服務,使技術設備能夠達到某一種技術生活水平和某種標準。

第三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以及分階段履行的各階段的起止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託方協作事項應在______日內完成;服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完成技術服務項目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服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委託方所在地履行。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以工藝產品結構的設計、新產品、新材料性能的測試分析、新型或者複雜生產線的調試、非標準化的測試分析以及利用技術和經驗為特定技術項目服務等方式來完成。

第四條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4.1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服務方順利開展服務工作,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技術背景資料等。

4.2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向服務方闡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的要點,提供有關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原始設計文件及必要的樣品材料等;

(2)根據服務方的要求補充説明有關情況,追加有關資料、數據;

(3)提供給服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服務方開展服務工作提供場所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4.3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數據:(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數據)

4.4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如場所、交通、食宿等)

4.5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儘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和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服務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式

6.1鑑於技術服務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技術服務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範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着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6,2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服務成果採用鑑定會、專家評估的方式驗收,也可以約定由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鑑定。

第七條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雙方應明確約定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所應獲得的報酬。在本合同中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支付報酬元人民幣。

7.2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採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並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服務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等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實驗技術服務合同 篇8

服務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病毒名稱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託,為其載體構建、重組、擴增和純化_________腺病毒,腺病毒滴度_________pfu/ml。

第二條 費用及價格(人民幣)

1.病毒的載體構建、重組、擴增和純化所需的原料由甲方自行購買;

2.合同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所購買的甲方腺病毒產品及其一切複製品、衍生產品將只供乙方或乙方所能控制的實驗組中進行實驗研究,在任何情況下決不用於人類,決不用於以謀利(直接或間接)為目的的生物製藥以及臨牀分析等方面。

2.未徵得甲方授權或同意,乙方不能以任何名義將購買的腺病毒產品及其一切複製品、衍生產品轉移、出售或租借給他人使用。

3.保證乙方應用甲方腺病毒產品及其一切複製品、衍生產品進行的研究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不得應用甲方腺病毒產品進行有損於人類安全或其它非法目的的研究。

4.所有在研究過程中經本產品及其一切複製、衍生產品處理過之動物、植物、蛋類以及乳製品等均應妥善處理,決不可食用或出售。

5.乙方及乙方的課題組在發表文章中註明該重組腺病毒購自甲方,並將已發表文章複印一份給甲方。

6.甲方的腺病毒產品是由人5型腺病毒改造而來,在特殊情況下仍可能具有一定的致病性,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安全使用腺病毒原則。任何違反該原則而引起的實驗人員或其他人員的健康問題,甲方概不承擔法律責任。

7.若乙方不再應用本產品須將其銷燬或返還甲方。

8.乙方承諾在使用本產品的過程中不會做出任何有損於甲方的言論或行為。

9.乙方對其提供技術服務的病毒不得轉賣、轉送及商業化用途。

10.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腺病毒製品後,應立即將其分成小份裝於無菌的病毒凍存管中並低温保存於-20℃,避免反覆凍融而導致病毒滴度下降。由於使用不當引起的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所提供之腺病毒產品需經過嚴格的質量控制,其所攜帶的基因經過測序確證無誤。

2.甲方的腺病毒產品通過快遞公司送達乙方。

3.如果乙方對產品質量有任何異議,請在貨到後一週內及時與甲方聯繫,甲方將複核產品的質量狀況,並給予乙方滿意的答覆。

第五條 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技術服務工作,並向乙方提交下列成果及其報告:

1.成果:重組腺病毒,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

2.載體構建流程報告。

3.病毒重組及鑑定報告。

4.病毒顆粒數檢測報告。

5.病毒滴度檢測報告。

6.病毒純度hplc檢測報告。

第六條 付款方式

1.乙方在合同簽訂當日應當支付合同費用的1/3,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提交第六條所列的成果當天,乙方支付合同費用的1/3,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向乙方提交第六條所列的報告當天,乙方最後支付合同費用剩餘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時向乙方提交第六條所列的成果,每拖延一天,應向乙方償付合同金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2.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不得自行解除本合同,否則乙方總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法

乙方對產品質量有任何異議,在貨到後一週內及時與甲方聯繫,甲方將複核產品的質量狀況,並給予乙方明確的答覆。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的,由合同履行地所在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需增加的條款)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研究生導師: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驗技術服務合同 篇9

甲方:____

乙方: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技術支持及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信息技術支持及服務,期限為一年,從起至止。協議到期後,如果甲方希望繼續獲得乙方提供的技術支持服務,則另行簽訂服務協議。

二、服務期限內,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技術支持及服務,甲方支付乙方費用:總計人民幣(小寫):聯繫人:____總計人民幣(大寫):聯繫人:____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額服務費,協議正式生效。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技術支持及服務方式和內容如下:

1、電話技術支持服務提供7×24小時熱線電話服務,工程師在線提供信息技術問題諮詢和故障診斷。

2、網絡在線、Email技術支持服務提供7×24小時網絡在線、Email信息技術支持服務。

3、遠程在線診斷和故障排除

對於電話諮詢無法解決的問題,經甲方授權乙方可通過Internet遠程登錄乙方網絡系統進行系統維護和故障排除(需要系統和網絡的支持)。

4、現場技術支持服務

對於電話、在線支持等方式無法解決的問題,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提供技術人員現場故障診斷和排除服務。其他現場技術支持服務包括數據遷移、系統遷移,或者由於用户硬件原因重新部署系統等內容。服務期限內,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不多於6次的免費上門現場技術支持服務。如果此類現場技術服務1年內超過6次,乙方須視現有系統和實際情況酌情收取甲方操作費用,具體收費標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派員到達甲方完成技術服務離開時,甲方應於乙方提交的《工作單》上籤章確認其到達、離開時間。在此過程中如果發生食宿和交通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乙方合理之食宿和交通費用。

6、現場技術培訓服務

服務期限內,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不多於2次,每次不少於2小時且不多於4小時的免費信息技術培訓,培訓地點在甲方現場,培訓內容和培訓時間雙方協商確定。

四、甲方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信息技術支持及服務所涉及的各種資料和業務流程。

1、甲方應向乙方準確、及時地反饋遇到的信息化問題,使乙方能及時瞭解並解決問題。

2、甲方應按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相關服務費用。

五、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一經簽署,立即生效。

六、補充約定:

乙方應就甲方在服務期限內提供的各種資料和業務相關的一切業務細節、業務流程、業務邏輯(包括相關文件、資料)給予嚴格保密。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驗技術服務合同 篇10

甲方(服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生物重組技術服務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託,為其重組生物。

第二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合同總價_____元人民幣。生物重組所需的原料,包括生物的骨架質粒等由甲方自行購買。

2.付款方式:

(1)乙方在合同簽訂當日應當支付合同費用的___%。

(2)甲方向乙方提交成果當日,乙方再支付餘款。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甲方對其提供技術服務的生物不得轉賣、轉送及商業化用途。

2.甲方對其提供技術服務的生物的不擁有知識產權,包括髮表的文章、專利等。

3.甲方如果在限期內不能完成技術服務,乙方須提供生物穿梭質粒圖譜,由甲方鑑定其正確性,由乙方複核結果。如質粒無問題,則責任在甲方,甲方應返還乙方已交納的款項。

4.甲方應在_____年___月__日前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欲重組的生物穿梭質粒組由乙方提供,要求其總含量在ug以上,純度為。

2.欲構建的生物圖譜可由乙方自願提供。

3.重組生物的鑑定由乙方完成。

4.甲方提供的生物產品是由型生物改造而來,在特殊情況下仍可能具有一定的致病性,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安全使用生物原則。任何違反該原則而引起的實驗人員或其他人員的健康問題,甲方概不承擔法律責任。

5.乙方承諾在使用本產品的過程中不會做出任何有損於甲方的言論或行為。

6.乙方在發表文章中註明該重組生物由甲方提供技術支持,並將已發表文章複印一份給甲方。

7.如乙方不提供生物構建圖譜,而乙方提供的生物穿梭質粒,經雙方鑑定確係其影響到重組的結果,責任由乙方承擔,以預付款元人民幣作為對甲方基本材料費的賠償。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不按時向乙方提交成果及其報告,每拖延一天,應向乙方償付合同金額千分之的違約金。但無論如何,違約金金額不超過合同約定總價款的___%。

(2)甲方若違反了本合同保密條款,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3)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的責任

(1)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不得自行解除本合同,否則乙方須合同約定總金額的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未履行支付義務,則應按逾期天數每日萬分之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但無論如何,違約金不超過合同約定總金額的___%。

(3)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六條 產品質量

乙方對產品質量有任何異議,在貨到後日內及時與甲方聯繫,甲方將複核產品的質量狀況,並給予乙方明確的答覆。

第七條 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八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生物重組技術服務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式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驗技術服務合同 篇11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務方):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公安部《關於加強旅館業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有關旅館業治安管理和公安部關於貫徹執行《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標準的通知》的要求;乙方擁有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軟件及相應的硬件支持系統及服務;甲方對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採集及管理的需要。協議雙方一致同意:

1.定義

1.1 旅業系統或系統指_________________市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包括後台系統和前台系統。

1.2 後台系統指安裝在市局中心繫統內的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統公安局後台部分,其設備組成詳見附件。

1.3 前台系統指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統旅店前台部分,其設備組成詳見附件。

1.4 軟件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定義)。

1.5 軟件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於:a.源程序清單;b.不少於2份載有源程序和目標程序的磁盤;c.系統説明書、技術報告(含功能、編制依據、計算方法、教學模型、框圖等);d.用户手冊、使用説明;e.測試報告。

1.6 系統聯調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定義)。

1.7 _________市指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1.8 市局指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局。

1.9 市局中心繫統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務地點

2.1 _________________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賓館、飯店、旅館和招待所等旅業單位。

2.2 _________________市公安局的有關單位。

3.服務內容

3.1 建立旅業系統公安後台系統。

3.2 在_________市範圍內的各旅館業單位建立前台系統,並聯入市局網絡中心,實現住宿登記信息的定時、實時傳輸。

3.3 對旅店數據錄入人員和參與系統運行管理的公安幹警的技術培訓。

3.4 對系統進行日常運行維護。

4.費用收取

4.1 前台系統費用

4.1.1 前台系統經費由各旅業單位自籌,甲方代乙方收取款項後統一存入乙方開設的專門賬户。

4.1.2 乙方的_____標準

考慮_________市的實際情況,為擴大系統的推廣應用,每套全部費用最高限價_________元人民幣。

每套總價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包括:a.硬件設備費;b.系統軟件費;c.安裝調試費等。

每一旅業單位錄入人員的操作培訓費為最高每人不超過_________元人民幣。

每一旅業單位應支付的維修服務費由乙方與旅業單位商定,但應不低於_________元人民幣每月,該維修服務費由甲方代乙方按年一次性收取。

4.1.3 甲方代乙方收取的款項,應存入乙方下列專項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後台費用

4.2.1 乙方自行支付市局中心繫統設備的費用。

4.2.2 甲方下屬各分局和派出所所需設備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2 監督乙方與旅業單位簽署之合同及其履約情況。

5.3 提出系統需求。

5.4 提供本條下述乙方所需的有關資料:a.甲方現有技術力量和市局中心繫統設備配置情況。b.甲方轄區內使用前台系統的數量、安裝計劃、步驟、安裝時間、旅業單位的詳細資料(包括名稱、地址、電話、聯繫人、所轄派出所)。

5.5 代乙方收取前述第4.1.1條所及之前台系統經費及第條所及之維修服務費,並存入乙方開設之專門賬户。

5.6 指派專人協助乙方開展工作,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

5.7 組織幹警進行系統應用的技術培訓,協助乙方組織旅業單位錄入操作人員培訓。

5.8 組織系統聯調的後台系統部分。

5.9 負責系統驗收。

6.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按照甲方要求建設旅業系統。

6.2 提供已通過公安部檢測的_____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前、後台軟件。

6.3 保證附件2所列設備的質量符合旅業使用要求。

6.4 按照本協議第4.1.2各款所述之標準與各旅業單位簽訂《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技術服務合同》。

6.5 按照系統的建設進度要求,按時完成前台系統的安裝、調試。

6.6 投入本協議第4.2.1所及之系統所需的設備資金。

6.7 先安裝部分後台系統設備以保障系統的正常開通。

6.8 有權根據系統應用的發展,逐步添置後台系統設備,但不得影響系統的開通、使用。

6.9 完成後台系統軟件的安裝,並配合甲方進行系統聯調。

6.10 組織並實施前台系統錄入操作人員的操作培訓。

6.11 提供售後服務。

6.12 按照本協議第4.1條及其它有關約定收取前台_____費及培訓費。

6.13 組建能保證系統正常運行的培訓維護機構,並負責前後台系統的長期維護及後台系統工作人員的技術培訓。

6.14 系統安裝完畢並投入正常運行後,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軟件技術資料。

7.系統的建設實施進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始前後台系統的實施與建設,具體實施計劃由雙方另行協商規定。

8.軟件技術標準

軟件應按照公安部《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標準的通知》(公通字[1999]100號)文件要求,通過公安部指定檢測機構的檢測,其功能應符合公安部《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標準的通知》要求的功能。

9.驗收標準和方式

9.1 在後台系統安裝調試結束、前台系統安裝10家、乙方跟蹤運行10日後,甲方應派員對系統進行驗收。

9.2 驗收標準

按本產品的企業標準和軟件功能清單驗收。

9.3 驗收方式

9.3.1 採取隨機選點(一般選8 - 10個具有代表性的旅業單位)的方法,在甲方所在地驗收。

9.3.2 對分期實施的地區,只對首批安裝的系統進行驗收。對首批驗收合格後新增的用户,不再進行驗收工作,即視為驗收合格。

9.4 驗收合格後7日內,甲方應簽發驗收合格證給乙方。如驗收不合格,雙方應委派代表共同檢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並在規定時間內(該時間視具體情形由雙方另行商定)由責任方自行解決。

10.售後服務

11.保密條款

11.1 協議雙方保證,基於本協議從另一方獲得標有祕密或專有標記的信息或在合作過程中從另一方獲取的知識,這些知識包括技術、商業或者管理等方面,應當對之保密。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或本協議履行完畢之後,任何一方不得利用這些知識或信息,不得向他人披露。

11.2 對能以文件證明屬下列信息的,不承擔保密責任:a.從第三方合法得到的信息;b.在執行本協議時已公開的信息或在不違背本協議規定下公開的信息;c.受讓方自行獲取或開發的,且沒有利用出讓方的保密信息;d.經同意可以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

11.3 雙方同意,其所屬員工和附屬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承擔相應的保密責任。

11.5 雙方應當視彼此之間的商業關係為機密,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這種商業關係披露給第三方。

11.6 法律、司法判決規定的必須披露的信息,不受本協議第11條的限制。

12.不可抗力

就不能或延遲履行本協議之下的義務(支付款項除外),各方對本協議約定的責任或作出的承諾因下列原因而免除:戰爭、內戰、_____、停工、禁運、聯合_____、軍事或_____政權、_____、外地入侵、_____、國民_____、暴徒的暴力或破壞等行為,且雙方在此同意本協議中約定的日期或期限進行延長。

不可抗力亦包括超出要求以不可抗力免責一方之合理控制的事件。不可抗力的情形應當是不能預見的,或能預見但經合理的努力後仍不得避免。不可抗力必須是發生在協議簽訂之後,並阻礙了主張不可抗力一方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13.期限或終止

13.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其終止期限為旅業系統建設完畢之時。除第13.2條所做規定外,第10條定義的售後服務,第11條定義的保密責任,將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

13.2 基於重要的原因,任何一方均有權終止本協議。該重要原因為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實質義務,且在考慮了各種特別情形及雙方利益的情況下,其違約程度已使守約方不能指望違約方正常終止履行本協議。

13.3 終止本協議的通知應以掛號郵件送達。如果此通知及時郵寄,則推定為及時送達。

14.其他事項

14.1 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補充,附屬協議及工作程序之改變,當由雙方以書面形式共同制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 如果本協議之任何條款的一部分為無效或失去效力或不得履行,則其從本協議中排除。本協議繼續有效並在法律的最大範圍內得以執行。

14.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下的權利及義務整體或部分讓與給第三人。

14.4 本協議並不形成雙方之間的合夥、代理或合資關係。

14.5 對他方違約或其過錯責任追究權利的放棄並不能被認作是放棄對其後續違約行為責任追究權利的放棄,一方延遲行使權利亦不得被視為放棄其權利。

14.6 本協議包括下列的附件構成雙方之間的整體協議,並取代所有以前口頭或書面的協議以及以前有關本項目的所有備案通訊資料。

14.7 本協議中的條款標題及目錄,只為引用上的方便,並不影響條款的解釋或組成。

14.8 本協議由以下《附件》補充,後者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驗技術服務合同 篇12

項目名稱:

委 託 人:

(甲方)

受 託 人:

(乙方)

簽訂地點: 省 (市) 市、縣(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北京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

填 表 説 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由技術合同登記處填寫。

二、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培訓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知識、技術、經驗和信息為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進行聯繫、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並對履行合同提供服務所訂立的合同。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屬技術服務,此條款填寫特定技術問題的難度和範圍,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及效益情況,具體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屬技術培訓,此條款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以及培訓計劃、進度。

屬技術中介,此條款填寫中介內容的要求。

五、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資料、文件及其它條件,雙方協作的具體事項。

六、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為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

項目的技術服務(該項目屬

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受託方為委託方設備提供以下維護服務:

1. 軟、硬件維護服務

2. 系統軟件及PTF安裝服務

3. 電話詢訪服務

4. 設備搬遷技術支持服務

5. 特殊情況現場值班服務

詳見原件

二、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 甲方機房環境符合IBM規範要求

2. 甲方提供服務場地和服務機時

3. 甲方及時向乙方通知設備故障情況

4. 甲方向乙方提供設備型號配置

詳見原件

注:本合同書標有※號的合同條款按填寫説明填寫

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履行。

四、驗收標準和方式

技術服務或者技術培訓按 ∕ 標準,採用

∕ 方式驗收,由 ∕ 出具服務或者培訓項目驗收證明。

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為 。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問題除外。

五、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 本項目報酬(技術服務報酬、培訓或中介服務報酬,大寫): 元。

(二)支付方式

①一次總付 元,時間:

②分期支付 元,時間:

元,時間:

③其它方式:

六、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二)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和解或調解不成,可採取仲裁或司法程序解決。

(一)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雙方約定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它

委託人(甲方) 名稱(或姓名) (籤 章) 技術合同專用章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籤 章)

委託代理人 (籤 章)

聯繫(經辦)人 (籤 章)

住 所

(通訊地址) 郵政

編碼

電 話 傳真

開户銀行

帳 號

受託人(乙方) 名稱(或姓名) (籤 章) 技術合同專用章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籤 章)

委託代理人 (籤 章)

聯繫(經辦)人 (籤 章)

住 所

(通訊地址) 郵政

編碼

電 話 傳真

開户銀行

帳 號

印花税票粘貼處

登記機關審查登記欄:

經辦人: 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專用章)

年 月 日

實驗技術服務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技術服務項目: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第一條 服務項目名稱

1.1 服務項目名稱是指技術服務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全稱。本合同的技術服務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服務項目的名稱)

1.2 技術服務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__技術的技術服務合同或技術培訓合同或技術中介合同。

1.3 鑑於我國技術服務業的具體情況,技術服務合同的種類繁多複雜,法律上具體規定名稱的,只有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但技術服務的範圍遠不限於此,凡是當事人之間訂立的需要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合同,大都屬於技術服務合同。

第二條 技術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2.1 技術服務合同的標的體現為技術工作成果,主要有產品設計、工藝編制、工程計算、材料配方、設備改造、制定企業技術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經營管理、計算機程序設計和檢索、複雜的物理測試及化學測試、生物測試、複雜的產品或材料性能的分析鑑定、其他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工業化試驗和生產活動中完成的特定技術工作、以及技術培訓和技術中介合同。服務方可就上述技術服務內容向委託方提供技術服務。

2.2 技術服務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具體做法、採用的手段和方式。雙方約定服務方可以通過產品設計、工藝編制、非常規理化測試分析、企業技術改造、材料鑑定分析、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技術中介活動等方式來提供技術服務。

2.3 技術服務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術服務項目的難度、具體的技術指標、經濟指標以及實施效果。例如,為引進技術設備的安裝、調試以及關鍵部件的消化吸收,通過技術服務,使技術設備能夠達到某一種技術生活水平和某種標準。

第三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以及分階段履行的各階段的起止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託方協作事項應在________日內完成;服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日內完成技術服務項目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 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服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委託方所在地履行。

3.3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以工藝產品結構的設計、新產品、新材料性能的測試分析、新型或者複雜生產線的調試、非標準化的測試分析以及利用技術和經驗為特定技術項目服務等方式來完成。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4.1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服務方順利開展服務工作,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技術背景資料等。

4.2 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向服務方闡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的要點,提供有關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原始設計文件及必要的樣品材料等;

(2)根據服務方的要求補充説明有關情況,追加有關資料、數據;

(3)提供給服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服務方開展服務工作提供場所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4.3 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數據:(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數據)

4.4 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如場所、交通、食宿等)

4.5 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儘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 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 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和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服務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 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6.1 鑑於技術服務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技術服務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範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着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6.2 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服務成果採用鑑定會、專家評估的方式驗收,也可以約定由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 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鑑定。

第七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 雙方應明確約定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所應獲得的報酬。在本合同中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支付報酬  元人民幣。

7.2 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採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並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 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服務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等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委託方違反合同約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務方的工作成果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

8.2 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和工作條件、影響工作質量和進度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約定的物質技術條件的,服務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由此給服務方造成的損失。

8.3 委託方遲延接受工作成果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和保管費;委託方逾期六個月不領取工作成果的,服務方有權處分工作成果,從所獲得的收益中扣除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後,剩餘部分返還委託方,所獲得的收益不足抵償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委託方補齊不足部分。

8.4 服務方發現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材料或者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及時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補充、修改或者更換,委託方接到通知後未按期作出答覆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5 服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者設備等有損壞危險時,應當中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委託方或者提出建議,委託方應在約定期限內作出答覆,委託方未按期答覆的,委託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6 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或者服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需要保密的,可以在合同呆約定保密範圍和期限以及各方應承擔的保密義務,委託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7 服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減收或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8 服務方遲延交付工作成果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服務方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樣品及已收的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9 服務方的工作成果、服務質量有缺陷,委託方同意利用的,服務方應減收報酬並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工作成果、服務質量有嚴重缺陷,沒有解決合同約定的技術問題的,服務方應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10 服務方對委託方交付的樣品、技術資料保密不善,造成丟失、缺少、變質、污染或者損壞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11 服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者設備等有損壞危險時,應當中止工作而未中止工作、或採取適當措施也未及時通知委託方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8.12 服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委託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9.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9.2 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9.3 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9.4 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9.5 雙方也可以約定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0.1 技術服務:是指科學技術專家或者由專家組成的智囊團利用自己擁有的科學技術知識為他人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一項服務活動。

10.2 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但不包括建議工程合同和承攬合同。

10.3 技術培訓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合同。

10.4 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運用自己的技術知識為促成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而進行的介紹活動,並協助解決約定的技術問題而訂立的合同。

10.5 特定技術問題:是指需要運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的專業技術工作中有關改進產品結構、改良工藝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節約資源能耗、保護資源環境、實現安全操作、提高經濟效益等問題。

10.6 技術工作成果:是指服務方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和手段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完成的、以科學技術知識為內容的工作。

10.7 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當技術服務合同實施完成後,雙方約定的通過何種標準和方式來驗收技術服務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附文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審批部門意見

審批部門:(簽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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