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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諮詢服務合同(精選19篇)

簡單的諮詢服務合同(精選19篇)

簡單的諮詢服務合同(精選19篇)

簡單的諮詢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建設工程事務服務諮詢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諮詢服務項目及服務範圍:

理;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一切證件(原件),乙方負責資料報批所需建造師、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材料員和資料員的培訓及交費。乙方負責資料整理及裝訂,在整理過程中的一切複印、裝訂及交通費用均有乙方負責。如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符合申報要求,經乙方提示,甲方拒不更改的,出現申報材料返回重新整理的裝訂費由甲方負責。凡因甲方提供虛假證件及資料造成乙方連帶責任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二、收費標準:該服務代理項目服務代理費壹拾叁萬元,合同簽訂後一次性付清合同額。該款分兩次付清,合同簽訂後甲方付捌萬元整,待資質批准後、報省安全生產許可證批覆前再付剩餘伍萬元整。

三、時限要求:

甲方提供完整的原件並和乙方簽訂代理協議後,乙方需在一百二十日內完成以上所有證件,如甲方資料不齊全造成時間推遲則協議工作天數順延。如乙方給甲方代理未被批准,則乙方退回收取甲方費用。

四、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則違約方賠付另一方本協議代理服務費的50%為違約金。如甲方提供虛假資料造成該宗服務項目中斷,則視為甲乙雙方協議終止,則乙方終止前收取的服務費概不退還。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再另行商議。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的諮詢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擬將____相關諮詢事宜委託乙方代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署本合同:

一、諮詢範圍

甲方就____8___相關問題接受乙方諮詢。

二、服務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諮詢服務至甲方完成___8_8__8為止。

三、諮詢服務費

雙方經協商後確定,乙方向甲方提供__8__8_項目相關問題的前期諮詢費用共計人民幣50000.00元(大寫:伍萬圓整)。待項目實現預售銷售時雙方就其餘諮詢費用協商後支付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前期諮詢服務費用的50%,在甲方與聯建方簽署正式合作協議時支付剩餘的50%。

四、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在市區辦理甲方委託的諮詢事務,乙方按諮詢服務費用的20%收取差旅費,已經包含在第三條的費用裏面。

乙方工作人員如需到重慶市市區外進行與本合同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工作人員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並經甲方同意後,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工作人員出差後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乙方工作人員在進行與甲方委託辦理的諮詢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

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查檔材料複印費、閲卷材料複印費、特快專遞費、國際電話費、專家論證會費等費用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在乙方承辦工作人員沒有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要求乙方更換承辦人員。

2、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承辦人員介紹有關委託諮詢事務的情況,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3、甲方應當積極配合承辦人員工作。

4、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和承辦人員進行違法違紀活動。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向甲方瞭解委託諮詢事務及情況,並要求甲方安排知悉與委託諮詢事務有關情況的人員與承辦人員晤談,提供與委託諮詢事務有關的全部材料,併為達成上述目的提供一切便利。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案件材料為真實全面的材料,無隱瞞和惡意刪減篡改,無法律上的瑕疵。

3、乙方同意並保證,當承辦人員未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將另行指派人員繼續履行合同義務。

4、乙方應當勤勉盡職,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

七、違約責任

服務期限之內,若甲方單方解除(終止)合同,已支付給乙方的諮詢費不予退還,未交足的應予補足;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已收取諮詢費退還甲方。

八、爭議的解決

甲方與乙方之間就本合同簽訂、履行發生爭議的,乙方可以直接與甲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選擇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工作完成時止。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加蓋公章或者雙方委託的簽約代表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的諮詢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先生/女士)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議,共同達成如下合同內容,以供雙方遵守。

一、乙方提供服務

乙方為甲方提供赴美生子諮詢服務及月子安全服務;

乙方對甲方個人隱私執行嚴密的保護措施,一對一服務,杜絕個人信息泄露;

乙方提供業內領先的7_24小時安全中心值班人員專業的應急諮詢

服務;

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出國護照、簽證等手續及訂購優惠的國際、國內航線機票;

甲方簽約後獲得乙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務,服務的內容參見《月子中心 服務細節確認單》(部分套餐或客户附加要求除外);

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將同時獲得美國移民、美國房產、美國留學、特色旅遊的 諮詢服務;

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將享有“寶貝家百企聯盟”會籍資格,並享有會員的一切 權益;

乙方將在國家法律允許範圍內,協助甲方申請相關優惠政策。

二、合同生效及付款、退款:

1、甲方選擇的服務套餐預算級別為:( )套餐 寶貝家鑽石定製型套餐: $500,000起寶貝家貴賓尊享套餐: $300,000起套餐預算明細見乙方公開發布的《套餐資費預算》及《月子中心服務細節確認單》。本合同金額以雙方最終確認,甲方所有應在國內實際支付的金額為準。

2、 乙方有權在不同時期根據運營成本和市場的情況對套餐價格作出調整。所有的套餐價格均以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的價格為準。

3、 付款:

首付款及餘款(全部國內支付):

3.1、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支付簽約首付款,即本合同所選套餐預算金額的( )% 計( )元。

3.2、在乙方交付往返機票及全部出國手續之日,甲方應支付餘款計( )元。

3.3、甲方所有付款,以乙方公司蓋有財務收款專用章的票據為唯一憑證。

4、 合同終止 :

4.1、甲方於預產期前60天以上在中國生產或流產的(需提供區級以上醫院住院證明及賬單原件)的;

4.2、甲方被海關原機遣返(需提供搭機證明)的;

4.3、甲方因簽證拒籤原因(需提供拒籤後的護照原件)的;

4.4、本章節下條(第4.5條)所列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約定的。以上原因乙方退還甲方預繳的定金及相關付款(已發生的簽證費、POS機手續費等除外)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相關錢款的退還在經甲乙雙方書面退款要求並核實後,10個工作日內退還。

4.5、不可抗力的因素。本合同生效後,發生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預防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國家政策改變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因不可抗力合同終止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6、醫院和醫生

乙方不提供醫療服務。甲方享有充分的自由選擇醫院、醫生為其提供醫療務的權利,甲方應通過和正規的美國醫院簽署合同來保障自身權益,乙方不對甲方和醫院、醫生之間可能產生的糾紛或事故承擔任何責任,但將努力協助甲方解決或有糾紛或事故,期間產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應甲方要求,乙方可以根據過往的經驗為甲方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信息查詢。

三、合同確認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自合同各方代表簽字蓋章並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2、雙方在簽署或執行本合同中的所有分歧,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裁決。但該等行為並不影響非訴爭事項的履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簡單的諮詢服務合同 篇4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簡稱乙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項目的市場調研服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市場調研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以雙方確認的_________類產品市場研究計劃書,作為依據。

(一)甲方承擔的權利和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七條執行。

1。闡明諮詢的問題。甲方首先要向乙方説明具體的諮詢項目及要求,甲方履行這一任務是乙方進行分析論證的出發點。

2。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數據。甲方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應全面,詳細。

3。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支付報酬。前者既是甲方的義務,也是其權利;後者是甲方的基本義務。

4。有權無條件的瞭解乙方的項目進展情況並監督工作質量。

5。甲方如發現乙方的調查結果不真實,有權按照《合同法》中的違約條例處理。

(二)乙方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八條執行。

1。負責項目的設計、試訪、執行、分析與質量控制。

2。按照約定完成諮詢報告或者解答問題。乙方要儘可能地收集與諮詢對象有關的信息,利用自己的技術知識和經驗,為甲方的’技術項目的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參考方案,提出具有較高水平和參考價值的諮詢報告和意見。

3。保證提出的諮詢報告達到約定要求。諮詢報告是甲方進行項目決策的主要依據,這就要求乙方在技術諮詢工作中,要採取嚴肅認真的態度,力求諮詢報告的先進性、可行性。

4。整個項目結束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數據報告、口頭報告、及實地技術報告等(具體況按計劃書要求為準)。

5。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五條款,取得項目費用。

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

三、研究項目報告和資料的_工作:

1。本調研項目的成果特指乙方因完成本協議項下市場調研工作而形成的所有分析報告、分析數據、分析結論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將上述報告、數據、結論向第三方提供並從中獲利,但甲方有權自行使用。

2。本條第2款所約定之保密,期限為_________,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保密期限不受本協議有效期的限制。在該保密期限屆滿後,乙方仍尊重並保證不侵犯甲方因本調研項目獲得之成果及其所附的一切權益。

3。乙方應告知並以適當的方式要求其與本調研項目之僱員遵守本條規定,若參與本調研項目之僱員違反本條規定,乙方應承擔連帶責任。

四、研究成果的評價方法:

(一)調研項目內容、形式、驗收標準和進度要求:_________。

(二)調研項目的進行:

1。甲方有權對乙方為調研項目所做工作進行無條件的監督檢查,乙方同意在調項目進行過程中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2。乙方應如實將調研項目的進行情況以及在項目進行中遇到的問題和取得的進展及時向甲方報告。

(三)調研項目的完成驗收:

1。乙方應按照協議及計劃書約定的方式及進度進行調研工作,並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按照協議和計劃書的約定時間、地點、方式向甲方提交調研報告及有關文件;

2。甲方在收到乙方調研報告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按照計劃書的約定的標準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但甲方認為調研報告經過補充或修改能夠達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照甲方要求修改完成並提交甲方,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協議費用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協議簽訂後_________日內甲方付給乙方本協議費用總金額_________%的預付款;

3。乙方按照本協議及附件約定如期完成項目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於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付清本次項目費用之餘款。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九條執行執行。在項目進行過程中,甲方有權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審查,如發現與合同要求不符,有權向乙方提出置疑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經雙方協議後達成一致解決方案。

2。因不可抗致使違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百一十八條執行。未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出現,如乙方違背計劃書有關條款,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關係,並收回預付款。

3。當事人一方違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一十二條執行、第一百一十三條執行。如乙方調查中出現不真實的情況,由此所導致的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並且負責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4。對於接觸到的項目資料,做好_工作。如因泄密給甲方帶來的任何損失,乙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5。甲、乙雙方同時違約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二條執行。

6。因質量問題違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三條執行。

7。甲、乙雙方當事人,若無正當理由而解除項目合同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百一十六條執行。

七、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意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節解決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按司法程序解決。

八、其他(含中介方權利、義務、服務費及支付方式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簽訂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簽訂之日生效,任何於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於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

3。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但若附件與本協議相牴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4。本協議包括如下附件:_________

5。計劃書:_________

6。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諮詢服務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決定在企業管理、品牌企劃、產品定位、市場調研、營銷渠道建立、加盟商管理等企業運作、品牌管理事項方面聘請乙方作為管理諮詢顧問,乙方同意擔任甲方的諮詢顧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貼身顧問的服務內容、方式和費用

乙方提供的貼身顧問服務分為日常諮詢服務和專項顧問服務兩大類。日常諮詢服務為基本服務;專項顧問服務為選擇性服務,是在日常諮詢服務的基礎上,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利用自身專業優勢,就特定項目提供的深入管理諮詢服務。

(一)日常諮詢服務內容

1.相關資訊諮詢:利用_________網及時發佈與企業品牌運營相關的國家政策、營銷經營策略等,併為企業品牌運營提供相關的流行資訊、品牌諮詢、經營管理諮詢等服務,幫助企業正確理解與運用。

2.品牌動態發佈:利用_________網絡平台自身豐富的資源優勢,為企業提供及時發佈各類品牌的發佈和推介的信息(須經____網絡部進行技術處理)。

3.品牌管理諮詢:為客户提升品牌管理能力、降低品牌運作成本、進行品牌策劃、產品策劃等內容提供諮詢。

4.企業戰略諮詢:利用_________網提供宏觀經濟、產業發展的最新動態以及行業信息和有關研究報告,併為企業提供公司業務所涉及的業務指南。

(二)日常諮詢服務費用及收費方式

1.甲方作為乙方貼身顧問特色會員享有日常諮詢服務內容,乙方作為甲方聘請的常年管理諮詢顧問,甲方向乙方交納會員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季度。

2.甲方作為乙方的網絡商務會員,甲方只須向乙方交納會員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年,每月承擔費用_________元,即可成為享受具有各種不同專業特長的專家為您提供的專業化日常諮詢服務內容。

(三)專項顧問服務

1.產品定位諮詢:針對產品設計和定位提供品牌設計線路策劃和產品結構策劃服務

2.品牌形象諮詢:針對品牌視覺系統建設(即品牌企劃)提供品牌LOGO設計,公司網站設計(整體CI/VI設計)、廣告主題、活動促銷形象設計、店櫃形象、裝修設計、為企業媒體宣傳、時裝發佈提供組織策劃和B2B服務方面的諮詢服務。

3.市場調研諮詢:針對企業不同需求進行品牌商品調查研究、品牌零售終端調查研究、品牌目標消費羣體調查研究、品牌市場分銷渠道調查研究、品牌運作管理團隊調查研究方面的諮詢服務。

4.企業管理諮詢:品牌管理、設計管理、生產管理、營銷管理、特許經營管理、店鋪管理、物流信息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服務管理、管理培訓。

(四)服務方式:專項顧問服務的方式,由雙方根據實際需要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確定。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配合乙方工作,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2.向乙方提供有關企業現狀、品牌風格定位、運營狀況等品牌運作、企業管理方面顧問諮詢所需的基本資料和相關信息等,並確保真實、準確、完整。

3.按雙方協定及時向乙方支付除常年管理諮詢費用以外的其他相關費用。

4.正確使用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網絡平台,妥善保管用户密碼,不得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5.甲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給甲方的材料與文件,以及轉載從乙方_____網上獲得的信息。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面、及時地履行本合同。

2.乙方承諾不接受任何針對甲方的敵意業務委託,並將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利益。

3.乙方謀求與甲方進行長期穩定的業務合作,負責建立維護_________網絡平台,確保其正常運行。

4.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與文件。

三、協議的效力與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後,除雙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協議。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均須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未盡事宜,經雙方磋商後,可另立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付_________網會員用户名和密碼,開始為甲方提供顧問服務。

5.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__個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諮詢服務合同 篇6

合同登記編號:_______

諮詢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和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的諮詢服務行為,特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四、驗收標準和方式

五、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六、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服務項目類別報酬為:_________元/月。

注: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所造成的其他相應開支,由甲方負擔。

(二)支付方式

①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方先支付乙方_________月的服務費;

②以後每隔一個月後的_________日前,甲方再支付乙方_________月的服務費,以此類推;注:如甲方拖延支付報酬,則乙方有權自主決定終止該合同。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訴(或者可先簽訂仲裁協議)。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簽章)

服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簡單的諮詢服務合同 篇7

甲 方:通信地址:

乙 方:

通信地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本合同,並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二、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授權乙方為其編寫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乙方提供的諮詢服務範圍僅限如下:

1、為甲方 項目編寫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不進行專家評審)。

2、為甲方提供相關的諮詢服務。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積極協助乙方提供本公司及項目相關信息,不得向乙方提供虛假、不實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信息。

2、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任何資料信息泄露給第三方,並保證不得將乙方撰寫的文本資料用於本合同服務範圍以外的任何場合,否則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五、乙方的責任

1、乙方在甲方提供完整資料且該合同生效後次日起 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電子文檔初稿,在甲方確認無誤或提供完相應補充資料後次日起 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正式文本一式四套。

2、乙方提交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符合《可行性研究指南》的要求。該報告在本次使用過程中,如按規定需要修改,乙方在甲方提供相應資料後配合修改。

3、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保密資料信息泄露給第三方,除相關主管部門外,否則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六、費用的支付

1、本合同所涉及的費用的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

2、本合同總費用為:人民幣萬元整。

3、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甲方立即支付 人民幣萬元整給乙方作為預付款,乙方向其出具收據,乙方收到預付款同時本合同生效(現金支付立即生效,轉賬支付以實際到達乙方賬户時間為生產時間);在提交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時,甲方將剩餘款項人民幣萬元整立即交納給乙方,乙方為甲方開具正式發票,甲方將相應收據退還乙方或該收據就此作廢。

七、乙方發生的通訊、交通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發生的通訊、交通以及向有關部門交納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合同提前解除的約定:

如果簽訂本合同後,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應付給對方違約金即總費用的20%。

九、乙方免責的約定: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寫材料,甲方確認無誤後,意味着甲方認可乙方撰寫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實情況,並對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如果因為材料不真實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十、乙方和甲方在執行合同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一、由於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災,水災,地震,雷擊等自然災害或者罷工、戰爭、政府強制措施、政府政策變更等原因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雙方不負違約責任,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合同履行時間相應延長,並由甲乙雙方協商補救措施。

十二、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並於乙方收到預付款時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僅為甲方項目編寫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不需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為前提簽訂。

3、該項目雖為項目,實為建築與公用工程項目,經甲方確認乙方資質專業內容符合項目後簽訂。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諮詢服務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協議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對進行諮詢服務工作,乙方向甲方提供諮詢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口頭諮詢、電話諮詢、書面報告等,最終在雙方約定期限內乙方以報告形式交付甲方。

二、費用及付款方式

1、本項目服務價款共計。

2、協議簽訂一週內甲方支付總金額的作為前期調研費用,即 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此費用為乙方進行前期調查、收集及整理資料的必需費用,即甲方對報告產生爭議情況下亦不退回。

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前期調研費用後個月內完成相關調研工作,提交報告後,甲方支付總金額的 50 %,即 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

三、雙方的責任

1、雙方在合作中所獲取的任何信息,一切交換的資料均屬保密資料,除非事先聲明並得到書面確認,否則均不能對外公開。

2、每一方僅向對方授予所指定的權利,並未授予任何其它權利(例如對外公開或使用乙方提供服務所採取的方式、方法、相關技術、材料等);

四、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執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則提請濟南仲裁委員會裁決。

五、其他事項

本協議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諮詢服務合同 篇9

承運人:

包機人:

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運人作為包機人指定的包機及相關服務的承接單位,為包機人提供有償的包機及相關服務。雙方應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在同等條件下,承運人應優先為包機人提供服務。

第二章 付款與對賬

第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確認的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三條 包機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向承運人支付包機預存款人民幣 萬元(人民幣大寫圓整)。逾期未完成付款,則視為包機人違約,合同終止。

第四條使用美金支付預存款的客户,按合同生效之日固定匯率進行人民幣換算。直至合同終止之日,根據餘款結算方式(詳見附件二)完成結算後,以合同生效之日固定匯率換算回美金,退還客户。

第五條 包機人在合同到期時,未能使用完的預存款,按承運人餘款結算方式中的餘款結算方法結算。

第六條包機人預定飛行時,需另行與承運人簽訂預存款大客户包機服務對賬單,執行本協議中約定的服務內容和價格原則。包機款根據每次飛行的包機對賬單在包機人支付的預存款中扣除。預存款大客户包機服務對賬單及其傳真件具備與本合同相同之法律效力。

第七條 客户每次飛行前,需保證其預存款餘額足夠支付該次飛行的包機款。如不足,需先續存預存款,不允許欠款飛行。

第八條在合同有效期內,客户可續存預存款,續存不限定金額。續存後,客户仍享受原合同中籤訂的優惠條款。當客户預存款餘額為零或欠款時,客户需在10個工作日內續存預存款,以保證預存款大於零,否則該大客户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章 包機收費內容與標準

第九條 包機收費

包機收費由飛行小時費、常規附加費、特殊附加費構成:

(一) 飛行小時費

(1) 任務小時費和調機小時費:承運人按雙方約定優惠價格為包機人提供包機服務(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三);

(2) 包機人合同有效期內,如承運人新增機型,則包機人按承運人新機型對應價格政策計價;

(3)包機人合同有效期內,因承運人下調其價格,使包機人享受的大客户價格高於承運人對應的適時大客户價格時,則包機人可使用承運人對應的大客户價格計價;如承運人上調其大客户價格,則包機人享受的優惠價格不變;

(4)包機人合同有效期內,如承運人增加各機型基地設置,則包機人可按照承運人適時的基地計價;如承運人減少各機型基地設置,則包機人享有的基地數量保持不變。

(二) 特殊附加費

航段變更費、時刻變更費、額外機組費、加急費、特殊機場費,根據包機人實際發生費用情況收取。

(三) 其他費用

如通訊費、除冰費、機庫使用費、特殊餐食費、氧氣瓶費用等,根據包機人實際發生費用情況收取。

第四章 包機服務預定與執行

第十條包機人與承運人簽訂包機合同後,可享受承運人提供的標準服務;如包機人需承運人提供額外服務,則包機人應根據實際發生費用向承運人付費(詳見“規定”)。

第十一條 包機人在預定包機時應遵守民航及空管單位的相關規定,以及各國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詳見“規定”)。

第十二條包機人在預定國際包機時,應符合對應航線的申請時限規定,如不符合航線申請時限而包機人堅持申請,應先簽訂並履行國際航線申請協議(詳見“規定”)。

第十三條 雙方指定責任人負責處理由包機產生的相關事宜,原則上僅由雙方指定的責任人就包機相關事宜進行聯絡。

第五章 包機服務合同的變更、中止、解除

第十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合同條款不得變更。

第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其中一方要求中止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出現以下情形時,任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但提出合同解除一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一) 未經承運人同意,包機人將飛機轉租;

(二) 包機人或承運人將本合同涉及的服務、價格、旅客資料或其他內容向外泄漏;

(三)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或民航有關政策調整,或發生其他不可抗力等特殊情況,雙方不能就合同變更取得一致意見,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實際履行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民航有關政策;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七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在承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合同中未涉及的條款以《包機運輸規定-SMD-P-20_03-00001》(以下簡稱“規定”)中規定的內容為準,《規定》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其原件或傳真件與本合同內容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本合同及《規定》未提及的其它事項,按國家與民航有關法律法規辦理,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或因此合同產生爭議的,在承運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因包機人原因造成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承運人免責。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條承運人免費贈送包機乘客每人每航段價值人民幣200萬元的保險(詳見規定)。若包機人提出額外增加保險額度,承運人可協助辦理,但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包機人自行承擔。

第二十一條 免費贈送保險注意事項

包機方需在航班起飛前1個工作日16:00之前,按承運方及保險公司要求,提供旅客詳細信息,以便承運方為包機旅客申請辦理保險。如因包機方逾期未提供旅客詳細信息或起飛前增加或者變更旅客名單,承運方將不承諾提供免費贈送保險,且由此產生的不利法律後果,由包機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乘機人出入境攜帶行李物品應嚴格遵照相關法律規定,尤其是進境時應嚴格遵守海關驗放標準,詳細內容請參照《規定》第十七章第九十七條。

第二十三條包機人在使用包機服務時,應遵守相應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及相應機場的規定,由於包機人或旅客違反上述法律法規造成的不良後果,承運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包機人和承運人各執一份,合同和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備註:此預存款計費折扣按照20_年500萬級別優惠折扣來計算,即按照散客任務飛行單價的9.5折來計算。

承運人賬户信息

人民幣款項:(¥)

北京 開户名稱

開户銀行

美金款項($) 開户名稱 開户銀行

簡單的諮詢服務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決定在企業管理、品牌企劃、產品定位、市場調研、營銷渠道建立、加盟商管理等企業運作、品牌管理事項方面聘請乙方作為管理諮詢顧問,乙方同意擔任甲方的諮詢顧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貼身顧問的服務內容、方式和費用

乙方提供的貼身顧問服務分為日常諮詢服務和專項顧問服務兩大類。日常諮詢服務為基本服務;專項顧問服務為選擇性服務,是在日常諮詢服務的基礎上,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利用自身專業優勢,就特定項目提供的深入管理諮詢服務。

(一)日常諮詢服務內容

1.相關資訊諮詢:利用_________網及時發佈與企業品牌運營相關的國家政策、營銷經營策略等,併為企業品牌運營提供相關的流行資訊、品牌諮詢、經營管理諮詢等服務,幫助企業正確理解與運用。

2.品牌動態發佈:利用_________網絡平台自身豐富的資源優勢,為企業提供及時發佈各類品牌的發佈和推介的信息(須經____網絡部進行技術處理)。

3.品牌管理諮詢:為客户提升品牌管理能力、降低品牌運作成本、進行品牌策劃、產品策劃等內容提供諮詢。

4.企業戰略諮詢:利用_________網提供宏觀經濟、產業發展的最新動態以及行業信息和有關研究報告,併為企業提供公司業務所涉及的業務指南。

(二)日常諮詢服務費用及收費方式

1.甲方作為乙方貼身顧問特色會員享有日常諮詢服務內容,乙方作為甲方聘請的常年管理諮詢顧問,甲方向乙方交納會員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季度。

2.甲方作為乙方的網絡商務會員,甲方只須向乙方交納會員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年,每月承擔費用_________元,即可成為享受具有各種不同專業特長的專家為您提供的專業化日常諮詢服務內容。

(三)專項顧問服務

1.產品定位諮詢:針對產品設計和定位提供品牌設計線路策劃和產品結構策劃服務

2.品牌形象諮詢:針對品牌視覺系統建設(即品牌企劃)提供品牌LOGO設計,公司網站設計(整體CI/VI設計)、廣告主題、活動促銷形象設計、店櫃形象、裝修設計、為企業媒體宣傳、時裝發佈提供組織策劃和B2B服務方面的諮詢服務。

3.市場調研諮詢:針對企業不同需求進行品牌商品調查研究、品牌零售終端調查研究、品牌目標消費羣體調查研究、品牌市場分銷渠道調查研究、品牌運作管理團隊調查研究方面的諮詢服務。

4.企業管理諮詢:品牌管理、設計管理、生產管理、營銷管理、特許經營管理、店鋪管理、物流信息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服務管理、管理培訓。

(四)服務方式:專項顧問服務的方式,由雙方根據實際需要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確定。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配合乙方工作,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2.向乙方提供有關企業現狀、品牌風格定位、運營狀況等品牌運作、企業管理方面顧問諮詢所需的基本資料和相關信息等,並確保真實、準確、完整。

3.按雙方協定及時向乙方支付除常年管理諮詢費用以外的其他相關費用。

4.正確使用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網絡平台,妥善保管用户密碼,不得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5.甲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給甲方的材料與文件,以及轉載從乙方_____網上獲得的信息。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面、及時地履行本合同。

2.乙方承諾不接受任何針對甲方的敵意業務委託,並將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利益。

3.乙方謀求與甲方進行長期穩定的業務合作,負責建立維護_________網絡平台,確保其正常運行。

4.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與文件。

三、協議的效力與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後,除雙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協議。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均須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未盡事宜,經雙方磋商後,可另立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付_________網會員用户名和密碼,開始為甲方提供顧問服務。

5.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__個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諮詢服務合同 篇11

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方)為一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為諮詢方)為另一方,雙方就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 委託方希望獲得諮詢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2 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_________。

1.3 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_________。

1.4 技術諮詢服務的人員安排:_________。

1.5 技術諮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諮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範和圖片等。諮詢方應免費通報委託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託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 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信息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繫。

2.2 委託方應協助諮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諮詢方要求的其它文件以使諮詢方能進入委託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諮詢方負擔。

2.3 除了合同第一條所列的技術人員外,諮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諮詢方應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4 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2.5 諮詢方應協助委託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諮詢方國家的簽證並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託方負擔。諮詢方應為委託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2.6 諮詢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諮詢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諮詢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2.7 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收到的合同總價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3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三條 價格與支付

3.1 本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各分項的價格如下:

分項一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二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三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四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國和委託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銀行諮詢方的帳户上。

3.4 對諮詢方提供的服務,委託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3.4.1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諮詢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批准證書或不需批准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諮詢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委託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見合同附件。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上述單據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_天內交付。

3.4.2 分項一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3 分項二合同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委託方:

a.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4 分項三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5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6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規定諮詢方應支付預提税和應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委託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

3.6 為執行合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委託方承擔,中國之外的發生的費用由諮詢方承擔。

第四條 交付

4.1 前述技術諮詢報告以_________價格條件交付的最後期限為: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b.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c.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d.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4.2 諮詢方在航空郵寄上述資料時應以傳真方式將郵寄日期和航空提單號等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收到上述技術諮詢報告後應及時通知諮詢方。

4.3 如果在郵寄過程中上述資料發生丟失、損壞,諮詢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兩週內免費予以替換。

第五條 保密

5.1 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泄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諮詢方。

5.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5.3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條 税費

6.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税法對委託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由委託方負擔。

6.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税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諮詢方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協定而向諮詢方課徵的各項税費均由諮詢方支付。委託方依據本國的税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費並代向税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税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税款税收單據後,委託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諮詢方。

6.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税費均由諮詢方承擔。

第七條 保證

7.1 諮詢方保證其經驗和能力能以令人滿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開展諮詢服務,其合同項下的諮詢服務由勝任的技術人員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

7.2 如果諮詢方在其控制的範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託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範圍內的服務不能令人滿意,委託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諮詢方,並給諮詢方_____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彌補,如諮詢方在委託方所給的期限內改正或彌補,所有費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諮詢方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為止。

7.3 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委託方最後驗收後或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_________月到期。

第八條 技術諮詢報告的歸屬

8.1 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技術諮詢報告及相關的資料的最後文本,包括為履行技術諮詢服務範圍所編制的圖紙、計劃和證明資料等,都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在提交給委託方之前應將上述資料進行整理歸類和編制索引。

8.2 諮詢方可保存上述資料的複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項目之外的任何項目。

第九條 轉讓

9.1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十條 違約和合同的解除

10.1 如果由於諮詢方的責任,技術諮詢報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交付期內交付,諮詢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委託方支付遲延罰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b.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c.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10.2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諮詢方交付技術諮詢報告的義務。

10.3 對諮詢方的下列違約行為,委託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在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交付任何一項的技術諮詢報告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b.無法使技術諮詢報告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諮詢方應退還委託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10.4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b.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c.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d.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_________天。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11.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1.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二條 仲裁

12.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 語言和標準

13.1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文件和技術諮詢報告、圖紙等均採用英文。

13.2 尺寸均採用公制。

第十四條 適用的法律

14.1 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_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5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雙方之間的聯繫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7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諮詢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簡單的諮詢服務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方擬在深圳灣發展物業投資項目,鑑於乙方在房地產諮詢評估方面的經驗,乙方願意為甲方的項目發展提供諮詢服務,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書,共同執行。

第一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房地產研究諮詢服務,乙方按甲方要求每季度提供深圳市及深圳灣片區市場研究諮詢報告,包括深圳地方房地產政策法規、房地產市場分析、片區土地出讓情況、片區房地產市場調查分析等。

第二條:研究服務費用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研究諮詢費,每季度服務費用6萬元,暫定服務期一年,合計人民幣貳拾肆萬元整(含税)。

第三條: 服務費用的支付

研究諮詢費支付方式:雙方約定研究諮詢費分四次支付,按每三個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人民幣陸萬元整。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的10天內支付第一次費用。

第四條:保密義務

乙方對於研究諮詢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保密的義務,甲方對於乙方的研究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五條:甲、乙雙方保證在完成本協議過程中保持廉潔,乙方保證不向甲方相關人員提供不正當利益。

第六條: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委託期限為一年,委託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始計。

協議到期後,如果甲方不再支付服務費用,則視作本協議書自行終止,如果甲方支付服務費用,則協議自動延期一年。

第七條:雙方在履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八條:本協議書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諮詢服務合同 篇13

委託方(甲方):

服務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位於東莞市樟木頭鎮的東莞生態城及相關房地產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全程“投資諮詢、策劃服務”工作。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項目的投資策劃諮詢服務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甲、乙雙方同意進行密切配合,並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責任。

一、 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於樟木頭鎮的西南面,規劃總佔地面積約41000畝,由樟木頭林場36000畝林地(以下稱“寶山林地”)和樟木頭鎮南城新區4896畝土地(以下稱“南城地塊”)組成。寶山林地中,有3000畝林地將通過林轉非等程序轉為本項目經營性建設用地;南城地塊至少有1700畝為本項目居住用地。

本項目以寶山林地為基礎,依託原寶山森林公園豐富的自然景觀資源,借樟木頭鎮濃厚的文化底藴和得天獨厚的區位優勢,打造以“生態、文化、人居”為主題的國際級旅遊度假新城。

二、 服務內容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甲方本項目的前期策劃、政府協調、項目規劃及設計給予專業顧問諮詢的支持,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1. 對項目規劃設計的理念和定位提出專業意見;

2. 負責全面協調項目涉及的規劃、林業、環保等政府主管部門的工作;

3. 對項目規劃設計的總體佈局提出專業意見;

4. 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功能分佈及空間佈置提出專業意見;

5. 對項目規劃設計的配套設施規劃的合理、完整性提出專業意見;

6. 對項目規劃設計的住宅及商業功能規劃提出專業意見;

7. 對項目規劃設計的目前及未來市場風險規避、後續項目發展提出專業意見;

8. 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各項經濟指標提出專業意見;

9. 根據本項目用地概念性規劃暨總圖設計和建築方案設計的內容,從該項目區域發展和項目營銷策略角度,結合品質要求,提出對項目成本控制的專業意見。

10. 通過該項目規劃的後續發展及甲方企業發展對土地的規劃需求,對以下事項提供專業服務:⑴項目形象品牌建設發展策略的專業建議;⑵甲方以此項目為契機的企業品牌發展策略的專業建議。

三、 服務目標

對本項目的規劃設計、政府協調和項目、企業品牌建立發展戰略進行全程顧問諮詢,為甲方該項目在規劃設計、成本控制、風險規避、項目形象建立、後續發展、企業品牌建設等方面起到參謀、顧問作用,使本項目實現甲方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品牌效益最大化發展。

四、 服務費用

在本合同範圍內,本項目策劃諮詢服務費以甲方取得本項目地塊的政府出讓土地的樓面面積為收費計算依據,具體計算方法為:按照該樓面面積每平方米人民幣30元的標準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同意於本合同簽訂、並取得乙方的正式服務發票後三天內向乙方支付首筆服務費用人民幣13963080元整(按照甲方於20xx年9月10日摘得本項目相關地塊的相應樓面面積計算)。後續各期服務費用,須按乙方的服務工作成果以及甲方項目開發推進的實際要求和情況,並參照本合同以及甲乙雙方簽訂的其他相關文件(若簽訂),由甲、乙雙方再行協商後安排支付。

以上相關服務費用包括乙方在工作、服務過程中的各項成本費用,亦包含乙方應繳納的各項税費。

五、 付款方式

項目策劃諮詢服務費用由甲方以轉帳支票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户。

六、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託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簽名人簽署:

服務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簽名人簽署: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簡單的諮詢服務合同 篇14

甲方(聘請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聯繫人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範圍

(一)、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協助公司起草、制訂、完善以下相關規章制度

(1)公司員工手冊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2、協助起草、制訂、審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和各類業務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

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培訓,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

(三)、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四)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併、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唐齊斌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利用自身專業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在本單位設法務部,並指派法務部工作人員配合甲方律師工作;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過錯(過錯認定以律師執業規範為依據)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用及支付時間

1、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第1項至第7項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於本合同簽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2、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專案代理(訴訟與仲裁)收費:

在顧問期限內,乙方免費為甲方代理件20萬以下(含10萬)標的或無標的的訴訟或仲裁案件,但甲方應按20__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辦案費用。

除此之外的訴訟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乙方收取的律師費須按顧問單位標準給予優惠,具體標準為:每件案件收取基本辦案費為人民幣20__元,並根據爭議金額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師費:

(1)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或者無具體爭議金額要求,不再收取;

(2)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上至200萬(含100萬),收取比例為3%;

(3)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收取比例為2%。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方式。

3、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第四款項目收費:

對於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甲方企業併購、收購、對外投資等項目以及出差辦案,甲方需要乙方參與提供法律服務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

4、以上費用不包括差旅費、調查費、公證費、鑑定費等辦案支出費用,此類費用由甲方與乙方據實結算後向乙方支付;以上費用也不包括訴訟費或仲裁費,訴訟費或仲裁費根據法律規定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5、本合同到期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評估、諮詢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襄陽市城區外辦案(所謂城區外,是指襄陽市公交總公司的市內公交營運線路覆蓋範圍以外的地區)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資料裝訂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4、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襄樊市樊城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一年,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2、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合同期滿後,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或者甲方繼續履行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之義務的,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條件繼續有效。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正文或者封面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及時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附則

1、如甲方對乙方指派律師服務質量不滿意,可申請調換;

2、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作為本合同補充內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唐齊斌律師持有一份;

4、本合同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二0__年一月一日

簡單的諮詢服務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在建設項目招投標領域有豐富的諮詢服務經驗,甲方對“新世界中國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SJ”)相關情況的瞭解,乙方需要甲方在該領域向其提供諮詢服務。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就甲方為乙方提供諮詢服務的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為乙方提供諮詢服務的範圍:“XSJ” 在中國北京及濟南市的全部地產投資項目的招投標諮詢服務。

二、 甲方為乙方提供諮詢服務的內容:

1、 甲方為乙方提供:“XSJ”的資信情況諮詢。

2、 甲方應乙方要求不定期地為乙方提供“XSJ” 擬在中國北京及濟南市的地產投資的詳盡情況諮詢。

3、如乙方參加“XSJ‘在中國北京及濟南市的地產投資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則甲方應為乙方就該招投標需要的必要工作提供諮詢服務,包括為乙方投標書的編制提供必要的諮詢服務、為乙方的投標全過程提供完備、有效的諮詢服務。

三、甲方提供諮詢服務的方式:

甲方主要採用向乙方提供有效地諮詢意見方式,及採用向乙方負責人經常的不定期會晤、座談方式向乙方提供諮詢服務。

四、乙方向甲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的標準、方式,時間:

1、甲方提供的唯一的諮詢服務,促成乙方“XSJ” 在中國北京及濟南市的地產投資項目招投標中中標,並簽訂建設施工合約,乙方按住宅項目中標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柒(7%)税後,公建項目中標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拾壹(11%)税後,向甲方支付諮詢服務費。該諮詢服務費應在工程合同簽訂後五天內支付第一筆費用,住宅項目額度為中標總額的百分之叁點伍税後3.5%,公建項目額度為中標總額的百分之伍點伍税後5.5%,餘下部分按工程款實際支付比例分批支付,但該諮詢服務費,應在乙方收到該工程總價款50﹪時完全向甲方付清。甲方不提供發票。

2、如乙方依據第二條款在“XSJ” 在中國北京及濟南市的地產投標項目招標中與其他企業聯合中標,如(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城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則乙方應一樣按照其在中標中所佔的份額依照本條第四款之規定向甲方支付諮詢服務費。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之規定,不向或不及時向甲方支付應當支付的諮詢服務費,則乙方應按照甲方應取的諮詢服務費的百分之二百(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未要求甲方就“XSJ”在中國北京及濟南市的地產投資項目某一投資項目的招投標提供諮詢服務,且乙方在該項目中中標,則乙方除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向甲方支付諮詢服務費外,還應按本條第一款之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六.如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且協商不成時,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

年 月 目 年 日 乙方: 月

簡單的諮詢服務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甲方擬在深圳灣發展物業投資項目,鑑於乙方在房地產諮詢評估方面的經驗,乙方願意為甲方的項目發展提供諮詢服務,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書,共同執行。

第一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房地產研究諮詢服務,乙方按甲方要求每季度提供深圳市及深圳灣片區市場研究諮詢報告,包括深圳地方房地產政策法規、房地產市場分析、片區土地出讓情況、片區房地產市場調查分析等。

第二條:研究服務費用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研究諮詢費,每季度服務費用6萬元,暫定服務期一年,合計人民幣貳拾肆萬元整(含税)。

第三條: 服務費用的支付

研究諮詢費支付方式:雙方約定研究諮詢費分四次支付,按每三個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人民幣陸萬元整。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的10天內支付第一次費用。

第四條:保密義務

乙方對於研究諮詢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保密的義務,甲方對於乙方的研究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五條:甲、乙雙方保證在完成本協議過程中保持廉潔,乙方保證不向甲方相關人員提供不正當利益。

第六條: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委託期限為一年,委託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始計。

協議到期後,如果甲方不再支付服務費用,則視作本協議書自行終止,如果甲方支付服務費用,則協議自動延期一年。

第七條:雙方在履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八條:本協議書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諮詢服務合同 篇17

甲方:身份證號碼:

法定監護人: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地址:

乙方:昆明市美麗心靈鋼琴培訓中心

聯繫電話:

地址:

甲乙雙方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辦理留學期間教育信息諮詢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教育信息諮詢服務的範圍

1、乙方在詳細瞭解甲方個人背景、服務需要以及學習目標的情況下,為甲方進行教育信息諮詢。

2、甲方申請學校及國家:

3、甲方學習目標:

二、教育信息諮詢服務項目內容

1、基本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學校及專業的全面瞭解、專業級選校規劃、線路設計、全程指導、 ;

2、文書指導:文書規劃、文書寫作指導、補充材料指導、 ;3、申請後期服務:套磁指導、面試指導、offer選擇指導、;

4、其他: ;

三、教育信息諮詢服務費

1、因出國教育辦理成功率隨着甲方年齡變化會有所差別,因此乙方收費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屬於國中在讀生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總教育信息諮詢服務費用¥ 元(大寫人民幣元);

(2)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屬高中一年級在讀生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總教育信息諮詢服務費用¥ 元(大寫人民幣元);

(3)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屬於高中二年級在讀生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總教育信息諮詢服務費用¥ 元(大寫人民幣元);

(4)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屬於高中三年級在讀生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總教育信息諮詢服務費用¥ 元(大寫人民幣 元);

2、付款方式:

(1)甲方通過現金/轉賬(若選擇轉賬方式:乙方賬號: ,賬户名稱: ,開户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2)甲方在本協議簽訂時(或後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服務費¥ 元(大寫人民幣元),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所需資料後,開始代為甲方辦理申請入學手續;

(3)甲方在受到校方錄取通知書的同時,向乙方支付第二筆服務費¥ 元(大寫人民幣元);

(4)甲方須按所申請學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時繳納校方所要求的申請註冊費,如需委託乙方代為繳納,則此款項及相應銀行手續費由甲方預先向乙方支付。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甲方選定的學校所在國家及學習目標提供全面、真實、及時的教育信息;

2、甲方需嚴格按乙方要求提供全面、真實、及時的材料;

3、須甲方自行辦理的相關手續,甲方應當及時辦理;

4、申請留學教育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以甲方名義與甲方申請學校所在國家的院校及使館進行聯繫,並代甲方辦理申請簽證手續;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時提供申請學校及申辦簽證所需的甲方的全部材料;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文件清單,按照有關法規,協助甲方準備材料,代表甲方與校方及使館聯繫,為甲方辦理相關手續;申請成功以甲方收到協議中所列任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獲得所赴國簽證為準;

3、乙方有責任對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予以保密,未經甲方授權,不得向國外院校,所赴國駐華使領館及法律授權的機構之外的其他機構或個人披露這些資料;

4、在申辦過程中,如有關方面的政策發生變動,需要申請人補充材料,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

5、乙方擁有代甲方撰寫的所有申請文件的知識產權,在申辦過程中,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查閲這些文件;

6、甲方獲取簽證後,如需要安排住宿,接機等本協議外的服務,乙方可免費為甲方聯繫,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支付;

7、其他: 。

六、服務終止

1、若規定期限內,甲方沒有受到學校面試、英文加試或錄取通知,並收到拒信的,本協議終止,乙方在十日內退還甲方服務費¥元;

2、若甲方收到學校面試、英文加試等信息,但由於自身能力不足的原因未被錄取,本協議終止,乙方不退還任何費用(乙方在十日內退還甲方服務費¥元);

3、若甲方收到學校面試、英文加試或錄取,但自行放棄考試,本協議終止,乙方不退還任何費用,同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第二筆費用;

4、若甲方收到學校預錄取通知,在補充材料階段自定放棄錄取機會,本協議終止,乙方不退還任何費用,同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第二筆費用。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因其違約造成的守約方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損失、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並向守約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八、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或不願意協商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力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諮詢服務合同 篇18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項目的國家專項扶持資金申請諮詢指導服務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依據:專項扶持資金的文件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立項審批機關:立項審批機關(四川省/達州市/區/縣),項目資金最終審核審批機關(四川省/達州市/區/縣)。

第三條 服務內容

1、 指導並協助甲方完善相關項目資金申請所需資料(涉及相關評估及資金申請報告等材料,幫助甲方聯絡具備相關資質的企業進行編寫。);

2、指導並協助甲方完成項目的行政公關工作,包括政府部門以及專家評審委員會等行政公關,儘快獲得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項目專項扶持資金申請報告》的向上轉報文件及專家評審;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諮詢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

1、本項目諮詢服務費總額為 ¥ 元 (大寫: 元整)。合同簽訂後 日內支付¥ 元(大寫: 元整)。

備註:此費用僅為諮詢指導服務費用,不含資料編寫、行政公關及差旅等支出。

2、諮詢服務費支付方式

①合同簽定後 日內甲方支付¥ 元 (大寫: 元整);

②獲得國家專項扶持資金後支付¥ 元 (大寫: 元整)。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向乙方瞭解相關工作進度情況。

2、有權對甲方工作進展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修改意見。

3、有義務為乙方提供配合人員及便利條件,並保證無隱瞞行為。

4、有義務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向乙方提供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或單位簡介、項目簡介等材料,確保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可靠性和及時性。

5、按合同約定支付諮詢服務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向甲方索取申請國家專項資金相應資料。

2、認真執行有關節能法律、法規,遵循科學的原則,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對所提出評估意見承擔責任。

3、對甲方所提供的企業各類資料及資料內容保密,未經許可不得散佈評估內容、評估細節以及與本項目有關的技術經濟祕密或其他情況。

4、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或工作條件等不符合評估要求時,應及時通知甲方更改、更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提示甲方:乙方盡最大努力指導並協助甲方完成項目資金申請工作,因甲方項目或國家政策原因,乙方不保證相關扶持資金一定到位,未能申請成功乙方不付相關責任。

2、甲、乙雙方違反上述合同條款規定則視為違約,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若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條 保密條款

乙方負有對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生產狀況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不得向除法定主管部門外的第三方泄露。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在雙方的責任義務履行完畢後自行終止。

2、項目尚未進行到出具《專家評審報告》前,甲方或乙方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應支付諮詢指導費的25%作為對方準備工作的費用。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方持 一 份和乙方持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第十條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所有正式通知均使用書面形式(包括傳真)進行。

第十一條 補充條款

本合同可增加《補充合同》或附件,經雙方達成共識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諮詢服務合同 篇19

服務單位:_________(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客户:_________(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

鑑於乙方擬從甲方處獲得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資的諮詢服務,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擁有提供該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並同意提供服務,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提供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資諮詢服務所涉事宜,簽訂本協議。

1.定義

除非合同中另有説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1.1 “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規範性文件;

1.2 “合同”指本協議當事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傳真方式簽訂的《投資諮詢服務協議書》;

1.3 “服務”指甲方根據本協議條款為完成協議所涉之項目而進行的工作;

1.4 “香港及境外股市”指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交易的所有交易品種和美歐等主要市場的交易品種。

2.服務種類_________(投資建議短信+持股免費診斷+分析傳真/電子郵件)。

2.1 乙方委託甲方就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資提供投資價值分析意見及建議;

2.2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向乙方提供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資價值分析意見及建議。

3.服務費用,交付時間及方式

就本協議約定的服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費用。該等費用由乙方在本協議簽訂時,以_________形式向甲方支付。

4.責任及義務

4.1 甲方的義務

(a)甲方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國際專業諮詢機構公認的標準和慣例履行諮詢服務和義務。

(b)甲方履行諮詢服務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不應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類似的款項。

(d)甲方應對諮詢服務工作量,完整性負責。

(e)沒有乙方的授權,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基於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

4.2 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a)依據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服務費用。

(b)對於甲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所履行的服務,提供必要的協助。

(c)乙方及其僱員或代理人的行為後果應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保證甲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期滿後,均不承擔乙方及其僱員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為,過失或違約而給乙方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損害或傷亡的責任。

5.保密約定

5.1 甲方保證並承諾,對於在本協議簽訂過程中及/或向乙方提供本協議所及之服務的過程中知悉的乙方財務狀況,商業祕密及其他情況,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

5.2 乙方保證並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依據本協議所提供的投資研究分析意見或者建議之內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6.特別約定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確認,甲方僅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種類向乙方提供投資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不代理乙方從事證券投資行為。乙方基於甲方提供的投資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進行的相關投資的盈虧,甲方不享有任何收益,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7.協議的變更,終止及解除

7.1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本協議自動終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

(b)本協議期限屆滿。

7.2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並向甲方支付服務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協議及退還相關費用。

7.3 甲方若發現乙方私自將甲方所提供的證券投資研究意見或建議之內容,向其他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不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服務費用。

8.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個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8.2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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